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養殖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殖場管理制度1
一、育肥牛圈養管理通常原則
1、飼料配方應根據牛的育肥階段、體重和地點飼料情況來制定。
2、肉牛按體重大小、高低等分群圈養,切制量按建議定量給與。
3、飼料加工人員要認真負責,按要求肉牛的各類飼料,特別是添加劑等必須充分攪拌、混勻后才能喂牛。
4、民主自由捕獵情況下,24小時食槽存有飼料;民主自由飲水,24小時水槽存有水。如定頓喂食肉牛時,必須制訂喂食計劃,按時喂食,杜絕忽早忽晚。
5、一次添飼料不能太多,飼料中不能混有鐵絲、鐵釘等異物,不能用霉爛變質的飼料喂牛。牛下槽后及時清掃飼槽,防止草料殘渣在槽內發霉變質,注意飲水衛生,避免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飲水。
6、維持牛舍清潔衛生、潮濕、安靜。做好環境困生,增加蚊蠅阻礙牛,影響育肥牛減重。
7、露天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0頭以上)2~3個月清除牛糞一次;有牛棚牛舍圍欄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20頭)一天清除牛糞兩次。雨天時,做好運動場排水工作。
8、飼養員切制、消毒、明糞等必須按操作規程展開,動作必須重,維持環境的安靜。
9、肉牛夏季要防暑,冬季防凍保溫。減少應激。
10、貫徹落實嚴防著重治身的方針,定期搞好疫苗口服、防疫保健工作。
11、飼養員對牛隨時看采食、看飲水、看糞尿、看反芻、看精神狀態是否正常。
12、每天上、下午定時給牛體刷拭一次,以推動血液循環,加深食欲。
13、牛舍及設備常檢修。韁繩、圍欄等易損品,要經常檢修、更換。
14、飼養員報酬推行基本工資提獎金制度,基本工資每日每人10元;獎勵工資以育肥牛每日減重量排序。獎勵工資的內容還可以減少飼料消耗量(飼料報酬)、勞動紀律、獸藥費用(每頭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項都細化為可以來衡量的等級,使飼養員體會至獎勵制度經過努力可以達至,不懈努力越多,獎勵越高。
二、新購買架子牛的飼養管理
1、嶄新購得架子牛進場后應當隔絕圈養15天以上。避免隨其牛導入疫病。
2、飲水。由于運輸途中飲水困難,架子牛往往會發生嚴重缺水,因此架子牛進入圍欄后要掌握好飲水。第一次飲水量以10~15千克為宜,可加入工鹽(每頭100克);第二次飲水在第一次飲水后的3~4小時,飲水時,水中可加些麩皮。
3、粗飼料喂食方法。首先喂食優質青干草、秸稈、青貯飼料,第一次喂食量應當管制,每頭4~5千克;第二、三天以后可以逐漸減少喂量,每頭每天8~10千克;第五、六天以后可以民主自由捕獵。
4、飼喂精飼料方法。架子牛進場以后4~5天可以飼喂混合精飼料,混合精飼料的量由少到多,逐漸添加,10天后可喂給正常供給量。
5、分后群圈養。按大小高低分后群圈養,每群牛數量以10~15頭較好;傍晚時分群難順利;分群的當天理應專人值守觀測,辨認出格斗,應當及時處理。牛圍欄必須潮濕,分群前圍欄內鋪墊草。每頭牛占到圍欄面積4~5m2。
6、驅蟲。體外寄生蟲可使牛采食量減少,抑制增重,育肥期增長。體內寄生蟲會吸收腸道食糜中的營養物質,影響育肥牛的生長和育肥效果。一般可選用阿維菌素,一次用藥同時驅殺體內外多種寄生蟲。驅蟲可從牛入場的第5~6天進行,驅蟲3日后,每頭牛口服“健胃散”350~400克健胃。驅蟲可每隔2~3個月進行一次。如購牛是秋天,還應注射倍硫磷,以防治牛皮蠅。
三、養牛場的圈養管理方法
(一)、管理
1.季節:肉牛肥育以秋季最出色,其次為春、冬季節。夏季氣溫例如少于30℃,肉牛自身新陳代謝慢,飼料報酬高,必須搞好防暑降溫工作。
2.去勢:近些年研究表明,2歲前采取公牛肥育,則生長速度快,瘦肉率高,飼料報酬高,2歲以上的公牛,宜去勢后肥育,否則不便管理,會使剛b有膻味,影響胴體品質。
3.驅蟲:出欄前要驅蟲(包含體內和體外寄生蟲),并嚴苛打掃和消毒房舍。常用驅蟲藥存有丙硫咪唑、敵百蟲、螨天量。
4.運動:要盡量減少其活動,以減少營養物質的消耗,提高肥育效果。采取的方法是,每次喂完后,每頭牛單木樁拴系或圈于休息欄內,為減少其活動范圍,韁繩的長度以牛能臥下為好。
5.刷拭:刷拭可以減少牛體血液循環,提升牛的捕獵量。刷拭必須秉持每日1—2次。
(二)、飼養技術
1.飼料配搭與混合:在育肥牛的喂食中可以把精料、粗料、糟渣可望、青貯飼料、干草飼料分離喂食;也可以混合蔥花后喂食,將育肥牛日糧共同組成的各種飼料,按比例(秤精確)全部混合,摻勻后投過喂食。所謂混合光滑,在存有機械混合時,至少開動機器3分鐘;在手工操作時,至少應當烘烤3次(把所有飼料烘烤3次),以看不出飼料堆上里存有各種飼料層次為依據。這樣的飼料,牛不能吃零食,而且先上槽牛和后上槽牛捕獵至的飼料比例基本都一樣,提升了育肥牛生長發育的整齊度:
2.干拌料和濕拌料:在飼喂育肥牛時,可以采用干拌料,也可以采用濕拌料。理想的育肥牛飼料應常年飼喂全株青貯玉米或糟渣飼料。因此,在喂牛前將蛋白飼料(棉籽餅、胡麻餅、葵花籽餅)、能量飼料(玉米粉、大麥粉)、青貯飼料、糟渣飼料、礦物質添加劑及其他飼料按比例稱量放在一起來回翻倒3次,此時各種飼料的混合物(含水量在40%一50%,屬半干半濕狀),喂牛最好。育肥牛不宜采食干粉狀飼料,因為它一邊采食,一邊呼吸,極容易把粉狀料吹起,也影響牛本身的呼吸。育肥牛在采食半干半濕混合料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混合料發酵產熱,發酵產熱后飼料的適口性大大下降,影響了牛的采食量。因此,應采取多次拌料,每一次拌料量少一些,以能滿足牛4—6小時的采食量為限,用完再拌;將拌勻的混合料攤放在陰涼處,10厘米厚為好。
3.喂食次數:育肥牛的喂食次數在我國目前大多數就是日喂食2次或3次,少數推行民主自由捕獵。民主自由捕獵能夠滿足用戶牛生長發育的營養須要,因此紫帶慢,牛的屠宰率低,出來肉多,育肥牛能夠在較短時間內存欄,而使用管制圈養時,牛無法根據自身建議捕獵飼料。因此,管制了牛的生長發育速度。民主自由捕獵組的平均值日減重較管制捕獵組高296克,從牛體重的`標準差可以窺見,民主自由捕獵牛的整齊度較管制捕獵牛不好。民主自由捕獵組牛的屠宰串成較管制捕獵組的牛低7.71%,凈肉率高7.59%,差異非常明顯。因此民主自由捕獵喂食育肥牛可以多生產牛肉13.9千克,按我國年屠宰2000萬頭的10%排序,僅喂食方式一項可以多減產牛肉27800噸。使用民主自由捕獵法喂食肉牛,其針摸(臀肉)、大米龍、腰肉的重量均大于管制捕獵組。
4.投料方式:將按比例配好的飼糧堆放在牛食槽邊,采用少添勤喂,使牛總有不足之感,爭食而不厭食或挑剔。但少添勤喂時要注意牛的采食習慣,一般的規律是早上采食量大,因此早上第一次添料要多一些,太少了容易引起牛爭料而頂撞斗架;晚上飼養人員休息前,最后一次添料量要多一些,因為牛在夜間也采食。
5.飼料更改:很少牛場能夠存有光滑性的飼料,從育肥牛進欄至存欄都用相同的飼料;另一方面,隨著牛體重的減少,各種飼料的比例也可以存有調整,因此在育肥牛的圈養過程中,飼料的更改就是常常可以出現的。但飼料的更改應當實行逐漸更改的辦法,生事驟然更改,被打亂牛的舊有捕獵習慣,必須存有3—5天的過渡期,逐漸使牛適應環境嶄新更改的飼料。在飼料更改期間,建議圈養管理人員誠觀測,發現異常,應當及時采取措施,盡量減少因更改飼料給養牛者增添損失。
6.飲水:育肥牛體內水的來源有代謝水、飼料含水及飲水三個來源。水是廉價的資源,伹常常被人們忽視而影響育肥牛的生長發育。如何滿足育肥牛飲水需要,采用自由飲水法最為適宜。在每個牛欄內裝有能讓牛隨意飲到水的裝置,此飲水設備的位置最好設在距牛欄糞尿溝的一側或上方,當流出的水或供水系統流出的水很快進入糞尿溝,不會弄濕牛欄。冬季北方天冷,自由飲水有一定困難,只能定時飲水,但每天至少3次。冬季飲水的溫度,據研究資料,冬季牛飲溫水(15℃)、飲冰水、吃雪三種情況下,育肥牛的增重速度未發現有差異。因此冬季育肥牛飲用涼水即可,不必加溫。
7.耕作出欄:在牧區因地制宜,靠廉價的草原資源,使用一面耕作,同時補料的辦法出欄,也能夠接到較好的效果。時間挑選:耕作出欄的時間應當挑選在每年的7—10月,此時牧區牧草茂密,尤其必須狠抓牧草結籽期的出欄。耕作方式:晚出牧,午間在牧場歇息,晚上至存有食槽處補料,每天的耕作距離不要少于4-5千米。使用擺牧場補料:在擺牧場臨時建牛食槽,將混合精料就地遷調柘,節省牛往復奔波而消耗體力,補料時,1頭一個槽,防止搶料格斗;遷調懸浮物根據體重大小而異,按干物質計,每100千克體重遷調懸浮物為體重的1%一1.5%;補料時必須充份飲水。及時存欄:在氣溫上升至7℃左右時,應當出售或屠宰。
(三)、秋季肉牛快速育肥法
秋季飼草飼料充裕,氣溫適合,就是肉牛出欄的大好時機,利用這個季節至市場上出售出局的老、強、殘牛,展開短期出欄后出售,就是農家發家致富的不好門路,一頭出欄胖牛可以脫貧致富2500—3000元。其技術措施就是:
一、休息。買回來后準備育肥的牛要讓其充分休息,不再使役。
二、驅蟲。內服敵百蟲,每公斤按0·05克藥量內服,每天一次,屬格2天。
三、健胃。香附75克、陳皮50克、萊菔子75克、枳殼75克、茯苓5克、山楂100克、神曲100克、麥芽100克、檳榔50克、青皮50克、烏藥50克、甘草50克,水煎一次服,每頭牛每天1劑,連用2天,可增強牛的食欲。
四、飼料配方。前期30天,青草45%,優質干草15%,玉米面、高梁面、紅薯20%,豆餅15%,麥麩5%,提適度食鹽;后期30天,青草25%,優質干草10%,玉米面、高粱面、紅薯35%,豆餅25%,麥麩5%,并喂食適度食鹽。
冬季氣候寒冷,搞好冬季肉牛養殖場的安全工作變得尤為重要。牛棚室內的溫度與室外相差很大,既要通風也要保溫。提高牛棚溫度的辦法有很多種,開放式牛棚可以用塑料帆布覆蓋。封閉式牛棚可以選擇燒鍋爐供暖。西北或者東北地區要用兩層塑料膜封蓋,保溫效果好。天氣晴朗時也可以通風換氣,通風選擇中午或者下午有光照的時間,但如果室內外溫差較大,盡量避免通風。
牛棚的地面必須維持潮濕,糞便必須及時清掃,由于炎熱的氣候,糞便或者污水難結冰,所以牛棚必須制成水泥地面,在雨雪天氣的時候,地面必須利沙上鋸末,這個可以提升牛棚的溫度,但也必須很濕,使地面構成溫暖休息區。一旦辨認出牛存有嘔吐、噴嚏、流鼻涕的,那就是牛棚的御寒不妥當,看一看牛棚與否存有賊風步入。口服或者喂食些哮喘藥物即可化療。
由于保暖與封閉的情況下,極易誘因細菌的滋生,應該在牛棚飼養人員進出通道配備紫外線消毒器具。藥物工具一定要和飼養工具分開,定期消毒,防止傳播疾病。消毒的流程首先要徹底清除牛棚內的糞便、污水和物品,再用水沖刷欄架、飼槽、地面,水干后在用過氧乙酸或者甲醛徹底消毒。干燥后,在用清水清洗地面,這樣的消毒方法簡單徹底。
冬季不要使牛飲用冷水,必須把冷水冷卻后飲用,在喂食時可以多嵌入精料,減少切制的次數。以滿足用戶由于溫度高、牛脂肪的消耗而須要的物質。通常精料在原來喂食的基礎上在嵌入一斤。比如說平時喂食4斤,那么在這時候就要喂食5斤。最出色喂食些根莖類草料,不好稀釋。比如說花生秧、薯類根莖等消滅后喂食。搞好冬季肉牛催肥工作。
