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推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內容
1、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2、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站、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氣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液化氣站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
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并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并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與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精神和 [華師行保字(20__)07號]文,關于“華中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生財物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宿舍通道應24小時保持暢通,并有明顯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嚴禁違章用電。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私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三、使用臺燈、床頭燈時,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燈泡,同時要與其他可燃物(如蚊帳、床單、書報等)保持安全距離,并應做到人離燈熄、燈亮人在;
四、學生宿舍嚴禁吸煙、點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嚴禁使用煤火爐、酒精爐、液化氣灶等燒水做飯、菜;
五、嚴禁在宿舍內、過道上停放各種車輛和堆放雜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否則按損壞公共設施論處;
六、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鎮靜,不要慌亂。值班員應根據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報警,同時打開各安全出口大門并派人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通過安全出口離開火警現場;
七、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經常性、不定期地檢查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八、對不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的學生,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應按有關規定沒收違規用具,并通告相關部門,學工部可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關職能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和《武漢市消防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清退離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對不重視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麻痹懈怠的院系,學校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該院系責任人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并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托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賓館旅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章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消防監督部門匯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遇火災發生,迅速報警,保持鎮定,沉著應對,盡快將火情信息傳至總機和消防監控中心。
(1)發現火情時,員工應沉著冷靜,用最近的電話或墻上紅色緊急報警按鈕向總機室和監控室報警。
(2)報警時需清楚報出火情發生地點、區域、樓層房號、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報警人的部門、姓名(或工號),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收到火情報警,務必迅速行動:
(1)總機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保部經理和總經理。
(2)監控室和總機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記錄火情信息,冷靜詳細了解火情情況。
(3)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隊長攜帶對講機趕往現場,及時了解火情并撲救初起火災,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
火情確認后,須立即通知總機值班員報告總經理,隨后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成員包括副總、保安、工程、客房部等相關部門經理(或值班人員),指揮部設在消防中心監控室。酒店內一切人員必須服從滅火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
(1)滅火指揮部職責: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及時召集組織力量進行滅火;根據火勢大小決定是否通知消防隊;視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消防隊到場后,及時向消防隊或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并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實施各項滅火工作;密切關注酒店內部情況,穩控客人情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各部門應明確各自任務:
(1)義務消防隊:聽到報警后,立即攜帶消防器材和工具趕往現場待命;聽從指揮部命令,執行滅火工作。
(2)保安部:經理攜帶對講機和其他必備物品趕往指揮部;隊長攜帶對講機趕往現場,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大堂崗阻止無關人員進入酒店,提高警惕,留意可疑情況;員工崗清理酒店周圍通道,為消防車接近做好準備;指派人保護財務部,加強對財務電腦資料、資金、帳冊存放的'巡邏戒備;如有需要,按指令護送出納、會計將電腦資料、現金和賬本轉移到安全地方,并注意保護其他貴重物品;監控員密切觀察火場及其他區域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迅速開啟緊急廣播系統,根據總指揮命令隨時發出疏散通知;指派義務消防隊員迎接消防車,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位置,告知火災現場及酒店滅火指揮部位置;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在出入口及著火層下一層擔任警戒工作;加強警戒巡邏,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機作案。
(3)工程部:指派一名技工攜帶對講機進入消防泵房,按指令操作消防泵;派電工控制火災部位的電源,并設法解決現場照明;采取排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按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切斷所有電源,專人看守油庫;其他人員服從指揮部命令,參與滅火工作;若火情發生在工程部所屬的空調房、配電房、發電房、變壓器房等部位,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如油庫著火,應采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并隔絕空氣。
(4)前廳部:總臺暫停營業,看好財物、帳冊和客人登記簿及電腦資料;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保險箱和客人行李;大堂副理告誡客人不要回房間和乘坐電梯,勸其離開大樓前往安全地帶;行李員將電梯停在一樓,禁止使用,并打開大堂大門方便疏散人員;總機確保滅火期間指揮部、現場及有關消防部門的通訊暢通;其他人員協助安保部打開所有通往酒店外的門,引導客人疏散,維持治安秩序。
(5)客房部:經理迅速赴滅火指揮部,主管立即赴現場報告火情;領班準備足夠的濕毛巾供滅火員應急;樓層服務員熟悉各住客房號、人數和消防通道走向,著火樓層服務員組織引導疏散客人,檢查清理樓道和防火門,確保暢通,便于疏散;非著火樓層服務員堅守消防通道外,安撫客人不要恐慌,聽到疏散指令后,逐房通知并監督客人離開房間,隨手關上房門并掛上“無人”標志,確認樓層內已無客人后,才能離開并向指揮部匯報;尋找火源和被困人員;撤離后關閉防火門,派人警戒。
(6)餐飲部:經理和行政總廚、廚師長立即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停止營業,看好錢物;迅速組織引導客人疏散,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關閉爐灶煤氣或輸油閥門、通風抽風設備,切斷電源及電器設備;迅速轉移可能助燃的煤氣罐、食用油及其它易燃物品;其他區域火情,組織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7)營銷部:經理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并協助財務部物料倉庫、前廳總臺轉移物品;其他區域火情,組織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8)財務部:經理按指令,迅速整理現金、帳冊及電腦軟件,在安保部人員的保護下轉移到安全地帶;其他財會人員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及賬本資料;如火情發生在物料、調料、雜料倉庫,經理應立即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報告火情;其他人員堅守工作崗位,接受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9)其他:停止工作,按指令轉移工作檔案、帳冊、貴重物品,引導訪客或外來人員安全疏散,關閉各辦公室門、窗,關閉防火門;工作人員集中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命令和安排。
二、如無法控制火情,需迅速組織疏散,以防重大傷亡。
(1)如消防隊領導或火場臨時指揮部判斷火勢不可控,第二次報警后,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第二次報警后,利用廣播反復播放預先錄制好的中文和英文疏散通知,要求客人聽從指揮,從最近的安全出口疏散,不要乘坐電梯。
