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煤礦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煤礦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煤礦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工程,盡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xx】1166號、晉煤培發【xx】1224號、山西焦煤發【xx】748號及xx_勞發【xx】704號文xx_公司推進煤礦從業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干部上講臺、培訓到現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及專業職業資格準入
(1)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xx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學歷和
專業技術職稱全部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技術職稱:xx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達到準入標準。(2)專業技術職稱:到xx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職稱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xx年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業資格:xx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性地、分專業、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準入條件。
2、本、專科、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準入標準。
3、專業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有培訓教育陣地,依托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托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新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論文發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依托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造良好地外部環境。
4、已達準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
5、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進行學歷和執業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系,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煤礦管理制度2
露天管理制度是指在露天作業環境中,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護環境及維護員工權益而設立的一系列管理規則和程序。這些內容涵蓋了作業規范、安全防護、環境保護、設備管理、人員培訓、應急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作業規范:明確各類露天作業的操作流程、標準和注意事項,確保作業有序進行。
2. 安全防護:制定安全規程,包括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危險源的識別與控制、應急預案的制定等。
3. 環境保護:規定廢棄物處理方式,實施綠色施工,防止環境污染。
4. 設備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檢查、故障處理和更新升級等。
5. 人員培訓: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技能提升和職業健康知識的'培訓。
6. 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對突發情況做出快速有效的應對。
煤礦管理制度3
露天煤礦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煤礦的安全生產、資源合理利用、環境保護及員工福利,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規程制定、安全隱患排查、應急救援預案及安全教育培訓。
2. 生產運營:涉及生產計劃、設備維護、作業流程控制及產量質量監控。
3. 環境保護:涵蓋礦山復墾、廢水廢氣處理、噪音控制及生態恢復措施。
4. 資源管理:包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開采計劃與審批、資源回收率提升。
5. 人力資源:涉及員工招聘、培訓、考核、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
6.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定期進行合規性審查。
內容概述:
1. 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形成完善的管理架構。
2. 監督機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定期檢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3. 技術支持:引入先進的'采礦技術和設備,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安全風險。
4. 合作與溝通:加強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供應商和社區的溝通合作,共同解決管理難題。
5. 培訓與發展:定期為員工提供專業技能培訓,提升團隊整體素質。
6. 應急響應: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應對突發事件,保障人員安全和生產穩定。
煤礦管理制度4
20xx年春節剛過,我礦招收了不少新員工,為了加強對新入職員工的管理,使其盡快熟悉煤礦的各項規章制度、工藝流程和工作職責,熟練掌握和使用工作設備和辦公設施,達到工作標準,滿足公司對人才的`要求,在2月份分兩期進行為期7天的新員工崗前培訓.
一、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包括全體職工,目的是通過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職工的總體素質以適應促進我礦的發展。
二、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以職工實際選擇,分別以煤礦安全生產方針與法律法規、職業道德于礦紀礦規、安全管理、礦井概況和生產技術、入井須知、礦井通風、礦井災害防治、煤礦救援與救護等為主要內容。
三、培訓教師
培訓教師分別由副礦長與各工程師擔任,由培訓中心統一調度安排。在培訓中心做出安排后,各代課教師務必認真備好課。不務虛、不應付、不走過場。并認真擬定試題。
四、培訓實施
培訓在四樓會議室進行,各隊在接到培訓中心的安排意見之后,即時組織通知職工進行培訓,并將有關人員花名冊報送培訓中心。
五、課程安排
附課程表
六、培訓制度
1、每天兩節課下午9:00開課,12:00下課;下午15:00開課,18:00下課。
2、上課期間不能隨意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罰10元,缺一節課罰20元)。
3、培訓期間不能喝酒。
4、上課認真做好筆記,考試時交回培訓中心給予打分。
5、培訓結束后進行考試(閉卷),不及格者給予停班再培訓。
煤礦管理制度5
(1),班前會
1,班前會不注意聽班隊長講派班指令內容者扣3分。
2,班前會遲到者扣3分。
3,班前會沒有對號入座者扣3分。
4,班長沒有詳細的進行班前人員隱患排查扣3分。
5,班前會喝酒者按私休處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緒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沒有請假者按私休處理,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當天請假。
8,強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會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機,違反者扣3分。
(2),施工會。
1,施工會每人必須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積極遵守施工會制度。
2,不認真報數者,扣2分。
3,必須學習好兩日一題,沒有學會每日一題者扣3分。
4,不會自己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開施工會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會制度者扣3分。
7,班長必須按照排班指令單上的任務,來安排每個工種的工作崗位,然后強調各工作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項。
8,班隊長去工作面查出的問題,必須安排責任人處理。
(3),收工會
1,班長必須對當班工作質量進行點評。
2,班長必須清點人數,進行人員隱患排查。
3,對當班違章人員進行教育。
4,公布每個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隊下班。
以上每項沒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會
