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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1
根據《XX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方案(修訂)》(黃政辦〔20xx〕20號)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進一步完善我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提高我鎮居民健康水平為目標,通過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增強居民抗御重大疾病風險的能力,從根本上緩解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居民自愿的原則;
(二)堅持以住院統籌為主,兼顧部分慢病門診治療和住院分娩的原則;
(三)堅持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的原則;
(四)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適度、逐步調整的原則;
(五)堅持嚴格管理,民主監督、公開辦事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工作要做到“應參盡參”,村(居)覆蓋率達100%。建立大病住院醫療費用補償為主的住院統籌基金和部分慢性病門診報銷為輔的門診統籌基金,確保基金年結余控制在20%以內。
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對象、享受時限及待遇本鎮居村在籍居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戶為單位參保。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補償報銷待遇有效時間為一年。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可享受住院、部分慢性病門診的醫療費用補償報銷待遇。
五、基金標準及籌集辦法實行農民個人繳費,鎮、村扶持,社會捐助,基金增值等籌集機制,籌資標準根據年度收支情況經鎮政府同意可作必要調整。20xx年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每人標準不少于50元,其中:鎮政府20元、村(居)民委員會20元、參保居民每人承擔10元。村(居)負責交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籌資金額,同時向鎮合管辦上報參保人員名單;鎮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資助部分按參保人數直接劃拔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帳戶;社會捐助資金直接上繳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帳戶。
六、基金使用與結報
(一)基金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鎮合管辦管理,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帳戶,專款專用,嚴禁侵占挪用。鎮合管辦每半年公布一次資金帳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執行情況,接受參保者、社會和專業部門的監督、審計。鎮級統籌資金,負責對參保者起付標準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級分段結報,部分慢性病門診發生費用按標準結報。
(二)基金結余:結余的基金必須按規定結轉下年度,繼續用于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的醫療費用補償。
(三)基金結報程序:
(1)參保者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后,到所在村(居)領取計生工作人員審核簽訂單,憑定點醫療衛生機構正規票據、相關病歷、費用清單、出(轉)院費用清單、出院小結就診證、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等材料,交鎮定點醫院(XX衛生院)審核,經醫院初審后交鎮合管辦復核并給予結報。
(2)外出人員、急診和外出打工人員因病住院者,須在一周內報告XX衛生院,初審時需出具XX衛生院轉院證明。
(3)鎮合管辦每月結報一次。
(4)補助金發放實行一卡制,由各村(居)信用社代為發放。咨詢電話:。
(四)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的結報
(1)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XX衛生院0元,區內定點醫院400元,區外定點醫院500元)以下的由參保者自理(半月之內連續住院的按首次住院醫院確定起付線);
(2)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結報;
(3)補助標準:
(4)參保者年度累計醫療費用最高補助3萬元;
(5)參保居民計劃生育政策內在醫療機構住院分娩且落實長效節育措施后,憑鄉鎮計生辦證明,正常分娩每例定額補助300元,手術產每例定額補助400元(外地務工人員比照辦理)。
(6)實行慢性病門診結報制度疾病為:高血壓(Ⅲ期)、心臟病并發心功能不全、腦出血及腦梗塞恢復期、風濕性關節炎、慢性活動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幾肺心病、癲癇、肝豆狀核變性、失代償期肝硬化、飲食控制無效的糖尿病、慢性腎炎、帕金森氏病、系統性紅斑狼滄、結核病、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
①符合條件的需登記申報。
②申報時需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病歷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身份證復印件及鎮新醫合就診證到XX衛生院登記。
③慢性病(大額門診)補助標準:慢性病實行零起付,全年累計按25%比例結算,僅在門診治療者一個結算年度內最高補償累計不超過3000元。
④就診時需憑證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方可結報,否則不予辦理。(注:對慢性病晚期臥床不起不便就醫的病人,需提出申請,經鎮合管辦批準同意后到山岔、芳村、崗村規范村衛生室就診時也可享受結報;未經批準的`不予結報)⑤結報時攜帶材料要齊全(包括病歷、發票、處方或清單、就診證、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簿)
(7)區、鎮新醫合累計結報補償金不得超過該病人住院發生的實際費用,超過部分將從鎮新醫合補償資金中予以扣除。
七、組織與管理
