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井下防爆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井下防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井下防爆管理制度1
為近一步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及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定,規范操作人員操作行為,保證防爆電氣設備安全運行,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和電器火花引起的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確保礦井安全供電,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爆檢查管理職責與分工
公司機電動力部是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監管部門,負責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安全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管檢查。公司機電隊和各項目工程施工單位負責現場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維護、運行、檢查、檢修、負責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整改落實。
公司機電動力部設立專職防爆檢查員,負責對礦井井下所有防爆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凡入井的防爆電氣設備都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經檢查符合入井規定要求,張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才能入井使用,不經防爆員檢查,無“入井防爆合格證”的設備禁止下井使用。
井下防爆檢查管理范圍:是指礦井井口以下高低壓供電系統,通訊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監測監控系統的各種電纜,電氣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五小電氣設備等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二、防爆設備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1、進貨驗收關:供應部門在訂購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設備時,必須檢驗生產廠家有無“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安全標志證號是否在有效期內,有無“防爆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及產品“銘牌”。無以上證書嚴禁采購。
設備管理組在驗收防爆設備時,要與礦機電防爆檢查組共同檢查設備防爆性能,發現有“失爆”時,應通知采購單位負責處理,并不的發放使用,否則產生的不良后果有驗收人負責。
2、入井驗收發放關:所有入井的設備必須由防爆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各隊組使用前到機電管理組,申請電氣設備檢查登記,檢查時要持證上崗,必須按照標準對每一臺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設備的隔爆性能進行檢查,符合標準的方可發放使用,并在同類設備相同部位粘貼“防爆檢驗合格證”,合格證應有:防爆檢查員簽章、簽發時間、設備名稱等內容,必須有防爆員記錄在案,井下現場檢查無“防爆合格證”為失爆。防爆合格證應粘貼在電氣設備外表,易方便檢查。
3、安裝使用維護關:防爆設備安裝時,安裝人員首先檢查設備是否有“防爆合格證”,無證設備不得安裝。
按設計新安裝的防爆設備運行前,須經礦機電動力部牽頭,由防爆檢查組成員及使用單位負責人、電工共同驗收卻保質量完好,保護齊全無失爆后,按裝、使用、檢查組三方驗收簽字交接,然后有防爆組人員粘貼防爆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新按裝的防爆設備未驗收的應有安裝方管理。
三、防爆電氣檢查與失爆管理辦法:
1、技改前施工隊組工作面電氣設備及設施,每班對每臺至少檢查1次。每月必須開蓋檢查一次防爆性能并填寫開蓋標簽,由當班電工實施。諾發現失爆須當即整改。生產過程中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當即停產更換。
2、主要進風巷道內及沿線硐室中的電氣設備及設施,每天必須對外表巡查一遍,每月必須開蓋檢查一遍防爆性能并填寫開蓋標簽,由包機電鉗工負責實施。自查中發現失爆或不完好必須當班處理
3、對井下臨時性安裝的電氣設備及設施,要在安裝前通知防爆管理組檢查入井設備,并粘貼“入井合格證”。安裝后要有防爆管理組成員、安裝組、使用方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用行。諾檢查不合格不得驗收或使用。
4、公司防爆檢查組成員有施工隊組電氣工陪合,對施工隊組工作面電氣設備及設施逐一臺臺檢查,每月不少于3次的檢查。對主要進風巷道內及沿線硐室中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必須每月全部檢查一遍防爆性能。檢查時,防爆組成員監護,電氣工操作開蓋或保護試驗等。在檢查過程中按“集團公司質量標準化”檢查,發現失爆、不完好、電氣設備保護不起作用、接地不完善、標志標牌不齊全或存在電氣安全隱患等,要有公司防爆檢查組成員填寫三定表,有施工隊組負責人或機電負責人在當天到防爆管理組三定問題。如有不陪合防爆檢查組成員的、故意拖延不三定問題的或三定后不按時整改的.,要按興裕公司“電氣設備管理考核制度”等文件進行加倍考核。
5、礦機電動力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方式,對井下電氣設備及設施進行防爆檢查,諾發現失爆或電氣隱患等問題要按興裕公司“井下電氣管理規定”等文件考核制度進行考核。
四、防爆檢查考核辦法:
1.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出現失爆或電氣隱患,對責任者考核1000元,并考核隊組5000元至20000元。
2、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在運輸巷及各硐室出現失爆或電氣隱患,對責任者考核1000元,并考核隊組2000元至10000元。
3、井下回風巷道出現違章用電,失爆或電氣隱患,對責任者考核1000元,并考核隊組5000元至50000元。
