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合集]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X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值班電話:
(2)物體打擊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物體
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防物體
打擊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介,必要時對“應急響應”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X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防物體打擊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X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工長為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和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后勤人員,協助項目經理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市場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120”,搶救電話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項目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應立即停止在事故現場發生部位進行的裝卸作業,現場管理人員應指揮作業設備改換地點,對事故中造成翻車、掩埋挖掘設備和人員傷亡的,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實施搶救,并同時報告現場總指揮。工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和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讓外包隊負責人員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水、電工長協助送外搶救工作,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地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職業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對勞動者身體及生命財產嚴重危害的事件。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能夠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險情,及時組織救援和調查處理,保證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達到防止次生災害,減少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傷亡和損失的目的,根據上級職業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賀駝煤礦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職業衛生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各種職業病危害危險因素引發或可能引發各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一)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
(四)堅持自救互救的原則。
(五)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
五、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我公司主要從事化工產品的生產與經營。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重大危險源。以上重大危險源一旦引發職業病危害事故,往往會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危害程度極大。
所屬部門應根據各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六、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嚴重程度、災難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5人以下的,或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組織領導及機構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保證受災現場各個系統高效、快速運轉,成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具體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如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安全副總、總工程師及其他副總
成員:各部門部長
(1)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①統一領導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②協調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以及各救援部門、施救單位之間的關系。
③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決策、組織、指揮等工作。
④其他工作。
(2)應急救援辦公室及職責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行部,負責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行部部長,成員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①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綜合管理及協調工作。
②組織實施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規劃、預案等綜合管理工作。
③接收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實施統一指揮,分級處理。
④督促、檢查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
⑤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處置建議,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⑥建立維護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分析預測重大事故風險,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⑦其他工作。
(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現場應急搶險救災指揮工作。
主要職責:
①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②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救援。
③組織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
④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災害的擴大,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⑤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
⑥寫出緊急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⑦其他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9個應急救援工作組,各專業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①通信聯絡組
組長:生產副總
副組長:生產運行部部長
成員:生產運行部副部長及調度室人員。
職責:負責信息的收集、匯報、傳達、反饋和聯絡等工作。
②搶險搶修組:
組長:設備副總
副組長:各生產部長、設備部部長
成員:各生產副部長及其部門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工作及搶險救援的物資供應和運輸工作。
③后勤、消防、安全、環保組:
組長:安全副總
副組長:安全環保部部長、綜合辦公室主任、質檢部部長
成員:后勤部長、消防隊隊長、安全環保部及質檢部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設立警戒、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滅火及事故現場周圍大氣、水體、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等工作。
④事故調查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安全副總、生產副總、其他副總
成員:黨群工作部、安全環保部、生產運行部、工程部、技術中心、企管部、綜合辦及工作人員和事故發生部門的部長、副部長、技術員。
職責:負責查清事故的原因、責任者、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疏散組
組長:安全副總
副組長:綜合辦、各部門部長
成員:后勤部及各部門管理人員
職責:指導員工從事故現場及周圍向安全地帶疏散。
⑥技術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工程部部長和技術中心主任
成員: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安全環保部、工程部、質檢部、技術員。
職責:為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供技術支持。
⑦接待組
組長:黨群工作部部長
副組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綜合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上級部門領導、記者、負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事故消息。
⑧善后處理組
組長:黨群工作部
副組長: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綜合辦公室等有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受傷人員安置和財產賠償等善后工作。
