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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1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2
1、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的規定,主要針對臨時用電,起到用電安全、合理分配電源的管理作用。
2、臨時線路布線需工程部配電領班現場勘探,確定現場臨時用電布線的可行性。工程部配電領班布線前需做如下工作:
(1)電源進線及配電箱的'線路走向、位置;
(2)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氣的類型、規格;
(3)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4)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5)組織配電電工布線。
3、臨時用電布線、線路維修和拆除,必須由工程部電工操作。
4、工程部有義務對用電人員進行培訓,用電人員也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質;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在缺陷狀態下運轉;
(3)停電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由工程部電工處理
5、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3)技術交底資料;
(4)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調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6、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配電領班或以上級別的工程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并于臨時用電工程結束后統一歸檔。
7、臨時用電現場需由電工定期巡檢,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3
1、校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敷設、維修必須由電器操作人員執行,嚴禁他人亂動。
2、凡從事電氣操作的人員,必須有專業審核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方可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3、對電氣設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作詳細記錄,對嚴重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
4、電氣設備的防火用具,不得隨意移做它用。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6、電工的常有工具要定期檢查和做耐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以防發生事故。
7、在校外部執行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等工作時,也必須按此規定執行,如果聘用非本單位人員操作,也必須持證上崗。
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4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 引用文件:《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
4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
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
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 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
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
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5
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也適用外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一、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安全生產小組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二、安全生產小組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三、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四、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門負責拆除。
五、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六、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七、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八、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臨時電氣線路管理制度6
1、小型防爆電氣必須由小件組統一管理、統一計劃、統一分配、統一調撥。
2、小型防爆電氣必須由小件組統一編號、統一保管、建帳、建卡,實行圖板管理,做到帳卡物牌板五對照。
3、小型防爆電氣應由小件組統一計劃,由供應單位進貨,并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發放使用,嚴禁材料庫直接發放到使用單位。
4、小型防爆電氣設備應有專職的防爆修理工修理,保證質量,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并簽發合格證,而后才能入井使用。
5、小型防爆電氣的領發由使用單位的機電班長或兼職管理員負責說明情況,辦理手續,并入帳建卡,手續不齊全不得發放。
6、小型防爆電氣使用單位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應留一定數量的備用件,備用數量由小件組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剩余的一律上交小件組,然后執行以舊換新。
7、小型電氣的.回收應遵照81(焦機字第131號文)100%回收管理制度執行。
8、小型電氣的選型安裝、使用和維護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完好標準及其它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9、使用小型電氣應由使用單位機電班長負責分工,專責到人,并掛牌留名,小型電氣不得超載運行。
10、小型電氣應執行日維護、班檢查、定期輪換升井檢修的制度,凡因失職而造成失爆或不合格的,應由專職人員負責。
11、小件組每月應與使用單位共同查對一次帳和實物是否相符,凡發現丟失、無故損壞或不辦手續轉帳者,小件組有權追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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