養殖場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檢疫監管,規范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生產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特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
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
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合格后,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并在當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標識代碼。
三、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
㈡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㈢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質飼養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四、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有專門的檔案盒,并載明以下內容:
㈠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㈡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㈢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㈣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㈤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畜禽檔案保存2年以上;種畜禽場應依法經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和系譜證“三證”齊全,歸檔并長期保存。
養殖場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環境,促進我市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單位和養殖專業戶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市畜禽養殖按區域功能定位和環境質量現狀,實行分區管理。
第四條以下區域為畜禽禁養區:
(一)主城區各街道轄區和其他區域的城市建成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
(三)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第五條以下區域為畜禽限養區:
(一)城市規劃區及規劃區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準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三)執行Ⅲ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第六條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為畜禽適養區。
第七條畜禽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責令關閉或搬遷。其中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的,其批準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因教學、科研等特殊情況需要保留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擴大養殖規模。
第八條畜禽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存欄總量控制。畜禽養殖存欄總量超過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的,不得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有關養殖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場環境管理規定和畜禽廢渣綜合利用規定。
前款所稱的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根據區域(流域)的環境承載能力確定。
第九條畜禽適養區內發展畜禽養殖,應當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
第十條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必須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養殖污染。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已劃定的畜禽養殖區域。調整或重新劃定畜禽養殖區域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規定。
第十二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畜禽養殖場是指常年存欄量為300頭以上的養豬場、1萬只以上的'養雞場和100頭以上的養牛場以及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其他類型的畜禽養殖場。
(二)畜禽養殖污染是指畜禽養殖場在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廢渣(糞便、畜禽舍墊料、廢飼料、畜禽毛羽等)、廢水、惡臭對環境的污染。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養殖場管理制度4
一、消毒制度
1、搞好場區內環境衛生,及時清除雜草和生產垃圾,糞便、墊料等要堆放到指定地點堆積發酵。
2、生產區每周應該進行一次徹底的消毒,特殊情況時每周兩次。選用燒堿、復合酚、氯制劑、季銨鹽類等藥物進行噴霧消毒,每月更換一次消毒藥物。
3、醫療器械(注射器、針頭、手術刀、手術剪、手術鉗等)用后要及時沖洗干凈,然后再進行高溫消毒。
4、飼養人員與工作人員要勤換、勤洗工作服、膠鞋等,飼養用具要做到專欄專用,防止交叉感染。
二、動物免疫制度
1、本場所飼養的動物實行常年免疫,技術人員要根據生產情況,安排好各種疫苗的采購計劃。
2、對于本場所用疫苗,要分類保管,合理儲藏,保證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之前,要仔細檢查,凡瓶子有裂紋、瓶塞松動及疫苗色澤、物理形狀等與說明書不一致的疫苗不得使用。
4、要嚴格控制劑量,劑量不易過大或過小。
5、防疫器械要嚴格消毒,勤換針頭,以免交叉感染;出現反應要及時救治。
6、每次防疫時要做好登記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稱、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期、有效期、免疫劑量等。
三、封鎖隔離制度
1、本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要及時報告動物防檢監督部門,按照有關程序采取封鎖隔離措施。
2、封鎖期間,要主動在本場周圍設立警示標志,禁止調出和調入任何動物以及動物排泄物,直到解除封鎖。
3、封鎖期間,堅持對生產、生活區每天消毒一次。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患病動物的隔離、治療或撲殺以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無害化處理制度
1、凡本場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動物,均不得銷售和食用,必須深埋或焚燒處理。
2、墊料、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飼料等要運到指定地點堆積發酵,不得隨便運出場外。
3、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按有關部門的技術要求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
養殖場管理制度5
為了養殖場的工作秩序,節約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實施科學、規范、制度化管理,明確員工權力與職責,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個人負責制
養殖場在公司領導與管理指導下,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一定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責統一。
1、養殖場人員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權力,承擔責任。
2、養殖場主管負責場部對全體員工和日常事務的管理,對公司負責,及時匯報養殖場情況。
3、各崗位員工堅守崗位職責,做好本質工作,不得擅自離崗。
4、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盜措施和工作。
5、晚上輪班,看護好場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記,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幫填寫。
7、分工與協作統一,在一個合作團隊下,開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監督員的職責
1、遵守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和規定,誠實守信,忠實履行職責。
2、負責養殖場生產、衛生防疫、藥物、飼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3、負責對養殖用藥品、飼料的采購的審核以及技術員開具的處方單進行審核符合要求方可簽字發藥。
