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簡介:該制度資料適用于公司或組織通過程序化、標準化的流程約定,達成上下級或不同的人員之間形成統一的行動方針,從而協調行動,增強主動性,減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文檔可直接下載或修改,使用時請詳細閱讀內容。
為搞好班組科學管理,增強企業活力,加強班組建設,做好班組的基礎工作,保證企業各項生產任務的完成,特制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望各單位嚴格執行。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班組,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二、班組實行區隊領導下的班組長負責制,密切配合班組長,共同抓好班組內的各項工作。
三、班組長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業務知識;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則;團結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識大體,顧大局,民主意識強。
四、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班組,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五、全面完成各項生產、安全、經濟效益等經濟技術指標。
六、嚴格執行操作規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維護保養設備,保持生產現場整潔衛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和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優質、高產、低耗、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七、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時準確認真地填寫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管理圖表,并經常檢查班組各類臺帳的記錄情況。
八、積極組織職工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做好青工的傳幫帶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班組成員樹立主人翁責任感,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履行公民義務。
十、大力推動班組民主管理,深化班組內部改革,自覺運用目標管理、全面質量管理、定員定額管理等辦法,最大限度的調動全班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十二、主動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好班前會,組織各種例會、班組的政治學習,經常進行家訪談心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有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布)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一的思想。
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為培養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安全生產的業務、技能、確保職工和我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所有人員必須積極主動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的意識和素質。
二、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自覺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三、單位從業人員應服從單位的統一安排,自覺參加本場組織的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新認識、新技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進場的從業人員,應進行本場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新進場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性較大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
六、從業人員調查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七、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從業人員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崗作業。
八、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紀錄由培訓單位保存。
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一、要建立確保林場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重點抓好林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的落實。要搞好防范事故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提高林場應變能力。
二、要嚴格執行重大安全生產施工上報制度,一旦發生安全生產施工要及時上報,絕不允許瞞報。對隱瞞不報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要認真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職守,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重大損失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四、堅決“以查促防”的原則,組織開展好林場安全大檢查,檢查工作要深入細致,大規范、大密度、不留死角、不出空檔。
五、要建立安全檢查責任制。檢查人員要對檢查內容、檢查項目簽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敦促及時整改。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真正使檢查工作達到查清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的目的。
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單位一把手要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單位要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切實做到常抓不懈,防隱患于未燃,確保林場安全穩定。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及時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部署和堅持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議題:
1、檢查上級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級的安全生產工作。
2、對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進行評審。
3、根據需要,對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進行修訂。
4、討論決定有關安全生產設施方面的技術改造、經費投入事項。
5、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出處理。
6、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
7、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業貫徹落實的措施。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為了更好地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使安全生產檢查起到應有的作用,成為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規定。
二、安全生產檢查每年至少開展4次。基層單位每月組織一次全面大檢查。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和方案由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情況穩定。
四、安全檢查組應由單位負責人,安全及時人員組成,檢查組成人員必須是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人員擔任。
五、安全檢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檢查表,按照表上內容逐條進行對照檢查,防止走過場。
六、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發出整改通知書,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應當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臨時措施。
