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車輛運輸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運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
1、目的
目的是為了加強中信物流飛馳有限公司運輸車輛及其分包商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徹實履行本公司向CSPC所做的承諾,嚴格執行CSPC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標準,以預防為主,持續提高道路運輸安全和服務質量。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信物流飛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飛馳)及其分包商。
3、駕駛員管理
駕駛員是道路運輸活動的行為主體,其健康狀況、安全意識及駕駛技能等是導致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駕駛員管理是道路運輸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部分;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
3.1駕駛員的要求
無論是中信飛馳駕駛員還是其分包運輸公司駕駛員都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任職。
1)已上崗的,25歲以上,60歲以下;對新招聘的,25歲以上,45歲以下;
2)健康狀況良好,并適合駕駛。
3)對于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危險作業從業資格證、汽車列車證等)。
4)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5)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素質
6)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7)駕駛經驗:
a)對于運輸非危險品,至少有駕駛拖掛車2年以上的經驗;
b)對于運輸危險品,至少有駕駛拖掛危險品罐車1年以上的經驗;
駕駛員個人檔案的建立:包括駕駛證、身份證、危險作業從業資格證、汽車列車操作證等復印件各一份,同時駕駛員還必須提供一份有效的身體健康體檢報告(不超過3個月),在正式上崗前報運輸部或HSE部存檔備案。
3.2駕駛員培訓
中信飛馳所有駕駛員(包括其分包公司)在上崗前都必須接受中信公司相關部門對其進行的培訓,培訓包括中信飛馳HSE管理手冊、產品安全培訓、個人防護及健康衛生以及駕駛車輛技巧和道路運輸安全等方面,只有通過培訓并且合格的駕駛員才能正式上崗;同時中信飛馳還將對駕駛員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訓,但每季度至少有1次;各分包公司可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安全管理員或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增加相應的安全培訓,并保持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必須在完成培訓后2個工作日內交一份由中信飛馳HSE部門備案;具體的表格如:附件3培訓記錄表CITIC-HSE-YSB-003
3.2.1培訓內容有:
1)基礎培訓:
a)道路運輸安全法規;HSE管理體系;應急反應計劃及程序
2)產品安全培訓
a)產品的安全數據表(MSDS)如附件2;
3)個人防護及職業衛生知識
a)急救知識;防護用品的使用;酒精及藥物政策;疲勞管理以及相關的消防安全知識;
4)駕駛技巧培訓(邀請駕駛技術好的人員講述工作經驗)
3.3駕駛員安全周會和車隊安全會議
中信飛馳要求其車隊及其分包公司運輸車隊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組織召開一次駕駛員安全例會,會議時間一般不要超過30分鐘,主要是以分享駕駛員個人經驗為主,特別是一些發生在車隊駕駛員身上的險兆事故;車隊安全會議一般是由中信飛馳(或其分包公司)運輸經理或由HSE部組織的會議(一月至少1次),主要是學習事故案例或安全法規,及本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同時也對公司的安全目標及完成情況作出總結。附件4駕駛員(車隊)安全會議記錄表CITIC-HSE-YSB-001。
3.4駕駛時間
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駕駛員疲勞駕駛。運輸管理人員有職責負責安排工作程序表,使得駕駛員不會超過規定的每日/每周上班時間,這包括駕駛和其他相關活動的工作。中信飛馳為了防止司機工作疲勞,從而降低工作中發生的風險,中信飛馳對司機的工作時間作了以下規定(各分包公司也應按如下工作時間執行):
a)司機最大的駕駛時間為: 10小時/人/天
b)司機最大的工作時間(包括:駕駛時間,非駕駛時間,短暫休息時間)為: 12小時/人/天
c)兩班之間的最小休息時間為: 10小時/人/天
d)最大的駕駛時間: 60小時/星期
e)司機最大的工作時間(包括:駕駛時間,非駕駛時間,短暫休息時間): 72小時/星期
f)最小的休息時間為: 34小時/星期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工作時間管理,及時了解駕駛員的身體狀況,每位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時間記錄表:它包括:1.工作或輪班開始和結束時間;2.駕駛開始和結束時間,和總的工作時間;3.駕駛員姓名;4.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具體工作時間記錄表如附件5所示CITIC-HSE-YSB-002
3.5駕駛員駕駛車輛應注意事項
3.5.1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和“八不走”、“七注意”的規定。
a) “一安”就是嚴格遵守交通管理條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b) “二嚴”就是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c) “三勤”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護。
d) “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 “五掌握”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氣候變化情況;掌握貨物裝卸點;掌握車輛、行人動態。
3.5.2 “八不走”
a)貨物裝卸不符合規定、貨物裝載不勻時不走。
b)制動器作用不良、轉向器有故障時不走。
c)沒有方向指示燈、制動燈和夜間行駛無大小燈、尾燈或燈光不亮時不走。
d)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運行條件,輪胎氣壓不符合標準時不走。
e)車輛未領取安檢合格證或車輛證件不全不走。
f)大霧、大雨天氣五米以內視線不清,或大雨、大雪后道路泥濘溜滑,安全無保障時不走。
g)通過道路或鐵路交叉路口時未看清火車動向,通過漫水路和橋未判明水情深淺,遇到新路、險橋和便道未查明情況時不走。
h)開車前,駕駛員生病、身體不舒服或情緒不正常、精神不振作、精力不充沛等不宜駕駛車輛時不走。
3.5.3 “七注意”
a)注意了解當次裝卸貨地點,運距和裝載等情況,做好準備。
b)注意檢查貨物清單和裝載貨物是否相符及貨物裝載是否均勻,捆扎是否牢固。
c)注意了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主要安全部件。
d)注意檢查車門是否關好,車輛起步前檢查車輛周圍、車下有無人畜或其它障礙物。