4、監管養殖場藥物的使用,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并嚴格遵守停藥期。
5、應積極配合檢驗檢疫人員和公司實施日常監管和抽樣。
6、如實填寫各項記錄,保證各項記錄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
7、監督員必須持證上崗。
8、發現重要疫病和事項,及時報告公司和檢驗檢疫部門。
技術員的職責
1、技術員負責病蟲防治、監督員負責藥品發放和疫情匯報。
2、依各個季節不同病害,采取本場實際情況采取主動積極的措施進行防護。
3、技術員應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出當日處方用藥,監督員根據當日處方用藥與配藥一起準備藥品,監督員應準備好藥品交付當日班長,并按當日處方使用方法和劑量全程監督施藥。
4、技術員應每日觀察害蟲發生情況,對病蟲害應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對異常牲畜要進行鏡檢以確定病蟲害,遇到無法確定的情況應當日匯報給公司,公司請權威部門予以確定,并把確定的情況及時告訴技術員。
5、如發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時,應及時做好隔離措施。
6、監督員應監督技術員的病蟲害發現情況,同時應將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報告公司及檢驗檢疫局部門。
采購員管理制度
1、采購員采購藥品物品,必須喲地方簽字,采購單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財務辦公室存檔備案。
2、合理科學管理備用金,不能拿備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購藥品、物品及時入庫,辦好相關手續。
4、采購員的差旅費報銷規定:(1)乘車費、業務洽談費全額報銷(皆不包括打的和馬仔費);(2)餐費標準:縣城及縣轄區各鄉鎮為5元/餐(人);區、市等較發達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標準:縣城及縣轄區各鄉鎮為20元/晚(人);區、市等較發達城市35元/晚(人)。
料管理制度
1、飼料需來自無農藥全生態的農家生產的玉米、水稻、黃豆等
2、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3、飼料進倉應由采購人員與倉庫管理員當面交接,并填寫入庫單,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飼料數量及質量。
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飼料必須隔墻離地分品種存放。
5、建立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
6、飼料調配應由技術員根據實際情況配制和投量。
7、調配間、攪拌機及用具應保持清潔,做到不定時的消毒,調配間禁止放置有害物品。養殖用具管理制度
為保障養殖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體養殖人員遵守執行。
1、不準喝酒、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拉幫結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吸煙應遠離易燃物品,同時不影響工作,不影響環境衛生。
3、服從領導指揮,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4、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對每位員工提出的好建議進行鼓勵并獎勵。
5、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不許將生活垃圾亂扔,應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選好地址統一堆放,定期銷毀。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養殖場物品實行個人負責制,注意保管、保養,丟失按價賠償。如因丟失影響生產,另行處罰。
8、實行請假銷假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以便調整安排,以不耽誤生產為原則。
全體員工應團結配合,扎實工作,以場為家,以場為榮。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區的垃圾具備防護措施,及時清理,保持清潔。
2、養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凈。
3、外來人員不得隨時進入養殖區。
4、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養殖用具食料槽,飲水槽專用,并進行消毒,做好發病食料槽,飲水槽的有效隔離。
5、病、死牲畜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6、購進的種牲畜經過檢疫,防止病原體傳入。
7、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藥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2、藥品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3、搬運、裝卸藥品時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藥品倉庫專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按劑量或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地面必須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5、藥品出庫應開《藥品領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嚴格遵守停藥期。
6、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牲畜用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7、用藥施行處方管理制度,處方內容包括:用藥名稱、劑量、使用方法、使用頻率、用藥目的,處方需經過監督員簽字審核,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和不明成分的藥物,領藥者憑用藥處方領藥使用。
有毒有害物質防護措施
1、日常重視四周衛生,及時把死、病清除到無害化處理場所深埋,及時隔離、防護清除生活垃圾。
2、嚴格執行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制度,制定完整進倉和領用記錄,記錄需用相關人員簽名。
3、值班人員遵守相關守則、制度,防止外來人員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質禁止進入養殖場,汞、甲基汞、砷、無機砷、鉛、鎘、銅、硒、氟、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藥物。
獎懲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得到一定的獎勵
1、對養殖場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養殖場重大損失的;
2、進行自主創新,節約成本,成效顯著的;
3、進行立體綜合養殖,效益明顯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養殖場連續18個月沒有發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受到一定的懲罰
1、弄虛作假的,如考勤、采購作假的;
2、經常遲到早退的(一個月累計≥3次);
3、無故曠工的(一個月累計≥18小時);
4、打架斗毆的,情節嚴重的交司法處理;
5、監守自盜或與他人合伙,使公司養殖場經受損失的,嚴重的交司法處置;
6、私自宰殺養殖場牲畜,照價賠償,并追究法律責任;
7、出現養殖場無人看管時間超過35分鐘的情況的等等。
上述具體獎懲規定另行訂立。
養殖場管理制度6
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67號,經2006年6月16日農業部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農業部發布的《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3號)同時廢止。為了規范畜牧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本辦法。全文共六章三十五條。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農業部令
第67號
《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業經2006年6月16日農業部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農業部發布的《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3號)同時廢止。
部長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畜牧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畜禽標識是指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耳標、電子標簽、腳環以及其他承載畜禽信息的標識物。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畜禽及畜禽產品生產、經營、運輸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農業部負責全國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畜禽標識制度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第六條畜禽標識所需費用列入省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