1,每民員工要積極參加。
2,不參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對班組有利的意見。
4,要對自己和其他工友這一段時間的工作表現給出意見。
5,班長要對班組表現好的人員進行表揚和加分。
6,對違章人員進行批評與教育,和扣分。
7,班長要對這一段時間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質量進行總結。
8,并對這一段時間存在的問題做出整改意見。
9,員工對班長對自己的.打分情況提出意見
10,總結一下安全問題和注意事項。
11,班組人員要互相溝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取長補短。
12,民主生活會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開在礦人員必須參加。
煤礦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五、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七、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九、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二、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十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消防演練。
十四、火災發生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筑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煤礦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煤礦班組安全建設,提高煤礦現場管理水平,促進煤礦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煤炭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全國煤礦開展班組安全建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是煤礦班組安全建設的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煤礦企業建立班組安全建設制度、落實班組安全建設規定。
各地工會要組織協調、督促煤礦企業開展煤礦班組安全建設工作,指導煤礦企業建立工會基層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四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企業、礦井、區隊到班組的班組安全建設體系,把班組安全建設作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的重要環節,明確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制定班組建設總體規劃、目標和保障措施。
煤礦企業工會要加強宣傳和指導,積極參與煤礦班組安全建設。要建立健全區隊工會和班組工會小組,強化班組民主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五條煤礦(井)是班組安全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圍繞班組安全建設建立各項制度,落實建設資金和各項保障措施,保證職工福利補貼,完善職工收入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機制。
區隊(車間)是班組安全建設的直接管理層,負責班組日常管理、業務培訓等工作。
第六條煤礦班組安全建設以“作風優良,技能過硬,管理嚴格,生產安全,團結和諧”為總要求,著力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班組安全文化建設,筑牢煤礦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
第二章組織建設
第七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區隊、班組建制,制定班組定員標準,確保班組基本配置。班組長應當發揮帶頭表率作用,加強班組作業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煤礦企業班組工會小組要設群眾安全監督員,且不得由班組長兼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按規定程序在煤礦井下生產一線班組中聘任煤礦特聘群眾安全監督員。
第九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善以下班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
(二)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三)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四)事故報告和處置制度;
(五)學習培訓制度;
(六)安全承諾制度;
(七)民主管理制度;
(八)安全績效考核制度;
(九)煤礦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礦企業在制定、修改班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條煤礦企業應當加強班組信息管理,班組要有質量驗收、交接、隱患排查治理等記錄,并做到字跡清晰、內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條煤礦企業應當指導班組建立健全從班組長到每個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二條煤礦企業必須全面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將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班組,完善安全、生產、效益結構工資制,區隊每月進行考核兌現。
第十三條煤礦企業必須依據國家標準要求,改善作業環境,完善安全防護設施,按標準為職工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定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工個人健康檔案,對接觸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落實相應待遇。
第十四條煤礦企業應當制定班組作業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班組長應急處置指揮權和職工緊急避險逃生權。
第十五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班組民主管理機構,組織開展班組民主活動,認真執行班務公開制度,賦予職工在班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獎罰、班組長民主評議等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第三章班組長管理
第十六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班組長選聘、使用、培養制度和機制,積極從優秀班組長中選拔人才,把班組長納入科(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區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有班組長經歷。
第十七條班組長應當具備以下任職條件:
(三)熟悉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掌握礦井相關專業災害預防知識,具備現場急救技能;
(五)一般應當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現場工作經驗,具有較好的身體素質。
第十八條班組長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三)負責加強班組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推行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
(四)負責班組團隊、安全文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等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班組長享有以下權利:
(四)企業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班組長任用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采取組織推薦、公開競聘或民主選舉等方式選拔班組長;
(二)經選拔的班組長,要按規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續,不得隨意更換班組長;
(三)撤免班組長應當由區隊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議,嚴格按相應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班組長考核激勵約束機制,明確班組長崗位津貼,制定班組長績效考核制度,定期進行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班組長提拔、獎勵、推優評先以及解聘、處罰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現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煤礦企業應當依據《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班組安全工作標準、操作標準,規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條班組必須嚴格落實班前會制度,結合上一班作業現場情況,合理布置當班安全生產任務,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隱患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班前安全確認。
