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各礦井對礦各科室區隊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并由專人保管。
二、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企、事業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3、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作業人員登記卡;
4、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記錄卡;
5、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資料;
6、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表;
7、職業中毒事故報告與處理記錄表等;
8、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9、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10、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1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12、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13、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檔案:
14、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15、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三、員工個人健康檔案包括:
1、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斷、職業病病例登記表等員工個人健康資料;
5、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或合同;
6、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7、職業病人處理、安置情況匯總資料。
四、“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五、“兩檔”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并管好和用好“兩檔“。
六、隨時、定期地根據本礦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核和補充“兩檔”,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統地調整一次。
七、“兩檔”檔案中各種資料按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八、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鍵康檔案資料,公司或礦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九、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兩檔”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地提供。
十、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認真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日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十二、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十三、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礦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五、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煤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2
1、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
2、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防治職業病,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職工的健康。
3、職責分工
3.1、公司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職責
3.1.1、總經理對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把職業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1.2、分管職業衛生的副總經理要定期聽取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匯報,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
3.2、安全環保處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病方針、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2.2、搞好作業場所監測,組織安排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3.2.3、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任務。
3.2.4、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公司改善作業條件治理計劃。
3.2.5、開展職業衛生宣傳工作,普及職業病科普知識。
3.2.6、負責本公司在建設項目中實施職業衛生方面的“三同時”。
3.3、人力資源處職責
會同醫務部門開展就業前體檢,對因患職業病或有職業禁忌證需調離原作業崗位者給予妥善安排。
3.4、資產財務處職責
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康復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設備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企業年度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3.5、工會職責
監督本公司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情況,宣傳防塵防毒的重要意義,組織安排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療養。
3.6、職工醫院職責
協同安全環保處做好職業危害因素接觸人員體檢工作,建立體檢檔案。
3.6、生產車間領導職責
3.6.1、教育員工執行操作規程,普及防塵防毒知識,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塵防毒器材,愛護防塵防毒設施,提高員工個人防護能力。
3.6.2、執行防塵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按規定組織安排本單位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4、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4.1、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應建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序,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
4.2、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4.3、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4、建立健全企業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并持續改進。
4.5、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并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4.6、做好防塵、毒、射線、噪聲以及防氮氣窒息等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3
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業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必須重視這項工作,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并同企業的文明生產結合起來,堅持綜合治理,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減少以至消除傳染和疾病的發生,達到保護勞動力,促進生產的`目的。
1、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由擔任工業衛生及職業病專業委員會主任的公司級管理人員領導。
2、安全技術、工會、生產、設計、技術、工藝、計劃、財務、人事勞資、機械動力和技改等部門都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職責。
3、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管理機構應努力做好基礎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職業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況和污染源的分布情況,員工人數及體檢情況。
4、對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必須加強管理和控制,并指定專人負責,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業的職業危害因素,對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污染危害點的治理制定長遠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并積極責成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6、對接觸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有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檔案、職工個人健康檔案及有關的臺賬資料。
7、新員工應按規定要求做好就業前體檢,體檢合格者才能進入公司工作。
8、生產作業現場應落實各級環境衛生責任制,由一名安全負責人分管衛生工作,綜合員負責日常管理。
9、生產作業現場做到無積水、泥漿;落地灰要及時清理,主要通道、樓梯間保持通暢;雜物、垃圾按規定區域堆放,并定期清理。工地排水暢通。
10、生產作業與生活區分開;生產材料分區域堆放整齊,砂石分類隔離堆放;機具設備要保持清潔。
11、設立衛生包干區,按辦公室、會議室、宿舍、飯堂、廁所(浴室)、大門口、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等劃分包干范圍,輪值清掃。
12、廁所、浴室要有專人打掃、保持清潔衛生,做到無積水、無污垢、無尿積、無臭味。
13、做好施工工地除四害工作,做到無鼠、無蠅、無蟑螂、無蚊等滋生地。
14、
⑴食堂廚房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穿著統一工作服。在工作時不準戴手飾、不準搽指甲油;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⑵不購買、不出售變質食物,菜蔬要浸泡,嚴防農藥中毒。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熟食品要加紗蓋;賣飯間要有防蠅措施;賣飯間無雜物。
⑶加工生熟食物要分生熟砧板、刀具、冷藏柜生熟食品要分層存放。每月清洗冷藏柜一次。各種盛裝熟食容器、餐具等每次使用前要洗干凈及高溫消毒。廚房內應無鼠跡、無蟑螂。
⑷灶頭、門窗、賣飯臺、地面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打掃不少于三次,確保廚房內外衛生清潔。
15、生產現場宿舍應與生產區域分開。每間宿舍任命一名安全、治安、衛生、計生責任人為室長,負責日常安全、治安、衛生、計生等管理工作。
16、室長安排室內人員每日輪值打掃衛生,做到室內無雜物、無積水、室內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床鋪整潔干凈。遵守衛生管理制度。
17、員工如發生疾病應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防止病情加重。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職工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為維護公司職工的合法利益,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落實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安全生產隱患,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2、術語和定義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職業禁忌癥————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職責
