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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頂板管理工作,杜絕頂板事故的發生,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回采操作規程》、《掘進操作規程》及上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2、凡我礦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裝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須嚴格按照本規定,做好頂板管理工作。
3、生產技術科負責全礦頂板管理工作。
二、頂板管理領導組織
1、為確保本規定的嚴格執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組,負責組織、協調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本規定的執行情況。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日常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負責頂板管理的具體事宜。
2、生產技術科負責礦巷道支護設計及頂板支護管理工作,負責采掘工作面地質構造的預測預報、探放水及頂板巖性鑒定工作。
3、生產技術科負責井下巷道支護及礦壓的監督管理,同時,貫徹執行礦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巷道支護設計、規定,并結合我礦實際,指導施工巷道各類作業規程、補充措施的編制工作,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支護問題。
4、通風科負責無人區巷道的支護、變形等情況的檢查匯報。
5、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頂板管理措施的貫徹執行,并組織各業務部門定期進行檢查,對頂板事故進行分析和責任認定。
三、一般規定
1、生產技術科在巷道支護設計時應采用工程類比法。首先根據相鄰巷道的情況、巷道的斷面以及服務時間等進行初步設計,然后根據初步設計進行施工。在施工中觀測巷道的變形情況、進行巷道的圍巖穩定性分類、探測巷道頂板的分層情況等,根據觀測情況對初步設計及時進行修改。
2、加強雨季期間和采、掘工作面地質構造期間構造區域的頂板監測和管理。生產技術科、地測科要及時制定相關措施,安全科負責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3、安全科每月組織兩次對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工程質量安全大檢查,對檢查過程中查出的隱患進行考核、通報,并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每季度要組織各業務科室至少進行一次井下作業地點可能導致頂板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預測,對頂板管理存在嚴重隱患的地點,要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許人員通行或在附近區域作業。
4、生產技術科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研究,制定預防頂板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責成隊組進行處理。
5、各采掘隊隊長是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第一責任者。跟班隊干、工長、安監員負責本班頂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頂板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態擴大,并及時向本單位相關負責人匯報。出現頂板事故預兆時,要及時發出預警信號,并組織現場人員撤離。
6、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支護器材,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坑木、錨桿、錨索、鋼帶、墊片、工字鋼、金屬網等。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鐵鍬、鎬、大錘、撬棍、千斤頂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礎臺帳,以備應急救援之用。
7、各種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煤業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8、對回風巷道支護質量的檢查必須兩人以上,并且事先聯系好通風部門,由瓦檢員陪同。
四、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一)臨時支護管理
1、掘開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2、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定。
3、作業規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二)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質量驗收和考核由礦總工,生產技術科、地測科,安全科組織檢查實施。每一條巷道施工完畢,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掘進隊將設備拆除倒裝。對每一條巷道的施工情況及驗收情況要有記錄,并存檔備案。
2、巷道遇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及巷道開口、切巷刷大、整巷、擴巷、處理較大范圍的冒頂以及其它特殊情況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3、錨桿支護巷道,因地質構造、煤層松軟等因素造成巷道規格超過規定,要對超寬、超高部分進行補強支護,并對高冒區用材料進行充填。
4、巷道壓力大,煤層松軟、頂板破碎時,應及時編制加強支護措施,所有支護必須緊跟迎頭。
五、錨桿、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1800㎜,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2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100㎜,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螺母到端頭長度不小于10㎜,不大于50㎜,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后,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400㎜,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7、巷道交叉點優先選用錨索支護。
8、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巖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定的巖層中,當穩定巖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長度不小于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于0.15m。
9、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200㎜,如外露長度超過規定要求,影響巷道使用,由生產技術科組織切斷,嚴禁隊組私自剪切。錨索切斷器應由生產技術科統一管理,不允許施工隊組配備切斷器。
10、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于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11、錨索張拉預緊力規定:φ15.24㎜不小于120kN、φ17.8㎜不小于160kN。所有錨桿的初錨力必須達到5t及以上。
12、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孔深誤差不應大于200㎜,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度。
13、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梁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托梁或托板必須緊貼巖面。
