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優選)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代理商管理制度1
1、總則
為拓寬公司產品的銷售渠道,擴大公司產品的市場份額,規范公司產品銷售代理事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第一條:銷售代理商是指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相關管理規定,代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的市場推廣、市場開發、市場管理和市場服務的公司個人及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的銷售代理商(下簡稱代理商)及其它形式的銷售合作伙伴的管理。包括:
1)公司授權的代理商。
2)非正式代理商,但實際上和公司構成共同合作銷售關系的合作銷售伙伴。
第三條:本制度所涉及的銷售行為是指代理商對其代理我公司產品的市場推廣、市場開發和產品銷售行為。
3、職責
第四條:與銷售代理的有關部門或人員其職責范圍:
主管總經理:負責批準銷售代理政策、審核批準公司的代理商或合作銷售伙伴。
市場部:制定公司銷售代理政策;負責代理商的開發、審查和市場支持,并負責管理銷售代理的相關事務。
技術部:負責對代理商進行技術支持并協助市場部對代理商進行市場支持。
4、代理商管理
第五條:代理商的管理職責部門為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應有專人負責代理商管理事宜。與代理商相關的所有事務均屬其管理范疇,至少應包括:
1)代理政策的制定和發布。
2)代理商開發。
3)代理商資格審查。
4)代理商市場活動信息收集。
5)代理商利益協調。
6)代理授權手續的辦理。
7)代理商支持。
第六條:代理商資格的取得
代理商資格獲得的條件
代理商資格的獲得至少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經營性企業,經營范圍含蓋代理銷售的相應產品,公司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用于轉子變頻調速產品代理的流動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2)辦公場所良好且相對穩定,組織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基本完整、經營信譽良好,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規范完整的財務賬目,專職的財務人員。
3)有專職該產品的銷售和技術支持人員,有直接有效的轉子變頻器銷售渠道及穩定的客戶基礎。
4)正式代理商至少完成了一個銷售業績。
代理商資格獲得的程序
1)有意成為代理商的組織,可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提交《代理商資格申請表》。
2)市場部根據發展計劃,結合申請單位的實際狀況,將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單位的`資格審查。
3)市場部對《代理商資格申請表》簽署相關意見,報主管總經理批準后給予申請組織書面答復意見。
4)代理商資格獲得批準后,市場部和代理商簽署《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進入代理商資格考察期,考察期一般控制在6個月內。考察期代理商享受上述簽署的銷售代理協議書規定的待遇并承擔相應的職責和義務。在約定的考察期間,考察期代理商至少需完成一個銷售業績方可完成考察。
5)實現了銷售業績的考察期代理商即可結束考察期。此時市場部應向主管總經理提出結束代理商考察的申請,主管總經理簽署并向代理商頒發《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商許可證書》,該組織開始正式享受代理商的一切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六條:代理商資格的取消。
第一款:代理商資格取消的條件
1)代理商自愿要求取消代理資格。
2)代理商喪失從事我公司設備或服務銷售的資格。
3)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違反有關協議。
4)代理商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
5)未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擅自將代理資格轉移給第三方。
6)代理商銷售業績達不到基本要求的。
第二款:代理商資格取消程序
1)代理商自愿申請取消代理資格的,由代理商填寫《代理商取消申請表》或提出其它形式的書面材料,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取消代理資格。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核準并報主管總經理批準后,通知相關部門已取消該代理商資格。
2)獲悉代理商喪失從事相關設備或服務銷售的資格后,代理商資格自動取消。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核準后并報送主管總經理,通知相關部門已取消該代理商資格。
3)滿足第一款第3、4、5、6而被取消代理資格的,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書面通知代理商。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核準并報主管總經理批準后,通知相關部門已取消該代理商資格。
第七條:代理商的權利。
代理商享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所約定的所有的權利。這些權利至少應包括如下資料:
1)按照相關約定行使市場開發的權利。
2)代理商在針對其代理的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進行的廣告、宣傳、培訓等活動中能夠使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產品的標志。
3)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對代理商帶給包括主要業務人員免費培訓、專業指導、技術方案編寫等多種形式的人力資源、技術支持等可持續發展服務。
4)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應對代理商市場開發帶給必要的支持。
第七條:代理商的義務
代理商應承擔《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中所約定的所有義務。這些義務至少應包括如下資料:
1)遵紀守法,并嚴格遵守相關的代理合同、協議和約定等。
2)根據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制定市場開放計劃。
3)對于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價格策略和商務信息進行保密。
4)定期及時將市場拓展、客戶交流等信息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反饋,并配合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市場調查、廣告宣傳等工作。
5)代理商直接和客戶簽訂合同的,代理商應將該合同的一份復印件交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備案。
第八條:代理商享受的權利超過代理協議書所約定的范圍時,需經主管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代理商利益協調
1)代理商應定期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通報其市場活動信息。
2)在銷售時,如代理商和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代理商遭遇相同客戶的狀況,本著“先入為主”的原則來避免競爭,即:根據信息交流紀錄,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確定最先與該客戶接觸的一方代理商進行下一步的市場活動。如該代理商未能在12個月內完成銷售,則其他銷售組織有權跟進該客戶。
第十條:銷售管理人員應注意搜集整理代理銷售的有關記錄和文檔并及時存檔。所有的合同、重要協議等文件公司應保留兩份,分別在資料室和市場部存檔,其它有關的記錄和文檔在市場部存檔。
第十一條:個性地,代理商和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的復印件,公司應保留兩份分別在市場部和資料室存檔。
5、其它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2
為促進整合xxxx站事業的發展,規范市場秩序,保護廣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權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資源優勢,鼓勵合理競爭,最大限度地擴大公司市場份額,特制訂本代理商管理辦法(一下簡稱“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簽約授權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業務機構和xxxx站團體及業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職責
一、服從公司統一的市場管理以及價格體系,在規定的授權范圍開展工作,不得將所授權范圍的資料未經同意另作它用;
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戶的服務,注重公司的企業形象和商業利益,及時反饋各層面客戶的改善和推薦,對于第三方侵害公司權益的事件應及時通報,并主動收集證據和進行相關的處理行動;
三、按照公司統一的合同標準文本,包括“全國招商政策”“全國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證件,對所授權區域進行加盟整合、服務并審核備案;
四、原則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區域內實行加盟、整合、運營,如在代理區域以外有市場資源的需要填寫跨地區開發業務申請表,由公司協調確認后方可操作;
五、嚴格遵守市場規則,不得擅自調整油品價格和非油物品的售價,不得出售除公司統一配送以外的其它產品,特殊狀況須經公司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簽訂及管理規定
一、各代理商及業務主管按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流程與加盟客戶簽訂“招商合同”及“合作協議”
二、對加盟商及客戶在簽訂“招商合同”前,務必先進行加盟審核,對“五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實,以核實該加盟商的合法性,簽訂合同時帶給上述復印件備案存檔,同時帶給加盟客戶主要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以便公司核實“招商合同”資料的真實性;
三、公司對加盟客戶的資格評審、按標準對合同的資料、合同周期、付款方式、質量標準、違約職責等進行審核,如果合同條款超出了公司的標準范圍,則協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評審;
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質量要求購進的油品,以現貨現款形式進行,超出規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協調解決并給于范圍內的優惠,運輸方式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運;
五、各代理商及代表與公司確定合作時,首先要對該企業效益、經營信譽、資金狀況等進行全面調查,并向加盟商索取企業的各項有效證件、證書等;
六、當確認加盟商資信狀況貼合要求時,各代理商與目標客戶簽訂“招商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和資料進行招商,所簽訂的資料、協議、合同寄回公司;
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對合同資料進行復審后到行政部辦理蓋章手續,并將蓋章后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給加盟客戶,一份由公司留檔管理;
