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工作總結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在自身的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進行回顧檢查、分析評價,從而肯定成績,得到經驗,找出差距,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通過它可以全面地、系統地了解以往的學習和工作情況,讓我們好好寫一份總結吧。那么總結應該包括什么內容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調解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調解工作總結1
人民調解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一年來,我縣的人民調解工作,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指導下,經過全縣各級調解員的共同努力,為構建和諧××作出了貢獻。
一、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總體情況
XX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共受理各類糾紛案件1501件,調處1501件,調處成功1472件,調處成功率為98.07,與XX年度相比,人民調解案件總數下降69件,調處成功率上升4.07。
二、全縣人民調解案件分類情況
今年共調處婚姻家庭糾紛256件,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7.1,與上年度相比下降54件;鄰里矛盾糾紛342件,占矛盾糾紛總數的22.8,與上年度相比下降14件;賠償糾紛共調處144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9.6,與上年度相比下降29件;土地承包糾紛共調處182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2.1,與上年度相比上升3件;房屋和宅基地糾紛共調處157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0.5,與上年度相比上升59件;其它糾紛出現的諸如合同、勞動爭議、征地拆遷、水事、施工、山林等其它糾紛共420起,調處420件,占全部矛盾糾紛的28,與上年度相比下降34件。
三、全縣矛盾糾紛隱患分析
從全縣矛盾糾紛發生的種類及表現形式上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鄰里之間、賠償、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方面,這五類糾紛占糾紛總數的72。其中鄰里糾紛的發生原因較多,有的是由歷史性的原因引發,有的是屬于偶然引起,在當前,尤其是農村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婚姻家庭糾紛主要表現在繼承、贍養、扶養、婚姻等方面較為突出。分析矛盾糾紛發生的原因:一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單元,由傳統的大家庭向小家庭化發展,表現在現實中的自我利益保護現象更為明顯,因此帶來的因給付、繼承等利益矛盾也變得更為現實和具體。二是隨著人們的思想觀念的更新,外出務工人員逐年增多,以情感、物質為基礎的婚姻隨著條件的變化,而變得不穩固,由此引發的婚姻糾紛日漸增多。三是在贍養、扶養等方面的成本增加而引發的矛盾糾紛,表現在經濟發展落后山區較為突出;土地承包糾紛是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和以前國家對土地承包地征收農業稅等費用,有的承包戶將其應耕作農田贈送給別的農戶種植或將田地拋荒,給有能力耕作的農戶提供了耕作的條件。自國家出臺農業直補新政后,耕作承包地收益增加,就土地承包權屬問題上發生的糾紛有所抬頭,從而引發因承包經營權屬的矛盾糾紛增多。
四、下步人民調解工作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各級調委會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加強對轄區矛盾糾紛的綜合防范,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的及時性、有效性。要注重對群眾的法制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大對矛盾糾紛隱患的摸排,對摸排出的糾紛苗頭,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糾紛摸排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盡可能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注意情報信息的收集上報。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對熱點、重點、難點工作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研究和總結。
三是加大對調委會的管理指導和業務培訓力度,進一步規范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程序,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調解工作總結2
在鎮司法所的領導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圍繞“精彩世博、法治先行”主題活動,努力作到一般糾紛不出居委,矛盾糾紛不上交,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傳播各類法律知識宣傳,有效調解糾紛,合理化解矛盾,不斷提升居民的法律知識,確保一方平安。
村委會內有常住居民4500多人,常住戶1000多戶,為了加強社區治安防范,保一方平安,建和諧社區,積極推動本村調解治理建設工作。
今年組織各類村民法律知識學習班3期,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受益200多人,每逢過節時,社區工作人員一道挨戶向村民宣傳“五防”知識。
人民調解工作以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和諧小區為切入點,堅持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的理念。祥和星宇居委會,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充分發揮樓組長、志愿者,利用他們走防巡邏的時間對本小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他們即是樓組長、志愿者,同時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通過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了解社區民意,掌握調處矛盾糾紛的主動權,提高了矛盾糾紛調處的成功率。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的隱患,規范調解制度,使祥和星宇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
調解委員會全年工作抓得緊,信息暢通,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居民創造一個社區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調解工作總結3
臥龍村轄區面積3、2萬平方公里,常住居民4200人口左右,總戶數1175戶,其中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村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臥龍村調委會在村總支、司法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堅持及時有效地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半年來共調解各類糾紛26起,其中婚姻1起,鄰里糾紛9起,土地糾紛7起,新農村建設澆路糾紛2起,損害農作物賠償1起,損害賠償3起,家庭婆媳3起,調解率達98%,防止矛盾激化率達100%,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的目的,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人民調解
一是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的基礎作用,本村繼續在全村34個小組中開展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創建活動,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爭當調解能手”評比活動。
二是大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為深入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本村關于全面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的實施意見,繼續鞏固完善零報告、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個案呈報、工作情況通報、重大疑難矛盾糾紛上報、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機制,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工作中的協調配合,強化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糾紛。今年1—7月,全村各類調解小組共調處矛盾糾紛26件,調處成功24件,調處成功率達98%。