六、過斷層、裂隙帶和巖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制度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巖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后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定性。
3、施工中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交接班和安全檢查制度。要經常觀察圍巖穩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U型鋼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復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作面迎頭。
6、采用鉆爆法破煤(巖)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巖的穩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制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巖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松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巖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檐狀圍巖要及時敲掉。
七、其它巷道頂板管理
1、遇地質構造時,可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2、金屬支架間至少有三根拉桿和兩根撐木,每根棚腿上方2/3處設置一根拉桿,每根棚梁中部設置一根拉桿,梯形支架每個梁腿接口處的梁端設置一根撐木,拱形支架每副卡纜處設置一根撐木。
3、金屬支架拉桿形式為卡纜式,拉桿規格應采用直徑不小于18㎜的圓鋼,支架拉桿、撐木必須齊全有效。
4、瓦斯專用巷道嚴禁使用可燃性支護材料。
5、開拓大巷必須噴漿封閉,噴射混凝土強度不低于C20,其中水平大巷的噴漿厚度不小于100㎜,采區準備巷的噴漿厚度不小于50㎜。
6、在掘進施工中實行平行作業時,巷道兩幫最上面的一排幫錨桿要緊跟煤頭,不得滯后,避免發生片幫事故。
7、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取措施,加強支護,修改設計:
(1)巷道頂板離層超過規定;
(2)噴射砼出現大量裂縫;
(3)錨桿體、錨索發生被拉斷現象;
(4)錨桿、錨索托板被壓壞;
(5)巷道圍巖發生較大變化。
8、刷大或維修整巷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巷道時人員能撤退的出口。獨頭巷道維修整巷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排進行,并嚴禁人員進入維修整巷地點以里。
9、錨噴巷道必須封閉嚴密,不得出現“掉跟”現象。
八、回采工作面頂板管理
(一)回采工作面端頭支護和順槽超前支護
1、采煤工作面上下順槽,必須保證規定的斷面和高度,距工作面20m范圍內必須有加強支護,確保安全出口巷道高度必須達到1.6m以上。
2、應經常檢查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的支護情況,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運輸機機頭部位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作業的方式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3、相鄰采空區工作面或二次動壓巷道靠采空區側壓力大且底軟時,工作面超前支護距離必須達到100m以上,并要加大支護密度。具體支護的距離、形式、密度、柱鞋的種類及規格和材質等,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專項措施中明確規定。
(二)回柱放頂
1、加強回采工作面兩端頭退錨管理,特別是初采期間的退錨管理,確保落山頂板及時垮落。
2、凡順槽采用錨桿、錨索(網)支護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配備和使用退錨機具進行退錨卸壓。如因錨索變形造成不能退錨時,必須將頂網剪開。
3、退錨必須在進回風巷前后密柱之間放頂步距內進行,嚴禁任何人員進入舊密柱以里空頂區進行退錨或從事其它活動。退錨放頂工作不得與移轉載機、推移機頭機尾、拉移端頭架平行作業。
4、退錨和頂錨桿卸壓前,在所退錨索(錨桿)20~30cm處,至少支設一根單體柱。
5、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須配備三臺以上安全高效退錨機(進、回風巷各一臺,備用一臺),損壞的退錨機必須及時更換。
(三)初、末采頂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初、末采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頂板控制方法,加強頂板管理。初采期頂板垮落難度大的,要在切巷推進3m范圍內采取強制放頂措施。
2、工作面初采時,端頭要加強支護,必要時在落山支設木垛、密柱或戧棚。使用單體柱必須完好,支設要迎山有力。
3、初采階段超前支護不少于20m,其范圍內不得有缺棚少柱現象,失效的支架要及時更換。
4、末采工作面若有失效支柱等不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更換和處理
5、工作面初、末采若發生冒頂事故,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規定進行頂板維護,嚴禁人員在無支護的空間下違章作業。
(四)工作面頂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人員進入煤幫作業時,必須采取護頂、護幫措施。
2、加強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的管理,乳化液泵站壓力必須達到18MPa以上,單體液壓支柱支設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初撐力達到規定值,并有可靠的檢測手段和記錄。
單體液壓支柱嚴禁在浮煤、浮矸上支設,必須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
3、回采工作面傘檐不超規定,采高大于3.0m、片幫嚴重、傾角大于15°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片幫措施。
4、回采工作面處理冒頂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時,必須先停止生產,待頂板維護好后,方可恢復生產。處理過程中必須明確負責人,隊干、工長現場指揮,安監員現場監察,閉鎖工作面刮板輸送機,確保退路暢通。
5、回采工作面遇地質構造、過空巷等特殊情況時,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積極采取有效的主動支護形式,如煤體加固、打錨桿、錨索等,控制片幫冒頂事故的發生。同時,要根據構造區或空巷壓力變化情況,及時對措施進行修改補充。
6、回采工作面因故停產前,必須使采面支護為最小控頂距。端面距超規定時,要支設貼幫柱,停產期間安排專人巡回檢查,發現頂板隱患及時處理。
8、回采工作面拆除、安裝,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明確頂板控制方法,加強頂板管理。
9、回采工作面切巷斷面刷大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擴巷區段頂板支護必須采用原巷道支護方式,同時必須加強頂板支護強度。
九、頂板管理的考核
1、因頂板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煤業公司有關文件要求進行考核。
2、采掘工作面在頂板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按性質輕重,有一處給予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
3、因措施不完善或執行不到位造成頂板事故,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根據事故分析認定結果,給予責任者1000~3000元罰款。
4、對頂板事故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1000~3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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