第二十四條班組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重點交接清楚現場安全狀況、存在隱患及整改情況、生產條件和應當注意的安全事項等。
第二十五條班組要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和正規操作,實現合理均衡生產,嚴禁兩班交叉作業。
第二十六條班組必須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作業環境、安全設施及生產系統進行巡回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現場動態隱患,隱患未消除前不得組織生產。
第二十七條班組必須認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確保設備設施完好,各類材料、備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齊有序,清潔文明生產,做到崗位達標、工程質量達標,實現動態達標。
第二十八條班組應當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產設施的保護和管理,確保正確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組安全培訓
第二十九條煤礦企業應當重視和發揮班組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強化班組成員安全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職工遵章作業的自覺性;加強班組職工安全知識、操作技能、規程措施和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安全培訓,提高職工遵章作業的能力。
第三十條煤礦企業應當強化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培訓,提高職工對生產作業過程中各類隱患的辨識和防范能力。
煤礦企業應當加強班組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模擬演練,班組成員應當牢固掌握防災、避災路線,增強自救互救和現場處置能力。
煤礦企業應當加強班組現場急救知識和處置技能培訓,班組成員應當具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備、及時果斷進行現場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煤礦企業應當確保班組教育培訓投入,建立實訓基地,建立學習活動室,配備教學所需的設施、多媒體器材、書籍和資料等。
第三十二條煤礦企業每年必須對班組長及班組成員進行專題安全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六章班組安全文化建設
第三十三條煤礦企業應當把班組安全文化建設作為礦井整體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安全文化建設投入,為班組安全文化建設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培育獨具特色的班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條煤礦班組應當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組安全生產,企業安全發展”等安全生產理念。
第三十五條煤礦企業應當以提高職工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為重點,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和法制宣傳,發揮群眾安全監督組織、家屬協管的作用,培養正確的安全生產價值觀,增強班組安全生產的內在動力。
第三十六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安全誠信考核機制,建立職工安全誠信檔案,并將安全誠信與安全生產抵押金、工資分配掛鉤。
第三十七條班組長應當加強人文關懷、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導,提高班組凝聚力,強化班組團隊建設。
第三十八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班組合理化建議與創新激勵機制,鼓勵班組開展崗位創新、質量管理(qc)小組等活動,培育團隊創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獎勵
第三十九條煤礦企業應當積極開展班組建設創先爭優活動,每年組織優秀班組和優秀班組長評選,對班組安全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考核,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及班組長給予表彰獎勵。
煤礦企業在組織職工休(療)養、外出學習考察活動時,優先選派優秀班組長參加。
第四十條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會同本級總工會,定期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班組長進行表彰獎勵。
第四十一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結合煤礦開展爭創優秀安全班組、優秀班組長、優秀群監員活動,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班組長進行表彰與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會組織依照本規定對煤礦班組安全建設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
煤礦管理制度8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企業。
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所引用的依據及適用范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范,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發布,并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周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應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并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煤礦企業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明確檢查標準、檢查周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應保證煤礦企業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的周期、內容、方式、標準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規范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周期、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并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審核、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和操作。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應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準、周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職業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后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準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員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要分別制定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六、煤礦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的制度,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七、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實施安全監察時,發現煤礦企業未按本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制度內容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八、本規定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煤礦管理制度9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有效地控制潛在的危險因素,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企業必須對其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對重大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一、危險源監控的目的不僅是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而且要做到一旦發生事故,能將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礦山的危險源主要有:有坍塌、傾覆、壓埋的.場所;有發生爆炸、火災危險的場所;有發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場所;有高空墜落的危險場所;有提升、調運系統危險的場所;有被車輛傷害的場所;有觸電危險的場所;有灼、燙傷危險的場所;有被電器絞、碾、碰、擠和撞擊的場所;有中毒、窒息、腐蝕、放射危險的場所。