e)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和號牌字跡明顯,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票證等。
f)停車時,注意選好地形、拉好駐車制動,關好車門,并保管好未卸貨物。
g)嚴禁酒后開車,強行超車,盲目快車,人貨混裝。
4、運輸車輛管理
道路運輸安全操作的基礎就是首先要有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的車輛,并且通過采取適當的管理措施,使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技術狀態。中信飛馳HSE部要求對所有的車輛(自有的以及分包公司的)都應建立相應的車輛管理檔案,自有的車輛由運輸部負責,外協分公司的車輛由HSE部門保存檔案,檔案內容有:機動車行駛證、營運證、車輛檢驗合格證、車輛保險、養路費、營運費、車裝常壓容器使用證等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車輛和駕駛員的合影照一張,對資料不全(或沒有檔案)的車輛一律不得參與中信飛馳的貨物運輸。
所有參與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運輸危險貨物的常壓罐體,應符合GB18564規定的要求;運輸危險貨物的壓力罐體,應符合GB150規定的要求;罐式集裝箱應符合GB/T16563的規定。
4.1車輛的保養、修理
a)中信飛馳將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保養,并保持各種詳細的記錄;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車輛運行記錄,維修記錄,檢測記錄,總成修理記錄等),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具體維修內容及記錄見運輸部相關資料。
b)對車輛進行動火、進入密閉容器、用電等危險作業實行安全許可證管理。
c)每部車輛必須配置干粉滅火器,駕駛室內應配有1個至少2Kg的干粉滅火器,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室外應配有2個至少4Kg的干粉滅火器、錐形反光路障(至少3個)、三角警示牌(至少2個)、二個三角塊及相應的個人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鏡、反光背心)以及常用的急救藥品(創可貼、消毒藥水、防暑藥、紗布、膠帶等)。
d)車輛在途中臨時停靠、過夜,必須安排人員看管;如是夜晚必須設置錐形反光路障、三角警示牌等相關措施;
e)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汽車罐車停放要求:
1)不得停靠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和人員稠密等地方;
2)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停車地點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車檢修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業;
4)裝有易燃易爆罐車在途中停車如果超過六小時,應按當地公安部門指定的安全地點或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中轉許可證》的專用停車場停放;
5)途中發生故障,維修時間長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將汽車罐車轉移到安全場地,并由專人看管,方可進行維修;
6)重新動車前應對全車進行認真檢查,遇有異常情況應妥善處理,達到要求后方可動車;
7)停車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車輛。途中停放時,司機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汽車罐車,必須留有人監看,停車要選擇10米內沒有明火和建筑物的地方。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2
運輸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運輸效率:通過規范流程,減少無效運輸和延誤,提高物流效率。
2. 保障行車安全:嚴格的安全規定能有效預防事故,保護駕駛員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 控制成本:良好的車輛維護和駕駛員管理可以降低維修費用,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4. 提升企業形象:遵守法規,提供優質服務,有利于樹立公司專業、負責的形象。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3
本《貨物運輸管理制度匯編》旨在規范公司內部的物流管理,確保貨物安全、高效地從發貨地到達目的地。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運輸計劃與調度
2. 貨物裝載與卸載
3. 車輛維護與安全管理
4. 運輸過程監控
5. 索賠與糾紛處理
6. 合同管理
7. 員工培訓與績效評估
內容概述:
1. 運輸計劃與調度:制定詳細的'運輸路線、時間表,合理分配運輸資源,以確保貨物按時送達。
2. 貨物裝載與卸載:規定裝卸操作流程,確保貨物完好無損,防止意外損壞。
3. 車輛維護與安全管理: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保養,嚴格執行駕駛安全規定,降低事故風險。
4. 運輸過程監控:利用gps等技術手段,實時跟蹤貨物位置,及時處理異常情況。
5. 索賠與糾紛處理:設立明確的索賠程序,公正公平處理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6. 合同管理:規范與第三方運輸公司的合同簽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7. 員工培訓與績效評估:定期培訓提升員工專業技能,通過績效考核激勵其工作積極性。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4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車輛的安全運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它通過規范化的流程和標準,預防車輛故障,保障員工出行安全,同時也有助于維護企業的良好形象。
內容概述:
1. 預防性維護:定期進行車輛檢查,如機油更換、剎車系統檢查、輪胎磨損監測等。
2. 故障維修:設定標準的故障處理流程,包括故障報告、評估、修復和復檢。
3. 維修記錄管理:詳細記錄每次維修的情況,包括維修時間、項目、費用等,以便跟蹤車輛狀況。
4. 供應商管理:選擇和評估合格的維修供應商,確保服務質量。
5. 車輛使用規定:制定合理的`車輛使用政策,避免不當操作導致的損壞。
6.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駕駛員進行車輛保養知識培訓,提升其對車輛維護的意識和技能。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5
危險品運輸車常識:
危險貨物的公路運輸必須具備確保安全的運輸設備和裝卸設備,具有熟悉危險貨物性能的營運管理人員和駕駛員,以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機動車貨箱應是木質底板,這樣可以避免產生火花;若用鐵質底板,就應采用相應的襯墊防護。機動車排氣管必須有隔熱和熄火花裝置。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車的槽(罐)體材質必須與所裝貨物性質相適應,如:硝酸應用鋁槽,廢硝酸應用玻璃鋼和不銹鋼。根據需要配備雙道閘門、防波板、遮陽物等安全裝置。裝運集裝箱、大型氣瓶和可移動槽(罐)的車輛,必須具備有效的堅固設備和相應的木塞。
