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職責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景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午時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午時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景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異常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一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景,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忙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忙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本事。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儉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學工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強化宿舍育人功能,培養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提高大學生“講學習、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的'良好道德素質,激發同學們愛校如家的熱情,充分展示當代大學生的精神風貌,在校園中形成一個奮發向上、銳意進取、文明和諧、舒適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現制定體育教育系宿舍衛生評比辦法并加以實施:
(一)、優秀宿舍
1、地面干凈,宿舍內無垃圾
2、床鋪平整,被疊規范,統一對門放置
3、被罩、床單、枕巾干凈
4、床下物品擺放有序
5、小柜放置合理,柜面干凈,柜上物品擺放整齊
6、毛巾、衣物統一有序掛置
7、墻面清潔,墻角無蜘蛛網
8、門窗及玻璃干凈,無泥漬,窗臺潔凈,不亂放物品
(二)、行為規范
1、愛護宿舍內公物
2、不向走廊、窗外(陽臺)外潑水、扔雜物
3、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擇優條件
1、寢室文化氛圍
(1)、寢室布置幽雅,空氣清新
(2)、張貼物有一定的時代文化氣息
(3)、具有創意及環保意識
2、寢室衛生方面
(1)、地面干凈無雜物
(2)、宿舍內無積水、無異味
(3)、床鋪整潔干凈
(4)、書桌物品擺放有序
(5)、洗臉臺臺面干凈,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3、寢室團結方面:寢室成員關系和睦,具有團隊協作精神
4、寢室紀律方面:寢室成員無違規、違紀行為(違犯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等)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3
為確保學校學生宿舍安全,保障學校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減輕學生家長的壓力和焦慮,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有學生寄宿的學校來說,宿舍安全問題更是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火災、校內傷害、流行疾病等惡性事故,就會對學校、學生、家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為此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為了消除宿舍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確實抓好學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求政教處重視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處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擬定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成立學生宿舍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政教處主任為副組長,政教處為職能部門,宿管組長、生活老師、宿管工作人員為組員實行三級管理。 各級宿舍安全工作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實際、掌握情況、狠抓制度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常規檢查,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迅速解決。
三、制定制度,提高職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學生,須填寫好《寄宿生登記表》。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交清住宿費后,憑發票由宿管老師統一安排寢室、床位,辦理住宿登記,寄宿生須按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住宿證應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補辦。
2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學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學校規章制度,準時進出宿舍,按時就寢。熄燈后不得串門、洗衣服,不得大聲講話,入睡后不得再出寢室。
3 、寢室內不得出現明火,嚴禁使用蠟燭、點燃的蚊香;不得損壞安全、消防和用電設施;嚴禁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拴掛蚊賬。
4 、宿舍內不得打撲克、下棋、搓麻將、賭博。嚴禁吸煙、喝酒。
5 、每個寢室設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室人員的值日安排和紀律監督。室長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困難和同學商量解決,營造一個溫馨、和諧、整潔的“家”。有問題報告老師,幫助同學糾正錯誤。督促檢查本宿舍衛生、紀律。準時參加室長工作例會。
6 、寄宿生住校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須憑班主任的準假條,交宿舍管理人員留底后方可回家。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4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負責宿舍衛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負責本單位學生搞好寢室衛生;校學生會生活治保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協助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衛生檢查、評比、獎懲工作。
二、學生寢室建立輪流清掃制度,室長負責組織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掃寢室及整理內務。學生宿舍的公共區域衛生平時由保潔員清掃、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負責檢查評比;周末由學生以院為單位,劃定公共區負責打掃。校學生會生活治保部負責檢查評比。
三、學生宿舍寢室衛生標準:
(一)三齊:
1、床上臥具疊放整齊;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齊;
3、室內用具擺放整齊;
(二)六凈:
1、門、窗、桌、凳、玻璃干凈;
2、臥具干凈;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凈;
4、地面、墻面、屋面、燈具干凈。
5、衛生間、陽臺整齊干凈;
6、書柜整齊干凈。
四、責任區衛生標準:
1、地面無積水,無垃圾,花園無雜物;
2、屋頂、墻面無蛛網,欄桿扶手無灰塵;
3、衛生間干凈,下水道無堵塞,廁所便池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明顯臭味;
4、排水溝通暢、整潔、無積水、雜物和淤泥。
五、清潔衛生責任區要求:
1、地面無積水,廳道廊無污泥,無垃圾;地面、廳道每天清掃兩次,廳道每天拖地兩次;
2、屋頂、墻面無蛛網,欄桿扶手無灰塵,樓梯臺階不滑;屋頂、墻面每周清掃一次,攔桿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衛生間干凈及下水道無堵塞,廁所無臭味,衛生間及廁所必須每天沖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暢通,廁所要定期用洗廁粉洗。
4、廳道內門窗干凈無塵,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環境及花園無雜物,水溝無積水、無飯渣,花臺和報欄保持干凈。四周環境每天清掃兩次,花園和水溝要每天清理。
六、實行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的`衛生檢查制度。檢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組織宿舍管理人員、校學生會生活治保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進行。
七、每學期開展一次“文明寢室”、“文明寢室班”、“文明寢室院”的評比活動。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范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后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墻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并到宿管處登記后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臟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墻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斗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嘩、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后不回宿舍或跳墻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后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并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并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后,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床鈴響后,無故不起床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后,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床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并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準、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并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臟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臟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床、門、窗戶、墻壁等處亂涂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范,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凈,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0.5分):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干凈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衛生區(0.5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干凈,無雜物,污水。
