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考勤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的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2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起草人: 審核人: 審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3
一、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現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作息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考勤制度
1、公司職工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冬季上午8:30—8:45;下午1:30—1:45,夏季上午8:30—8:45;下午2:30—2:45。每天兩次考勤。因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在考勤中注明事由。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遲到或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簽到上班時間的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的扣1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扣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抽出相應薪金后,記曠工一次。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半天從工資中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的扣二天工資,依次類推,連續曠工10天的給予除名。
5、請假規定:
(1)病假: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醫院就診證明。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未能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后補辦手續上下班制度,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休假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6、出差規定: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7、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8、全勤規定:為鼓勵職工出勤公司設全勤獎上下班制度,凡每月根據考勤統計的出勤天數為全勤,并且沒有出現請假曠工的獎勵全勤獎金。月底根據考勤記錄結算工資,工資發放人員月底要將工資表及考勤表一并轉交會計。
四、節假日規定
1、公司員工每周休息一天,各項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每月公休時間為4天。
2、員工本人結婚、直系親屬逝世均有3天帶薪婚、喪假。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五、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4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5
制定本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普通崗位為8小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2、公司的全體員工均實行考勤點名制度,由部門主管負責點名;
3、員工每天均需先簽字方可外出辦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字的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上班時間5分鐘未到視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走的視為早退,30分鐘未到視曠工半天,半天未到簽字者視曠工一天。凡是遲到、早退者視情況罰款20元人民幣,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員工外出辦事前需要向部門主管報告外出的理由和時間,嚴禁員工上班期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處理。
6、公司辦公室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監督,統計當月遲到、早退、曠工后交財務部扣發工資。
二、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是員工在非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非本職工作或本職工作額外工作量,屬于公司計劃外工作任務。
2、員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情況不得推諉,若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加班時,應提前告知。
3、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必須加班的,須嚴格控制并辦理申報手續,辦理加班手續后方可實施(如因突發情況可事后補辦手續)。
4、加班的審批,由部門主管負責,公司辦公室進行監督并報經理批準后交付財務。
5、員工加班后應安排補休,如確實無法補休,發放加班工資。
6、平時加班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假日是300%。
三、員工請、休假制度
1、請、休假
a)凡請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員工,必須提前3天填寫請假條。
b)將《請假單》交給所在的崗位的主管簽署意見。 c)由主管將請假單,轉交公司辦公室。
d)辦公室根據部門所簽署的意見和本人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e)公司經理審批后,由公司登記歸檔,作為考勤依據。 f)休病假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到辦公室辦理手續(2天以上者)。
g)員工請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兩天以上者需辦公室批準。
h)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經理批準。
i)請假者須辦完正式手續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請假方法
a)主管可批準下屬人員兩天以內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后,方可休假。
四、曠工處理辦法
1、為履行請假手續離崗,視作曠工。 2、請假未得到批準擅自離崗者,視作曠工。
3、一個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視曠工半天處理;累計5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4、遲到30分鐘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
5、曠工半天扣發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3天工資,連續曠工兩天扣發7天工資,記大過處分或自動離職;曠工3天者做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6
一、作息時間9:00——18: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員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間根據部門人員情況安排1天休息,并上報公司行政部報備,若臨時有事需要調休的必須事先填寫調休單,經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如無批準不予安排調休。
2)異地員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請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否則不予安排調休,需憑往返車票做為返家憑證。
3)各部門每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如有改動須提前到行政部備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員工必須上、下班在指紋機處打卡簽到、簽退。
2)新員工入職3日后即需輸入指紋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記打卡均視為未打卡。
4)因手指受傷等特殊情況導致指紋機無法識別,需當時與行政部文員確認,到行政部填寫《手工簽到單》否則視為未打卡。
5)因臨時性工作外出無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供《員工未打卡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行政部,否則月底核查考勤記錄時視為未打卡。
