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考勤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考勤管理制度1
為規范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內部管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本部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集團公司實行全員考勤,員工必須自覺接受考勤。
第二條以部門為單位進行考勤登記,各部門必須如實填寫《考勤表》,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各部門每月將本部門員工出勤、公差、病假、事假、加班等情況通過考勤如實反映,《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于次月五日前送人力資源部,并附有關假期審批表,作為核發薪酬的依據。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須履行報告制度。董事會秘書須向董事長報告;部門主要負責人須向公司分管、主要領導逐級報告;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須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財務總監須向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報告,經同意后才能外出。
第五條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并按批準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因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要及時補假。批準權限為:董事會秘書請事假由董事長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審批。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財務總監一天以內的事假由部門(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審批,一天以上的還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六條員工請病假,須填寫《請假單》。病假超過三天(含三天)的,須附病歷或醫院證明。
第七條員工加班,可安排補休。各部門在完成工作的情況下,應合理安排加班時間。
第八條補休須填寫《請假單》,并按事假的批準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第九條員工請病假、事假或補休,每次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要登記考勤。《請假單》每月隨《考勤表》一起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條員工上、下班考勤時間,以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為準,無故遲到或早退三十分鐘的視為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按事假一天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經教育無效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未經批準而無故不上班的、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的'、工作時間擅自離開崗位或借故病假、事假牟取個人額外收入的均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按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作除名處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2
一、所有員工每天須打四次卡,早上在準備工作就緒后方可打上班卡;中午吃飯出去、回來須打卡;下午下班在打卡后方可離開。
二、公司嚴格實行打卡考勤。出現漏打卡即認定為遲到早退(過后聲明亦無效),每次罰款10元;
三、特殊情況未打卡的員工須向部門領導說明情況,由部門領導簽字,否則按漏打卡考核,一次處罰10元。
四、代別人打卡或讓別人代打卡雙方均罰款200元。
五、打卡作弊每次處罰200元(指中午吃飯出去不打卡,回來后再打兩次卡等等各種類似作弊行為)。
六、總部將安排抽查打卡,對查出打卡作弊將同時處罰店長(或該部門直接負責人)50元。
七、以上罰款從當月工資里扣除。
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運營管理部負責,并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情況。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及審簽,運營管理部負責審核和抽查,審核后的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薪金的依據。
4、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員工請銷假、串休和出差的審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負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利進行審批。
5、公司考勤為指紋考勤,新進員工在入職后當天由負責考勤行政專員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員的職責
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
4、每月按時、如實匯總考核結果,經運營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后,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
三、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準時上班,不提倡下班后無事在公司長時間逗留。
四、指紋考勤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指紋考勤管理,并以指紋考勤為準;
五、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的次數之計算,以公司的計薪周期1月為限;
2、上班10分鐘后30分鐘以內到崗列為遲到,超過40分鐘到中午12點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按日均工資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崗者列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指紋考勤記錄為準。
3、遲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遲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違者按曠工半日論。
六、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私自涂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后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準;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并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5、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6、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外出公干沒有填寫“外出登記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事由及請假天數;
3、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先請假,可通過電話(短信無效)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并尤其轉告考勤員知曉(僅通知考勤員無效)。返回單位后,要及時當天(隔日無效)補辦請假事宜,并注明補請事假原因,經直管領導及運營部主管簽字確認后交至考勤員;
4、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報總經理審核后交運營部主管處批簽;
5、如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者未經主管同意請假者而缺勤的,將按曠工處理。
6、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發薪金。
八、病假
1、員工因身體不適請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療,由醫院開具病休證明(具體說明病因)報分管領導批準(病休天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每月不超過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請病假者必須要提交醫院醫療證明。累計超過一個月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對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致傷、致殘者醫療期按曠工處理,一切費用自理,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4、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帶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團帶隊的員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帶隊外出執行單為準,一個月內有效,不予累計。
2、其它職能部門因事務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員工,可以適當調休工作時間以作為周未加班之補償。
十、員工外出登記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訪客戶)銷售人員必須提前在頭一天下班前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并報銷售直管領導審批簽字后交由行政專員統一保存管理,并做為考勤及績效(銷售人員)的依據。從公司出發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紋考勤為準,沒有批準外出,又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只能按照事假處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須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請單》到考勤員補簽考勤。未經同意擅自公出,視同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差而來不及辦理手續或未能按預計日期返回公司,應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申請延長出差時間,在返回公司三日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不予補簽考勤。
