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設備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規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范圍
1、適用于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設備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9、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設備,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設備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設備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2
一、 總 則
1.1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 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
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2.1 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 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 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 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 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 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 特種設備監督管理3.1 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 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 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 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
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 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
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 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
必須保證各安全 齊全。
3.8 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 )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 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
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 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 )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 特種設備(含安全 )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
1 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 2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3.12.1 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3.12.2 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3.12.3 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3.12.4 質量保證材料;3.12.5 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 3.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
4 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
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
5 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
6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 則
4.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3
潤滑是設備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是做好設備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基礎工作,是使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的重要環節。為降緩設備磨損,降低動力消耗,提高設備效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障設備安全運行,必須認真貫徹和執行本制度。
1.設備科:必須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配有專人或兼職的負責日常業務工作,推廣先進潤滑技術和管理經驗,切實做好潤滑油品的定額、貯存、保管、檢驗、發放、使用、廢油回收及潤滑用具的管理,建立、健全單機設備潤滑制度,定期組織檢查,做到臺理用油,不斷提高設備潤滑管理水平。
2.供應部門職責
①負責按年、季、月潤滑用油(脂)的品種、規格、數量等,組織選購油品,認真做好油品入庫工作。
②新購入油品必須要有供油(脂)部門的油品化驗報告單,并符合質量要求。庫存三個月以上需逐桶分析合格后方可讓使用。
③負責全廠潤滑油的保管和定期發放工作。
④油庫房應干凈清潔,通風良好,并有完善的消防滅火設備和“嚴禁煙火”的警告牌。
⑤各裝油品的容器應按種類規格分開,分層存儲,不得混放,每組要有標簽注明油品名稱:牌號入庫時間及質量鑒定時間。
⑥各裝油容器(桶)每年應清洗一次。
3.各區域設備員對本單位的設備潤滑負全面領導責任。工段長具體組織操作工人嚴格執行設備潤滑管理制度。認真做好以下各項:
①按供應部門的時間要求,根據設備潤滑油(脂)使用定額提出本車間年、季、月潤滑油(脂)計劃。
②按設備潤滑規定,制定出設備,單機的潤滑圖表,并按規定做到“五定”和“三級過濾”。
a)五定:
定點:按日常的潤滑部位注油,不得遺漏。
定人:設備的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定人負責。
定質:按設備要求選定潤滑油(脂)品種,油(脂)質量符合要求。潤滑油必須經過“三級過濾”清潔無油(脂)。