6)上述記錄請按時申報,逾期不予補辦手續。未打卡者經調查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罰,其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到而未到崗,并未請假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1)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為10元/次。
2)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第一次按罰款10元/次處理,第二次處理則為20元,第三次罰款為40元,第五次罰款位80元,第六次罰款為160元,依此類推。
3)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按100元/次罰款
4)由于公事推遲上班而未提前經主管同意者,按遲到論。
5)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計遲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優秀評選資格,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擅自離崗、曠工
工作時間內,未請假而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內視為擅自離崗,到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未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及工作期間未請假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為曠工。
1)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工資予以處罰。
2)月度曠工一次或一天扣罰當月工資10%。
3)月度曠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罰當月工資20%。
4)月度曠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曠工一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年累計曠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員工因公外出時,應獲部門經理批準并在前臺《員工外出登記簿》上注明外出時間,返回后注明返回時間。未簽外出者按事假處理,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將不定期進行人員外出抽查,如發生人員外出但未進行外出登記者,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
1)病假請假應在上班前60分鐘前辦理(可電話通知形式),否則一律按非事先申請事假處理:因突發急病不能執行此標準,請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
2)請病假兩日(不含兩日)以上者,必須提供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并提供病例,化驗單,繳費憑證等。
3)病(事)假請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請,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轉告,否則視同未請假。
4)病假最長期限60天,超出此標準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
6)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予以辭退。
7)連續病假期間如遇休息日,則休息日、節假日算為病假天數。
8)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或整形手術、酗酒、打架斗毆及違法、惡劣行為等原因造成的休息,此類情況按事假處理。
9)病假在請假或銷假時不能提供診斷證明者,按事假處理;提供虛假醫療證明者,一經查實。以曠工論處。
10)病假為有薪假,但不發放全勤獎金。
七、事假
因事必須本人處理且客觀限制不能再休息日、節假日辦理,又沒有年休假可用時,可申請事假。
1)事假需提供真實、充分理由。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直接領導可不準假或縮短假期或暫緩準假。
2)事假不跨越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
3)事假必須事前提交請假申請。
4)員工請假2天以內事假(含2天),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審批;請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核準后報行政部審批;請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并填寫《請假申請單》。
5)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請假申請及請假要求與工作相沖突時,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長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崗位最長20天,超出此標準將自動離職處理。
7)事假為無薪假。扣款為當月基本工資/當月理應出勤天數x請事假天數
8)未事先申請而休事假,按雙倍扣罰薪資。
八、法定假期
按相關規定給予休假,休假視公司業務狀況進行節假日正常上班,假后安排補休。
九、婚假
本人結婚
1)公司給予法定初婚員工15天帶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請事假。
2)婚假須于員工結婚當年享受,逾期作廢。如遇10月份后結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須附結婚證書復印件,否則按事假處理。
十、產假
本人分娩。
1)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女員工可享受基本產假4個月,即120天(產前45天,產后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給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給假42天。
3)產假期間可享受一個月基本工資的帶薪假期;此薪資于休假返回后,連同上班的`第一個月薪資共同發放。
4)上述日歷天數包括節假日。員工休產假必須提前三周填寫“請假申請表”,附社區級以上醫院確定的分娩預產期證明,經主管批準后送行政部生效。
十一、護理假
男員工在妻子初育時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但須出示有效醫院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
十二、喪假
直系親屬逝世
1)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請5個工作日的帶薪喪假
3)申請喪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親屬關系證明和死亡證明復印件,經主管核準后送行政部審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產后1年以后,每天給假2小時。
2)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具體核定。
3)哺乳假需提供生育證明,主管證明
十四、工傷假
因執行公務受傷,以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
1)員工因工負傷,最多可享受60天工傷假;需休假員工提供醫療證明后,由行政部審批具體休假天數,超出天數按病假辦理。
2)工傷假期間,公司支付基本工資。
3)申請工傷假應在工傷發生后24小時內,并有2個以上公司人員書面證明。
4)因違章操作造成工傷,不享受工傷休假。
十五、休假相關程序
1)填報:員工應休假前按相關規定填寫《休假申請表》。
2)審批:休假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批后報行政部;行政部審核員工假期類別及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行政部、總經理簽批
3)請假審批權限:請假1至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直接審批,交到行政處備案;請假3至7天,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審批,交到人事部備案;請假7天以上,需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行政部審批,交由總經理審核,后報行政部備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斷或未休,在季度內可調休,逾期作廢。
5)全年累計休假超過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及調薪資格。
6)假期完畢,員工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銷假,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間以事假計。公司員工假期完畢銷假以實際到崗簽到為準。