標識管理
第七條畜禽標識實行一畜一標,編碼應當具有唯一性。
第八條畜禽標識編碼由畜禽種類代碼、縣級行政區域代碼、標識順序號共15位數字及專用條碼組成。
豬、牛、羊的畜禽種類代碼分別為1、2、3。
編碼形式為:×(種類代碼)-××××××(縣級行政區域代
碼)-××××××××(標識順序號)。
第九條農業部制定并公布畜禽標識技術規范,生產企業生產的畜禽標識應當符合該規范規定。
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統一采購畜禽標識,逐級供應。
第十條畜禽標識生產企業不得向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畜禽標識。
第十一條畜禽養殖者應當向當地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申領畜禽標識,并按照下列規定對畜禽加施畜禽標識: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從國外引進畜禽,在畜禽到達目的地10日內加施畜禽標識。
(二)豬、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第十二條畜禽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第十三條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產地檢疫時,應當查驗畜禽標識。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第十四條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畜禽屠宰前,查驗、登記畜禽標識。
畜禽屠宰經營者應當在畜禽屠宰時回收畜禽標識,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保存、銷毀。
第十五條畜禽經屠宰檢疫合格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畜禽產品檢疫標志中注明畜禽標識編碼。
第十六條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畜禽標識及所需配套設備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登記、回收、銷毀等制度。
第十七條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三)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四)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畜禽養殖代碼;
(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建立畜禽防疫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養殖場:名稱、地址、畜禽種類、數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稱、畜禽養殖代碼、畜禽標識順序號、免疫人員以及用藥記錄等。
(二)畜禽散養戶:戶主姓名、地址、畜禽種類、數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稱、畜禽標識順序號、免疫人員以及用藥記錄等。
第二十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
畜禽養殖代碼由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備案順序統一編號,每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只有一個畜禽養殖代碼。
畜禽養殖代碼由6位縣級行政區域代碼和4位順序號組成,作為養殖檔案編號。第二十一條飼養種畜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注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
種畜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調運。
第二十二條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10年,種畜禽長期保存。
第二十三條從事畜禽經營的銷售者和購買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更新防疫檔案相關內容。
銷售者或購買者屬于養殖場的,應及時在畜禽養殖檔案中登記畜禽標識編碼及相關信息變化情況。
第二十四條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及種畜個體養殖檔案格式由農業部統一制定。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條國家實施畜禽標識及養殖檔案信息化管理,實現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
第二十六條農業部建立包括國家畜禽標識信息中央數據庫在內的國家畜禽標識信息管理系統。
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畜禽標識信息數據庫,并成為國家畜禽標識信息中央數據庫的子數據庫。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數據采集要求,組織畜禽養殖相關信息的.錄入、上傳和更新工作。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所屬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畜禽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記載的信息應當連續、完整、真實。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畜禽、畜禽產品實施追溯:
(一)標識與畜禽、畜禽產品不符;
(二)畜禽、畜禽產品染疫;
(三)畜禽、畜禽產品沒有檢疫證明;
(四)違規使用獸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五)發生重大動物衛生安全事件;
(六)其他應當實施追溯的情形。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畜禽標識、養殖檔案等信息對畜禽及畜禽產品實施追溯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國外引進的畜禽在國內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由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追溯。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收購、運輸、屠宰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的畜禽。
附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處罰。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農業部發布的《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3號)同時廢止。
豬、牛、羊以外其他畜禽標識實施時間和具體措施由農業部另行規定。
養殖場管理制度7
1、把好飼料原料關,杜絕劣質飼料原料入庫:
2、嚴格按照驗收程序進行驗收入庫的飼料、原料等;驗收人員對飼料的入庫質量負責。
3、感官要求:色澤新鮮一致,禁止發酵、霉變、結塊及異味、異臭的飼料原料入庫;禁止被污染的飼料原料入庫。
4、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13078的規定;
5、制藥工業副產品不應作生豬飼料原料;禁止用畜禽產品及其副產品作為飼料原料。
6、藥物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規范》執行。
7、庫管員對飼料、原料在庫存期的`數量,未按相關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質量變異負責。
8、飼料、原料按品種、規格有序整齊地堆放,易于領用、識別、統計。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盜、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動物污染或破壞飼料原料。
10、隨時掌握各豬群的用料進度,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1、采供主管和庫管員應加強與生產主管的溝通,隨時掌握飼料的使用情況,制定合理的庫存數量和飼料原料的月采購計劃。
12、庫管員應認真記錄飼料原料的領用情況和庫存情況,飼料的庫存低于警戒線(5天用量),庫管員應及時向物資供應部門反映情況,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3、生產豬舍領用飼料由各舍飼養員每天上班時到庫房領取。
14、庫管員必須到場登記各舍領取數量、品種、規格、領取人等。
15、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川巴爾農牧集團
二零XX年五月
養殖場管理制度8
免疫制度
1、遵守《動物防疫法》,按獸醫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和要求,認真做好免疫工作。
2、嚴格免疫操作規程,確保免疫質量。
3、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產品,不使用實驗產品或中試產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庫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貯運疫苗,確保藥苗的有效性。
5、廢棄疫苗按照國家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亂棄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種及反應處置由取得合法資質的獸醫進行或在其指導下進行。