定時:對設備的加油部位,按照規定的間隔時間進行加油,清洗或更換新油。
定量:按設備標定的油位和數量,加足所選定的潤滑油(脂)。
b)三級過濾
領油從大桶到固定貯槽油箱要過濾;
貯油箱到油壺要經過濾;
油壺到潤滑部位要有過濾;
③油過濾網要符合下列規定,冷凍機油、壓縮機油、機械油、車用機油所用過濾網,一級過濾為60目,二級過濾為80目,三級過濾為100目,汽缸油、齒輪油所用濾網一級為40目,二級為60目,三級為80目,三級過濾如附圖所示。
④自動注油的潤滑點,要經常檢查油位、油壓、油溫、油泵注油墨,若發現不正常,應及時處理。
⑤設備的.潤滑油標明應清晰,并應標明正常油位最高,量低油位界限線。
⑥設備周圍不得有油污。漏在設備基礎上的油滴應及時清理,交接班時設備周圍及基礎不得有油污。
⑦經常檢查潤滑部位的溫度情況,軸承溫度應保持在規定的指標內。
⑧常用閥門絲桿和螺母之間要定期注油潤滑,不常用的閥門絲桿、螺母處,應用油指封死。
⑨盛裝潤滑油(脂)的工器具要放在指定地點,并要防止灰塵掉入器具內。
⑩各車間要指定專人收集廢油、臟油、雜油的工作,分別存放,交油回收組回收利用。
4.主要設備需要大容器潤滑油(一般指一次加油60公斤以上),每月須進行取樣分析一次,一般設備三個月取樣分析一次,分析結果記入檔案,若不合格應及時更換。
5.設備潤滑裝置,潤滑工藝條件及選用油(脂)品,必須符合設備本身要求,不得任意濫用,如需季節換油,必須清洗后方可加入。若要更換代用油品時,應經設備技術部門批準。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4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對動火作業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標準的附錄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化學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化工學會化工安全專業委員會技術。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XXXXXXXXX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標準委托中國化工學會化工安全專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動火作業分類、安全防火要求、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等。
本標準適用于化工企業生產區域易燃易爆場所的動火作業。
本標準不適用于化工企業生產區域的固定動火電廠區作業和固定用火作業。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HG23012―1999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
HG23014―1999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3、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動火作業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3.2易燃易爆場所
生產和儲存物品的場所符合GBJ16―87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4、動火作業分類
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
4.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4.2一級動火作業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4.3二級動火作業
除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4.4凡廠、車間、或單獨廠房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廠安全防火部門批準,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4.5遇節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
5.1.1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進入設備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還應執行HG23012、HG23014的規定。
5.1.2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5.1.4凡在處于GBJ16-87規定的甲、乙類區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產設施上動火作業時,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5.1.5高空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周圍有可燃物,應采取防火措施。動火點附近如有陰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分析,并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產、使用、儲存氧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其氧含量不得超過20%。
5.1.8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1.9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5.1.10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1.11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均應不小于10m,并不準在烈日下曝曬。
5.1.12在鐵路沿線(25m以內)的動火作業,如遇裝有化學危險物品的火車通過或停留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難燃物構件的涼水塔、脫氣塔、水洗塔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采取防火隔絕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
5.1.14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2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符合5.1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5.2.1在下列情況下不準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
5.2.1.1生產不穩定。
5.2.1.2設備、管道等腐蝕嚴重。
