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序討論通過后,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并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文件;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系,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系;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并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審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設備、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后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匯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會計審核簽字,最后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并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年終過后,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文件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并編寫查找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泄密。
(六)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后,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設備、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準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注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注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注明原因,批準后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游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并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盡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準后采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范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歷、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志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制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托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于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后,統一交由采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采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后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后,審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復印件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后,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并當面予以結算,最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系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審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范。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盡快與常務副總聯系,并盡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后,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設備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設備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文件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余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核對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數據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數據的運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后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數據、財務文件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準,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污、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污、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占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后,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競爭力、抵御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認識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應在國家統一會計規范和有關法規的指導和約束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符合會計核算要求的內部會計制度。在公司內部懷集制度中:會計估計等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導公司會計實踐;保證會計共組規范運行。適用范圍專一、內容條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確和實踐造作方便等特點。有利于加強日常會計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資金管理
1、資金的預算管理
資金的預算管理由資金預算收入、資金預算支出兩大主體內容構成。其中資金預算的收入最核心的內容是公司通過經營活動帶來的現金凈增加額。通過公司有預見性的編制次月的資金預算計劃。以及當月所接工程量所需投入的資金計劃。針對具體單項工程所需投入資金的控制,資金運作的重點。便于公司日常資金控制,節約公司的`出資成本,避免盲目貸款和不合理存款情況的發生。
2、資金的風險管理
公司的資金風險主要有使用風險,在無風險和或有風險,投資風險它是一種事先可控制的風險。公司對此類風險加強事先控制。
3、資金的日常管理
主要指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得審批管理、報表管理和跟蹤管理。通過日常的報表了接全面情況,又通過專項檢檢查管理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得深層次問題。特別是合同應收賬款日常開支支出賬款、備用金使用賬款。必須在首次借支備用金清帳完畢采礦再次支取備用金。以及其他應收賬往來賬目應逐筆實行跟蹤管理。
4、實際操作與建議
在加強預算管理方面,財務部門應在每個月錢編制下二個月的自己預算,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調查論證。項目評審做到科學化、專業化。盡量把預見風險發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在同城業各中主要以“貨證憑證”、“轉賬支票”為結算手段。在資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應定期、不定期的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工程款及時收回,用出去的錢每一分在刀刃上。把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集中核算與控制
1、各分區、各班組在每月的二十五日應將各項開支經各主管負責人審核、確認,上報公司財務。財務部分每月應將公司簽訂的合同總價、每月已收回款項、個單項成本、開支、外部欠款等應打成表格給各相關負責人,協同監督各負責人同各相關單位、班組結算收款。
2、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內部職能部門、各相關工作人員之間,在外處理經濟業務過程中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發現并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貫穿、融匯于跨級制度與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經濟業務事項,就需要有相應的控制制度給予制約。
3、實際操作方法與建議:內部控制制只要做到三點。①首先要確定公司內部行政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擁有的職權和相應承擔的責任,以及據以確定他們在外處理經濟業務是所處的地位作用。②要明確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和手續。③要明確處理每一項經濟業務的人員之間相互制約方式,相互之間能否形成制約關系。每個人員是否置于他人的監督之下。
總之,財務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的規程,公司財務制度編制需從公司的實際出發,結合公司各項業務外理程序;體現成本掛歷內部要求等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x,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理順總公司、分公司之間的合作、投資關系和關聯交易、內部往來,加強總公司對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財務監管力度,規范分公司經濟行為,維護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銀行賬戶管理工作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準下從事銀行方面相關的所有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賬戶分設的原則。分公司原則只開設基本賬戶和保證金專用賬戶。
3、堅持事前申報、事后報備的原則。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銀行賬戶開戶申請表》或《銀行賬戶銷戶申請表》,經總公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如分公司賬戶變動后一周內須向總公司財部報備變更后的賬戶資料。各機構經總公司財務部批準后的變動申請,必須在三個月內辦理;未及時辦理的,該批復自動失效,以后辦理,須重新申請。
4、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開戶完成后,向總公司報備并上交總公司銀行開戶資料(包括銀行印鑒章、印鑒卡、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
各銀行開戶申批表、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核實,總公司根據情況可留復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銀行預留印鑒的法人章在總公司保管)。
5、分公司銀行賬戶必須為網銀的形式(設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系統),支付密碼由總公司財務部人員掌握,確保支付每一筆錢,總公司財務部均能監管到位。
6、禁止事項。設置賬外銀行賬戶以及用公款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未經批準,嚴禁在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戶等。
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負責人、關鍵崗位會計人員報備總公司財務部,分公司寫明委派書,并在總公司留存個人的承諾書,負責組織分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分公司會計業務真實、合規、合法。