(1)工會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2)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負責職業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工作。
(3)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
(4)公司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員工(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在工作中穿戴齊備勞動防護用品。
4、一般規定
(1)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工會組織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3)各部門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
(4)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5)各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生產成本。
5、職業病管理
(1)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初步診斷,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報告市職業病防治所,由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診斷鑒定。
(2)安全生產(監督)部接到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后,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后遺癥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予以確認。
6、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費是針對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營養需要,有助于增強抗毒害能力,預防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一項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具體實施辦法按公司有關福利制度執行。
(2)在設備、容器及通風不足的場所配合有害作業者,可與直接從事有害作業人員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3)暑期時段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參照公司有關《福利制度》文件規定執行。
7、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設立
(1)鑒于本公司為生產性企業,為便于管理,本公司設立兼職衛生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從事和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2)公司將充分利用當地衛生醫療機構,承擔職工的疾病治療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落實。
8、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1)每年為公司職工特殊工種安排一次體檢,其余職工每二年一次體檢,食堂炊事員每年安排一次體檢。
(2)凡體檢有疾病的職工,根據地區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安排病假,享受公司有關病假制度的規定,并根據疾病情況調任適當工作。經市級醫院確認為職業病的.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享受相應待遇。
(3)食堂炊事員經體檢合格后,持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勞動衛生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4)食堂炊事員經體檢后,如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一律停止其工作,進行治療,經治療后,不具有傳染性疾病方可恢復其工作。如患有慢性的傳染病,將調動其工作崗位,本人在食堂就餐,將嚴格固定并限制其餐具,單獨進行消毒處理。
(5)公司強化身體素質,以便更好地服務于公司工作,鼓勵職工開展體育活動。
(6)公司員工被確認為有傳染性疾病的職工本人應積極醫治,并嚴格控制傳染,有必要時調離工作崗位并及時報告疾病防控中心。
9、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衛生管理由公司綜合部和工會負責組織落實,其它部門應積極配合。
(2)公司職工體檢費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體檢前由公司綜合部制訂相應的體檢計劃,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4)春、秋兩季由公司綜合部組織服用感冒藥(以大鍋藥為主),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夏季高溫時段每年5月—10月組織供應綠豆湯。
(5)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見公司福利制度)。
10、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勞動者健康檔案的管理
(1)公司職工食堂炊事員體檢后其體檢結果由公司綜合部資料員負責進行整理和登記,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歸檔處理。
(2)體檢后,由綜合部將職工的健康狀況作出專門的總結報告,報公司領導。
11、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1)公司綜合部應將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年度比較,跟蹤掌握公司職工身體健康變化情況。
(2)對可能造成職工身體傷害的工作場所加強管理。公司確定防治重點工位為:1)生產車間;2)化磷;3)熔磷;4)化驗;噪聲為全公司范圍。
(3)對可能造成職工身體傷害的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公司加強管理,嚴格督促職工按照特殊作業場所的規定配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對上述作業人員,每年體檢屬于重點監控對象,實行雙重體檢,分別進行職業病危害健康檢查及常規體檢,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及時調整其工作崗位。
(5)大搞技術革新、改革生產工藝如以無毒或低毒的物質代替有毒或劇毒的物質;以低噪聲設備代替高噪聲設備等,生產過程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從而減少工人與有害因素接觸的機會。
(6)采取通風除污、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7)加強生產設備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環境。
(8)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三同時”審查,確保這些項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達到國家標準。
(9)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0)加強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質進入體內。
(11)合理安排休息,注意營養,增強機體對有害物質的抵抗能力。
(12)對接觸生產性害作業的工人,進行就業前體格檢查和定期體格檢查,及早發現禁忌癥及職業病患者,及早進行處理。
(13)根據國家制度的一系列衛生標準,定期作業環境中生產性有害因素的深度或強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2、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公司對所有職工本著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跟蹤掌握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公司領導及相關衛生醫療機構處理。
(2)對急性的傳染病應本著急事急辦的原則,積極與當地的衛生防疫機構聯系處置。
13、本制度于20xx年3月3日起實施,20xx年4月18日修訂。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公司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崗位員工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切實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所有單位及人員。
3.管理要求
4.組織機構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成立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
4.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
組長:分公司總經理、
成員:分公司副總經理、生產部部長、生產部各專業管理人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各專業管理人員、職工代表等。
4.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
副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副部長
成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
5.考核范圍、形式及時間安排
5.1考核范圍沾化分公司所屬各單位。
5.2考核形式采取現場檢查與查管理臺帳、查檔案、查資料及抽考相結合的形式。
5.3時間安排實行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統算。
6.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項目與考核標準:
6.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
序號考核標準責任單位考核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標準
6.1.1車間、部門、工段、班組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及員工與班組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單位罰款1000元,沒有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的班組罰款5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罰款160元,工段長罰款100元,班長罰款80元
6.1.2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交納不到位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100元。
6.1.3按時出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沒有每項罰款安環部1000元,沒有執行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的'車間,每項罰款100元安環部長50元,副部長40元,主任(書記)80元,副主任64元
6.1.4分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專業檢查、節日檢查、季度綜合檢查,車間(部門)不按規定時間要求組織檢查。每項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5事故隱患整改沒有按時、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項罰款500元,隱患整改項目一時不能整改,又沒有控制和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罰款5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6沒有按照分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的單位每缺一項次活動罰款400元主任(書記)罰款100元,副主任80元,安全員30元
6.1.7按時參加每月的安全例會領導干部遲到罰款100元,缺會120元,安全員遲到罰款40元,缺會50元
6.1.8按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缺一人次扣單位100元,遲到一人次扣單位50元缺一人次扣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安全員10元
6.1.9化工安全管理制度、職責、操作、檢修規程齊全①職責、制度規程缺一項扣200元,
②條款不明,無可操作性一項扣50元①扣主任(書記)80元/項,副主任64元/項,安全員20元/項②扣主任(書記)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0安全管理臺帳齊全,記錄填寫準確規范①不齊全、空缺每項扣50元