4.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不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一項考核責任人100元,同時考核責任隊組500元-1000元。
5.井下電氣設備及電纜標志標牌未按規定定期更換或無標志標牌,每項每臺考核責任人50元。電氣設備未經防爆檢查及粘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擅自入井考核責任隊組5000元。未經檢查擅自入井有失爆或淘汰的電氣設備,考核責任隊組20000元并拆除上井。
6.開關未上架、小型電氣未上板管理,每臺件考核責任人50-100元,考核責任隊組500-1000元。
7.電纜吊掛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一處不合格,考核責任人50-100元。
8.井下照明燈、機組照明燈未安裝或不亮,考核隊組300元-500元。
9、 井下電氣設備及動力設備保護擅自脫保或綜合保護不起作用,信號照明綜保甩掉插件,對責任人考核100-500對責任隊組5000元。
10. 各變電所、移動變電站高壓開關或低壓饋電開關甩掉保護,對責任人考核100-500元,對責任隊組1000元。
11. 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整定或整定值上下不符,一處考核責任人100元。
12. 局扇無風電閉鎖或風電瓦斯電閉鎖不起作用,機組無瓦斯探頭或急停不起作用,考核責任隊組1000元。
13. 配電硐室、移動變電站、配電點及三臺開關等不裝設主接地、局部接地、漏電保護的輔助接地或接地打設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考核隊組500-1000元。
14. 饋電開關漏電、短路保護試驗不動作考核責任隊組200元。
15. 井下電氣設備私自更改主回路,控制回路線路,影響電氣設備性能、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或私自增減電器元件影響設備防爆結構和防爆性能,按失爆處理。
16. 井下電氣設備防潮劑失去作用或無防潮劑,考核責任人100元。
17. 設備外部淋水、積塵、被煤矸、物料埋壓、工業衛生差考核100元,迎頭耙巖機負荷線、操作線不加護套保護,考核責任隊組200元。
18. 井下的電器設備到規定的時間未上井保養檢修得。考核責任隊組500元。
19、在各巷道、各硐室等地點應有供電系統圖,如果無供電系統圖或供電系統圖與實際不符、表明不清的考核責任隊組200元。
20、在各機電硐室、配電點、移動變電站、皮帶機頭機尾、機組處、局部通風機處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合格考核責任隊組500元。
21、在規定的巷道或規定的地點風水管無絕緣段,每處考核責任隊組500元。
22. 檢查后到管理組三定問題,拖延不三定問題的、三定時互相推責任的、三定后逾期不整改的,除規定的考核外,在考核500-1000元。
23.公司每次組織的機電檢查,檢查時各有管單位及施工隊組必須派人員參加,如有不配合檢查遲到或無故不到者考核責任隊組500元。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走過場,否則考核責任人200。
本制度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集團公司相關規程措施執行。
井下防爆管理制度2
煤礦井下電氣防爆安全工作是礦井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結合我礦機電工作的實際情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質量完好標準》及《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工作要求
1、選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條的規定。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和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3、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或即將淘汰的電氣設備,已經使用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逐步更換。
4、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包括五小電氣),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5、井下電氣嚴禁出現明火,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
6、煤電鉆綜保、信號綜保裝用率達到100%,動作率達到90%。
7、電氣三大保護裝用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
8、堅決杜絕井下低壓電纜超長供電。
9、電纜吊掛合格率達到 95%以上,電纜接頭合格率達到100%。
10、防爆檢查人員必須經市縣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必須進行防爆性能和電氣性能檢驗,由防爆專職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簽發合格證,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電氣管理必須建立以下資料:
(1)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電氣性能和電氣保護性能的檢驗記錄。
(2)小型設備及電纜的修理、試驗統計記錄。
(3)非防爆的電氣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記錄。
(4)典型電氣事故記錄和事故報告。
(5)采煤、機掘、普掘工作面的供電統計資料。
(6)井下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和通訊系統圖。
13、井下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局扇風電閉鎖、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否則按失爆處理。
14、有故障的線路不準強行送電,必須由使用維修單位對故障線路進行測試,找出故障點,處理后方可送電。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16、機電部對井下變電硐室的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計算,并根據負荷的變化進行整定;對變電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處理。
17、井下嚴禁使用油浸電氣設備和油浸電纜。