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和設備必須符合衛生防疫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要對車輛、設備、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污染情況定期檢查,污染放射強度超標時,必須清洗、消毒后才能繼續使用。
使用的各種裝卸機械要求有足夠的安全系數,一般設計要求超過負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額定載荷噸的吊車和行車,應能達到噸~噸的起吊能力。裝運機械必須有消除火花產生的防爆裝置。禁止使用易摩擦產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與所裝貨物相抵觸的污染物。
禁止運輸爆炸物品的運輸工具:
以柴油為燃料的汽車、拖拉機、自動卸貨車,三輪車、畜力車和自行車禁止運輸爆炸物品。
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運輸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廂式貨車,必須要安裝通風裝置和固定裝置;
.運輸易燃易爆的專用車,一律配裝符合規定的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裝置;
.運輸水平放置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專用車,其車廂寬度內部尺寸達不到鋼瓶長度尺寸的,要更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
.運輸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必須用廂式控溫專用車;
.對運輸危險貨物罐式專用車的經營范圍一律實行危險貨物品名制;
.使用期限已滿七(以行駛證登記日期為準)的罐式專用車,其罐體容積、充裝介質與核定載質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險貨運行列。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6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參照上級交通管理規定,制定本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細則,并嚴格執行,逐條檢查考核。
(2)負責本轄區的車輛年度檢驗和駕駛員審驗、考核及換證工作。
(3)經常對本轄區范圍的車輛進行檢查,對違章行駛的各類車輛和駕駛人員,按條例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部門及時處理,并清除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
(5)負責本單位及本管轄區域的交能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和行車駕駛技術的培訓工作,以提高駕駛人員安全駕駛常識和技術素質。
(6)負責定期檢查本管轄單位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確保車況良好。對不符合安全行車的車輛人,限期進行整改。
(7)負責對物業保安工作的.考核檢查工作,維護廠區的交通秩序。
(8)負責本轄區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安全科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站內客運安全生產,當好站長助手,協助本單位決策機構和有關負責人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并實施考核工作。
(2)、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明確本單位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并實施監督檢查。
(3)、參與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或者監督相關部門實施。
(4)、組織擬訂或者修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技術規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6)、監督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7)、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
(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車輛運輸工作流程
1.調度員負責接收用戶信息
2.調度員按照發車計劃給司機下達運輸任務;
3、司機按調度的發車計劃到攪拌站主樓裝車,集控室出具一式五聯的《供貨單》交付司機;
4.實施運輸、質量的監督與審核
(1)司機負責監督混凝土裝卸工作,并對運輸質量負責;
(2)混凝土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問題時,司機應立刻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解決。
5.交付
(1)司機將混凝土按指定時間、指定地點交給指定人員;
(2)用戶在《供貨單》上簽字蓋章,自留一聯;
6.結算
(1)司機負責帶回經客戶簽字確認的《供貨單》并交給調度員;
(2)調度員負責對《供貨單》進行核對、統計、轉交財務部(會計);
(3)財務部記帳后在結算期限內與用戶進行統一結算。
二、車輛運輸管理辦法
1、各承運司機必須按公司生產調度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運輸任務,每發生一次未按要求承運的車輛,一律按《公司獎懲制度》進行罰款。如因個人原因不能及時到達給用戶造成經濟損失的,不僅賠償損失而且視情節暫停運輸,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2、承運司機的運輸車輛在途中出現車輛故障和交通肇事等問題,不能按要求到達目的地。在出事后30分鐘內必須打電話向公司調度和車隊隊長匯報詳細情況,盡快采取措施。
3、 承運司機必須保管好各票據并按規定及時傳遞各種票據,否則根據情節進行處罰,對嚴重影響正常工作者當月不予發放業務提成。
4、 各承運司機必須根據公司生產調度下達的指令,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裝卸車,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如有違反,將按規定處罰。
5、 各承運司機接受處罰后,必須在下次裝車前按規定及時將罰款交公司財務部,如果承運司機不能按時上繳罰金,生產調度不分配任務,并在運費中扣除。
6、 運輸問題處罰標準
(1) 承運司機未按要求時間把貨送到用戶手中,影響用戶使用,每晚一次罰款200元;
(2) 承運司機在整個承運過程中有倒換、盜竊所運物等行為者,要全額賠償所承運混凝土的價款,并視態度情況是否予以辭退。
(3) 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臨時故障不能按時間要求到達目的地,在出事后30分鐘內不能及時向公司匯報的罰款100元/次,匯報后也要視情況罰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較大影響,可加重處罰。
(4) 承運司機不能按要求傳遞票據或將票據涂改或損壞,罰款50元,如果丟失視影響程度進行罰款。
(5) 承運司機到達運送目的地,要熱情服務和交接,做好卸車工作,如因工作服務態度不好,用戶反映強烈,視情況罰款100-300元。
