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工作制度(通用1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園安全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范學校體育運動風險,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體育運動是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開展或組織參與的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體育比賽,以及學生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自主開展的體育活動。學校體育運動風險是指學校體育運動過程中可能發生人員身體損傷的風險。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是指體育運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身體損傷后果的事故。
第三條學校應當依法積極開展學校體育運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增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應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
第四條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學校落實、社會參與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避體育運動風險。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執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作為教育管理與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制訂適合本地區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明確風險防控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指導并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學校進行考核和問責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多部門協調配合、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制訂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明確教務、后勤、學生管理、體育教學等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組織和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落實要求。
第八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產品和質量標準選購體育器材設施,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安全檢測及評估報告。應當建立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制度,記錄采購負責人、采購時執行的標準、使用年限、安裝驗收、定期檢查及維護情況。
學校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嚴格按照安裝要求,由供應商負責完成安裝,安裝完成后學校應當進行簽收,簽收結果記錄在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中。
由教育行政部門采購交由學校使用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將采購安全臺帳同期交付。
第九條學校應當按規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按照《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納入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新入學,應當要求學生家長如實提供學生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轉學應當轉接學生健康檔案。涉及學生個人隱私的,學校負有保密義務。
對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一規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學校和教師應當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
第十條學校應當主動公示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管理制度、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等信息,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常規要求
第十一條教師在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前,應當認真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中,應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動作應當按教學要求,詳細分解、充分熱身,并采取正確的保護與幫助。
第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開展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應當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制訂安全應急預案;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設置相應安全設施及標識;設置現場急救點,安排醫務人員現場值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組織學生參加跨地區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應當根據活動或比賽要求向學生及家長提供安全告知書,獲得家長書面反饋意見。
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飲水、醫療等服務的,應當選擇有合格資質的服務機構,依法簽訂規范的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師指導和保護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結束后應當屏蔽保存或專門保管,不得處于學生可自由使用的狀態;不便于屏蔽保存的,應當有安全提示。教師自制的體育器材,應當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或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對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使用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定期進行維護,根據安全需要或相關規定及時更新和報廢相應的體育器材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利用開學教育、校園網絡、家長會等進行體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體育安全知識,宣講體育運動風險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導學生和家長重視理解體育運動風險防范。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當按照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要求及時實施或組織救助,并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
第十七條發生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屬于重大傷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妥善處理體育運動傷害事故。
第十九條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體育、醫療、司法等部門及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士組建學校體育運動傷害事故仲裁小組,對事故進行公平、公正的調查,提出仲裁意見,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第二十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健全學生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機制,通過購買校方責任保險、鼓勵家長或者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方式,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管理和轉移機制。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2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設備的安全保障;二是由老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準時組織對師生安全學問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系,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同學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同學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需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需排查擔心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同學參與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同學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老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信息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制品、網絡媒介的信息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老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便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后不得隨便留同學。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同學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準時上報,并在事故處理結束后,快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3
第一條:總則:為了協作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其次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老師要樹立堅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常對同學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同學遵守課堂紀律,遵守試驗規章,遵守操作規程,留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留意交通安全等。發覺安全隱患,應準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同學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鎖好,不得隨便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并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章,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留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留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同學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留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留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四周洗涮。住校同學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留意用電安全。任何同學不得在教室、宿舍隨便接電或觸摸電線。發覺斷線頭,不能靠近,要準時報告后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留意防火。任何同學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急墻壁等危急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急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看,以免發生擔心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常常檢查食堂、庫房、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覺隱患,應準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開發生偷盜大事。值周老師要常常留意校舍安全,準時關鎖大門,留意閑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內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巡游、活動、勞動等,肯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狀況下,經學校討論考察,準許后方可出行,并在巡游、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老師要常常檢查或發動同學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覺隱患應準時清除。各類試驗課在試驗前肯定要檢查藥品、試驗器材等的安全牢靠性,并向同學講清安全操作的規章后,方可進行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同學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常常留意食堂衛生,對發霉變質的食物要準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選購食物時要留意鑒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于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并妥當保管好存糧的狀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準時清理,嚴禁隨便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四周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霉、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留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同學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老師也要留意準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并要常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上升、室內外溫差不大的狀況下,特殊要留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同學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同學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同學的安全防范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于09—03起執行。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4
