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
1、美容美發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后方能上網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理發店、美容店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美容美發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5、美容美發場所從來人員上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復訓。
6、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7、美容美發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8、美容美發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2
為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設備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范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涂料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規范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余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游離余氯含量并記錄。管網末捎水游離余氯不應低于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保存以備檢查。
七、通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并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衛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衛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范程序進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3
布草間衛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布草的管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須設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用布草間,有清潔專用保潔設施,并且標志明顯。
二、配備足夠數量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常周轉使用和嚴格清洗消毒。布草數量與床位數之比達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須嚴格清洗,采取熱力消毒或其它方法進行嚴格消毒。本店無清洗消毒條件的必須與有資質的'洗滌公司簽訂洗滌協議,確保洗滌消毒效果。
四、經清洗消毒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進入布草間過程中包裝嚴密,確保不被污染。進入布草間后經檢驗合格放入清潔的保潔柜內進行保潔。枕巾、面巾、浴巾、腳巾、床單、被套等在保潔櫥內應分類存放,且有標記。
五、保潔時間較長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再次進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做好清洗消毒記錄,保證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間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記制度,先進先出。并做好布草間日常衛生保潔,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雜物。
八、打掃房間時,干凈布草存放在工作車的布草專柜內,布草專柜需有門密閉。
九、配備專用臟棉織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應有明顯標識,易于清洗。收集容器應密閉加蓋。臟棉織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間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4
1、根據《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責任人員專人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按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從業人員健康證(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門分類保存、備查。
3、堅持“晨檢”制度,每日對上崗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進行檢查、詢問,及時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上崗從業人員,做到及時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隱患,有晨檢記錄。
4、嚴格廚師、服務員招聘上崗程序:面試、體檢、持體檢合格證明后再試工、上崗。杜絕試工后體檢及邊試工邊體檢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即上崗的違法行為。
5、制定在崗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計劃,結合本司實際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區域特點,有計劃的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的培訓,有培訓記錄。
6、定期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考核,考核主要內容為:食品衛生法律法規、食品衛生五四制、個人衛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開內容、食品感官檢驗知識、食品采購運輸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要求、食品營養與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預防、食物中毒的預防原則與措施等內容,有考核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5
美容美發場所經營單位和個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健康危害事故啟動緊急應急預案。加強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和疫情報告。做好突發危害事件的報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發生,經營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其他人員也有義務報告。
一、報告范圍
1、微小氣候或空氣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或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計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毒。
二、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事故報告責任人要在發生事故2小時之內,電話報告工布江達縣衛生局(0894—5412884)和工布江達縣疾病控制中心(0894—5412165)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時,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6
賓館、旅店業衛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備用:
1、物理消毒
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溫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2、化學消毒
對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凈后用化學消毒(程序:除殘渣→熱堿水浸泡洗刷→化學消毒→清水沖)
(1)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生產的產品。
(2)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說明進行。
3、口杯、茶杯的保潔
經消毒的口杯、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柜,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復污染,并對保潔柜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六、顧客用棉織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務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后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柜內。撤換下的顧客用棉織品要按規定的程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潔物品。
七、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污垢。
九、經營場所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十、經營場所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達到《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7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做到亮證經營并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場內禁止吸煙并有明顯禁煙標識。
六、商場應設置顧客休息室或休息區,設保潔工具存放處。
七、所有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
八、衛生間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8
1、美容美發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業。《衛生許可證》懸掛于顯眼處,亮證經營。并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逾期3個月未復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理發店、美容店的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并有專門容器存放。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符合GB9666—1996《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的要求。
3、建立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4、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并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復訓。
5、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6、空調場所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換。
7、備有供患頭癬等皮膚病傳染病的顧客專用的理發用具,用后及時消毒,并有明顯標志,單獨存放,能正常使用。
8、有齊全的`、有明顯的標志的消毒設施(或專用消毒間),配備足夠數量供消毒周轉用的理發工具、用具和毛巾、大小圍布。毛巾、大小圍布須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9、理發用毛巾應與燙發染發用毛巾分開,干凈毛巾應存放在帶門的專用存放柜內。
10、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干凈的工作服,潔面時戴口罩;美容店工作人員的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工作時要戴口罩;剃須應使用一次性剃須球或一次性剃須刀片。理發工具應使用理發工具消毒箱進行消毒。
11、室內禁止吸煙,并有明顯的禁煙標志。
12、美容用唇膏、唇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不得做創傷性美容術。燙發、染發間或區域設有機械通風裝置。理發、燙發、染發、美容用的化學制劑、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件》和GB7916—87《化妝品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9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