(6)承運司機發現混凝土有問題要及時給調度室和實驗室反映,否則承擔由此造成損失司機將視情況罰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較大影響,可加重處罰,及時匯報后可免除責任。嚴禁私自處理問題混凝土,尤其是嚴禁給混凝土里加上水,若發現予以直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
三、運輸票據傳遞管理制度
1. 運輸票據是下達運輸任務和運輸結算的主要依據,各級管理人員及承運司機要認真執行票據傳遞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票據,如有破損、丟失由責任人負責。
2. 操作室負責《供貨單》的開出,將《供貨單》交到司機手中。
3. 司機按《供貨單》的注明的工程名稱、數量按時裝車,并將該單帶到用戶單位,用戶單位在該單上簽字后,司機將單帶回,票據經涂改無效,破損丟失均由責任人負責,司機丟失該運單,公司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4. 車輛返回后,司機將票據交到生產調度室生產調度對司機帶回的票據要有簽收記錄,以備查對。
四、車輛用油管理制度
1、嚴格加強油料管理,實行專人管理,在公司指定油站加油,于每日 各車根據車輛油量情況進行集中加油,2、車輛加油實行“雙鎖分離制”。即在所有車輛的'油箱上另行配裝油箱明鎖一把,原油箱鑰匙由司機攜帶,增配明鎖的鑰匙由油料管理員保管,加油時由司機和油料管理員共同打開油箱鎖進行加油。
3、駕駛員在出車前必須做好車輛自查,保證運輸用油。每次加完油,駕駛員要核實好數據,在加油單上簽字確認,并注明車號、加油時油耗量和公里數。
4、每月對車輛耗油量根據實際情況推算出來的平均耗油量進行比對,誤差率在 %以內的耗油量視為正常,超出誤差率的耗油量由該車司機按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5、對耗油量過高,確實存在問題的駕駛員,要采取批評教、車隊通報、經濟處罰,直至停車待崗等方式進行處 。
五、車輛維修制度
1、嚴格履行車輛維修審批手續,實行日常定點維修。按照申請、鑒定、預算、審批、下修車單、修后回執審核等程序進行。
2、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需要修理時,駕駛員要在10分鐘內及時向車隊隊長報告,由隊長組織人員做出鑒定,填好記錄備案,并及時向辦公室匯報。
3、日常小修(1000元以下)由車隊隊長與調度組長溝通,并報設備部主任溝通同意后,簽發修車通知單,到指定地點修理。
4、對超過日常小修范圍的和數額較大的維修,由車隊書面請示設備部,由設備部主任閱審,報請設備副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修理。并由設備部進行車輛維修競價選擇維修點進行維修。
5、對因有特殊情況需到指定地點以外修車的,必須報告設備部主任批準。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原則上要報告車隊,將車輛拖到指定維修廠修理。
6、更換下來的廢、舊件,應帶回車隊,做好登記后,統一集體保管。
7、車輛維修完畢后,要向車隊送達維修回執,車隊做好登記備案。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駕駛員日常駕駛和交接物資操作及流程,保證物資以及人員運輸的安全、及時、準確、高效。規范公司車輛使用的行為及流程,提高車輛運行安全和質量,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提高公司對外形象。特此制定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駕駛公司和使用公司車輛的全體員工。對車輛提貨、配送、用車、及物資運輸交接的管控。
3.車輛運輸管理:
3.1車輛使用管理:
3.1.1供貨商、客戶、往來單位備忘錄管理:
a、營業、采購部常用車部門使用車輛人員應將各個供應商、客戶、往來單位的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詳細地址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于提貨業務聯系。
b、各個部應將常往來的客戶的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具體配送部門詳細地址、簽收人、注意事項等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于出車業務聯系。
c、管理部人員應收集各個部門的常用車路途記錄,將固定往來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詳細地址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車計劃。
3.1.2派車計劃管理:
a、用車最好提前1天申請,如事情緊急應按辦事情的緊急程度先后安排。應根據營業發貨,納品等業務、采購業務、行政用車或其他部門《公務用車申請單》等。綜合考慮制定次日好行車路線。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b、根據行車路線,綜合線路的路況、發貨物資的數量、重量、體積,以及其他用車情況。合理安排車輛及配備人員制定當日的派車計劃。(緊急情況特殊對待)
3.1.3發車準備管理:
a、駕駛員接到派車計劃、配送、提貨相關的資料等才能發車。
b、駕駛員檢查車輛情況,并于門衛處填寫《車輛行駛記錄本》,返回登記。
3.1.5車輛中途管理:
a、駕駛員應按照相關交通道路法規的規定安全駕駛。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歸來。
b、駕駛員加油:詳見5.3
c、車輛維修,詳見5.2
3.1.6派車完成管理:
a、車輛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資)應及時做入庫交接。嚴禁車輛帶物資過夜的情況。
b、車輛完成派車計劃任務應停穩到公司固定停車位。嚴禁隨意停放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安全隱患。無特殊情況,公司車輛須每天停放回公司。
c、駕駛員停穩車輛應第一時間到門衛登記《車輛行駛記錄本》,并檢查油表、水溫表等車輛情況,并打掃車內衛生。
d、駕駛員回到辦公室,立即到調度員處確認回校時間。
e、將車鑰匙門衛處處統一保存管理。
f、如派車任務無法在當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況),用車人員需在《公務用車申請單》簽字說明以便于管理部安排車輛。
3.1.7其他用車申請:
a、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信息。經部門主管或上級領導審批后交給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車計劃。
3.1.9車輛使用原則:
a、安全第一,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
b、路線及派車計劃的合理。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c、見單發車,按照指定路線行駛,嚴禁公車私用。
d、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e、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f、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4車輛安全管理:
4.1駕駛員管理:
a、年齡在20歲以上,50歲以下健康狀況良好,并適合駕駛。
b、對于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
c、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素質,自覺遵守相關交通犯規。