七、安全檢查中發現有嚴重威脅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責令停工,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研究、予以解決。
八、安全檢查結束后,應督促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力的,要加重處罰,直到停產整頓。
九、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研究總結,表彰先進、鞭策落后、并以此為據,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
勞動保護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吉林省勞動保護條例》堅持,觀察“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確保廣大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
2、嚴格控制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不隨意擴大發放范圍和提高標準,不準消減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種類和縮短使用年限。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員必須學習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標準,參加勞動保護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動保護工作的業務能力。
4、單位必須為老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對違反《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和《吉林省勞動保護條例》造成職工傷亡責任事故的按規定交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勞動行政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6、單位應安排用予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不得以貨幣或其它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7、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等管理制度。
8、從業人員在作用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原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教育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特殊工作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要結合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
5、執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及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
一、單位檔案實行統一管理的原則,由專人負責,確保其完整和安全。
二、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
三、定期檢查檔案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四、積極地為單位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五、借用檔案必須經管理人員批準,并填寫借用登記表,定期歸還、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事故報告制度
一、無論什么事故都要上報。
二、上報必須及時,事故發生后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里上報有關人員。
三、報告必須準確。關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情況必須如實準確上報,以便采取恰當的處理措施。
四、報告后必須保護好現場。事故發生后立即對現場進行保護,便于事故的有效處理。
五、事故的報告應有記載。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被上級機關評委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場長,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安全員每人獎勵200.00元。
二、被評為先進個人的每人獎100.00元。
三、造成重傷以上事故,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罰款100.00元。
四、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輕傷事故,對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
五、造成傷亡、火災事故,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或留用查看,直至開除單位,如觸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責任。
六、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擅自動用設備等,而造成設備損壞等或人參傷亡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加重處罰。
七、車輛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者按重傷事故處理,次要責任者按輕傷事故處理。
八、發生各類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扣發當效益工資:1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的,視情節停發3-6個月效益工資,重大經濟損失、加重處罰。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單位法人代表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資負全責,是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責任人。
2、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場長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全面具體責任,主管生產的副場長對生產上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全責,專職安全員(或現場員)對本生產場所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匯報責任。
3、主要生產的副場長,伐區現場員對生產上的事故隱患要從安全培訓教育,生產人員持證上崗,杜絕違章作業,檢查指導、排查事故隱患入手。開展全面有效的工作,并對以上工作負全面責任。
4、單位主要領導及其他班子成員和生產管理人員,所有生產從業人員均有權向上級報告所發現的事故隱患。
5、主管生產的場長和生產作業現場員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進行整改,對以是解決不了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停止作業并馬上逐級向領導匯報。
6、單位要從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專項資金,用于事故隱患的整改,以確保事故隱患的及時整改。
7、單位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每月最少開展兩次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上報一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8、木材生產期間,主管生產的副場長和現場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上的隱患排查治理負全責。
9、對危害較大的事故隱患要由主管生產領導共同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一般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或現場員)組織立即整改。
10、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制度,獎勵和發動廣大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舉報事故隱患有功人員,單位要予以物質獎勵和表彰。
電工制度
1、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2、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實驗,如發現有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3、絕緣鞋不準裸足使用。
4、在作業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總閘必須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止誤合閘。
