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費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公開、合理、經濟、有效”的原則,促進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武漢船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須設財務部,做好本社團財務預算與決算,積極配合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做好財務工作,實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監督,定期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收支情況。社聯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財務部主要負責學生社團的財務審計以及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 各學生社團必須根據此制度制訂本社團財務管理條例,且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二章 經費管理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以自籌為主。各社團可通過收繳會費等渠道自籌經費,鼓勵非商業經營性的社會籌資。未經批準,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資。
第五條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嚴格按照《武漢船院學生社團贊助管理辦法》執行,且必須向社聯登記、掛靠單位和團委報告接受及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六條 社聯在每年9月統一組織各社團招新收取一次會費,最高不超過25元,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管理單位和團委審批,老會員注冊交費后繼續保留會員資格。
第七條 社聯每年收取各學生社團會費的30%作為管理費用,每學期學生社團預算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社團年會費的35%,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單位、團委審批。
第八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并通過注冊的活動,經費開支應嚴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專人管理、帳目清楚,定期向會員公布財政情況并每月接受社聯財務部審計。
第九條 學生社團換屆或更換經費管理負責人之前,社聯組織對其進行資產和財務檢查并監督做好結算交接工作,結算情況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三章 財務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根據學期注冊活動計劃填寫《活動預算表》,經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審批通過后可以到社聯領取活動物品。原則上活動物品統一購買領取,若另有需求經過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同意,可自行購買,需接受社聯財務部每月審計;若活動所需證書,需在《活動預算表》中注明,由社聯統一打印。
第十二條 活動預算只涉及活動開展費用,適當開支交通費,獎品最高價值50元,統一使用桶裝水或開水,其它費用不予開支。300元以上的活動,需由社聯分管人員進行監督,活動后1周內接受社聯審計。
第十三條 邀請外校參加比賽需收取或繳納參賽費的需掛靠單位和團委審核。
第十四條 活動結束后5日內,將正規票據(手寫涂改無效)、已審批的計劃、預算交社聯財務部(掛靠單位的社團上交實際發生明細或賬目,以備審計),所有票據需經稅務局查證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 活動實際產生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金額的5%,報賬完后的相關票據由學生社團掛靠單位保存。
第十六條 交通費可使用武漢通充值發票和公交車票,需注明人數及往返地點,其他費用原則上不予開支。
第十七條 下次申請活動經費應在上次活動經費報銷完之后,否則不予審批。
第四章 財務監管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團委給予社團警告、責令改正、限期整改的處分,并可以責令撤銷社團相關負責人的職務;情節嚴重的',對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1、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2、不配合社聯財務部審計的;
3、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4、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5、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6、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7、決算超支嚴重的;
8、不按規定配備專門財務負責人的;
9、侵吞、私自處理社團集體資產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導致社團資產嚴重損失的;
11、其他違反社團財務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和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原《學生社團活動注冊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經費管理制度2
一、職業危害預防經費一律由小河煤礦財務部統一支出、集中管理,不搞帳外資金,不設“小金庫”。經檢查機構驗證屬于在小河煤礦患上職業病者,全部治療由集團公司及保險公司全額承擔。
(1)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公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治療、檢查費用一律由集團公司、保險公司承擔。
(2)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3)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二、合理編制財務預算。貫徹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科學規劃職業危害防治經費預算編制工作。其中,預算內資金按國家開支標準進行編制,做到不漏、不錯。預算外資金要在參照預算內開支標準的基礎上,準確、合理編制。
三、計劃使用資金。根據批準的預算資金,制訂好預算執行計劃,分別按季按月有計劃安排使用,期中檢查使用情況,避免前松后緊或者前緊后松的現象發生。按期編制年報及年度財務決算,分析使用效果。
四、嚴格財務審批和驗收。職業危害的一切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嚴格先批后報程序,杜絕白頭票入帳。需添置設備、物品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購置,各種設備應及時登入《固定資產》和《財務登記冊》內,再落實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五、嚴格經費支付報銷的審核工作。對經費的交納、支付、報銷工作,會計應按照職權條例規定進行審查、復核。辦理報銷手續,必須要有原始憑證,堅決杜絕手續不齊、用錢混亂等現象的發生。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對未經批準和違反財務紀律的支出,會計應拒絕入帳。
經費管理制度3
