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通用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通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通用1
1、目的
為了解決員工因特殊情況出現經濟周轉困難,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職責
3.1、部門、行政人事部負責、財務部對員工申請條件審查。
3.2、財務部負責對相關款項的發放和清算。
4、執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圍
4.1.1、員工填寫《預支工資申請書》并附相關證明資料。
4.1.2、根據員工提交的《預支工資申請書》,對員工的申請資格進行審查。
4.1.3、員工《預支工資申請書》經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 5、預支工資
5.1、預支工資條件
5.1.1、遇到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導致生活暫時困難的員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導致家庭生活暫時困難的員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導致家庭生活暫時困難的員工。 5.1.4、因員工個人學習再深造而導致經濟暫時困難的員工。 5.1.5、經公司認定在情理當中的其它情況。 5.2、預支工資額度
5.2.1、試用期員工入職十五天后方可預支工資,預支的額度不得超過試用期工資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員工預支工資的.額度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二倍。 5.2.3、因條款5.1.1、5.1.2所述需要預支工資,預支的額度不得超過本人月資的五倍。
5.3、預支工資擔保
5.3.1、員工預支工資需要公司內部員工做為擔保人。
5.3.2、擔保人的月工資需達到或超過預支人所預支工資額度,擔保人人數不限。
5.3.3、擔保人必需無任何借支或為同事擔保行為的記錄。 6、預支工資清算
6.1、從員工預支工資的當月份開始清算工資,按員工預支工資的額度分三個月清算完畢。
6.2、因條款5.1.1、5.1.2所述而預支工資,按員工預支工資額度分12個月清算完畢。
6.3、因預支工資的員工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無法清算預支工資而造成損失相關損失由擔保人承擔。
7、引用文
8、記錄
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通用2
一、目的
為明確工資計發操作流程,保證工資發放的準確、及時、無誤,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財務部會計負責監督并執行此制度,出納負責工資發放。
2、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并執行此制度。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員工。
四、內容
1、每月20號前為工資發放時間,如遇節假日則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延遲發放。
2、項目部部于每月3號前將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資料,統計匯總交予財務部會計。
3、財務部會計負責所有人人員工資的造冊,于每月5號前交予董事長審批。
4、董事長簽批后,財務部會計在每月8號將工資表送交出納,出納確保在每月15號將上月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
5、工資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后,財務部出納須在每月發工資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將員工上個月個人工資條發放到員工手中。
6、離職員工在正式辦理離職手續后,可在下月發放工資時領取當月工資。
五、扣除項目
1、扣除個人所得稅。
2、扣除法定必須代為扣除的有關個人的其它保險類費用。
3、扣除公司內部考勤制度中違規項。
六、工資誤算、誤法管理
1、工資誤算、誤發時,行政部和財務部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
2、因誤算、誤發而超付的工資,行政部和財務部可向員工行使追索權。
3、因誤算、誤發而少付的工資,員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由行政部和財務部負責查實。如屬實,因誤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證明;因誤發而少付的由財務部出具證明。證明經董事長簽批后,給予員工補發。
七、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1、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2、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3、每月的工資發放資料由財務部會計編制憑證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財務部月末進行系統的審核后,將工資發放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長提出申請簽字同意后方可查詢) 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一、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
第二章工資結構
一、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養老金補貼、醫保補貼、外地津貼五部分組成。
二、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三、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四、養老金補貼、醫保補貼、外地津貼在工資總額中占20%。五、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金額。
第三章工資發放
一、根據項目經理考核后的績效工資,財務室進行制表,由項目經理簽字后發放。
二、工資由財務室發放,可采用現金發放或銀行轉帳兩種方式,具體方法根據各項目情況確定。
三、工資發放時間:每月的5-10號發放上月工資。
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通用3
1、基本工資
每月發放工資時以合同簽訂的基本工資標準計算,由于崗位變動基本工資發生調整的,體現在工資條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獎金
各崗位表現優秀或有特殊貢獻者,可獲得不同數額的獎金,隨工資發放。3年終獎
至每年12月31日根據合同時間統計,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員工,當年遲到、早退不超過15次,除公休外累計請假不超過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發放年終獎600元。
4、工齡工資
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從整月的月份開始計算工齡工資,若工作的第一個月不是整月的,無論幾號上班均無工齡工資,滿一年的每月加工齡50元,滿兩年的加工齡100元,工齡工資100元封頂。離職的當月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不計算工齡工資。
5、飯補
每人每個月有飯補200元,裝卸工、后勤維修人員沒有飯補。工作不滿一個月的按天發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滿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長/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時間,若當月未休,按已休息計算,公休天數多于一天的人員發放工資時計算原則同上。
7、過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計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員工按基本工資的雙倍發放。
8、員工工資每月15日發放
自動離職或被辭退的員工當月工資同樣于下月15日發放。
9、新員工第一個月不參與店內分紅
滿一個月后正常參與分紅,已符合分紅條件的員工,15日之前提出離職的取消上個月分紅,15日之后提出離職的'有上個月分紅,取消當月分紅,學生工無分紅。
10、加班
原則上不計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額外工作的員工,店長/主管予以補休,有特殊情況需要計加班的由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
11、學生
學生工為固定工資,不參與優秀員工的評選,不參與店內分紅。12若以上規定發生變動的,則按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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