5、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工作時,應遵守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專人監護。
6、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7、在危險場所或危險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
8、電工必須熟悉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鍋爐房制度
1、非鍋爐房操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2、當班人員應遵守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脫崗、睡崗或誤操作。
3、鍋爐運行時,鍋爐房出入口和通道保持暢通,大門不準上鎖或閂死;易燃等危險品不得擺放在鍋爐房內。
4、鍋爐要經常檢查、保養,發現問題請有關部門維修,并做好檢修紀錄。
5、要經常檢查油料輸送管的靜電跨接是否定好。
6、鍋爐房內電線不能亂接亂拉,在高溫處和接觸油品處的電線應加套管,經常檢查燃料供應系統,不得有泄漏現象。
7、保持消防器材設施齊全完好。
油鋸手安全生產制度
一、油鋸手負責伐、打、造作業期間的安全。
二、油鋸手必須戴安全帽及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嚴禁酒后作業。
四、油鋸手必須嚴格遵守采伐技術規程及采伐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控制好樹倒方向,保留好非采伐目的樹種。
五、嚴格遵照采伐設計作業,不得亂伐、漏伐。
六、造材時,根據原條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造材。
七、“上弦”和別亮子的樹,要站在弓弦一側造材,不準站在弓背方向造材。
八、禁止在搭掛樹下進行造材。
裝車工安全生產制度
一、裝車工頭必須保證裝車安全,禁止酒后裝車。
二、裝車時,跳板、木馬必須搭設平穩,不準搭陰陽跳,跳板的坡度應不小于3:1,禁止用原木代替跳板裝車。
三、跳板面上有霜雪時應掃除,并撒防滑料,采取防滑措施。
四、抬木時卡鉤要掛牢,遇有外層腐朽,厚皮原木,應將掛鉤部分的厚皮或腐朽層去掉。
五、裝車工要聽從喊號人員指揮,動作一致,并要以食、中指握住杠子。
六、裝車時必須裝順裝實,不偏重,不漏件子,不超載,不負載,不超高。
七、遇大風、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或辨別不清信號時不準裝車。
畜力集材安全生產制度
一、趕爬犁工必須熟悉牲畜習性。
二、經常檢查爬犁上的工具和牲畜的掌釘,如有破損,要及時修理更換。
三、無論空、重爬犁,嚴禁坐人,更不準騎著牛、馬行走。
四、坡度集運材道要撒防滑料。
五、趕爬犁集材工必須站在前套馬的側面,禁止搶前或落后;趕牛爬犁集材工要緊跟爬犁后面或在拉桿一側指揮,不得在木頭和爬犁兩側行走。
六、集材作業時,前后爬犁距離不得小于10米。
七、裝爬犁時,須將牛、馬、拴好,集材工應站在上坡作業,絞杠時要閃開身子,在爬犁側面進行。
八、裝爬犁不準站在爬犁上和爬犁杠中間,放絞杠時要躲開身子。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衛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布局合理,消防設備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采取專人檢查批準,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煙,必要時設置安全的'吸煙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衛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床、鋸床、鉆床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接規范可靠。
(5)機床照明符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松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環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墻、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溫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志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采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采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并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并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00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車司機操作天車的,考核200元;該車天車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1)天車動車前不鳴鈴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車的主要構件磨損超標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天車轉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天車登機無聯鎖保護或失靈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天車吊重物在人頭、重要設備或機動車上方通過的,考核100元。
(16)天車工作時調整制動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盤、坯鉗使用完畢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車鋼絲繩未按期涂抹潤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氣系統或禁火區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煤氣區域或禁火區域無警示標志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2)沒有煤氣監測設施、防護設施而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3)吹掃煤氣管道未使用軟連接及吹掃后未徹底斷開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4)各種可燃介質管道用作接地線使用或搭掛臨時線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煤氣設施動火無動火證或有動火證未落實監火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
(6)禁火區域吸煙或隨意動火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7)煤氣監測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靈不及時修復又無安全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
(8)帶煤氣作業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9)煤氣管線泄漏未及時發現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
7、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圍
(1)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未按照標準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氣、氧氣區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擺放不符合規范的,考核責任人50元。
(4)現場各種安全裝置及設施缺損的、安全標志損壞或不按標準設置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5)故意損壞或隨意移動安全裝置(過橋、蓋板、欄桿、護罩及井蓋)、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衛生不合格的,考核責任人50元。
(7)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垃圾、雜物、廢棄物品較多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考核責任人100元。
(9)非崗位人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區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業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員聽到天車示警后不避不讓的,考核100元。
(12)吊運非常規物品不使用專用吊具或違規使用各種吊具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火災危險區域未設置滅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畢后未及時進行更換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設備未停機進行檢修或清掃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攜帶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生產現場的,考核100元。