十二、全勤獎
為了獎勵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特別設立全勤獎
1、一個月內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事(病)假、不倒休、不曠工者為全勤;
2、全勤獎以月、年為核算單位;
3、每月全勤人員將額外獲得100元全勤獎,包括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4、每年全勤人員,除每月獲得100元獎勵外,在年底時還將額外獲得500元獎勵;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3、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公司運營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請(分管領導簽批),并注明具體時間及工作交接事務,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則按照事假處理。
十四、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工齡滿1年以上者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增加獎勵婚假4天;共計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請婚假的員工請提前20個工作日將申請報告(附上結婚證復印件)上報至公司運營部主管,并對自己在婚嫁期間工作作周詳安排,在交接無誤的情況下公司給予批準婚嫁。如不提前申請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權不予批準。
十五、審批程序
1、所有請假事宜,經報運營部主管批準后交至行政專員保管;
2、部門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由上一級主管代為批準。
十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2、本制度由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考勤管理制度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房地產交易中心、泰昌物業公司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負責,參照本制度執行。兩個部門的考勤匯總表于次月2日以前報局辦公室審核。
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統籌安排。
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對本院的``考勤與各種休假等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考勤
1、員工必須自己簽到上班,不得代理簽到。因工作需要,無法簽到,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到。
2、員工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如有發生,除績效考核規定處理外,并按以下規定再處理。
(1)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5分鐘(包括5分鐘)者,發現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發現二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扣發一天基本工資,累計三次者,扣發一天基本工資。
(2)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30分鐘(包括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
3、員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時上班,需在第一時間報請科室主任或部門主任以上領導,經批準后方可以病、事假處理,否則以曠工論處。
(1)每月曠工半天,扣除當月10%的基本工資。
(2)每月曠工壹-兩天,扣除當月20%-30%的基本工資。
(3)每月曠工達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病假、事假、休假
1、病假:需提交病情證明書,(必須由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醫保醫院提供)。對于普通疾病(如感冒發燒、腸胃炎)須于上班后15分鐘內與辦公室聯系申請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交請假條及有關證明。病假四天以內者,先按醫院規定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扣發相應的工資的40%(按天計算)。
工傷視具體情況(有無責任或自負責任程度),由院領導研究決定。
2、事假:職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兩天以上需經院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而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資待遇。也可先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
3、休假:實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體休息時間由醫院統一安排。
3.2年休假:
(1)連續工作滿壹年以上,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及其各縣市)和外省人員可享受年休假。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放棄休假,可補助相應加班工資以外,其他情況一律安排休假。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可享受七天的年休假,外省人員如路程超過500公里(以大埔為起點),可享受十天年休假,如路程不足500公里,則享受七天年休假。休假期間發基本工資,報銷一次單程路費。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況報院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欲休年休假,必須提前兩周逐級向主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研究批準后正式休假。
4、婚、喪假
4.1婚假:員工結婚可連續休息一周,只享受基本工資。
4.2喪假:僅限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連續休息三天,旁系親屬可休息一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只享受基本工資。
5、產假:醫院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聘用懷孕女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女職工,可享受四個月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的70%。四個月產假滿后不能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一、目的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考勤管理的基本依據。
自覺維護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紀律。部門經理/負責人要加強檢查和監督,以確保本規定有效實施。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時間與簽到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12:0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3)員工每個月有2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做處罰;
超過三次者執行遲到處罰條例。
(4)各崗位人員,簽到后均不允許外出,包含吃早餐、換裝、交電話費等。如發現中途離崗者均按脫崗處理,10至20分鐘之內一次扣20元;
30分鐘以內扣50元;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
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類假期規定
01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1)當月病假累計5日內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02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03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
考勤管理制度8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后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干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干部請假: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周五將本周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于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后,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考勤管理制度9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規定:
一、考勤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調整,以行政部發文通知為準)。
二、每周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休息日。
三、具體規定
1、公司員工考勤分為任務目標考勤和作息時間考勤兩類,業務部、工程建設維護中心員工將根據其工作實際情況化分出任務目標考勤類員工,其他員工將同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納入作息時間考勤類.作息時間考勤類員工每天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公司簽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況第二天需直接外出辦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須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備案。
3、遲到:考慮到市內交通堵塞問題,兩次遲到不扣罰工資,但取消全勤獎,從第三次起,根據遲到次數每次扣罰工資1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及早退若無適當的理由按曠工處理。
4、曠工:員工無故不上班,且沒有向有關部門請假或無法出具有關的證明以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20%;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50%;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扣罰當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處理。