(3)酒店停車場為疏散人員安全集結區,由客戶服務員引導和護送客人疏散,并安撫客人情緒。
(4)疏散客人時,切記不能使用電梯,應引導客人從安全樓梯疏散。
(5)疏散大樓客人時,應自上而下逐一房間搜索,迅速檢查房內是否有客人,檢查完畢后關門并掛出“無人”標志后離開。
(6)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組織人員迅速將其轉移。
(7)客人已撤離火場區域,必須阻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場區域,以防不必要的傷亡。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件等貴重物品由專人保護撤離。
(9)人員撤離后,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重新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要集中客人,由總臺、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視!校園廣播是現代教育的重要設施,肩負著日常廣播、文化宣傳和考試聽力等重任。專人負責,嚴謹管理,確保正常使用。
二、廣播使用由教育技術管理員主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設備。離開時請關門并保管好鑰匙。
三、管理員應熟悉廣播系統的基本構造和操作,具備基礎維護知識和故障排查能力,以保證正常運行。
四、恪守宣傳紀律,上課時不隨便播放廣播。節目注重思想性、教學性、知識性和藝術性,不得播放與學校工作無關的內容。預審節目,播放時不得擅自離開,及時監聽節目質量和內容。
五、對于重大活動、考試聽力等任務,教務處、德育處和班主任等部門需提前一周通知管理員做好準備,管理員應提前兩天檢查廣播系統,準備好一切。此外,在英語聽力考試時,教務處需要安排一名老師協助播放。
六、管理員應及時清掃廣播室,保持干凈整潔。
七、嚴禁破壞教室內外的終端設備,違者將被追責并受到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衛部認真做好飯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室、電梯機房、鍋爐房、空氣調節器機房、水泵房、液化氣站、油庫。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做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及時向上級報告。
5、認真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6、清洗、維護發現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發電機的“功能選擇”開關,工作完成后恢復正常。
7、在高壓室內進行工作、檢修時,至少有兩人在場。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后應充分放電。
8、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
9、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頭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之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10、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應根據模擬圖板或結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字。
11、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度。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結線圖。
12、電動合開關時,應注意電流表的變化。
13、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為一路負擔時,要注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違章用電:
(1)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者;
(2)定時電力用戶規定時間以外使用電力者;
(3)在電價較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較高的用電類別的電氣設備者;
(4)私自移動電業局的電度表、線路或其它供電設備以及攀登電桿操作設備者;
(5)未經電業局同意,向其它處所轉供電源或自行引入備用電源者;
(6)私自改變用電類別者;
(7)使用經電業局規定暫停使用的電氣設備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檔案館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確保檔案安全,按照學校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規定。
1、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及相關消防法規;
2、熟悉崗位操作規程及各種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使用;
3、熟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放置位置、周邊環境和水源設施位置,做好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維護和保管工作;
4、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違反崗位操作規程和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發生;
5、加強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掌握重點消防部位的'基本情況,保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要建立消防巡查制度。館領導定期到庫房和辦公場所巡查,辦公室要建立巡查檔案,各科室要做好每日巡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章現象及時處理;對當前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及時向館內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館內消防負責人匯報,并采取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
二、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拉線、接線。
四、校內供電部門應按照電力法規的要求,落實檢查、巡查、保養等制度,做好防范電氣火災事故的工作。
五、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一般應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六、公寓管理部門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杜絕私拉亂拉電源線,嚴禁違章使用電器。公寓管理部門要堅持用電用火檢查和巡查制度,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火災時時刻刻對酒店的安全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福海大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用于酒店的消防系統。對酒店消防工作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職責
第—節
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
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酒店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
消防部門經理職責
1、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2、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防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4、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5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
安全部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3、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5、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患整改方案。
6、加強防火工作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人。
7、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8、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9、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10、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
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工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消防組織,對本部門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
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章、消防要求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第四章、防火管理
1、無論本酒店、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五章、消防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要定期派人協助消防人員進行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
2、房間內的煙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滅火裝置、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5、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6、滅火器由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干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第六章、制度
第一節三級防火制度
1、一級檢查由各部門主管實施
A、員工必須每日自檢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排除隱患,不能解決的隱患要及時上報,若發現問題又不及時解決,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時,由各部門主管及員工本人負責。
B、各部門主管要將每日自檢的結果做好記錄。
C、負責維護、保養本部門轄區內滅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不得有損壞,放空的現象發生。