八、預警和預防
(一)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1.預警級別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2.預警信息發布
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和主管部門。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3.應急響應
(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通訊聯絡組、防護應急組、消防應急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現場警戒組、物質供應組等。
(三)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四)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3.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五)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同時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九、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急工作,包括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綜合辦公室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各室是應急救援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其它各部門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日常情況下,各應急救援隊伍按時組織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
(二)財力保障
財務部負責及時提供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
(三)物資保障
供應部負責應急物資采購、儲備,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安全環保部負責應急物資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負責保管和使用、維護。
(四)醫療衛生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聯系義煤總醫院,確保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五)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應急交通工具的安排,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六)人員防護
公司籃球場和停車場為應急避險場所。公司各級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有序疏散到應急避險場所。應急救援人員按照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十、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二)培訓教育
安全環保部監督,各部門組織培訓,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應急救援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必要時,邀請專業人員對公司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
(三)責任與獎懲
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附則
(一)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為加強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標準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公司領導要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他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催促,不斷改良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項目部必須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二、應急預案編制和培訓;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除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概況、組織機構、預警預防機制、應急響應、事故現場應處置、恢復及后期處置等。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須由項目經理審核,公司總工批準。
4、事故應急培訓由各單位組織自培,每年要對職工進行一次培訓。
三、應急準備;
1、各單位要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現場處置工作組,負責事故的決策和指揮以及現場救護,其他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一切行動聽眾指揮部的指揮。
2、各責能科室成員要根據預案內容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要按預案要求配備,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齊全、完好。
4、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 暢通,發生事故時要及時上報。
5、所有應急人員要全天保持通信暢通,接的通知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到崗。
四、應急響應與救援;
1、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及時匯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工作。
2、單位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要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假設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3、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4、各班組長要聽眾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5、現場救援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后死,先重傷后輕傷、先易后難”的求護原則進行。
6、每年要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在演習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修改。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
1、各項目部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發生或演習后及時進評審,對預案中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檔案管理是企業規范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重要見證,它記錄了一個企業的發展歷程,為企業的發展壯大提供了文字依據,檔案的規范化管理是企業走向規范和成熟的重要條件,為加速企業規范化管理進程,進一步完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歸檔的檔案應字跡清晰、完整有效。
二、應急檔案管理
1、各部門應將文字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列入各部門科員的職責范圍。
2、應急救援檔案歸檔范圍
凡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歸檔,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價值的本單位正式收文、發文、除文件的正件外,還應包括它的附件;
(2)本單位在應急救援活動中產生的`與上級領導部門間的往來文件,包括請示、報告、項目立項、重要函件、應急救援合同等;
(3)本單位在應急救援活動中產生的各種文件材料(即內部文件);如規章制度、調研材料、計劃、總結、條例、會議紀要、機構調整、人事任免、部門管理職能性文件、部門崗位職責等;
3、應急救援檔案歸檔要求
(1)已經辦理完畢并有保存價值的文件都應及時歸檔,任何人不得隨意留存。
(2)歸檔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齊全(包括附件,附圖),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廢稿、重復稿和不重要的便條等。
(3)存檔文件必須為原件;
(4)文件歸檔時要有交接手續;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向礦檔案室移交已歸檔完畢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辦理移交手續;
(6)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和具體辦公人員有責任協助檔案管理人員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應急救援檔案的借閱
(1)根據《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檔案借閱利用制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借閱,并填寫利用效果反饋登記簿。
(2)借閱文書檔案使用后應及時歸還,借閱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天。
5、應急救援檔案的保管及銷毀
(1)專職檔案員有責任對礦各部門文書檔案的歸檔進行監督指導;
(2)礦綜合檔案室負責集中統一管理所有文書檔案;
(3)專職檔案員對各部門移交的文書檔案按標準進行整理,分類,編目、統計、保管,并進行數據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定期三種,定期開展檔案鑒定工作,對保管期滿的檔案經相關手續后可以銷毀,并建立文書檔案銷毀清冊。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
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