5、因病、事假不能堅持上班者,需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過二天者,應持醫院有效證明補假。并填寫'請假申請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據。
6、員工在登記考勤時,不能弄虛作假。否則,作假的時間部份作為曠工處理,最后考勤的結果統計,由行政部確定后交人力資源部。
7、除公司表揚公布外,對當月全勤的員工,應該由總經理在當月分配(上月的)獎金時考慮獎勵,或由公司頒發50元獎金;對全年全勤的`員工,年底將由公司頒發500元獎金。
8、行政部經理負責處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爭議問題,重大問題向總經理申報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辦公秩序,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原則,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管理。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山西三石創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簽到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時間段工作,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調整工作時間段,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四條 考勤報備
1、公司考勤采用釘釘系統簽到、請假、加班,由人事行政部進行考勤匯總;
2、所有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工作時間進行簽到,記錄出勤情況,每日簽到四次;
3、員工所有與考勤相關的事項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不報備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考勤匯總
1、考勤統計區間為每月的月初至月末。人事行政部考勤員統計匯總
本公司上月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的5日至7日在公司群公布;
2、考勤員將員工確認后的考勤進行統計匯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后轉交至財務部進行工資發放;
3、考勤為計發工資的依據之一,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員要保證考勤匯總統計的真實、有效性。
第六條 考勤規定
員工有未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者,人事行政部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如有故意違反規定者可根據具體情況與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 (一)遲到、早退、脫崗時間規定
1、遲到:員工非因公超過規定上班打卡時間以外且在15分鐘之內上崗的,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非因公在規定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之內離開崗位的,記為早退。
3、脫崗:工作期間,為處理私事或串崗而擅自離開崗位,時間在1個小時之內的行為,視為脫崗。
(二)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處罰規定
1、員工初次遲到、早退、脫崗、未簽到,部門負責人和他進行面談,了解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觀原因而非員工主觀行為,那么請他列出那些可能導致他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由部門負責人幫助他解決,確保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員工再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員和他面談,再聽其陳述理由。若屬于借口,應嚴肅指出已經不存在可發生因素。若屬意外,可給予善意提醒。
3、員工第三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與他談話,
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警告,并按缺勤一天處理。4、員工第四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總經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后一次改正機會,并通知他沒有機會再一次違反考勤規定。5、員工第五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表示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解除勞動合同。
(三)曠工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不履行審批手續而離崗的;
2、雖然辦理審批手續但未按審批權限獲批而離崗的;
3、請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4、超過上班簽到時間15分鐘以上,半個小時以內的,記為曠工半天;超過1個小時的,記為曠工1天;
5、在距規定的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以上擅自離崗的,記為曠工半天;
6、工作期間,脫崗超過半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
7、請假不到一天的員工,到司、離司均需打卡,若只有到司或離司一項打卡記錄,記為曠工半天。其余無論任何原因,當天打卡不全,并無任何記錄,記為曠工1天;
8、員工未辦理請假(調休)手續,超過應出勤打卡時間半小時以上(包括當天始終未打卡)或工作期間處理私事超過1個小時,為曠工。
(四)曠工處罰
1、曠工1天扣除日工資2倍;曠工半天扣除當天日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可根據具體情況后可與責任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全勤獎標準:
1) 凡當月入職和離職員工不足應出勤天數者無全勤獎。
2) 凡當月有請假、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礦工者無全勤獎。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八條 事假
1、事假:經批準,為處理個人事務申請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記為事假;
2、員工遇有私事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的必須先向主管領導請示,待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九條 病假
1、病假:因身體不適,經批準,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治病,記為病假;
2、員工應在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征得同意后并致電人事行政部。于病假結束后上班當日持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第十條 帶薪休假:
根據國家法規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允許員工按規定休息,并在員工休息期間按企業相關規定發放薪酬,包括婚假、產假、喪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1、婚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女滿20周歲,男滿23周歲),可享受7天帶薪婚假,再婚的不享受婚假。婚假應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執行;
2、產假:在公司任職一年以上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員可申請產假,申請時間較休假時間應提前3個月;產假為98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喪假應提前一個星期提出申請,經批
準后執行;
4、帶薪年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5、法定節假日:經國務院批準,每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具體放假時間根據國家節假日安排。 第十一條 請假程序及處罰
1、員工請假以不延誤本職工作為前提,請假前須提前至少1天通過釘釘系統報請批準,員工5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部門負責人需安排工作交接;
2、請假審批權限為:員工請假3天(含)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含)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連續3天以上請假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
3、員工請假經批準后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
第四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 因公外出相關規定(包括所有區域:太原區和其它區)
1、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因公外出時,須提前按要求詳細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出差考勤的報備全部通過釘釘系統進行。
2、員工出差前手續:
1) 員工因公外出需在釘釘系統報備,員工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報備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
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則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時間:
依據不同崗位的.特點統籌安排。
三、實施辦法
(1)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一天應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將按公司遲到或早退的有關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須填寫出門單或請假單。集體外出需附人員名單,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時須至門衛處登記時間。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寫《因公漏打卡注銷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無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經查明屬實,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6)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行政課歸,離開公司時需親自打卡。