(16)過正在運轉的皮帶、輥道或其他運行設備、設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檢修時未掛檢修牌或隨意開動掛檢修牌的設備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8)檢修設備未執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事先未制定相關安全措施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9)運轉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時不對所用設備、工具進行安全確認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護欄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種車輛違章載人,搭乘運行中皮帶、料車和翻斗車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產作業區域內打鬧、戲耍、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種帶故障設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啟動皮帶運輸機、輥道、電機不發啟動信號的,考核100元。
(27)未經批準,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鋼水、鐵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積水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9)用氧氣吹掃人身、設備、地面的,用氧氣為各種車輛輪胎充氣的,考核200元。
(30)生產作業區域內亂燒、亂扔各種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業考核范圍
(1)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業踏板或護欄安裝不牢靠,考核責任人100元。
(3)高空作業拋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業有墜物可能,無高空作業防護網、地面無人監護或設置警戒帶者,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險區域作業,不執行監護制度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9、隱患整改考核范圍:
(1)隱患整改項目未按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各部門必須對本系統進行定期的隱患自查活動,及時排除隱患,如不按期進行,考核責任人100元。
(3)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5條考核程序:
1、責任單位、人員,接到考核通知單后如有異議,可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訴。如無申訴視為認同考核。
2、公司內部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在工資中扣除,外協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公司財務部將對罰款單獨進行立賬,所收繳的罰款作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則
第6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各廠家現場服務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7條嚴禁各級檢查人員收取現金罰款。
第8條安全生產部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補充。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第四章 前廳部安全操作細則
1、熟悉酒店客房數量、性質、前廳部所有設施的服務功能,通過對客房出租的有效控制及住房比例的合理分配,達到最高出租率,獲得最佳收入。
2、負責溝通本部門與酒店各部門的聯系。協調平衡本部門各崗位之間所出現的工作爭議。 檢查落實接待重要客人的所有細節。
3、重視對員工的培訓工作,提高其職業水準、知識程度、操作技能、應變能力,強化現代化酒店的概念。
4、督導檢查本部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
5、按工作程序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系,并及時對部門間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6、制定前廳部年度工作目標和,按月做出預算及月度工作計劃。
第五章 商務中心電腦設備故障應急措施
1、商務中心肩負酒店訂房業務,電腦及各類設備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電腦部及的工作人員前來處理。
2、故障解決后商務中心應檢查各類文件及訂房記錄是否在故障前已經全部輸入電腦,否則再重新輸入。
第六章 大堂副理處理特殊情況工作守則
一、倉庫管理
在辦公時間以外的時間,總倉庫,食品倉是關閉的,如任何員工要求打開這些倉庫的門,必須向大堂副理出示足夠的證明以便查核,之后,大堂副理要通知保安主管及該員工一道到倉庫,證實員工在倉庫取出物品與申請的物品和數量一致,并留單據于總倉便于次日查核。
二、盜竊案件的處理
當客人報告遺失物品,而遺失事件被懷疑是盜竊案,其處理程序如下:
1、 通知保安部,與保安主管和被盜的客人一同前往現場,必要時還要有相關部門的人員在場。
2、 聽取當事人及有關部門的具體情況。
3、 有禮貌的提醒客人再查找一次,看是否能找到失物,建議客人在行要里查找,然后讓保安人員再看一遍。
4、 如果在公共場所遺失,酒店將不負責任,但做為當值大堂副理,應盡力幫助客人找回失物。
三、酒店突然斷電處理
忽然斷電往往會引起恐慌,盡管酒店的應急供電系統會保證照明用電,但直至酒店恢復供電須一段時間,以下是應對斷電時程序:
1、協助工程部的負責人,保證應急供電系統的運行,萬一應急供電系統出現故障,大堂副理須安排足夠的應急燈以保證照明。
2、 協助保安部作好酒店安全保衛工作。
3、 指示總機接生應對客人。
4、 與酒店高層管理人員及報告時事態發展。
四、酒店物品損壞處理
大多數住在酒店的客人都十分友善,但不能排除客人損壞酒店物品的情況,有的客人不小心損壞酒店的設施,他們會通知管家部,但有時不會,因此,設施的損壞會由管家部或其它有關部門報告大堂副理,當值大堂副理決定是否讓客人賠償,由于酒店不希望輕易得失客人,大堂副理應視被損壞的物品的價值而定。有時,一些低值易耗口如煙灰缸,茶杯,玻璃杯等,大堂副理可考慮是否讓客人賠償,但如煙蒂燒壞地毯,傢俱損壞等,就考慮要客人賠償的金額。
1. 當大堂副理接報后,應立即到達現場,決定具體的賠償
金額。(賠償金額由有關部門按價格表提供)
2. 聯系客人,耐心地向管只解釋直到其同意為止。
3. 填妥賠償單,并由客人簽署確認。
第七章 禮賓部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一、寄存行李
1、詢問是否為住店客人,原則上非住店客人物品不予寄存,
詢問客人姓名,房號,行李件數。
2、完畢再向客人詢問行李里有無貴重物品,如有建議存在收銀處的保
險箱里,如有易碎物品請小心拿放,易爆及有異味物品拒絕寄存。
3、寄存卡上聯需行李員和客人分別簽名確認,超過兩件的行
李需用行李繩串接起來。
二、提取行李
1、向客人索取寄存卡下聯,核對無誤后將行李交給客人,請客人在下聯簽名確認。
2、將行李卡上聯及下聯訂在一起存檔,以備查詢。
三、物品轉交
1、轉交雙方必須保證一方為住店客人,如轉交給店內客人需通知接待處在電腦中作備注,寫留言于客人房間。
2、詢問轉交物品,貴重物品不予轉交,特殊情況須請示AM同意或者保存在AM的保險箱中。
3、填寫物品轉交記錄,寫清收件人及送件人的聯系方式,物品描述,放置地點,客人房號,日期,客人簽名,詢問客人需不需要出示相關證件。
4、客人來取轉交物品時,如需出示證件的,需COPY證件留底,并與物品轉交記錄附在一起,確認物品無誤后請客人簽名。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1、新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經教育不得上崗。
2、安質人員、施工隊長負責對單位登記造冊的專職電工進行技術培訓,合格者持證上崗。
3、凡是燒煤取暖的單位,一定要加強火墻、爐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間應有通風口,防煤氣中毒。隊領導要經常深入職工營房查看火墻和爐子是否有漏煙的地方,發現后及時整改。
4、嚴禁私接電爐、電燈取暖,嚴禁非電工私接電線,亂拉電路。
5、住房、庫房、炊事班等照明燈泡都必須控制在60w以下,嚴禁出現長明燈。
6、凡需用動力電的.地方,閘刀必須有蓋和漏電保護裝置。
7、各單位統一安裝電表,電線規范化架設。
8、各住房內,電線、電視天線、電話線要規范架設,嚴禁絞在一起。
9、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中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10、嚴禁酗酒鬧事和無理取鬧。
11、嚴禁在工作中不聽指揮、盲目蠻干。
12、嚴禁下河洗澡、抓魚、洪水天禁止打撈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并戴好絕緣手套后操作。行燈和機床、鉗臺局部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測、信號、照明、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班、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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