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
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
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
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
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
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
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
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
安全科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
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
行實施)。
第十條
安全科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預防措施告知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一條
安全科對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科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
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科。
第十四條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
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
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科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
安全科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
安全科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
安全科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
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科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三)主要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
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
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職責與權限
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是企業應急預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2.簽署公布評審或論證通過后的應急預案。
3.負責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救援體系,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4.負責保證應急預案和組織應急演練支出的資金投入,專款專用。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
6.發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四條 企業應急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
主要職責是: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情況,決定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統一指揮和協調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下達的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任務。
第五條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
主要職責是: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保持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通報,執行和實施指揮部的決策;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和協助各單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第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應急預案編制、桌面推演、應急預案評審、批準實施、應急預案備案、應急預案評估、應急預案修訂11個步驟。
第七條 企業結合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訂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第八條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下列相關資料:
1.適用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技術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2.企業周邊地質、地形、環境情況及氣象、水文、交通資料;
3.企業現場功能區劃分、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離資料;
4.企業工藝流程、工藝參數、作業條件、設備裝置及風險評估資料;
5.本企業歷史事故與隱患、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
6.屬地政府及周邊企業、單位應急預案。
第九條 企業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事故信息報告、響應分級與啟動、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內容,落實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十二條 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應急響應程序,結合有關經驗教訓,企業相關部門及其人員每年進行桌面演練,模擬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逐步分析討論并形成記錄,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全面性、應急預案體系設計的針對性、應急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1.內部評審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2.外部評審由本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有現場處置經驗的專家(評審人員不得與公司有利害關系),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應急預案論證可通過推演的方式開展。
3.應急預案評審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3.1評審準備。落實參加評審的專家,將應急預案、編制說明、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在評審前送達相關人員;
3.2組織評審。評審采取會議審查形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評審專家組長主持,按照議程組織評審;評審會議形成評審意見(經評審組組長簽字),附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家簽字表。表決的投票情況應當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并作為評審意見的附件。;
3.3修訂完善。各單位認真分析研究,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通過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實施,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十五條 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2.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3.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4.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十六條 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每至少2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十七條 各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演練結果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各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企業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企業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產生新的危險因素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面臨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應急指揮機構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等發生變化的;