②記錄填寫不規范、不準確扣50元/項①扣主任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②扣主任30元/項,副主任24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1新工人入廠、工種調換、復工、民工、協議工安全教育率,100%,年度安全教育考試率>98%,安全業務考試合格率100%①三大教育缺1項扣1000元,年度考試率<98%扣1000元。②安全業務考試不及格扣50元/人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各級管理人員及各部門員工須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的相應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工作。本公司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崗位職責,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將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二、職責
(一)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公司成立以廠長為組長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有副總經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工會代表組成,具體職責:
1、審議并監督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
2、審議對本公司員工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面的獎懲決定;
3、審議并監督落實本公司職業衛生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廠長(主要負責人)職責
廠長是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訂并督促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
2、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3、落實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
4、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員工對職業衛生的合理化建議和正當要求;
5、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職責。
(三)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職責
廠務副理是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直接責任人,對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保證經費和人員落實到位;
2、協助廠長具體實施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負責聯系政府職業衛生監管部門;
2、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
3、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5、協助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每季度組織現場檢查,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有權責令改正,或報告廠務副理(分管負責人)研究處理;
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9、負責承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工作。
(五)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環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在廠務副理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落實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環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職責:
1、起草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起草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4、配合調查和處理本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
5、定期檢查公司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制訂整改措施,落實解決;
6、負責本公司職業衛生知識培訓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7、監督管理和評估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生產部的'職責
1、貫徹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編制本公司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發現有利于保護員工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申請逐步替代現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
3、配合環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以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4、定期檢查職業病防護設施,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報告環境健康安全部;
5、領用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督促工人正確使用,定期對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維護、保養;
6、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按規定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七)員工的職責和義務
1、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職業病防范意識;
2、自覺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3、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軋鋼事業部職業衛生管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預防和減少職業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集團公司《職業衛生管理辦法》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軋鋼事業部下屬各車間。
第四條、職業衛生是指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包括勞動環境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以及防止職業性危害的對策。軋鋼事業部常見的職業危害有噪聲、粉塵、高溫、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條、個人防護用品是指為使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保護用品。
第六條、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七條、分廠廠長是分廠職業病防治的第一負責人,對分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細化、建立分廠的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建立健全分廠的職業病防治管理網絡,落實各級人員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三)組織并參加分廠職業病防治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及時安排落實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監督各條線、班組定期開展專項檢查,落實整改。
(四)組織制訂職業病防治培訓計劃,開展員工職業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廠的應急救援預案,有計劃、組織的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并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器材的配置及儲備工作。
(六)組織職業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員搶救,保護現場,采取應急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召開事故分析會,及時整改隱患,實施職業病防治事故責任追究制,按規定處理事故責任人。
第八條、安全主管是分廠職業病防治專業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分廠負責人開展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推動分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開展職業病防治檢查,督促各條線班組開展職業病防治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登記問題,并報告分廠負責人,督促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三)為員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并做好發放記錄。
(四)教育、督促班組員工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職業病防治意識,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個體防護用品。
(五)建立分廠的職業病防治管理臺帳,上報有關職業病防治信息資料;完善分廠的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完善分廠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完善分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協助安全環保部對職業病防治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第九條、設備主管、工藝主管、動力自動化主管、生產班長是分廠職業病防治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分廠負責人開展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負責對分廠的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及維護檢修及臺賬更新等。
(二)組織分廠學習應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嚴禁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積極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技術、工藝、設備、材料。
第十條、員工是職業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參與者,負責共同維護分廠的職業病防治環境,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在作業過程中,嚴格遵守分廠的職業健康規章制度,按照作業指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二)接受職業病防治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職業病防治知識,提高職業病防治技能,增強事故防御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應急措施,排查、匯報本崗位的隱患,參與辨識危險源,對分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議;
(四)接受崗位職業危害因素告知,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五)接受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告知。
(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第三章、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
第十一條、各分廠應與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簽訂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書,將工作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員工應履行的義務告知。因職業病危害因素變更時,應重新簽訂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第十二條、各分廠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結果。