八、其它,本管理辦法將在試行中不斷完善更新,歡迎廣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薦;成品油價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規定執行,在新的“辦法”沒有出臺之前,按照此“辦法”執行;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鄭州綠島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3
一、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1、現場管理制度
1)必須保持清潔、整潔、安靜,與監測分析無關的人和物品不得進入監測子站;
2)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進入監測子站,外來人員進入監測子站必須經有關負責人許可,并有相關人員陪同;
3)監測子站各種儀器、設備和工具必須分類放置,妥善保管;
4)監測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理,不得隨意排放、丟棄,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使用發布嚴格遵守《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5)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打掃衛生,使用完畢后的儀器設備清理、清潔并回復到原位;
6)監測子站發生意外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水源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報告單位領導;
7)使用各種儀器及電、水、火等設施,應按使用規則進行操作,保證安全;
8)離開監測子站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源、水源、門窗,確保監測子站的安全;
2、監測子站操作人員職責
1)操作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監測子站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違規操作;
2)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先經過培訓,才能上機操作。操作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儀器出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主管,約定專業維護人員及時檢查、修理,并做好維修記錄,經檢定性能正常后才能繼續使用。
4)熟練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技術,熟悉和執行本崗位技術規范、方法等,確保監測數據準確,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監測結果。
5)規范原始記錄,做到記錄完整、正確。
6)愛護儀器設備,節約試劑、水電,及時地完成每天的監測子站清潔工作,保持室內衛生,做好安全檢查。
7)做好儀器使用記錄,協助儀器專業維護人員定期進行儀器檢定和校驗。
3、交接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上班人員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提前到崗進行交接班。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及時檢查當班工作記錄,確保記錄的真實性。
2)各崗位對口交接。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人介紹本班的.操作運行情況,經接班者簽字接班后方可下班。接班人員如發現記錄不真實,或與情況不符,有權提出不接班,經糾正后予以接班。特殊情況應向領導匯報,經處理后進行交接班。
3)交接班時,如發生工作器具短缺,應及時處理,加以補齊,造成經濟損失由責任人(班)承擔責任。
4、所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取得國家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任何非持證人員不得上崗操作,否則,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崗位責任制度
1、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1)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參與公司重大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公司高層管理會議,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向下級部門下達工作任務。
2)代表總經理對公司下屬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計劃任務的指標和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
3)對公司發生的一切重大事項及時向總經理反映,并提出意見,對一般性質的問題及時做出處理解決。做好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工作,并協調好他們之間的工作聯系和相互關系。
4)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經營現場管理,內部控制管理,全面形象管理。并對公司的制度化建設,企業文化培訓,管理模式完善,服務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和建設性意見,當好總經理助手。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2、工程技術部經理—對副總經理負責
1)安排實施年度技術及服務開發計劃;
2)接納來其他部門的反饋意見及改善建議;
3)針對用戶服務方面,協助運營維護部解決技術難度較大的技術支持工作;
4)指導各項目組開展項目運作工作;
5)統籌各項目組的技術學習、研討等內部運作;
6)對各項目組組長進行績效考核;
7)協調各項目組之間的相互運作。
4、運營維護部經理--對副總經理負責
1)制定計劃書,成立監測維修維護組,確定人員,落實分工;
2)確定監測子站維修維護質量控制點,并及時進行追蹤、控制、考評;
3)對技術服務過程中核心技術的指導及異常情況的處理;
4)進行維修維護組的團隊建設以及對其成員進行考核、培訓;
5)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系,保證技術服務的正常進行;
6)建立規范的技術及其他文檔。
5、現場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
2)在環保科指導下,做好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儀器設備的運行監控工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正確操作使用,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儀器設備正常運行。
4)如實填報數據,認真記錄監控系統運行情況。
5)加強巡檢,發現不正常現象,及時報告,及時聯系處理,并做好記錄。
6)負責定期校驗儀器、配合進行比對監測工作,確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監測、上傳數據有效性。
7)負責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管理臺帳(檔案),填寫相關記錄、報表,并保證真實準確性。
8)負責本崗位文明衛生工作,做到擺放整潔,窗明幾凈。
6、現場操作工程師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
2)操作工程師必須認真學習、熟悉CEMS系統專業知識。
3)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發生故障立即上報,檢修超過半天者,向主管部門匯報,并必須立即組織搶修。
4)現場操作工程師如實每天每班記好運轉記錄;
5)現場負責人必須每月向運維部經理匯報本月的CEMS系統運行情況;
6)操作工程師每天負責監測子站及周圍環境的衛生清潔工作。
7)接受環保部門的檢查與監測。
7、現場維修工程師
1)對安全運行負責,做好日常維修工作。
2)認真執行六勤工作法:“勤看、勤聽、勤嗅、勤摸、勤撈、勤動手”。
3)刻苦鉆研技術,做到“三懂兩會”,即懂設備、儀器、系統及工作原理、懂各部件保養方法、懂電器設備線路,會正確掌握各項操作和保養,會正確辨別系統工作是否正常,會排除常見故障。
4)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及時如實向上級匯報,并保證現場等待處理。
5)經常保持班內清潔衛生,做到無積灰、無積水,門窗潔凈。
6)定期做好設備清潔保養,保持工作場所清潔衛生。
7)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檢查記錄。
8)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謹守工作崗位,勤巡檢。
9)完成科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8、分析化驗室崗位責任制
1)遵守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專人保管,熟悉各種防火器材使用方法及滅火對象,落實安全措施。
2)化驗室內的各種電器,嚴格按照各種電器的使用規程,不得在同一線路上超負荷使用,尤其是電爐的使用,要注意安全。當有實驗時,化驗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3)化驗人員必須熟悉業務,工作嚴肅認真,精通分析原理,操作必須遵守分析操作規程。
4)分析前后做好分析儀器、物品的清潔衛生工作,需定期計量校驗儀器。
5)化驗員對分析化驗得出的數據要及時認真填寫,實事求是,確保正確無誤。
6)分析化驗報告要一式三份,一份交運行企業,一份交公司工程技術部,自留一份存檔。
三、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儀器設備運營操作維護規程
為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保障設備運行正常,提高在線監測數據的有效性,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特制定本規程:
(一)專人負責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運行管理。
(二)操作使用、維護保養儀器設備時,要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熟悉技術指標、
代理商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全國經銷商、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的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經銷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經銷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區域內設立的經銷點,跟據公司銷售需求,可在同一區域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并且將各類經銷商按等級分類管理,各級經銷商必須遵守公司的經銷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享有獨家銷售公司產品的代理權,公司在所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銷售商銷售公司產品權力。代理商可根據區域實際銷售情況,在自己代理區域內設立下一等級代理商或經銷商,統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時代理商必須完成同公司簽訂合同的全年最低銷售額。
3、本制度規定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特許經銷商、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經銷商、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4、代理商、經銷商期限均為為一年,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