為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下簡稱“三公” 經費)的支出,推進我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遏制鋪張浪費、奢侈之風,加強“三公” 經費管理,嚴格控制“三公” 經費支出,進一步提高行政經費支出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益,不斷鞏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成果,以良好的黨風帶動政風民風,促進干部清正、單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工作內容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安排以及年度追加、調整因公出國(境)經費;嚴禁在其他經濟分類科目中安排或支出因公出國(境)經費;嚴禁接受或變相向下級單位、地方資助、攤派和轉嫁費用等行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經費管理。嚴禁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嚴禁借用、占用其他單位車輛,嚴禁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捐贈車輛;嚴禁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和公車私用;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及調整的報批程序;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嚴禁在其他經濟分類科目中列支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嚴禁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三)公務接待經費管理。公務接待經費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實行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制度。接待費資金支付應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公務卡管理和現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不準現金方式支付,不準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不準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不準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不準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不準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1、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公務接待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規范接待程序,接待方案要經過單位領導審批。不準違反規定擅自開展公務接待,不準隨意變更經批準的接待方案開展公務接待,不準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
2、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公務接待要嚴格按照中央、自治區和桂林市規定的.范圍開展,規范安排接待規格。不準擅自擴大公務接待范圍;不準把國家工作人員個人的休假、探親、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準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不準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不準以各種名義用公款互相宴請。
3、嚴格執行接待標準。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標準安排接待對象的住宿用房,不準安排在非定點接待的高檔賓館、飯店;不準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準額外安排洗漱用品。接待對象應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
(四)差旅費管理。從嚴控制國內差旅人數和天數,嚴禁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差旅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
經費管理制度4
國家對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補助標準逐年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相對寬裕。加強教育經費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尤為必要。為加強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進一步規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夕陽民族小學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制度》。
一、收費管理
1、學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所有經過批準的收費要進行公示。學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收費,并把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舉報電話,在單位內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費,要開據規范性票據。收費學校必須向繳費人開據安徽省財政廳印制的統一票據。
4、無收費依據,自立收費項目、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收費不開據或使用不規范票據、打白條等收費的,繳費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和舉報。已經發現,嚴肅查處,追究當事人責任和單位領導責任。
二、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
1、管理模式
我縣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實行縣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額度分配到校,學校把握使用,縣會計結算中心統一結算的運作模式。
1)資金額度到校:學區把資金數額明確到各學校,讓學校了解可使用資金額度,以便學校預算安排使用計劃;
2)學校把握使用:學校將按照一定原則,認真審核學校預算;
2、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原則
1)、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的原則。義務教育經費要首先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以及在教學活動中、后勤服務、校舍維護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據不同規模學校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學公用經費,并適當向辦學條件薄弱學校傾斜,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縮小區域內學校之間的差距,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2)、堅持預算控制的原則。小學預算編制應當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績效性原則。應根據明確的公用經費數額,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將學校收支全額納入預算,作出預算編制,做到預算不留缺口,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
