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熱】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并記1次違紀;
10.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規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起床后迅速整理內務工作,由值日生打掃衛生,離開前關好門窗。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準備就寢,舍長查清人數后報宿管人員,值班人員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2、熄燈后,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吵鬧,影響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熄燈就寢;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及時關燈,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經允許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能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門前或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手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16、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三、檢查、評比標準:
(一)宿舍紀律:
1、晚寢熄燈鈴響后不就寢,說話、打鬧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機、游戲機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網等)夜不歸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換床位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而無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宿舍紀律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確責任人則分別扣宿舍內班級5分。
7、沒有班主任批準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并給與相應處分。
8、吸煙、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
9、破壞室內外設施,除索賠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衛生、內務整理:
1、衛生(5分):要求打掃干凈,垃圾清除,無污水,床底等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暖壺、洗刷用具等相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值日生未打掃者扣班級5分,垃圾未清除、打掃不徹底、垃圾傾倒于門口處、物品擺放雜亂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飯渣、雜物等;.不疊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臉盆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否則每次扣所在班級1分/每人次。
4、墻壁: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否則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門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紀律、衛生、內務等管理事務;
2、值日生負責好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物品排放等情況;舍長要做好督促、指導;
3、宿舍紀律、衛生、內務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學生會檢查,成績記入班級量化管理積分。
4、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5、對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一同抽查記分;
7、根據檢查積分等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學期末根據宿舍紀律、衛生、內務整理等情況評選優秀舍長,并給所在班級加5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3
為了實現宿舍的規范化管理,建設文明有序的宿舍,創建優美舒適的學習、生活、休息環境,鼓勵同學積極進取、奮發向上,增強同學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識,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生守則
1.凡由學校統一招收的學生都有住宿的權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關制度、規定、條例、辦法的義務。
2.學生宿舍由政教處和總務處統一調配、管理。
3.新生報到注冊后到總務處、政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
二、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宿舍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請假并簽名,將請假單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星期天不回家者,出校門要主動填寫外出申請表。星期天返校的學生,須在晚上5:30前趕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學生,需要辦理請假手續。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課和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教師)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
7.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15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交通、飲食、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用具,不得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3.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5.住校生必須服從值日老師、生活輔導員、宿管會的管理。
三、宿舍衛生管理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設卡建檔,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檔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為優秀班級評比和學生個人綜合測評、評優、評先、入團、聘任學生干部的依據之一。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床上被褥要折疊整齊,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墻一端,枕頭放在折好的被子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鞋子一律擺成一條直線放在床底下。臉盆(牙刷、牙膏、牙杯等放入臉盆中)放在臉盆架上。水桶、熱水瓶集中起來整齊放在指定位置。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宿管會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沖水。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洗、浴室干凈整齊。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10.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宿管會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檢查結果計入班級紀律、衛生考核成績。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掃、拖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寢室長工作。
(二)寢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作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其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宿舍管理員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4.寢室維修實行報修制度,需修理的物品報宿舍管理員,由總務處負責維修。
六、住校生違反紀律處理辦法
1.學生違反《陽羅二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將進行批評,給予違紀告誡、警告等處分,并通報全校。
2.不按要求做好寢室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分處罰,多次扣分累計達5分,給予違紀告誡一次。
3.違反寢室紀律要求,熄燈后講話、勸阻不聽,多次扣分累計達5分,給于違紀告誡一次,性質嚴重的可直接作出違紀告誡處理。
4.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除給予違紀告誡外,并按原價5倍賠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校務會將作出處分處理,并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參加學習班,學習《陽羅二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對不參加學習班者作違紀處分。
①累計三次違紀告戒。
②住校期間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擅自離校而夜不歸宿。
③夜間翻墻外出者。
④擅自留宿外來人員。
⑤打架者。
⑥偷盜同學錢物者。