(一)提高認識,強化考核。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進入鞏固提高階段,各村(居)要切實把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民生工程來抓。
(二)部門配合,履行責任。衛生、財政、宣傳、農經、民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研究,不斷完善配套政策和實施方案,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各村(居)要確定一名協管員配合做好村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宣傳、人員登記、醫療經費的籌集上繳工作。
(三)認真總結,加大宣傳。通過宣傳報道典型事例,加深居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增強互助共濟意識,提高參合自覺性。鎮合管辦將制作《XX鎮新醫合宣傳手冊》進行發放,讓新醫合知識家喻戶曉,確保新醫合制度深入人心。
八、獎懲及其他
1、對在XX衛生院從事新醫合結報工作且成績顯著的工作人員每年給予1500元的獎勵,給予XX鎮衛生院5000元的經費補助;對鎮合管辦工作人員在年終考核評優評時予以優先考慮。
2、對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及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單位領導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定點醫療機構不遵守管理規定,導致管理混亂、服務質量低下,經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研定后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4、參合人員不遵守管理規定,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一經查實,除追回損失資金外,全鎮通報,同時取消當年及次年參保資格;涉及計生工作的,按照《XX鎮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執行。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2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以來,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擁護和支持,有效緩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困、因病返貧”的問題。為切實提高農民群眾醫療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進一步完善20x'x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參保對象
戶籍在我區的所有農業人員(包括在校學生)以及征地農轉非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戶籍在我區的城鎮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也可以參加。
二、籌資標準
籌資標準為每年人均籌資x'x元,即個人繳費x元,區、鎮鄉(街道)兩級財政各按應參保人口總數分別給予每人每年x元和x元的補助,其中區財政x元包括省、市補助。個人繳費以年度為單位由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收繳后,統一交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財政專戶,全年費用一次繳清。區和各鎮鄉、街道要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均應在規定的繳費截止日(20xx年xx月xx日)前繳納費用,中途不可辦理補、退繳手續。
重點優撫對象的個人應繳款由區財政全額承擔,低保對象個人應繳款由區民政部門補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農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放棄二胎生育的`家庭(父母及子女共3人)個人應繳款年人均x元仍由區財政承擔,新增部分(即年人均x元)由其個人自行負擔。
三、報銷范圍和比例
(一)可報銷范圍
納入可報銷范圍的費用為100的中西藥費(丙類藥除外)、手術費、治療費和50的化驗費、檢查費、放射費(腫瘤病人放射治療享受特殊病種待遇的除外)、材料費。
(二)門診報銷起付線和報銷比例
門診報銷起付線標準為200元。在鎮鄉、街道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超過起付線后20,在區屬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超過起付線后10。門診可報銷的基本定點醫療機構為各區屬醫院、鎮鄉(街道)衛生院和經區衛生局審核批準的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民營醫院中的x'xx'x骨科醫院、星都門診部、x'xx'x農村衛生協會中西醫結合門診部、崇賢鎮沾橋中西醫結合門診部、同仁門診部。省、市定點醫院的門診(特殊病種除外)均不予報銷。
(三)住院報銷起付線和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起付線標準為500元。超過起付線后,住院醫療費用采用分段按比例計算的辦法報銷,在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各段報銷比例如下:
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部分,報銷50;
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含20x'x0元)部分,報銷60;
20x'x0元以上部分,報銷70;
惡性腫瘤、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精神分裂癥等7個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發生的費用視同住院,參照住院待遇報銷。
凡在省、市級醫院就診的,其實際報銷金額分別下浮20和15,省外醫院下浮50。
四、報銷封頂額及大病特困二次補償封頂額
參保者每一結算年度醫藥費報銷,門診、住院、特殊病種門診三項全年累計報銷封頂額為60000元。
繼續實行大病特困二次補償制度,當年超過報銷封頂線以上的大病特困二次補償封頂額為40000元。二次補償需由病人家庭提出申請,所在村委和鎮鄉、街道出具特困證明,并經區農醫辦實地調查情況屬實后,予以補償。
低保家庭在取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個人自費比例超過一定數額標準的,還可獲得區民政部門的社會醫療救助。
