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
1、各儀器設備均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并經科主任批準后方可上崗。
3、建立健全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維護,并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指示(使用、維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周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定期檢查。
5、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完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保管人員和科室領導,不能私自亂動亂修。嚴格按照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儀器使用參數。
6、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儀器,清洗液,清理操作臺及登記使用情況。
7、注意保持儀器衛生整潔,嚴禁在室內抽煙,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應盡量少入。
8、注意儀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及糾正各種儀器,每天了解儀器運轉情況及試劑使用情況,負責儀器的整潔,安全,經常檢查儀器水、電供應。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
1、對公司機動、設備系統和工程、基建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定機械完整性程序、計劃、修訂和審批機動、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3、堅持“五同時”原則,監督檢查機動、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在組織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和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負責監督落實承包商管理六個步驟,檢查檢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對外施工隊伍資質認證及外來施工、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6、組織機動、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負責組織機動、設備職能部門進行上報公司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上級安全和機動、設備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上報公司重大設備事故或與設備有關事故時,到公司匯報。
8、定期召開機動、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機動、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組織機動、設備系統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0、參與hse年度審核、審閱審核報告,監督跟蹤整改措施。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和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清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木門下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九、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4
(1)業務室負責人為機房內儀器設備的負責人,對儀器設備的安全使用負有領導責任。
(2)每臺儀器須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制定嚴格的“設備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新購置的儀器,須經嚴格驗收,由業務室負責人統一簽收。
(3)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所用設備的技術規程及注意事項,凡屬違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將追究其責任。
(4)設備管理人員應認真填寫《設備使用記錄》,若發生重大故障或損失,及時報告設備負責人,寫明事故報告,由業務室負責人組織調查,并做出處理。
(5)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精心維護儀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換。
(6)移動式、搬移式監測設備應定期開機檢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6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復核:
1、《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審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方案;
3、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1份;
4、產品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制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后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放《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和《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采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于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匯總表》報送三明市建設局安全監督機構。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并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表、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設備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2、本礦所有機電設備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設備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3、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設備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設備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設備要及時委托銷帳。對設備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臺設備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設備組對全礦機電設備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設備。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設備。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設備組聯系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固定資產和租賃的機電設備,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設備經礦、科領導簽字批準,并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設備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設備組,設備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設備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設備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設備,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設備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設備組聯系好,否則設備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設備。
8、新地區機電設備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設備安裝示意圖,設備組按圖準備設備。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設備安裝結束后,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設備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設備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閑置設備。井下閑置設備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設備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回收上交的設備,設備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10、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的管理工作,主要設備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設備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后,方準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系大修質量和制造廠家的問題,由設備組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12、設備庫房的設備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設備要完好。檢修過的設備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設備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準。不經設備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設備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13、設備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若因設備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9
⒈長期(超過8個月)停止運行和移動后的高壓設備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運行中設備的實驗項目和標準進行實驗。
⒉新安裝、大修理和檢修后的高壓設備在投入運行前,必須分別按規定項目和標準進行實驗。
⒊本廠使用的各種保安用具必須嚴格按照實驗周期,實驗標準,定期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電設備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電阻,于每年雷雨季節前測定一次,主要場所如土質不良,應酌情增加測量次數。
⒌廠各機電保護,每年要依據電網系統方案試運行和各負荷變化情況,進行依次整定實驗。新安裝主要設備在投入運行前,機電作整定實驗。
⒍參加實驗人員須由有實際檢修經驗,經考試合格并發給實驗操作作證的.電工或技術人員擔任。
⒎實驗人員應熟悉現場和設備的情況,嚴格執行電氣實驗規程,嚴格采取現場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儀表、儀器和設備,準確無誤的進行實驗。
⒏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設備和歷年實驗資料和檔案,對實驗結果必須全面得、歷史地科學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
1.要規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設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1
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進行重點監控。
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預案,按照公司相關要求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三、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有驗收、有專人負責,并簽訂責任書或安全協議書。
四、加強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集團和公司的`各項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五、如有特殊需要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旁站監督管理規定》建安(20xx)174號的要求,實行旁站制。
六、加大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監督檢查力度,項目部主管人員、安全、消防管理人員及電工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巡檢、日檢、聯檢,并做好記錄。
七、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中發現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整改。同時,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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