2017年河長制工作總結
進行河長制工作總結的意義在于有質量地做好河流、水庫水質保護工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年河長制工作總結,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篇:2017年河長制工作總結
我省將成立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省委書記擔任組長,省長擔任總河長。日前,省委省政府印發《四川省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為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四川被稱為“千水之省”,河流湖泊眾多,保護和治理任務重。《方案》要求堅持依法管護、黨政領導、屬地管理、誰污染誰治理、層級考核原則,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省級實行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總河長負責制。成立四川省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省委書記擔任組長,省長、省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有關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擔任成員。設立總河長和總河長辦公室。省長擔任總河長。四川省河長制辦公室設在水利廳,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同時,河湖所在市、縣、鄉均要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黨政主要領導擔任,協調聯動,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梳理分析我省河湖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抓緊制定省級層面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方案,細化階段性目標任務,確保在2017年年底前出臺,并于2018年6月底前完善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市、縣、鄉要抓緊制定本行政區域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方案,同步推進相關工作。
建立考核問責與激勵機制,對成績突出的河長及責任單位進行表揚獎勵,對失職失責的要嚴肅問責。將河長制工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等專項考核,納入各地黨委、政府目標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有關成員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重要內容。
根據《方案》,自2017年1月起,各市(州)河長制辦公室每兩月將貫徹落實進展情況報送省河長制辦公室,第一次報送時間為2月20日前;每年12月20日前將年度總結報送省河長制辦公室。
第二篇:2017年河長制工作總結
按照市河長辦《關于印發<20xx年度縣(市、區)河長制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要求,縣環保局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對轄區內主要河道實施“河長制”管理模式,認真開展各項工作,現將我局“河長制”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
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站、隊)負責人為成員的.上猶縣環保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河長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機制和工作臺賬。按照縣委縣政府落實河長制工作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切實開展各項工作。
二、制定措施, 落實長效機制
根據市、縣相關文件要求,我局結合自身職能,先后制定了《上猶縣工礦企業及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專項整治方案》、《關于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整治方案》等文件,強化河流保護管理,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計劃,落實了工作責任。
三、強化措施,開展綜合整治
(一)加強流域內企業執法監管力度
為切實落實“河長”責任,全面做好河道綜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斷健全相關制度機制,加大河道兩旁企業的監管力度。
結合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對全縣主要流域開展全面排查,共出動執法人員360余人次,檢查企業150余家次,對流域內環保手續不健全、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企業進行責令停產,責成環境違法企業立即整改。共計發出整改通知31份,責令企業停產整改17家。
(二)結合“河長制”管理工作,重點抓好考核斷面的標牌設置,完成了科學發展綜合考核縣境考核斷面的確定工作,加強每月對全縣地表水斷面、出境交接斷面、鄉鎮22點交接斷面和9條河道進行規范監測,并及時通報全縣地表水、斷面水水質情況。組織生態聯合執法工作組加強生態執法巡查,對出現生態破壞和污染水體的行為及時制止,保障了監測斷面水質達標。
(三)推動環保專項項目的實施。落實了生態保護紅線,組織實施了生態保護項目,加強了生態功能保護區和源頭保護區監管,圓滿完成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2015年縣域生態環境質量取得了全省第1名、全國第23名的佳績,爭取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9418萬元。認真組織編制了《上猶縣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實施了陡水湖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穩步推進中央財政總投資315萬元的營前河河道整治項目的實施,改善了河道環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我局“河長制”工作開展以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體工作落實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是部分群眾保護水環境意識不強。“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河道水域環境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群眾對河道環境保護的主觀意識不強,既沒有改變長期形成的亂扔垃圾,亂倒污水等習慣,也不能積極主動參與到河道環境整治工作中,導致“河長”工作壓力大,河道環境整治難度大,易反復,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是河道治理的財力物力投入不足。徹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們治理過程中的一大軟肋。因為沒有專項經費,也沒有專人負責,各級“河長”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難重重。
三、下一年工作打算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長制”工作,未來一年,我們將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計劃,并狠抓責任落實。
一是積極發動群眾參與。要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到“河長制”中,把公眾從旁觀者變成環境污染治理的參與者和監督者。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引導群眾形成健康環保的生活方式,調動群眾參與治理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努力營造群眾積極愛護河道水域環境,參與美好環境創建的濃厚氛圍,使群眾成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軍。
二是統籌協調治理力量。實施“河長制”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是水環境質量改善。要實現水環境改善目標,需要加強部門與區域間的理解和配合,協調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長”之間既要分級管理,又要強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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