由于我村人民調解工作運轉正常,作用發揮明顯,使大量群體性、復雜性和易激化的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從而創造了良好的社會價值,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二、普法工作
切實加強對我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終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了黨總支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1、普法工作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以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為總抓手,深入推進綜治維穩平安創建工作,嚴格按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精心組織開展了“六五”普法
的各項工作,通過全村廣大干群、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2、全村充分利用會議、簡報、標語和開展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加大了對普法工作的宣傳力度。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有3月份的綜治宣傳活動、6月禁毒等平安建設宣傳月、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進行法律宣傳活動。在活動期間我村針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一步強化村民自治。我村在依法治村上,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嚴格財
務監督和管理,確保了村級工作正常開展。
三、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提高矯正工作質量
1、加快社區矯正規范化建設步伐。根據《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規范落實年”活動的若干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出臺開展《“社區矯正規范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細化活動的主要內容及實施步驟。為進一步加強管控,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完善我村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系統,提高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2、以“在規范中深化試點發展,在規范中提升矯正質量,在規范中創新上有特色”為目標,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我村落實定期例會、情況通報、核查核對、定期排查、動態分析報告、“一檢查二走訪三聯查四應急管理”等各項制度,多次對村社區矯正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走訪檢查。
四、安置幫教工作
近幾年來,我們始終圍繞“保穩定,抓經濟,促發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預防和減少他們重新違法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從加強領導入手,通過抓“三個落實”,形成有序的安置幫教工作機制。
1、把好“兩道關口”,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穩定,“歸正人員”回歸社會后的最初環節是他們今后人生的決定性因素,家庭、社會的寬容心、接納度直接影響他們的棄舊圖新、重新做人的決心。為此,我們把有機銜接好監所和社會開放教育作為基地運行的首要環節和刑釋解教人員心理穩定的出發點、切入點,通過“把好接茬關、安置關”,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情緒穩定。
2、及時家訪。歸正人員回家后,村幫教工作小組隨即指派幫教人員到其家中進行家訪,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并動員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轉化工作。通過贈送法律常識讀本、組織學習法律知識等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們遵紀守法;根據各人的不同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幫扶計劃,落實幫扶措施。使他們能夠自食其力,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
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控幫扶,盡最大努力杜絕社區矯正對象再犯新罪。開展“三個一”活動,即開展一次排查活動,掌握重點矯正對象動態;開展一次集中教育,增強矯正對象法紀觀念;開展一次走訪慰問活動,使矯正對象感受社會溫暖。上半年年共排查重點人員5人,走訪慰問了1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為社區矯正對象提供就業援助服務,解決了因金融危機而失業或發生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的實際生活困難,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職責規范化”的總體工作思路和要求,以解決“四難”為突破口,扎實開展幫教安置工作。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定期通報核對歸正人員接收情況,有效落實人戶分離歸正人員的“雙列管、兩頭包”制度,避免和減少脫管、漏管;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全面掌握歸正人員動態,加強對重點歸正人員的管控、幫教,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歸正人員重新犯罪;幫助符合條件的歸正人員解決落戶、住房、低保等實際困難,聯合勞動保障部門,加強歸正人員的就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援助。通過向來訪群眾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引導信訪群眾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合法合理解決信訪事件、平息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利條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法律援助是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為了使全縣廣大干部群眾進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們從廣泛性、生動性、長效性三個方面著眼,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突出宣傳重點,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一是開展了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今年月日月日我們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第二個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在宣傳周活動中,擴大了社會影響,拓展了扶貧、濟弱、助殘法律援助渠道。通過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的開展,使法律援助這項系統工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與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二是利用法律進村、廣場等活動形式通過展板展出、發放宣傳資料、宣傳法律援助案例等廣泛宣傳法律援助有關知識。
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幾年來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臥龍村而努力奮斗。
調解工作總結4