d、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e、2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驗并對車輛駕駛現場試車。
4.2車輛管理:
a、車輛手續齊全,能通過正常年審。在正常行駛期內和保險期內。車輛動力、制動、燈光照明、轉向系統正常具有安全行車條件。
b、每輛車配備專用工具箱,工具箱內具備簡易維修及換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燈、照明燈、滅火器、拖拽繩、跨接電纜、防滑鏈、反光背心等
c、車輛按規定正常保養,更換機油、三濾、輪胎等
d、車輛停放應按照法定停車位停放,拉緊手剎或憋檔防止溜車。盡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無人經過及攝像頭)。人員離開車輛應關緊車窗,將車門全部鎖死。保證車內物品安全及防止車輛被盜。如長時間離開需將車內物資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資在車輛過夜。
4.3正常駕駛管理:
a、駕駛前檢查車況。包括:水箱水位、機油、剎車、離合、輪胎及胎壓、轉向、燈光、照明、電器設備、工具箱齊全、滅火器、個人防護用品。
b、帶齊車輛證件及駕駛證件。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c、駕駛員遵照交通法規駕駛。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d、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 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安全駕車,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4.4惡劣天氣駕駛管理:
a、冰雪天氣駕駛,使用低速檔慢速行車。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加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于10米或路面結冰大2毫米以上應路邊停車保持應急車燈。
b、雨天駕駛應減速慢行,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打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于10米找就近停車場停車等待。
c、雷暴天氣駕駛應注意關閉車輛電器(如導航,收音機),安裝防靜電設備。關緊車窗呆在車內不要下車。遠離大樹和電線。
d、大風沙塵天氣應注意車輛跑偏和注意道路路況。
e、炎熱干燥天氣駕駛應注意防暑降溫,杜絕疲勞駕駛。檢查車輛電器線路,禁止在車內放置打火機、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車輛發生自燃自爆事故。
5.車輛日常管理:
5.1車輛定車定人定責:
a、公司車輛按照定車定人定責的原則為用車人員。
b、每輛車建立出車記錄本,管理部每月檢查出車登記、車輛使用及衛生狀況等。
5.2車輛維修費用管理:
a、公司承擔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費用。
b、車輛責任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上報管理部。,判斷是正常損耗還是人為損壞,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人為損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避免小問題積攢成大故障。
c、公司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原則。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車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顯示的四分之一時應將汽油加滿。避免出現中途沒油的情況,影響工作,路途較遠可申請攜帶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還管理部并填寫加油記錄。
b、公司統一辦理并配備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中記錄。原則需要做到定點加油,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現金加油須經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
c、在加油卡內的充值金額全部使用完后,管理部委派司機應盡快開具增值稅發票并遞交給財務部,再申請加油卡充值。
5.4車輛違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隨后一周第一個工作日上網查詢車輛違章情況。管理部向責任人出具《車輛違章記錄通知單》。違章責任人必須在一周內處理好違章。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b、1個月出現2次、連續2個月都有違章記錄和1年累計違章記錄超過5次的取消公司車輛駕駛資格。(備注:因為載貨導致的違章屬公司責任,不計入個人違章次數)
c、員工離職前要查詢是否有違章記錄,如有記錄需本人處理好違章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5車輛安排管理:
a、駕駛員對調度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因公用車(如接送客戶、接貨)須提前申請。
c、公司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車輛不得運載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有特殊情況時須提前向公司申請并征得領導的同意。
6.交通事故處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處理:
a、發生交通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b、第一時間報告公司,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公司管理部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c、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d、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管理部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接受批示。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備案。
e、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6.2交通事故處罰:
a、對方全責的事故,造成損失。公司走保險及進行索賠程序。個人不承擔賠償與處罰責任。
b、己方負全責的造成損失。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但為了防范主動違章,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全額承擔。并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c、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交警部門判定的責任比例。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按照責任比例由責任人承擔。并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d、公司人員傷亡處置按照法定工傷處理規定辦理。