7.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8.應急預案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企業應當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四、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十八條 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十九條 企業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二十條 應急程序、措施的要點應當張貼在生產現場,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年度計劃,并根據企業事故預防的重點,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2年對所有專項應急預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每半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在演練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演練情況報企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預案體系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二十五條 綜合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企業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適用范圍、響應分級、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啟動、應急處置、應急支援、響應終止、后期處置、應急保障、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某一種或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響應啟動、處置措施、應急保障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個專項應急預案,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風險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分析出的事故風險編制各個專項的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現場處置方案是公司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描述、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進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應急處置方案,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應急工作職責。
第二十八條 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應急指揮系統、工作場所、崗位、事故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應急處置卡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企業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卡內容編制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應急處置卡,并分發給各相關人員,每人一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急處置卡應發放給施工現場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人一卡;施工工種應急處置卡應按照工種分發給相關工種,每人一卡;事故類型應急處置卡應進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懸掛于施工現場顯著位置。
六、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企業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急預案未按照規定備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力量,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削減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危急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養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急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預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狀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閱歷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學問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方案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養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養。
4.1.2喜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嫻熟把握相關專業學問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聽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樂觀參與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與。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打算實施救援。
4.2.3要照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預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晰、不明白的應急救援學問,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與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馬上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即待命。同時依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準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掌握事態的擴散。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快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依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快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掌握事故,防止事故擴散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假如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馬上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掌握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狀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急因素消退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樂觀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準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準時賜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退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閱歷教訓等問題,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仔細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預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預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支配,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準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狀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實行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仔細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樂觀組織現場救援,準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加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力量;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根據公司制定的方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養和應急保障力量。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果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賜予表彰和嘉獎。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預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準時實行措施處置突發大事或處置不當造成嚴峻后果的。
c)不聽從指揮機構對突發大事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丟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賜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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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建全機構
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單位必須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二、應急預案編制和培訓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概況、組織機構、預警預防機制、應急響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恢復及后期處置等。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須由單位經理審核批準,并以文件形式下發實施。