5、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確定的經銷商、代理商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經銷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6、經銷商、代理商經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并自經銷協議書、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7、經銷商、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8、經銷商、代理商在各自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經銷商、代理商要求
1、必須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冊手續、獨立法人資格,并有相關產品的合法經營權,具備敬業、守信、合法的經營作風。
2、對億利產品和企業文化充分認同,有較強的合作意愿,對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有較高的忠誠度,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3。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倉庫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具備一定的區域產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4、具備較高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較完善的市場管理、拓展及營銷計劃;
5、有專職的銷售人員和網絡以及網絡開發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務能力;
6、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關系。
第三章 資格的申請與審批
1、申請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計劃書
內容包括:公司介紹、經營歷史和業績、管道和型材、門窗銷售方面的優勢,預計投入新材料產品的資金、人員、設備等方面的資源,三年內的市場開發規劃,本年度銷售回款目標等。要求電腦打印,并加蓋公章。
(2)資質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般納稅人證明等。單位證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檢。
(3)基本資料表
固定格式,見附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審批程序
(1)意向經銷商、代理商將材料準備齊全,交所在銷售區域辦事處。
(2)辦事處經理接到申請后,根據公司年度經銷商網絡開發計劃,結合當地經銷商、代理商布局等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設點。如有必要設點,在3個工作日內實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據實地查考結果填寫《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審批表》,報銷售部經理審核。
(3)銷售部經理根據情況進行審核,如有必要,在3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寫審核意見,報分管領導。
(4)分管領導審批后,銷售區域組織經銷商簽署合作協議。協議一式兩份,經銷商、代理商簽字蓋章后,郵寄到銷售部,辦理后續蓋章、郵寄、存檔等工作。
第四章 經銷商、代理商職責與管理
1、經銷商分為一級經銷商(地級城市),二級經銷商(旗縣城市),直銷商(零售);
2、各銷售區域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及不同產品類別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根據經銷商實力及銷售任務,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后,可設立獨家代理商,其可以發展一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各級經銷商必須報公司審核,由公司簽訂經銷合同,并由銷售部統一管理;
3、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經銷區域和產品,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跨區域銷售和變相的跨區域銷售;
4、對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專人定項管理,建立經銷商、代理商檔案及其網絡用戶檔案;并定期對經銷商、代理商通過實際走訪進行評估,對于不執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未完成協議約定銷售指標的經銷商、代理商,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有權取消其經銷、代理資格,并在相關區域重新選定經銷商、代理商。
5、經銷商、代理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6、經銷商、代理商嚴格執行本公司規定的各種價格政策,各銷售區域應對經銷商供貨實行統一價格、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并密切關注經銷商的末端銷售價格,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剎價銷售,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7、各銷售區域對所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強化日常管理,杜絕竄貨現象,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銷售假冒的億利塑業產品,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經銷商的經銷資格;
8、經銷商、代理商要以月為單位,定時向銷售區域上報進、銷、存業務報表,同時各區域應密切關注經銷商的貨物流向。
代理商管理制度5
一、前言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代理商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
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第四條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第五條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賣場及零售店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公司產品"市場拓展開。
四、提交資料
u企業法人的簡歷。 u企業經營業績。 u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u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u "生物電貼片"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u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布貨率35%的能力。
五、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系列產品;
2、使甪"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六、日常工作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并提交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公司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七、價格、竄貨
1、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不提出異議,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八、保密
1、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產品"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銷售管理
1、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a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的;
b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c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d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發生時;
e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的;
f其他嚴重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它代理商應與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a)達成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b)達成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c)未達成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及新推出的其它產品。把瑞氏企業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十、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
不符,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十一、考評與輔導
A、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
1、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2、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3、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4、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5、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制定政策的執行結果;
6、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消。
B、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3、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4、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5、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案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7、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9、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十二、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銷售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相類似產品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一般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注:一般損失是指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重大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注:重大損失是指利益