第十三條、各分廠在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的規定設置圖形、警示線、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四條、各分廠配合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體檢發現職業禁忌癥和疑似職業病,應告知職工本人并妥善處理,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告知記錄應留檔備查。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9
1.1.1 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的法規、規范和規定,做好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1.1.2 參加對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工業衛生“三同時”監督工作;
1.1.3 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好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1.1.4 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員工的勞動保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提出配備計劃;
1.1.5 負責對員工進行職防教育、現場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1.1.6 組織制訂職業病衛生防范的`相關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7 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1.1.8 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0
1、新員工上崗時必須進行體檢,只有在體檢合格后才能就業、上崗。不得安排有禁忌癥的人員從事危險、有害作業。
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生產、經營場所設置警示標志,以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場所設置通風,排毒,凈化系統,使作業場所環境塵毒濃度達到衛生標準。
5、營運車輛要配有急救箱和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
6、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保管好,維護好,正確使用。駕駛車輛期間嚴禁穿短衣,短褲,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得員工對危險有害物質有防范意識;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檢查,監督安全工作。
8、為維護女員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必須對女員工實行特殊保護措施。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公司監督、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2、公司設置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由職業衛生管理組負責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
3、公司的負責人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
5、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檢查實話情況。
6、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7、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職業病危害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檢測及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職工公布。
8、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應當按照《建立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10、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結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12、公司對職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職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職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與依據
1.1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潛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加強管理,改善工作環境,降低危害,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標準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標準》和《職業病防治管理標準》等有關規章制度,結合××熱電廠的實際生產特點編寫的。
2、定義和術語
2.1職業衛生:是制為控制和消除勞動過程中和勞動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職工健康的危害而采取的防范措施,其目的在于預防職業病和職業傷害的發生。
2.2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高溫、噪聲、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其主要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4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以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2.5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3、職業健康監護
3.1.綜合辦公室要積極聯系集團公司后勤部門(衛生)組織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在崗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與職業病防治,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3.2.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3.3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職工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填寫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表》。
3.4電廠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3.5電廠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3.6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經健康檢查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職工,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或醫學觀察。
3.7發現職業病患者,應按照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認真執行。
3.8電廠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如果查閱或復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時,電廠應如實、無償提供,并辦理相關手續。
4、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
4.1生產性粉塵的控制措施:
4.1.1加強生產作業中的通風,有通風、吸塵等設備設施場所,工作中必須將其全部投入。
4.1.2運行人員加強通風、吸塵等設備設施的定期檢查和試驗,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1.3電廠要及時聯系集團公司購置相應的防塵用具并下發,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佩帶防塵用品。
4.2工業毒物的控制措施:
4.2.1工作中使用的毒物(如酸、堿、氨)要采用密閉化、自動化。
4.2.2有毒物的生產場所要有通風設備、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等。
4.2.3加強通風設備、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的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禁止介質為毒物的設備帶病運行。
4.3噪聲的控制措施:
4.3.1對產生噪聲的設備要加防噪設施,并經常檢查,保證完好。
4.3.2對接觸噪聲的職工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并監督使用。
4.4防暑降溫措施:
4.4.1對產生各種熱的設備加裝隔熱材料,運行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4.2對產生熱的場所要加強通風,并要保證通風設備的完好。
4.4.3在高溫高壓的場所工作時,工作人員要佩帶防燙用品。
4.4.4根據集團公司的安排及時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5、監測
5.1每年夏季,電廠安全監察要聯系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電廠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告知職工。
5.2對檢測的超標項,電廠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或上報集團公司整改。
6、檢查與考核
6.1工作人員未按操作規程要求檢查、使用職業防護用品或設備的,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程度考核20~100元。
6.2沒有及時處理職業衛生防護設備、設施的處室或人員,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嚴重考核50~100元。
6.3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對任何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制度的行為進行考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如果與上級規定沖突,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生產設備處進行監督檢查落實。
7.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4本制度編寫人:××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為了預防、控制、消防職業痛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
2、范圍:全體員工
3、責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購銷售部、行政保衛科
4、程序:
4.1、總則
4.1.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公司監督、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4.1.2、第四條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企業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職責衛生管理部門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與考核負責。
4.1.3、職業衛生工作是企業安全、健康、環境(hse)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執行hse管理體系過程中,必須按本規定做好職業衛生有關工作。
4.1.4、各級工會組織應依法維護職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組織實施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4.1.5、企業對在職業衛生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或單位給予獎勵。
4.2、機構與管理
4.2.1、公司安全部在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職業衛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領導下,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4.2.2、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負責指導職業衛生工作,應有領導分管職業衛生工作。
