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倉庫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倉庫管理制度 1
一、倉庫考勤:由倉庫主管記錄所有保管員考勤。每一天考勤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遲到:遲到1——10分鐘,罰款5元;遲到11——30分鐘,罰款15元;遲到30分鐘以上,當班次不計考勤但務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計遲到3次者,罰款后開除。
三、曠工:曠工1——3天,處罰1倍日工資;曠工4天以上,開除。
四、請假:原則上應提前1天向倉庫主管當面請假,被批準后方可認定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正常請假不發工資也不扣工資。特殊狀況下能夠電話請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即為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元,每月累計早退2次者,罰款后開除。
六、脫崗:工作時間內,保管員務必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凡離開崗位30分鐘并且未告知倉庫主管的'即為脫崗。脫崗一次,罰款20元。每月累計脫崗2次者,罰款后開除。
七、嚴格遵守公司材料驗收入庫的規定,廉潔奉公,不得向供應商索取財物,務必拒絕供應商請吃請喝,務必拒絕供應商禮物引誘,堅決維護公司利益。違規者,每人每次處罰200元;一年內累計違規2次的,扣罰當月工資并立即開除。
八、下列行為,每次罰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頻繁接打電話、聽音樂、玩手機、打鬧戲玩、無故串崗
倉庫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二、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檢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申請檢驗前,應責成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二)準備好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以備查閱。
(三)與檢測機構約定具體檢驗時間。
三、檢測機構現場檢測前,應將停梯原因及時間通知相關部門并將公告貼在電梯首層門口和人員密集層站。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到場配合檢測部門現場檢驗。
四、檢驗后,按照檢測機構出具的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要項目或存在安全隱患,繼續使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應停用整改:一般項目由于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整改的`項目,應制定監護使用措施,并在本單位內部發布實施。整改結束后,認真填寫整改回執單,向檢測機構申請復檢或確認。
五、檢驗結束后,及時將電梯檢驗報告書取回存檔,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
倉庫管理制度 3
驗證:在接到采購人員或者售貨單位交來的貨物后,應先根據來貨隨單、證書、報告以及合同對照貨物就品名、包裝、產地、規格、型號、等級、計量、數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進行檢驗;沒有固定規格、型號和包裝的,以重量記價的要稱量檢驗;需要用感官進行檢驗的,還要根據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征進行檢驗;需要借助其它設備進行檢驗的,要使用相關設備作檢驗;需要送專門檢驗機構檢驗的,送專門檢驗機構檢驗。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中須詳細核對物料申購單:凡未辦訂購手續的不予受理。首先,核對實收受原料是否與申購單、送貨單相符,包括物資入庫通知單訂貨合同;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檢測單、發貨明細表;運輸單位提供的運單,入庫或在運輸途中發生殘損記錄等。但對照發票核對食品容易疏忽,還須仔細核對其質量和數量,對有懷疑的.食品應請使用部門的專業人員來判斷。
二、根據送貨單(或發票)檢查進貨:凡送貨單(或發票)與實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不相符的不驗收。數量不符,但與實物名稱、型號、規格、質量相符的可按實際驗收。發票沒有,只有送貨單隨貨物一起送到的原材料,可開具收據驗收,注明實收數量。
三、驗收并受理貨品
1、驗收數量:根據供貨單位規定的計量方法進行數量檢驗,或過磅或檢測,以準確地測出全部數量。數量檢驗除規格整齊劃一、包裝完整者可抽驗10%——20%者外,其他應采取全驗的方法,以確保入庫物資數量的準確。
2、檢查質量:一般只作物資的外形的外觀質量的感官鑒別。購進物品已損壞的不收;食品原材料和調料氣味不正、腐敗變質的不收,型號、規格不相符的不收。
3、檢查包裝物:基本要求是一般性貨物少驗,貴重易碎品多驗;包裝完整的少驗,包裝破損的多驗;本地產品少驗,外地新產品多驗;易受潮變質的多驗;混裝物品全驗,以保證入庫物品無損壞、無變質。
4、凡自行采購而又未送交驗收員查檢的貨物,拒絕補簽和開驗收單。但由于急用而上級批準的另作處理。
5、送庫儲存:驗收后的物品需送入倉庫存放。如需急有的要由倉管及時開具入倉單和出倉單,以便于盤點。
6、填寫有關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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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庫及驗收
1、倉庫保管員根據供應商的送貨單,核對品名、數量、質量,對有些物資在質量方面自己不能確認的,收貨時應通知采購員來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名,對需要過磅檢驗的物資一定要抽查,驗收合格后在供應商送貨單上簽名,并開具物資驗收單。
2、對超訂貨計劃數的物資,倉庫應拒收(除客供、備次外)。
3、對有質量問題的輔料應拒收并立即通知輔料科。
4、保管員對入庫的物資要分類別,放在指定的區域并作好標識。
5、對貨到發票未到的物資,記帳員關帳前應做好發票催討工作。對發票不能來的物資月底必須做好估價工作。
6、已從倉庫發出的物資,領用部門因其它原因又退回倉庫的,保管員要辦理退倉手續,憑退貨方的退貨清單清點核對,核對無誤后開具物資退貨單。
7、對入庫的物資每月編制質量抽查表。
二、出庫
1、保管員在接到領用部門的計劃領料單后開始組貨,組貨時須參照技術科的原輔料登記表仔細核對領用物資的數量、合約及具體明細,核對無誤后予以發貨并開具物資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有領料人簽字。
2、對于一個合約分次領取的,保管員必須控制好數量以免多發。
3、對于外發的.物資,保管員必須憑外發物資明細清單才能發貨。
4、縫紉機配件領用仍參照20xx年3月份關于《加強縫紉機零件管理有關規定》。
三、物料防護、儲存
1、保管員應將各種輔料放置在預定的存放區域內,物資擺放應符合5S管理及驗廠要求。
2、每月對儲存的物資進行一次循環盤點,注意季節變化對物資的影響,如有問題及時上報上級主管處理。
3、倉庫環境應保持整潔、通風,做好防火、防盜及防潮工作。
4、庫房閑人莫入,如特殊原因,保管員要全程陪同。
四、其它
對于合約結束后有多余的輔料,須分析原因并上報給主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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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倉庫建筑
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
第二條倉庫、貨場、生活區、維修工房必須分開布置。
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采用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倉庫隔開。
第六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并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儲存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第二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筑設計和消防防火規范》有關規定。
第三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第五條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條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八條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第九條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第十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安環部和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環部派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