e、外部人員傷亡處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律師協商執行。
f、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受傷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外,還要取消全年獎金,并要待崗學習,寫出書面檢查進行考核。視其認識程度決定待崗時間和是否辭退。
g、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死亡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外,必須辭退肇事者,解除勞動合同。
h、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發生部門或肇事者必須在事發現場向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保險公司報案,決不能逃逸和不及時報案,如逃逸和不及時報案造成事故現場被破壞,責任認定困難、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等后果與責任的均由事故發生部門和肇事者自負,公司依據損失大小在原處罰標準上加倍處罰。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企業良好的信譽,更好地促進經濟效益,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內部實行法人責任制,綜合管理,全員考核,職工監督的安全體制。同時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原則,建立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責任到人的安全防范網絡。
二、公司領導必須把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確保安全工作始終擺在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全面執行駕駛員管理辦法,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考評,實行獎優罰劣,優勝劣汰,對違章、肇事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管理體制。管理機構設置:公司成立以法人代表為首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領導負責人組成。以部門負責人為首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負責管理所屬車輛的安全事項,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和思想教育。
五、公司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的領導為安全生產的重要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權負責,公司領導層的其他人員按職責分工擔負綜合治理責任。
六、公司配備安全監督車、照相機、錄像機、通訊設備和處理事故現場等必備工具,專職安全人員必須由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員證,持證上崗。
七、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組織安全檢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及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經驗,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及時組織舉辦違章、肇事、事故隱患駕駛員學習班。
八、公司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和召開一次各部室負責人,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行車安全工作例會。遇特殊情況和重大、特大行車事故及時召開會議。
九、安全活動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由安全技術部組織進行活動內容,積極開展安全文化“五進”活動和公司內宣傳等形式開展常規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
十、每月由公司安委會組織進行安全學習,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的法規,文件精神、分析事故,分析安全情況,提高安全要求,做到記錄清晰,內容具體,有據可查。
十一、安全技術部每月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進行一次愛車例保檢查。
十二、駕駛員須對出車前,泊車后進行車輛自檢,其內容包括:剎車、轉向、前橋及輪胎氣壓,燈光及信號裝置,嚴格把關。
運輸公司管理制度
員上守則作為企業內部約束員工行為的基本規則,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0
一、特殊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并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
2、《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境、絞車等進行校核。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技術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3、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干部進行現場跟班,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駐礦安監處派員負責監督沿途運送大件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4、《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人員,并有貫徹記錄和簽字備案。
5、運送大件前必須對沿途所經路線(包括副井、平巷、斜巷)運輸設備和所用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方可實施。
6、首次運送的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7、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沖和閉鎖裝置可靠后方可進行裝車。裝車后,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確認無誤后方可運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其它規定祥見朱煤機[20xx]8號文件。
二、斜巷內裝卸車管理規定
1、斜巷內原則上禁止裝卸物料,如必須裝卸時,應有經審批過的施工措施。
2、裝卸車前,應仔細檢查礦車、特殊車輛及周圍環境狀況,確認完畢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內裝車、卸車時,必須將車停穩,司機必須手不離制動閘把,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4、裝卸前,必須在車輛的下方裝一道簡易阻車器,并用十字撐打牢固定住車輛(加長車輛另附穩車措施),語音信號必須沿至裝卸點。
