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1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后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并報辦公室備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采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后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通過電話征得部門負責人批準。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說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后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匯總后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后),月終匯總后張榜公布并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情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準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準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閑聊,上網閑聊、玩游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斗毆,酒后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范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范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準后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征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準,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請分管領導批準;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主要領導批準。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準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準。
4、凡請假者準假后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后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后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并征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方能準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建議書等一并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后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匯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2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岳西中學勞動紀律制度.
一、出勤
1、學校教職員工一律按學校作息時間表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上課教師一律按鈴聲上下課,不得無故遲到、提前下課、拖延下課。
3、學校、部門、年級組召開的各種會議,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4、學校、教研組、備課組舉行的各種教研活動,必須積極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5、學校、年級組舉辦的各類活動,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不得無故推諉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6、學校、部門年級組、班級負有值班任務的行政人員、班主任、教師。在值班時間內須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離崗、缺崗。
二、坐班
1、教職員工的正常坐班時間為上午一、二、三節,下午一、二節。在此時間內教職員工一律在辦公室坐班,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在規定的坐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
三、請假
學校教職員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方可請假離崗。
1、請假手續
需要請假的教師一律到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將請假條交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再將請假條交教務處歸檔后方可準假離崗。
2、批假手續
半天以內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主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教育局審批,未經請假作曠工處理。
四、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
2、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曠課一節扣崗位津貼30元
3、曠工一天扣除月崗位津貼50元
4、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曠會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5、參加教研活動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6、不按時完成學校臨時性任務的教師每次視情節輕重扣除月崗位津貼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崗位津貼15元,請假滿一個月的教職員工當月的月崗位津貼全部扣除。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3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備注:以上所有條約,如有違者,視情節之嚴重性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予以處罰,對表現優秀者予以獎勵。希望每個人都能以主人翁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4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齊齊哈爾北興特殊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班組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設置兼職的考勤員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考勤員應予每月1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匯總到勞資員。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
第三條公司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條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置考勤時間,其方案在報企管部備案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第五條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考勤員逐日登記的員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為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第六條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第七條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八條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第九條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第十條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當日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2)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4)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第十一條上述條款中的遲到、曠工行為,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事后查證,確認員工有見義勇為、替工廠挽回損失之有利行為者,其記錄的遲到、早退不予撤銷,其曠工記錄可更改為公假。其相應的處罰不變,但可根據公司有關的獎勵條款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有關考勤管理的獎懲規定:
(1)遲到早退一次,扣除薪點數5點;當月超過三次后,每次扣除10點;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小時的,記做曠工一日。
(3)擅自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5點;15-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30-60分鐘的,每次扣除20點。
(4)曠工半日,扣除薪點數40點;曠工一日,扣除薪點數80點;
(5)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記警告處分一次。
(6)當月曠工累計5日,全年曠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7)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企管部批準,可記嘉獎一次