我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掛牌成立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領導下,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高效投入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平等協商、互諒互讓、不傷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確保醫患糾紛定性、定責以及調解過程的公平、公正和權威,積極化解醫患糾紛,使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維護,維護了正常醫療秩序,為百姓創造了和諧的就醫環境,維護了社會穩定。
一、組建機構,建章立制。
根據市衛生局和市律師協會的推薦,組建醫學專家庫和法學專家庫。市司法局分管領導親自為105名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公道正派的主任醫師、主任律師頒發聘書。為使醫患糾紛調解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國家法律、政策和有關文件要求,借鑒外地經驗,制定涵蓋調解工作各個環節的相關制度,包括《來訪接待制度》、《來信回函制度》、《調解指南》、《當事人須知》、《調解紀律》、《調解原則》、《回避制度》、《回訪制度》等,初步形成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制度體系,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此外,醫調委還實現了來訪登記、受理、調解、結案等環節的動態管理和信息自動化。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醫患糾紛調解既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更是一項民生工程,對積極探索和研究解決新時期的醫患糾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在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的掛牌成立儀式上,我們邀請了xx日報、法制日報、電視臺、人民廣播電臺、商報、晚報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和報道,在全市引起強烈反響。電視臺《司法行政視點》就醫患糾紛調解適時制作了兩期專題節目。醫調委在辦公場所全文公布了《人民調解法》和《廈門市醫患糾紛處置暫行辦法》,還不定期編發醫患糾紛調解簡報,在人流多的地方解答咨詢、發放《醫患糾紛調解法律法規匯編》和《醫患糾紛調解指南》等材料。通過廣泛宣傳,市醫調委運作以來,得到了廣大市民特別是患者和患者家屬的普遍歡迎和高度贊揚,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有醫患糾紛通過正常的調解渠道解決的新途徑,“醫鬧”現象大幅度減少。
三、發揮優勢,初見成效。
第三方調解醫患糾紛是完全獨立于醫患雙方的中立性機構,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以往患方對醫方的解釋和醫學鑒定的懷疑和不信任。我們在接待和處理醫患糾紛過程中,始終站在中間立場,靠辛勒的勞動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設法通過法、理、情來做各方的說服工作,贏得各方認可和贊許,雖然沒有公權力,但逐漸形成了較強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xx年,共接待醫患糾紛來訪咨詢xxx起,受理醫患糾紛調解申請xx起,市醫調委實際組織調解xx起。達成調解協議的有xx起,調解成功率達70%。共索賠7859452元,由于調解協議是雙方自愿達成的,確保了100%的履行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是一項全新工作,從目前全市的工作情況看,雖然是剛剛起步,但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有一些歷史遺留的,老上訪的疑難性醫患糾紛也有尋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介入和調解的意向。我們認為,如果能讓所有的醫患糾紛都引入到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來調解,而不再使醫患糾紛雙方發生直接的矛盾沖突,那我們成立這一機構的目的就達到了,影響全市穩定的一大難題就破解了。下步的工作重點,一是建議盡快成立各區醫患糾紛調解機構。中央綜治辦、衛生部、司法部和省綜治辦、省衛生廳、省司法廳及市政府辦公廳的文件明確規定縣(區)都要成立醫患糾紛調委會。我市現有1500余家合法醫療機構,每年發生重大醫患糾紛均超過300起。全市各區各鎮街均相當重視醫患糾紛調解工作,作為綜治維穩工作的重要內容,主動介入,積極調解。現迫切需要在原有基礎上成立各區醫患糾紛調解機構,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和“便民利民”的綜治原則。二是建議盡快修訂《市醫患糾紛處置暫行辦法》。
調解工作總結5
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余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復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借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后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制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后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并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后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后,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創建“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調解工作總結6
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工作要點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以深化法制教育為基礎,以實行人民調解為重點,以建章立制為保障,以促進居民環境穩定為目標,主動接受居民監督,把人民調解工作做到明處,在矛盾尚未發生就杜絕萌芽。
今后,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通過法制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連隊內各項事務。力求做到“矛盾不出連隊”,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調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規范、強化人民調解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會工作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基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一年來,我們制定了基層人民調解會工作考核方案。該方案對調解會的建設、調解的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安置幫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具體表現如下:
1、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2、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婚姻登記記錄,季度工作統計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人民調解員實行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并結合本轄區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3、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結合社區人民調解工作的實例,以及借鑒兄弟社區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4、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群眾,提供各種法律咨詢,組織轄區居民開展一些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活動。開年至今,我們共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宗,其中3宗在我們調節員的耐心說理勸解下,當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諒解,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和解協議,有效地緩解了矛盾,增進了家庭和睦與鄰里團結。
二、積極開展“普法進萬家”的活動。
為了在轄區推廣學習普法知識,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律觀念和守法意識,教育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糾紛,逐步把處理人民內部利益矛盾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真正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的作用。我們所做具體工作如下:
1、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居民參與管理的法制意識。我們利用社區黨員、干部培訓、社區干部會議等,舉辦多場法制講座,我們還派發普法宣傳資料發到居民手中,組織居民學習不同的法律法規,從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識。
2、我們注意利用轄區單位資源和各類設施,組織居民學習各種法律知識,為居民上普法課,普法講座,充分發揮社區調解委員會的作用
3、在社區舉辦法律咨詢,并結合 “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等普法活動,解答社區居民關心的法律問題。
三、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我們根據我社區實際情況,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我們始終堅持把“教育、感化、挽救”這一工作方針作為安置幫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探索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幫教小組,責任到人,做到出來一個教育一個,減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措施如下:
1、為了使幫教工作切實有效,我們對刑事釋放人員進行登記注冊,辦理有關幫教手續以便于我們進行幫教和跟蹤服務。
2、經常主動與刑釋人員談心,具體由安置員和刑釋解放人員進行面對面對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對其生活困難的地方進行幫教,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設法幫助 “兩勞” 釋放人員解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難題
調解工作總結7
20xx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區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0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現將我社區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
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
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
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
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
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調解工作總結8
自任人民調解員一職以來,始終堅持認認真真學習,踏踏實實干事,清清白白為人。在各級領導和同志們的關心、支持、幫助下,我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依法行政,無私奉獻,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本人的工作總結回顧如下:
一、加強理論學習,不斷增強政治理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質
我一直將理論學習作為自身的重要任務,自覺做到勤學多想。半年來,認真學習了《勞動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知識。為了更好地向黨組織靠攏,在工作和事業面前,我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業務上不斷地完善自己,使自己真正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和牢固的群眾觀,為司法調解工作的進一步發展盡職盡責。
二、注重求真務實,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經過不斷學習、積累,我已具備了比較豐富的人民調解工作經驗,能夠從容地處理日常工作中的各類問題。在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辦事能力和文字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證了人民調解崗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沒出現過錯。在基層工作期間,我做到思想領先,講到做到,處理突發案件迅速,及時掌握群眾第一手資料,善于發現問題,及時杜絕安全隱患,并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三、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發揮調解組織應有作用
要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指標,沒有一個安寧穩定的環境是難以實現的。村民日常事務繁雜,難免因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有了糾紛如不及時調處,及時制止事態的發展,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思想情緒,還會涉及到家庭成員、親友、左鄰右舍,甚至會引起糾紛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響到整個村莊的和諧穩定。作為村調委會,是村民事糾紛調解的職能部門。調委會必須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群眾分憂解難。調委會要求全體調解人員,一但發生糾紛,要及時解入,及時調解,果斷地做細致的思想工作,轉化矛盾,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著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干部負責日常工作,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范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
多年來,我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廣大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解放思想,抓住機遇,勇于開拓,求真務實,扎扎實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我村的全面穩定,發揮出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
調解工作總結9
按照《XX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13個專項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鎮高度重視,積極認真抓好工作開展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
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正風肅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負總責,親自抓,緊緊圍繞查找出的我鎮正風肅紀“13+1”問題,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重點,加強教育引導,根據縣紀委13個專項工作方案,制定了我鎮的 工作方案,認真開展正風肅紀工作。
二、真抓實改,提升作風
(一)文風會風進一步精簡。進一步控制發文數量和質量,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認真落實文件限額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文件篇幅,截止目前,我鎮政府下發文件19個,鎮黨委下發12個,相比同期下降40%。同時,進一步控制會議數量,認真落實會議限額管理制度,盡量少開會、開短會,并嚴格控制會議人數。經整改,現我鎮的文風會風大大提升。
(二)學風進一步端正。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進一步完善了中心組學習制度、集體學習制度等相關學習制度,并創新學習方式,將學習成果納入績效考核,全面深入開展學習。在群教活動中,已組織開展學習20次,并開展討論、知識競賽、撰寫心得體會等方式創新開展學習。切實解決黨員干部不重視學習、不善于學習,學習實用主義等學風不正問題。
(三)著力解決亂發錢物和變相公款旅游問題。進一步深入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嚴格財務制度,并積極配合縣紀委、審計、財政開展自查工作,并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整改,對去年違規發放工會慰問金問題先已全部退回財政,并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和規劃了津補貼發放問題。