(7)考勤卡遺失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課,辦理補領手續。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至人事行政課,領取下月的員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時,交當月本部門的考勤卡及匯總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課歸檔。
四、本制度從店長批準之日起開始實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員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銷單》
考勤管理制度12
1.總則
1.1、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1.3、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1.4、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2.考勤
2.1工作時間
(1)常白班,公司實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兩班運轉或三班運轉,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機)公司及各管理處考勤記錄設備為指紋考勤機,員工應于上班前及下班后進行指紋考勤。
(2)如員工因公外出無法簽到、簽退,應于前日或次日內將部門領導簽字的《出
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附件)通過oa系統送交綜合管理部。
(3)如果員工因公出差,應當于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將《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送交綜合管理部,如無法在出差前送交的應于出差回來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4)實際到崗但無故未簽到、簽退者,視為當日缺勤一天,漏簽一項的視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處理。
2.3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以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2)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不列入缺勤記錄。
2.4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帶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其醫療期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6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不到四小時者視為曠工半日;超過四小時者當日
記曠工;
(3)一年內連續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30日,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視為加班,加班需經部長確認并提前上報《管理人員加班申請單 》(附件),原則上每人每月內加班不超2個工作日。
3.假期
3.1國家法定節假日
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職工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申請休年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年假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婚假需在結婚1年內使用,不可分次申請。
3.4產假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5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6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需赴外地的員工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集會、訓練、技能鑒定或其他活動;
(2)依法律規定應給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請假、銷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4.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在oa上填寫《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逐級審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以上七天以內(含7天)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并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審批完畢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4.2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1天補辦請假手續。
4.1需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銷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5.異常出勤期間工資的核發
5.1遲到、早退:按照《員工工作紀律處罰條例》執行。
5.2事假、曠工:扣發當日工資。
5.3病假: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其本人工資的70%發放。超過醫療期的按照相關法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5.4加班:原則在加班月內安排調休,若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按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6.附則
6.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關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令執行;與公司此前的相關規章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
考勤管理制度13
為嚴明校紀,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學校要求全體教師力爭出全勤,結合過去的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經廣泛征求意見,全體教師一致通過,決定將考勤制度修訂如下:
一、學校實行全天坐班制,嚴格按照學校作息,按時簽到,不得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2元,遲到超過10分鐘按誤課對待,誤課每節扣10元。
二、學校設立出勤獎,每學期每位職工50元,學期末根據實際出勤兌現。
三、教職工直屬親屬病故辦理喪事,本人享受喪假三天,職工結婚盡量將婚期定在假期舉行,若在學期中,享受婚假5天,產假按國家計生政策規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職工婚喪假不扣錢,不影響出勤,產假不扣錢。
四、教職工遇有特殊情況或生病須請事病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事先寫請假條。
五、請假一周以內,由學區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由學校加注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六、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遲到超過10分鐘按誤課對待,誤課每節扣10元。
七、教師請事病假后,由教導處安排臨時代課人,代課者由學校每課時發代課費5元,期末統計一次發給。
考勤管理制度14
1、辭職
凡員工辭職須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領取離職單,到相應部門進行交接。
辦理離職手續程序:書面申請→分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總負責人批準→領取離職單→部門物品交接→人事交接(工號牌、服裝、更-衣室鑰匙、及相關交接)→保安部交接→上交離職單到人事。
凡離職員工工資應根據月份累推發放,不予以一次發放結算,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
2、勸退
凡員工不勝任崗位或因酒樓崗位調整,無法繼續達成勞動關系予以勸退,勸退也應按離職手續辦理,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工資于每月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結算。
3、開除
員工因工作失職或違反規章開除條例的,予以即使除名,解除勞動關系,開除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并張榜通告。
4、自動離職
凡員工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解除勞動雇傭關系,不享受任何待遇獎金。
5、曠工
員工請假,調休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扣當月滿勤。
6、遲到早退
員工遲到、早退一分鐘按/元計算,月累計遲到早退或遲到、早退達30分鐘扣除當月滿勤,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前堂考勤以點名時間為準
7、請假
一、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的按曠工處理。班中請假,按離崗時間酌情扣錢,中途請假外出,須樓面經理批準后,行政經理復核后,填寫出門條方可離崗。
二、請婚嫁、喪假、病假不扣滿勤獎。(結婚出示結婚證、喪假出示死亡證明、病假出示醫院證明、病歷卡、繳納單、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1天扣一天工資,扣罰當月滿勤獎
四、事假,病假須提前一天書面形式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況經核實后可允許電話請假,事后到崗位補請假條。
五、假期半天以上1天由樓層經理簽字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行政經理審核,3天以上有總經理審批,以上假條月底上交備案。
六、本酒樓員工應遵循工作先服從后討論原則,工作中不得越級應層層反饋(管理體制部長→樓面經理→行政經理→總經理),維護酒樓體制。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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