第十二條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第十三條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
第十四條庫區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煙。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發揮技防監視器的作用。并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章裝運管理
第一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二條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倉庫。
第三條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第四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第五條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倉庫內停放和修理。
第六條倉庫、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消防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條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第三條各類倉庫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倉庫外,引進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倉庫通道的上方,與物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倉庫房頂架電線。
第四條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第五條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安環科和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第六條每個倉庫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倉庫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七條在庫區及倉庫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第八條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第九條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倉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條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第二條門衛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于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墻壁、屋頂不應當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應小于三十厘米。煙囪穿過可燃墻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可燃材料隔開。(公司應沒有火爐)
第三條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第四條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六章消防設施
第一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第二條倉庫、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條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條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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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倉庫應明確專人負責管理,有關部門領導必須經常對倉庫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懂得其性能、危險程度、保管和救護方法;
三、遇有火災應及時報警和盡力撲救,遇有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要敢于斗爭,抓獲作案人或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協助追查;
四、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物資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定期檢查,帳物相符;
五、各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一律分類隔離存放,嚴禁混存;
六、劇毒物品要明確專人保管,涂明標記,雙人雙鎖;
七、領用化學危險品、劇毒物品等須經廠辦和安監部門批準;
八、加強重要材料倉庫防護設施,做到門窗牢固,有防護欄桿,并裝置報警器;
九、倉庫周圍嚴禁搭工棚,堆放雜物,四周雜草應清除干凈,庫內主要通道要保持暢通;
十、庫區嚴禁煙火,庫房與明火、煙囪、高壓線等保持一定距離。倉庫內不許生火,倉庫電氣設備應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安裝,并定期檢查,做到人員離開關門、關窗,并切斷電源;
十一、非倉庫工作人員和領送料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時,必須遵守倉庫防火安全規定,主動交出發火器具等(倉庫工作人員應認真查詢),進入危險品庫房,一律不得穿帶有鐵釘、鐵掌的鞋子,開啟危險品包裝物時,應使用銅質或不發生火花的專用工具,以防發生火險;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轉讓、外借、處理危險物品,外單位調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市公安局和廠辦、安監部的'批準。領用、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和車輛不得在公共場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區停留;
十三、采購劇毒化學危險品須經廠辦、安監部等部門審核,廠部轉簽介紹信嚴格按計劃進貨。化學危險品采購人員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化學危險品采購證”,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
十四、倉庫應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護;
十五、倉庫應安排人員值班看守,節假日應加強力量,由領導帶班,確保安全,節假日申領危險品須經廠值班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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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倉庫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倉、保管、出倉、盤點等事務流程規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一級倉庫(即綜合倉庫)和二級倉庫(即工程維修部倉庫)。
第三條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物品驗收入倉
第四條物品入倉,倉管員要根據已獲批準的物品采購審批表、購物發票,核對實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專業用品應會同專業人員共同驗收。
第五條驗收合格后,倉管員要及時填寫入倉單和物品臺帳,并在入倉單規定的位置簽名。
第六條未經驗收合格的物品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第三章物品的儲存保管
第七條物品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品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設置倉位,并根據倉庫的條件劃區分工,凡進出量大的落地堆放,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八條物品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的特點,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第九條倉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物品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倉庫物品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倉管員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第十條倉管員要根據物品的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加強保管措施,做到物品不霉變、不腐蝕、不遭蟲蛀、不遭鼠咬,務使公司物品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保管的任何物品,未經總經理批準,一律不準擅自借出。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十二條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倉庫人員擅自入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四章物品出倉