3)、公開透明原則。大額支出事項,應集體決策并進行公示、公布,公開透明。
3、公用經費使用范圍
學校維持正常運轉所需開支的業務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屬于公用性質的費用等方面。
1)業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包括教學業務費、實踐實習費,文體維持費、宣傳費等;
2)公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取暖費,公用車旅費、會議費、郵電費,機動車燃料費;
3)設備購置費是指因教學和管理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及其他設備;
4)修繕費是指教學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類設備維修所發生的人工、材料費用,以及不夠基建立項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費用;
5)教師培訓費,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培訓計劃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6)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建、投資和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如: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等。堅決禁止不按規定亂發各種津補貼。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通知精神,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分項開支應按一定標準。經學校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問卷調查結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可按以下比例: 業務費:不少于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30%;公務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20%以內;設備購置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15%左右;修繕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25%左右;教師培訓費:支出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5%安排;
4、經費支出程序
1)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報賬員,負責本校報賬事務。專兼職報賬員要在二年內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經費支出實行學校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憑正規發票,由經手人簽字后交學校校長驗核、批報。千元至萬元的設備購置,嚴格按政府采購手續辦理。
2)大額經費支出,原則上不支付現金,實行轉賬。
3)完善批報手續。出具票據要規范,手續要齊全;支出票據要有經手人、審核人、批報人;大額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等支出,票據要附和物品清單,工程類票據要附合同(協議)和預決算清單。
5、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1)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2)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保管、領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的出租、出借、轉讓、變更、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按程序報批。資產處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規定安排支出。學校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抵押、擔保。
6、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如:各種會計賬目、易損易耗物品和大宗物品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臺帳等。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8、嚴格把握接待、招待標準,壓縮公務支出費用。嚴格控制公務費支出。禁止超標準招待,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假公濟私。
三、檢查與監督
1、堅持民主理財,推行校務公開。各學校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大的經費支出事項,要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校內外,公示、公布;推行校務公開、財務公開管理制度,接受師生和群眾監督;
2、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因管理不力,不正確行使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違規違紀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經費管理制度5
第一條 努力爭取上級支持,按省示范性高中標準配齊教學設備設施和專門功能室,逐步更新裝備,實現教學硬件和手段現代化。
第二條 認真做好校產管理工作。各種設備設施由專人管理和保養,及時對設備、設施進行維修。如確實無法使用的,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要愛護公物,挖掘潛力,物盡其用。
第三條 建立和健全實驗室、圖書館、網絡管理中心、電教室、專用教室、電腦室及運動場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類教學設備、設施要登記。使用各專門功能設施需預約,并指定責任人。鼓勵和提倡教師充分使用現有設備和設施,提高效益。
第四條 搞好校園建設規劃,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做到綠化、美化、凈化、文化,營造良好的人文氛圍,建設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五條 學校經費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學雜費收入用于補充教育經費。
第六條 嚴格按省、市、縣物價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收費,自覺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費項目。凡代收代支的項目,每學年結算并公布收支情況。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可申請減免學費或助學金。
第七條 開展開源節流,增加收入。學校可按有關規定接受社會和個人捐資辦學。
第八條 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資金,用好管好經費。每年年初制定經費預算計劃。重大開支要經集體討論決定。
經費管理制度6