7、遵守操作規程、免疫程序接種疫苗并嚴格消毒,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種后,按規定佩戴免疫標識,并詳細記入免疫檔案。
9、免疫接種人員按國家規定作好個人防護。
10、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效價監測,及時改進免疫計劃,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場的免疫工作更科學更實效。
用藥制度
1、場內預防性或治療性用藥,必須由獸醫決定,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獸醫使用獸藥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非法產品。
3、必須遵守國家關于休藥期的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
4、樹立合理科學用藥觀念,不亂用藥。
5、不擅自改變給藥途徑、投藥方法及使用時間等。
6、做好用藥記錄,包括:動物品種、年齡、性別、用藥時間、藥品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用藥原因、療程、反應及休藥期。必要時應付醫囑:用藥動物種類、休藥期及醫囑等。
7、做好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等材料的采購和保管記錄。
檢疫申報制度
1、本場飼養的畜禽出售或遷移,須提前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2、本場飼養的畜禽遷移出省境,應將畜禽運至指定地點,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派出的換證處申報,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從縣境外引進畜禽,在引進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加免,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報告制度
1、義務報告人:駐場獸醫當懷疑發生傳染病時應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畜牧獸醫站報告。
2、臨時性措施:
(1)將可疑傳染病病畜隔離,派人專管和看護。
(2)對畜禽停留過的地方和污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
(3)畜禽死亡時,應將其尸體完整地保存下來。在法定疫病認定人到來之前,不得隨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經獸醫檢查不許食用。
(4)發生可疑需要封鎖的傳染病時,禁止畜禽進出養殖場。
(5)限制人員流動。
3、報告內容:
(1)發病的時間和地點。
(2)發病畜禽種類和數量、同群畜禽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時應電話報告。
消毒制度
1、養殖場大門和圈舍門前必須設消毒池,并保證有效的消毒液;場內還應設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離舍。
2、養殖場定期不定期進行清掃、沖洗和使用化學藥品等多種方法相結合進行消毒。
3、選擇高效低毒、人畜無害的消毒藥品,消毒藥應根據消毒目的、對象選擇貯備,對環境、生態及動物有危害的藥不得選擇。
4、圈舍每天清掃1至2次,周圍環境每周清掃一次,及時清理污物、糞便、剩余飼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場地、用具及圈舍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對清理的污物、糞便、墊草及飼料殘留物應通過生物發酵、焚燒、深埋等進行無害化處理。
5、定期進行消毒滅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圍環境一月消毒一次。發病期間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發生后進行徹底消毒。
6、場內工作人員進出場要更換衣服和鞋,場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場內,場內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帶出場外,同時定期進行消毒。
7、所有人員進入養殖區必須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對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藥液每周至少更換一次。
8、養殖場實行“干稀分離、雨污分流”排放,干糞實行發酵處理利用,尿污進入沼氣池沼化處理利用,防止糞尿污染環境。
無害化處理制度
1、當養殖場的畜禽發生疫病死亡時,堅持“五不一處理”原則:即不宰殺、不販運、不買賣、不丟棄、不食用,進行徹底的無害化處理。
2、當養殖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除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外,還要根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的決定,對同群或染疫的'動物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4、當養殖場的畜禽發生傳染病時,一律不交易,不販運,就地進行隔離觀察和治療。
5、無害化處理過程必須在駐場獸醫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并認真對無害化處理的肉牛數量、死因、體重及處理方法、時間等進行詳細的記錄、記載。
6、無害化處理完后,對圈舍、用具、道路等進行徹底消毒、防止病原傳播。
7、在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間要注意個人防護,防止人畜共患病傳染給人。
畜禽標識制度
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標識。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4、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
5、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養殖檔案
(一)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3、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4、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5、畜禽養殖代碼;
(二)養殖場應當依法向縣畜牧獸醫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作為養殖檔案編號。
(三)畜禽調運時,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隨同調運。
(四)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 20年。
養殖場管理制度9
雞 舍 管 理
一、 公共區域衛生區整潔,無雜物,雞舍內地板清潔、無臭味、無雜物,五天全面消毒一次;
二、 做好雞舍衛生等日常工作。內墻,天花板無蜘蛛網、塵灰,保溫架無明顯雞糞,清欄后及時打掃消毒;
三、 電線線路干凈、整齊、不零亂,定期檢查,防止老化、破損;
四、 飼料桶、水壺干凈衛生,數量與雞群比例恰當,高度適當;
五、 小雞嚴格保溫,定期消毒,定期防疫接種,并做好防獸工作;
六、 不同齡雞群不得混養,病雞及時隔離,密度大及時分群飼養;
七、 做好每批、每次進出欄、成活率、死亡數的紀錄。每天死亡雞十只以上馬上匯報,沒三天報一次存欄數到生產部;
八、 每天更換消毒水,進入各棟雞舍必須消毒,并關好各棟各間的雞舍門;
九、 每天注意觀察雞群精神狀態、飲水量,飼料量,并做好紀錄;
十、 每天做好各棟雞群詳細產蛋時間、產蛋數、產蛋率、破損率、合格率的數據,制作表格上報,不合格的蛋挑出后要由生產部負責人簽字才可以處理,并以五天為一個周期作產蛋曲線圖;
十一、 種蛋每天晚上要進行消毒,并分類管理、儲存,每天上報的數據要準群如實,公司定期結合孵化率、市場部數據進行檢查;
十二、 雞群要按規定投放EM原露、活力99和抗生素。
飼 料 、藥 品 管 理
一、 倉管人員要積極學習有關飼料及藥品方面的理論基礎知識、管理常識和貯存方法,在工作和學習中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
二、 對現有的飼料和藥品要進行登記、分類、造冊;
三、 存放飼料的場地要保持干燥、通風、衛生、潔凈;
四、 采購員對外購飼料時要認真檢查、嚴格檢驗,凡發現不符合標準的飼料要提出拒絕并及時向上級反映,以便及時處理,對于因某種因素知情不報者,公司將按照損失給予處罰;
五、 檢驗合格的飼料,應堆放整齊,并需符合規定的高度、數量,避免其接觸地面,做好防潮、防雨、防火、防盜等工作;有特別要求的飼料要特別存放處理;
六、 經常檢查庫房情況,對于漏雨、進水等情況,要及時修善或轉移等,經常做好滅鼠防鼠工作,禁止用霉變飼料飼喂動物;
七、 做好飼料、藥品統計工作。認真填寫日飼料、藥品的數量紀錄,每月上報一次出庫表;定期統計飼料庫存數字,對需要進購的,提前5天寫成計劃報表及時向采購員申報,保證飼料的連續性;
八、 每次進購飼料,需專人清點、登記;
九、 對于藥品保管要做到細心、認真、一絲不茍,對所有的藥品要分類放置;
十、 對毒、劇藥,凡瓶上無標簽的應當補上(毒藥標簽紅邊、紅字,劇藥標簽紅邊黑字),并設專柜、立專賬,使用人有登記手續,嚴防事故發生。絕對不允許飼料與醫用藥品混放;
十一、 要求低溫保存的疫苗及藥物,應按照藥物瓶簽表明的保存溫度分別保存于冰箱、冷凍室等,避免藥物過早失效或變質;
十二、 有效期限的藥物,如抗生素(青霉素)、生物制品(疫苗)和生化藥等,進購時要注意藥物瓶簽上的生產日期,分期分批堆放(前批號)和其后注明的有效年限或直接標明的有效期和失效期,近期失效的宜先用;
十三、 易燃、易爆和具腐蝕性藥物,在藥房中存放少量,存放處宜避開火源;
十四、 易潮、風化、氧化、碳酸化或易揮發的藥物,除保存加蓋密封外,較長時間不用的,宜在瓶蓋涂臘封口,對周圍濕度、溫度和陽光照射條件也要注意;
十五、 忌陽光照射的藥物和添加劑,如維生素、魚粉等,應裝于藍色或棕色玻璃瓶并放陰暗處。容器如果無色透明宜先用黑紙包裹,然后再裝盒或放在不透光的木柜中保存;