(四)治理干部“走讀”問題。一是進一步加強干部教育。強化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作風紀律、艱苦風斗教育,提升黨員干部扎根基層、服務群眾意識。二是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制度管人,領導帶頭落實帶班、坐班制度。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鎮紀委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走讀”問題進行督促檢查。有效杜絕了“走讀”現象發生。
(五)解決執行不力問題。一是結合黨的群眾路線開展,主動向全鎮群眾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加強督辦檢查,對特色鎮建設、五福大道打造、院落整治等重點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實行定期匯報,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三是對收到的群眾意見,實行限時辦結回復制,確保群眾的各項訴求能得到回復。
(六)解決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落實群眾訴求強烈的十大民生工程,同時加大對惠農、民生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今年已查處正云村一起涉嫌村道建設項目的違紀案件,現已報縣紀委立案。
(七)政績觀不正確問題的整治。 一是加強學習,從思想深處樹立正確政績觀。二是完善目標績效考核機制,將政府工作成績和群眾滿意度相結合,避免出現“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特別是報假數據、假材料、假典型等情況進行嚴肅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八)對“會所中的歪風”問題的整改。一是組織全體黨員干部簽訂“會員卡零持有”承諾書和“不出入私人會所”承諾書。二是加大監督檢查,鎮紀委對“會所中的歪風”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行為,并追究相關責任。
(九)對行政行為不規范問題的整治。一是進一步加強便民服務中心管理,規范辦事流程,公開辦事項目,方便群眾辦事。二是加大對行政人員工作作風監督,嚴禁出現態度生硬、作風粗暴等現象。
(十)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問題的整治。鎮紀委牽頭對全體機關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問題進行了梳理排查,我鎮未發現這類問題。同時,我鎮將進一步加大學習教育、管理和監督,強化自律意識,避免出現此類問題。
(十一)對于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的專項整治。一是主動對政府公車進行了梳理,不存在超標、超編、借換車情況。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公車管理,嚴格公車使用登記和定點停放,嚴禁公車私用。二是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進行了清理,現不存在超面積占用辦公用房情況。
(十二)對違規選用干部問題專項整治。嚴格干部選用程序,對村干部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選舉,對鎮中層干部實行競爭上崗,全部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十三)對利用婚喪喜慶借機斂財問題的專項整治。加強黨風廉政教育,提升黨員干部增強自律意識,從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線。同時,完善黨員干部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強化該項工作管理。截止目前,我鎮未發現黨員干部利用婚喪喜慶借機斂財案件。
(十四)對聯系服務群眾不緊密、服務不到位問題的整治。進一步建立完善聯系幫扶群眾制度,做好群眾聯系幫扶工作,要求全鎮干部每周至少下村2次1天的時間,鎮主要領導每周至少3次,每次半天。深入開展走訪、慰問、調研及幫扶工作。同時,主動公布信箱、電話、發放便民服務聯系卡方式,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確保群眾各項訴求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三、長期堅持,鞏固成果
我鎮在工作作風、為民服務、工作落實上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少數黨員干部對正風肅紀工作認識不夠;
二是部分制度還不夠健全;三是鎮紀委監督檢查力度不夠。
針對存在的問題,下步我鎮將從三方面做好正風肅紀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教育。組織全體鎮村干部進一步學習正風肅紀相關文件、會議精神,增強黨員干部認識;進一步學習黨的“八項規定”、廉潔從政、群眾路線等相關精神,深入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筑牢拒腐防變防線。
(二)進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對現有制度再次進行梳理,對缺失或不健全的制度,及時建立并完善,切實做到制度管人。
(三)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鎮紀委,將深入推進開展“兩深”工作,增強自身實力,對正風肅紀工作中的14個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整個活動取得實效。
調解工作總結10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辦發[xxxxx]23號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根據縣局在年初作的詳細的安排部署,我鄉貫徹執行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現將培訓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我鄉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調整、充實、明確鄉、村(居)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二是落實培訓經費;三是各村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范文書的制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鄉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分管領導積極協調由鄉政府為調解員培訓工作提供經費、場所;我鄉組建了一支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有精通法律業務的律師,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綜治辦專職主任。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三、培訓人民調解員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具體化。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3余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我鄉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余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范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鄉在本次培訓中共計投入510元,主要用于培訓資料印制、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18人,鄉級人民調解員11人,鄉鎮領導2人,共計培訓31人。在這次全鄉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制了50份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發放50冊的《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此次培訓使全鄉5個行政村18名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xxxxx鄉司法所
調解工作總結11
