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范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考勤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制度范本 篇1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拜城縣第二小學考勤細則》,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行政辦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保衛處、行政辦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保衛處,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行政辦存檔。行政辦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行政辦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3、考試假、培訓學習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5、探親假。根據教育工作的行業特點,探親原則上應放在全縣教育系統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間,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具體事宜按照國家或教育行政部門文件執行,提前離開的按照事假處理,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凡不享受探親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所謂探親假是指夫妻雙方父母均不在當地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探親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供給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事假。工作人員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備注:按課時請假:一天內請假時間到達4節課,按事假半天計算。一天內請假時間在2節課內,且不影響正常上課,能完成當日教學任務的,不計算請假時間,但一個月內累計請假課時到達4課時按事假半天計算,累計請假時間超過4課時按一天計算(帶病堅持工作期間看病打針者除外)。
(四)、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預備鈴之前,預備鈴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團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記。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及無特殊情景超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均視為曠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穩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學習、全校性的團體加班,由行政辦負責,不納入績效考核,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行。
2、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行政辦或工會負責考勤,按照學校績效考核辦法,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升旗、業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行,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穩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于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核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保衛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二、審批權限
1、教師當天臨時請假。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科室主任審批,不需填寫請假單。離崗1天以上者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長審批。
請假在6-30天,由校長審批。
請假在30天以上,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團體加班、校內外團體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一般下發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請假。
三、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務學習、周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計假,含團體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在列入績效考核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考勤由行政辦負責,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辦負責,每月匯總一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個人師德師風績效考核。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工會負責、每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核。按照學期計算,無缺勤的,在績效考核中單獨設立全勤獎。其余均由本科室負責考勤,納入本科室相應績效考核。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公假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缺課一節扣除6元,頂課一節補6元,在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計之列。公假期間產生的超課時由學校支付,由教務處負責匯總統計超課時。
四、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后,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核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月累計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計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規定:女50歲、男55歲以上者,工齡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歲、男55歲以下者,工齡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當月無全勤獎。(備注:須出具縣級公立醫院診斷證明在家休息證明)
住院病假規定:
40歲以下縣級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當月無全勤獎。
40歲以上縣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區級住院不扣發工資。但當月無全勤獎。
住院病假規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院住院相關手續,如需往上一級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無轉院手續按縣級醫院扣發標準執行。
4、遲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曠課一節扣除50元,曠職一天扣除100元,在兩節(或兩天)以上扣除200元,曠課、曠職同時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備注: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德育辦按照師德師風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行政辦負責匯總構成通報納入應急績效進行考核。
3、計劃外受孕手術,按病假各條款執行。
4、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定(法定節假日算在內)工資照發,但不能享受全勤獎。
5、請假教師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周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于學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學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核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核不得評優,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合格,根據當年考核要求,以考勤為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規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后報教育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必須提前填寫《拜城縣第二小學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五個科室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每處扣款10元,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并追究相應職責。
五、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行政辦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為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督。
考勤制度范本 篇2
1.所有在崗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不得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電子信息考勤系統進行統一考勤。
