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職工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演奏樂器、播放高功率音響設備干擾他人休息。
2.嚴禁改裝電源插座或更換電路電源。
3.嚴禁攜帶危險物品、挑釁和騷擾。
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5.嚴禁持有公共物品和存放有毒、易燃、爆炸性、致命武器、武器和其他違禁物品。
6.嚴禁賭博、飲酒、打架、盜竊等違法活動。
7.嚴禁無任何理由亂動消防器材。
8.嚴格禁止飼養任何動物。
9.宿舍主任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班表,監督衛生值班人員的工作,檢查房間設施,報告日常維護情況,檢查和消除隱患,安排入宿人員的床鋪,清點離宿人員的物品,定期組織宿舍衛生清潔等。
10.宿舍的衛生任務分配由宿舍長書寫并張貼在宿舍內。
11.所有員工應按照宿舍長安排的時間表輪流擔任衛生值班人員。衛生值日官應當負責當日宿舍的衛生和清潔,并提醒全體員工按照要求自理床鋪和物品,使其保持整齊。
12.宿舍所提供的`設施須由舍監監督。入住后由公司指定專人到宿舍總監處確認,確認文件一式兩份,公司檔案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13.宿舍內的非個人物品應由宿舍負責人保管,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更換、占用或損壞。
14.宿舍內的非私人設施,非自然損害由責任人按價格賠償,賠償費用由宿舍內不能明確責任的人員平均分擔,自然損害應當及時報告公司維修。
15.未經廠長批準,宿舍內的非私營設施不得搬出宿舍,否則將從工資中扣除。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2
為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保障教職工的正當權益,進一步加強教師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宿舍和學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住宿教師要做到以校為家,愛護學校公共財產,做到學校安全人人有責,加強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發現有損壞公物現象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報告總務處。
二、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不得隨便帶外人進入學校和宿舍。
三、節約用水、用電,用完水電及時關閉開關。
四、安全用電,預防火災,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嚴禁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線路故障的要賠償損失。
五、冬季用電褥取暖,起床后要把電褥插頭拔掉,防止引發火災。
六、教職工調離本校或遷出宿舍的要告知總務處,辦理公物清點,移交鑰匙。
七、假期需留校住宿的教職工應向學校寫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
八、住宿人員若違反以上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依照學校有關規定懲處或取消住宿權,造成公物損壞或應照價賠償。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制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入住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三、職責: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入住員工、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衛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需要過夜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員工,在辦理好入職手續后,本人需寫申請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然后再辦理。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制;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4、員工搬離宿舍時,應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由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其寢室設備,設備完好后,報行政部相關人員備案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后再行辦理退宿手續,需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賠償。
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2、員工宿舍將實行全員負責制,即所有入住員工對宿舍環境及次序共同維護、監督、負責,公司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物,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應照價賠償。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為;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后,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布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資料,泄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行政部管理員檢查同意。
6、為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須在21: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后,對被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為21:00,并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2:00后,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內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并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并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衛生。
13、宿舍衛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
六、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管理部。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4
為規范學校教師集體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說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于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并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設備、設施正常使用損壞需維修時由學校承擔費用,非正常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
7、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不準在宿舍內亂接線路,以免發生火災,后果自負。
8、所有教職工不得使用電爐、電磁爐、電飯煲、液化氣、酒精爐等灶具在宿舍內做飯,如果發現將代管灶具,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9、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墻廊內外亂貼、亂劃,更不能將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內。
10、宿舍內不準進行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安寧行為,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諧。
11、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搬離學校。
12、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同意,報總務處備案。
13、教職工親屬或朋友到校探訪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晚上十點前離開學校。
14、本制度歸總務處負責解釋,自今日起執行。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5
為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禁在宿舍內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爐、煤油燈、電爐、應急燈等炊具或大功率電器;
二、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亂裝電燈、亂安插座等行為;
三、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更換燈頭及改裝宿舍內線路等行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一切違禁電器和其他違禁物品,發現一次當場沒收;