鎮地處龍江中下游左岸,西北高,多丘陵;東南低,屬沖積平原,是縣主糧食產區之一,是17萬常住人口的農業大鎮。近年來在我省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背景下,我鎮經濟發展呈現出欣欣向榮之勢,不僅在農業領域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工業領域的發展也漸漸迎來了春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高。但在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社會矛盾也隨之激增,給社會的穩定、人民原本和諧的生活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具體體現在向我基層司法所申請的人民調解案件的與日增多。案件的增多,體現了人民群眾對糾紛順利解決的迫切希望,同時也是對認真做好基層司法調解工作的強烈要求。近來,在縣、鎮兩級政府、局機關的正確領導以及我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認真盡責的努力工作之下,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做到了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努力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基層維穩工作目標,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經過這段時期的努力工作,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抓住案件重點,巧妙息紛止爭
群眾糾紛的引起可能來自很多方面的原因,如言語間誤會引起的糾紛,來自基層信息閉塞所引起誤會的糾紛,人民群眾由于法治素養低沒有運用合法合理的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引起的糾紛等等。案件的不同,人民調解工作的處理步驟是不一樣的,有針對性的進行處理,是提高糾紛解決效率、糾紛解決成功率的重要要求。故此,我們認為案件的處理需從其背景原由出發,從源頭上了解案件性質,進而進行有針對性的部署與指導。如20xx年4月我鎮發生的山地合同糾紛以及20xx年12月發生的厝地邊角糾紛,這兩個案件均屬于土地糾紛,但是性質卻是完全的不同。案例一,當事人雙方由于農村土地信息公開的閉塞引起的土地糾紛;案例二,當事人雙方因言語間的誤會所引發的土地糾紛。在對這兩個案件的處理上,由于其所發生的背景原由不同,所采取的針對性解決措施也是不一樣的。如案例一,我們重點需從土地合同材料上出發,收集相關證據,加之向當事人耐心解釋協調,在事實上、情理上形成當事人的正確認識,從而促成當事人相互間的諒解,解除當事人間的糾紛。案例二,由于是鄰里間言語間的誤會,從而形成對之前土地使用協議的不信任,故而引起的糾紛。對此我們需要做的是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同時在村委會及周邊群眾的協助勸導之下,解除當事人之間言語的誤會,恢復原本和諧近鄰的關系。再而利用案件所涉及土地的相關書面資料,向當事人進行耐心解釋,促成當事人間在和諧合理使用土地的意愿下,達成雙方都能信服的合理合法協議。
二、注重心理干預,從群眾實質情緒上出發
糾紛的產生對于當事人來講,無論是哪一方都在心理上和情感上產生不良的影響。隨著不良情緒的日積月累,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也將日益加深,其糾紛的解決也將日漸困難,更有甚者還將引起矛盾激化,演變成暴力性事件。故此作為基層司法工作者,我們注重對每個案件當事人的心理干預,從案件受理那一刻起,就對其心理進行評估,以盡責耐心的態度為他們疏導混亂的情緒,從而能夠讓他們在一個公平公正自愿的環境下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達成彼此間能夠信服的和解協議。如就上述第二個案例中,我司法所工作人員就巧妙的運用了合理心理干預的方法,成功安撫了當事人間的情緒,讓他們在穩定的情緒下完成了雙方間的和解。
在本案中,當事人張某桂的厝地原先是在1991年在村委會的同意下,以交足金額的方式購買了厝地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位置相鄰于當事人張某良房屋,并且該兩塊土地之間存在一小塊邊角地,該邊角地原先是由當事人張某良先占利用。同時,根據調查了解當地有兩個習俗:一是該村原土地使用權是采取先占原則,由個人對土地進行先占及利用,再向村委會進行使用權購買;二是該村建設的房屋墻角不可以對著相鄰的其他房屋,否則會使墻角影響另一家。故此當事人張某桂當時在購買土地使用權時候,曾向鄰居當事人張某良進行協商,并且形成口頭約定,兩家土地之間的邊角地由當事人張某桂向村委會購買,同時該邊角地不能建有墻角。此次土地糾紛的主要爭議點是當事人張某良認為其當初在顧及親戚情誼下將爭議的邊角地使用權讓與當事人張某桂購買,但是當事人張某桂言而無信違背當初協商的口頭協議,現在將該邊角地進行建設。當事人張某桂認為其邊角地的建設,屬于其私人行為,且是在沒有違背原有約定的基礎上進行的建設,當事人張某良無權對其進行阻礙。仔細了解該案的事情原由,我們得知,其實該糾紛案件本身也就是誤會引起的。當事人張某桂這次建設厝地兩邊的雨棚,其實并沒有違背當初與當事人張某良的口頭協議,當時就是出于言語的誤會,以及各自間言語的不相讓,缺乏有效的溝通造成。因此,我司法所工作人員分成兩個工作小組,分別對當事人張某桂和張某良進行談話,首先先穩定雙方間較為沖動的情緒,再以事實為依據,向他們耐心地解釋,并為他們創造出了彼此可以交流談話的機會,從而促使矛盾的順利解決。
三、注重和有關部門業務交流,通力合作預防糾紛激化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們基層司法行政部門除了應該注重日常業務的學習之外,還應該加強與其他基層部門的業務交流。老百姓的事情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基層司法行政部門有能力解決的問題,也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正是由于部門之間的權力范圍和職責的不同,為了能夠更好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我們基層司法行政應該更多與我們的兄弟單位進行業務交流合作,從而提高執業素養,通力合作共同維護我們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案例二的糾紛中,我們基層司法所就和派出所進行通力合作,共同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該案中,當事人張某桂和張某良兩家由于厝地邊角地的建設產生誤會,雙方情緒較為激動,形成劍拔弩張之勢。在調解進行的過程中,雙方雖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心理干預下情緒漸轉緩和,但卻因為另外一件生活瑣事引起了雙方矛盾的激化。當事人張某桂之子這天在開鋪時因將其鋪前混凝土石塊移動至巷邊,引起了當事人張某良及其兒子的不滿,其以妨礙景觀為由對當事人張某桂進行干涉,遂引起口角。而后當事人張某良及三個兒子和其妻子將當事人張某桂及母舅進行圍住毆打。事件發生后,我鎮派出所迅速進行處理,我司法所予以配合處理,在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調解及證據面前,當事人終達成了調解協議。
四、認真落實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養
經濟的發展,人民糾紛的激增,可以說是一個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因而在我們注重認真落實好基層司法人民調解工作的同時,我們還需要認識群眾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的階段,經濟的發展,必定對我們社會法治建設帶來了新的要求。人民法律素養的高低,能否通過運用合法合理的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成為了當前考察法治建設的一個新的標準。在農村,由于缺乏法律知識,農民群眾不能運用法律及相關的規定,合理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案例二中就是由于雙方當事人在土地存在使用爭議的情況下,不能運用合法的手段進行協商,從而引起悲劇的發生,造成了人員的受傷。可以講,類似這樣的土地糾紛是十分常見的。為更好的保護我們農民的自身權益,防止土地糾紛的發生,我們應該更好地規劃完善關于農村信息公開等方面的建設,讓農民知曉我們農村的發展規劃,讓農民更好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應更好地加強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素養,以法律為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故此對于基層司法行政部門而言,普法宣傳也是我們其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業務,我們應該認真落實好。
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是我國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后我們將繼續努力學習,認真鉆研人民調解業務工作,不斷提高自身工作業務能力,從而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
調解工作總結12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難糾紛,如何充分發揮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主力軍作用,確保全鎮的平安和諧成為亟待解開的課題。xx鎮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通過探索和實踐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幾年來,鎮調委會共調處各類重大矛盾糾紛xxx余起,未發生因調處工作不力而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多次被嘉興、海寧市委、市政府評為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