3.按照全縣統一作息時間,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兩次簽退制度。紀檢組長帶隊同辦公室、監察室進行不定期查崗,查崗時以請假條和出發去向單為準,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脫崗(曠工)者,對弄虛作假科室加倍處罰,查崗情況及時公示。
4.簽到簽退時間: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內完成簽到程序,在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下班時間后30分鐘內完成簽退程序。
5.臨時抽調到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任務結束后下一個工作日參加局考勤。
6.開會、學習實行點名制,出勤情況當天公示。
7.節假日及雙休日值班人員按正常工作日執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節假日及雙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領導統籌安排,加班時間按正常工作日執行考勤。
1.領導班子成員出發、學習,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辦公室備案。
2.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出發、學習、開會,2天(含)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
3.科室副職及其他工作人員出發、學習、開會,1天(含)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2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
4.出發實行去向單簽批制度。出發前要嚴格按照簽批程序逐級簽批,出發去向單報送局辦公室后方可出發。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發去向單時,需事先向辦公室進行電話匯報,于出發歸來后3個工作日內補簽出發去向單,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報局辦公室。
1.實行書面請假制度,請假要嚴格按簽批程序逐級簽批。
2.局班子成員請假由主要領導批準;科室負責人請假2天(含)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其他職工請假1天(含)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2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
3.請病假須持縣級(含)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無有效病假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4.婚假、產假、探親假按規定確定假期及相關待遇。
5.請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時累計,每7小時折算一天。
6.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按時上班并向準假人銷假。因故需要延長假期的應按時辦理續假手續,不能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要及時向準假人說明原因,事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續假人應及時將續假情況告知辦公室備案。
1.遲到:上班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到的.;開會或者集體學習不按時參加的。
2.早退:下班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退的;開會或者集體學習擅自提前離開的。
3.脫崗:正常簽到簽退,但查崗時擅離本職工作崗位的。
4.曠工:無故不到崗的;出發無去向的;請假未履行請假手續的;請假逾期未續假的;無故不參加會議或集體學習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管理員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并于次月初進行公示。
2.每年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或曠工累計超過7天(含)者,2年內不得參與評先樹優和職稱評聘。
3.連續曠工15天(含)或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者,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其勞動合同。
4.年請事假15天(含)以內不扣工資,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病假在2個月以上至6個月以內的,且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90%;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6.遲到、早退每月分別累計達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脫崗每次扣50元;曠工每天扣100元。
7.嚴肅工作紀律。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干私活、玩手機、網上娛樂、炒股、串崗聊天等。一旦被上級查處通報,罰款1500元,對科室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同一當事人第二次被通報,加倍處罰,給予科室負責人降職、免職處分或調離工作崗位。
8.事假天數、曠工天數按工作日計算,病假天數按自然日計算,并實行年度累計。
9.扣款根據全年累計情況由個人主動到財務科交納或者從工資中扣除。
考勤制度范本 篇3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9:15—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31—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46—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考勤制度范本 篇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一)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制度。
(二)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三)考勤管理
1、員工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均要親自打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未經批準,上班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的,經查屬實,當事雙方該日均按曠工處理。
3、原則上員工須先到公司打卡后,再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工作關系需直接外出辦公,或外出公務完成后不回公司的,應提前說明情況,并由主管副總經理或者部門負責人在簽到表上簽字確認,原則上員工每天至少應在公司簽到一次。
4、員工遇特殊情況不能準時上班的,應于當天上午9時前電話通知本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須通知主管副總經理。否則,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5、員工2天以上病假,需提交具有國家二級資質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填寫《XXXXXX有限公司請假單》,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交綜合部備案。
6、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請假的,應利用電話或其它通信方式,在當天上午10時前通知本部門負責人,并應于上班的第一天及時辦理補假手續。部門負責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須向主管副總經理請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7、無故不上班或者未按照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不上班、或者擅自離崗的,視為曠工。
8、考勤記錄務必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予以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勞動關系。
(四)、各類假期的界定
1、遲到
(1)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以上,30分鐘(含)內的,視為遲到。
(2)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的,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到崗之后,第一時間填寫《XXXXXX有限公司請假單》,請假時間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如無《XXXXXX有限公司請假單》的一律視為曠工。
(3)每月2次遲到不做扣款處理,但當月遲到3次(含)以上,則連帶前2次遲到合并扣款。
(4)遲到一次扣款50元。
2、早退
(1)提前下班時間30分鐘(含)內擅離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
(2)早退一次扣款50元;每月早退三次,即按事假1日計算。
(3)提前下班時間30分鐘以上擅離工作崗位的,即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
(1)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a)未按請假程序申請休假而缺勤的;
b)無故遲到、早退,且未說明原因的;
c)假期屆滿,未按程序辦理續假或續假申請未獲批準而缺勤的;
d)不服從公司安排或調動,不按規定時間前往新崗報到上班的。
(2)曠工半天扣除當日應發工資的100%,曠工1天扣除當日應發工資的200%,依此累加,直至扣完當月工資的20%。
(3)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12個月內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以上的,屬于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將做辭退處理,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病假
(1)員工由于身體原因影響正常出勤者可請病假。
(2)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含)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員工長期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根據國家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5、事假