2、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分公司財務人員基本情況、聯系方式、個人資料必須報備到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培訓通過后方能上崗,分公司財務人員離職時必須有新的財務人員到崗才能辦理,離職時報總公司財務部,必須在總公司財務部委派財務人員的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并且通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5、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分公司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提出建議。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6、分公司財務部人員有監督分公司財產安全的責任,對分公司超出制度、權限的行為拒絕執行,并報告總公司。
7、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其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總公司發放,并且總公司財務部有權根據公司相應的財務制度考核該財務人員,并且其養老保險在總公司購買,費用由分公司承擔,相應金額于發工資和購買養老保險前2日打到總公司賬上,否則總公司將停止該分公司的財務結算工作。
第四章資金管理辦法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準下從事資金方面相關的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點前分公司上報總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資金計劃明細表,并在網銀上做好付款,待總公司財務部審核后,再確認付款。
3、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對每筆現金的收支及時登記,各分公司財務做好每天現金收入臺賬或者現金流水登記簿,每日現金日清月結。
4、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月憑證、各類賬本、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等均要裝訂成冊。
5、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各項現金支出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嚴禁"坐支"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不得收款不入賬。
6、分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出借銀行賬戶,不得對外出借資金,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7、沒有獨立設置賬戶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收入情況。
第五章財務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繳納各種稅金,維護國家及投資者權益。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分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2、分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總公司財務管理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準確、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核算及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5、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6、分公司無獨自對內、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的權力,需要時,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發生重大及異常會計核算事項時,須提前向財務部報告,財務部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協助處理,分公司及時將處理結果報財務部備案。
第六章會計核算辦法
分公司應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分公司報送總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間如下: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財務部。
2、設立了銀行賬戶并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各往來賬余額明細表、現金賬、銀行賬明細表、銀行對賬單(必須有銀行蓋章),納稅申報表或銀行完稅憑證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遞方式報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并且相應資料均由分公司財務人員、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分公司行政章,納稅表應有稅務局出具的已申報章,或提供完稅的銀行憑證復印件。
3、年底匯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如財務部認為有問題,總公司財務部將參與匯算清繳工作。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一、檢查
1、公司財務人員發現損害總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為,應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分公司其他人員對財務人員違反制度的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財務部報告。
2、總公司財務部按照業務歸口的原則,由財務部相應崗位人員對分公司財務進行日常監督;分公司財務配合總公司財務檢查并準備好憑證、財務報表、會計賬簿等其他總公司財務部需要檢查的`相關資料。
3、總公司財務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分公司會計業務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監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報送月收入明細表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0元/次。
2、上報給總公司的收入明細表弄虛作假或漏報的,一經查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3、設立了銀行賬戶并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應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納稅申報表及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報送資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4、年底匯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5、總公司要求提報的以上資料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6、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7、銀行賬戶或稅務方面所有事宜的變動均應報總公司批準,未經批準而擅自處理的,根據事情嚴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譽或經濟損失,沒有風險保證金,并且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8、對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義:出借資金、出借銀行賬戶、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的,一經核實直接撤銷該分公司,沒收風險保證金。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河南xxx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在其授權范圍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團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公司,關聯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團公司不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條河南xxx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必須依法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及授權制度規定合理配備合格會計人員,任命財務負責人,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各公司)。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職責
第五條集團公司設財務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下設財務部或設項目會計。
第六條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財務管理、資金管理、財務指標管理和財務風險預警與調控、融資決策;負責集團整體資金投資安排與調劑;負責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及辦法的修訂、完善;負責匯總、編制集團合并會計報表與集團財務分析;指導、檢查、監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對外財務資料的審核報送;外部審計的支持、配合;負責集團及分子公司主要財務人員的招聘、培訓、考核及調度。
財務管理中心對所屬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進行統一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定并確保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財務部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管理辦法;擬定集團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對分子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數據進行認定和評價。
第七條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部主要負責其本公司的財務風險預警,財務管理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的貫徹執行;經營業務的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貫徹落實集團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各分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財務部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在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框架內制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同時報送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審批后執行且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中心的監督和管理。
第八條各公司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和科學的內部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
第三章財務管理的主要制度與辦法及其修訂
第九條集團財務管理的制度、辦法主要有:
1、集團會計核算制度
2、集團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3、預算管理與管控辦法
4、資金調配與管控辦法
5、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6、往來賬管理辦法
7、財務檔案管理辦法
8、資產管理辦法
第十條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對各公司進行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第十一條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的修訂調整,由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擬定,經集團公司總經辦會議討論通過,集團財務總監、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四章對外會計報表的編制
第十二條各公司須按照國家的有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并上報。
