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考勤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考勤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冷鏈物流項目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并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 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 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 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并審批,最后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 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 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 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產假:
◎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 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于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于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 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 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考勤管理制度2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應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范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項目。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批后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后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后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后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范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準后,持《出門證》,并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后,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考勤管理制度3
一、制定目的:
1、促進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以增進工作效率;
2、統一本公司員工出勤標準,以利管理工作之進行。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職工的出勤,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三、出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1、公司目前實行每天8小時,每周6天工作制。
2、每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工作日、上下班時間、班次、就餐時間及工休時間進行調整,員工應予配合。
(二)、打卡管理: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或簽到),無故不打卡(或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對打卡時間有疑問,可向管理員查詢。
3、工作時間內,如非工作需要,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需要,要得到直屬上司的批準。員工因私事中途外出的,須請假、打卡。
、不得遲到、早退。凡遲到、早退者,公司有權扣除工資及部分獎勵,并予以處罰。
(三)、一般出勤規定
1、遲到:是指未履行相關手續而缺勤的行為。
上班時間前請假的按請假處理,(向管理部和直接上級請假)
一個月允許有3次10分鐘內的遲到,第4次10分鐘內遲到按遲到處理,扣20元/次;
遲到超過10分鐘在2小時(含)內的,按遲到處理,扣30元/次;
遲到超過2小時在4小時(含)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扣40元/次;
遲到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全天曠工處理,扣80元/次;
2、早退:是指未履行相關手續而缺勤的'行為。
早退在15分鐘或以內的,扣20元/次;
早退超過15分鐘在2小時(含)內的,扣40元/次;
早退超過2小時在4小時(含)內的,扣60元/次;
早退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全天曠工處理,扣80元/次;
3、曠工: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計。
曠工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次;
注: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2次以上,或者6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或2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辭退。
(五)、請假規定:
1、請假需先申請,經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以半天計,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計算。
請事假半天,扣40元/次;
請事假1天,扣80元/天;以此類推。
請病假不扣錢,但需有正規醫院開具相關證明,無證明按事假處理。
3、假超過2天(含),須提前1個星期申請,公司根據其本人的工作狀況及綜合考慮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準假;
4、遇緊急事故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及時打電話向管理員請假,待返回工作崗位時補繳相關證明,經批準后可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5、未經請假、請假未核準或假期已滿未申請續假而不到勤者,則作曠工處理。
(六)、給假管理
1、員工請假應先填寫《員工請假單》,由管理員簽批(請假的計算單位是半天)。
2、事假:須提申請批假,每次不得超過五天,如超過需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但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
3、病假:員工在告假當天以電話向管理員請假,事后補回請假手續和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計,且病假每年不得超過12天。
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并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后可經領導批準后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準并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后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后給予補簽。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后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制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并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并附醫療鑒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鑒定后確認屬于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采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準后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后選擇添加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添加,申請時選擇請假類型、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后進行保存。選中請假申請后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打開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審核那選擇自己的審核意見。如審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具體審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查看審批意見。
考勤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嚴肅物業公司勞動紀律,合理計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個小時,每周工作五天,公司嚴格控制值班,值班超過六小時,可安排倒休或給五十元計酬(值班不許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職工休病假前,須報請領導批準(兩天以內由所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兩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2、職工請病假10天以內扣除日效益工資,超過10天扣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二、事假
1、職工因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手續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事后向領導補辦請假手續。
2、職工請事假五天(含)以內扣除當日工資的10%,過五天扣除當月全部效益工資,并按實際請假天數扣除當月日工資。
三、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發半個月崗位工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2、女職工分娩前15天假期,產前檢查假視為出勤。
3、女職工懷孕終止妊娠者,可給14天休養假,休假期工資照發。
四、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婚假不包括節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獎勵7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探親假
