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含操作規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規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在制定過程中,應有各職能部門的會簽確認。
4.1.2根據《造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規章制度的發放、傳達、使用
4.2.1辦公室將文件發放至相關人員,并做好發放記錄。
4.2.2規章制度通過公司、部門和班組等不同層次的培訓、會議,或在宣傳欄張貼等多種形式進行傳達,讓全體員工熟悉相關要求。
4.2.3員工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
4.2.4辦公室應定期對員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考核。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當公司內部部門調整、國家出臺重要法律法規時,應及時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時還應考慮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內容。
4.3.2辦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3.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修訂應做好記錄。
4.4作廢文件管理
4.4.1辦公室應及時將作廢文件應從使用人員中收回。如要留用(功存檔)的,應進行標識(如蓋“作廢文件”公章)。
4.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評審與修訂過程應有員工參與。
5相關記錄
5.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表
5.2安全生產記錄匯總表
5.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記錄表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培訓記錄表
5.5安全操作規程考核記錄表
5.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7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8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1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改記錄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1、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佩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護欄、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
8、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9、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吊裝、運輸、碾壓等需專職人員指揮; 10、小型及電動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11、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施工指令;
12、施工現場須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3、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安全生產工作是我公司的首要工作,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不僅關系到公司的興衰成敗,更關系到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同時也是“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具體體現。為推動我公司安全工作的規范化管理,使各級管理人員、班組的安全工作有目標、行為有規范、考核有標準、獎懲有依據,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標的制定
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結合本企業的生產規模、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全體職工自身素質,特制定本安全目標。
(一)目標
1、工亡事故發生率:0人次/年。
2、重傷事故發生率:0人次/年。
3、全年實現“六為零”。即無工亡事故,重傷事故為零,無重大設備事故為零,無重大火災事故為零,無重大交通事故為零,職業病發生率為零。
4、本年度輕傷發生率實現比上一年度下降5%。
5、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率為100%。
(二)實現目標的工作內容
1、公司布置的日常工作、隱患排查治理項目及重大安全工作。
2、安監部門和公司檢查中提出的整改事項。
二、目標的'實施
1、堅持分層負責原則,公司總經理要自上而下地對安全目標進行層層分解,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切實將安全目標落實到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及班組成員。
2、安全處要監督各班組的目標完成情況,每月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通報,獎優罰劣,制定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牽頭,按月檢查各班組目標完成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在安全會上通報各班組目標完成情況,對下一步的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三、目標的考核
1、各班組長按月總結每個責任人的目標完成情況,建立個人安全目標檔案,作為個人平時或年度考核評價的依據。
2、公司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安全處要對各班組和個人每月或全年安全工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意見,肯定成績,提出不足,并寫出書面評價意見,作為班組和個人考核評價依據。
3、由安全處負責收集各班組每月安全目標分析、考核情況,由總經理對本企業全年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1目的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安全生產標準,為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員工。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簽發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車間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3.2總經理和管理層人員要明確對公司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并以實際行動表明對安全生產的承諾。
3.3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
3.4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在年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和績效測量。4內容與要求
4.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生產安全處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4.1.2公司領導層、職能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均需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1.3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需要達到如下要求:
①實用并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并適時修訂;
②要與管理制度協調一致;
③要根據部門、班組、崗位實際情況,責任制內容要描述明確、具體、可操作性。
4.1.4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