5.2.2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時,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與被動火作業單位的安全員、廠主管安全防火部門人員、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到現場,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5.2.3動火作業前,生產單位要通知工廠生產調度部門及有關單位,使之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2.4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生產系統內壓力變化情況,使系統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壓。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壓力應停止動火作業,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火作業,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5.2.5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要良好,以保證泄漏的氣體能順暢排走。
6、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
6.1動火分析應由動火分析人進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置、管道、儲罐、陰井等部位及其他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動火時,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6.2動火分析的取樣點,均應由動火所在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或當班班長負責提出。
6.3動火分析的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6.4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min,如超過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如現場分析手段無法實現上述要求者,應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另做具體處理。
6.5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
6.6動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小于等于0.5%;當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小于等于0.2%。
7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7.1 《動火安全作業證》
《動火安全作業證》為兩聯,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安全作業證分別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紅杠加以區分。《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格式見附錄A。
7.2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動火安全作業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安全作業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后根據動火等級,按7.4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最后將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7.2.2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安全作業證》交給動火人。
7.2.3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后,由動火人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7.2.4 《動火安全作業證》不準轉讓、涂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
7.2.5 《動火安全作業證》一式兩份,終審批準人和動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存查。
7.3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24h。
7.3.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120h。
7.3.3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7.4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
7.4.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復檢簽字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7.4.2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后,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準。
7.4.3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終審批準。
8、職責要求
8.1動火項目負責人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8.2動火人
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并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動火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人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后,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報告。動火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安全作業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動火前(包括動火停歇期超過30min再次動火),動火人應主動向動火點所在單位當班班長呈驗《動火安全作業證》,經其簽字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8.3監火人
監火人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必要時,也可由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動火,由施工單位指派監火人。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