—師范系20xx級語文教育2班班費是維護班級正常運轉,保證班集體學習生活開支的專項資金,取之于學生,用之于學生。班費的開支項目應本著合理、科學、公開、節約的原則。為規范班費的.來源和管理,指導學生合理使用班費,更好地發揮班費的作用,特制訂本規定。
一、班費的籌集
班級全體成員自愿繳納。原則上按學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報批備案。由班主任和班委會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學意見后決定收取;額度控制在30元/人·學期以內,特殊情況如需超額收取必須專題報系審核批準。
二、班費主要使用范圍
1、用于班級開展文體、科技活動,購置班級共同使用的文體器材等;
2、用于班集體學風、班風建設,如訂閱報刊,購買資料、體育器材、組織生活、宣傳活動、班內獎勵等;
3、用于班級學生疾病、意外等臨時緊急救助(事主事后歸還),原則上應隨時留存有不少于300元的“應急備用金”;
三、班費管理
(一)管理
班費由班主任、班長、、團支書、生活委員、共同管理。班長負責存折的管理,團支書負責密碼保管,生活委員負責班費的收支的記錄與發票的保管。需要班費開支時,班委提交申請書交于班主任處,班費使用審批后,由團支書從班長處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當天歸還,存取款單據由生活委員保管。
(二)使用規定。
1、班費使用原則:計劃開支、統籌安排、注意節約。
2、使用班費必須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預算,經審批后方可預支。工作結束后,經辦人將發票(收據)整理好,報班長、班主任審核無誤,班主任簽字后,方可報銷(或沖抵借支)。班費使用憑證保留至畢業。
3、班費收、支情況每月在班會上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結算一次,并張榜公布;學年結余班費轉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動用班費。嚴禁未經批準私自開支,禁止使用班費請吃請喝,嚴禁私分班費等違紀行為。
5、班主任、輔導員有權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費開支。
四、其它規定
1、本班同學有權對班費的使用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但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2、本系將會不定期對各班班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同時受理學生舉報。
3、每個月向班級公布班費使用情況。
4、對私分、挪用、貪污等行為堅決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系及學生會使用經費,每學期末在系公告欄公布。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經費管理制度7
學生工作部經費管理制度
為確保學生工作部各項資金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經費預算
各科(室)于每年12月上旬做好第二年經費預算草案交主管部領導匯總,部務會議研究,部長審定后報學校計財處。經費預算應實事求是,并附有預算依據。
2、各科室(各崗位)使用經費前須向主管部領導和部長報告,經部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經費。
3、經費審批
經費審批按學校財務制度實行部長“一支筆”簽字制度,發票先由經手人和驗收人簽字,分管部領導和部長先后簽字后方可報帳。若遇部長出差,則由副部長、副處長簽字。
經費管理制度8
為加強我校經費管理的綜合性、有效性、嚴肅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貫徹“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預算法》和《會計法》的總體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既要考慮學校事業發展和建設的需要,更要考慮到學校財力實現的可能性。預算編制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
1、編制收入預算,要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政策,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預測學校的全年收入,盡量避免赤字隱患。
2、編制支出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在確保正常運行開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業發展支出。
二、預算的編制和審批程序
1、學校各室根據學校總體目標和本部門的具體任務,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項費用開支的性質、用途和金額,跨年度使用的專項資金應按進度分年度提出計劃。
2、學校財務室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業經費支出預算,綜合考慮增減變動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建議數。
3、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單位綜合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報學校教代會通過。
三、預算編制方法
學校經費預算要根據財力實現的可能性,參照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并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進行編制。在編制時要根據情況制定各項經費的預算定額,使學校經費預算有據可依,防止預算編制的`隨意性,做到預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實際。學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預算。
四、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1、預算的執行。預算執行包括收入預算的執行、支出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平衡三個部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帳,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實現年度預算收支平衡。學校的收入必須全部入帳,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絕對不允許私設“小金庫”。
2、預算的調整。為保證學校預算的良好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說明具體原因,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項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列入年度支出預算方可安排購置。購置固定資產需專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報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審批,實施采購,需自行采購的,貨比三家、綜合考察。
2、預算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預算一經批準,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匯報到主管領導,經同意后方可購買。
4、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校長表態,副校長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5、財務室于每學期末在教代會上匯報學校經費的收支情況,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經費管理制度9