三、對危險源進行分析評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辨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和機制;依次評價已辨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評價危險條件的后果;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風險控制,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是否達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四、通過對危險源的分析評價,根據危險程度、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對危險源分三級管理與控制:
a級:重大危險源,由企業、礦部、班組三級管理與控制;
b級:較大危險源:由礦部、班組二級控制管理;
c級:一般危險源,由班組控制管理。
五、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極危險源在各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活動中均應列為重點檢查目標,層層把關堵口,共同嚴格管理和控制。對于重大危險源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發《隱患通知書》督促整改并進行復查驗收。對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指定專人會同生產、技術、安全、設備等有關部門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組織整改驗收。
八、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經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檢驗和評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進行演練,必要時加以修訂。
1、成立有關部門組成的預案編制小組,指定負責人。
2、參閱現有的應急預案。
3、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粉塵分析。
4、應急準備和應急能力的評估。確認現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能力,并對其充分進行評估。
5、完成應急預案編制。提出應急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程序。
6、提出預案的落實、更新、培訓和演練計劃。
九、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礦長任組長,生產、技術、安全、設備、運輸、消防、醫療等有關部門參加。
煤礦管理制度10
為了強化安全基礎工作,促進全礦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根據《xx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機構
設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礦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和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調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滅火、職業危害、應急救援、工業場地及辦公場所等13個專業組。
二、職責范圍
(一)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進行領導和決策;指導、協調、解決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二)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礦井達標規劃,提交月度和年度達標工作總結;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宣傳工作;對各專業組織進行達標驗收和考核;推動安全質量標準化創新活動;整理保管日常記錄、臺帳,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材料等。
(三)專業組:制定、實施本專業年度達標規劃;提交年度達標工作總結;健全本專業各種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及時向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和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反饋工作開展情況。
三、考核范圍、標準及評分辦法
(一)參加考核評級的專業為十三個,即: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調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滅火、職業危害、應急救援、工業場地及辦公場所專業。參加計分的專業為十三個。
(二)考核標準及評分辦法按《xx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規定執行。
(三)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每月中旬組織對各文明場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組織對各專業工程質量考核一次。遇特殊情況,則根據工程進度和進展情況,及時進行考核。參加考核的部門和人員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各專業組人員以及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機電部、運輸部、通風部、調度室的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
(四)各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實行動態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要將每次檢查的記錄及時存檔管理,作為評級考核的依據。
(五)對于每次查出的問題,責任單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統一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監督檢查。
四、獎懲辦法
(一)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目標
我礦創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達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
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考核年度內煤礦各專業(項)平均得分70分及以上。其中:通風、防治瓦斯、防治水三個專業得分均不低于70分,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四個專業中得分均不低于65分,其它專業(項)均不低于60分。
(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專項基金
按1。5元/噸煤提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專項基金。
1、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國務院446號令要求內容和《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專家組會診要求內容的系統工程、設備、工藝、儀器儀表等。
2、用于表彰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
(三)月度考核獎懲
按xx煤礦《關于月度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考核的有關規定》、《xx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規定執行。
(四)年度考核獎懲
全年無死亡事故、重傷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半年驗收各專業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年度縣驗收達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的,對質標領導小組及專業組人員給予獎勵:獎金3。0萬元;不達標的,予以重罰,罰款5。0萬元。