職工休探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探親報告應交公司、公司備案。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六、喪假
職工配偶、直系親屬、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請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效益工資參照事假處理。
七、曠工
職工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和當月效益工資的5%,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崗位工資和全部效益工資。
八、遲到、早退
職工遲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資的.10%,每月累計3次以上按半天曠工計算。
職工早退一次視同曠工半天,兩次視同曠工1.5天處罰。
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條工作時間
(1)集團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
(2)管理人員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00--17:30
(夏季)14:30--18:00
(3)生產、經營一線工作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時間。
第二條考勤打卡(簽到)制度
1、未使用考勤機打卡的,采用簽到本簽到,部門填寫考勤表。員工每天應在上午8:00以前,下午下班17:30以后打卡,沒有條件的應實行簽到和簽退制度。集團總裁、副總裁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可不按規的'定的工作時間打卡,實行以工作和任務目標為中心的彈性工作時間制,但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每月打卡的次數不能少于公司規定應出勤天數。
2、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后5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于規定下班時間前5分鐘內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未打卡并未履行請假手續者為曠工。當月遲到和早退累計6次按曠工1天處理。連續曠工5天或年度累計曠工15天,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
3、員工考勤不允許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包括代簽到或簽退),如發現替代行為,被替代人按曠工1天處理,替代人扣發20元/次。
4、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醫院行政后勤和臨床行政班人員上班時間為每周6天、每天7小時工作制,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實際情況,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國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時間原則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為8:00-15:00。
臨床各科室倒班人員,由科主任或護士長根據科室需要,參考其它同類醫院安排工作,確定上下班時間。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考勤機打指紋管理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考勤監督工作)。
第三項
鼓勵員工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第四項
員工調班、補休、請假、加班或因工出差,憑《調班、補休、請假、加班單》到院辦公室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考勤指紋由院辦公室統一登記辦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應及時向院辦公室說明情況,并到辦公室辦理重新錄入指紋手續;
第七項
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辦公室;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1號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辦公室妥善保管各種調班、補休、請假、加班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考勤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管理
第一項
遲到、早退、無故離崗、串崗超過5分鐘每次扣工資20元;
影響病人就診的扣50元。
第二項
遲到、早退、無故離崗、串崗超過30分鐘扣工資50元,影
響病人就診的扣工資100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忘記打考勤指紋者,應寫出書面說明經科主任簽字后交院辦
公室登記,每次扣罰50元。
第四項
科主任隨時督查,院辦不定時抽查,員工上班期間未經批準
離開醫院的每發現一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五項
曠工一天,扣除當日基本工資,扣除當月獎勵工資;全年累
計曠工1周開除。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各種假必須寫請假條審批(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
明書)。
第二項
嚴格上下班制度,嚴禁科室出現脫班和脫崗現象。未經請假、請假未獲批準(霸王假)不上班、不服從工作安排等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職工請假、調班一天內的由科主任批準,請假、調班三天的院長批準,請假、調班超過三天的由院辦公會決定,請假、調班均不得影響工作的正常運行,每月調班、請假不得超過兩次;并報院辦備案,在未批準前離崗者,按曠工處理;事假1天扣當天工資,扣當月7天獎勵工資,員工生病住院期間醫院酌情發放生活補貼,住院累計2月以上的原則上停發生活補貼;
第四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負責人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未滿前向本科室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科負責人批準。回院后,立即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六項
各種補休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安排(需經科負責人同意,累計補休一周以上經院長同意),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發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工作時間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超過1小時或下班離院后專程到醫院加班的如實計加班,因加班誤餐可免費在食堂就餐(具體詳見誤餐規定),下班休息期間因工作安排加班的報出租車費,夜間加班超過2小時以上計夜班1次。
第七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八項
產假:員工政策內分娩,產假為90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30天產假。產假時間內單位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四條
加班管理
第一項
加班種類。1、節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總值班);4、臨時加班。
第二項
加班調休和工資的補貼
1、因工作需要,凡需加班,由科負責人安排并如實填寫《調班、補休、請假、加班單》,每天報辦公室匯總,特殊情況及夜間加班次日報。調班、補休、請假等由科主任簽字后親自將審批單交院辦公室登記備查;(注:院行政工作人員加班需提前報告馬所長,經同意后方可加班)
2、加班人員的補休原則上在當月休完,特殊情況需跨月調休的需經科室負責人、院長同意簽字生效,否則跨月做清零處理。
3、行政后勤工作人員原則上不予集假休息,特殊情況需需集假休息的經科室負責人、院長同意簽字生效。(注:補休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主任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發加班工資)
本規定從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使本制度切實有效地貫徹執行,各部門的考勤結果納入公司員工年度業績考評范圍,與獎金效益掛鉤。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三條公司工作日時間。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
8:30—11:30,13:30—17:30(夏季)
9:00—12:00,13:00—17:00(冬季)
公司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日制度,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安排執行。特定情況,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臨時調整。
第四條休息日與節假日。
1.每周星期六、星期天,公休2日。
2.國家節假日休息: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1周;
(3)清明節,放假1日;
(4)“五一”國際勞動節,放假3日;
(5)端午節,放假1日;
(6)中秋節,放假1日;
(7)“十一”國慶節,放假1周;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探親假、生育假等,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五條公司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和二級部門正副部長等高級職員外,所有員工均在考勤之列。
第六條公司研發部門實行項目責任制,工作時間可彈性掌握,該部門考勤由研發部自行掌握;特殊情況,員工不參與考勤,須事先由本部門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七條公司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八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提交書面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留存考勤部門。
第九條考勤類型及符號設置。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2小時內,記為(△)。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2小時內,記為(〇)。
(3)曠工。無故缺勤2~4小時,記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記曠工一天,記為(×)。
(4)事假。因個人私事請假,記為(□)。
(5)病假。因生病請假,記為(☉)。
(6)外地出差,記為(Ф)。
(7)本地外勤、調休視同出勤,記為(√)。
第十條員工申請事假3日以內,須事先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3日以上事假在部門經理同意后須經部長簽批;病假員工需提供正規醫療機構的正式病假條。