5、裝卸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起吊時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轉、擺動、脫落傷及人員。
6、施工時,跟帶班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除操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應躲避在安全地點。
7、起吊時,施工人員必須處在安全位置操作,嚴禁強行違規操作。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1
1、樓層車道為方便經營戶,在規定時間內開放使用。
2、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須服從統一指揮,憑入場證有秩序進入車道。
3、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限速20碼以下,車道只允許載重1.5噸以下,3.5米高以下的小汽車及微型小貨車進入,禁止大貨車及載重車進入。
4、進入樓層車道的`車輛裝卸貨物時需靠邊停放,不得堵塞車道。
5、進入樓層車道車輛做到裝卸貨后立即駛出,嚴禁長時間將車輛停放在車道內。
6、車道內嚴禁無關人員逗留、玩耍,禁止在車道邊閑坐,欄桿邊攀高。
7、嚴禁小孩進入車道內玩耍、攀高,經營戶有義務教育小孩在市場內注意安全。
8、車輛進入樓層車道須單向行駛,從北車道口進,南車道口出,嚴禁任何車輛在車道內調頭和逆向行駛。
9、樓層車道晚上不開放,特殊情況使用需報請福田市場分公司有關領導同意。
高速公路服務區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服務區應積極配合協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門做好服務區的治安安全工作;
第二條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熟悉服務區各種安全消防設施并會熟練使用;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當班情況作詳細記錄,相關情況已處理的向接班人員通報,未處理的說明原因移交下一班處理;
第四條熱情主動地為客人服務,維護服務區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損害服務區利益、危害顧客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 第五條維護服務區廣場的停車秩序,做好車輛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發現有橫穿高速、鬧事及不文明顧客時,要及時加以勸阻、制止,方式方法要靈活,對嚴重擾亂服務區營業秩序、損壞服務區財物的現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維護服務區利益;
第七條執勤時不準吸煙、看書、打私人電話、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私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便竄崗、換班; 第八條工作人員端莊穩重,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紀律嚴明,講究禮儀。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2
為增強渣土治理,整頓渣土運輸次序,嚴厲打擊非法渣土運輸行為,特提出以下關于渣土運輸管理的意見:
一、提升渣土運輸企業管理,嚴格市場準入
1. 嚴禁個人或未經批準的企業參與渣土運輸。運輸渣土的企業需擁有至少20輛產權屬于自己的運輸車輛。禁止掛靠行為,一旦發現,即取消其渣土運輸資質。
2. 凡是渣土運輸車輛引發交通事故致死,導致惡劣社會影響的,應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場:
- 城管部門拒絕審批該企業的所有渣土運輸和處理請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內進行任何形式的渣土運輸和處理活動;
- 將該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單”,不再允許其進入市場,法定代表人不得參與渣土運輸相關活動;
- 公安機關依法追訴責任人刑事責任,將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及其他運輸業務;
- 公安交管部門取消該企業所有車輛的蘇AX專段號牌。
3. 對渣土運輸企業及其員工實施信用評估,納入渣土處置招標條件。城管部門主導,交管、環保、住建等部門每月對企業進行評審,未通過信用評估的,不得參與渣土處置招標。
4. 規范招投標流程,嚴厲打擊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物價部門應每年公布渣土運輸指導價。住建、城管部門應促使建設單位選擇信用等級高的渣土運輸企業承擔渣土運輸任務。
二、嚴格運輸過程管理,嚴查違規行為
1. 渣土運輸必須全程封閉運輸。城管部門會與交管、質監、交通等部門共同確定全封閉改造的驗收標準。運輸企業應選擇符合國家要求、具有封閉化改造能力的廠家進行全封閉改造,確保設備滿足防止遺撒、揚塵的需求,并通過公安車輛管理機構的檢驗。
2. 渣土運輸采用集中運輸方式,運輸公司應配置安全員和引導車,引導車應設有明顯的標識。渣土運輸時,渣土運輸車輛必須由引導車和安全員引導,按規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禁止單獨運行。
3. 對違反渣土運輸相關規定,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按時運輸、隨意傾倒渣土、沿途灑落污染物等行為,導致惡劣社會影響的:
- 城管部門禁止該企業在南京市內進行為期六個月的所有渣土運輸和處理活動;
- 在此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對該公司所屬渣土運輸車輛不予發放《安全證》和《通行證》;
- 駕駛員如有上述違反市容管理法規以及闖紅燈、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管部門禁止其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長達半年,對該車輛暫停發放《安全證》、《通行證》;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內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第三次犯,將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
4. 渣土運輸車輛、工程車、沙石車、混凝土攪拌車等大型車輛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駛。如違反此項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將收回該車《安全證》、《通行證》等證件,對駕駛員罰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環保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渣土處理運輸過程中的各種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個人罰款5千以下,對單位罰款20萬以下;交管部門應對違反交通法規的渣土運輸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罰和扣分;住建、環保應依據各自的管理職能對違規單位進行上限罰款。
