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停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停電管理制度1
無計劃停電管理制度
本單一式五份,一份通風科留存,機電、生產、安監、技術礦長各一份。
機電部門必須建立局部通風的有關管理制度。對局扇的供電系統“三專兩閉鎖”的安裝、檢修、維護全面負責,并不準隨意停電拆裝,保證局扇連續運轉,閉鎖靈敏可靠。對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原因進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第七條安監站對上述工作,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并對事故進行分析,落實責任者,嚴肅處理。
第八條每臺局扇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管理。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局扇,如需停開時,必須經礦有關領導及通風部門同意。
第十條因拆修,檢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時,須提前辦理報批手續,并制定相應停電、停風排放瓦斯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
第十一條局扇安裝前必須測定安裝地點風量,只有在巷道全風壓供給風量大于局扇吸入風量時,方可安裝,否則不得送風。
第十二條加強對風筒管理,避免風筒脫節,破損及時修補,防止微風作業,如因此發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論處,由通風科負責追查處理。
第十三條煤巷、半煤巷掘進,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綜合防塵、防爆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否則不許開工。
第十四條煤巷、半煤巷掘進必須配齊專職瓦斯員,否則不許開工。瓦斯員必須加強責任心,按規定檢查,不準空班、漏檢。
第十五條加強對井下高低壓電纜的專職維護,嚴格按規定敷設,吊掛,高壓電纜每周必須巡檢一次,低壓電纜必須班班檢查,對絕緣不合規定的電纜必須及時更換,有機械傷痕的要立即冷補或上井熱補。
第十六條局扇在井下運轉的規定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半年,否則局扇必須上井檢修。運轉的局扇每月安排時間檢修。
第十七條對井下老式高壓防爆配電箱應列出計劃逐年更換。仍在運行的每年必須做一次試驗、調整、檢修,防止越級跳閘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對于低壓開關,班班都要巡檢,發現網公司頒布《電網調度規程》
湖北省電力公司頒布《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規定》,1.3職責和分工
1.3.1工程部負責匯總全公司需要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計劃;審查措施及作業指導書后呈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經業主批準后報運行、調度等各級管理單位并協商停電事宜。
1.3.2分公司/項目部負責工程所需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調查、編制措施、停電計劃等資料報工程部并指定具備資格的工作負責人。
1.4停電計劃的申報
1.4.1年度計劃
每年11月10日前報年度計劃,分公司/項目部對下一年度需要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進行調查統計(所統計不能有遺漏、停電時間可以根據工程里程碑進行預計)后報工程部,工程部報省公司.
1.4.2半年度計劃
分公司/項目部每年12月10日前和第二年的6月10日前分別報上、下半年計劃,將準確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名稱和位置(位置特指:線路指運行桿號、變電設備指運行編號以下雷同)及相關示意圖報工程部,工程部報省公司.
1.4.3月度計劃
分公司/項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報下一個月需要停電的月度計劃,將準確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名稱、位置、計劃停電時間及規范的跨、改輸變電運行設備的措施及備選措施和相關示意圖等資料報工程部。工程部報運行單位.
1.5停電票按以下要求辦理
1.5.1工程部負責停電協商及檢修通票的辦理。一般工程提前15天、重大工程提前20天向中調或網調及運行單位報停電施工方案,停電前5天工程部向運行單位申請報檢修票。
1.5.2分公司/項目部在停電前指派具備工作負責人資格的人員(見每年安監部下發的關于確認具備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的通知文件)到運行單位根據調度批答的檢修票及按省電力公司相關要求辦理工作票。
1.6如遇搶險等特殊工程需要停電的按應急預案并報業主同意后特事特辦。
2.辦理工程帶電跨越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的管理辦法。
2.1分公司/項目部提前一個月向工程部報帶電跨越申請,工程部匯同安監部現場調查后確定是否采用帶電跨越措施。
2.2.220kv及以下線路帶電跨越措施由分公司/項目部和帶電跨越架搭設單位共同編寫,500kv線路帶電跨越措施由工程部組織編寫。帶電跨越措施由工程部/安監部主任審核,總工程師批準。
2.3.分公司/項目部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辦理帶電工作票.
