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一、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于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于7米。
二、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貼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五、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一、通用規定
1、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相關安全作業規程進行操作。
2、使用電氣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觸電;帶電的設備禁止進行焊割作業。
3、焊、割儲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先徹底清洗,將蓋打開,否則不準進行焊、割。
4、在焊接儲存過有毒物品的容器內及一般金屬容器內作業,必須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護方能作業。
5、不準焊、割密閉的和內有壓力(液體和氣體)的容器。
6、不準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場地附近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進行焊割作業。
7、高空作業要扎好安全帶或設腳手架。
二、電焊安全管理規定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2、電焊機設單獨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潮濕地點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
5、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6、更換場地移動把線、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內或作業地點較潮濕時,作業前應采取必要的絕緣防護措施和專人監護方能作業。
8、打火前必須戴好電焊帽,并要告訴輔助人員躲避孤光。在清除鐵銹或熔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9、雷雨時,不得進行露天焊接作業。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三、氣焊、割安全管理規定
1、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2、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3、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生器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
4、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固,防止傾倒。
5、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6、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8、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9、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普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場。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的.權利和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宿舍等場所私接電線及用電器。
3、教師曬衣服的鐵絲、線繩要和電線保持足夠的距離(不少于3米),不準在電線上曬衣物。
4、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5、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6、不準用手觸摸燈頭、插座及其他家用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的現象要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
7、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8、學生勞動需開挖地面時,必須先找電工聯系,經批準后方可動工。
9、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電源,以防發生事故。
10、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私自進入配電室。
11、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餐廳安全用電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確保公司的財產安全和職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制度。
1、餐廳工作人員要掌握安全用電的相關知識,熟悉蒸箱、電餅鐺、烤箱等電器的操作程序,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操作。
2、飯堂應做到安全用電,嚴格遵守電氣設備使用規程,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每周檢查電器、拉線、電纜、電源等有無老化、破損、漏電現象,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物業公司進行維修。
3、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私自安裝和亂拉電線,用電設備必須嚴格按電氣設備操作規程作業,防止用電設備及電氣線路過載、過熱及引起短路。
4、凡能碰觸到的.設備導電部分,均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嚴禁用濕手觸摸開關、電纜及其它所有電氣設備,以防觸電。
5、飯堂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置雜物,并注意定期檢查漏電保護開關,以確保靈活可靠。
6、由于電氣設備、用電線路起火而發生火災,應先切斷電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或用砂子滅火,嚴禁用水直接滅火。
7、禁止在電源附近堆積雜物,禁止封堵進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8、對因工作懈怠、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學校人員集中,需要創造一個平安安穩的環境,確保學校師生做到安全用水、用電、用氣尤為重要。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用電、用水、用氣及水路、電路、供氣等設施、設備由學校后勤統一管理,應經常對學校水路、電路及用電器、供氣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特別是暴風暴雨后進行及時檢查,確保師生安全。
2、各校(園)校(園)長為水、電、氣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各班主任是本班用水、用電、用氣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力度,增強師生安全用水、用電、用氣意識。
3、學校后勤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水路和供水設施。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應做好師生飲用水消毒殺菌工作,為師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
5、禁止師生喝生水和不衛生的水,防止、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6、教育學生不得違章操作電器,使學生知道人體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更不能以人體任何部位直接接觸裸露的`帶電體,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7、不準亂拉亂接電線,經常檢查本班電路,發現問題不準自行拆修,應立即報告學校后勤組織維修。
8、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電器,不亂摸電源線路、閘刀、開關及電桿拉線,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9、教育學生不隨便撥弄燃氣設施設備,避免因燃氣引發的安全事故。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為減少學校多余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假日或放學后不關風扇或燈發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只,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并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后,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一、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的臨時用電的安全要求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臨時用電。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AQ3023-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土作業安全規范AQ3028-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業安全規范AQ3025-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AQ3026-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
三、臨時用電辦理
1.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四、臨時用電的危害識別
1.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五、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1.本公司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動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本公司以外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動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六、臨時用電的安全措施
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7)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供電主管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七、《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供電主管部門存檔,第二聯交臨時用電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
2.臨時用電結束后,由用電部門通知電工班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一聯簽字注銷。
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2年。
八、管理職責
1.設備動力部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和審批。
2.安全部負責公司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3.臨時用電業部門或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為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校建筑物內食堂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向學校校長和總務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電蒸飯車和電熱水箱等大功率電熱器不能同時使用。
2、使用電蒸飯車蒸飯和消毒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再用手背試一下蒸飯車拉手確實無電,方可開蒸飯車的門。堅決杜絕帶電操作。
3、和面機、剎菜車運行使用時不準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團(蔬菜)等,按動和面機開關要保持手無水,避免因潮濕而觸電。
4、食堂用電出現故障需向總務處報告,接到報告后,應及時派技工前往檢修。
四、用火管理:
1、學校食堂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要求。
2、在維修食堂爐器具是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對食堂的'電器、液化等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學校給予單位、食堂消防責任人和責任人行政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8-08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4-02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彩10-29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18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02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28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12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04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