4.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4.2.1公司應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充分理解,特別是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4.2.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并將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各車間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2.3各部門、各車間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制定安全工作措施,與部門從業人員簽訂“崗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
對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
和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均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的培訓。
4.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評審
每年不少于1次的評審或更新,保持適宜性:
1)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
2)與公司管理體制的協調性;
3)所有責任制的可操作性。
4.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按年度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考核期為一年。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一、危險化學品由本公司物資供應部負責進行安全管理。
二、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必須到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商店或有生產許可證的工廠購買危險化學品。
三、采購人員需向供貨單位索要與危險化學汽相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四、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要認真閱讀和熟悉技術說明書與安全標簽提示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穿戴整齊防護用品。
六、未成年人員和懷孕婦女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
七、對劇毒品要制訂“五雙”(雙人驗收、雙人發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帳)管理制度,領用審批等規定。
八、對生產、維修、使用的壓縮氣體,易燃氣體(氫氣、乙炔、氧氣等)要專人保管,隔離存放,噪火種熱源,防止曝曬。
九、本單位所需的`酸性,堿性蝕品,或互為禁忌的其他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和保管。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通風、避光、經過防蝕處理的場所。
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配備充足的消防器具。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要在上級領導下,認真制定切合車間(班組)實際的教育培訓計劃,由車間主任(班組長)具體負責認真組織抓好落實。
1、教育對象。新調入車間(班組)的職工(包括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代培、實習生)和變換工種的職工,在經廠級安全教育后,必須進行車間(班組)教育并對教育情況進行登記。
2、現場教育。車間(班組)教育要結合本車間(班組)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設備狀況、消防設施等進行。重點介紹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高空作業等方面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危險因素,交待本車間(班組)容易出現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專業技術教育。講解各工種的工藝流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教育車間(班組)成員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四懂”、“三會”),不違章作業;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和工具;介紹各種安全活動以及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訴新工人出了事故或發現了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采取措施整改。
4、防護教育。講解如何正確使用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和文明生產的要求,發生事故以后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
5、安全操作示范。組織重視安全、技術熟練、富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安全操作示范,邊示范、邊講解,重點講安全操作要領,說明怎樣操作是危險的,怎樣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規程將會造成的嚴重后果。
6、標志、標識教育。企業、車間、班組內常見的安全標志、安全色介紹。
7、“四新”教育。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等。
8、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關于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注:車間(班組)安全教育時間要根據情況自行確定,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健身房服務員對前臺領班負責,對領班提出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負有直接落實責任,在健身房區域內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工作程序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三)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消除或控制危險因素,如發生事故能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領班報告。
(四)正確操作、精心維護本崗位使用的設備設施和用具,保證其正常有效使用,保持健身房區域環境整潔。
(五)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工牌,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具和消防器材。
(六)積極參加健身房的.各項業務技能培訓,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他人違章操作的行為應予以制止和勸阻。
(七)做好客人物品保管,及時提示客人貴重物品存放。
(八)工作時注意安全操作,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器械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后嚴禁使用并及時修理。負責對健身房內設備、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養。
(九)認真搞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領班,班前檢查總電源是否切斷,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為提高教學質量,強化對駕駛教練員、學員的管理和考核,形成健康向上的教學秩序,制定下列文明教學制度:
一、駕校領導:
1、制定和完善駕校的各類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強化管理、責任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加強對駕校的文明管理,做到辦公室,訓練場地內外清潔文明。
4、完善對教練車輛、教室、實習場地、生活設施的管理,保持性能常佳。
5、做好各項基礎臺帳,學員學籍等管理。
二、教練員:
1、加強自身思想、道德、業務素質的提高,為人師表,當好表率;
2、按教學大綱認真備課、訓練,指導學員掌握駕駛技術;
3、認真執行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培訓規則,按指定路線安全、高效地進行訓練,并做好教學;