(8)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當月超過4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9)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10)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請假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規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條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十五條病假系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后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第十六條長期病假根據員工在職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長短,給付的標準如下:
實際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長不超過病假期超過上述規定的,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因工傷導致的病假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病假的`批準權限為:
(1)病假1日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備案;
(2)病假3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3)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病假累計超過30日,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八條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條事假的批準權限為:
(1)事假1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2)事假3日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事假少于5日,由總經理批準;
(4)原則上,當年事假不超過7日。否則,應予以停職。
第二十條有下列緣由之一的,可申請公假: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假每次不超過3日,全年不超過5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福利假的享有標準見《員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條除上述規定外的請假批準權限,一律由隔級上級批準;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超過3日的,需報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四條除公休假、法定節假日、急診請假外,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進行。
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五條員工請假后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六條請假單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人員存查,請假人所在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須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注明銷假。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準,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條本條款所涉及的有關標準如下:
日工作時間:8小時;
月實際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條病假待遇:
(1)當月病假少于3日:按正常考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2)病假期累計超過30日后:當月超過15日的月份,不參加考核,其考評分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計算績效薪點數;未超過1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3)病假超過30日的,不核算績效薪點數,全部按照標準崗位薪點數的一定比例核算當月崗位薪點數,比例數如下:
工齡不超過5年的:50%
工齡不超過15年的:60%
工齡超過15年的:70%
第三十一條當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條生產崗位上,經車間主任批準,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過當月調休進行調劑,不影響考評。
第三十三條當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條探親假待遇:
(1)當月不超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2)當月不超過10日的,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當月超過10日,不計入考核,不享有績效薪點,浮動崗位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條當月發生婚假少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當月婚假超過5日,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條當月發生喪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條產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核算。
第三十八條哺乳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條休假期間,不影響計算年功薪點數。
勞動紀律管理
第四十條各車間、各部門、生產作業點可根據管理需要,結合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制定各自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必須報企管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統一下發執行。
第四十二條員工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的處罰標準,由企管部征求制定部門、財務部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一并下發。
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訂,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由企管部負責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5
為規范委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一、委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委機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
二、以科(室)為單位建立考勤制度。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含借用人員)的請假、銷假和出勤考核工作,并將每月考勤情況送辦公室備案,并列入年終工作人員年度考評、考核。
三、上班時間不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許玩電腦游戲。外出辦事須在去向牌上留言。此項工作由監察室主任監督,發現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紀律處分。
四、開會及學習期間不得使用手機,不得交頭接耳,不得無故離開。
五、凡按規定休假和因事因病請假,1天以內的,口頭向所在科室負責人請假;2天以內的需填寫請假條由所在科室負責人批準;2天以上的,由科室同意后報分管領導批準方可休假。科室負責人請假均須報分管領導批準。
六、病假3天以上或需住院治療的,須出具醫院證明,經科室同意后報分管領導批準;如因病情突發不能及時請假的,應及時告知科室負責人,到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探親假、婚假、產假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一般應在半個月之前提出申請,經同意后休假。
八、工作人員在上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辦私事,對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九、以上各類假期的工資福利待遇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6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7
第一章勞動作息制度
第一條全體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二條全體員工應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崗位的清潔衛生,當日清潔值班人員按清潔值日規定做好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通知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無故不到崗或中途脫崗。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時應向負責安排加班的領導說明理由,不得無故推諉。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辦公人員的作息時間擬定為:每周為六個工作日,休假一天。
每個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的權利,節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資。每個工作日的作息時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生產作業班按計件工資制度的,實行彈性工作時間,按生產需要實行兩班或三班制。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條公司考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執行,各車間(部門)考勤員分管本部門的考勤事務。考勤記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因顧及私情和講求面子而故意遺漏、隱瞞。
第七條公司嚴禁無故缺勤,擅離職守。
第八條員工均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未經公司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更改或縮短工作時間。