4.2.3、內部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絡,負責各級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4.2.4、建立職業衛生工作例會制度。制定計劃,研究工作,布置任務,通報企業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勞動防護檢查考核、職業衛生隱患檢查及治理等情況。
4.2.5、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能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待遇。
4.2.6、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康復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設備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企業年度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4.2.7、工會、人事、生產、技術和設備等管理部門,在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列入相關的職業衛生責任條款,協助作好職業衛生工作。
4.3、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4.3.1、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應建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序,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
4.3.2、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4.3.3、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3.4、建立健全企業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并持續改進。
4.3.5、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并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4.3.6、做好防塵、毒、射線、噪聲以及防氮氣窒息等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企業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賬。
4.3.7、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4.3.8、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企業安全隱患治理計劃,按《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管理規定》(中國石化安〔XX〕166號)和《事故隱患限期整改責任制》(中國石化安〔XX〕250號)執行,并由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整改。
4.4、勞動用工及職業健康檢查管理
4.4.1、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后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違反此規定,職工有權拒簽勞動合同,企業不得解除終止原勞動合同。
4.4.2、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為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并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4.4.3、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4.4、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職業健康檢查,以及特殊作業體檢、企業不得安排未進行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4.4.5、企業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新招聘及調換工種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鑒定意見安排其相應工作。
4.4.6、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癥以及疑似職業病者,患者所在企業應根據健康安全科提出的處理意見,安排其調離原有害作業崗位、治療、診斷等,并進行觀察。
4.4.7、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4.8、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并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4.4.9、體檢中若發現群體反應,并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對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勞動衛生學調查,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4.4.10、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并由職防部門自休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并通知體檢者本人。
4.4.11、應嚴格執行女工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的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特別繁重或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癥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4.5、作業場所管理
4.5.1、應建立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考核制度。定期對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匯報,并向員工公布。
4.5.2、應加強對工藝設備的管理,對易產生泄漏的設備、管線、閥門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企業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4.5.3、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4.5.4、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4.5.5、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救急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4.5.6、生產崗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4.5.7、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防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噪聲、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4.5.8、要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4.5.9、對承擔檢維修的特殊工種(放射、電焊、高空作業等)人員,必要時需組織檢維修前體檢,發現健康狀況不適者,應立即通知不得從事該項工作,避免職業傷害。
4.5.10、要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企業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職防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4.5.11、做好檢維修后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后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噪聲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運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4.5.12、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4.6、職業病診斷與管理
4.6.1、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由企業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企業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序取得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4.6.2、要加強對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集團公司報告。
4.6.3、應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后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調整崗位意見后,由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
4.6.4、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后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應依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6.5、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同時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7、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
4.7.1、安全生產委員會應定期研究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4.7.2、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結合生產實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舉辦專題培訓和學習講座,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4.7.3、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的職業病防治法規、條例及中國石化的規章制度,樹立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班組每季度在安全活動中安排一次職業衛生知識學習活動,并做好記錄。
4.7.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并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4.7.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7.6、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和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4.8、附則
4.8.1、企業對外來施工人員和長期雇用的勞務工的職業衛生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4.8.2、對放射線、噪聲、劇毒品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管理,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8.3、應按照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職業衛生工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4.8.4、銷售部參照本規定,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4.8.5、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4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xx部負責xx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xx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xx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xx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x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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