4、對學員做到嚴格要求,不打罵,不體罰學員,不侵害學員的利益,對學員一視同仁,不搞親疏;
5、接受學員的'評議,不斷改進工作作風。
三、學員:
1、尊師重教,虛心求學;
2、團結同學,互幫互愛;
3、遵守駕校紀律,做到有事請假,保證訓練時間。
4、愛護駕校公物,不侵占,不破壞,損害公物自覺賠償,保持環境衛生。
5、自覺參與對教員的評議。
四、理論教學:
1、課前要準備好訓練用品、書本、文具等,值日生應保持衛生,預備鈴響,有秩序地進教室。
2、訓練遲到者應喊“報告”經同意后方可進入教室。
3、課上應服從老師的教導,不得頂撞老師,不隨便講話,打鬧,不做與本課無關的事,要按時完成作業。
4、下課鈴響后,教練宣布下課,經老師宣布“解散”后,學員方離開教室。
五、實習教學:
1、教練在教學過程中應講究師德,樹立良好的形象,嚴禁接受學員的財物,不得以任何借口接收學員的宴請。
2、教練過程中嚴格安全操作程序,遵守交通條例,服從交通警察指揮。
3、按規定的路線教練,教練中不準打撲克或做與教練無關的事。
4、教練員在教練過程中應文明執教,不用粗、臟語言,不得打罵學員,對有過錯學員應耐心說服教育。
5、訓練過程中,保持車容整潔,訓練結束要清掃場地。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1、做好出車前后的準備和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開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建立以服務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網絡,做到職責分明,層層落實;
第二條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經常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第三條按規定發放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防護用品不準改制、變賣和不按規定穿戴,凡屬設備防護裝置,任何人不得擅自轉移和拆除。未經操作者的.許可,不得操作不熟悉的設備、車輛,嚴禁帶病操作;
第四條建立各工種和維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經常開展崗位練兵,及時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提高職工自我防護能力,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和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第五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生產中不安全因素,對安全的薄弱環節提出預防整改措施,把事故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六條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杜絕人身傷亡和重大事故的發生,抓好事故的及時分析處理,做好事故檢查處理記錄,建立考核制度,做到獎罰嚴明。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一、崗位職責
(一)鍋爐主管崗位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部門關于鍋爐使用管理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鍋爐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鍋爐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制訂和落實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
4、負責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驗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5、負責司爐、水質化驗工等人員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及時向生產中心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8、負責鍋爐日常維護和檢修,易損備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購計劃。
9、完成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鍋爐班組長崗位職責:
1、在鍋爐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鍋爐班組的管理工作。
2、熟悉國家鍋爐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鍋爐房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負責本班組人員技術指導、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組織本班組人員做好供汽、設備安全運行和鍋爐房衛生等工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好各種運行記錄。
5、負責產汽量、耗水量和耗材、耗電量等統計工作。
6、當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理。
7、遇違規指揮和違章操作行為,及時制止。
(三)司爐工崗位職責:
1、忠于職守,嚴格執行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擅自離崗。
2、負責鍋爐及其鋪機的運行和故障處理等操作,發現故障或不正常現象,應查明原因,及時排除,并向班組長報告。
3、對鍋爐設備應每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日志。
4、認真做好鍋爐設備的維護和鍋爐房衛生。
5、鍋爐發生事故時,應積極主動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立即報告領導。
6、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但對違規指令,應拒絕執行,對違規作業應及時制止。
7、要善于總結經驗,不新鉆研技術和提高安全意識。
(四)水質化驗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鍋爐水處理管理規則》及《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
2、定時對給水和鍋水進行化驗分析。
3、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總硬度、懸浮物和PH值,根據化驗結果和出水流量,及時調整水處理設備的進鹽量和正反洗水量。
4、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的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除氧器的蒸汽壓力。
5、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鍋水的總堿度、PH值、懸浮物、磷酸根、硫酸根和相對堿度,將結果通知司爐工及督促其加藥或排污。
6、做好水處理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鹽耗等記錄,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鹽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鹽耗。
7、鍋爐定期停爐檢驗及檢修時,應到現場了解鍋內結垢及腐蝕情況。
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的鍋爐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注冊登記,領取鍋爐使用證。
(二)司爐工人須持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與操作的鍋爐相應類別的'司爐操作證。
(三)鍋爐點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1、在點火前,首先應檢查鍋爐水位是否正常。
2、檢查安全附件和各聯鎖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各種閥門所處的位置(開或關)是否正確。
4、檢查煙道擋板、風道檔板所處的位置是否正確。
5、檢查爐本體和各輔機是否正常。
6、新裝、移裝、大修和長期停用的鍋爐應進行烘爐和煮爐,烘爐時間不少于3天,煮爐時間不少于3天。
7、檢查完畢,確認正常才允許按鍋爐使用說明書規定的程序點火。
(四)點火升壓時,要保持爐溫慢慢升高,從冷爐到使用工作壓力的時間,控制在1—3小時。
(五)升壓過程中,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操作,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供汽。
(六)運行正常后,經常調節燃燒,保持鍋內汽壓、水位和爐內風壓、溫度的穩定。