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鎮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今年6月25日,大華村某衛生室為一名患者輸液,輸液完畢后不到2小時患者死亡,當晚死者家屬、親戚等10余人在衛生室要求當值醫生賠償,死者親屬情緒激動,話語難聽,并揚言要抬尸到慶云衛生院。23時許我們接到衛生部門情況通報后,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主動為雙方當起了“老娘舅”,在調委會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時許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20xx年下半年開始,把排查范圍從原來的村、社區擴展到各規模民營企業,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在鎮機關各部門中建立矛盾糾紛情況書面通報制度,月底各部門要將掌握的矛盾情況向司法所報送,改變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單打獨斗的情況。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三)強化疑難案件聯合調處制度。
在鎮調委會直接受理或由基層調委會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個部門,而且已經由其他部門或基層調委會多次調解,形成客觀上的疑難案件,如何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紛爭呢?我們主要通過“部門聯動、司法為主”的聯合調處方式來解決疑難問題。例如20xx年2月發生的某服飾有限公司裝修工程糾紛,該糾紛因施工承包人馬某突然失蹤,引發9名建筑材料供貨商、20余民工和服飾公司之間的材料款和勞資糾紛,經過發生地黃墩村調委會和鎮企業服務中心調解,均未妥善解決。最終該起糾紛移交到鎮調委會,在整個調處過程我們始終堅持“部門聯動、司法為主”邀請糾紛三方當事人和村調委會及鎮企業服務中心參加,經過3個多月的艱苦工作,終于解決了該起糾紛。協議履行當日建筑材料供貨商和民工在爆竹聲中分別向鎮司法所和鎮調委會贈送了“為民辦實事”的牌扁。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
在一些撫養、贍養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二、狠抓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狠抓隊伍,打造“名牌調解員”。
重視鎮調委會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每年選調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人充實到鎮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其次在政策上向調解員傾斜,讓他們在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第三,把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同級綜治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通過以上三項舉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調解員”。
(二)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三是撰寫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強指導,提高基層調委會的工作能力。
基層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對基層調委會業務工作的指導是鎮調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通過對基層調解干部的培訓,參與具體案件調解等方式來提高基層調解干部的業務水平。通過努力,現在全鎮各村(社區)的調解干部都能以書面形式把調解案件記載下來,改變了以往重口頭調解輕協議制作的情況。
雖然X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鎮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調解工作總結13
人民調解員培訓總結 為進一步提高我鄉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深入宣傳《人民調解法》,根據長順縣司法局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鄉人民調解工作實際,我司法所在前一階段對全鄉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的基礎上,又于20xx年9月1日組織鄉轄5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人民調解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了《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現將培訓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為加強對這次培訓工作的領導,研究成立了以鄉主管領導為組長,司法分局副局長、長寨鎮司法所所長、公證處主任為成員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認真制訂了《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對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組織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安排。三是精心編撰《人民調解員培訓資料》,培訓資料不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臺的一系列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還包括《信訪條例》等一些人民調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識。四是精心選配講授人員。這次培訓,我們選配的講授人員中,既有身處基層人民調解崗位、公證崗位多年,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調解員”司法所長陳邦亮,又有精通各項法律法規,辦案多年的資深公證處主任胡家寬,還有身處基層一線的司法助理員王樹凱,他們的講解從農村常見的矛盾糾紛入手,從身邊的人和事說起,融理論知識于實踐經驗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訓之前就盡早與鄉主要負責人聯系,做好培訓場所落實和人員組織。六是培訓經費保障充足。本次培訓鄉政府共投入一千余元,縣司法局印發《人民調解法》20冊、鄉司法所印發人民調解協議標準文書140份,保證了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保證培訓課時,嚴格培訓紀律,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為達到通過《人民調解法》的培訓,使全鄉人民調解員的理論知識、工作技能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的目的,在培訓中,嚴格按照《培訓方案》的規定,從參加人員、培訓課時、內容、紀律上都進行嚴格要求,確保培訓不走過場、不搞以會代訓。一是達到5課時,邀請鄉分管領導參加,實行簽到制度,考勤結果計入最終考評之中。二是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規條款與農村典型的矛盾糾紛案例有機結合起來,從人民調解基本理論知識、調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訪接待和調解協議的起草、檔案的收集與整理等方面進行講授,不僅提高了大家的聽課興趣,同時也增強了大家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三是在理論培訓結束時,針對所學內容進行書面考試。通過考試,優秀率達96%,及格率達100%。
三、對這次培訓的總體評價
本次培訓工作從20xx年5月5日開始至20xx年9月1日結束,現場參加培訓的村級人民調解員24名,占全鎮人民調解員的98%,參加培訓的鄉領導2人,縣司法局7人,共計33人。從各鄉鎮的培訓到會情況看,鼠場村、安樂村、杜鵑湖村、灣河村、立木村等大多數村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村支書、主任能夠親自到場督促指導,落實人員人民調解員的參訓率達到98%。但同時也要看到,個別村不夠重視,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不到位,組織培訓不得力,致使參訓率較低。
總體來看,本次培訓領導重視、組織到位、講授簡明易懂、學習效果明顯,切實起到了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的作用。
新寨司法所
20xx年9月1日
調解工作總結14