第九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要實事求是,不托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得弄虛作假,為難考勤記錄人員。
第十條員工考勤分出勤、出差、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曠工、遲到、早退等。
第十一條員工請四小時以下事假,按半天計算,超過四小時而不足八小時按一天計算。
第十二條遲到。除班車原因之外,上班遲到20分鐘內為遲到。超過20-200分鐘以曠工半天論處。凡在本廠規定的開會、學習和領導通知的活動時間,不按時出席的,均作為遲到(事先經過批準可不作為遲到)。
第十三條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20分鐘之內下班者為早退,早退超過20分鐘,為曠工半天論處。末到正點離開工作崗位或中斷學習、活動,又未經批準,作為早退,經主管簽證請假或公出者除外。提前就餐,一經發現一律以早退論處。第十四條各車間(部門)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出勤情況進行匯總,并附請假手續,報車間(部門)領導簽字,送勞資部門作為編造工資、獎金及有關福利的依據。
第三章請銷假制度
第十五條事假
1、員工上班,因公外出,須向領導報告,并在辦公室去向登記本上認真填寫外出日期、時間、事由等。
2、員工如因私事須請假,應提前一天向部室(車間)領導提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原因和天數,經領導批準,辦妥手續后才可離崗。特殊情況可電話、傳真請假,但事后應履行補假手續,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核后,可作為事假。不得托人代為請假。事假手續不完備均作曠工論處。
3、非特殊情況事假,一律嚴格控制。
4、已批準事假的職工,按請假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按日工價×請假天數)。
第十六條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回公司后應出示醫院證明。
2、非因工負傷需休息,可參照病假處理。
3、因病長期休息達六個月的,病愈后要求復工,必須持醫院復工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同意在原崗位試工一個月,能正常工作,方可辦理正式上崗手續,如在試工期間原病復發,病假連續計算。
4、長病職工應每月到公司,將復查報告送人力資源部,如有違者,停發病假工資。
5、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勝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應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時間在六個月以內者,根據勞保條例規定,連續工作八年以下者,發本人月基本工資的60%;連續工作8—15年者,發本人月基本工資70%;連續工作15—25年者,發本人基本工資80%;連續工作25年以上者發本人工資100%。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超過六個月以上者,發本人基本工資的60%。病假期間,崗位工資全部扣除。
第十七條工傷假
1、工傷假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需要治療、恢復,不能正常上班的`假期為工傷假。
2、員工在企業外因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而負傷,憑有關證明,可比照工傷。
3、符合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第二章
第八條的按工傷假處理。
4、工傷假由工傷人員持醫院鑒定,經企業生產部確認責任工傷或非責任工傷,審定后方可作工傷處理。
5、工傷人員待遇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四章中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第十八條婚假
1、凡符合婚姻法規定,已領證結婚的員工,均可享受婚假。
2、婚假一般為三天,如雙方年齡達晚婚,其婚假為十天。
3、經批準的婚假,按公假處理,基本工資照發,崗位工資扣發,月獎、營養費、津貼適當扣發。
第十九條產假
1、企業在職女員工,符合生育政策,本人申請,持部門和工會意見,辦理休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生育第一胎達法定年齡的女員工,享受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并有醫院上環證明的,增加女員工產假30天;屬難產的或雙胞胎的,增加休假30天。
3、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證明和工會意見,可休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至七個月以下的,產假60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
4、產假期間待遇:聘用人員、合同工、計劃內臨時工其基本工資照發,計劃外臨時工按其基本工資的80%計發,崗位工資扣發。月度獎金、年度獎金中的此月所得部分,月度營養費(在夏季包括冷飲費和高溫費),勞保用品均不享受。
5、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安排晚班勞動,每班勞動時間內安排休息1小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條護理假
1、雙方達晚婚年齡,女方生育孩子后,男方享有護理假。
2、男方護理假一般為5天。
3、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哺乳假
1、符合計劃政策,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每次30分鐘,雙胞胎每次增加30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二次喂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哺乳時間,單位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3、女員工產假期滿后,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同意,工會出具手續,原則上可考慮半年的哺乳假。
4、哺乳假待遇:聘用人員、合同工、計劃內臨時工,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崗位工資扣發,國家規定的補貼照發,效益工資、月度獎金、年終獎金中此月所得部分、月度營養費(在夏季包括冷飲費、高溫費),勞保用品不予享受,計劃外臨時工不休哺乳假。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養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單位領導批準給假3天。旁系親屬死亡時,經單位領導批準,休假一天。
2、員工去外地料理喪事,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車船費自理。
3、假期基本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公假
1、員工根據國家規定,參加由國家、地區組織的各類考試或競賽活動等,憑有關方面證明,由當事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可享有公假。
2、人大代表、黨、團、女代表等參加有關會議可作公假。
3、由單位組織的員工健康體檢、婦女病普查按公假處理。
4、經單位領導同意,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和地方法規規定的公益事項,可享有公假。
5、公假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條其他假
員工違反治安管理被傳喚,其缺勤時間作事假處理。
第二十五條曠工
1、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末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2、員工無故不服從組織調配,經教育仍堅持錯誤拒絕分配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無故擅離生產、工作崗位,以及生產、工作時間不從事生產、工作滿半天以上者,以曠工論處。
4、上班干私活或無事生非、爭吵打鬧、尋釁斗毆,一律以曠工論處。
5、各種假期無正當理由無故超假者。超假時期作曠工論處。
6、對經常無故曠工,經說服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單位通知本人期限不回的),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7、其他條例中規定為曠工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準假權限
1、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
2、各單位中層干部請假,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3、部室、車間管理人員請假,三天內由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
4、職工請假,一天內由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5、公假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6、工傷假需持醫院醫療證明,經勞動部門鑒定,報單位領導批準。
7、婚、產、哺乳假,憑單位工會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
8、任何員工請假必須遞交書面申請,按照程序得到批準方可休息,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9、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需電話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8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習慣,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建立企業理念文化,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思路建設要求,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行為指導規定的管理大綱,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層次,為今后的內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礎。
說明:本企業實行夏時、冬時兩種作息時間
夏時制:7:30-11:30 13:30-17:30
冬時制:8:00-12:00 13:00-17:00
1、嚴格遵守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服從企業管理,作息時間、嚴格職工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個人合法利益,嚴格倡導職工講文明、愛企業、重自律。