(七)鍋爐運行時,每小時應對本體和所有輔機、附件巡視檢查一次,每班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一次,鍋爐排污一次,安全保護裝置試驗一次;每周(月)應做安全閥手動(自動)放汽試驗一次。以上各項檢查和試驗,應認真做好記錄并簽名確認。
(八)運行的鍋爐,不得進行任何修理。
(九)在停爐之前應進行下列工作:
1、臨時停爐,鍋爐水位應稍高于正掌水位。
2、事先停止送風和給料,停爐后應根據情況降低鍋爐內蒸汽壓力。
3、臨時停爐,必須關好煙囪擋板及壓好火,并將爐門打開;長期停爐,應扒出爐膛內的余料,清除所有煙道和灰斗的灰渣。
(十)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此時不得向鍋內加水)。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指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髙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汽壓表或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受壓元部件、爐墻、爐排等損壞,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其他危及鍋爐及人身安會的異常情況。
三、鍋爐巡回檢查
(一)當班人員每小時(分管領導每月,總工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房檢查)記錄。
(二)巡回檢查內容:
1、汽壓、汽溫、水溫穩定,水位正常,三大安全附件、自動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露現象。
2、受壓元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現象,爐內燃燒工況良好。
3、爐墻、爐拱無破損,爐門和看火門完整牢固。
4、汽、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完好無泄露。
5、燃燒設備及轉動機械無磨擦和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冷卻水充足,并注入了潤滑脂。
6、各電器、熱工儀表指示正確,反應靈活;各自動控制調節系統運行正常。
7、各輔機設備電動機溫度正常,電流表指示值在正常規范內。
8、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暢通,衛生清潔。
四、鍋爐設備維修保養
(一)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并制定大、小修計劃及當月維護保養計劃。
(二)鍋爐的日常維護保養由有相應資格的專業隊伍承擔。
(三)鍋爐一般每三個月小修—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
(四)小修項目包括: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檢修,檢查輔機各部位堅固和運轉情況,更換損壞的皮帶,消除漏氣、汽、水現象。
(五)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還包括清除爐內灰和鍋內水渣、積垢,檢修鍋爐燃燒設備、受壓部件、各輔機附件,修復破損的拱磚、爐墻和保溫層。
(六)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每年檢驗一次。每班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壓力表每半年至少送計量部門檢定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及聯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七)鍋爐停用后,應采用干式法或濕式法保養鍋爐。
(八)做好備品和備件的采購、設備檢修記錄、事故記錄和設備臺賬等工作。
五、交接班管理
(一)交接班必須雙方一起進行,接班人員不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并向上級報告。
(二)接班入員提前15分鐘到崗,檢查設備和環境衛生等情況,做好接班準備。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30分鐘,應進行設備檢查和打掃鍋爐房衛生,做好交班準備。
(四)交班入員必須作到“五交”、“五不交”。
1、“五交”為:
(1)鍋爐溫度、壓力和水位正常;
(2)安全附件、報警、自動聯鎖保護裝置和儀器儀表靈敏可靠;
(3)鍋爐本體無異狀,各輔機附件正常;
(4)燃燒系統運行正常,燃料儲備充足;
(5)鍋爐房清潔衛生。
2、“五不交”為:
(1)不交給喝酒的司爐工;
(2)不交給重病的司爐工;
(3)當接班人員不到崗,不交給其他非持證司爐工;
(4)處理事故時不交班;
(5)鍋爐自動保護裝置、溫度、壓力、水位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五)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后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六)交接班雙方逐項認真核實有關情情況后,雙方簽字,交接班完畢。
六、水質管理
(一)鍋爐給水應經必要的處理,沒處理的水,原則上不得使用。
(二)水質化驗員應經培訓,考取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鍋爐水處理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三)按規定定期進行水質化驗,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做好儀器,化驗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五)蒸汽鍋爐的給水一般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規定。
七、本制度由公司生產中心負責解釋,補充和修訂。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
1.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2、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在本級機關建立以下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2.1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發類型、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并發布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
2.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在本行政區域內各市、縣及有關企業中設置安全生產聯絡員,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信息動態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
2.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預警提示制度。在重大節日、重要會議、特殊季節、惡劣天氣到來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認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時期曾發生事故的教訓,有針對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
2.4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開展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工作,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的向社會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
2.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與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制定各項監管措施情況;根據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結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及在專項整治、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重點監督檢查地區。
2.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要與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措施。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要與發生事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并將約談告誡記錄向社會公示。