五、實施連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獎勵制度
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連續三年以上的人員,從第4年度起,其住院醫療費用最高報銷封頂額增加1萬元,即7萬元。
六、定點醫療機構
省、市定點醫療機構為:浙一醫院、浙二醫院、省人民醫院、邵逸夫醫院、省中醫院、省婦保、省兒保、省腫瘤醫院、省立同德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117醫院、新華醫院和杭州市一、市二、市三、市五、市六、市七、市中醫院、市燒傷專科醫院(筧橋醫院)、x'xx'x醫院分院,其中省中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117醫院、市中醫院、市二、市三、市五院已經實現住院信息化聯網,可以直接刷卡報銷。原定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和周邊區縣定點醫療機構保持不變,區內各定點醫療機構已實現信息化聯網,可以直接刷卡報銷。
各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政策制度,切實規范和提高醫療服務行為。區衛生局、區農醫辦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確保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平穩運行。
本意見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意見相抵觸的部分,以本意見為準。
本意見由區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方案3
為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提高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成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和補償標準的通知》(成府發〔20xx〕4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成辦發〔20xx〕1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組織、部門配合、農民自愿參加的籌資原則;堅持切實為民、積極穩妥、科學管理、持續發展的工作原則。
二、實施對象
新農合的參加人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具有農村戶籍的居民。
三、資金籌集和基金管理
新農合制度實行個人籌資、政府資助、集中管理、合理分擔的籌資機制。新農合基金分為家庭賬戶和統籌基金兩部分。
(一)農民個人籌資
凡參加新農合的個人,以家庭為單位,每人每年自籌資金15元,由鎮政府組織人員統一收取,統一登記造冊建立農民個人家庭賬戶。農民自籌資金中10元納入農民個人家庭賬戶,用于門診基本醫療,剩余5元納入統籌基金,用于住院補償。五保戶、特困戶籌資按相關政策執行。
從20xx年開始,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年度新農合的籌資工作。
(二)政府補助資金
中央、省、市、縣各級政府對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每人每年專項補助資金60元全部納入統籌基金。
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大戶、社會團體、單位、個人、港澳同胞等資助新農合,資助資金全部納入統籌基金。
在新農合個人資金到達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后,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新合辦)按參加新農合的實際人數,報經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核定后,再逐級申報與核定。各級政府專項補助資金下撥到新農合基金專用賬戶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基金管理
農民個人繳納資金、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多渠道籌集資金一并納入新農合基金,存入縣財政局指定的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新農合基金專用賬戶。嚴格按照國家關于基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新農合基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定期審計新農合基金,逐步實行信息網絡管理。
自20xx年起,按籌資總額的4%提取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累計達到籌資總額10%的比例后不再提取。
四、基金補償范圍和標準
新農合基金按照大病統籌為主,兼顧基本醫療,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核定補償范圍和標準,并根據新農合工作的進程和持續發展的狀況進行適度調整。
(一)家庭賬戶用于家庭成員門診醫療費用,超支自理,當年結余自動結轉,不退款,不得作為沖抵下年度家庭成員應繳納新農合的籌資費用。
(二)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個人籌資納入統籌基金部分和多渠道籌集的資金用于補償參合農民住院醫療費用。
(三)參合農民到縣新合辦指定的縣、鎮、村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門診醫藥費用或住院醫藥費用,其診療項目和使用藥物在《成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診療目錄》、《成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以內的,均屬新農合基金補償報銷范圍。
(四)進一步鞏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成果,大力提倡使用中醫中藥以及傳統診療手段。充分發揮中醫中藥價廉效高、副作用小、群眾易于接受等優點,通過制定報銷優惠政策和健全縣、鎮、村三級中醫藥服務網絡,擴大中醫中藥的影響和群眾的受益面。
(五)為提高住院分娩率,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孕婦,將產前檢查基本項目納入新農合定額補償范圍,補償標準為每人100元;孕婦住院正常分娩產生的費用定額補償500元;非正常分娩按結算的實際費用進行報銷,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標準進行補償。