(1)員工由于處理私人事務必須占用工作時間的,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期間,扣除當日日薪。
(3)員工請事假必須事先指定職務代理人,將所負責的工作移交或者委托他人后才能離崗。
(4)員工每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年假
(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即可享受年假待遇。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當年年假應在次年3月31日前休完,否則視為放棄。
(4)公司可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結合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假。
7、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只在結婚證書領取后的12個月內有效;原則上婚假需一次性休完。
(3)領取結婚證書的日期必須是在員工入職以后,且已轉正的`員工方可申請婚假。
(4)婚假時間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8、產假
(1)符合國家法定條件懷孕的女性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包括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規定的,女方享受產假4個月。男員工可享有陪產假3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女性員工懷孕期間,占用工作時間進行孕檢的,每次享受1天的孕期檢查假。
(4)女性員工產假期滿,但經醫院出具證明,確因身體原因不能上班的,按病假處理。
(5)產假期間,按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工資。
(6)產假時間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9、哺乳假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當日不休視為放棄。
10、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直系親屬包括:員工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員工本人子女,給予喪假三天。喪假期間,不扣減薪資。
11、加班
(1)員工應在上班時間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當日工作任務。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本人同意后,填報《加班申請單》,并按要求逐級審批,審批后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加班,除法定節假日外,公司將按倒休方式予以補償。
(4)加班時長會以《加班申請單》及打卡時間對應審核,如無打卡記錄或打卡時間無法對應的,則被視為無效加班。
四、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考勤制度范本 篇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考勤制度范本 篇6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周5天,每一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午時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午時(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于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一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景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
(1)不貼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
(2)貼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
(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鑒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考勤制度范本 篇7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廠部宣
此規定在20**年9月1日執行
考勤制度范本 篇8
1.目的
本制度對教師考勤工作進行有效控制,規范請假程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學部科任教師、行政人員。
3.職責分配
3.1學部校長室負責《教師考勤制度》的制定;學部行政會議負責《教師考勤制度》的修訂與審定。
3.2教務處負責《教師考勤制度》的實施,審核請假,對考勤信息進行匯總、公示。
3.3教務處負責教師考勤工作的違紀行為進行問責與處理。
3.4安保處負責教師到校印紋考勤、離校放行的督查工作。
4.程序
4.1請假類別界定
4.1.1公假:學校、學部派遣參加上級黨政部門組織的會議、學習與培訓,因工作需要到外地進行考察、洽談、聯系工作等公務活動的請假。
4.1.2事假:參加函授、電大等學歷教育上課、考試;身體疾病;處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務的請假。
4.1.3婚假:教職工雙方結婚屬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以上)的.,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半個月婚假;未達晚婚年齡結婚的,可批準婚假2—3天。
4.1.4產假:屬于晚婚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享受三個月的產假。
4.1.5探親假:探親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眾假期,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4.1.6喪假:準假3天,范圍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親屬。超假或非直系親屬按事假處理。
4.2考勤管理
4.2.1學校實行行政人員、科任教師全員坐班制。
4.2.2實行分級考勤管理:處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由學校領導考勤;級長、科組長、部門干事由教務處和德育處考勤;科任教師由級長考勤。
4.2.3教職工大會、學部例會、年級會議、教研組會議,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會議、專家講座的考勤由會議組織(召集)部門負責,做好考勤記錄,每學期中段、期末報教務處處理。
4.2.4請假應按請假程序至少提前1天辦理書面手續;如突發事故、突擊任務、急病應在上班前30分鐘(早上7:00分、午時14:00分)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2天內補辦書面手續;婚假、產假至少提前15天辦理。
4.2.5事假期限:每位教師每月事假僅限1天,超限請假須學部校長同意;每學期僅限5天,一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0天,視為不能勝任現有工作,學期末學部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
4.2.6為給教師應急,在不影響教學秩序及完成自我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在一個月內,允許教師短時間(1—2節課)外出辦事三次,作滿勤處理。
4.2.7曠工認定: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他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2天內不補辦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期滿,不按時銷假、到校。
4.2.8曠課認定:上課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未報告教務處同意,私下調課;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課堂空堂。
4.2.9上課遲到認定:上課正式鈴響后或正式上課時間開始后1分鐘(無鈴聲時),未進教室者;
4.2.10上課早退認定:下課鈴未響或正式下課時間未到(無鈴聲時),就提前下課者。
4.3請假流程
4.3.1教師請假應提前1天辦理書面手續,在教務處填寫《教師請假單》(附表1),逐級經教務處主任、德育主任(1天以內),學部校長(2天以內),學校校長(2天以上)審批同意。
4.3.2教務處驗審并保存《教師請假單》,在《教師請假登記簿》中記錄。同時開出《教師代課通知單》(附表2)下發年級長,年級長督查教師代課落實情景(或請假教師自行調課);開出《員工離校請假(放行)條》(附表3),請假教師離校時,必須向保衛室同志提交《員工離校請假(放行)條》,方可離校。
4.3.3請假教師應按時返校、銷假,請假1天以內向年級組長銷假,請假1天以上向教務處主任銷假。
4.4考勤獎懲
4.4.1每月滿勤的教師及中層干部,給予獎勵30元,教務處匯總報告學部校長室,獎金月底或月初發放。
4.4.2事假經領導同意。教師自行安排并執行調課及相關工作,教師每一天扣40元,中層干部每一天扣60元。
4.4.3事假經領導同意。教師請假期間所擔任的工作由學部安排他人代理完成,教師除每一天扣40元,中層干部除每一天扣60元外,請假期間課時費、班主任津貼(10元天)不給予發放,學部將補貼給指定的工作代理人員。晚自習請假按半天計算,課時費不給予發放,扣發半天事假金額20元,當月無滿勤獎。
4.4.4曠課、曠工給予學部通報批評;曠課扣發工資40元節;曠工扣發工資100元天,曠工期間課時費、班主任津貼(10元天)不給予發放。連續曠工超過3天以上,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學校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考勤制度范本 篇9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對教職工考勤做如下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團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周末統計考勤結果并上墻公布,月底匯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午時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并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我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培訓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后,再按隸屬關系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準。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準。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準,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準。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系批準后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景,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團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一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準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考勤制度范本 篇10