2.7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2.8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制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立卷歸檔。
2.9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將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利用網絡、媒體等向全社會公示,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力度。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不斷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為有效預防安全事故,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切實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發生責任死亡事故的責任追究
一、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1人的責任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對事故部門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事故單位應開展事故倒查,進行責任追究。
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2人的責任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對事故部門主要負責人警告,事故部門負責人在公司相關會議上做檢討。公司安全技術部應開展事故倒查,進行責任追究,追究相關管理責任.
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3—9人的較大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事故部門責任人向公司安委會做檢討,并罰款1000元。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倒查,進行責任人追究,追究相關管理責任。
四、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責任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事故部門責任人應引咎辭職,總公司相關責任人向市安委會做檢討。公司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倒查工作,追究相關管理責任.對重大隱患的責任追究
五、在生產經營程中,被管理部門通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對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給予降職處理。
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被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整改的,對單位分管負責人給予降職處理和經濟處罰;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給予解聘處理。
(1)安全責任制體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不落實;
(2)車輛未辦理相關手續私自運行的
(3)一月內出現2次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安全專項檢查不合格單位的責任追究
七、在公司或管理部門檢查驗收中,某一專項檢查不合格的,對單位相關責任人給予口頭警告。年內有兩次上述同樣問題的,單位主要責任人應向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做書面檢查。
八、未按管理部門要求組織開展汛期、暑期、“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單位主要責任人應向公司安委會做書面檢查,連續兩年存在同樣問題的,單位安全主管責任人引咎辭職. 對隱瞞事故行為責任追究
九、隱瞞重傷以上安全事故或雖為輕傷但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給予事故單位安全主管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其他過錯行為的行政責任追究
十、凡因采購的生產設備或設備配件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對采購、驗收等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同時并處20xx元以下罰款.
十一、事故后發生,由于報告不及時或組織、指揮搶救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相關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鑒于目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較多,管理難度較大,為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特對有關管理規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單位在現場施工時應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服從我公司主管部門、施工所在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揮。與所在車間搞好配合作業,不得私自改變作業區域和作業時間,不能無故影響我公司的正常生產。
a2每個施工單位,必須有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對危險作業場所要做出明顯的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a3施工現場的停、送電必須在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電工進行。施工單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電源線上接線和拉閘停電。斷電檢修必須掛相應的警示標志,嚴禁帶電冒險作業。
a4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企策部辦理動火手續,準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持動火證動火。動火證一次一開,過期作廢。
a5現場施工的電工、電焊工、司機、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有效證件)上崗。
a6現場需接臨時線的,必須到制造部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并按照規定掛牌安裝、定期拆除。臨時電源必須有總開關,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保護用熔斷器必須與設備負荷匹配。
a7對以上1-6條規定,發現違章一次罰款200-1000元。對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另行從重處罰。
a8進入車間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不允許光背上崗。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
a9進入公司內部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a10以上規定由安技處監督執行,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企策部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嚴重者驅逐出廠。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8-11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8-22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9-29
生產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10-04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1-3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6-16
食品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6-07
安全生產人員管理制度08-29
安全生產規章管理制度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