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兼顧城鄉公平
10月6日,教育部公布兩個國家考試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建立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項,中學須真實記錄學生3年表現,高校逐步以此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高考“唯分數論”和“一考定終身”弊端重重,亟須改革。今年9月,國家發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具有里程碑意義。現在教育部發布的兩個配套方案,就是對國家方案的具體落實,通過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打破高考“唯分數論”和“一考定終身”,讓素質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意義無須贅述,人們最關心的是評價能否做到公平公正,能否杜絕弄虛作假。因為,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等屬于“軟指標”,沒有硬杠杠,難免見仁見智,給學校和老師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容易誘發弄虛作假、徇私。如何防范這一現象,需要更詳細、更可操作的制度設計。否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就會“興一利而生一弊”,甚至出現弊大于利的結果。
而筆者更想提請有關方面關注的,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城鄉公平問題。眾所周知,目前城鄉教育還存在鴻溝,反映在教育投入、教學設備、師資力量、教學手段等各個方面。以培養學生的`藝術素養為例,城里中小學有條件開設音樂、美術、舞蹈等藝術課程,城市家庭也有能力送子女上各種藝術特長班;可在廣大農村地區,很多學校無力開設這些課程,很多家長也沒錢滿足孩子上特長班的需求,農村學生在藝術素養評價方面肯定要落后于城里學生。顯然,這種“落后”并非緣于農村學生天賦差、不努力,而是因為農村教育條件低下,因此在學生藝術素養評價時對城里學生、農村學生“一視同仁”,就顯然有失公平。
實際上,這種不公一直存在。比如在高考加分中,農村學生由于普遍缺少各種特長,往往與高考加分無緣;在高校自主招生中,農村學生也總是在與城里學生的競爭中敗下陣來。
農村學生其實也有自己的特長,也有城里學生普遍缺少的素質,比如會干活、能吃苦、生活自理能力強等等。可問題是,目前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城里學生為本位,會唱歌、跳舞、繪畫被認為是素質,會干活、能吃苦卻不被認為是素質。坦率地說這是沒有道理的。城鄉教育、城鄉學生各有特點,我們不能以城里學生的特點為標準,去要求農村學生。那么,在制度設計上就應充分考慮這一因素,兼顧城鄉公平,以避免城鄉教育鴻溝越拉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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