五、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6
隨著住校教師的增多,為規范管理,確保住校教師的安全,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師遵照執行。
1、學校食堂。住校教師就餐時,請王良發師傅如實登記,工作日每餐按3元計,按月統計繳費。如不就餐,必須提前跟食堂說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費,否則按就餐計算費用。非工作日不計,學校予以補貼柴米油鹽等。就餐結束后,應將食堂收拾干凈,餐具有序放置,出門及時落鎖,做到誰開鎖,誰負責。這里特別強調:住校教師要自覺愛護公物,食堂內水電設施以及大型電器的非正常損壞,由操作人承擔全部責任。非食堂工作人員請勿使用大型電器。
2、遵守學校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得滯留在宿舍內。
3、宿舍內必須做到安全用電,嚴禁私自拉設電源線路,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和大功率電器。對嚴重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經勸告不改者,學校將取消用電資格。同時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電量不得超出學校規定的范圍,且超出部分有個人繳納。
4、宿舍內不準燒、烤食物,不準將液化氣罐移到宿舍內使用,違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5、對親屬、朋友來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須到總務處登記,未經準許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內組織或從事打牌賭博活動。
6、節約用水、用電,不準在無人看管下用水。學校衛生間除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9點前洗浴完畢,隨手關閉電源電燈。
7、注意公共衛生,禁止亂擲食物、垃圾和將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同事之間互助、互讓、互諒。
9、自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護校園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服從學校管理,遵守規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為由放松對自己的要求,確有需要配備學校校門鑰匙的,需向學校申請領取,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應責任:誰領用,誰負責,開門及時落鎖,由于沒有及時鎖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開門者負責!調離學校前要及時歸還所有公共物品,各類鑰匙,不準私自交接。對違反上述守則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內住宿資格外,本人將承擔所有責任。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8
一、衛生間的清潔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墻面、門窗、衛生潔具及其他設施的.清潔等,每日常規清潔的次數普通每日清潔起碼兩次。
1、定時清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整潔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
2、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保持枯燥,無蛛網,地面無足跡、無雜物。
3、便后準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梗塞。
4、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有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按照情節輕重罰款。
二、宿舍衛生間值日分工周一201室周二202室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9
教職工宿舍是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為教職員工配備的。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職人員擁有安全、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宿舍床位和房間、留宿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辦公室并說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調整,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3、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財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4、宿舍公有財產由財務處進行登記管理,屬學校所有,歸教職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5、教師宿舍水電開學后已經整修完畢,如果老師們在使用過程中損壞,請自行修理。
6、保護建筑物,愛惜水電設備及安全設備、設施。
7、上班時間禁止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鎖好門窗,關好水、電源,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每次。
8、室內及走廊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每次。
9、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整理,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有序,剩飯剩菜、紙巾、廁紙等絕不允許倒入廁所下水道以防堵塞。如果個人房間下水道發生堵塞,請自行修理。
10、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間停止一切娛樂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11、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搬離學校,另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包括打牌、打麻將)等不正當行為,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13、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潔衛生,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并沒收。
14、禁止往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或向窗外門外倒水。禁止在走廊內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15、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16、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狀況,連續30天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者,按自動放下住宿權利,學校辦公室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
17、學校工作人員經常派人員視察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導。
18、發現宿舍被盜,要即時保護好現場,同時向財務室、門衛和派出所報案。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0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 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 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 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并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 每晚門衛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衛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并由門衛簽字批準后將大門鎖好。
二、宿舍規定
1. 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 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予以罰款。
3. 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哄鬧事。