十六、 易發霉或生蛀蟲的藥物,如中草藥,保存宜注意保持藥物的`干燥等;
十七、 為取藥方便,藥物的擺置還應當按一定的順序,一般內用與外用藥分開放,不同劑型的分開存放等。
生 產 防 疫
為了防止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護生產安全,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蛋雞衛生防疫制度。
一、 衛生防疫委員會
為了更好的監督、貫徹、執行衛生防疫制度、特組織衛生防疫委員會(防委會)。由總經理及畜牧獸醫技術人員、生產部負責人和飼養員、工會代表組成,并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防疫會職責如下:
(一) 制定衛生防疫、疫苗使用制度,并負責公布施行;
(二) 對場內所有員工及其家屬,進行衛生、防疫的宣傳教義工作;
(三) 監督與指導各雞舍認真執行衛生防疫制度;
(四) 參與并指導場內臨時疫情的緊急防治工作;
(五) 設立值班人員,專人檢查每天的蛋雞精神狀態,飼料、飲水、衛生等情況并做好紀錄。
二、 日常防疫工作內容
(一) 飼養員每天應嚴格按要求記錄好蛋雞日記等各項工作記錄;
(二) 非生產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本場的生產人員和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經2~3個消毒池消毒后方可進入;
(三) 消毒池內的消毒液要及時更換,以保證有效;
(四) 飼養員要堅守崗位,不得串棟,器具及所有設備都必須固
養殖場管理制度10
免疫制度
1、遵守《動物防疫法》,按縣級獸醫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和要求,認真做好強制性免疫病種的免疫工作。
2、在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根據本場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并嚴格遵守。
3、遵守國家關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規定,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產品,不使用實驗產品或中試產品。
4、嚴格按場內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種工作,嚴格免疫操作規程,確保免疫質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庫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貯運疫苗,確保藥苗的有效性。
6、廢棄疫苗按照國家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亂棄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種及反應處置由取得合法資質的獸醫進行或在其指導下進行。
8、遵守操作規程、免疫程序接種疫苗并嚴格消毒,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種后,豬、牛、羊按規定佩戴免疫標識,并詳細記入免疫檔案。
10、免疫接種人員按國家規定作好個人防護。
監測制度
l、遵守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的安排。
2、定期對場內畜(禽)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效價監測,及時發現畜(禽)群中隱性感染者,及時改進免疫計劃,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場的免疫工作更科學更實效。
3、自覺接受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開展的疫病監測工作。
用藥制度
1、場內預防性或治療性用藥,必須由執業或場內獸醫決定,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執業或場內獸醫使用獸藥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非法產品。
3、必須遵守國家關于休藥期的規定,未滿休藥期的動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
4、樹立合理科學用藥觀念,不亂用藥。
5、不擅自改變給藥途徑、投藥方法及使用時間等。
6、做好用藥記錄,包括:動物品種、年齡、性別、用藥時間、藥品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用藥原因、療程、反應及休藥期。必要時應付醫囑:用藥動物種類、休藥期及醫囑等。
7、做好添加劑、藥物等材料的采購和保管記錄。
疫情報告制度
1、義務報告人:駐場(小區)獸醫當懷疑畜禽發生傳染病時應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畜牧獸醫站報告。
2、臨時性措施:
(1)將可疑傳染病病畜禽隔離,派人專管和看護。
(2)對病畜禽停留過的地方和污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
(3)病畜禽死亡時,應將其尸體完整地保存下來。
(4)在法定疫病認定人到來之前,不得隨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內臟未經獸醫檢查不許食用。
(5)發生可疑需要封鎖的傳染病時,禁止畜禽進出養殖場(小區)。
(6)限制人員流動。
3、報告內容:
(1)發病的時間和地點。
(2)發病動物種類和數量、同群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時應電話報告。
消毒制度
1、養殖場(小區)大門和圈舍門前必須設消毒池,并保證有效的消毒液;場內還應設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禽隔離舍。
2、養殖場定期不定期進行清掃、沖洗、光照和使用化學藥品等多種方法相結合進行消毒。
3、選擇高效低毒、人畜無害的消毒藥品,消毒藥應根據消毒目的、對象選擇貯備,對環境、生態及動物有危害的藥不得選擇。
4、圈舍每天清掃1至2次,周圍環境每周清掃一次,及時清理污物、糞便、剩余飼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場地、用具及圈舍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對清理的污物、糞便、墊草及飼料殘留物應通過生物發酵、焚燒、深埋等進行無害化處理。
5、定期進行消毒滅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圍環境一月消毒一次。發病期間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發生后進行徹底消毒。
6、場內工作人員進出場要更換衣服和鞋,場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場內,場內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帶出場外,同時定期進行消毒。
7、所有人員進入養殖區必須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對手、鞋消毒。 消毒池的藥液每周至少更換一次。
8、養殖場實行“干稀分離、雨污分流”排放,干糞實行發酵處理利用,尿污進入沼氣池沼化處理利用,防止糞尿污染環境。
申報檢疫制度
1、本場飼養的動物在本省內出售或遷移,豬、牛、羊,憑動物免疫標識號碼應提前(豬、牛、羊,憑動物免疫標識號碼)向榮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派出的申報點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后,方可運輸。
2、本場飼養的動物出售或遷移出省外,應提前三天(豬、牛、羊,憑動物免疫標識號碼)向榮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派出的申報點申報,并協助檢疫員作好該批次動物的免疫抗體和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檢測,經檢測和檢疫合格后,取得《檢測報告》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后,方可運輸。
3、自宰自食動物,在屠宰前向榮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進種用動物,在引進之前,須向榮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并辦理審批手續,經依法批準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規定進行申報檢疫、隔離、觀察、加免,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進商品型飼養動物,在引進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按規定進行申報檢疫、隔離、觀察、加免,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無害化處理制度
1、當養殖場的動物發生疫病死亡時,必須堅持“五不一處理”原則:即不宰殺、不販運、不買賣、不丟棄、不食用,進行徹底的無害化處理。
2、養殖場必須根據養殖規模在場內下風口修一個無害化處理化尸池。
3、當養殖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除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外,還應根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的決定,對同群或染疫的生豬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4、當養殖場的動物發生傳染病時,一律不允許交易、販運,就地進行隔離觀察和治療。
5、無害化處理過程必須在駐場獸醫和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并認真對無害化處理的動物數量、死因、體重及處理方法、時間等進行詳細的記錄、記載。