監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作其他工作,在動火作業完成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8.4動火部門負責人
被動火單位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為動火部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并參與制定、負責落實動火安全措施,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檢查《動火安全作業證》。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有制止動火作業的權力。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8.5動火分析人
動火分析人應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要求,親自到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并簽字。
8.6安全員
執行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標準執行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安全員必須到現場。
8.7動火作業的審查批準人
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查批準人審批動火作業時必須親自到現場,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需作動火分析,審查并明確動火等級,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確認準確無誤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作業。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根據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的管理是為了保證設備的健康,加強維護與計劃性檢修,依靠技術進步,進行設備更新與改造,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設備管理有主管生產副廠長負責,生技部是設備管理的主要部門,并配置專職設備管理員(工程師),其主要任務是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完好。對車間或班組的設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工作。生產技術部設備管理工程師還必備我廠主要設備資料。內容應包括:制造廠家原始圖紙、合格證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等完整資料
第四條設備管理的主要經濟性、安全性、技術監督完成等考核指標,列入廠長任期責任目標。
第五條生技部必須做好設備更新與改造的規劃、選型、購置及安裝調試等管理工作,購置重要生產設備應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購置設備,應當由設備專責人員提出有關設備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維修的要求。
第六條選購進口設備時,應當備有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第七條生產設備應當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
第八條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和維修規程。
第九條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表、儀器、壓力容器等設備的維護,檢查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第十條設備的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以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第十一條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檢安公司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計劃。
第十二條物質部門應按照備品配件儲備定額要求,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第十三條檢修公司各班組應當在保證設備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做好設備的修復利用,節約檢修成本。
第十四條設備的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設備改造和更新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應當報廢更新。
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后,均不能恢復設備健康,不能保證安全經濟運行的。
2、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無備品備件來源的。
3、屬于國家淘汰產品停止生產的。
第十六條設備改造驗收后新增的價值,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十七條設備報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辦理報廢手續。報廢設備所取得收益,必須用于設備的改造與更新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健全的設備驗收交接、設備檔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組織制定設備檢修工時、資金、材料消耗及儲備定額。
第十九條設備發生事故必須如實上報,發生設備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質進行嚴肅出理。
第二十條檢修每臺設備時,應指定管理負責人,管理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者擔任。
第二十一條根據設備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開展各種不同類型的競賽活動,對作出顯著成績的設備專責人和集體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由于設備管理不善,設備發生嚴重事故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根據情節對分管負責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經濟損失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7