第十三條物品出倉須遵循"推陳儲新,先進先出"的原則,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領料時應按規定填寫出倉單,出倉單上要有部門經理、領料人和倉管員的簽名,對計劃外的物品,領用時需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領用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十五條物品出倉時,倉管員須與領料人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所有出倉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如發生丟失,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元罰款。
第五章物品盤點及其他
第十六條倉庫必須按規定每月底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賬相符,帳實相符。如不相符,每處罰款50元。
第十七條倉管員記帳須字跡清楚,做到日清月結不積壓。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制度有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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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證所有庫存原材料數量正確和完好,自然損耗率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
二、庫存物資分區、分類擺放、整齊有條理,便于收發、檢查和盤點。
三、對所有庫存物資建立庫存記錄,及時做好入庫數、領出數的記錄。
四、做好有效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霉、防蟲蛀、防鼠咬的安全措施。
五、建立完備的物資驗收、領用發放、保管、盤點計劃和清潔衛生,不可采購無計劃,保管無檔案,領用無手續。
六、掌握各類物資日常用量信息,與各部門用時溝通,發現物資積壓,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盡快處理。合理控制庫存量,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
七、做好原材料入庫、領用的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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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物品與商品的調配功能,規范公司倉庫的材料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公司資產不流失和各銷售渠道的品牌。種類。規格以及質量合符要求,保證倉庫物品供應不延誤銷售日程,較準確做物流過程中的成本決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倉庫的分類:
公司的倉庫總的來說有:酒類倉。包裝材料倉。文本資料倉等。
3.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采購員進庫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并做到:
①收貨單或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收貨單或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驗收;
③對進庫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④檢查收入物品的生產日期與外包裝,是否驗收根據具體狀況而定。
(2)驗收后,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填寫驗收單,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留底備案,一份留倉庫記賬,一份交物流人員,一份交會計。
4.入庫存放:
(1)驗收后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2)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4)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余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5.保管與抽查:
(1)對庫存物品要勤于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霉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倉管員要經常對所管物資進行抽查,檢查實物與卡片或記賬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時查對;
②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對即將過期物品就應及時檢查清理。
6.物品出庫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一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出庫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出庫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出庫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并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出庫一式三份,領取人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賬;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賬;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后進的后發。
7.盤點:
(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2)將盤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8.建立檔案制度:
倉庫檔案應有出庫單。入庫單和實物明細賬簿。并且按月分類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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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物品進入庫房。
2、做到每天上下班時,必須要檢查電源是否關好,門鎖是否鎖好。
3、要熟悉自己所管的物品,做到心中有數,決不影響貨品的發放,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4、收貨時按質按量驗收,認真詳細填寫入庫單。
5、發貨時要開出庫單,堅持部分物品以舊換新。日記帳,日清日結,帳面與實物相符。
6、在不影響客人使用下,本著節約的原則,杜絕浪費。
7、商品必須按類別堆放,經常保持庫內干燥整潔。
8、每月進行一次大盤點,定期與財務核對。
9、庫房根據庫存數量的'多少,填寫進貨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貨。
10、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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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司物資倉庫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據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劃》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由本單位物資部門負責人負責。
2、物資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防火工作。
3、對倉庫保管員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新職工須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物資倉庫應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物資倉庫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定,應采取相應的隔熱、散熱措施。