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之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十三、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之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總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代理商管理制度6
第一條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省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詩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條代理要求。
(1)具有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訂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的簡歷。
(2)企業經營業績。
(3)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4)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5)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6)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鋪貨率35%的能力。
第四條代理程序。
第三條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的簡歷。
(2)企業經營業績。
(3)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4)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5)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6)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鋪貨率35%的能力。
第四條代理程序
第五條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家代理公司產品。
(2)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4)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說明并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代理商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第七條價格、串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串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串貨與被串貨雙方協商解決串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串貨行為,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旺理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①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他代理商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本管理辦法或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公司會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一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③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④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⑤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銷。
(2)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③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④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⑤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⑦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⑨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第十二條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裁決。
(6)違保密義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保密義務,導致公司重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裁決。(重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的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公司所在地裁決。
(6)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止皆經由公司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7
一、前言
××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電貼片”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 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風險性原則 ××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 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 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 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 積極協助原則 ××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 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 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 雙方共贏原則 ××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 長期性原則 ××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代理商經××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第四條××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第五條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賣場及零售店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合法代理商。
2、 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 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 愿意專心經營“××電貼片”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 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的經營指導,保持與××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贊同××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 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電貼片”市場拓展開。
四、提交資料
企業法人的簡歷。
企業經營業績。
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生物電貼片”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布貨率35%的能力。
五、代理程序
代理商評估表打分通過
填寫代理商注冊申請登記表
代理政策的確認及代理級別的談判
代理協議簽訂
業務執行
六、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系列產品;
2、使甪“××”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并提交××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電貼片”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八、價格、竄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九、保密
1、 ××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電貼片”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 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銷售管理
1、××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a 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的;
b ××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c 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d 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發生時;
e 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的;
f 其他嚴重損害××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它代理商應與××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 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 。××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a) 達成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的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b) 達成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c) 未達成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它產品。把瑞氏企業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十一、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負責退貨或調換。
十二、考評與輔導
A、××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