2、企業內各辦公室是生產行政管理的重要場地,非管理者,無論是誰,無事者,嚴禁入內,職工反映,解決問題,要逐級上報,任何越級上報者,其被訪部門有權拒絕,以保證辦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環境,確保職責功能的權力責任。
3、工作期間嚴禁從事非工作范圍外的各種事情,各本職崗位,應盡職盡責,嚴禁脫崗、串崗、睡崗,無理由離崗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處理。
4、員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須按“病、事假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報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企業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肇事人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6、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地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有事說理、協助協商,以企業為大局,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7、企業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聚眾斗毆、偷雞摸狗、目無法紀,凡上述不服管理者,無論何人,堅決除名。
8、保持、維護廠區、工作場地的環境衛生,各生產區域必須按公司統一部署規定,按其分工,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頓,各車間班前、班后必須按要求進行現場打掃和清理,并且沒有任何理由保質、保量的予以完成,由總經辦檢查、考核和處罰。
9、愛惜公司財產,維護企業內的一切設施,物品的運行安全,各生產車間班組內的機械、設備、電器、工具、生產輔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發現損壞、故障及時上報,如有人故意破壞,嚴懲不怠。
10、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各車間主管、班組長均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職責義務,任何達不到質量、技術、尺寸、性能的產品,各制作工序責任者,必須照價賠償,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賠償,屬違規操作引起質量事故,責任人必須全額賠償一切損失,質量第一責任人也要接受相關經濟處罰。
11、工作時間內嚴禁會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須經本部主管同意,會客時間,應按事假時間來計算,并及時上報辦公室,履行事假手續。
12、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機械設備是職工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違規違章操作造成人身、設備、產品的傷害,責任自負,造成設備、產品、物料損害的,原則上企業還要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
13、員工有義務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呈報合理化建議,有責任對企業工作和業務發展提出個人的看法、見解,有權對企業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設性的思路,更有權力和義務來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利益。
14、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技術、工藝、圖紙、產權的保密制度,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損害,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執行) 15、搞好企業的“防火、防盜”工作,是企業各部門、員工必須常備不懈的預防大事,任何有損企業里通外聯、串通勾結的破壞行為,并給企業造成損害者,按其責任大小,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16、以上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望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并從下達之日起予以執行,對本文沒明確處罰的章節,本公司有權規定處罰的額度。
17、 本文的解釋權在廠部。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9
一、目的和范圍
1.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范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并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工作紀律:
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準的罷工、游行;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后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并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注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打包后的成品填寫入庫單并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后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7.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后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設入使用。
2.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行為紀律
1.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在班時間統一著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著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后果自負。
4.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亂扔雜物,如發現車間垃圾含有價值物,經查實每次對車間主任和責任人視情罰款30-500元不等。
5.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煙,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煙必須到廠區外。
6.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罰款100-10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
7.在公司內酗酒滋事者,給予當事人罰款100-500元并辭退。
8.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0.餐廳就餐不按順序排隊、加塞者,罰款20元/人次;浪費飯菜過多者,罰款30元/次;
11.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考勤紀律管理規章制度10
一、教職工在上班期間,不準打牌、下棋,晚上娛樂也不得超過去10點種,禁止賭博,甚至耽誤工作,違者學校作嚴肅批評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會后果,責任自負。
二、實行彈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為坐班時間,該時間內教師無特殊原因必須到辦公室坐班,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職工在上班時間不準釣魚,星期天、節假日釣魚只能屬娛樂性質,不能以獲利為目的,更不能加重學生家長的負擔。
四、醉酒有損教師形象,在上班期間教職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課,一律按曠工處理;酒后鬧事或酒后失職,先罰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據情節輕重作進一步紀律處理。
五、教師不得任意將學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學生,剝脫學生的學習權利,故意違犯義務教育法,違者學校點明批評,造成學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罰款10元處理,并依法將其流失的學生請回來,執意不請,學校將其上報主管部門,執行上級處理意見。
六、學校一律實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須具備必須假條,假期回校必須銷假,學校按請假類別和時限作出不同處理。
1、病假:病假兩周以內,可委托安排調課,病愈后自己補上調節器出去的'課,不扣課時津貼費。兩周以上,由代課教師領取,病愈后復課,繼續享受課時津貼。長期病假沒有上班,既不享受課時津貼也不享受學校三勤費(只享受節假日、慰問費)。
2、事假:事收無論長短一律自己調課補上,報教導處審批,假條交學校存檔,一學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課時津貼;特殊大事不能補課,其事假期間的課時由代課教師領取。
公假:(含在職培訓)一月以內自己調課補上,享受課時津貼,一月以上無法補課,由學校安排課程,公假期間享受70%的課時津貼,代課教師按增加課時計加課時津貼。
3、婚、喪、產假:一律按文件規定的天數,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4、曠工:曠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同時扣缺勤費40元,并扣除當天課時津貼,扣操行分10分。曠工半天按曠工一天的一半處理。曠課一律扣20元(上課鈴響5分鐘以后稱曠課)扣除一課時的課時津貼。由行政值周開出扣款金額,教導處簽意見,事務處扣款。
七、輔導區會、周例會、政治學習,老師必須按時到會自始至終,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會,沒具備手續按曠工罰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過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時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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