一、學校應成立保安工作機構,落實辦公政敵和經費,配備以學校領導教師兼職的保衛干部和專職保安員。
二、加強物防技防建設,物防按有關規定裝備,校園重要部位,公共場所,必須采取技術防范措施。
三、積極開展校園內部安全防范常識培訓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落實校園呢值班、巡邏守衛制度,加強守衛、巡邏工作。
五、嚴格實行門衛登記、驗證制度,規范日常管理。
六、加強校園內放火安全管理,及時檢查維修校內消防設施,確保其使用良好。
七、學校內外交通規則合理,標識完備,交通秩序良好。
八、加強校園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通校生管理工作,落實登記和管理制度。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5
1、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若干名保衛人員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發性事件,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2、值班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對校園內部各部位,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對涉及師生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采取積極預防措施,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制止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提醒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強節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邏檢查次數,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生。
4、校園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巡查制,值班時間內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值班巡查職責,在時間上不留空白,區域上不留盲點,全方位落實人防措施。
5、開展對值班人員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增長安全防范知識,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事件的能力。
6、保證值班人員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情況能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
7、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和時間,處理好校園安全值班與日常工作的關系,保障值班人員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員和臨時工值班,原則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間值班。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6
為了更好的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會議精神,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規定,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例會制度。
(一)例會分類
1、學校安全領導組每季度組織全體中層干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副組長主持。
2、安全保衛處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安全保衛處主任主持召開。
(二)時間安排
1、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定于每季度的第一個周周二上午召開,布置本季度學校安全工作。
2、安全保衛處會議,定于每周六上午8:30召開,主要是小結上周工作和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學校的安全動態。
3、安全緊急會議或臨時會議,根據情況另行通知。
(三)會議管理
1、全體中層干部必須按時參加會議,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中途需要處理的,必須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無故缺席。
2、召開會議時安全保衛處主任要認真記錄會議內容,及時向相關人員傳達會議內容并認真落實各項工作,確保學校平安穩定。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7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發《告家長書》,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制度履行門衛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閑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記,方可進校。進出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閱。
5、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并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系業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需持班主任證明方可外出。教師在上課時間不準會客。
8、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員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打更人員定時對校園巡邏。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檢。
10、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對財物和門窗進行檢查。
11、傳達室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憑處室負責人的證明單,否則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3、打更人員按時開鎖學校各教學樓大門。按時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記,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況。
14、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5、傳達室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門衛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1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8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依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狀況,對同學進出校內作出以下規定:
1、同學進出校門時必需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有權訂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校紀處理;騎自行車的同學必需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同學進校后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內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需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緣由。全體同學必需協作門衛人員的管理,敬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同學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同學遲到后應向值日老師說明狀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同學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內,如有特別緣由,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憑借同學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同學在校內里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系人同意后方可進校。
6、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后方可進入校內。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指定區域停車。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教職員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同學自行車一律停放停車區域并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通行。
9、進出校內嚴禁翻越圍墻。
10、愛惜校內一草一木,保持校內干凈;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內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揚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需張貼在布告欄內。
13、校內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一支配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準,并在施工地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9
為進一步提高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縣有關安全方面的規定,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組織一次面向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采取講座、看影像資料、實際演練等多種形式,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一崗雙責”工作。
2、定期對教學用具、師生飲食進行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種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把安全規范操作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3、對全體教職員工集中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4個小時,要求培訓教育面達到100%。凡未參加教育培訓的,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其進行嚴肅批評,并進行補訓。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或缺席安全工作會議,違者按照校行政發[20xx]241號文件規定進行處理。
5、參會人員,必須認真聽講,做好會議記錄。
6、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對學校安全工作作報告,公布學校安全工作信息。
7、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部門加強整改,提醒師生注意的安全事故。
8、學校辦公室要作好每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
9、堅持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進行安全工作會議,制定安全工作預案,增加安全設備,做到會議有預案、有具體人員落實、有時間安排。
10、結合“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召開學生安全教育大會,各班組織安全主題班會。
11、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立即結合實際,及時召開教職員工和年級學生大會,通報安全事故原因,適時開展師生安生教育。
12、每學期開學、年終結束,學校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布置和總結會議,落實安全獎懲制度,評選安全工作優秀人員。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0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當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進展順當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凈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同學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依據不憐憫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需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留意行人標志)和人行橫道預報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報標示、留意行人標志或留意兒童標志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簡單路段的中學校校主要出入口有老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進步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支配人員協作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準時處理,協作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內周邊簡單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內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連接納入治安管理范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范經營,并保持干凈衛生。