1、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2、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3、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4、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5、××制定政策的執行結果;
6、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消。
B、××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3、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4、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5、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案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7、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9、××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十三、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對××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注: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重大損失的,××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注:重大損失是指利益 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之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十四、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之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總××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 商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提出書面申請,經本××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所在地法院裁決。
6、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與廢止皆經由××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8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主旨
根據《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管理制度規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域,依公司的實體店選址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本公司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行。代理商須于每周一,向本公司上報上周的銷售總結和下周的.銷售計劃。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原則上,每周需向公司最少拿貨200斤。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前項價格如發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客戶名冊、銷售計劃、銷售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運費由各代理商負責。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轉賬。每次提貨時,應結清當批貨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貨直到問題解決。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銷售額業績突出的獎勵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或其他實物獎勵。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附則
第十四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五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六條使用本公司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本公司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七條違反制度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十八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十九條新代理商的設置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條當發生本制度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惠州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代理商管理制度9
第一條、制度的主旨
本著攜手雙贏的理念,加強對各區域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地區代理商行為,確保”卓越”的XX產品在各個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第二條、代理區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業務范圍只限合約內的代理區域。代理區域分為A、B、C三類城市及其下屬地區。城市類別:
A類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廣州
B類城市:A類城市以外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C類城市:上述A、B類城市以外的各級城市。
第三條、成為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系。
3、熟悉當地禮品渠道運營和零售賣場的營銷。,具有一定的可持續市場開發的能力,可以為用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與咨詢服務。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首批進貨款的能力,根據代理區域交納一定數額的品牌保證金
5、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并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6、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有志于推進當地XX產品事業的發展,并具備必要的專業銷售人員和賣場。
第四條、申請代理的步驟
1 、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申請,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 、申請人填寫申請代理商資格表通過郵件方式發給”卓越”。
3 、本公司對代理申請人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代理申請人,凡以企事業單位名義申請需向本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資質文件;個人申請代理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復印件)供公司備案。
4 、申請人填寫相關代理資料,簽訂代理合同。
第五條、代理產品及服務
1、授權代理商所代理的本公司產品必須為本公司現有XX產品以及在合同期間內本公司推出的XX最新產品范疇,各級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名義開發其他XX產品,具體業務內容以公司與代理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各級代理商不得做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或者沖突的業務范疇,否則,公司有權撤消其代理商資格。
3、代理商購買的XX產品在項目實施的前三個月期內,在保證產品完好時可進行30%換貨,三個月后換貨額不得超出10%
第六條、代理商職責
1、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并服從公司的市場管理。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積極宣傳和推廣XX產品,不準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必須按月向本公司提交銷售業績報告,市場分析調查和市場反饋信息。
4、一級代理商對于本公司業務月銷售額度不得低于30萬,二級代理商月銷售額度不得低于10萬,前三個月可適當降低任務要求。(具體按照區域,單獨簽署協議)
5、無論代理合同終止與否,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知識產權,不得拷貝、復制、泄露代理產品給用戶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代理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銷售區域內任意發展經銷商,但設立零售店、專柜需向本公司提供詳細開店資料進行備案,報批后方可進行。
7、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害,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銷售價格及保證金
1、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價格政策,不得惡意競爭,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2、價格如發生變更,本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代理商、代理商在接到公司的書面通知后方可對價格予以調整實施。
3、授權一級代理商從”卓越”直接購買XX產品,”卓越”不直接對授權一級代理商所轄區域內的二級代理商直接銷售。深圳嘉鴻大客戶部直接發展的終端客人可以直接從總部購賣產品用于促銷活動,深圳嘉鴻不進入代理商所轄區域的終端賣場。
4、代理商簽訂代理合同的同時直接支付代理區域內品牌保證金。代理合同解除即行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本公司對代理商的支持和承諾
1、本公司只與一級代理商進行業務來往,不與一級代理商所轄二級代理商發生業務受理關系。
2、本公司對代理執行統一的優惠價格體系。
3、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產品培訓和銷售支持,專賣店與專柜設計。
4、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營銷指導及客戶資源協助整理與維護。
5、為代理商配發一定數量的宣傳資料。
6、將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單。
第九條、代理商評估
1、計劃目標完成程度。每年由本公司根據總體營銷計劃、代理區域市場狀況等制定年度市場開拓指令性計劃,公司將計劃目標分解到月,分解為代理商月銷售額,對于未完成任務的代理商要求其說明原因,并將未完成部分轉入下月任務中。對于連續六個月都沒能完成計劃任務的代理商,本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2、一級代理商將年銷售額分解為所在區域的二級代理商月銷售額,對于未完成銷售額的二級代理商,一級代理商有權視其情況做出最終決定。