18、井下使用的供電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19、儀表和安全用具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并定期的試驗、檢驗,結果留有記錄。
二、檢查管理措施
1、機電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主要針對井下防爆電氣的安全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罰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堅持例會制度,機電系統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機電礦長主持的機電例會,解決井下防爆電氣存在的`安全問題,通報我礦電氣安全的管理情況。
3、機電礦長對礦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電部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防爆電氣的檢修、檢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據防爆電氣實際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安全資金,逐步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淘汰的產品。
5、加強對涉及防爆電氣維護、檢修、檢查、管理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其素質。
6、建立機電事故追查制度,機電部和安全部負責組織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考核辦法
1、在上級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礦井井下發現三臺或三臺以上電氣失爆的,全礦停產整頓,并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和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發現三臺以下失爆的,責令區隊停產整改,直到把失爆問題處理好,復查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對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和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2、井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的電氣設備,機電礦長對采購設備計劃、采購、驗收負責。
3、防爆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
4、檢查中發現的其它問題,根據相關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標準的對相關責任者進行相應處罰。
井下防爆管理制度3
為近一步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及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定,規范操作人員操作行為,保證防爆電氣設備安全運行,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和電器火花引起的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確保礦井安全供電,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爆檢查管理職責與分工
公司機電動力部是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監管部門,負責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安全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管檢查。公司機電隊和各項目工程施工單位負責現場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維護、運行、檢查、檢修、負責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整改落實。
公司機電動力部設立專職防爆檢查員,負責對礦井井下所有防爆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凡入井的防爆電氣設備都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經檢查符合入井規定要求,張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才能入井使用,不經防爆員檢查,無“入井防爆合格證”的設備禁止下井使用。
井下防爆檢查管理范圍:是指礦井井口以下高低壓供電系統,通訊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監測監控系統的各種電纜,電氣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五小電氣設備等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二、防爆設備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1、進貨驗收關:供應部門在訂購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設備時,必須檢驗生產廠家有無“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安全標志證號是否在有效期內,有無“防爆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及產品“銘牌”。無以上證書嚴禁采購。
設備管理組在驗收防爆設備時,要與礦機電防爆檢查組共同檢查設備防爆性能,發現有“失爆”時,應通知采購單位負責處理,并不的發放使用,否則產生的不良后果有驗收人負責。
2、入井驗收發放關:所有入井的設備必須由防爆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各隊組使用前到機電管理組,申請電氣設備檢查登記,檢查時要持證上崗,必須按照標準對每一臺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設備的隔爆性能進行檢查,符合標準的方可發放使用,并在同類設備相同部位粘貼“防爆檢驗合格證”,合格證應有:防爆檢查員簽章、簽發時間、設備名稱等內容,必須有防爆員記錄在案,井下現場檢查無“防爆合格證”為失爆。防爆合格證應粘貼在電氣設備外表,易方便檢查。
3、安裝使用維護關:防爆設備安裝時,安裝人員首先檢查設備是否有“防爆合格證”,無證設備不得安裝。