4. 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 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 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 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 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 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并報公司同意后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 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 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衛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衛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 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 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 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 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貼、亂掛、亂涂、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五、除原價賠償外,違反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罰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本醫院的宿舍管理,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秩序良好、安全的住宿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醫院內全體住宿員工;
3、責任部門:醫院員工宿舍管理由后勤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申報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
二、入住和退宿的相關手續:
1、醫院員工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2、住宿員工由后勤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經院辦公室備案,從庫房領取行李到員工宿舍入住;
3、院外宿舍為醫院租賃住房供員工住用,醫院承擔住房租金及冬季取暖費用,水電費100元以內(含100元)實報實銷,超出部分由住宿員工分攤;
4、患有傳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申請住宿;
5、退宿:員工離職時,應于離職3日內向后勤部申報退宿,由后勤部到辦公室備案,退還所發物品,后勤部收回鑰匙行李后方可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三、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點為原則;休息后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宿舍里不準大聲播放電視、音響,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嘩,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罰款處理;
2、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各宿舍制作衛生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保持宿舍清潔,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順暢,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或拋出窗外,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離開宿舍及時鎖門,不合格者罰款10元/次;
3、宿舍涉及原有設備的正常維修由后勤部負責,宿舍內設備的非正常維修費由住宿人員負責;
4、未經后勤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
5、住宿員工不得私配鑰匙給非醫院人員,如果發生此類情況,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并追究其責任;
6、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7、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房屋結構、上下水管道和電器線路;
8、保持高度防火、防電意識,不準私拉電線或使用寢室配備以外的'電器,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電視關、插排斷電等,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9、不得在宿舍內放危險品、易燃品,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10、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節約用水,做到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后勤人員;
11、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酗酒,違者罰款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
12、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13、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4、貴重物品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在宿舍內,否則丟失自負;
四、附則
1、后勤部每月安排統一檢查至少一次,不定期突擊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辭退;
2、本制度從頒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2
一、職工進入工地后,必須先到你所去的項目部報到,安全培訓;然后由項目部負責人出具證明,寫明戶籍、年齡、性別、工種到生活區安排宿舍。
二、不管是管理人員或是職工進入工地后,一律統一安排宿舍、不得亂住,如發現有人撬開門鎖后住進宿舍,視為小偷;立即送保安部處理。
三、宿舍內禁止用電做飯、燒水;禁止用煤氣爐做飯、酒精爐,不準用電熱毯;如查住
罰款200元,大家要有消防意識,防火意識,避免發生火災事故。
四、宿舍內的'門、窗玻璃、門掛、開門等設施要愛護,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的,按價賠償,職工離開宿舍,結賬時,從工資中扣除。
五、一定保持宿舍內的衛生、干凈、整齊。
六、住樓上的職工不準從上面往下倒臟水,避免發生矛盾,不聽勸陰者,罰款50元。
七、職工宿舍內的財物,自己一定要保管好如發現有人偷別人的財物,扭送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八、職工離開宿舍不住時,必須通知宿舍管理人員核實情況,方可結賬。
九、大家走到一起工作,要搞好團結、講文明、講禮貌、不準打架斗毆,不聽勸阻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宿舍內禁止賭博,不準搞非法活動,不準在生活區內隨便大、小便。
十一、以上所訂的規章制度,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希望各位職工遵照執行。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3
為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為保證職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保障教職工的正當權益,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給職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現有的三幢住房,提供給分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居住,需轉租和轉借他人,須向學校報告,以便于管理。
2、住戶要教育自己的家屬遵紀守法,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門,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3、不得在宿舍區賭博、盜竊等違法行為,不得將危險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堿物等)帶入宿舍區,不許在宿舍區燃放各種煙花爆竹,必須注意防火、用電安全。因責任事故造成學校或其他教職工財物損失者,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4、設立專戶水電表,住戶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繳交水電費。如發現偷水偷電者,學校給予標準量的`五至十倍罰款,嚴重者停水停電進行整頓。
5、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區地面、樓道、衛生間、盥洗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放到垃圾池內。樓梯通道輪流搞好衛生。不許在宿舍區飼養家禽。
6、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不得在房前房后亂搭亂建亂種它物,影響校容校貌。
7、春節等重大節日,學校指定在舊水池旁邊搭灶生火,嚴禁在其它時間或其它地點生火。
8、宿舍區內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上課期間一切車輛不得停放在教學區內的任何位置。
9、要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大門晚上11:30關閉,若有室內外裝修者中午12時半至2時、晚上10時后要停工。