第十一條考勤執行工作及考勤結果統計分析等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考核處負責,定期向各部門公布。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通過扣分法與現金處罰的方式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考勤具體獎懲辦法如下。
1.遲到。遲到1次扣績效分2分,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元。當月遲到超過3次,部門內通報批評。當月遲到超過5次,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2.早退。早退1次扣績效分2分,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元。當月早退超過3次,部門內通報批評。當月早退超過5次,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3.曠工。曠工1天扣績效分20分,扣除當月效益工資200元。當月曠工超過2次,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4.請假超期。請假超期一天扣績效分10分,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0元。
第十三條以100分為考勤基數分,考勤績效分為以下五級。優:100分;良好:90~99分;一般:80~89分;中:60~7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四條考勤績效分作為公司員工年度評優的依據之一。具體內容參見人力資源部的年度考核辦法。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會同人力資源部制定,經公司辦公會議批準,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于公司人力資源部。
考勤管理制度9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 — 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C類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
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9:15— 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9:31— 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9:46— 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 17:30— 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17:15— 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17:00— 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考勤管理制度10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考勤管理制度11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
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
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
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界定
員工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
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
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
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
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
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
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
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
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三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的扣款。
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考勤管理制度12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第一條 實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時。
第二條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上下班時間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規定 :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綜合部統計考勤單據輔助考勤。
第二條 考勤違紀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考勤的,視為遲到。遲到兩次以內部門負責人提出警告,一個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一個月遲到超過五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曠工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當日曠工,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曠工工資。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條 全勤獎勵規定
1、凡是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全勤獎,月內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行為者,不享受全勤獎,凡是公司正常的統一的放假如停水、停電,其他法定假日、帶薪年假休假、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
2、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3、全勤獎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員工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 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做好登記。沒有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第五條 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綜合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綜合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第六條 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外出登記表》向綜合部進行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義
第一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二條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第三條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時間,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第一條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申報加班半天,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員工加班應按規定由部門主管登記加班記錄,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第四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個月內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五條 調休時間計算: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六條 加班補貼計算:
1、加班補貼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4、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第七條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五)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第一條《加班申請表》在綜合部處領取,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審核簽字批準后有效,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加班時間。
第二條 沒有部門主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加班申請表》進行保管及加班申報。
第三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檢查、復核確認加班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匯總交綜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六)假期規定
1、事假
第一條 定義: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第二條 事假相關規定:
1)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2)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4)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6)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半個月,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2、病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第二條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第三條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需出據醫生開出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3、婚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第二條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第四條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主管、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第五條 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第一條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第二條 實際請假天數超過規定喪假天數的,按事假計算。