按設計新安裝的防爆設備運行前,須經礦機電動力部牽頭,由防爆檢查組成員及使用單位負責人、電工共同驗收卻保質量完好,保護齊全無失爆后,按裝、使用、檢查組三方驗收簽字交接,然后有防爆組人員粘貼防爆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新按裝的防爆設備未驗收的應有安裝方管理。
三、防爆電氣檢查與失爆管理辦法:
1、技改前施工隊組工作面電氣設備及設施,每班對每臺至少檢查1次。每月必須開蓋檢查一次防爆性能并填寫開蓋標簽,由當班電工實施。諾發現失爆須當即整改。生產過程中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當即停產更換。
2、主要進風巷道內及沿線硐室中的電氣設備及設施,每天必須對外表巡查一遍,每月必須開蓋檢查一遍防爆性能并填寫開蓋標簽,由包機電鉗工負責實施。自查中發現失爆或不完好必須當班處理
3、對井下臨時性安裝的電氣設備及設施,要在安裝前通知防爆管理組檢查入井設備,并粘貼“入井合格證”。安裝后要有防爆管理組成員、安裝組、使用方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用行。諾檢查不合格不得驗收或使用。
4、公司防爆檢查組成員有施工隊組電氣工陪合,對施工隊組工作面電氣設備及設施逐一臺臺檢查,每月不少于3次的檢查。對主要進風巷道內及沿線硐室中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必須每月全部檢查一遍防爆性能。檢查時,防爆組成員監護,電氣工操作開蓋或保護試驗等。在檢查過程中按“集團公司質量標準化”檢查,發現失爆、不完好、電氣設備保護不起作用、接地不完善、標志標牌不齊全或存在電氣安全隱患等,要有公司防爆檢查組成員填寫三定表,有施工隊組負責人或機電負責人在當天到防爆管理組三定問題。如有不陪合防爆檢查組成員的、故意拖延不三定問題的或三定后不按時整改的,要按興裕公司“電氣設備管理考核制度”等文件進行加倍考核。
5、礦機電動力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方式,對井下電氣設備及設施進行防爆檢查,諾發現失爆或電氣隱患等問題要按興裕公司“井下電氣管理規定”等文件考核制度進行考核。
四、防爆檢查考核辦法:
1. 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出現失爆或電氣隱患,對責任者考核1000元,并考核隊組5000元至20000元。
2、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在運輸巷及各硐室出現失爆或電氣隱患,對責任者考核1000元,并考核隊組2000元至10000元。
3、井下回風巷道出現違章用電,失爆或電氣隱患,對責任者考核1000元,并考核隊組5000元至50000元。
4. 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不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一項考核責任人100元,同時考核責任隊組500元-1000元。
5. 井下電氣設備及電纜標志標牌未按規定定期更換或無標志標牌,每項每臺考核責任人50元。電氣設備未經防爆檢查及粘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擅自入井考核責任隊組5000元。未經檢查擅自入井有失爆或淘汰的電氣設備,考核責任隊組20000元并拆除上井。
6. 開關未上架、小型電氣未上板管理,每臺件考核責任人50-100元,考核責任隊組500-1000元。
7. 電纜吊掛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一處不合格,考核責任人50-100元。
8. 井下照明燈、機組照明燈未安裝或不亮,考核隊組300元-500元。
9、 井下電氣設備及動力設備保護擅自脫保或綜合保護不起作用,信號照明綜保甩掉插件,對責任人考核100-500對責任隊組5000元。
10. 各變電所、移動變電站高壓開關或低壓饋電開關甩掉保護,對責任人考核100-500元,對責任隊組1000元。
11. 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整定或整定值上下不符,一處考核責任人100元。
12. 局扇無風電閉鎖或風電瓦斯電閉鎖不起作用,機組無瓦斯探頭或急停不起作用,考核責任隊組1000元。
13. 配電硐室、移動變電站、配電點及三臺開關等不裝設主接地、局部接地、漏電保護的輔助接地或接地打設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考核隊組500-1000元。
14. 饋電開關漏電、短路保護試驗不動作考核責任隊組200元。
15. 井下電氣設備私自更改主回路,控制回路線路,影響電氣設備性能、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或私自增減電器元件影響設備防爆結構和防爆性能,按失爆處理。
16. 井下電氣設備防潮劑失去作用或無防潮劑,考核責任人100元。
17. 設備外部淋水、積塵、被煤矸、物料埋壓、工業衛生差考核100元,迎頭耙巖機負荷線、操作線不加護套保護,考核責任隊組200元。
18. 井下的電器設備到規定的時間未上井保養檢修得。考核責任隊組500元。
19、在各巷道、各硐室等地點應有供電系統圖,如果無供電系統圖或供電系統圖與實際不符、表明不清的考核責任隊組200元。
20、在各機電硐室、配電點、移動變電站、皮帶機頭機尾、機組處、局部通風機處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合格考核責任隊組500元。
21、在規定的巷道或規定的地點風水管無絕緣段,每處考核責任隊組500元。
22. 檢查后到管理組三定問題,拖延不三定問題的、三定時互相推責任的、三定后逾期不整改的,除規定的考核外,在考核500-1000元。
23. 公司每次組織的機電檢查,檢查時各有管單位及施工隊組必須派人員參加,如有不配合檢查遲到或無故不到者考核責任隊組500元。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走過場,否則考核責任人200。
本制度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集團公司相關規程措施執行。
【井下防爆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防爆電氣管理制度03-20
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05-05
現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0-10
防火與防爆安全管理制度06-28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06-28
井下電纜管理制度04-19
井下管理制度01-01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02-10
防爆設備管理制度10-11
井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