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優]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65827029012),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x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 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
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采購與資產管理
一食堂物資采購應堅持“原料采購索票索證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采購,且采購人員必須做到定期輪換。
三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建立臺賬。
四建立物資采購報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學校收入主要來源于學生和教師的`就餐收入。
二學校食堂原則上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于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相應可支配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飯菜下腳處理等所產生收入,一律記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四學生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行政一般不予補助。食堂以伙食資金購置食堂設備或其它支出而造成虧損的,學校可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四、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糧食、菜金、調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有關食堂管理人員簽章,并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核,審批同意后,方可按規定辦理設備采購手續,購入后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帳手續。
4、食堂人員的聘請人數應符合規定的人數,其工資標準由學校校會集體研究同意后執行。
三)學校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客餐支出,原則上要求在學校內部食堂就餐,費用按實際支出成本結算。
四)食堂菜類的采購應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到菜市場采購采購驗收后由驗收人及食堂負責人簽字并付款。
五)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范,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
五、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學校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副營收支的收益應當單映。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盈虧善按每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每學年末由校工會及膳管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七、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八、本辦法由學校財務室,總務科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為規范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并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幣資金等行為。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各項事業蓬勃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關于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履行財務職責,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3、學校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的政策,對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堅決制止。
4、認真全面地做好開學前的預算,期末的決算,計劃使用經費。
5、做好財務各類賬目,合理安排好學校各類開支,做到日清月結,賬目清楚,
賬款相符,專款專用,手續嚴密,內容真實。
6、嚴格執行各項審批制度,各部門購置物品前須填寫“學校物品申請(購)單”,經
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
7、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物資料,定期歸檔。
8、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政策,堅決抵制違反財務制度的各種行為。
9、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
二、關于經費民主管理的若干規定:
1、經費預決算每年一次進行校內公示。
2、定期、不定期公布經費使用情況。
3、各部門的'各項收費必須填寫“學校部門收費申請單”后才能按規定進行,以保
障職能部門依法收費和做到陽光作業。同時各部門收費需履行好接受財務審核的義務。
4、購置貨物票證,必須是統一發票。
5、每年舉行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對財務運行情況進行通告并審議
6、堅持實行集體領導下的“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財務活動集體研究決定。
7、現金報銷,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名和領導審批簽字,方可報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國家戒布的《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依據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領導組織:
財務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預算核查組:
組長:
成員:
驗收組:
組長:
成員:
二、預算制度(經費支出,不預算、不執行)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經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義保經費不得用于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批準,不予以報銷。
三、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核;
(2)開支5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核,由校長負責審批。
(3)開支500元以上,20000元以內,由中心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校長審批。
(4)開支20000以上者,為額支出,由教育局審批。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上20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批,再由分管財務的中心校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中心校長審批后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不得付款,并及時向學校領導映。不得無理糾纏會計人員。
四、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以報銷。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標準報銷:出差地區車船費報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
注:生活補助縣級30元,市內50元,市外10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額支出的管理
額支出應在有預算的.基礎上,先申報,再實施,嚴禁先斬后奏。申報應先向中心學校預算組申請,中心學校匯總上報,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實施時,先同施工方簽定施工合同;工程結束后,由施工方出椐發票,經中心學校驗收組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報校長簽字報銷。報銷時要四證齊全:審批報告、施工合同、發票、驗收報告(萬元以上要有審計報告)。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后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后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征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系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后實施。
六、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并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七、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中心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總表,并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中心學校報送預算開支情況報表。
八、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性質。
九、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
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l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
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 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協作。
三、根據學校的計劃,正確編制年度預算和月計劃額度。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各種決算報表。
四、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臨時必需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五、當好領導參謀,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匯報學校的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學校財務室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原始憑證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財務人員處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報銷。
七、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八、每月核對銀行存款,發現差錯及時查詢,做到賬款相符。
九、嚴禁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送交銀行或到銀行取現金時,學校要配備專車并有2人以上陪同,確保人員及資金的安全。
十、學校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小均須校長簽字。
十一、做好原始憑證、賬本、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工作。財務室保管1年,1年后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財務管理細則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⒈力求取得規范的正式發票;
⒉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⒊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量價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及收款人簽名;