4、事故應急培訓由各單位組織自培,每年要對職工進行一次培訓。
三、應急準備
1、各單位要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現場處置工作組,負責事故的決策和指揮以及現場救護,其它組成員按分工各負其職,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指揮。
2、各職能科室人員要根據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要按預案要求配備,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齊全、完好。
4、各單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5、所有應急人員要全天保持通信暢通(電話、手機),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到崗。
四、應急響應與救援
1、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2、單位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3、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4、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5、現場救護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后死、先重傷后輕傷、先易后難”的救護原則進行。
6、單位每年要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對演習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修改。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
1、各單位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發生或演習后及時進行評審,對預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2、救援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第三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四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五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筏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六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汽、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筏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七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八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九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20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3、救援管理規章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應”的原則,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2.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4、救援管理規章制度
1、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2、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5、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5、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制度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范,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后快速應并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6、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制度
一、學生安全應急疏散路線:
學生安全應急疏散按照就近、安全、快速的原則安排疏散線路,具體安排如下:
到達南操場空地后,以最快的速度以班級為單位按周一出操升旗隊形站好。班主任、科任教師、班長迅速組織好各班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學校教師、學生會干部協助維持秩序
二、緊急疏散信號:
1、警報:當事故發生時第一目擊者報告在校領導并針對現場情況做出應急處理(警報由門衛或政教處發出)
2、預案啟動:學校領導、教師、學生當聽到學校電鈴以三次二短一長哨音發出緊急疏散信號;無電源時,用哨音信號以三次一長二短哨音發出緊急疏散信號;緊急疏散信號從開始,應連續不斷,直至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場所方可停止。
三、疏散要求
1、接到緊急疏散信號后,班主任立即回到自己的班級聽從統一指揮,任課教師就近組織身邊的學生,堅決執行學生生命第一位的原則。
2、教師得到疏散的命令后,把住門口,組織學生從前、后門各兩行、接上一個班級的排尾按順序撤離班級,學生首尾相顧安全轉移。
3、緊急疏散是一件分秒必爭,人命關天的事情。要做好學生的工作,要求學生要鎮靜,絕對不能慌張。
4、在疏散過程中要求一切行動聽指揮,嚴禁說話、擁擠,嚴禁動手推搡,嚴禁奔跑搶先。
5、各班下撤到指定位置后,排隊站好。
6、學校領導到場后,應立即根據情況進行組織自救和呼救。
四、報告順序:
1、各樓梯口負責教師負責安排學生撤離順序,保證樓道暢通,教育學生注意安全。到達指定地點后檢查清點人數,并向應急疏散小組老師報告,各班級學生全部到齊后,應急疏散小組老師向本組組長報告,應急疏散小組組長報告總指揮。
2、各班班主任在學生疏散集結點迅速組織好本班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應急疏散小組,疏散小組長上報現場指揮。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檢查、催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技術質量部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職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應急保障
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發動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職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監督管理
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職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職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獎懲制度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職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應急隊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正確時機,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一、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目的及范圍
1.編制目的:是通過預先計劃和應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資源,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控制其發展,保護現場職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與安全,并將事故對環境和財產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
2.編制范圍:凡可能影響生產安全的事故、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都應編制預案。
二、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1.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包含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滅火救災預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洪預案等)、現場處置方案(即各二級單位應急預案)。
2.專項應急預案和各二級單位應急預案是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的子文件或標準操作程序,必須和企業綜合應急預案接口吻合、銜接嚴密,協調一致,不得有任何沖突。
3.企業綜合應急預案應與福安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預案保持協調一致,做好社會聯動的接口。
三、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審核、審批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人員編制企業綜合應急預案--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含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
2.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報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3.其他職能部門根據專業組織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報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4.車間處被確定為或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危險目標),應制定出本單位二級救援預案及自救措施。主要內容:編制目的和依據、風險分析、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附件等。由車間責任人負責審核后,報分管副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執行。