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衛生死角,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志,設吸煙室(處),吸煙室(處)外不設煙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衛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凈消毒、按衛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復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采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周轉用,一般應不少于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衛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要求。
衛生清掃、除害衛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并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發、勤剪指甲。
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衛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煙,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衛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衛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衛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衛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衛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限期當事人改正。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二)水質;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衛生標準和要求,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
"衛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衛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后,補發"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一次。
第九條、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衛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十條、各級衛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防疫機構對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衛生監督,并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衛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衛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并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衛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衛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衛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衛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衛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0
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本單位衛生檔案的管理,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有專人(或兼職)負責,分類存放在資料盒(袋)內,隨時備查。
二、衛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采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衛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三、檔案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1
1、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公示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并按規定每兩年復核一次,逾期未復核的,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后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應設衛生專用消毒設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進行消毒保潔。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4、經營場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主動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經營場所的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并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復訓。
6、室內保持清潔衛生和空氣清新。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場內禁止吸煙,并設有明顯的禁煙標志。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2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 “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余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復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3
一、設施及藥物準備
1、紫外線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用于理發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劑:用于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醫用戊二醛消毒藥;用搪瓷或不銹鋼滅菌缸浸泡消毒痤瘡針、眉夾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順序:消毒前先洗凈—消毒—保潔
2、消毒方法:
A、理發工具消毒:將理發工具放入紫外線或臭氧消毒柜內消毒,消毒時間為20分鐘2剪刀應打平放,雙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柜熱力消毒,80℃蒸10分鐘以上或用100—500mg/含氯制劑浸泡15分鐘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瘡針、眉夾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銹鋼滅菌缸內浸泡30分鐘,2%戊二醛14天理換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鐘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衛生塑料袋。
E、美容師手部:洗凈后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鐘。
3、保潔:
A、采用高溫消毒:消毒后的.工具應干爽清潔,可直接放入保潔柜內。
B、采用藥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應放置10至15分鐘后放入保潔柜內。
C、消毒柜兼作保潔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該柜的容量應不少于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應消毒后使用。
三、注意事項
1、所使用的清潔液和消毒液必須是已取得衛生許可證批準文號的合格產品,并在批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單位應保存上述批件的復印件備查。
2、用紫外線消毒柜消毒的理發用具必須雙面消毒。
3、各類理發工具的總數量應不少于設計最大可容量的3倍。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4
1、營業場所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營業。
2、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3、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區域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組織每周開展衛生檢查改進工作,并做好記錄,建立衛生檔案。
4、衛生專干負責對場所內的'衛生進行經常性衛生檢查和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5、營業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等,墻面、掛圖、壁燈干凈無塵。
6、對公共衛生區域每天徹底消毒,有廢棄物盛放容器并加蓋。
7、場所內的衛生間機械通風良好,地面必須保持干燥潔凈,便池、馬桶、面盆隨時清理干凈,臺面、鏡面、烘手機干凈無塵。
8、營業場所內及客房應加強自然通風,保持機械通風設備的正常運轉,機械通風設備按衛生要求每周清洗過濾設備并做好記錄,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5
(一)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1.美容美發場所應設立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美容美發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其場所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場所衛生管理負全面責任。
2.美容美發場所應設臵衛生管理職責部門或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場所衛生管理的具體工作。專(兼)職衛生管理員應具有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管理工作經驗。
(二)衛生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制定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制訂衛生檢查計劃,規定檢查時間、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檢查服務過程衛生狀況并記錄,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2.制訂從業人員衛生培訓教育計劃和考核辦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衛生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基本衛生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等培訓學習和考核。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管理檔案。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將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的'從業人員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崗位,并制止其治愈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管理檔案。
4.督促從業人員按時辦理有關衛生證件、證明,嚴格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相關衛生標準,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建立場所衛生管理檔案。
5.配合衛生執法人員對本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6.禁止美容美發場所非法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制作、分裝化妝品。
7.參與其他保證場所衛生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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