⒋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⒌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⒈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⒉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⒈嚴格按照規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收費時,一律由學校總務處辦理,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學校一種收費發票,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⒉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教育,規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⒈對違反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紀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責任人,應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⒉對違反規定,造成重大違紀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為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著存放有序、方便查找的原則立卷歸檔;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2、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污、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定程序辦理移交接手續,案卷調節器用后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柜。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煙、不大聲喧嘩。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后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涂改,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泄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信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后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信息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濕度的調節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鑒定、發現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復制。
學校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絡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絡管理員負責學校網絡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絡應有防范xxx、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屏蔽軟件。學校校園網總服務器上裝有專門的殺毒軟件,現技組負責維護軟件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絡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吧,防止學生迷戀上網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一、為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范、手續齊備,并有預算指標。
四、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并經會計室審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屬于差旅游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于出差回校或辦妥驗收手續后辦理報銷結賬手續。
五、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票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后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七、預算每學期開學后,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文件的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經財務處負責人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復制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蒲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則自頒布日起實施。凡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食堂經費的使用,根據《會計法》和學校食堂財務工作要求,特制定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克己奉公,廉潔自律,自覺管理使用好食堂經費。
2、食堂購菜必須嚴格執行定點、定員及驗收制度,所有購菜憑證均必須有供貨人、經手人、驗收人及審批人簽字方為有效。
3、必須嚴格執行食堂物資采購的經手、驗收及審批制度,有關人員必須填寫好物資的進、出倉清單,并依此建立、登記好物資進、出倉的有關帳冊,定期盤存,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
4、食堂出納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要加強現金及原始憑證的整理與管理,現金及時上解銀行,及時做好日記帳的登記,做到日結月清,并定期與銀行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款相符。
5、食堂會計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依審核后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并進行其他帳務處理,妥善整理、保存會計檔案,并及時饋食堂的收支情況等有關會計信息。
6、對違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的行為,將按《會計法》等有關條款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6、學校食堂財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財務管理,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關于全區中小學學生食堂停止執行綜合毛利率管理規定的通知》(桂教財基〔20xx〕5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按照規定設置食堂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實行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并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中小學校食堂收入是指食堂為師生提供伙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含學生自愿入伙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代辦伙食費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寄宿生生活補助、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其他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將學校的小賣部收入其他非食堂服務收入記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不得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向學生收取的'伙食費,月末按實際發生的伙食費確認食堂收入,實行按期(月或學期)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伙食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據實結算,確保學生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款項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成本支出管理
第八條:食堂成本分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設備折舊成本”和“管理費用”。“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費和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行政事業費列支的內容和其他與食堂經費無直接關系的支出。“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各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設備折舊成本”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設備、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設備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但不包括各類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學生食堂設備折舊。“管理費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用品費、差旅費、郵電費、培訓費、設備維修費等。
第九條:以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為學生提供完整午餐的食堂成本,只有“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燃料、水電費、人工成本及管理費用的支出。營養餐人工工資由縣財政撥款支付人工費;燃料、水電費、管理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列支;營養餐使用的設備不計提折舊。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按規定簽章或簽字,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員、食堂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簽字后報學校領導簽批,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核算,并嚴格規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二條:宗物品采購要實行定點采購,學校組織采購小組以招標形式確定供應商。肉、米、油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和固定人員采購。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十四條:購進的物資要經與采購物資不相關聯的人員辦理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五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映盈余情況。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六條:建立信息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采購、伙食質量及食堂安全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征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學期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布和饋,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校長、食堂管理小組(伙管會)要經常了解市場供求信息,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十七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原材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二)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傻中,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四)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映強烈的。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學校嚴格執行上級的統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一監制的事業性收費的專用打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并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專款專用,多還少補原則,不擠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采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采購的'堅持政府統一采購原則。
2、不是政府采購的,重大采購項目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采購方式,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范采購行為。
3、小項目的采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后方能采購。購回的設備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后送審計審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督落實
1、在采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節: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②確定采購方式;③確定采購價格;④簽訂采購合同并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
3、通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范與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嚴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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