1、總則
1.1為了加強我單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環境,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我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產費用是指項目部和各工區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的資金。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及方式
2.1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不得刪減。
3、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
3.1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3.1.1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安全防護措施、設備包括:
1、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
2、施工現場安全圍擋設施;
3、施工配電及用電安全防護設施、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裝置,變壓器、配電盤周邊防護設施、電器防爆設施,防水電纜及備用電源;
4、各類機電設備安全裝置;
5、防風、反腐、防火、防塵、防水、防輻射、防雷電、防危險氣體等設備設施及備品。
6、起重機械、提升設備上的各種保護及保險裝置。
7、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的保險和信號裝置。
8、防治邊幫滑坡設備設施。
9、作業中防治物體、人員墜落設施的安全網、棚、護欄等。
10、起重、報批作業及穿越村鎮、公路、河流、地下管線進行施工、運輸作業所增設的防護、隔離、欄桿等設施。
11、各種安全警示警告標志。
12、航道臨時防護及航標設置等
13、安全防護通訊設備
14、其他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3.1.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1.3以保證安全生產為目的,為從業人員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費用支出。
3.1.4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3.1.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支出。
3.1.6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訓費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全員日常安全教育,上崗前、轉崗培訓,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操作技能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等。
3.1.7國家實行行政許可的設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檢驗、驗收檢驗、型式試驗費用支出。
3.1.8安全檢驗儀器設備,施工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設備的購置、校驗費用支出。
3.1.9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查費用支出。
3.1.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3.2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3.3為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4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5對于投標報價中工程量清單已(或隱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量清單)明確、后續變更已明確的工程內容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6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項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
3.7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產費用要結合工程特點、工期要求和工程進度有計劃進行。3.8應當確保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列出詳細的安全費用使用支出清單備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涵蓋項目參見附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項目明細表》。
3.9安全生產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4、管理程序
4.1項目部和各架子隊的安全生產費用必須保證科學、合理、真實、完整。財務部門必須保存原始發票、協議、支付憑證,不可分割的必須提供發生安全生產費用部位的費用構成。
4.2各架子隊和財務部門每月末30日前提供當月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的臺帳,交安質部備案。
5、財務監督
5.1應當及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按規定使用。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當披露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5.2項目部財務、安質部門對各架子隊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5.3未按本辦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顯落后工程進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產費用、弄虛作假的單位,項目部將依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6、附則
6.1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6.2本辦法解釋權屬我單位項目部安質部,各部門、各架子隊執行過程對該辦法的修改建議應及時反饋,以便修訂。
6.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經費管理制度10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危害防治方針,確保職業危害防治經費專款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危害防治經費來源
1、公司計提的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費。每年在安全生產發展費用中安排一部分資金,用于煤礦一通三防系統、安全監測系統、安全儀器和儀表、安全防護設施及其他國家或上級部門有明文規定可以從煤礦安全費用中列支的職業衛生項目的投入。
2、企業成本(費用)。對用于新增或更新職業病危害防治系統及設施、添置監測設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和補貼、國家規定的職業衛生保險、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培訓、職業衛生獎勵、推廣應用相關技術、職業病治療康復、控制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如不屬于煤礦安全費用列支的范圍,直接計入成本(費用)。