(16)校內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嬉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組織力氣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同學的安全意識。特殊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同學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大事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愛護力量。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同學,要求凡接送同學車輛必需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協作,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愛護同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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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當進行,特殊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大路、鐵路交通規章,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趕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伴隨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同學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任憑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修理、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同學在校內及走廊上追趕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班級學校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急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同學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同學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老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老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愛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支配同學參與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同學參與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同學接觸有毒、有害物品、留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當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留意安全。
5、要讓同學留意肯定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老師應在上專業課前敘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學問教育。
7、勞技課場全部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同學集體參與校外活動,肯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方案、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同學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2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務必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務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務必具有高度的職責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持續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持續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務必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持續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7.持續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務必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理解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職責追究。
(四)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務必持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務必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貼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五)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務必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務必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務必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務必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務必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六)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范圍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群眾中毒事故的發生。
(七)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單車證”。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務必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務必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八)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陽能熱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務必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人員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太陽能熱水器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太陽能熱水器禁止使用。
4、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要落實職責制,任何狀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水壓狀況、進水狀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十)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的人員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員及門衛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理解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禮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禮貌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如遇突發狀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及潛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潛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職責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職責制和職責事故追究制。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3
為師生創造一個寬松、愉快、安全的工作和學習環境,是學校的責任,也是人民群眾的普遍愿望。這不僅關系到廣大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同時也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為了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校每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學校的房舍、體育器材、廁所、圍墻、線路等,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并上報中心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要單設記錄本,并做到詳細記錄。記錄本每年末存檔。
二、各校要建立教師中午輪流值班制度,落實責任,保證學生午休期間的安全。
三、遇有惡劣天氣,教師要護送學生回家或等待家長來接,必保學生安全。
四、嚴禁學生在沒有教師指導的情況下,隨意玩體育器材。經常教育學生不打架、不玩火、不野浴。在校期間,不經老師允許,不準私自出校門。
五、嚴禁組織學生野游。各校組織的'大型活動,必須報請中心校批準后方可進行。
六、嚴禁組織學生為任何人干私活。
七、不準任何人到校內向學生推銷藥品或食品。
八、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利用主題班隊會、廣播、畫廊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
九、班主任要經常檢查學生是否帶有水果刀、火藥槍、爆竹等危險物品,一經發現予以沒收,并與家長取得聯系,對學生進行教育。
十、各校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嚴格執行中心校下發的值日值宿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
十一、關于責任追究:
1、學校發生火災,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同時追究校長責任。
2、學校發生校舍倒塌、圍墻倒塌、柴草垛著火、電路失火、學生觸電、體育器材年久失修等,引起的師生人身傷亡事故,追究校長責任。
3、學生午休期間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追究中午值班教師責任。
4、學生在課堂上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追究任課教師責任,在校其它時間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4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門崗、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
3、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財產、道路交通、飲食安全、值班巡邏、教學活動、消防防疫等涵蓋學校各個方面的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安全巡邏。教師應高度重視安全巡邏并如實登記。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情況,對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8、門衛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門衛在校門口做好教育、護送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10、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1、實行全員參與安全管理,每位教職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負責。
12、學校及各班做好《長治市中小學安全工作日志》的記錄。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機制。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5
學校衛生工作包括環境衛生、室內衛生、個人衛生等,由副校長負責,學生干部組織實施,班主任具體負責。
一、環境衛生:
1、各班衛生堅持每天兩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2、要做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垃圾臟物,不亂潑污水剩飯,不隨地吐痰,不在門、墻上及其它設施上亂刻、亂寫、亂畫。
3、消滅衛生死角。
二、室內衛生:
1、室內地面干凈,無紙屑果皮、無痰跡、無其他雜物。
2、桌椅整齊干凈無灰塵,墻壁干凈無字畫,室內用具(寢室)擺放整齊,門窗、玻璃、窗臺、講桌、日光燈、黑板上方左右清潔。
3、教室布置井井有條,典雅大方。
4、切實抓好食堂、寢室、商店衛生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型檢查。
三、個人衛生:
1、養成講究個人衛生的良好習慣。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被墊單、做到衣服整潔干凈。
2、早晚刷牙漱口,保持口腔衛生,預防口腔疾病。
3、講究飲食衛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潔的食物,謹防食用霉爛變質食物,嚴防食物中毒。
4、不吃零食、不暴飲暴食,不吸煙不喝酒,飯后一小時內不做劇烈運動。
5、注意保護眼睛,堅持用眼衛生,用眼時間不要過長,要定期檢查視力,及時矯治眼病。
6、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堅持按時作息,做到勞逸結合。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6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削減因校舍發生的擔心全事故,經討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覺和發生準時作好逐級上報,排解和樂觀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梁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常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修理,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常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老師、家長、同學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仔細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 17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常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老師每天交接要巡察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覺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準時修理。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覺電器有故障時,應準時關閉電源,不得隨便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省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老師要常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學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需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特別狀況時,必需馬上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準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連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需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擔心全隱患準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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