20xx年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朝陽社區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社區上半年組織各類居民法律知識學習班3期,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受益40xxxx人。每逢過節時,社區工作人員一起挨戶向居民宣傳“五防”知識。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增強了居民的法律知識,確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了解社區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聯防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利用他們入戶走訪巡邏的時間,調解率10xxxx,成功率達9xxxx。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進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規范了調解程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對于調解不了的矛盾糾紛,也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區在改造,糾紛比較多,我們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為進上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朝陽社區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社區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1xxxx重點人員,社區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xxxx,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陽社區調解工作抓得緊,信息通暢,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補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社區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調解工作總結15
20xx年,杭州市工商局按照加快推進法治工商建設的總體要求,拓展工商職能,大力開展工商行政調解工作,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全年共辦理行政調解案件33712件,其中消費爭議調解33685件,合同爭議調解13件,行政爭議調解14件,調解成功率為95%,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039。68萬元。
一、探索調解手段,創新行政爭議解決辦法。
多年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運用,使得該局在消費爭議調解方面積累了較為成熟的工作方法,而相對于消費爭議的調解,該局在行政爭議、合同爭議、商標侵權爭議的調解工作中則進展較為緩慢。近年市工商局著力探索運用調解手段解決行政爭議,在行政復議調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該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在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瑕疵的情況下,行政復議機構認真向被申請人解釋法律法規、闡明后果,動員被申請人糾正不當行政行為。通過被申請人的主動糾錯,取得申請人的諒解,使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化解該起行政爭議。如杭州拓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對臨安分局於潛工商所對其舉報臨安鵬達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建新”注冊商標專用權所作出的《舉報情況反饋函》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復議,在審理過程中,市局、臨安分局多次向被申請人解釋法律法規、闡明后果,動員被申請人糾正不當行政行為,最后,被申請人主動撤銷了原作出的《舉報情況反饋函》。
二是在行政復議中引入聽證機制。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就事實認定和相關法律適用問題存在較大分歧時,為詳細了解雙方爭議焦點,通過舉行聽證,為行政復議當事人提供一個質證、辯論的平臺,促使雙方消除隔閡,達成諒解。如在辦理湯萬鳳不服拱墅分局封存財物的強制措施案過程中,市工商局決定舉行了聽證,通過聽證使雙方充分表達各自的觀點,并借助于聽證程序向申請人宣傳解釋相關法律法規,使申請人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三是對于可以調解的其他案件,行政復議機構都秉承化解爭議、消除矛盾的辦案理念,積極居中協調,努力促成雙方爭議的圓滿解決。如申請人李名均對江干分局對其侵犯商標注冊權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復議案,申請人對案件的定性沒有異議,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非法經營額的認定以及所處罰款的額度。對于非法經營額,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提供的票據存在矛盾,按經營額無法計算進行處罰,有事實根據,作出罰款5萬元的處罰并無不當,而申請人認為經營額是可以計算的,只有9885元,處罰明顯偏重。鑒于本案實際以及雙方的意愿,該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了調解,最后被申請人考慮申請人重病在身、經濟較為困難的實際情況以及案件事實,同意將原罰沒款5萬元減為2萬元,雙方達成了了協議,市工商局制作了行政復議調解書。
二、搭建多元銜接機制,努力構建消費爭議“大調解”格局。
一是與消費爭議先行和解機制銜接。通過建立順暢的溝通渠道,將一部分消費申訴轉交企業先行協商處理。目前我市已有180家自行處理消費爭議的企業。市工商局加強對自行處理消費爭議企業的指導,今年共組織開展了兩次企業調解(處理)糾紛工作人員培訓,共有120余人參加培訓。同時,加強對企業消費維權自律工作的走訪和檢查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180家自行處理消費爭議企業共受理申訴3426件,占工商12315總申訴量的10.17%,回復及時率達到97.8%,滿意率達90%。
二是與仲裁調解機制銜接。在日常監管中,引導經營者和消費者簽訂消費合同時訂立仲裁條款,或在發生消費爭議后達成仲裁協議。在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支持下,在下城分局設立了消費仲裁庭,并在工商調解人員中發展兼職仲裁員,實現裁調有效對接,成立至今,下城消費仲裁庭運作良好。
三是在大型商場超市、景區(點)商店等大力推行“無理由退貨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400家經營單位實行無理由退貨服務事項,已為消費者辦理無障礙退貨2萬余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50余萬元。
三、行政調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工商機關行政調解制度不完善。雖然法律法規規定工商機關可以調解處理商標侵權、廣告、合同、消費等民事糾紛,但有關行政調解的機構、管轄、程序、時限、效力等方面缺乏具體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二是行政調解組織機構和行政調解人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目前該局的行政調解主要是消費爭議調解,多年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運用,使得該局在消費爭議調解方面積累了較為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經驗,而行政爭議、合同爭議、商標侵權爭議的調解工作則始終未能有很大的突破,究其原因,行政調解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和規則、行政調解人員隊伍建設不夠完善是不容回避的主因。
三是行政調解出現錯誤的救濟途徑和賠償等后續問題亟待進一步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強化工作責任。在強調對行政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的同時,要積極采取措施,落實崗位責任,防止因職責不清、責任不明而造成職能缺位、錯位現象。
二是夯實工作基礎。降低受理門檻,簡化工作程序,營造工商部門善于調解、人民群眾愿意調解的工作氛圍。切實加強基層工商部門行政調解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
三是加強行政調解人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調解人員隊伍,加強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培訓民法、消法、商標法、合同法、人民調解法等相關法律知識,提高調解員調解技能。
四是完善調解制度。制定完善受理標準、工作流程、調解紀律等一系列調解規章制度,及時做好調解登記臺帳以及報表統計報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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