1、凡單臺設備價值在20xx元以上,而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列為固定資產。自制設備符合以上條件,經檢驗達到設計要求者亦做為固定資產。
2、凡不具備第一條所規定標準的設備,作為“低值易耗品”,不列為固定資產。
3、企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廠所有設備(生產設備、辦公設備、動力設備)的歸口管理。
4、新增的設備由企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建帳,并分類統一編號。如有調出、報廢等也應保留原編號,不得以新進廠的同型或其他型號充填資產號。
5、全廠生產設備應建立臺帳,企業管理辦公室、計財部及設備所在單位一式三份。
6、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外調,經辦部門要向企業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或報告),經主管廠長批準后,由企業管理辦公室辦理調撥手續。
7、全廠生產設備分為兩級管理,精、大、稀設備列為一級管理設備,屬廠控設備(A類設備),除廠控設備以外的其他設備均為二級管理設備,屬普通設備。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8
1、多班制、一機多人操作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交接雙方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完成交接手續后應在記錄本上簽字。
2、交接人在本班下班前,完成日常作業后,應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故障檢修情況填入“交接班記錄本”,并向接班人當面交待。如接班人因故未到,可將交接班記錄送交上級領導簽字。
3、一班制生產的設備,應在設備發生異常時及時通知維修組。
4、接班工人必須在上班前十分鐘到達交接班地點,對照交接班記錄認真檢查設備,辦理交接班手續,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必要時可拒絕接班,并將情況報告上一級領導。
5、如因交接不清,設備在接班后發生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值班領導應根據工人的反映,證實記錄內容屬實后方可接班,發現異常或重大問題應有記錄。
7、維護工人每日必須查看此交接班記錄本,了解情況并及時排除故障。
8、企業管理辦公室每季度抽查交接班記錄的執行情況,并填寫巡檢記錄。
9、交接班記錄本不準撕毀,丟失。用完后向車間主任交舊換新。有關內容參照《班組管理標準》執行。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9
1、全廠生產設備、辦公設備、動力設備的采購,一般情況下權限分別屬于制造部、企業管理辦公室、服務部。有相關業務的部門根據需求向企業管理辦公室提交申請報告,報告經廠主管領導批示后,企業管理辦公室把綜合意見反饋給具體部門;具體部門根據綜合意見進行調研,實行貨比三家的原則,在質量上、價位上、性能上、服務上進行綜合比較,然后向企業管理辦公室提交具體的`采購報告,報告經廠主管領導批示或經評審后,方可進行采購。
2、設備訂購到廠后,具體實施部門應組織企業管理辦公室、質量管理室、使用部門等相關部門開箱驗收。檢查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無缺損,附機、附件、備件、工具、技術資料與有關文件是否與裝箱單相符(如有缺件,應立即向原制造廠索取),填寫設備開箱驗收單,將文件存檔,并根據情況復制材料供安裝、調試及生產維修之用。
3、設備需安裝調試后驗收時,具體實施部門組織企業管理辦公室、質量管理室、使用部門、安裝單位等有關部門共同進行驗收。列入廠控的設備,廠主管領導應參加安裝驗收。
4、設備驗收內容:
4.1按國標或行業標準或制造廠出廠檢驗的主要精度標準和項目進行檢驗。4.2設備的空運轉、負荷運轉時,操作傳動部分的靈活性。
4.3電氣控制設備的狀況。
4.4液壓裝置及滲漏情況。
4.5安全防護裝置。
4.6設備外觀。
4.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隨機備件及技術文件。
4.8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條件及驗收項目。
5、設備經驗收無誤后,由具體實施部門(采購單位)申請,報企業管理辦公室審核,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設備方可投產使用,計財部方可付款。
6、設備在驗收過程中,質量管理室負責記錄全部試驗數據,發現問題要報企業管理辦公室,由企業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解決。未達到驗收標準,由企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內部協調工作,具體實施部門(采購單位)負責對外聯系,解決各種事宜。
7、設備的安裝,由具體實施部門(采購單位)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小型與易安裝設備由使用部門自行負責安裝。
8、設備驗收合格后,由企業管理辦公室辦理固定資產投產手續,填寫設備驗收單及設備投產通知單,經廠主管領導簽字后,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設備投產通知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計財部、企業管理辦公室各存一份。
9、各種移交手續齊全后,使用部門在保修期間內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因自行拆卸造成損壞,按其購價值扣除使用部門的獎金。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10
1、職責
技術部負責設備的采購與配備。生產部負責設備的管理、檢修、維護和保養。各崗位操作人員負責本崗位生產設備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生產設備控制工作。
2、設備的正常使用
(1)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
(2)重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崗、定機),并由機修人員實施監督,嚴禁違章操作。
(3)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交接班時,應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辦理交接手續。
3、設備的`維護、保養及檢修
(1)設備維護、保養及檢修,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使設備經常保持整潔、潤滑、安全的良好狀態。若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操作者應立即停機,通知機修車間進行處理。
(3)容易接觸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機械的潤滑,使用植物油作潤滑劑,不得使用機油等礦物油脂作潤滑劑。
(4)根據生產設備的使用價值及重要程度,對生產設備實行分類管理和定期檢修。
(5)在用設備小修由檢修工負責,操作人員配合,并及時填定維修記錄。