6.住校生受過三次違紀告誡或各類處分者,將取消評優條件,不能參加本年度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及其他個人先進的評比。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4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職責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景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午時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午時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景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異常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一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景,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忙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忙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本事。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儉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學工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保證學生宿舍內公共財產的完好,對學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運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時為了防止宿舍內公物被隨意破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內的公物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統一配齊,并保證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處統一登記和管理。
二、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損壞情況,寢室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由宿管員及向負責人匯報。負責人應及時檢查:
(1)如發現是人為破壞,先查出責任人,然后照價賠償(含人工費)。情節惡劣的.將加倍賠償。
(2)如發現是自然損壞,則由學校自行修理。
(3)總務處在確實具體情況后,將及時派人修理,保證學生的日常生活正常進行。
三、宿舍內公共使用的場所出現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學生不能自己解決,則可以由總務處請人負責疏通。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6
學生宿舍實行財產包干到人,每人一床、一柜,其余財產屬本房間學生公共使用。為維護好學校財產。特訂立本制度,請各位同學認真執行。
1、開學初學校給每個同學安排一個床位、一個柜子、并進行登記,學期結束進行驗收。請每個同學愛護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公用財產,共同維護,誰損壞誰賠償,請大家互相監督,并及時向管理員或班主任反映情況,若有損壞,又不舉報,則有同房間的人共同賠償。
3、房間里的床,柜子都是統一擺放的`。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不得私自互相調換變動使用。一經發現違規,則嚴肅處理。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不用時及時關好龍頭及燈開關。
5、為使宿舍財產免遭破壞,嚴禁在宿舍內打籃球踢足球。
6、宿舍財產損壞賠償標準
1)床:損壞床護欄,賠15元
損壞床腳及床沿鋼架一根賠40元
損壞橫檔小角鋼賠10元
損壞小扁鋼賠3元
損壞床鋪板視寬度賠5——35 元
2)生活柜:損壞柜正面板一塊賠30元
損壞層板一塊賠10元。
損壞側面板一塊賠50元。
3)損壞水龍頭一個賠8元。
4)損壞球閥一個賠10元
5)損壞水管視粗細長短賠5——10元
6)損壞燈管一個賠7元
7)損壞燈開關一個賠5元
8)損壞鐵門一扇視面積和部位賠10——100元
9)損壞窗子一扇賠30元
10)打破玻璃一塊賠5元
11)損壞門插銷一個賠2元
7、損壞財產必須在一周內將相應賠款交給管理員,由其交到總務處,學生賠款后應向管理員索要賠款收據。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系,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堅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一、學生宿舍樓衛生管理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由相對應宿舍負責,實行門前“三包”,每日打掃兩次,保持地面清潔,墻面干凈、無蜘蛛網、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
3、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4、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5、嚴禁隨地大小便。
6、宿舍內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l、學生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堅持做到每日一清掃。
2、學生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外。
4、宿舍公物擺放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墻壁上無任何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不拖沓,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抻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面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實行門前“三包”,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面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三)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主要包括:掃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掃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學校發瘋放,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
二、宿舍紀律管理
1、睡眠鈴聲響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不得使用臺燈。
2、在樓內輕手輕腳,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串樓層、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家長親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師請假并簽名。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
7、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按鈴聲提示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按時、及時歸還。
9、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0、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9
l、留校學生必須經班主任審批,行政值周員手備案,必須遵守學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學生十不準》,搞好寢室內務和衛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未經批準的留校學生不得在寢室住宿。
2、回家學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錢物,箱子下鎖,貴重物品帶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丟失錢物的,學校概不負責。
3、全校放假時,留校學生晚上必須在寢室內休息,8:30以后不能再進出宿舍大門,個別特殊情況須進行登記,熄燈后,所有寢室都必須安靜,學校進行檢查扣分。晚自習時間實行鎖鐵門,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學。
4、鎖門期間任何人不得在寢內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時間原則上不準在寢室內停留,有事進寢室須在門衛處登記,規定辦事時間,辦完事后應進教室自學。
5、寢室門衛和行政值班員應每晚清查未經審批而留校的學生,并登記好名單。
6、寢室門衛從周五下午到周日晚,更應加強守班巡邏檢查力度,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杜絕門衛無人失控現象,嚴防社會青年混入寢室,嚴防空寢無鎖,發現閑雜人員人寢或寢門未鎖應予制止并責成學生上鎖,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與值周員或謝續桂同志聯系。假日寢室安全紀律狀況與門衛月薪掛鉤,屬門衛失職造成的損失應從月薪中適當賠償。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后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并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后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準、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周日-周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周五、周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后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對于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后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卷發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表,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煙、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斗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范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墻面亂涂、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表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表剩余電量低于20度時,電表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并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家具、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干凈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范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并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范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周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并在宿舍樓內公布。