xx縣xx鎮xx煤礦
xx年xx月xx日
煤礦管理制度11
一、為加強對我礦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區長、隊長、班組長及特員)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煤礦安全發展,依據煤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各崗位職工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同時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
三、考核對象
對煤礦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區長、隊長、班組長及特員)以下簡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的考核,適用本辦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礦成立以礦長為首的各分管人員逐級考核,組成考核小組進行最終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員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職報告和綜合評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終進行一次;
3、 述職報告: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所屬考核領導(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況等);
4、上級綜合評價:采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考核領導復評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時間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數第四天前將個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季度的工作計劃 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考核小組核終評后,報煤礦備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 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考核小組核終評后,報煤礦備案。
注:由煤礦相關人員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以年度考核成績為準核發年終獎金。試用期不參加年終考核。
六、考核內容
1.崗位職責考核
指對被考核管理人員要擔當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出的任務中所表現出的業績進行評價。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緊急問題的處理等構成。
2.能力考核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能力、專業能力、應變能力、創新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4.學識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相關知識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學識、專業知識以及其他一般知識等。
5.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等。
七、考核標準
1、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的考核扣分記錄,以自然年度1年為考核扣分周期,滿分為12分。在考核周期內未扣完12分者,不計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記錄將作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參考條件。
2、根據煤礦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情節的不同,將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其對應的考核扣分標準分別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標準在階段內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一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3)造成連續三年發生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拒不執行監管(監察)部門安全生產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檢查,情節嚴重的(扣礦長)。
(5)因同一采掘地點發現存在同樣(或類似)事故隱患且一年內連續被監管(監察)部門下達2次以上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指令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
(6)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性質特別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7)對他人檢舉揭發“三違”的行為進行打擊報復的(扣打擊報復者和相關人員)。
4、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二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傷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安全技術質量規范設計、施工、作業或弄虛作假,造成事故隱患突出的(扣礦長1/2、技術負責人)。
(3)未按時完成監管(監察)部門下達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或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查、驗收申請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4)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或瞞報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明確,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6)新增、替換采掘頭面未經過煤管所審批擅自組織生產的(扣礦長、技術負責人)。
(7)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組織生產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
(8)安全檢查時弄虛作假逃避監管,情節嚴重的(扣礦長)。
5、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三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違章指揮或制止違章行為不力,造成輕傷以下生產安全事故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審批制度或未經批準擅自改變設計、規程、措施安排作業的(扣技術負責人)。
(3)對“三違”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按相關規定處理和匯報的(扣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不按規定組織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的;不按規定組織班前安全會的;對各類規程措施不按規定組織職工學習的.(扣責任副礦長)。
(5)不按規定記載、匯報各類事故或不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6、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四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3分至1分。
(1)違反國家、省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或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積極配合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或在檢查時提供虛假情況,情節較輕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3)煤礦企業安全目標管理未層層落實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其它一般違章的(扣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7、煤礦企業管理人員有2種及以上違規安全生產行為的,應分別計算、累計扣分。
八、考核結果的應用(工資指基本工資)
1.季度績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績將作為被考核管理人員年終評比以及職務和工資升降與獎金的重要依據。當煤礦編制內各級崗位遇有空缺或擴編增加員工額時,凡考核成績優異人員將予先遞補。
(1)考核成績為A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5%;