3、代理商應按時向公司遞交月度、季度、年度計劃和總結,對于不交報表的代理商要求其說明原因;對于一年內累計三個月不交報表的代理商,公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其代理商
資格。二級代理商連續累計三個月不交報表的,一級代理商有權進行相關處理。
4、協作情況。如果代理商之間發生沖突,必須服從公司的協調。代理商若違反本制度中的業務原則、管理辦法,進行惡意競爭,公司將酌情給以罰款,性質特別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有權終止代理協議,取消其代理資格。
第十條、代理商獎懲
獎勵
1、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業務額,公司給予相應的獎金及其實物獎勵,獎勵由公司具體實施。
2、如果二級代理商一年完成的銷售額超過一級代理商完成的銷售額,那么則由二級代理商取締原一級代理商成為本地區新的一級代理商,原一級代理商則降為二級代理商。
3、對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額外獎勵。
處罰
代理商有以下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降級、罰款、取消代理商資格等處罰。
1、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的影響;
2、泄露公司秘密;
3、把向客戶索要回扣、介紹費的;
(來自:小龍文檔網:代理商管理制度及規范)4、散布謠言,損害公司名譽;
5、嚴禁代理商以公司名義做與本公司無關事,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代理商資格,并處于五萬以下的罰款;
6、連續六個月完不成公司任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此代理資格
第十一條、宣傳推廣
本公司為代理商提供市場宣傳上的支持,并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與市場宣傳資料,提供長期的知識培訓與銷售培訓支持。
第十二條、信息披露
本公司將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關產品、市場、公關活動等信息,有關技術及商業機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時向本公司匯報當地銷售情況及市場預測,以便于本公司調整產品結構。
第十三條、招商區域
誠征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臺灣的各個地區。
代理商管理制度10
一、前言
為加強對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縣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產品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公司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并自加盟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渠道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公司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方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市場拓展開。
代理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代理商發展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商,指已與xx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經銷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關系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須是獨立企業法人或獨立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且須擁有與所經銷區域相符的資金、車輛、人員及倉儲能力,有良好的信譽和社會關系,有穩定的銷售網絡。
一、代理商發展規劃:
1.每個區域市場(范圍由公司考察后確定)只設立一個獨家區域代理商。
2.代理商可以發展下級分銷商,也可經本公司市場部批準向尚未有本公司產品代理商的區域發展分銷商。
3.代理商的正式授權工作歸本公司市場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或個人無權簽署正式合同。
二、代理商發展程序
1.由營銷人員負責考察申報,市場部審核、上報總經理簽批、備案。
2.對于有意向成為我公司代理商的單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網站主頁上填寫《代理商申請表》,也可致電本公司市場部,并提交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我公司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單位的資信調查,并給予明確答復。
三、合同時效
《經銷合同》的有效期原則上為一年。合同的雙方應于合同期滿前的三十天內續簽下年度《經銷合同》,否則該合同自動失效。若續簽同等條件下該代理商有優先權。
四、代理商取消程序
1.對代理商在合同期內不能完成承諾的業績目標,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關市場管理制度、不能執行協議等違規行為,我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2.由市場管理人員填寫《代理商資格取消申請表》,向市場部申請取消該代理商的經銷資格。
3.市場部在審核通過后,向該代理商簽發《終止合同通知書》,終止與其的合作關系。通知書一式貳份,一份寄予代理商,一份市場部留底。
4.自動終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自動終止:
a)經銷合同有效期滿后,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里續簽合同;
b)連續兩個月未進貨;
第二章代理商管理權限區劃
1.由市場部統一對全國的代理商合同、檔案進行管理。
2.各區域經理管理所轄區域的代理商,并每月向市場部匯報管理情況。
第三章企業支持政策
1.為鼓勵代理商對區域縣級市場的長期培育,授予本區域獨家經銷權;
2.視情況派駐業務人員協助拓展市場;
3.廣告投入:根據區域市場戰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廣告支持,具體投入方式和數額由市場部調研后確定;同時鼓勵代理商獨立運作區域廣告,公司根據業績增長按比例予以產品支持;
4.終端促銷:根據不同的區域市場和產品,給予相應數額的POP、DM、禮品、贈品、促銷員、A類店面支持等;
5.業績獎勵:根據代理商業績,評選年度優秀代理商,并給予獎勵。優秀代理商的業績資格為年度銷售額前三名。對于優秀代理商的獎勵將在每年的代理商年會上予以兌現;并對優秀代理商在本公司網站上加以介紹。
6.不定期舉辦代理商產品技術培訓和市場營銷技巧培訓。
7.在各地舉辦的促銷活動或有關重大的公關活動將邀請當地的代理商合作參與。
8.及時將公司相關信息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給各代理商。
9.代理商之間糾紛,本公司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章代理商應采取的配合措施
1.代理商必須嚴格遵守區域經銷規定,如發生未經批準任意改變進貨渠道或代理商之間相互供貨、或代理商未經許可發展所轄區域之外的分銷商并為其供貨的情況,經查證將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取消經銷資格(不予兌現任何獎勵)等處罰,并以《違規處理意見書》形式告知,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2.代理商必須嚴格維護本公司價格體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議價格范圍。如有必要調整價格,須提前五日書面報我公司市場部,經批準確認后方可調整。
3.代理商應積極拓展并維護本區域銷售網絡,并及時反饋市場開拓與銷售業績變化情況、已銷售商品和庫存成品情況、市場和消費者對我公司產品的意見和反映,提出市場開發與市場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定期填寫《市場信息反饋表》并回傳。
4.代理商應積極維護本公司品牌形象,積極參與本公司的促銷和公關活動,并給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代理商應積極接受本公司的各項業務指導及培訓。
6.代理商應與我公司員工、尤其是市場部工作人員建立起健康的工作關系,不得向其贈送禮品、財物、借用車輛手機等貴重物品,不得為其辦理私人事務,不得與其酗酒、出入娛樂場所;并且如實向我公司市場部市場調研人員反映其情代理商有義務配合我公司進行新產品推廣工作,我公司將根據新品推廣業績對代理商予以獎勵。
7.代理商必須做好本公司產品的終端管理維護工作,標準如下:
a)每個單品必須集中上架陳列,力求進入最佳陳列位置;
b)定期做好終端理貨工作,保持所陳列產品清潔美觀完整;
c)做到陳列生動化,正確展示產品,價格清晰準確,產品和促銷品捆綁;
d)確保貨架飽滿,保持合理庫存量;
e)必須按保質期做好先進先出工作;
f)對廠家提供的.促銷品不得截留,必須發至終端;
g)強化終端店面廣告,增加可見度;
第五章竄貨處理
1.市場發生竄貨,第一時間抄產品的批次,填寫竄貨查證表,傳真至市場部;
2.市場部檢查所抄批次的真實性,清晰與否,如果真實、清晰將竄貨查證表傳真到市場部處,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確的要求市場重新提供需要查證的批次;
3.市場部根據竄貨查證表提供的產品的批次進行查證,如果經過查證批次不正確的,通知代理商重新提供需查證的批次;如果沒有
其它原因在3個工作日內將查證的結果傳真到市場部處;
4.市場部將竄貨查證的結果傳真到竄貨方,通知被竄方,同時監督雙方協商處理;
5.市場部監督雙方在2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竄貨結案表格傳真到市場部備案,如果雙方在處理的過程中有爭議,市場部及時通知市場所屬的大區經理進行協助處理,直到收到竄貨結案表;
6.如果竄貨發生在不同的省區,要求兩個省區的大區經理進行溝通,保證竄貨處理按時完畢,同時有必要時營銷總監、市場部經理進行解決。
第六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2
一、前言
有限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xx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xx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xx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xx公司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xx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xx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
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xx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xx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
代理商經xx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xx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代理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開發供應商資源,建立供應商市場準入和業績評估體系,維持供應商隊伍穩定可靠,為企業生產、建設提供可靠的物資供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供應商管理的范圍,包括對供應商的調查、選擇、開發、使用和控制等綜合性管理工作。調查是基礎,選擇、開發、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條供應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基礎上,形成優存劣汰機制,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供應商管理制度。