第十三條外部投資者需要的會計報表應以中國會計準則的會計報表為基礎,按照外部投資者需要的會計準則進行轉換。
第十四條各公司的會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和真實的反映本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
第五章財務檢查與監督
第十五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有權對各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經營成果真實、合法。
第十六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應對各公司進行一次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并提出書面檢查意見。具體時間可根據公司業務實際進行安排,檢查內容包括各分子公司會計賬務處理的規范性和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集團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應進行一次財務預決算會議,對需結轉的收入和成本進行提前的規劃計算;各公司每季度應對大額的資產、負債和往來掛賬的費用進行清查、清收,確保財務預算的可靠性和會計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根據企業實際參考制定。
第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 本制度是規范總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條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公司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接受財務、稅務、審計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職責:
1、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選派,對董事會負責。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及一般財務人員;
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組織領導清產核資工作;
4、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情況;
6、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的關系;
7、審查各子公司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8、審核公司的重要財務報告,確認其準確性后上報;
9、參與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各級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第七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提出財務會計等制度。
第八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所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子公司經營決策,向總公司按月申報資金計劃,根據股份公司核準的資金計劃安排資金支出,統籌處理子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子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子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子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修訂子公司財務會計等制度,報股份公司備案;
9、根據子公司年度預算,對各項費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總公司要求組織完成子公司年度財務審計、稅務審計。
第九條 公司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公司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及投資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帳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第十條 各級財務管理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公司財務負責人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總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總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財務負責人獨立于各經營單位,人事關系屬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其成本年底考核時直接計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直接負責。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所屬控股子公司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監交;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監交;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第十二條 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每年將組織財會人員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及時更新知識,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第十三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第十四條 記賬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五條 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項必須一致,非經股份公司董事會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十七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用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以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九條 公司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股東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經董事會提議并經股東大會決議,可進行增資擴股,并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
2、向原股東配售新股;
3、派發紅利股份;
4、公積金轉為股本。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方案,經股東會議決議,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專車專人護送。
3、凡能用轉帳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范圍:發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報銷清賬,超過七個工作日,財務人員不予進行處理。借支金額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股份公司各事業部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批準。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并用制,不準壹人統一保管。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建立嚴格的支票領用、注銷手續,設立“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支票逐本、逐號進行登記。
(2)支票領用后,因填寫錯誤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廢的,應及時將該支票交回,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并加蓋“作廢”章,在“支票領用登記簿”的該號碼支票后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3)支票的使用必須做到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
(4)領取的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因發生支票丟失而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支票經管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或被盜,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積極查找,并迅速辦理掛失手續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6)嚴禁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將支票作抵押。
(7)加強支票、印鑒管理,實行內部牽制和審核。不準一人保管簽發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鑒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或被盜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9)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10)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不得簽發印鑒不全、印鑒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與付款憑證實際內容、實際金額不符的支票,一旦發現上述情況,誰審批簽發誰負全責。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但不得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管理部門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12)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并按照公司“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5、應收票據的管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各事業部結算人員帶回的承兌匯票要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在備查簿中錄入票據相關信息。
(2)出納人員應將收到的票據復印交至會計做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定期核對應收票據做到到期承兌避免出現延期承兌現象。
6、應付票據的管理
(1)銀行承兌經銀行辦理成功,商家領票時需辦理付款審批,經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后帶收據及本公司在出納處簽字領票。
(2)商業承兌經商家辦理付款審批后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按會計的付款憑證向各商家開出電子商業承兌,防止出現錯開、多開等現象出現。
(3)票據一經辦理出納人員要將所開出的銀行承兌及電子商業承兌錄入K3票據備查簿,出納人員要定期核對備查簿票據防止漏登記和錯誤登記。
7、財會人員辦理電匯、轉帳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同一項目(或業務)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8、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第二十五條 網銀支付的管理
公司網銀支付由制單和審核兩部分組成,出納和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分別保管網銀制單盾與網銀審核盾,任意一個盾單獨使用均不能完成業務。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時間,資金會計根據辦理完成的付款審批單據錄入財務賬套系統,打印憑證后于交資金室出納進行付款(特殊事項或緊急付款除外)。
2、出納根據資金會計的付款憑證進行付款,核對單位名稱、銀行信息及金額后進入網銀界面插入制單盾辦理付款業務;
3、出納錄入完數據后提交指令,并將原始憑證一起交網銀審核盾持有人進行復核;
4、網銀審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憑證后,檢查憑證及票據并登錄網銀界面核對付款憑證與網銀錄入信息,如核對一致正確,插入審核盾,提交銀行指令,款項付出,此筆業務結束。