6、無害化處理完后,必須徹底對其圈舍、用具、道路等進行消毒、防止病原傳播。
7、在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間要注意個人防護,防止人畜共患病傳染給人。
畜禽標識制度
1、新出生的豬、牛、羊,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
2、豬、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豬、牛、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
3、豬、牛、羊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4、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
5、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養殖檔案制度
1、養殖場(小區)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3)、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4)、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5)、畜(禽)養殖代碼;
2、養殖場(小區)應當依法向縣農牧業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作為養殖檔案編號。
3、飼養種用動物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注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
畜禽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調運。
養殖場管理制度11
為了保障我場生產的蛇及蛇產品質量,規范我場的日常管理,使飼養過程達到、科學、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養殖場的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方可上崗。
2、養殖場采用半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養殖場,更不得進入養殖區。工作人員進入養殖區須消毒、換上專用工作服、鞋。
3、養殖場所需的各種飼料原料及輔料、預混料均應統一采購,需有放心的來源,飼料質量必須可靠,并經檢驗合格。
4、按技術員xx的各種蛇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進行配制,不得隨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飼料添加劑。
5、按蛇實際進食情況飼喂配制飼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來的野生動物飼喂。
6、做好養殖場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來人員投毒、投害。同時嚴禁工作人員私自宰殺或處理養殖場蛇及蛇飼料。
7、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8、養殖區、辦公與生活區的xx應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時清理,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
9、對養殖用具應在指定位置內規范放置,并保持干凈,如注射器、孵化設備等使用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10、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應及時將患病蛇放入隔離室飼養xx,并對原飼養室進行清理消毒。
11、對病死蛇應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12、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13、采購藥品、物品及時入柜、入庫,并作好相關登記。
14、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15、藥品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不得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非相關人員不得開啟。
16、藥品使用應作好藥品使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
17、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xx單位購所需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質禁止進入養殖場,汞、甲基汞、砷、無機砷、鉛、鎘、銅、硒、氟、組胺、甲醛、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藥物、各種滅鼠藥、農藥及除草劑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場的工作人員遵守以外,來我場培訓、實踐的學員也一并遵守。
養殖場管理制度12
為了保障我場生產的蛇及蛇產品質量,規范我場的日常管理,使飼養過程達到安全、科學、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養殖場的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方可上崗。
2、養殖場采用半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養殖場,更不得進入養殖區。工作人員進入養殖區須消毒、換上專用工作服、鞋。
3、養殖場所需的各種飼料原料及輔料、預混料均應統一采購,需有放心的來源,飼料質量必須安全可靠,并經檢驗合格。
4、按技術員提供的各種蛇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進行配制,不得隨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飼料添加劑。
5、按蛇實際進食情況飼喂配制飼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來的野生動物飼喂。
6、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來人員投毒、投害。同時嚴禁工作人員私自宰殺或處理養殖場蛇及蛇飼料。
7、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8、養殖區、辦公與生活區的'垃圾應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時清理,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
9、對養殖用具應在指定位置內規范放置,并保持干凈,如注射器、孵化設備等使用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10、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應及時將患病蛇放入隔離室飼養治療,并對原飼養室進行清理消毒。
11、對病死蛇應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12、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13、采購藥品、物品及時入柜、入庫,并作好相關登記。
14、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15、藥品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不得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非相關人員不得開啟。
16、藥品使用應作好藥品使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
17、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所需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質禁止進入養殖場,汞、甲基汞、砷、無機砷、鉛、鎘、銅、硒、氟、組胺、甲醛、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藥物、各種滅鼠藥、農藥及除草劑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場的工作人員遵守以外,來我場培訓、實踐的學員也一并遵守。
養殖場管理制度13
肉牛養殖場的操作規程,飼料的配制應根據肉牛不同生長發育時的營養需要和標準進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滿足肉牛發育的需要。肉牛養殖場操作規程是建立飼養管理制度和提高肉牛養殖生產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操作規程前,應先了解肉牛養殖場生產過程。對各個環節應反復研究。飼喂肉牛時應按制度飼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發霉變質的飼料。應撿出飼料中的異物。
同時要根據工人的支術水平,肉牛養殖場的設備條件等項制定,在制定操作規程時,既要吸收工人的工作經驗,更要堅持以科學理論為依據。保證足夠的新鮮的清潔飲用水,水質符合《NY 5027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質》要求,不能將洗菜水等已使用過的'水二次使用作生豬飲水。堅持對牛體進行刷試。
做好配種、產仔的繁殖記錄和獸醫記錄,對肉牛的生長發育、飼料消耗等進行生產記錄。記錄資料保存2年以上。發展農村家庭養殖肉牛,要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需要進行肉牛的綜保利用,改變傳統的肉牛養殖方式。實行科學飼養管理。
肉牛的區域分布
中原肉牛區