第四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采購工作中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主要依據。對于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的供應商,經過調查、評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新增部分。
第五條對于未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未經過調查、評估,或經過調查、評估后不合格的供應商,無投標資格,不得簽訂合同。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轄各生產性公司。
第二章供應商資源調查
第七條供應商資源調查施應商管理的基礎工作。分為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調查。
第八條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施應商資源調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現有供應商基本情況、與hg集團的`合作年限,集團各公司產品使用情況(數量、金額、使用壽命),售后服務情況,價格水平,財務付款與欠款情況。供應商管理制度。
第九條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施應商資源調查的補充,包括新增供應商基本工商資質、主要生產設備與檢測設備先進水平、生產規模、財務能力、主要產品技術指標、主要用戶使用情況(業績、使用壽命),售后服務情況,價格水平,等等。
第十條供應商資源調查工作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
根據調查工作計劃,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使用量(金額)最的用戶公司采購部,進行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組織推薦人所在公司采購部,開展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
調查過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購部)都必須積極配合集團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進行的調查,提供相關真實數據。調查后,調查小組必須撰寫調查報告、如實填寫供應商資料卡,上報集團工程管理部。
調查報告的格式模板見附件1、
供應商資料卡見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
第十一條在分析、綜合供應商資源調查報告的基礎上,評估現有供應商、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十二條集團工程管理部負責<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審核、建立,戶頭增減維護,定期頒布。建立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并指定專人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包含的內容:供應商代碼、注冊名稱(全稱)、屬地、注冊地址、實際地址、企業網址、性質(外資/國有/國有控股股份/民營控股/民營資/個資/個體)、經營性質(生產/貿易)、企業法人代表姓名、注冊資金(萬元)、職工人數、年銷售額(萬元)、所屬行業、行業地位、企業主導產品、與hg集團合作年限、聯系人姓名、聯系人職務、聯系人固定電話、聯系人手機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
<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保存的形式是電子表格excel,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據此導入引用。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封面、內頁樣式見附件3、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內容字段約定見附件4、
第十四條集團工程管理部制定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保障<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更新。
第十五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包括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注銷、新增供應商添加。
第十六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注銷、新增供應商添加的審批權限見附件5、
第十七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基于集團公司經過多年實踐,已經形成較完善的供應商隊伍,集團工程管理部結合供應商資源調查的成果,集中組織評估,對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信譽良好、作風端正的供應商,直接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流程見附件6、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封面、內頁模版見附件7、
第十八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原則:
1、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總戶數不超過現有供應商總戶數的80%;
2、現有供應商,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直接進入;其他現有供應商進入評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資格注銷、違規除名
第十九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是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的定期評估,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8、
第二十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統一組織安排。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程序見附件9、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年度評估必須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時下發下年度<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二條評估小組的組成:使用單位技術人員代表1人、使用單位領導1人,專業工程師1人,相關采購人員2人(集團1人,分公司1人),監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檔,對應的評估分值和應對管理措施見附件10: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資格注銷是指因供應商破產、一年以上無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違規除名是指供應商在與本集團公司合作過程中,采用欺詐、脅迫、串標等不正當手段,受到本集團公司審計、監察等職能部門除名處罰。
供應商除名與注銷流程見附件11、
第五章新供應商資源的引進
第二十六條對于有實力的新增供應商,通過資料卡的建立、綜合能力評估,適時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七條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評估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12、
第二十八條新供應商添加審批流程見附件13、
第二十九條新增供應商申請審批卡見附件14、
第六章違規考核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依據,對于違本制度選擇供應商的行為執行如下考核,見附件15<供應商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考核處罰表>。
第三十二條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對于違制度的情況,及時下發<整改與處罰通知單>,對于年度內連續兩次、累計三次違制度的采購人員,調離采購崗位。見附件16、
第三十三條工程管理部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見附件17、
第三十四條對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供應商,一經查實,做無條件除名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釋工作。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省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揚,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扶植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條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訂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職員,有固定的業務場所,良好的資信本領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本領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的簡歷。
(2)企業經營業績。
(3)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4)當地批發、批發網絡情況。
(5)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6)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鋪貨率35%的能力。
第四條代理程序。
代理商評估表打分經由過程
第五條代理商權利和任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公司產品。