2、二級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實施
A、各部門經理,每周應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的設備、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B、檢查本部門一級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C、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整改,定期給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由總經理領導組織實施
A、每月由總經理或委托安全部經理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前不予以通知。
B、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是各部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重點部門的防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二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周進行檢查一次。安全部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著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節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大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逐件登記由酒店安全領導小組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銷案制度,改一件,銷一件。
3、對消防監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研究落實,按時復函,回告。各部門對安全部的火險隱患通知單也要研究落實,如本部門解決不了,要上報酒店領導,酒店領導同消防安全小組成員共同研究處理。
第四節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并結合酒店防火要求,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第五節客房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3、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檢修,并報安全部。
4、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安全部。
5、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以便減少起火隱患。如果客人房間可燃物品較多,又不讓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門制定的住宿防火規定的,要及時報告安全部。
6、服務員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滅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隨意移動,并維護好轄區內一切消防設施、設備。
7、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六節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并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酒店區域內,如客人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和安全部。
2、要隨時注意客人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后應及時處理。
3、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動立即制止并報酒店安全部。
4、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5、發生火警后要對客人進行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6、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七節餐廳防火制度
1、在餐飲服務中,要注意客人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災。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灰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桶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4、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八節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并報安全部備案。
3、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后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7、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8、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第七章、宣傳與培訓
1、要以各種形式進行滅火救援項目的技術比賽,從而達到具有強烈的消防意識,提高消防技術素質的目的。
2、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上崗后還要參加消防中心組織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績作為評估員工工作情況的一項標準。
3、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公司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事故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根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不同性質、規模配備消防器材和安全設施;
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由辦公室備案。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意調動;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制訂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嚴格執行;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性地進行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
5、防火安全職能部門會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所屬部門加強防火安全檢查和督導,并進行嚴格的考核,提出獎罰意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干部職工進行消防、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消防、防火安全知識。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干部職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3)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4)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1、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2、文化活動室、干部職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3、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14、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各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替崗,未經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加強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月壇大廈的消防安全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月壇大廈辦公區內各單位。
第三條 月壇大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辦公內各單位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落實消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月壇大廈內任何單位、工作人員都有維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 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組織制訂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二)組織月壇大廈防火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履行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 各單位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固定使用的辦公室、會議室、庫(機)房等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制訂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確定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針對本單位的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五)組織本單位的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七條 總經辦對月壇大廈的公共部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和消防器材以及建筑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維修保養和定期檢測;
(二)負責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的問題;
(三)負責動火、用電和電氣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負責建立和管理月壇大廈義務消防隊;
(五)負責建立健全月壇大廈消防檔案。
第三章 消防安全制度