10、墻壁(0.5分):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并且納入全員管理范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尋文明宿舍”,并發放錦旗。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并記1次違紀;
10.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進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系,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堅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9
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現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現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生活秩序的'管理,使學生在宿舍有章可循,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特此定此制度。
一、養成熱愛勞動、自覺整理內務的良好習慣。
二、按照排定的值日表,堅持每日早、中、晚 三次小掃,每周五一大掃。保持地面、柜面、床面、門窗面“四凈”。
三、碗柜要整齊排放,洗刷就餐用具擺放整齊,柜內無雜物。學習用具統一放置在自己床頭。
四、床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毛巾必須對折后整齊搭放在鐵絲上。
五、暖水瓶一律放置在碗柜內。不得私自亂放。
六、窗臺上無雜物,暫時不使用的物品放置在箱內,不得亂放亂扔。
七、室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燈,墻壁不得亂釘、亂掛、亂貼物品。
八、所帶箱子,鞋一律放在床鋪下面,以不出床面為準,鞋放在箱子后,臉盆對準自己 床鋪放置在箱子前。
九、起床后,不得在宿舍內洗臉、刷牙、亂倒臟水。
十、就餐時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碗筷必須洗凈后再放入柜內。
十一、熄燈后不得在宿舍大聲喧嘩、閑談,晚上上廁所時關門要輕,不得摔門。
十二、自習后必須按時回宿舍,就餐后離開宿舍。宿舍內嚴禁非住校生、非本宿舍的人留宿,如有事必須經生活教師同意方可入內。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1
1、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后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占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后閑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墻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并設置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并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2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后要沖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嘩、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準,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1、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家具、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后,須疊被并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干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臟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3
1、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憑有關證件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值班教師準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區清潔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墻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涂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勤曬被褥,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宿舍須安裝紗門、紗窗,定期消毒,做好滅蚊滅蠅工作。
8、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拖把、畚箕、垃圾簍保持潔凈,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擺放。
9、床上、桌面物擺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講究個人衛生,不隨便動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1、按時起床、就餐、出操、早讀、就寢。
1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午休和熄燈后不講話,嚴禁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娛樂或文體活動。
13、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值班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人為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15、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值班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從值班老師和學生干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生活的管理,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促進宿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
1.各宿舍建立值班制度,每天打掃一次,每周打掃一次。
2.起床后,學生必須自己鋪床,疊被子,統一擺放。床單要平整,床上的物品要整潔。床上用品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應保持清潔并擺放整齊。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籍、鞋子等應整齊擺放。
4.不要向窗外倒水,也不要亂扔果皮和紙屑。
5.每個人都注意公共場所的衛生。走廊、樓梯不得有垃圾、紙屑、貝殼、痰。廁所、盥洗室應保持干凈整潔,水槽內不得有雜物。
6.不要在宿舍里吃東西。(患者除外)
7.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回宿舍上課、自習。特殊情況下需要回床的,必須得到學生處的批準。
節約用水,使用后立即關閉水龍頭;所有室內設備不得擅自拆卸或移至室外;開窗時應掛上窗鉤,節假日結束離開宿舍時應關閉門窗、電燈,并鎖好門;保護公共財產,對公共財產的損失,按照價格賠償。
1.學生必須按照住宿老師安排的宿舍和床鋪睡覺。未經住宿老師同意,學生不得擅自改變宿舍和鋪位。
2.學生不允許呆在宿舍里。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宿舍管理老師的同意。未經允許,學生不得在宿舍接待客人。
3.學生攜帶大件物品離校時,必須使用宿舍管理人員開具的退場單。
4.貴重物品(包括錢袋)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以防被盜。
5.不得在宿舍內私自燃點煤油爐、點煤油燈、接通電源、使用電器等,以防止火災。
6.男女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允許請假。特殊情況需要回家時,請提前向班主任和學部請假,并持家長請假單到住宿老師處備案。每天晚上睡覺前,由各宿舍負責人進行點名,并將缺勤名單交給客房服務老師,放假時按學校規定按時返校。
7.住宿生要友愛互助,絕不允許老同學欺負新生。新生要尊重老同學,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西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布局要美觀大方,體現思想、知識、藝術的`和諧統一。
對違反宿舍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清潔、舒適的教育環境,培養社會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是必要的。為了滿足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管理。為此,專門制定了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所有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規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值周行政匯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后,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盡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干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匯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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