二、專人負責經費的使用。
財務部全面負責職業危害經費的'投入和運作,所有經費一律由財務部統一支出、集中管理,并對支出情況建立臺帳進行統計。
三、合理編制財務預算。
貫徹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科學規劃職業危害防治經費預算編制工作。
四、計劃使用資金。
根據批準的預算資金,制訂好預算執行計劃,分別按季按月有計劃安排使用,每期檢查使用情況。
五、嚴格財務審批和驗收。
職業危害防治的一切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嚴格先批后報程序。各種設備應及時登記入賬,再落實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六、嚴格經費支付報銷的審核工作。
對經費的交納、支付、報銷工作,會計應按照職權條例規定進行審查、復核。辦理報銷手續,必須要有原始憑證,堅決杜絕手續不齊、用錢混亂等現象的發生。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對未經批準和違反財務紀律的支出,會計應拒絕入帳。
經費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1、為切實加強學生社團的監督和管理,正確、合理地管理社團的各項經費,營造良好的財務環境,規范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使會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使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活動費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規范統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針對于本校各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3、本制度所稱社團必須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為前提。
第二章經費來源
1、會費收入:會費在會員入會時收繳我校所有社團屬于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禁止向任何社員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當費用,違反此條者,按情節嚴肅處理。
2、各社團可自行根據活動的需要,經社團聯合會批準對外拉贊助。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校團委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活動。
3、各種獎勵:學生社團獲得的各種獎勵經費不得用于任何的個人支出,需在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管理使用。
4、其他經費:學校相關部門對學生社團活動支持的經費。
第三章經費的審批及報銷經費的審批原則為:預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
社團在進行活動需要使用經費時必須制定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方案和指導老師意見,交由社團聯合會審批,經批準后方能使用。活動結束后,社團必須填寫經費使用結果,包括經費流向、所剩資金、或虧空資金在社團經費支出記錄本上詳細登記。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
1、社團所有固定資產和資金均歸該社團所有。各社團擁有該社團財產的使用權。
的使用原則為: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據各社團的財務制度對經費進行使用。社團經費必須用于學生社團活動,不得用于與社團無關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3、社團經費應由社團的`有關人員負責專門管理。有關費用收支應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4、社團經費管理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并保留原始憑證或復印件、經費使用人和社團負責人的簽名,每月25至30號上交社聯進行帳目審計。
5、社團經費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檢查。社團干部換屆時,應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向本社團成員說明自己社團的經費盈余情況,透明自己社團的財務。同時社員可以向社團負責人提出疑問,如果社團負責人不能回答清楚則可以向社團部反映情況,社團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社團負責人相應的處罰。
第五章會員上交會費詳細處理
1、參加社團的每個會員繳納會費15元作為社團經費,其余額外收取的培訓費或材料費及其他費用必須提交申請上交團委批準。
2、社團經費收取過程中,應向收取了會費的成員出具相應的票據憑證必須有社團聯合會印章方有效,作為該社員的注冊證明,沒有票據的成員社團部不予注冊。
3、納新結束后,各社團必須將所收會費如數上交于社聯,經校團委核實后,由社聯負責按各社團上交人數及會費總額按每人次12元返還于所屬社團,其余每人次3元作為社團管理經費。
4、各社團所收取會費必須公開化,要有專門的詳細開支記錄本。每月25號至30號將賬目記錄本及發票上交至社團聯合會進行核對,1號社聯帖出專欄公布相關經費情況。(嚴格執行無票據。且必須使用的單據必須為專用正式發票)。
5、社團納新結束,必須將納新時所開收據副本經費及所納會員詳細資料(社團聯合會將以海報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會員上交經費及所拉贊助經費歸該社團公共財產,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團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舉行相關的授課活動,授課所需經費按課時計算或按節數計算可以由社團自己商量。授課經費也可自行商定。(說明:所請授課人必須是校內或校外的老師或相關授課人員。社團內部成員之間的講學等等屬于社團內部的經驗技術交流,不應涉及授課經費的使用。對此社聯工作者會隨機的抽查各社團的授課情況,屆時將對授課費用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六章違反規定的處理方法
1)各社團上報人數少報1至5名在社團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批評。
2)社團上報人數少報6至15名在社團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批評,并在學校張榜通告。
3)社團上報人數少報16至30名取消其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并公告全校。該社團負責人在全校通報批評。
4)社團上報人數少報31至50名取消其會長職務,取消該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并公告全校。
5)社團上報人數少報50以上者,停止該社團活動,進行整頓。取消該社團負責人職務,在全校通報批評。
6)各社團未按規定程序額外收取費用者,社團負責人在社團會議上做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嚴肅處理。
7)各社團未每月未時上交詳細開支賬目者,超過兩次及兩次者取消該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
8)非法侵占社團財務者視情況嚴肅處理。
經費管理制度12
一、機關的各項經費,堅持集中與歸口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使用為主的原則。機關的包干經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有關業務處室的專項業務經費,原則上歸口各處室管理,需要時,有關處室提出意見,商辦公室,可集中使用。