該區域包括4個省的51個縣,其中山東14個縣、河南27個縣、河北6個縣和安徽4個縣。該區域有天然草場面積1320萬畝,其中可利用草場面積1240萬畝左右。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中原肉牛區目標定位為建成為“京津冀”、“長三角”和“環渤海”經濟圈提供優質牛肉的最大生產基地。未來發展要結合當地資源和基礎條件,加快品種改良和基地建設,大力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的現代肉牛養殖,加強產品質量和安全監管,提高肉牛品質和養殖效益;大力發展肉牛屠宰加工業,著力培育和壯大龍頭企業,打造知名品牌。
東北肉牛區
包括5個省(區)的60個縣,其中吉林16個縣、黑龍江17個縣、遼寧15個縣、內蒙古7個縣(旗)和河北北部5個縣。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本區域目標定位為滿足北方地區居民牛肉消費需求,提供部分供港活牛,并開拓日本、韓國和俄羅斯等周邊國家市場。牧區要重點發展現代集約型草地畜牧業,通過調整畜群結構,加快品種改良,改變養殖方式,積極推廣舍飼半舍飼養殖,為農區和農牧交錯帶提供架子牛。農區要全面推廣秸稈青貯技術、規模化標準化育肥技術等,努力提高育肥效率和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培育和壯大龍頭企業,在提升企業技術水平和加工工藝、產品質量和檔次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完整的牛肉生產和加工體系。
西北肉牛區
包括4個省區的29個縣市,其中新疆自治區16個縣(師)、甘肅省9個縣市、陜西省2個縣和寧夏2個縣。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本區域目標定位為滿足西北地區牛肉需求,以清真牛肉生產為主;兼顧向中亞和中東地區出口優質肉牛產品,為育肥區提供架子牛。主攻方向是健全肉牛良繁體系和疫病防治體系,充分發揮飼料資源的優勢,大力推廣規模化、標準化養殖技術,努力提高繁殖成活率和牛肉質量;培育和發展加工企業,提高加工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開拓國內外市場,帶動本區域肉牛產業的快速發展。
西南肉牛區
包括5個省市的67個縣市,其中四川省5個縣、重慶市3個縣、云南省的35個縣市、貴州省的9個縣市和廣西的15個縣市。目標定位與主攻方向。該區域目標定位為立足南方市場,建成西南地區優質牛肉生產供應基地。主攻方向為加快南方草山草坡和各種農作物副產品資源的開發利用;大力推廣三元結構種植,合理利用有效的光熱資源,增加飼料飼草產量;加強現代肉牛業飼養和育肥技術的推廣應用,努力在提高出欄肉牛的胴體重和經濟效益上下功夫。發展任務與建設重點
一健全優質肉牛良種繁育體系根據各優勢區域品種和資源特點,以純種繁育為基礎、雜交改良為主要手段,加快良種擴繁,加大良種推廣力度;建設一批種公牛站、肉牛良種繁育場和人工授精站,逐步建成現代肉牛繁育體系。加強基礎母牛供應能力建設,形成性能優良的基礎母牛群,提高育肥用犢牛質量。
二完善肉牛標準化飼養技術體系加快建立適應各優勢區特點的集營養、飼料、牛舍設計、模式化飼養管理于一體的肉牛標準化技術生產體系和技術規程。大力推行農戶繁育小牛、規模化集中育肥的生產模式,積極發展農牧結合的階段飼養、異地育肥等飼養模式。支持優勢區域發展肉牛標準化規模養殖。逐步建立牛肉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提高肉牛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盡快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活牛出欄評價體系、胴體質量評價體系和牛肉質量評價體系。
三建立優質安全飼草料供應體系培育和推廣適合各優勢區光熱條件的優質高產牧草,研制出能延長青飼料保存時間、延緩青飼料養分損失、經濟效益顯著的無公害綠色添加劑,以及與各種青貯方式相配套的機械設備。開發肉牛專用安全飼料添加劑和精料補充料,改變傳統飼料結構。中原、東北和西南優勢區要建立專用飼料作物基地,大力推廣三元種植結構;西北優勢區應在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下,適度建設人工草地。四構筑和完善肉牛產業鏈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等方式,培育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為農民提供服務、產品有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提高加工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能力,在推行分割技術的基礎上,開發具有特色的牛肉制品,加強加工副產品開發力度,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提高加工附加值。進一步完善牛肉加工和流通體系,規范牛肉及活牛市場,逐步建立完善以質論價制度。
養殖場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檢疫監管,規范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生產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特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 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 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 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 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合格后,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并在當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標識代碼。
三、 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 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
㈡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㈢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質飼養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四、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有專門的檔案盒,并載明以下內容:
㈠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㈡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㈢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㈣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㈤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畜禽檔案保存2年以上;種畜禽場應依法經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和系譜證“三證”齊全,歸檔并長期保存。
養殖場管理制度15
1、凡進入雞場的人員,無論是進入生產區或生活區,一律先經過雞場大門口進行腳踏消毒池(墊)、消毒液洗手、紫外錢照射5分鐘方可入內。
2、所有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必須堅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場區門前踏3%的火堿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洗手、生產區門前消毒池及各雞舍門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內。
3、外來人員禁止入內,并謝絕參觀。若生產或業務必需,經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錄像了解情況。若系生產需要(如專家指導)也必須參照生產人員入場時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場。
4、飼養人員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準區竄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不準帶飯入場,更不能將生雞及含雞肉制品的食物帶入場內。場內職工和食堂均不得從市場購雞,吃雞問題由場內宰殺健康豬只供給。
6、本場送雞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經過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場。
7、嚴格場內養貓養狗,職工不得將寵物帶入場內。
8、飼養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傳染病患者不得從事養雞工作。
9、場內獸醫人員不準對外診療雞及其他動物的疾病,豬場配種人員不準對外開展豬的配種工作。
10、每天打掃雞舍衛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凈,地面清潔。經常檢查飲水設備,觀察豬群健康狀態。
11、雞場工作人員應按時完成每日的資料記錄。
12、認真做好日常生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引種、配種、產仔、哺乳、斷奶、轉群、飼料消耗等。
13、種雞要有來源、特征、主要生產性能記錄。
14、做好飼料來源、配方及各種添加劑使用情況的記錄。
15、獸醫人員應做好免疫、用藥、發病和治療情況記錄。
16、每批出場的雞應有出場雞號、銷售地記錄,以備查詢。
17、資料應盡可能長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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