6、倉庫內不準放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與儲存物品水平距離不小于50厘米。
7、庫房內禁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分區存放,嚴格執行其特殊管理規定。
9、物資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對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經常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執行將嚴格按照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實行獎懲,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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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用耗材指醫院臨床、醫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衛生材料、一般衛生材料、化驗試劑、膠片、低值易耗品、設備耗材等。
二、各科室須嚴格執行《消毒管理辦法》和《安陽市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凡屬醫院臨床、醫技科室所需的醫用耗材,均由總務科統一采購安陽市集中招標品種,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購使用非中標品種,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購。
三、各臨床、醫技科室本著節約為主的'原則按需申請領取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領取要以舊領新(舊品收到待報廢庫,每半年按程序統一處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請,科主任簽字后,經主管領導批準,總務科方可采購、發放、執行。
四、醫用耗材由各科護士長每月30日前填寫計劃申請單,主任審查簽字后報庫管,交采購匯總,總務科復核,主管院長批準后,實施采購,庫管按規定進行質量驗收,逐項填寫相關的入庫驗收登記等。
五、藥品會計按程序辦理出入庫手續,依照各科計劃申報表開具出庫單。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負責領取,領取人須兩人簽字后憑出庫單由保管發放。
六、臨床所需特殊醫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請,醫生詳細填寫申請單,科主任簽字,由藥械科審核,交主管院長批準后,從中標品種中采購、使用。
七、醫院感染管理科應履行對一次性醫用耗材的采購、管理、使用、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和不規范的品種有權禁止購入使用。
八、醫用購銷過程的財務結算,原則上一律銀行轉帳。
九、如有違反本文規定,按《消毒管理辦法》、《武漢市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員工手冊》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倉庫管理制度 13
1、負責倉庫管理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出入庫的物品和工具進行驗放、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物品和手續不清的有權拒絕入庫或領取。
2、根據物品的體積、特性、型號、規格等進行分類合理存放管理,對每一品種要做相應的貨卡標識。
3、保持倉庫清潔衛生、通風良好,并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水、防蟲、防盜等防護措施,確保品質和庫房安全。
4、立倉庫管理資料,做到手續、記錄物資賬本齊全。
5、每極度,接受和配合管理處主任與房管員對倉庫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6、材料堅持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則,合理利用降物的使用價值。
7、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保證各崗位領料及時,工具借還有序。
8、倉管員要經常向使用部門咨詢調查采購員所購買物品是否實用、好用,及時反映,確保采購物品質量,做到物盡其用,保證采購質量。
9、完成管理處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倉庫管理制度 14
一、物資倉庫重地嚴禁煙火,庫內嚴禁吸煙,每個員工都必須了解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條例,熟悉消防措施,參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訓練及演習,對消防設施用具要定期檢查妥善保管,過期的應及時更換。
二、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等電器設備,燈頭與物品要保持安全距離,時常對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絕緣測試,防止短路打光發生火災。
三、倉庫保管員下班時要隨時拉掉電閘,關好門窗,封好門鎖,值班人員按時到位。
四、物資搬、裝、卸、吊、擺、碼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護工具,杜絕違章操作,保證人員安全。保證物資不受損失,對標志向上的物資不準倒放,裝卸時必須輕搬輕放,防止碰撞、震動和倒置,擺碼時注意平穩,下墊牢固整齊。
五、卸運油類時,要按規程操作,防止油桶與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倉庫門衛要做到晝夜24小時值班,嚴禁外來車輛通行和閑人免入,時常對倉庫進行巡查,發現隱范及時匯報進行處理。
七、倉庫內應配備足過的消防器材。
倉庫管理制度 15
1、目的: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范圍: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內容: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3.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倉庫管理制度。
3.1.1、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倉管室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后,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員不得攜帶能夠容裝手機或配件的包裝物品(如手提包、紙袋等)進入倉庫和理貨區,因工作需要攜帶,在出倉庫時必須接受倉管員或理貨員的檢查。
3.1.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煙。
3.1.6、倉管員、理貨員不得將水杯、飯盒、零食等東西帶入到倉庫或理貨區,更不得在倉庫或理貨區內吃東西。
3.1.7、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3.2、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倉庫管理制度。
3.2.1、倉管員嚴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標準要求,規范倉庫貨物管理。
3.2.2、倉管員、理貨員必須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包括禮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3.2.4、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顏色等分區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并制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3.2.5、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3.2.6、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溫、濕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3.2.7、保證倉庫環境衛生、過道暢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各種電器電源等安全情況。
3.2.8、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情況,每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3.2.9、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準后才能讓其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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