二、機關各項經費的使用,要例行節約,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三、機關的差旅費、燃料費、印刷費、汽車修理費(在定點修理廠半年結算一次)、固定資產購置、會議費(含接待費)以及正常的.辦公用品購置費,一般由經辦人簽名,寫明用途,經辦公室主任、分管財務部長審核簽字后報銷。
四、凡本部召開或承辦的由部機關經費支付的會議,應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會議申請,按現行會議費規定擬定經費預算,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組織實施。部內各處室需組織業務工作會議時,由有關業務處室提出召開,辦公室協助,費用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五、各處室專項業務經費,經處室負責人、分管部長審核后,由辦公室統一報銷。大額支出應報告部長或向部長辦公會通報;對涉及全局性的支出項目需經部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經費管理制度13
第二十一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邊境地區有頻繁出國任務的,其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由所在省、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與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國家,相關經費開支標準暫按照經濟水平相近的'鄰國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財政部、外交部根據出訪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物價等變動情況,對相關經費開支標準適時調整。
第二十五條 國有企業和其他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外交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財政部、外交部《關于印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xx〕73號)和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加強因公出國機票管理的通知》(財外字〔1998〕283號)同時廢止。
經費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各項規定,規范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考察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下簡稱“三公”經費)管理,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確保“三公”經費“零增長”目標的實現,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嚴格執行上級及綜合管理部門政策規定。
第二條“三公”經費支出范圍。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等支出。
第三條堅持厲行節約、只減不增的原則,單位在每年編制部門預算時,須單獨編制“三公”經費預算并上報市財政局。“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控制數下達后不得調整和隨意追加。特殊情況確需追加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
第二章因公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管理
第四條規范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活動
(一)實行干部出差學習審批備案制。由經辦人員填寫會議及差旅登記單后,報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方能生效,并作為報銷時的重要憑證。
(二)一律不準借學習考察名義用公款組織干部職工外出旅游。
(三)不得用公款組織和參與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外出學習、考察等活動。
(四)經審核批準后組織干部外出學習考察的,不得借機安排旅游項目。
(五)出國(境)學習考察按有關規定報批。
第五條對未按要求審批備案的公款出差學習活動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違規組織公款旅游、正常外出學習考察時借機安排旅游項目,費用由個人自負,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問責查處。
第三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管理
第七條嚴格按照公車編制和配備標準進行車輛更新和購置。
第八條更新和購置車輛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和采購。
第九條達到更新年限的車輛在確保車況和行車安全及修理費無大幅增長的前提下盡量繼續使用。
第十條車輛保險、加油、維修應選擇政府采購定點單位。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保養由駕駛員列出清單,經局辦公室初審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并明確責任人,對維修保養進行現場檢查和清單核實,努力降低車輛維修費用。
第十二條對車輛實行一車一卡,在確保車輛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統一使用93號汽油。
第十三條不得公車私用。一律不準用單位的公務車輛學習駕駛技術;一律不準擅自駕駛公車;一律不準利用職權向企業、有關單位和他人借用車輛;一律不準將公車用于婚喪喜慶、度假休閑等非公務活動。
第十四條工作日8小時外、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除執行公務外,必須停放或封存在本單位。
第四章公務接待管理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明確公務接待范圍,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不予接待。
第十六條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的原則,嚴禁奢侈浪費。公務接待嚴格按標準安排住宿、用餐,嚴禁超規格、超標準接待。
第十七條公務接待中,嚴禁使用香煙、高檔酒和用公款購買禮品,確需用餐,一般安排在單位食堂就餐。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禁止工作日午餐飲酒。嚴禁市內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用公款互相宴請。
第十八條公務接待費用全部在“招待費”科目和部門決算中如實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費用支出科目,不得轉移列入基建項目管理費用和在下屬單位列支,也不得列入單位食堂成本。
第十九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清單及接待審批表。公務接待消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或公務卡支付結算。公務接待費用不得超過年度預算控制數。
第五章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條“三公”經費執行實行局分管副局長一支筆簽字核銷制度。大額“三公”經費使用需經集體討論。
第二十一條局紀檢組要加強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渠道。
第二十二條財務科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三公”經費預決算編制,嚴格執行“三公”經費預算。