3.跨、改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光纜的管理辦法。
分公司/項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向工程部報下一個月工程跨、改輸變電運行設備的光纜計劃。分公司/項目部將準確的跨、改光纜資料(措施等)報工程部審核。分公司/項目部開工前必須辦停電工作票和光纜工作票并得到指令。
停電管理制度2
物業轄區變配電室停電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物業正常運行及客戶的正常辦公,對臨時停電作以下規定:
一、因供電設施、設備檢修工作需要時停電,則需要提前三天由部門提出停電檢修申請報告,經總經理室報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由服務部書面通知物業內的客戶。
二、由于施工等原因需要臨時停電,需到工程部門填寫《臨時停電申請單》并經同意后由工程部電工憑單執行。
三、供電部門的供電網線路臨時停電分兩種情況管理:
1.事先接到停電通知,應即上報總經理室,由服務部書面通知大廈有關客戶并說明原因,同時工程部門作好發電機(大油機及車載發電機)的'供電準備。
2.供電網絡突然停電則立即上報總經理室,由服務部通知物業內有關客戶并說明情況,同時立即開啟備用發電機供電。
停電管理制度3
本單一式五份,一份通風科留存,機電、生產、安監、技術礦長各一份。
機電部門必須建立局部通風的有關管理制度。對局扇的供電系統“三專兩閉鎖”的安裝、檢修、維護全面負責,并不準隨意停電拆裝,保證局扇連續運轉,閉鎖靈敏可靠。對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原因進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第七條安監站對上述工作,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并對事故進行分析,落實責任者,嚴肅處理。
第八條每臺局扇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管理。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局扇,如需停開時,必須經礦有關領導及通風部門同意。
第十條因拆修,檢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時,須提前辦理報批手續,并制定相應停電、停風排放瓦斯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
第十一條局扇安裝前必須測定安裝地點風量,只有在巷道全風壓供給風量大于局扇吸入風量時,方可安裝,否則不得送風。
第十二條加強對風筒管理,避免風筒脫節,破損及時修補,防止微風作業,如因此發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論處,由通風科負責追查處理。
第十三條煤巷、半煤巷掘進,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綜合防塵、防爆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否則不許開工。
第十四條煤巷、半煤巷掘進必須配齊專職瓦斯員,否則不許開工。瓦斯員必須加強責任心,按規定檢查,不準空班、漏檢。
第十五條加強對井下高低壓電纜的專職維護,嚴格按規定敷設,吊掛,高壓電纜每周必須巡檢一次,低壓電纜必須班班檢查,對絕緣不合規定的電纜必須及時更換,有機械傷痕的要立即冷補或上井熱補。
第十六條局扇在井下運轉的規定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半年,否則局扇必須上井檢修。運轉的局扇每月安排時間檢修。
第十七條對井下老式高壓防爆配電箱應列出計劃逐年更換。仍在運行的每年必須做一次試驗、調整、檢修,防止越級跳閘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對于低壓開關,班班都要巡檢,發現領導、總工程師和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安監局。
5、分、子公司安監部門對上述工作,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并對事故進行分析,落實責任者,并作嚴肅處理。
第三條每臺局扇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管理。
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由使用隊組負責安排專人管理;回采工作面采外配風專用局扇由采煤隊負責安排專人管理;工作面回收期間使用的局扇由采煤隊負責安排專人管理。回收結束移交其他隊組管理。
1、任何人員不得隨意停開局扇,如需停開局扇時,必須經礦有關領導及通風部門同意。同時在生產調度和通風調度要有文字記錄。
2、因檢修、檢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時,須提前辦理報批手續,并制定相應停電、停風、排放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3、局扇安裝前必須測定安裝地點風量,只有在全風壓供給風量大于局扇所需風量時,方可安裝,否則不得開頭送風。
4、井下每個掘進工作面都必須實行“雙風機”供風系統。每臺風機都必須實現“雙三專”供電。
5、加強對風筒管理。掘進、整擴巷工作面風筒和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采外配風風筒由通風隊負責管理,回采工作面尾巷采外配風風筒由防塵抽放隊負責管理,避免風筒脫節、破損并及時修補,嚴禁微風作業,如因此發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論處。由礦安監部門負責追查處理,并上報礦井通風管理部門、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和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安監局。
第四條高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掘進,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雙電源雙風機”及其它掘進時安全裝備系列化的要求(即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綜合防塵、防爆和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
第五條高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掘進時必須配齊專職瓦斯檢查員,否則不許開工。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規定檢查、記錄、匯報,不準空班漏檢。