(6)在用設備大修由生產部根據使用情況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請,經技術部審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年度大修計劃,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實施。
(7)設備大修完畢后,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質量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應保證大修后的設備基本達到正常設備的生產能力和精度。
(8)生產設備修理過程中,必須做好隔離和衛生工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如因設備修理造成產品污染,須及時清除并銷毀污染產品,嚴禁受污產品進入生產環節。
(9)設備備(配)件的購置,由機修車間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向生產部申請,上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交技術部采購。
4、設備的清洗
生產前及生產后完成,須認真清洗各類生產設備、工用具。設備內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須使用無毒清潔劑和經消毒滅菌處理過的清水。
5、設備事故處理
(1)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明確的不放過,未確定糾正措施的不放過。
(2)設備事故的處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產部簽署處理意見后安排人員處理;重大事故由技術部提出處理意見,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設備事故的處理記錄由生產部妥善保存、歸檔。
(3)設備報廢,由生產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審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11
1、日常點檢
1.1作為預防維修的基礎,主要設備的操作者應對自己操作的設備進行日常點檢。
1.2日常點檢的檢查方法是由操作工人依據點檢表,利用自己的感覺器官, 對設備的各部位進行狀態調查。
1.3要日常點檢中發現問題,解決途徑如下:
1.3.1一般的簡單調整、修理可能解決的,由操作工人自己解決。
1.3.2對一些較復雜的維修,應及時通知維修工。
1.3.3設備維修工人應將維修情況填寫在設備維修記錄中。
2、定期點檢
2.1對于廠控設備除實行日常點檢外,維修工還要對其進行定期機能調查。
2.2廠控設備的'定檢周期原則上一年一次,特殊設備可以一年多次。廠控設備定檢計劃應于12月份以前完成,每年一次。
2.3定期點檢的檢查方法是維修工人利用自己的感覺,并配備一定的檢查儀器,對設備的性能進行綜合檢查。
2.4定期點檢時應填寫設備定期點檢表與設備檢修報表2。
3、企業管理辦公室對定檢記錄登記進行檢查,并填寫巡檢記錄。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12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為了提高電氣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規定對較通用的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和檢修主要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全公司所有生產廠和有關單位。
2、引用標準
《鋼鐵企業動力管理條例》、《冶金企業設備操作、維護檢修規程》。
3、職責
本規定由公司設備部組織有關單位嚴格按規定標準貫徹執行。
4、管理內容與方法
4.1本規定只對較通用的電氣設備提出了要求,對非通用的電氣設備,各單位可根據已有的經驗制定相應的規定和要求。對崗位上有關操作維護等方面的規程,由各單位根據各單位的特點和不同條件具體制定。
4.2電氣設備的技術狀況分級標準,參照《設備技術狀況管理規定》中關于設備技術管理通則執行。
對電氣設備的維護標準,參照《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規定》中設備維護分級標準。
4.3為了提高電氣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計劃的定期檢修,須對主要電氣設備訂出其檢修周期和基本內容,本制度中沒有規定的設備檢修周期和內容,均可按照各類設備的技術特性和使用經驗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4.4各類設備的規定
4.4.1電動機的規定
電動機(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計劃檢修,分為不解體檢修和解體檢修兩種,其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規定如下:
4.4.1.1不解體檢修
凡電機連續運行3~6個月時,應進行一次,其檢修主要內容有:
1用干燥空氣,吹去電機內部灰塵,擦去油污;
2檢查各處接線頭是否松動,各部位緊固螺栓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3打開軸承小蓋,檢查是否缺油;
4測量電機絕緣,并做記錄。
4.4.1.2電機解體檢修
分為大、中、小修三種。其規定如下:
類別電機類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類連續運轉的鼠籠型電機7~10年3~4年
第二類連續運行的'繞線式電機10~20年3~4年
第三類短期運轉起、停次數頻繁的電機3~5年1年
第四類10kv高壓電機20~25年4~5年
第五類主變流機組、軋鋼直流電機20~25年4~5年
第六類z系列直流電機、中小容量電動發動機8~12年2年
1電機大修內容一般為:
a.定子和轉子全部或局部更換線圈;
b.機械結構檢查試驗或做改造性的加固處理;
c.集電環換新或做表面處理;
d.軸瓦(滾珠)更換,軸承修理和絕緣墊片檢查;
e.轉子綁線更換;
f.籠型電機轉子銅條與轉子短路環焊接處檢查,對裂口和松動處做補焊處理;
h.轉子找平衡、轉數在1000轉/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電機轉子,要做動平衡試驗;
y.電刷架檢修、部件更換調整;
o.機殼修理、噴漆。
直流電機除上述項目外,尚需進行:
p.整流子清掃試驗或進行表面磨光、開溝、搗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換;
k.升高片修理,更換絕緣,重新綁扎加固,有斷裂者,修補或更換;
y.均壓線圈全部更換絕緣和綁線;
n.轉子整體干燥和浸漆。
2電機中修的內容一般為:
a.定子或轉子(包括主補極)線圈清掃做絕緣試驗,并做直流耐壓。對局部和個別絕緣值低的線圈進行處理;
b.電機機械結構檢查,采取必要的預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電環、修理和加工磨光;
d.軸瓦研磨,對超過間隙者做更換鎢金、軸承絕緣墊片檢查;
e.轉子綁線檢查,對松動者進行更換及做平衡試驗;
f.定、轉子干燥噴漆,直流電機電樞進行浸漆處理;
g.調整刷架及其排列,檢修和更換零件。
3電機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廠(單位)可根據電機具體使用狀態、運行情況自行決定。原則每隔1~2年進行一次,其檢修內容一般規定為:
a.定子或轉子分解抽出清掃,并做檢查;
b.局部或個別絕緣薄弱部位進行絕緣處理;
c.軸瓦(滾珠)檢查、換油;
d.整流子、集電環表面清掃,刷子個別更換調整。
4.4.2對變壓器的規定
類別變壓器型號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類電力變壓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類整流變壓器、起動自偶變壓器和充油電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類電爐變壓器15~18年3年6個月
第四類變壓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4.4.2.1變壓器大修內容一般為:
a.高、低壓側線圈全部更換;
b.鐵磁機構檢查,穿芯螺栓絕緣套管更換,矽鋼片表面絕緣脫落者,重新涂絕緣膜;
c.更換對地絕緣層和高低壓間絕緣套筒,以及更換全部鋼紙油道和鋼紙墊片;
d.分接開關檢修,分解清理;
e.對線圈各部分壓緊的機械結構進行檢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絕緣油過濾,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墊片更換;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進行耐壓試驗;
h.溫度計校驗,瓦斯繼電器檢查,油翅風扇分解清理,電機檢修;
i.全部變壓器外表噴漆。
4.4.2.2變壓器在中修內容一般為:
a.1000kva及以上的變壓器,在檢修抽芯前,必須進行線圈絕緣泄漏試驗;
b.變壓器解體,吊出芯子進行各部位檢查,包括線圈固定位置,壓緊螺栓的緊固程度、分接開關的接觸情況和機械位置等;
c.用變壓器油沖洗線圈、油道、墊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積物;
d.對絕緣
電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進行處理;
e.油缸清掃,止油門修理,油翅清刷,漏油處處理;
f.變壓器油過濾,并做化學試驗,含酸性超過規定者,應做除酸處理;
g.油枕、防爆管沖洗,干燥劑更換;
h.溫度計校驗、瓦斯繼電器檢查;
i.瓷套管檢查、清理。
4.4.2.3變壓器小修內容一般為:
不抽芯檢查,只做外部清掃和檢修。包括缸蓋清掃、瓷套管清掃;絕緣油處理和增添;檢查冷卻裝置、瓦斯繼電器裝置;檢查各部有無漏油現象;呼吸器內干燥劑顏色是否正常。
4.4.3低壓開關盤的規定(包括電磁站控制盤,低壓線路開關控制設備)
類別工作條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類在多塵、潮濕和高溫環境中6年2年6個月
第二類在正常環境中16年4年1年
屬于第一類的電磁站是:軋鋼電磁站和加熱爐電磁站、鏈爐房電磁站、煉鋼爐電磁站、電爐電磁站、燒結電磁站等。
屬于第二類的電磁站是:主電室控制操作盤和機電修配車間電磁站、水泵房電磁站、空氣壓縮機房電磁站等。
4.4.3.1開關盤大修內容一般為:以局部或全部更換為主,修理為輔。
1動力和操作線路局部或全部更換新線;
2控制盤修理,控制開關的部分備件或整體更換;
3控制器分解清掃,更換磨損部件及接點;
4電阻器分解清掃,做必要的更換;
5各種刀閘的修理及儀表校驗。
4.4.3.2開關盤中修內容一般為:
1動力和控制臺線路接頭檢查局部絕緣破裂要完善處理或局部更換;
2控制盤清掃,開關換接點,刀閘開關修理;
3電阻器清掃檢查。
4.4.3.3開關盤小修內容一般為:
1吹灰、清掃、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離措施后,母線也要清掃干凈;
2檢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異常現象,并擰緊各部位的螺栓;
3檢查熔斷器,熔片要完整,接觸應良好;
4檢查刀開關在合閘狀態時,接觸應良好;
5檢查檢修接觸器、控制繼電器、磁力起起動器的觸頭及各彈簧和消弧罩;
6檢查檢修行程開關的凸輪、接頭及彈簧等;
7測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絕緣,并記錄之;當低于規定值時,或與上一次記錄相比較,有顯著下降時,應查明原因并加以解決。
4.4.4天車電氣控制設備的規定
類別工作條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類多塵、潮濕和高溫環境中運行,每小時起停次數甚至為頻繁作業率很高者5年1年2個月
第二類比較多塵、潮濕或高溫環境中運行,起停次數及作業率僅次于第一類者6年1年4個月
第三類一般環境下運行,每小時起停次數比較頻繁者10年2年6個月
第四類良好環境下運行,起停次數不頻繁者15年5年1年
屬于第一類天車是:煉鋼廠加料、澆鑄等天車;煉鐵廠鑄造車間鐵水天車、水渣池天車。
屬于第二類天車是:軋鋼廠天車、燒結廠裝料天車、煉鐵廠爐臺天車等。
屬于第三類天車是:煉鋼廠原料天車、軋鋼廠成品天車。
屬于第四類天車是:主電室內檢修用的天車、水泵站內檢修用的天車、主機室內檢修用的天車。
4.4.4.1天車控制設備大修內容是:
動力線路和控制線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換為主,修理為輔,其主要項目如下:
1動力和控制線路經過試驗,局部或全部更換新線;
2配電盤及盤上控制設備更換及備件修理更換;
3控制器解體檢查,更換損壞件或整體;
4電阻箱整箱或部分電阻片更換,或解體清掃;
5刀閘整組或部分線圈更換,或分解清掃修理;
6滑線和滑線支架更換或修理。
4.4.4.2天車電氣控制設備中修的內容是:
動力線路或控制線路檢查修補、更換磨損的備件,其主要內容如下:
1動力線路和控制線路接頭檢查,對絕緣不良的線路進行絕緣修補或局部更換;
2控制盤上局部元件更換;
3刀閘開關、滑線進行檢查清掃;
4更換局部電氣控制開關,清掃電阻箱。
4.4.4.3天車電控設備小修內容是:
1檢查檢修電動機(按電動機的規定執行);
2檢查檢修電磁鐵抱閘,各種極限開關務必使用可靠;
3檢查檢修電磁控制盤及一、二次接線;
4檢查檢修各種類型的控制器、接觸器、磁力啟動器等;
5檢查檢修大車磨電砣(集電砣),使其接觸良好;
6檢查清掃各種絕緣瓷瓶,清掃電阻器(或頻敏電阻器)上的積灰;
7測定各電氣部件絕緣電阻,并做記錄。
4.4.5斷路器的規定
一般斷路器在運行中切閘三次短路電流后,應做全面檢查與清掃工作。
4.4.5.1斷路器外部檢查清掃內容是:
①檢查與緊固斷路器套管與母線的接頭、檢查套管與瓷瓶、特別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紋損傷;
②清掃各部灰塵,緊固各部位螺栓;
③測量三相接觸電阻,三相同時接觸狀態及測定其觸頭行程;
④檢查漏油、漏氣現象;
⑤檢查操作機構及操作頭是否靈活、可靠,保證合、分閘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無卡擦及自動脫扣現象;
⑦檢查信號及操作回路,進行遠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閘試驗。
4.4.5.2油開關內部檢查清掃內容是:
1檢查內部是否完整和動作是否正常;
2檢查套管有無臟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無變形和閃絡痕跡,以及接點燒損情況;
3檢查接點接觸情況是否嚴密,并檢查接點是否同時接觸;
4徹底清掃內部,并更換絕緣油;
5同時要做外部檢查與清掃。
4.4.610kv高壓開關柜要配合線路檢修,一年進行一次停電清掃,對周圍環境較臟的地區,六個月檢修清掃一次,其主要內容為:
4.4.
