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稽查大隊工作總結
一、加強領導,強化“育人工程”的計劃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對開展“育人工程”的重要意義做到認識到位。一把手做到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認真組織全體職工學習了總公司深入實施“育人工程”的文件精神,使全體職工充分意識到:開展“育人工程”是以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為中心,以實施人才強企戰略、全方位育人為重點,強化隊伍建設,增強稽查業務能力的一項具有深遠意義的系統工程。
第二,對“育人工程”的具體實施做到措施到位。為使“育人工程”開展的扎實有效,大隊領導班子進行了認真的籌劃和部署,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對培訓工作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制定了大隊“育人工程”實施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由一把手親自主抓、親自授課、親自檢查,切實把“育人工程”落到實處,極大的調動了全體職工學習的`自覺性,并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層層落實了責任,把各科落實情況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三,對“育人工程”的深入開展做到落實到位。大隊采取集中培訓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形式,由兩個職能科室分工負責,有針對性的對職工從五個方面進行培訓教育。
一是提高職工整體素質,在塑造新型職工隊伍上下功夫。
二是加強職工職業道德素質教育。
三是提高職工適應企業改革和市場競爭的心理素質。
四是開展政治理論培訓。
五是開展業務培訓,培養復合型人才。在培訓中主要著眼于“整體提高”,并堅持“特色鮮明”做好綜合性、日常性稽查業務的全員培訓工作,不但培訓專業技能同時進行小修、管理、巡線等業務的培訓。讓他們成為燃氣稽查隊伍的中堅力量,從而使稽查隊伍結構更科學、更合理,進一步增強稽查隊伍的戰斗力。
二、開展“育人工程”,與實際工作做到“三結合”
(一)注意做到“育人工程”與“陽光稽查”相結合。在開展“育人工程”工作中,對全體稽查隊員進行“陽光稽查”各項要求的培訓。一是組織職工重溫了鄭培民、李慶長及任長霞等同志的先進事跡;二是組織職工學習“陽光稽查”各項工作制度,包括:執法辦案規定、“十條禁令”、辦事公開化制度、限時辦結制度、執法服務承諾制度、失職追究制、首問負責制度、重特大案件例會決議制度、執法辦案常用語等。并要求他們認真貫徹執行,為廣大燃氣用戶提供熱情優質服務,把燃氣用戶滿意與否作為衡量每個人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寓燃氣稽查管理于優質服務之中,由“單純執法型”向“執法服務型”的轉變,全面發揮燃氣稽查的職能作用,努力實現燃氣稽查工作和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通過上述培訓,職工在稽查業務方面與服務意識方面已有了長足的進步。如在經營收費大檢查工作中,稽查人員注重發揮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在對非民用戶的普查過程中,發現用戶在正確使用燃氣設施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及時講解和糾正,力爭做到檢查一戶、規范一戶。正是由于稽查人員一絲不茍,盡職盡責的工作態度,才發現并及時排除了省軍區鉛印室食堂內一次重大泄漏險情,避免了一起嚴重的煤氣爆炸事故的發生。當險情排除后,鉛印室負責人高度贊揚燃氣稽查人員的這種認真負責、一絲不茍的敬業精神,并送給稽查大隊一面寫著“真情所見、排憂解難”八個大字的錦旗。稽查人員在對道里安靜二胡同9號紅梅幼兒園進行檢查時,排除了一起嚴重的煤氣泄漏事故,確保了園內近50名師生的生命安全。該負責人對稽查人員過硬的維修本領、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服務態度給予了贊揚。
(二)“育人工程”與提高稽查業務素質相結合。大隊針對提高職工稽查業務素質制定了詳盡的培訓安排。
聘請有行政執法辦案經驗的專業人士,開辦行政執法專業知識培訓班。首先,我們對全體稽查隊員進行了行政執法專業知識、預審與筆錄技巧的培訓,此次培訓我們聘請了哈爾濱市建委、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道里區法院行政廳的領導為我們講課,對全體隊員開展標準辦案、嚴格執法、廉潔辦案的教育培訓。隨后我們結合案例著重對《黑龍江省燃氣管道管理條例》、《哈爾濱市管道燃氣管理辦法》等法規法條加強學習,增強隊員們的法律意識,使其在辦案中能夠嚴格按法規執法辦案。培訓后的考核,我們一改以往簡單答卷方式,而是采取了模擬辦案、填寫卷宗文書的方式進行考核,真正達到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的有機結合。此次考核全員通過,其中優秀者15人,占考核比例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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