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13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學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特種設備的范圍
本辦法所稱的學校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電梯(含雜物電梯)等。
二、學校特種設備的主體責任與人員管理
1.學校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安全。
三、學校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定期檢驗、變更與報廢
1.學校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2.學校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定期檢驗標志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定期檢驗。
從事鍋爐清洗,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檢驗。
5.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相關規定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6.特種設備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 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
前款規定報廢條件以外的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四、學校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與安全技術檔案
1.學校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相關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操作規范、應急預案應當在顯著位置長期公告。
2.學校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五、學校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
1.學校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進行自行檢測和維護保養,對國家規定實行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申報并接受檢驗。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5.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顯著位置。
注:經化學實驗室危險源檢測西張莊鎮中心學校無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2
一、崗位責任制
該制度明確了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在制定此制度時,要以電梯的安全運行管理為宗旨,將崗位人員在駕駛和維保電梯的當班期間應該做什么工作及達到的要求進行具體化、程序化。對電梯的日常檢查、維保、定期檢修以及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所以,電梯的完好狀態和使用管理都比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對于多班運行的電梯崗位,應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確交接雙方的責任,交接的內容、方式和應履行的手續。應做到以下內容:
1、交接班時,雙方應在現場共同查看電梯的運行狀態,清點工具,備件和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當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見面打招呼的方式進行交換。
2、明確交接前后的責任。通常,在雙方交班人簽字后再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處理。若正在交接事電梯出現故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但接班人員應積極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3、在電梯出現故障時,如人員不夠,已下班人員應在街道通知后盡快趕到現場共同處理。
三、機房管理制度
1、非崗位人員未經管理責同意不得進入機房
2、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放在明顯部位,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3、保證機房照明、通訊電話的完好,暢通。
4、經常保持機房地面、墻面的`清潔及門窗的完好,門鎖鑰匙不允許轉借他人,機房內不允許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內溫度5-40度范圍內,可適當安裝空調以滿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檢查。
7、注意電梯電源配電盤的日常檢查,保證完好。
8、保持通往機房的通道、樓梯間的暢通。
四、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電梯的日常運行檢查和預防性檢查,防止突發事件,使電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務,應制訂詳細的操作性強的維修保養制度。在制訂時,應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結合單位電梯使用的具體情況,將日常檢查、周期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性保養和定期檢修的具體內容、時間及要求,作出計劃性安排,避開電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設備之一,應對其技術資料建立專門的技術檔案,進行分門別類的妥善管理,以便備用。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3
(一)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工區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保證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其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二)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制度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工區應持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檢驗檢疫所)出具的監督檢驗報告等,到指揮部生產安全部注冊登記。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后應將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三)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工區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四)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
根據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及自身結構特點,在有關特種設備的`技術規范中,規定了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如電梯為1年、起重機械為2年等。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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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五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設備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5
為加強和規范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根據《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令)指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改造和檢驗等,必須執行本規則。
2、使用單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3、特種設備安裝、大修、改造后,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對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合格并出具自檢報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
4、特種設備驗收檢驗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5、職責權限:公司所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設備的法規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6、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特種設備安裝、操作、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證書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明確維修保養者的責任,對特種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7、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由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進行,人員數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本單位沒有能力維修保養的`,必須委托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維修保養。
8、特種設備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行標準或者技術規程規定的壽命期限后應予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當向該設備的注冊登記機構報告,辦理注銷手續。
9、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10、考核辦法:
1)、對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本規定的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者,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通報、停產、停用、罰款等處罰。
2)、對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操作的,每人次罰款500元。
3)歸特種設備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或謊報的,一次性處罰1000元。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6
1.3.1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1.3.2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3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4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5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7
1、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空壓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鍋爐房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2、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4、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部門備案。
5、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6、各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礦機電科。
7、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8
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十九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四十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章附則
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9
1.設計和制造
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特種設備,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對未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特種設備,實施安全認可證制度。未取得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的單位不得制造相應產品。
(對鍋爐制造廠的鍋爐產品實行出廠監督檢驗制度。監督檢驗工作由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或其授權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進行。鍋爐制造廠應繳納檢驗費。)
2.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安裝、維修保養、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其授權的特種設備監察機構申請資格認可,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承擔認可項目的業務。該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和分包。
3.使用與管理
(1)注冊登記制度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安全技術性能,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必須保證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
(4)報廢制度
標準或技術規程中有壽命要求的特種設備或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的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5)應急救援預案
使用單位應根據特種設備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適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演練,對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確保當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能真正起作用,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及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
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公司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公司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分廠及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九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二十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三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六條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三十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第三十一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二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四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第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九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四十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11
1、根據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申請對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安全閥進行定期檢驗,保證定檢率100%。
2、檢驗機構受理后,按相關要求積極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在檢驗過程中,積極配合檢驗人員的檢驗工作。
4、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卸、更動。
5、安全員應定期、不定期地根據設備使用時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6、按設備的'分類以掛牌保管人員為主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護維修。
7、各種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對管理維護不當而影響安全生產,經查出,由經理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已造成危害的,應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12
1.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2.人員培訓,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如下項目的檢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護裝置;(3)、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規范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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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二、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三、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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