(2)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揚、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版面定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代理和談簽訂填寫代理商注冊申請注銷表代理政策切實其實認及代理級此外談判業務執行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4)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申明并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敵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水平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代理商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大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題目。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納年關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關查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第七條價格、串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和談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串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串貨與被串貨雙方協商解決串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歹意串貨行為,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勾銷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和談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保守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覺將莊重處理。形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令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①年關匯總清理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緊張客戶贊揚,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他代理商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和談的規定勉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查核的一個目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延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將斟酌勾銷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當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贊揚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和談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公司會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定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和談進行供貨,由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貨款準繩上經由過程銀行轉賬領取。貨款的繳付以財政部收到為期限。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形成質量不及格,或貨物發運型號、種類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一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贊揚情況。
③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④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⑤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及格者連任,不及格者撤銷。
(2)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③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④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⑤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⑦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⑨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第十二條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當中,采納不合作態度大概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版面警告,直至勾銷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失密任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失密任務,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勾銷其代理資格并交由群眾法院裁決。(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大概水平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和談的附件,與代理和談具有一律法令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公司提出版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代理商管理制度15
第一條、制度的主旨
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地區代理商行為,確保西安信利軟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系列產品在全國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第二條、代理區域
各級代理商業務范圍只限合約內的代理區域,在其周邊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區開展業務,如周邊地區設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條、成為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系。
3、熟悉電信,無線網絡市場和相關產品。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首批進貨款的能力。
5、熟悉電腦和互聯網技術,能為客戶進行現場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并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7、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在客戶要求的情況下,代理商要為本地的客戶提供相應的服務和支持。
第四條、申請代理的步驟
1、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申請,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申請人填寫代理申請表。
3、本公司對代理申請人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代理申請人,凡以企事業單位名義申請需向本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資質文件;個人申請代理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復印件)供公司備案。
4、申請人填寫相關代理資料,簽訂代理合同。
5、打款進貨。
6、款到發貨。代理授權書,隨首批貨一起發給代理商,并在官方網站對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第五條、代理產品及服務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及服務必須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給代理商的相關產品及服務,具體內容以本公司與代理商所簽署的代理協議規定為準。
第六條、首次進貨說明
代理商的首次進貨須50臺起步。
第七條、經銷處、經銷商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銷售區域內任意發展經銷商,設立經銷處及經銷點、代辦處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詳細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進行備案。
第八條、產品銷售價格
代理商銷售本公司產品,可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和客戶情況制訂銷售價格和銷售策略。第九條、代理政策
1、訂貨與供貨:遵循先訂貨,后發貨的原則向代理商供貨。2、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3、運輸:若客戶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長期合作物流企業。
4、宣傳資料:依據訂購產品的.數量,隨貨提供相應的`宣傳品及產品資料。
5、信息饋:代理商要及時向本公司匯報當地銷售情況及市場預測,以便于本公司調整產品結構。
6、政策變化:在代理銷售期間,由于本公司在產品及市場政策等方面發生變化,將提前通知代理商并與代理商協商解決由于政策變化而產生的問題。
第十條、代理商的義務及禁止事項
1、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需盡職推廣本公司產品。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的產棄理和用戶發展,不準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發展的經銷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負責管理,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的經銷商、經銷處等的名單匯總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知識產權,不得拷貝、復制、泄露本產品給用戶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本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害,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第十一條、代理商培訓
1、本公司將為代理商提供培訓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產品,并能向客戶提供必要技術支持與用戶服務。
2、在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核準成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網站代理產品區查閱最新的產品動態信息以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聯系公司,提出相應的問題,問題將及時得到本公司的及時解決。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總部來接受現場培訓指導,費用自理。-
4、本公司將通過網站和郵件向代理商發送產品最新資料,最新價格,同時將在網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錄。第十二條、宣傳推廣
本公司為代理商提供市場宣傳上的(人員及技術)支持,并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與市場宣傳資料,提供長期的知識培訓與銷售培訓支持。
第十三條、停止服務
協議期間代理商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本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代理協議。
第十四條、公司聯絡方式
1、通過傳真聯系本公司。
2、通過電話聯系本公司。
3、通過官方網站聯系本公司。
4、公司將視具體情況不定期舉辦代理商交流會議,以促進代理商之間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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