三、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1. 城管、交管、住建、環保等部門應定期對渣土運輸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駕駛員進行操作規范和安全運輸的培訓、教育和考核。渣土運輸企業也應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訓練。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的企業和個人,不得參與渣土運輸活動。
2. 渣土運輸企業應不斷改進和完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獎勵懲罰機制,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確保渣土運輸規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3. 發揮渣土清理協會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運輸行業的自律機制,制定渣土運輸行業規范,教育和督促會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
四、強化聯動管理,構建協同管理的有效機制
1. 市政府副秘書長領導各部門、各區縣,實行渣土運輸聯動管理,城管部門作為渣土管理的主導部門。成立由城管、住建、環保、公安等多個部門組成的渣土聯合整治管理辦公室,負責研究渣土運輸動態狀況,指導協調全市渣土運輸管理執法工作,監督考核各區渣土運輸整改情況,指揮全市渣土運輸重大整治行動。
2. 各區由主管副區長成立相應的`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區域渣土運輸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區域內的工地遵守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并做好本區域內裝飾裝修垃圾的收容和清除。
3. 各部門應盡職合作:城管部門依法做好渣土處理作業的管理;交管部門強化渣土運輸車輛及從業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強建設和施工單位的管理,強化施工現場內部監控,確保渣土車規范裝載、車輛清洗、防塵降塵等措施得以實施;環保、水利、交通、地鐵等單位根據自身職責做好監管工作,敦促相關建設單位守法經營,規范渣土處置行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執法隊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門夜查中隊和現有的城管渣土聯合執法隊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構成的聯合執法隊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門統一領導管理、統一規劃勤務、統一指揮行動,重點打擊渣土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為,開展長期的渣土運輸違規行為整治。
5. 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渣土運輸和處置的監管職責的,由同級監察機關或上級行政部門對單位作出限時改正,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 各個工程建設項目、土地所有權單位應加強自有的場地、工地的監管,堅決貫徹“四有兩不”(有工地圍擋、有硬化路面、有沖洗設施、有前門清潔措施、渣土運輸車輛裝載不超過高度、輪胎車身不攜帶泥土)的規定;因管理不當造成渣土亂扔問題的,建設單位、所有權單位應承擔責任。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3
園區車輛管理制度是為了保障園區內交通秩序,確保人員安全,提高管理效率而設立的一套規定和流程。它涵蓋了車輛進出管理、停車管理、駕駛員行為規范、緊急情況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車輛進出管理:設定車輛進入和離開園區的.時間限制,對非園區車輛進行登記,實施訪客車輛預約制度。
2. 停車管理:劃分停車位,設置明確的停車規則,如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設立殘疾人專用停車位等。
3. 駕駛員行為規范:要求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禁止超速行駛,嚴禁酒后駕車,保持車輛清潔。
4. 緊急情況處理:制定應急預案,如交通事故、火災等,確保快速響應和有效處理。
5. 車輛維護和保養:鼓勵車主定期進行車輛檢查,防止因車輛故障引發的安全問題。
6. 違規處罰:設立違規行為的處罰機制,如罰款、扣分、禁止入園等,以保證制度的執行力度。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4
1.車輛購置與維護:建立車輛采購審批制度,根據車輛使用頻率設定定期保養計劃,并配備專業維修團隊。
2.駕駛員管理:實施駕駛員資格認證,定期進行安全培訓,設立駕駛員行為準則,違規者將受處罰。
3.運輸作業流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明確各環節責任,確保作業流程標準化。
4.安全規定:制定并執行嚴格的行車安全規程,駕駛員需簽署安全承諾書,定期進行安全演練。
5.應急處理程序:建立應急響應小組,定期更新應急預案,確保快速有效地應對突發事件。
6.監控與評估機制:利用技術手段實時監控車輛位置和行駛狀況,定期進行駕駛員績效評估,激勵優秀表現。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高效、安全、可控的運輸管理體系,為公司的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15
1、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運輸工作。
2、運送爆破物品時,駕駛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提高責任心,嚴禁酒后駕駛,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在運送途中嚴禁攜帶煙火。
3、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嚴禁炸藥和起爆器材同車載運。
4、運輸爆炸物品時,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運輸,到達庫區時押運員、保管員要清點核對數量。
5、運送爆炸物品時,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送、押運和看護,押運、看護人員在運輸途中負監管責任。
6、出車前后要檢查車輛,不準帶病作業。如天氣影響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禁止雷雨天氣運輸民爆物品。
7、在運輸過程中,行駛過程中不得超過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時運輸,運輸途中遇到前方有車輛應停車、躲避,在主運輸巷道有放炮作業時,必須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將車停放在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區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車,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個工作面。
8、在井下運輸時,要按照井下車輛運輸管理制度執行。
9、民爆運輸車輛只允許運送民爆物品,不運送民爆物品時,車輛應停放在發放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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