(2)考核成績為B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2%;
(3)考核成績為C級者,享受全額工資;
(4)考核成績為D級者,當月扣除工資額的50%,并給予留用三個月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連續3個季度考核成績為A,或全年累計3個A者,下年工資額增加5%;
(6)全年業績考核成績達到4個A者,下年度工資額增加10%。
2.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績主要應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員職位升降使用,煤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績為A級者,享受A類年終獎;
(2)年度考核成績為B級者,享受B類年終獎;
(3)年度考核成績為C級者,原有職務、工資不變,享受C類年終獎;
(4)年度考核成績為D級者,給予降職或降薪處罰,不享受年終獎;
九、具體要求和規定
1、針對煤礦管理人員違章行為扣分的多少對其采取警告、嚴重警告、強制學習和考試、停職、不準在本區域內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等措施。
2、對累計扣分達12分的管理人員不準在本礦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將視具體情況提請有關部門吊銷該人員相關的資格證書。
3、對累計扣分達9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停職3個月,并進行安全生產強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復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4、對累計扣分達6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嚴重警告,將予以停職1月,并進行安全生產強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復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5、對累計扣分達3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口頭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6、在一個考核扣分周期內安全管理人員累計扣分達到9分的,即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繼續從事煤礦管理工作。
十、考核紀律
1.考核人考核時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相關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
2.各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員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不按時報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扣分。
本辦法自二0xxx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煤礦管理制度12
為了搞好礦井的綜合防塵工作,改善煤礦工人井下作業環境,減少粉塵對職工身體的危害,杜絕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礦成立綜合防塵領導組防塵辦公室設在通風科,通風科長為辦公室主任,電話:812
第二長是防治粉塵危害的第一責任者,副組長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防塵的領導和宣傳監督工作,技術礦長對粉塵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每月技術礦長負責組織召開綜合防塵專業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各科的科長、主管防塵的副科長、各隊的隊長是綜合防塵第一責任者,各科主管、各隊技術負責人負責防治粉塵的技術責任,井下各主要生產隊組必須建立完善的綜合防塵臺帳,每月28日前報綜合防塵辦公室,綜合防塵辦公室負責各科、隊的防塵驗收及業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井下各隊指定一名副職專門負責綜合防塵工作,負責本單位防塵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將人員報通風科備案,測塵組主要負責礦井粉塵濃度的測定工作,定期化驗各開采煤層爆炸指數、水份及粉塵分散度、粒度、游離二氧化硅,并及時把各化驗結果呈送有關單位及相關領導,全面掌握、了解全礦井各生產單位粉塵濃度變化情況,參加全礦井旬、月、季綜合防塵大檢查,及時將各生產隊組綜合防塵檢查情況評分定級,并寫出書面材料,把檢查情況上報礦領導及有關部門。
第五條綜合防塵辦公室負責全礦井隊組防塵報表收集、管理、上報工作,堅決做到報表及時、準確、可靠,并將各類報表及原始記錄裝訂成冊存檔。
第六條安監站全面負責全礦井生產單位的防塵設施監督、檢查、協調工作。
第七條通風科技術主管負責全礦井防塵管路、三通閥門及防塵設施的安裝設計及技術指導工作,通風隊成立專業的防塵隊伍,負責采煤工作煤層打鉆注水工作,定期沖刷回風大巷,回風下山及綜采尾巷,提供全礦防塵設施安裝地點及牌板設計,安裝、維護、管理全礦井井下隔爆設施。
第八條綜采隊職責范圍從工作面投產驗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驗收止,負責本工作面正、副巷絞車以里和轉載機以里所有防塵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工作,具體設施包括:
1、采煤機內外噴霧及維護,推廣“清水加壓泵與采煤機”聯動技術,水壓達到(規程)規定,安裝角度合理,確保噴霧覆蓋全
滾筒。
2、所有的運輸機(包括工作面溜煤頭溜煤眼)必須使用裝載點噴霧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機和移架工等工種應正常佩戴防塵口罩。
4、工作面架間噴霧推廣使用自動噴霧裝置,噴嘴使用組合型噴嘴,確保能覆蓋煤機機道。
5、工作面綜合防塵牌板由隊(組)專業人員填寫,要求牌板內容齊全、字體清楚。
6、及時清理及沖洗正、副巷道超前支護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須沖洗一次,有沖洗記錄。
第九條掘(炮)進隊職責范圍:掘進巷道運輸系統所有防塵設施安裝、管理、維護,保證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具體設施包括
煤礦管理制度13
阻燃膠帶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對阻燃膠帶的采購、存儲、使用及廢棄處理等環節的管理,確保其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該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阻燃膠帶的選購標準
2. 存儲條件與安全管理
3. 使用規定與操作規程
4. 廢棄物處理與環保要求
5. 培訓與監督機制
6. 定期評估與改進
內容概述:
1. 選購標準:明確阻燃膠帶的技術參數、認證要求,如ul、csa等國際標準,以及供應商的選擇標準。
2. 存儲條件:規定適宜的溫度、濕度,防止陽光直射,以及防潮、防火措施。
3. 使用規定:設定使用前的'檢查程序,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以及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4. 廢棄物處理:制定合規的廢棄物分類、儲存、運輸和處置流程,遵守環保法規。
5. 培訓與監督:定期進行阻燃膠帶安全使用的培訓,設立監督機制以確保制度執行。
6. 評估與改進:每年至少一次全面評估制度執行效果,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
煤礦管理制度14
1、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在院長領導下,由科護士長配合,負責科室全面工作,完成門診、住院病人的'診療、科研、教學任務。
2、實行三級醫師負責制,科主任每周查房一次。住院醫師每日查房二次,主治醫師每日查房一次。住院醫師三年內實行24小時負責制。
3、及時了解國內外學術動態,不斷更新知識,開展新業務。
4、堅持危重病人、死亡病案的討論制度,提高醫療質量
5、護士長負責病房的管理,達到整潔、衛生規范化,為病人創造一個舒適安靜的治療環境。
6、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預防交叉感染,對特殊感染病人,應設專門病房,嚴密隔離,積極搶救,努力提高治愈率。
7、嚴格遵守紀律,相互理解,加強團結,遵守醫德規范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煤礦管理制度15
本文將探討露天煤礦的管理制度,涉及人員管理、生產安全、環境保護、設備維護、質量控制等多個方面,旨在建立一套科學、規范且適應行業特性的管理體系。
內容概述:
1. 人員管理:包括員工招聘、培訓、考核及激勵機制,確保團隊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效率。
2. 生產安全:制定嚴格的安全規程,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應急演練,預防事故的發生。
3. 環境保護:設立環保標準,實施礦山復墾和污染治理措施,實現可持續發展。
4. 設備維護:設定設備保養和檢修計劃,確保設備良好運行,減少故障率。
5. 質量控制:設立嚴格的煤炭質量檢測流程,保證產品品質,滿足客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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