第六條加強對地面主扇、井下供電電纜的專責維護。嚴格按規定進行敷設、吊掛。高壓電纜每周必須巡檢一次,低壓電纜必須班班檢查,對絕緣不符合規定的'電纜必須及時更換,有機械傷痕的要立即冷補或升井熱補。
高、低壓電纜每周、每班絕緣性檢查(是否有機械傷痕)等內容要有記錄備查。
第七條局扇在井下運轉時間規定,累計運轉時間超過半年,必須升井檢修。運轉的局扇每月要安排檢修時間(沒有條件時可外觀檢查)。
第八條各隊組對管轄范圍的井下高、低壓開關,每班都要進行巡檢,發現整理后上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每月按附表填寫、匯總,上報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安監局長、安監局,并備案。
第十二條分、子公司必須加強生產人員、通風人員、機電人員有關安全、通風、瓦斯知識的培訓。通風管理人員要熟悉機電、生產方面的知識;從事機電、生產人員要熟悉通風、瓦斯方面的知識,要嚴格組織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第十三條無計劃停電停風考核辦法
凡發生供電局降壓站掉閘、礦井地面變電所掉閘、礦井中央配電室掉閘、礦井主扇風機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停風、瓦斯抽放泵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造成停機、煤層氣發電站內部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影響礦井供電系統等事故,由集團公司安監局牽頭,生產技術處參加組織分析。事故礦井分管領導,安監部門、機電部門、隊組領導、事故相關人員參加。
凡發生礦井采區配電室掉閘、局扇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停風事故由礦井總工程師組織,礦井分管領導、安監部門、生產管理、機電管理、通風管理部門、事故隊組領導、事故相關人員參加進行分析,通知集團公司安監局參加。分析報告、處理意見上報集團公司安監局、生產技術處審查。
1、凡發生一次讓供電局降壓站掉閘的事故,處罰礦井20000元。
2、凡發生一次礦井地面變電所掉閘的事故,處罰礦井10000元。
3、凡發生一次礦井中央配電室掉閘的事故,處罰礦井5000元。
4、凡發生一次由于礦井主扇風機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造成的掉閘停風事故,處罰礦井10000元。
5、凡發生一次由于供電系統或瓦斯抽放泵機械故障造成瓦斯抽放泵停機事故,處罰礦井5000元。
6、凡發生一次由于煤層氣發電站內部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影響礦井供電系統,處罰廣源熱力公司5000元。
凡發生以上事故,集團公司安監局組織事故分析,并對礦井(廣源熱力公司)主要負責人處罰500元,行政警告處分;分管領導處罰500元,行政記過處分;責任部門領導處罰700元,行政記過處分;責任隊組領導處罰800元,行政記過處分;認定責任人處罰8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
凡以上同類事故一個月發生兩次或者一季度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對礦井(廣源熱力公司)主要負責人處罰1000元,行政記過處分;分管領導處罰10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責任部門領導處罰12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責任隊組領導處罰15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認定責任人處罰1500元,行政留礦查看處分。
7、凡發生一次礦井采區配電室掉閘停風事故,處罰礦井3000元。
8、凡發生一次由于局扇供電系統或機械故障造成的掉閘停風事故,處罰礦井1000元。
凡發生7.8兩款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處罰事故礦井分管領導50元;處罰責任部門領導100元;處罰責任隊組領導100元;處罰認定的責任人120元。
凡7.8兩款同一地點一個月內發生兩次或者一季度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處罰礦井主要負責人500元,行政警告處分;處罰分管領導700元,行政警告處分;處罰責任部門領導900元,行政記過處分;處罰責任隊組領導1000元,行政記過處分;處罰認定的責任人1000元,行政記過處分。
9、凡發生以上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暫行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暫行規定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停電管理制度4
1、局扇要保持連續運轉,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
2、凡因檢修等原因需停止局扇運轉時,必須制定措施,通風、生產、機電、調度、安全、通風區和服務隊組簽字后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實施。
3、凡有下列情況者,不論時間長短,均屬無計劃停風,必須及時匯報登記。
⑴未經礦總工程師批準,隨意停止局扇運轉,造成工作面無風。
⑵高、低壓供電系統突然停電所致局扇停止運轉,造成工作面無風。
⑶局扇本身電器或機械故障造成局扇停止運轉,工作面無風。
⑷臨時停工的巷道沒有采取釘柵欄或密閉,而停止局扇送風。
⑸雖然局扇在運轉中,但風筒中途脫節,造成工作面無風。
4、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時,必須立即進行匯報。跟班隊干或帶班長向礦調度室匯報,瓦檢員向礦通風調度匯報,安全員向安全調度匯報。
5、瓦檢員必須監督責任區內的局扇運轉情況,并對局扇運轉情況在班中、班后向通風調度匯報,礦通風調度要建立局扇運轉日志。
6、不論什么原因,工作面停風后,停風區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獨頭巷道口必須設置柵欄,并掛明顯警示牌;恢復停風巷道供風時,必須按規定排放瓦斯。
7、對下列五種情況,按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未遂事故處理。
⑴工作面停風后,沒有及時向礦調度、礦通風調度、礦安全調度以及有關領導匯報;
⑵工作面停風后,仍有人在停風區繼續工作;
⑶工作面停風后,獨頭巷道口未設置柵欄和警示牌;
⑷恢復停風巷道供風時,沒有按規定排放瓦斯;
⑸局扇正常運轉,但風筒中途脫節無人處理,造成工作面無風時。
