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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教師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1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干部、干事、教輔后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準,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群眾活動制度
1、群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群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準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由分管校長批準。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后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群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并匯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群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群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斗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校教師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2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對象
全鄉小學教師
三、考核內容及細則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余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為止。
(三)工作常規考核(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范圍內,或學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為準。
3、教職工本人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準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為一等獎;5—8為二等獎;9—12名為三等獎;13—16名為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志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xx鄉中心小學”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占50,其余教師共占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于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后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教師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3
一、工資制度
1.每月以15節為標準,初中、小學每節按18元計算,高中按20元計算。
2.按月發工資,滿一月推后10日發工資,并扣除初中、小學老師30元,高中老師50元作為保證金。
二、獎勵制度
1重擔獎:每月以15節為標準,15—20節,多一節加10元;21節以上,多一節加8元。
2.加班獎:因臨時原因需加班的,加一班按正常課時費的'一半算,初中、小學老師9元,高中10元
3.進步獎:班級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每門獎勵20元。
三、懲罰制度
1.遲到早退5分鐘者,不簽到者,給予口頭批評,月內累計出現2次者,罰8元,連續出現3次者,按曠課一節課算。
2.遲到早退20分鐘者,給予嚴重警告,發現一次扣10元,月內累計出現2次者,罰18元,連續出現2次者,按曠課2節計算,屬于嚴重教學事故。
3.曠課一節,工資加薪扣除,扣完為止。曠課連續2天者,工資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學事故的,辭退,工資扣50%。
4.每位老師須有自己的教案,給學生安排作業和課堂筆記,隨時抽查,發現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資的20%。
5.例會無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兩次扣15元,予以嚴重警告處分,遲到者一次扣5元,兩次扣12元。
6.發現一次,扣除工資5元。
7.輔導課按節計算,給予補貼,每節10元。
8.拒補服從調派者,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9.無故補參加培訓者,沒有工作總結者,按曠課算。
10.一學期未滿者,按零工資算。
11.辭職須在2周前打報告,私自離職按零工資算。
12.原則上鼓勵學生上輔導班,嚴禁老師在外單獨輔導,若有例外由學校派遣專門老師進行輔導。
1、由我校根據生源情況和教師需求數量,公布招聘信息及其條件。
2、個人報名:報名時需提供申請書、簡歷各一份。
3、資格審核:需帶身份證或學生證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主要審核身體狀況、以往學習成績和在校具體表現等情況,經審查合格填寫《晨光家教輔導學校教師招聘報名表》。
4、面試
(1)自我介紹:包括個人信條等。
(2)講課30分鐘:內容為預帶科目教材內容,面試方式為班級授課制。
(3)面試時有3-5名評委,根據應聘者言談舉止及具體表現,給出綜合成績并提出意見。
5、上報招聘名單,并在面試后3日內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通知應聘者面試結果。在同一職位參加面試的應聘者中,按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聘。簽訂《兼職協議書》
6、辦理入編手續
學校教師出勤考核的管理制度4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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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部分。
教師按上班時間提前5分鐘到。遲到一次扣5元。無故曠工扣20元。
請假、病假需提前告知園領導批準(病假及時電話告知園長,來園補交請假條事假未經園長批準視為曠工處理。)
二、教育教學部分。
每周五必須制定下周計劃,且在下午4點上墻。未按時完成者每次扣除獎金10元。
按周計劃和一日活動安排進行教學活動,檢查發現未按計劃執行者,每次扣除獎金5元,當月3次扣除20元。
每周五交下周備課教案或者接受保教主任的檢查,未完成者扣10元。
在教學活動中出現訓斥、體罰、變相體罰現象扣除工資20元。
三、安全、護理
因老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被抓傷、咬傷、摔傷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幼兒尿濕褲子后沒有及時更換或清理干凈的,發現一次扣5元,家長投訴屬實的一次扣10元。
幼兒進餐時,教師要在旁邊指導或幫助進餐的技能,培養文明行為習慣。嚴禁教師在一旁不聞不問、聊天或大聲呵斥,更不能與幼兒一起進餐,若發現一次扣5元。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查錯(如幼兒走失、骨折、等),根據具體情況,對責任人作出響應的處理,扣除當月獎金。
四、衛生。
活動室、衛生間、活動區衛生不合格,一次扣除獎金5元,當月累計3次扣20元。
放學時要仔細整理幼兒著裝、面容(包括洗練、洗手、梳頭)若家長投訴照顧幼兒不周,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3次扣除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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