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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定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定,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定1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
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并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并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匯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范圍
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定2
為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有序地正常運轉,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文件精神,特制訂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一、成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中層干部、群團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
1、學校每學期利用安全課、校園廣播、黑板報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宣傳或講座不得少于兩次。
2、班主任在班級進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經常性。每學期至少辦1期以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為主題的黑板報。
三、消防設備配置:
1、學校學生宿舍、微機室室、配電室、實驗室、食堂、保管室必須配置滅火器,并且做到消防設備品種配置合理。
2、化學實驗室除配置滅火器外,還要設置沙箱。
3、滅火器的放置應穩固安全并有專人負責。
4、每年檢查一次,確保消防設備時刻處于有效期內。
四、消防通道的`管理:
1、為了確保應付危急情況,實現緊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門在學生在校期間,時刻保持暢通無阻。后門鎖由學校免費提供,班主任、總務處、安保科各保管一把鑰匙。班級不得更換后門鎖,如果鑰匙或鎖丟失應及時配制或賠償。
2、堅持學生疏散樓道管理值班制度。樓道管理值班時間為每天課間操和放學時。樓道管理值班人員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當堂課次的任課教師、班主任承擔,輪流值日。
五、消防工作檢查和責任追究: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及時給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對落實措施不力和造成責任事故的,將根據學校《事故責任追究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3、對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成績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積極果斷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國家財產的有功人員,學校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4、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國家、集體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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