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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
為了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與安全,防止發生傷亡事故,加強對員工的個人防護,保證勞動防護用品及時發放,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范圍和原則
1、發放范圍:
(1)從事高溫、輻射低溫操作者。
(2)從事有燒、燙傷機械傷害危險操作者。
(3)從事散發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氣體粉塵等有害作業的操作者。
(4)從事腐蝕、潮濕或苦臟崗位操作者。
(5)從事高空或濕式作業的操作者。
(6)從事有可能受到電擊、電傷等危險的電氣操作者。
(7)從事有強噪聲或可能令人窒息作業的操作者。
(8)從事有磨損和油灰等污染作業的操作者。
(9)從事露天作業而必須在雨中堅持生產的作業者
(10)凡是在嚴寒氣候中,從事露天作業邊疆時間超過4小時的作業者。
(11)其他需要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作業者。
2、發放原則:
(1)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嚴格招待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發放標準,得任意擴大發主和范圍和提高標準。
(3)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準轉送、轉賣。
二、發放使用標準
1、發放、使用管理標準,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及單位規定的發放標準執行。
2、新工種、新項目需新增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結合同類單位發放使用標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發放使用標準。
三、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
1、勞動防護用品,不同工種不同標準,不同條件不同規定,不搞平均主義,充分發按防護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費。
2、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保證安全。
3、基層干部按管轄的主要崗位標準發給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按規定標準執行。
4、臨時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按同類工種標準執行。
5、實習生、代培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品由實習單位提供,費用按協議規定處理。
6、進入生產現場從事生產作業,必須認真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7、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按從事本崗位的實際生產時間計算。期滿手以舊換新。
8、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專人保管。
9、員工調出時,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一律由單位收回;員工單位內部調動時,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卡片同時轉交新單位;工種變動時,原工種和新工種標準之間的差別按實際情況增減。
四、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
(1)對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款式、標準招待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根據國家、省、市行業規定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修訂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發放標準和管理辦法。
(3)如發現質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權指令停止發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領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審批。
2、物資采購部門
(1)必須采購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采購需報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方可采購。
3、材料供應部門
(1)要認真按勞動防護用品標準、規格、款式、質量要求對入庫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符合標準不準入庫和發放。
(2)發現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總是時,要報安全管理部門及時進行處理。
(3)對庫內勞動防護用品要認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項。保持良好通風,防止勞動防護用品損壞。
4.財務部門
(1)按主管部門提出的季度勞動防護用品的預算計劃,及時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經費。
(2)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專款專用臺帳。
5.其他部門
(1)人事勞資部門提供工種及人數,對改換工種人員辦理手續,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
(2)技術部門負責新工藝、新工種認定。
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2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免遭或減輕各種人身傷害或職業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基礎。為規范項目施工中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1項目部根據作業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及《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標準規定,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須到有資質的`專營商店或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鑒定證)。采購人員應索取“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3對于分包隊伍自行配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項目部應索取其“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4購置的護品須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驗收。
5專職安全員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要求對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6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和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從業人員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正確維護保養)。
7專職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確,對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且應調整好帽箍、帶扣后,系緊帽戴;
2)電工作業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嚴禁酒后操作;
3)搭、拆腳手架及無可靠防護措施的臨邊、高空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禁止打結或接長使用,系掛牢固。
4)使用打夯機、砼振搗器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戴絕緣手套;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系掛在保險繩上;
8)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戴釘易滑的鞋;
10)使用園盤踞時,操作者應戴防護眼鏡;
11)粉塵作業環境下按規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機動車通行的環境下、及人機配合作業時,須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機械時,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褲無破損殘缺;
9項目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10項目部應建立保存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記錄(包括“三證”)資料,并應由專職安全員備案,以備查驗。
附注:
1)安全帽上面應有四項永久性標志,包括: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制造年月,生產合格證和檢驗證,生產許可證編號。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為2.5年,玻璃鋼(包括維綸鋼)和膠質安全帽的有效期為3.5年,超過有效期的安全帽應報廢。
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職工。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負責全公司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及發放標準的制定。
3.2、采購部負責全公司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安全部與物資庫進行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倉庫負責發放工作。
3.3、勞動防護用品采取分級管理,集中審批,統一發放的原則。
3.4、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做好發放記錄,不得隨意更改,弄虛作假。
3.5、新職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按發放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3.6、勞動防護用品是在工作期間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脫離生產崗位半年以上的停發各類防護用,待復工后發放。
3.7、勞動防護用品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發放標。
3.8、生產單位職工進入生產廠區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3.9、公用防護用品要建立臺賬,專人保管,內部調節使用。
3.10、特殊防護用品嚴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門領用的特殊專用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加強保管,經檢查已經失去防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無故損壞的要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3.12、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嚴禁使用無效的防護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進行維護。
3.13、公用防護品及搶修作業用計劃外勞保用品,由單位寫出申請報告,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倉庫發放。
4、相關文件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5、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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