四、應急救援預案的.教育和演練
1.公司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企業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救援程序。
2.車間應定期組織職工學習車間的應急救援預案或自救措施,使職工熟悉預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體的處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3.公司定期開展群眾性的有關防化學事故的宣傳教育,使廣闊職工和周邊群眾都能較熟練掌握化學事故的防護及自救方法。
4.公司應與周邊地區村鎮、企業建立日常的通訊聯絡點,使周邊地區的村民或企業遇有異常情況能及時向廠調度中心報告。
5.二級單位內部演練由各二級單位針對各自單位危險目標,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安技部對其進行監督;每年由廠部針對企業某危險目標進行一次廠級演練;廠地聯合演練,由地方政府確定。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和修訂
1.為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應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各二級單位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由二級單位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評審修訂,由分管廠領導批準發布。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由公司副總經理組織修訂小組內部評審和修訂后,由總經理批準發布。
2.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生較大變更時;
(2)企業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3)關鍵設備更換或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4)應急處理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時;
(5)年度風險評價(審),發現新的潛在緊急情況或重大隱患時。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目錄
1、值班工作制度
2、待機工作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技術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5、學習訓練制度
6、考勤制度
7、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8、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9、材料裝備庫管理制度
10、救護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11、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工作崗位,一律不準脫離本隊范圍,不遲到、不早退、儀器要保持完好狀態。在值班期間迅速完成各自的任務。
2、值班人員嚴禁飲酒,發現飲酒上崗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責令檢查,按管理制度進行處理,酗酒鬧事,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3、擔任電話值班的人員按照《煤礦救護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電話值班室嚴禁閑雜人員入內,違者按中隊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4、值班裝備必須時刻處于完好的戰斗狀態,并保持清潔,處理事故迅即出動。
5、每次轉入值班前,要按時檢修各種儀器、裝備,使各種儀器、裝備達到戰斗準備的完好狀態,救護隊值班期間不定期抽查,一項不合格,除即刻整改外,扣除當月績效考核100分。
6、值班小隊須24小時堅守崗位(就餐時間按照作息時間表進行);電話值班員輪流就餐,其任務根據《軍事化礦山救護隊戰斗行動準則》對隊員特殊職責的規定執行。
7、值班小隊職責是擔任井下排放瓦斯、啟封密閉、外出救災、反風演習、處理礦井突發事件等工作。
待機工作制度
1、待機小隊負責本周的井下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演習訓練、業務考核、礦臨時性任務等。
2、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如需要待機小隊,待機小隊應立即出發,完成搶險救災及其他任務。
3、待機小隊分組下井預防檢查時間應不少于2小時,檢查地點按照中隊安排,不得隨意改變檢查地點,嚴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違者按礦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待機期間,嚴禁請假,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
6、待機人員不得飲酒,發現飲酒停止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機小隊上班時,待機小隊隊員接到命令后,應按時到位,聽從指揮、服從命令,協同值班小隊共同完成任務。
交接班制度
1、救護中隊實行5天待機、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個小隊輪流待機、值班、休班。交接班時待機小隊轉入值班,值班小隊休班,休班小隊轉入待機,法定節假日由值班小隊來擔任值班工作。
2、各小隊長履行交接班手續,交班小隊必須保證共用裝備、值班電話、電視、床、桌子、椅子等設施及各種表格完好、記錄齊全。
3、交接班時間為1小時,交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交接班,無故不到者責令做檢查,根據情節輕重按中隊有關規定制度予以處理,有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
4、救護隊的電話值班室、會議室、各小隊的設施、物品如有損壞、丟失由電話值班員、小隊長負責賠償或修理。
5、交接班時,救護中隊室內外衛生必須保持清潔,室內外衛生做到共用設施完好,窗明地凈無雜物,否則接班小隊不予接班。
6、值班小隊在交接班后,聽到事故電鈴實驗響聲后,方可離開中隊。
技術裝備維修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救護技術裝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隊員個人使用的儀器實行專責制,小隊裝備保管和使用實行定人、定物制,大型救護裝備實行副中隊長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2、救護儀器裝備的使用隊員和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3、救護隊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儀器裝備,通過日常學習、專業培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4、救護隊小隊長及隊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⑴正確使用儀器裝備,嚴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標準規定對儀器進行校驗,對裝備進行檢查。
⑵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個人自保、小隊長聯保、隊分管領導全保制度。
⑶儀器裝備的拆裝按相關說明及程序,嚴謹、細致按順序進行拆裝。
⑷認真填寫個人儀器、小隊裝備及中隊大型救護裝備檢查運行記錄。
⑸經常保持裝備儀器和環境清潔衛生,達到“全、亮、準、尖、利、穩”六字要求。
5、小隊共用裝備必須認真執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隊指揮員、小隊長,應定時、不定時的進行儀器裝備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
學習和訓練制度
1、業務理論學習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學習與礦山救護工作有關的煤礦專業理論知識及救護業務基本知識,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完成作戰任務。
2、業務學習為“礦山救護理論知識500題”及救護相關專業知識;儀器裝備為八大儀器和救護裝備;救護技能為模擬人心肺復蘇、包扎止血搬運、風帳等救護基本技術;體質訓練為8項體育;戰術訓練為高溫演習、急行軍耐力訓練;軍事訓練為軍事隊列演練。
3、在業務學習時間內,中隊值班指揮員進行監督,小隊長組織,隊員不準遲到、早退、不準交頭接耳、大聲喧嘩,要認真做好記錄。
4、定期對所學內容進行考核,業務考核及格分數定為90分,90分以下為不合格,達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進行計分。
5、礦山救護隊必須進行嚴格的軍事化訓練,軍事訓練必須做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6、儀器裝備的訓練值班期間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進行月度綜合操作考核。
7、戰術及相關技能訓練,按要求進行月度集中訓練,并進行小隊集體及個人操作考核,進行評比,與獎罰制度相掛鉤。
8、全體指戰員必須每天堅持規定的體質訓練,通過訓練應達到資質認證驗收最低標準要求,并進行月度綜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我隊的勞動紀律,規范職工工作行為,促使職工嚴格遵守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工作時間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隊值班領導為全隊的.考勤員。考勤員應堅持原則、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全體職工要支持點名、考勤人員的工作,提前到規定的考勤點,端坐在自己的位臵上,保持嚴肅的紀律,點名時必須答“到” 。
三、點名、考勤的具體規定:
1、待機、值班期間為24h工作制,實行每天3次點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點名具體時間為:上午上班8:00點名;下午上班2:00點名;晚上為7:30點名(作息、點名時間根據礦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中隊管理人員、事務員、材料員實行一天四簽名制度,遲簽或漏簽每次給予績效考核50分的處罰。