(六)將糖尿病、心臟血管病、惡性腫瘤等特殊疾病門診納入大病補償范圍,補償標準與住院費用補償標準相同,具體補償病種按市新農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的范圍執行。
(七)因打架、斗毆、酗酒、自殺、自殘、戒毒和工傷、機動車禍、非計劃內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事故、非功能性整形、非疾病住院等引發的診療項目,其醫藥費不屬于新農合補償范圍。
(八)大病統籌的補償標準
確立補償起付標準和年度最高封頂線,對在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費用按不同起付標準和比例進行補償。
1、在鎮衛生院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標準為50元,除去自付費用后,超額部分按60%比例補償。
2、在縣級醫療機構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標準為300元,除去自付費用后,超額部分按45%比例補償。
3、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標準為800元,除去自付費用后,超額部分按25%比例補償。
4、因急病在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標準為800元,除去自付費用后,超額部分按25%比例補償。
5、參合農民大病住院產生的中醫中藥的費用分開獨立核算,中醫中藥部分按80%的比例計算補償,中醫中藥以外的其它費用按正常報銷比例和標準進行結算。醫療機構在報送結算材料時含主診醫生簽字的中醫藥處方。
6、農村低保戶、五保戶、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殘疾人家庭中的貧困戶等特殊救助對象的住院和慢性病門診費用的補償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不變,超額部分補償比例在一般人群基礎上增加20%,即鎮衛生院補償比例80%,縣級醫療機構補償比例65%,縣級以上和縣外醫療機構補償比例45%。
7、凡由鎮級醫療機構轉縣級醫療機構或縣級醫療機構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所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具備正常轉診手續的不再重復計算起付標準,按等級分別核算補償費用。
8、全年多次住院或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分次結算,年度累計個人補償費用最高封頂線為20000元。
五、就診和轉院
(一)參合農民均可持《xx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在縣新合辦指定的縣、鎮、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按規定享受門診基本醫療補償。
(二)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療者,首先應到縣新合辦指定的鎮衛生院、縣級醫療機構等政府開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按規定享受大病統籌補償。確因患急病在縣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規定享受大病統籌補償。
(三)因病情需要轉院者,嚴格執行雙向轉診制度,逐級上轉。從縣級醫療機構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由縣級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并報縣新合辦備案。凡不具有轉院手續而產生的醫療費用一律自理。
六、報銷辦法
(一)參合農民持《xx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在縣新合辦指定的縣、鎮、村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就診醫療機構按規定墊付報銷。
(二)參合農民在縣內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憑報銷聯原件在就診醫療機構按規定標準和比例進行報銷;在縣外急診住院,三日內需報戶口所在地衛生院和縣新合辦備案,產生的住院費用,由個人先墊資后,憑報銷聯原件和相關資料回戶口所在地鎮衛生院按規定報銷。
(三)定點縣、鎮醫療機構每月與縣新合辦結算門診補償費用和住院補償費用;定點村衛生站每月與當地鎮衛生院結算門診補償費用。
七、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
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和管理制度,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保證農民就醫及時、便捷、安全、經濟、有效。嚴格推行新農合醫療服務、藥品等價格公示制,嚴禁虛報、謊報或亂收費。嚴禁出現推諉病人、大處方、亂檢查、亂用藥等現象。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有關規定,給新農合基金造成損失的,將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從重、從嚴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信息管理
(一)各鎮衛生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所轄區域的《xx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花名冊》、《xx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議書》、參合農民醫療補償報銷憑證、住院病歷等相關合作醫療工作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實行專案管理,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審核。
(二)各定點縣級醫療機構、各定點駐縣醫療機構、各定點鎮衛生院應全面完善醫院管理系統和穩定運行新農合管理系統,運用合作醫療管理系統即時為參合農民結算醫療補償費用。
(三)各鎮衛生院每月5日前,必須向縣新合辦報送上月門診、住院費用結算材料,完成上月參合農民在村衛生站報銷的門診醫療費用微機補錄工作。
(四)各鎮人民政府、各相關責任部門要注意收集、整理、分析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逐步調整完善工作方案,使我縣新農合制度健康持續發展。
九、本方案實施中的問題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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