第一條
請假應當根據請假手續及核準權限進行申請:
一、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二、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審核后,報總裁審批。
三、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條
法定節假日休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安排員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節,放假一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一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一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節,放假一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節,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根據國家政策,對法定節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實行調休。
第四條
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第五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資、福利待遇。
第六條
病假
一、員工本人因病、傷診查,住院治療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請假為病假,每人每月可請帶薪病假一天,公傷治療休息的除外。
二、請病假的審批及手續:
請病假的需填寫《請假單》交予人力資源部,并按照請假批準權限報批。
第七條
婚嫁
一、員工本人的婚事,可請婚嫁三天,符合晚婚條件婚嫁為十天。員工在外地結婚的,可根據實際里程給予在途時間。婚假必須提前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婚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八條
產假、護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假為十五天。難產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十五天。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期間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三、女員工產假期滿身體經醫院診斷仍未恢復健康,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哺乳假期不計發薪資。
四、產假和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
第九條
喪假
一、父母、配偶喪亡可給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給假三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二、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章
工作
第十條
公司實行八小時彈性工作制
其中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8:00
需同時在崗,其他兩小時時間自由安排。上下班需在考勤表簽字。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一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工作時間保證每天八小時,其中六個小時需同時在崗。同時在崗時間內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無故提前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二、曠職(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考勤制度范本 篇11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并落實簽到制度。每一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簽。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后再簽,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教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景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準并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于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一天50元的標準扣除,并按照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于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20元。
六、團體活動的規定。
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統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團體活動在節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其他規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景,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并發全勤獎50元。
考勤制度范本 篇12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團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計制,一月一公布,一學期一匯總。一學期請假15節之內(含15節)每節扣0.1分,超過15節,每節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者,在15分鐘之內為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為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曠工1節記事假3節,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超過15分鐘記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情景不要請假,必須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調好以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含7節)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校內請假3節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3節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一周按35節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出具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準后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準后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并報中心校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發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后,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于學校組織的考試、閱卷、開會以及其他團體活動,一般不予準假,請假者一節記兩節。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眾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衛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
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景,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考勤制度范本 篇13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午時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景,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供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供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研究無請假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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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考勤制度04-10
關于考勤制度05-09
保安的考勤制度06-25
公司的考勤制度02-19
單位考勤制度02-15
教育考勤制度08-08
車間考勤制度08-11
坐班考勤制度08-08
學校考勤制度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