3、救護隊職工,每遲到一次扣月度績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過半小時不到崗也不請假視為脫崗扣績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質特殊,中隊值班領導可在值班期間實行不定期的“合事故電鈴”進行點名:值班人員聽到事故鈴聲后,必須在1min內趕到車庫內列隊點名,遲到或不到者分別扣除績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況視同出勤:
1、礦或單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崗位培訓或學習;
2、因工外出或在外執行上級領導安排的任務外出;
3、實行補休制度的職工在補休期間;
4、職工經組織批準外出療養期間。
五、請假和銷假: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果卻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證隊員6人值班的情況下,向中隊值班領導和小隊長請假,并辦理外出請假手續,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值班期間請假必須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凡請假超過1天的必須向中隊長請示,不允許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確因急事需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時,過后本人必須補填請假單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績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給本小隊其他上班人員;
3、1次請假超過4小時(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計算;月度請假的核算實行請假時間累計,全月請假時間累計4小時者按1天處理;不足1h,按1h處理;不足0.5h,按0.5h計算,每小時扣個人績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須有曠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方可進行請假;
5、年休假:職工根據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須經中隊長批準,工資科核實并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上班,沒有請假不按時上班的均按曠班處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職工必須在制度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包括法定節假日、休班期間)加班時,盡量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職工在因工外出、學習、集訓期間遇有法定節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處理,回單位后不再補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一、戰后總結講評工作必須在歸隊后48小時內召開。
二、總結講評要實事求是,勇于開展自我批評,對救災工作、技術性出動中出現的違章行為,敢于指出、揭露。
三、對救災及技術性出動當中的違章行為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有違章行為不指出不放過;違章者不接受教訓不放過;對違章者沒有處理不放過。
四、總結出的好的經驗教訓要求全體指戰員共同學習,遵守在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指戰員要進行表揚、獎勵。
五、講評工作要求每個指戰人員都踴躍發言,以認真、嚴肅的態度來對待此項工作。
六、每次總結講工作必須有專人做好記錄,并保存。
七、所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指戰員必須按規定參加戰后總結講評制度,無故不參加者扣考評1分。
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一、每周必須下井檢查礦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機小隊擔任預防檢查工作。
二、下井預防檢查的人員為待機小隊全體人員,并由中隊指揮員帶隊,安排預防檢查地點,并對檢查點所經的封閉巷道和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
三、巡回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四、預防檢查工作必須認真,嚴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檢、假檢、如果違返上報中隊進行處理。
五、預防檢查必須按時下井,按時出井,如提前升井,發現一次扣當月績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預防檢查要作好記錄,升井后繪制好檢查路線圖井,并由小隊長向中隊詳細匯報檢查存在的情況。
材料裝備庫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供應日常救護所需物資,合理儲備和節約使用物資,保證物資質量,減少浪費,提高救護中隊的經濟效益。
二、物資保管
1、根據不同類別、形狀、特點、用途分區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號定位”擺放。(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資應做到“十不”,即不銹、不潮、不凍、不霉、不腐、不變質、不揮發、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資保管技術要求,適當進行加墊、通風、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裝,存放不當應及時改進;
3、實行一料一單,先進先出,后進后出,庫存情況及時反映領導,并按計劃定時向礦供應科領取;
4、發料應對保質負責,嚴禁發不合格物資;嚴格注意防火、防盜。
三、帳務處理
1、保管員應建立材料帳,并按規定項目仔細記好帳目。
2、記帳要認真,帳、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與結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號前填報收支結存月報表,報有關領導和內部市場。
四、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管理
1、及時對廢舊材料、儀器、裝備進行回收;
2、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為保證礦山救護隊正常戰備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車,管好車,厲行節約,嚴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救護隊車輛管理工作由中隊長專管、司機班具體負責,非事故性出動由調度室或礦分管領導負責派車,嚴格執行派車記錄制度。
二、戰備救護車在非事故出動情況下,任何人無權動用;礦特殊用車情況下由分管礦領導安排方可動用。
三、救護值班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和齊全的救護應急裝備,要做到聞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報告中隊值班領導,經救護中隊長同意后,及時修復,否則影響救災出動,要從嚴處理。
四、救護車輛出車必須堅持專人安排、及時返回、準確記錄,司機若未經派車或允許將車開出,按開私車、脫崗進行處理,發生一次扣除當月全額獎金。若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并進行下崗學習三個月。
五、調度室安排非戰備車輛進行巡檢或長途用車,值班司機要按時發車、收車,如不能按時返回,跟車司機應向救護隊長講明原因。
六、嚴禁將車輛私自交給非值班救護車輛駕駛員動用,違者扣除績效考核200分。隨車工具駕駛員要認真保管,無故丟失照價賠償。
七、除正常出車檢查、日檢查外,每星期
二、六司機必須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檢查和保養,并對車輛進行清洗,達到安全,整潔,隨時保證出動。
八、救護車輛需要修理(值班司機無法修理)時,先由救護隊長、技術主管組織值班司機制定修理方案,報告礦主管領導,批準后送礦修理廠修理。
九、車庫的一切設施由駕駛員保管,個人不準私自換車庫,不準私自給外單位借用車庫,車庫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護隊車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嚴禁車輛帶病、裝備不全交接班,出現問題一次,追究交接班當事人責任。
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本隊的計劃與財務工作,發揮計劃與財務在本隊經營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中隊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礦各項財務計劃規定;
2、建立健全計劃與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年度財務計劃收支進行科學預測;
3、在合理安排經費的基礎上,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編制內容詳盡的財務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
4、財務及管理人員要嚴格控制本隊的日常經費的使用,對本隊的各小隊及司機班使用經費進行嚴格的監督,及時糾正各種鋪張浪費現象。
5、固定資產的移動、報廢,必須有主管領導同意和財務部門的監督。
6、使用現金辦理報銷及外出學習結帳時,必須要有正式的發票和詳細的購貨單,一并報呈隊主管審批后,再交至財務人員辦理。
7、辦理各項業務的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支票,如沒有使用,必須立即交回礦財務部門。若因丟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由經辦人承擔。辦理業務的人員,必須遵守財務制度,領取現金和支票,必須簽字并及時辦理報銷事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制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采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采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后,統一報綜合部采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
5、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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