8、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時,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處、通風科、機電科、施工隊組等有關單位進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嚴格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停電管理制度5
第一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第二條: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及三相五線制系統,pe、n線必須分開設置,禁止使用四芯電纜外附一根導線的做法。pe線上嚴禁設置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第三條:每個項目部必須設一名專職持證電工對臨時用電系統進行維護、檢查接線等工作。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基礎進行硬化。
第五條:電纜線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第六條: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機動車道、起重機等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要符合規范要求;如果達不到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采用防護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在總箱內和開關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達到兩級保護。其漏電動作電流和漏電動作時間要符合規范要求。
第八條:總配電箱內應設置總隔離開關和總漏電保護器或各分支保護器;分箱內設置總隔離開關和分支隔離開關;開關箱內設置隔離開關和漏電斷路器。
第九條:pe線除在配電室或總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或末端處做重復接地,接地電阻值符合規范要求。
第十條: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阻值的要求。
第十一條: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實現“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第十二條:無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間場所,應編制單項照明用電方案。
第十三條: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現口,應設在箱體底面。
第二十三章施工現場基礎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提供和維護工作場所和相應設施,滿足施工生產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項目部在工程進場前,做好工作場所和設施需用計劃的編制工作,報安全科長審核,分公司經理審批。
第二條:項目部依據繪制的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確定工作場所和設施位置,報安全科、安全處審核,安全副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搭設工作。
第三條:基礎設施的搭設工作必須在工程正式開工前完成,并通過安全科、安全處共同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條:基礎設施的搭設標準根據工程申報的文明工地等級來確定,具體標準參照《文明施工標準》。
第五條:基礎設施的搭設工作由項目部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搭設過程中的現場檢查、指導,市公司安全處負責對搭設標準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
停電管理制度6
停電檢修管理制度
一、加強停電檢修工作管理,提高檢修質量,確保現場工作可控在控。嚴格控制重復停電。主配網計劃停電檢修工作安排實行送、變、配、用統一協調的檢修原則,集中檢修,確保電網安全運行,提高供電可靠性。
1年度停電
檢修計劃管理各單位應根據全局年度大修計劃,編制本部門主要設備年度檢修、預試和保護定檢等綜合分月停電計劃,并于每年12月15目前報送生技部、調度所,由生技部、調度所組織在12月20日前召開全局年度綜合分月停電檢修計劃統一協調會,調度所匯總編制后并于每年元月15日前打印下發。
2調度所、生技部每年元月20日前應組織召開上年度的停電檢修總結會,總結和部署年度停電檢修工作。
3月度停電檢修計劃管理
月度停電檢修計劃,原則上按照年度綜合分月停電檢修計劃進行安排,月度停電檢修計劃是全局停電檢修工作的具體安排,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4各有關單位應于每月15日前將下月停電檢修計劃匯總整理后報調度所和生技部、用電營銷部。
5月度停電檢修計劃,由調度所根據月度停電檢修會確定的內容進行匯總編制,對有配合工作的單位其工作內容亦應列入停電計劃。涉及省調調管設備的停電,應參加省局調度計劃檢修會研究確定。下月的停電檢修計劃調度所應在本月25日前公告下發。
6臨時停電檢修管理為了減少停電次數,加強工作的'計劃性,必須從嚴控制臨時停電。臨時停電一般只安排設備領導”審批。
2.停電通知
計劃停電:下月7日前影響對外供電的檢修工作,由用電營銷部、各縣電力局,根據檢修會議確定的內容,在計劃檢修工作前7天通知有關用戶;月度停電檢修計劃書當月25日前,由調度所上網公告并送各有關單位及各縣電力局,用電營銷部、各縣電力局根據計劃書在停電7天前通知用戶并將停電范圍向社會公布。
臨時停電:申請臨時停電的單位要將批準的臨時停電檢修通知單提前3天送至各有關單位,用電管理部門提前2天通知各用戶及縣電力局。設備緊急缺陷處理除外。
緊急消缺停電:緊急消缺涉及對外停電時調度應及時告知用電管理部門或變電站通知重要用戶。
日停電檢修管理對列入局月度停電計劃或已經審批的臨時停電檢修工作,由運行單位按規定向調管部門提出書面或電話申請,調管部門應按規定及時批復。由于未按規定辦理工作申請而影響工作的由該單位負責。
所有停電檢修工作需按規定向局上報生產周報、日報。周報的停電檢修計劃依據月度停電計劃上報,日報的停電檢修計劃依據周報計劃上報。
月度停電計劃上安排的工作以及已經審批的臨時檢修工作因故未上局生產日計劃的,地調不予批復。
三、檢查與考核對停電檢修工作的檢查情況,由調度所、生技部在月度停電會上進行通報,依據局有關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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