5、若審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書面交接相關責任人,代理授權審核。
銀行對賬:
1、每月上旬資金會計完成上月銀行余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交財務負責人查看審核。
2、資金會計將財務經理審核完的銀行余額調節表交出納,出納登錄網銀對賬中心,查看網銀是否生成對賬單,如生成對賬單與銀行余額調節表進行核對,點擊對賬單是否相符,完成對賬。
第二十六條 現金支付的管理
現金支付嚴格按照“備用金管理規定”。超出備用金管理規定的,按支付金額的2倍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給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應收款項的管理
1、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合同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客戶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并且符合《會計法》處理相關規定。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1)分管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在次月10日前對上月賬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合同及公司應收賬款規定進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拖欠款項(技術服務、勞務合同超過1個月,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催收。
(2)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3)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
4、對于預付賬款應嚴格管理。
(1)預付貨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2)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3)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存貨的管理范圍包括: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二十九條 存貨計價:
1、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2、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并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第三十條 公司所購存貨必須在購入當月入庫,已取得發票的,按照發票價格入庫,對未取得發票的存貨按暫估價入庫,在第二個月進行紅字沖銷,待發票到時,再按發票價格入庫。
第三十一條 發出存貨的成本
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出庫按先進先出法計價,產成品的出庫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領用采用一次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 存貨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設置存貨金額式明細賬進行核算,數量及金額核算在各事業部、子公司。各事業部、子公司庫房設置存貨數量、金額明細賬,各單位按月組織本單位對存貨進行盤點,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年度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應分別情況按規定權限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存貨基礎管理
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應不斷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制度,加強存貨的基礎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存貨非常管理
1、做好存貨的市場行情預測工作,以便確定存貨的購銷計劃;
2、超過半年儲存期的存貨,倉庫管理人員應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并做好壓庫清倉工作。
3、貶值的存貨應及時清理并恰當處理;
4、滯銷積壓的存貨應努力處理;
5、變質的存貨,可以削價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
第三十七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的類型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實物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臺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就賬賬相符。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1、固定資產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等,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項目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范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著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并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或備案后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準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并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并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周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于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于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準后,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十二條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各企業要制訂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并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占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準。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征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余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并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并報表的企業,應于當月終了后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于當月10日出匯總合并報表。
第二十五條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于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六)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七)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八)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準。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執行董事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
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執行董事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執行董事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執行董事簽字。執行董事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執行董事批準后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審批流程:財務主管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復核→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會計的`檔案管理:
1、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2、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
會計檔案應當有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負責人審查,執行董事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有公司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3、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行董事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執行董事批準,并限期歸還。
4、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后簽訂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清單。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
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八)、未經領導批準挪用公司的錢財,或不能及時將公司的現金放入保險柜。
(九)、以其他手段侵占公司財務(如:偽造報銷清單和收據)
(十)、不能勝任財務工作或缺乏財務工作效率
(十一)、泄露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內容,工作拖來或玩忽職守,違反保險柜安全規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后,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各項目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XX電子商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財務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本部門的財務預算、公司支付寶賬戶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本部門記賬、對賬、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財務檔案管理工作。
四、店鋪和賬戶管理
4.1企業店鋪相關信息包括店鋪賬戶名稱、登錄密碼、綁定手機號、綁定郵箱及郵箱登陸密碼須提交財務做備案。
4.2企業店鋪支付寶分為店鋪直屬支付寶和企業支付寶兩種。店鋪直屬支付寶與淘寶店鋪緊密相連,承載店鋪所有的收支業務;企業支付寶賬戶在申請企業店鋪的.時候,僅用于驗證企業身份,在店鋪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收支業務,不經由企業支付寶賬戶辦理。
4.3客戶店鋪需綁賬號和錢包賬號的,因按客戶要求進行綁定,嚴禁使用任何個人或其他公司銀行賬戶,公司店鋪需綁定的電話號碼和郵箱的,都應綁定公司總經理的手機號碼和郵箱,嚴禁使用他人手機號碼和郵箱;
4.4各店鋪錢包由項目經理進行管理,并在接收賬號后重置登陸密碼和支付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錢包信息,項目經理可根據運營情況進行資金提現到綁定賬戶
4.5需由用錢包付款的一切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店鋪裝修、維護以及繳納各種業務保證金,均需由項目經理書面申請,并報總監、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進行。
五、費用報銷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范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于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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