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項目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并匯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斗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表、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并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布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于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后,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準后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準;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住讀學生,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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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2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后。下晚自習后,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后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并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里洗漱,亂潑臟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并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里打鬧,熄燈后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臟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里,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里,飲料瓶、快餐面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里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沖干凈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里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里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3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學習、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陣地。宿舍管理的好壞優劣,直接關系到校風建設,還影響到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區的環境安靜、整潔、優美、安全文明,同時盡量做到凈化、美化。
2、宿舍內外應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潔、清潔、衛生。
3、學生宿舍內應保持門窗完好,墻壁潔凈,地面整潔,空氣新鮮,盥洗室、廁所內保持水籠頭完好,上下水道暢通,小便池無黃銹臭味,便池內外清潔無垢。
4、宿舍內的一切物品要按規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臉盆、茶杯、熱水瓶、被子、鞋子等六個一條線,垃圾應倒入指定的地方。
5、愛護公物,節約水電,隨手關水籠頭,不得隨意張貼字畫或亂刻亂涂、亂寫、亂畫、
亂釘釘子,對學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愛護使用,凡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報告并按規定賠償,凡屬非人為損壞的.公物,也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6、宿舍內不得私拉電線,私接電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種電器,不得燒煮食物,點蠟燭和油燈,一經發現,當場沒收并按規定嚴肅處理。
7、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保持宿舍安靜,舉止文明,不大聲喧嘩,不起哄,熄燈后或午休時不準大聲說話、玩樂器、聽收音機和錄音機,熄燈以后不準打牌、下棋等影響他人的不文明 10、講究環境衛生,不準在宿舍內就餐(病者除外),嚴禁向窗外、走廊、陽臺等公共場所潑水和亂丟棄物品(包括紙屑、瓶子等)以保護室內外清潔衛生。
8、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水電,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衛處報告,嚴禁翻圍墻爬門窗。
9、嚴禁在宿舍內私自留客,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0、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11、應服從教師、宿舍管理人員、學生干部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將視情節輕重與認識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12、根據文明宿舍標準積極開展文明宿舍競賽活動,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4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二)住宿學生和本校職工進入學生公寓必須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動出示本人證件。
(三)來訪人須主動出示本人證件,并如實填寫會客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四)女生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找人可與值班室值班人員聯系。
(五)嚴禁將機動車和自行車放入學生公寓。
(六)攜(載)物品出公寓,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經值班人員核查物證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門。
(七)學生公寓大門前禁止設攤和停放車輛。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管理,熱情服務,重大和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
(九)公寓大門晚間關閉時間: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歸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并登記方可進入公寓。
(十)凡違反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值班人員工作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一、住宿生要服從宿舍管理老師安排,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用餐、洗澡、就寢,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覺整理好床鋪。
二、所有住宿生應愛護公共財物(含一切生活設施),要節約用水、用電,自覺統一按規定擺放好個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區環境的.整潔,不能在墻上亂涂亂畫。如有損壞,應按價賠賞。
三、所有住宿生不準將尖銳鐵具和火種等帶進學校,不準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不得私自接電燈、觸摸插座,燈具破損要請值班教師維修。上下床鋪要注意安全,不準在床上嬉鬧。
四、上課時,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寢時,不得隨便串門、大聲喧嘩和追逐打鬧。
五、所有住宿生均應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
七、住宿生不準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須向值班教師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后由家長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記記錄和值班記錄,不允許自己回家。學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師銷假。
八、要妥善保護好自己的物品,不準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準往宿舍帶各種零食。家長帶回物品時必須有___名以上同室同學在場。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師處。
九、值班教師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及時處理。
十、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被套、床單等要定期進行清洗,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和頭發。飯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時關好水龍頭。
十一、每個寢室由宿舍管理老師排出衛生值日表,當天值日生必須認真打掃、整理,做到地面無果殼、紙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熱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規定擺放整齊,全天保持干凈,干燥。(被子疊成方塊狀,放在靠門一頭,枕頭放在靠窗一頭,床面要平整,床單要清潔;鞋子一律放在床鋪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凈程度進行折疊掛放;衣物折疊好一律放進床下抽屜內,牙刷,熱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擺放在桌子上。)洗手間無積水,無異味,水池內外潔凈,垃圾要及時倒掉。每天早、中、晚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十二、每個寢室的寢室長發現同學生病時及時向值班教師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師值日陪住,對學生宿舍進行查夜登記,加強夜間巡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兩個常用的電話號碼,有特殊情況時能及時聯系到家長。要求開通校信通或優學通,能夠及時了解到學校的動態信息,按時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課期間禁止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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