10、要自覺維護宿舍區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11、住戶間要互相幫助、互相關照。發現盜賊或意外事故應及時報警,有重大事件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夜間拉長鈴為學校警報鈴,各人要急速集合。
12、住戶不得將學生帶到宿舍區進行有償家教活動。
13、學校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住戶要嚴格服從學校的管理。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住宿須知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整理備案。
(2)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自備。
(3)員工必須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4)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住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品類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8)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9)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員有義務定時輪班打掃衛生(衛生值日表見附表),自覺將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宿舍清潔整齊。
(11)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須到行政部辦理手續,退還公司所發的一切物品,并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并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結果對內公布。
第四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上班時間除工作原因外,員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滯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須返回宿舍的須經過行政部經理的批準。無特殊原因員工私自返回宿舍滯留,按公司有關規定按曠工處理。技術服務部的員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門負責人后告知行政部。
(3)員工自己的貴重財物應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5)使用電視、收音機、電腦等電器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不準隨地吐談、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教職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提供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規范教職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教職工宿舍是學校為教職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場所,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教職工宿舍,適用于所有居住在學校教職工宿舍的教職工和其家屬。
第四條、教職工宿舍的管理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服務原則,注重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條、學校應建立健全教職工宿舍管理機構,明確宿舍管理的職責、權責。
第六條、學校應定期對教職工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條、學校應依據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調配和配置教職工宿舍。
第八條、教職工宿舍的分配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公開、公開”。
第九條、教職工宿舍屬于學校財產,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轉租教職工宿舍。
第十條、教職工宿舍分為公寓式和獨立式兩種形式。公寓式教職工宿舍通過公開申請,按照規定條件分配給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和其家屬;獨立式教職工宿舍通過公開申請,按照工作職務和工齡等因素綜合考慮分配給教職工。
第十一條、教職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則上與教職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與其在校工作期限相當,并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通知教職工續租或搬離。
第十二條、教職工宿舍的轉租、轉讓、出租、違規轉讓等行為一經發現,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教職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續由宿舍管理機構負責,教職工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工作證明、身份證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條、宿舍管理機構和住宿輔導員是教職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宿舍管理機構要加強對住宿輔導員的培訓和管理,確保其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宿舍管理機構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證全天候的管理服務。同時,要加強宿舍巡查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六條、教職工宿舍內禁止吸煙、酗酒和違法亂紀行為。禁止使用非法電器、明火或者危險物品。教職工宿舍內禁止養寵物。
第十七條、教職工宿舍的衛生管理是每個教職工的共同責任,每人都應保持宿舍內外的清潔衛生。宿舍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宿舍衛生檢查,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宿舍進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條、教職工宿舍的物品擺放應整齊有序,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第十九條、教職工宿舍的大門、窗戶和水、電、氣閥門等設備必須保持良好狀態,禁止損壞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條、教職工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對于故障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宿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電氣設備、用電情況、防火設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宿舍要配備煙感、燃氣感、漏水感、溫度感等安全設備,確保宿舍內安全。
第二十四條、學校要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練,提高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處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責令搬離宿舍等處理措施。對于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學校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于積極參與宿舍管理工作、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協助解決宿舍問題的教職工,可以給予獎勵。獎勵措施包括表揚、獎金、晉級、榮譽稱號等。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適用范圍包括現有教職工宿舍和新建教職工宿舍。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加強宿舍管理制度的宣傳和培訓,確保教職工對該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的修訂以學校教職工宿舍的實際情況為依據,經學校相關部門研究后,報學校領導審批并公布實施。
本管理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以上為《學校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內容,該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有助于規范學校教職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職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適度,為教職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進一步提升學校整體教學水平和師資隊伍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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