6.1檢查母線引線、隔離開關、斷路器、電流互感器及電壓互感器操作機構等部位是否有異常現象。
4.4.6.2檢查端子板螺栓接點有否松動及隔離開關接點檢查修理、儀表校驗、繼電器保護裝置檢查等。
4.4.6.3檢查各熔斷器接觸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對母線進行清掃檢查。
4.4.6.5測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統絕緣電阻,并做記錄。
4.4.7防雷裝置的規定
4.4.7.1避雷針每年四月中旬以前應做一次檢查,包括本體及聯結線,并測試接地電阻值。
4.4.7.2各類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線路停電,安裝投運,十一月后結合線路停電將它拆回試驗檢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裝使用(室內母線上避雷器不拆)。
1閥型避雷器的復查項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無臟污、破裂或燒損現象;
b、引出線有無移動斷股,內部絕緣物有無甩裂脫落和溶化流出現象;
c、進行絕緣電阻值測定和泄漏電流值測定;
d、新避雷器應進行工頻放電測定。
2氧化鋅避雷器的復查試驗項目為:
a、電阻的測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鋅避雷器用2500v兆歐表測量,其絕緣電阻不低于1000mω。
b、測量1ma(直流)時的參考電壓u1ma和75%u1ma參考電壓下的泄漏電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電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裝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進行一次檢查測試,不合格者要進行處理,以保證變壓器、避雷針、避雷器、高壓開關柜等的安全運行。
4.4.9對計量用電壓、電流互感器每年春季進行一次絕緣試驗和清掃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質應做檢查,如無特殊變化,一般3―5年換油一次。
4.4.11電力電纜每年做一次絕緣檢查,包括絕緣值的測定,直流耐壓和測量其泄漏電流,同時檢查電纜頭的外表情況。
4.4.11.1新敷設的電纜,在投入運行三個月后應試驗一次其技術數據,如無特殊變化,以后可按每年試驗一次。
4.4.11.2根據試驗結果列為不合格,但經過綜合判斷允許在監視條件下投運的電纜,其試驗周期應比標準規定縮短,如果在不少于六個月的時間內經過三次以上的再試驗,其缺陷特性沒有變化,則可以認為合格。
4.4.12電力電容器
電力電容器應每隔3~6個月進行一次維護檢修,其檢修主要內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緊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檢查各熔斷器是否良好,接觸是否嚴密。
4.4.12.3檢查電容器的補充是否有裂紋、凸出、滲油及其它異常現象。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設施條件滿足生產過程能力要求。
2、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設備的選型、驗收、報廢以及設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保養、衛生清理和檢查維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的控制。
3、職責。
由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和車間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并負責本車間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及驗收
4.1.1大型或重要設備的選購由生產設備科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組織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采購方案,經質量管理科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填寫《生產設施配置購銷單》。
4.1.2新購設備進廠由設備科組織進行檢查。
4.1.3設備安裝完畢,由總經理、生產車間、質檢部、車間設備負責人及設備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運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并填寫《設備驗收單》,驗收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形成的`文件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保存,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登記。
4.2設備使用的日常維護
4.2.1各車間實行嚴格的設備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多人操作的設備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車間必須貫徹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2.3各車間應加強設備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清法、潤滑、調整。
4.3設備、設施的檢查
4.3.1各車間設備、設施負責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對本車間設備狀況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4.3.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設備、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因,做好記錄。
4.3.3設備、設施發生事故,車間應填寫《檢修單》報生產車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4.4設備、設施的維修
4.4.1設備、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4.5設備的報廢
4.5.1設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4.4.2車間根據設備出廠要求和運行狀態,對設備進行潤滑、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
4.4.3大修計劃由各車間編制初步計劃,報生產車間,生產車間據此并根據設備、設施運行及歷年檢修情況,編制全公司大修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計劃》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大修完畢,由生產車間組織車間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格后填寫《檢修單》。
a、己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設備,設備效能己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復者。
b、型號過于老舊,設備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能的。
c、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d、因意外事故使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4.5.2凡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設備)報廢單》報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消帳手續。
4.6設備、設施的衛生管理
4.6.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廢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過程需要有清理設備,
4.6.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6.4車間班前班后應進行衛生清理,防止設備、設施中滯留物料,發生霉變;
4.6.5按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定期打掃車間環境衛生、并定期檢查。
4.7設備、設施停產、復產管理
車間人員對停產復產時應認真填寫《停產、復產設備安全控制臺帳》,如實記錄停產復產時間、設備設施狀況,在備注中注明停產復產原因。
工廠設備管理制度14
廠特種動力設備管理制度
第八十九條 根據《寧勞護字(1988)60號》文規定,我廠特種設備包括:
1、鍋爐、壓力容器
2、起重機械
3、廠內運輸機械
4、木工機械
5、沖壓機械等
第九十條 動力設備的'范圍:
1、空壓機
2、水泵站房設備
3、輸變電設備、設施
4、動力管道等
第九十一條 特種動力設備管理: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和動力設備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動力設備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設備必須嚴格規范,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使用筆維修:
(1)特種動力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騰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2)必須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設備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商務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設備部門驗收后啟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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