第三條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四條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5、產假
第一條 定義: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公司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第二條 除遵從請假規定外,產假相關規定:
1、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獎勵)。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多休產假3個月(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護理假15天。
6、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30天。
第三條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五條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綜合部備案。
6、計劃生育假
第一條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
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
第二條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第三條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綜合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工傷假
第一條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經相關部門鑒定,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醫療費由工傷保險賠償及單位報銷,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治療時間超過一個月者,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條 員工在核定的工傷假期內其薪資繼續發放,核定的工傷假期結束后,員工應當及時回公司上班,如因傷勢影響其從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間如仍需要門診治療的,醫務室和所在部門應當予以適當照顧,保證其在上班期間不影響治療。
8、公司年假
第一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第二條 休假期限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參加工作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參加工作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條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條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第五條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直接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綜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規定的法定假日休假嚴格按國家法定假日執行。
八)、請假流程
第一條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綜合部備案。
第二條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3天內補齊有效證明。
2、《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綜合部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綜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回單位報到當日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4、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九)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十)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綜合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14
為規范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內部管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本部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集團公司實行全員考勤,員工必須自覺接受考勤。
第二條以部門為單位進行考勤登記,各部門必須如實填寫《考勤表》,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各部門每月將本部門員工出勤、公差、病假、事假、加班等情況通過考勤如實反映,《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于次月五日前送人力資源部,并附有關假期審批表,作為核發薪酬的依據。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須履行報告制度。董事會秘書須向董事長報告;部門主要負責人須向公司分管、主要領導逐級報告;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須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財務總監須向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報告,經同意后才能外出。
第五條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并按批準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因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要及時補假。批準權限為:董事會秘書請事假由董事長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審批。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財務總監一天以內的事假由部門(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審批,一天以上的.還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六條員工請病假,須填寫《請假單》。病假超過三天(含三天)的,須附病歷或醫院證明。
第七條員工加班,可安排補休。各部門在完成工作的情況下,應合理安排加班時間。
第八條補休須填寫《請假單》,并按事假的批準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第九條員工請病假、事假或補休,每次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要登記考勤。《請假單》每月隨《考勤表》一起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條員工上、下班考勤時間,以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為準,無故遲到或早退三十分鐘的視為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按事假一天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經教育無效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未經批準而無故不上班的、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的、工作時間擅自離開崗位或借故病假、事假牟取個人額外收入的均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按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作除名處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使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圍:所有在機關院內工作的人員。
二、鎮組織部負責考勤數據的統計、提報、存檔和結果運用。鎮監察科負責考勤紀律的監督、檢査。各科室負責所屬工作人員考勤記錄的督導和查驗。
三、機關上下班時間(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鐘到崗做好準備,正點準時開始工作,嚴禁遲到早退。各主管領導要對分管部門進行隨時監督、檢查。
四、考勤實行人臉識別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兩次,即上崗及離崗前需于考勤機處(政府前樓一層、政府后樓一層或社保大院一層)進行打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工作日打卡簽到有效時間段為6:00-8:30,簽退有效時間段為17:00-22:00;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的,當天考勤狀態記為缺勤。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五、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無法按時進行正常考勤登記的`,需報請科室負責人備案,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鎮組織部報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請休假等考勤異常情況說明(附件),由科室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字。考勤異常的原因說明需正當、合理。
七、如因設備故障導致了多數機關工作人員均有打卡異常的情況發生,由鎮組織部統一處理。僅有少數人遇設備故障、無法識別等考勤異常情形的需即刻聯系鎮組織部處理,由鎮組織部核實情況。
八、鎮機關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請假需嚴格按照《漷縣鎮關于請銷假制度及相關福利待遇的實施辦法》執行相關程序。
九、各級負責人對所屬人員考勤情況應嚴格審批,如有虛假情況通過審批, 一經查明將嚴肅處理。
十、由鎮組織部每月10日前對上一月的考勤進行數據整理后,報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十一、本考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歸鎮組織部。
漷縣鎮黨委組織部
20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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