第八條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各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月壇大廈保衛人員和樓層服務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九條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總經辦對月壇大廈的公共部分應當至少每日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和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三)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并及時將巡查、檢查情況向單位分管領導報告。
第十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自覺維護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
(二)對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期檢測,及時做好維修工作。
第十一條 消防控制室(監控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應配備專門操作維護人員,實行24小時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第十二條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二)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及工作人員不得變更建筑消防設施;
(三)對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期檢測,并及時做好維修工作。
第十三條 動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月壇大廈的動火消防安全管理由總經辦具體負責;
(二)動火單位應事先向總經辦提出動火申請,說明動火時間、地點和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三)動火前,總經辦派人到現場察看,向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落實應急滅火措施;
(四)動火期間,動火單位應當派專人到現場監護;
(五)動火后,總經辦要督促動火項目負責人檢查現場,清除殘火,防止復燃;
(六)動火作業必須由有操作證的專業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不準違章 作業。
第十四條 用電、電氣設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月壇大廈的用電、電氣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由工程部具體負責;
(二)對電器和電氣設施的安裝、維修保養和檢測,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不準違章作業、使用;
(三)禁止擅自變動用電線路和電氣設施;
(四)禁止擅自使用電爐、電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五)下班或離開辦公室時間較久時,要關閉所用電器的電源開關,防止引起電氣火災。
第十五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辦公樓;
(二)禁止在大樓內焚燒廢紙等物品;
(三)禁止亂扔煙蒂。
第十六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月壇大廈義務消防隊人員以月壇大廈保衛人員為主組成;
(二)義務消防隊至少每月組織一次消防知識學習,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專業訓練,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
第十七條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由總經辦通知有關單位或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 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在公共場所、機房、電氣設備專用房間堆放物品影響消防安全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違章 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對沒有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向有關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有關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落實整改;
(四)對逾期不落實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提出的整改意見的,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理。
第四章 滅火和應急疏散
第十八條 發現火警要立即向月壇大廈消控中心和公安消防機構(電話:119)報警。
第十九條 起火單位應當迅速組織力量撲救初起火災,控制火勢蔓延。
第二十條 各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在發生火災時按照預案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
第五章 獎懲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由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予以通報批評;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消防機構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的具體應用問題由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月壇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設如雨后春筍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給城市帶來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消防安全問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點
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規定,高層建筑指的是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鑒于高層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長,高空作業多、承包單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電多等特征,所以高層建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相應具有以下特點:
1、在施工過程中,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沒有安裝防火門。一旦發生火災會產生煙囪效應,火勢蔓延迅速,撲救困難。
2、施工現場的有些搭臨設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臨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往往影響消防安全。
3、工現場由于深基坑的開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響了消防車道的暢通,使消防車難以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較多,且電氣線路較雜亂,如果管理不善,就會引起電氣火災事故。
5、由于高層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民工的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民工臨時宿舍人員也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容易產生群死群傷事故。
6、施工現場使用的是臨時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壓等都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應采取適當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條件。
二、施工組織設計是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頭
施工組織設計是對高層建設施工總的部署,其中應包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應重點從施工總平面布局、消防設施、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等幾個方面來考慮消防安全問題:
1、施工總平面布局
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一般應有環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
2、消防設施的配備
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施工現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易發場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場所、電氣焊割場所、油漆作業場所、木料堆場、用電場所及民工臨時宿舍等。
1、木料堆場及木材加工場所
木料堆場應分組分垛堆放,組與組之間應設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掃,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2、電氣焊割場所
操作工應該持證上崗,焊割前應該向保衛部門申請用火證后方可作業;焊割作業前應清除或隔離周圍的可燃物;焊割作業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
3、油漆作業場所
油漆作業場所嚴禁煙火;漆料應設專門倉庫存放,油漆車間與漆料倉庫應分開;漆料倉庫宜遠離臨時宿舍和有明火的場所。
4、用電場所
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負荷,并應裝有保險裝置;應對電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查是否有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當電線穿過墻壁、地板等物體時,應加瓷套管予以隔離;電器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5、民工臨時宿舍
民工臨時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屬盤內,并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不應使用可燃物體作燈罩。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參加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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