(二)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和監督,確保“三公”經費“零增長”,防止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發生,對疏于監管發生的問題負相應責任。
(三)編制年度部門決算時,統計匯總本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和預算執行情況,報市相關部門備案。
(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按照財政關于“三公”經費一律公開的要求,每半年在局機關和中心公開,接受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局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舉報。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局辦公室(財務科)負責解釋。
經費管理制度15
一、科研項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項目管理是指課題從項目申請、立項論證、組織實施、檢查評估、驗收鑒定、成果申報、科技推廣、檔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項目實行制度化和科學化的管理,保證科研計劃圓滿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競爭力。
(二)科研項目種類
1、國際合作課題;
2、國家、省、市、區科技部門立項及中標課題;
3、上級下達的科研項目和研究任務;
4、學院立項、研究所自選的課題;
5、合作課題(有經費支持);
6、其他項目或課題(相關學會、機構等)。
(三)立題程序
1、申報者撰寫項目申報書并經所在部門審核同意;
2、所有待申報項目的開題報告,提交研究所辦公室初審;
3、由研究所辦公室組織學術委員會召開項目評審會,就該課題的立題意義、社會推廣的預期效果、技術路線的可行性、課題組成員及經費預算等進行論證,提出評審意見,并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4、研究所提供的課題,經研究所學術委員會評審后,報研究所領導審批;
5、得到經費的合作課題,應將課題相關資料及合同復印件報研究所辦公室登記、備案;
6、上報科研項目應列入研究所年度工作計劃。
(四)課題日常管理
1、科研項目實行課題項目組長(主持人)負責制。各課題組成員可以交叉。跨項目組的科研課題,采取雙向選擇,自由組合的方式進行。
2、課題負責人對課題全面負責,具有管理權。全面負責課題的進度、經費、人員調配、物資領取、課題獎金和績效獎勵分配等項工作,按課題進度完成各項任務并接受研究所辦公室的檢查考核。結合學院工作開展的課題,課題負責人的工作應取得學院領導同意。
3、研究所辦公室每年對課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課題組應按時將階段性小結和評價及工作進程等情況上報研究所辦公室,每兩個月(雙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結。
4、科研課題的研究內容、課題組成員、進度計劃及經費預算一經確定,課題組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況需上報研究所領導審批,并交研究所辦公室備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資料不得短缺,不得據為已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摘抄和發表。
6、實驗記錄應及時、準確、真實、完整。科研記錄內容主要包括實驗名稱、方案、人員、時間、材料、環境、方法、具體的實驗步驟、過程、結果等,并應準確記錄觀察指標的數據變化。每項實驗結束后,應進行數據處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結。
7、實驗研究人員調離工作,應將全部實驗記錄資料、歸檔材料、文獻卡片等全部上項目組,項目組組長簽字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8、記錄實驗設計、操作過程、研究內容、實驗結果和數據的記錄本、其它記錄資料以及相關材料,屬于研究所所有,各課題組使用。研究人員在離開研究所時,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經研究所同意可以復印這些資料。
9、研究工作全部結束后,由負責人撰寫總結報告及有關論文,并將結題報告上報研究所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將所有項目相關資料整理上交研究所辦公室歸檔。
10、因客觀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課題者,課題負責人要寫出拖延理由,上交研究所辦公室,論證后做如下處理:
1)有繼續研究價值的項目,在下一年度必須完成。
2)無繼續研究價值的項目,由負責人寫出終止原因報告,經批準后,負責人應做好技術資料的清理、歸檔和儀器試劑的清點移交工作,剩余經費收回。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接受研究所的新課題。
9、對無正當理由不按計劃完成課題者,課題負責人將沒有資格再承擔研究所任何課題。
(五)科技成果的申報和鑒定管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實驗或理論上有創造性,有一定科學水平和實用價值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器材、新藥物、新理論、新認識等等。
2、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備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符合科技成果范圍,均應按國家、省、市成果登記辦法進行登記,否則不允許申報成果獎。
3、申報前應將相關資料報研究所辦公室,并通過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初審。
4、凡申報國家科技成果獎或省、市科技成果獎的成果,按國家、省、市有關條例準備相關資料、填寫各種申報表、鑒定書,并提前查新檢索。
5、參加鑒定的課題,由課題負責人向鑒定委員會做成果報告,備齊申報材料。
6、通過鑒定的課題,按規定上報、登記并存檔。
(六)科技檔案歸檔
1.科技檔案由課題負責人按時立卷歸檔,與外單位協作的,由主辦單位保存。
2.獲獎的`科研課題,公布獲獎等級后三個月內,整理立卷后移交研究所辦公室,獲獎證書復印件提交備案。
3.科技檔案歸檔的文件資料,包括審批文件、任務書、委托書、開題報告書、設計方案、協議書、合同書;實驗研究調查、分析、試制、測試、觀測和各種載體的重要原始記錄和數據,論文清單、成果申報材料、審批材料、成果獎勵文件、成果推廣使用證明材料、發明證書、獎勵、經費收、支結算等。
4.課題獲得成果獎勵后,課題負責人應先將所有資料立卷歸檔,方可領取成果獎金。
二、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
(一)研究所內課題經費管理
1、自選或研究所下達的課題,經學術委員會討論,研究所領導批準后,課題負責人應將開題報告書或協議書、合同書及批準經費的詳細預算交研究所辦公室辦理立項撥款手續。
2、研究所按總經費的10%預撥項目啟動費,余額根據項目組預算申請同意管理。
(二)以上經費的處理均由研究所辦公室按照規定辦理,財務審核,上報研究所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課題經費的使用范圍及權限
1、課題負責人應按預算計劃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并有詳細的經費使用記錄。
2、所有與項目相關的支出均由課題負責人簽字研究所辦公室審核及研究所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3、所購物資需到研究所辦公室辦理登記入庫手續,方可報銷。
4、凡屬研究所內可以協調解決的事宜,應在研究所解決,并計入課題經費支出,例如制作幻燈片、交通工具、打印、復印等;
5、所有支出報銷時,由研究所辦公室審核,如有變動可報請研究所所長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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