十六、其他事項
1)當月除規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員可享受100元満勤獎。
2)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玩游戲、閑談、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網絡聊天、睡覺、吃零食、就餐等。
3)違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別標注項目外,給予10-100元處罰。
4)此文件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公司考勤相關文件作廢。
5)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6)文件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7
集團公司所屬全體員工:
根據集團公司已制定并執行的“員工考勤制度”第六條、第八條、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為了進一步有效執行該制度,特對相關條款細化后,作出如下補充通知。
一、凡外出辦理各種業務的公司員工,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后,可視為上班;上班期間外出辦理各種業務時,需首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并報行政辦(趙小利處)備案;特殊狀況不能打卡者,須經部門經理書面簽字批準并于當日報行政辦(閆柯宇處)備案,業務完畢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批準手續,視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員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內出具書面有效說明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審批的外,一律以遲到、早退論處;按月度統計時,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至1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遲到、早退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日論。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每月度統計上報)
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中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罰規定。每月度考勤統計時,累計遲到、早退超過兩次以上者,從第三次算起:員工扣罰30元/次、中層管理人員扣罰50元/次、高層管理人員扣罰80元/次;每月度考勤統計時,曠工一天者,扣罰當月2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兩天扣發當月3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三天,扣罰一個月出勤工資;曠工時間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扣罰金額為當月日均上班工資除以8小時乘以2倍曠工時間。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并按月度提來源理決定)
四、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
1、外出辦公不按上述規定報備的、簽字批準手續不全或不辦理批準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論處,按照集團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扣發金額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為名,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其他事務活動等,一經查實,一律以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并按月度上報處理意見)
本通知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相關條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請各部門認真學習通知精神,并嚴格執行。
XXXXX公司
20xx年03月14日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5天/周,8小時/天的工作制度。
三、作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1、考勤是企業管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凡公司錄用的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每天按照公司規定時間考勤,作為出勤記錄。
2、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考核,綜合事務部負責人審核,并于每月5日前將出勤表交于綜合事務部。
3、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7:00后(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4、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間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5、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交綜合事務部備案。事假超過1天不滿3天,需應經副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準后,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與職務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
6、請突發性病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30分鐘內告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7、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當天不能回崗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綜合事務部記錄備案。
(二)加班管理制度及流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副總經理批準,交綜合事務部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3、加班按其級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按國家規定來計算)
4、加班補貼由綜合事務部核實加班記錄后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5、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者,取消發放加班工資。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范圍及方式: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所有在職及試用期員工,考勤方式為xx。
第二章
管理部門、職能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xx部是員工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在考勤管理系統內進行假期設置、流程設置等運行維護;
(二)負責對員工考勤進行統計、查詢,按相關規定實施獎懲;
(三)不定期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員工按時出勤打卡、監督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時審批請假、出差、外勤申請。
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考勤
第五條
工作時間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條
公司考勤設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遲到: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或工作地點);
-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曠工:無故缺勤;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無正當理由早退30分鐘以上;
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調休等;
出差:因工作離開工作常駐地。
外勤:全天或不間斷在公司辦公常駐地以外的地方辦事。
第七條
遲到、早退、曠工
(一)遲到扣款規定:
(二)早退扣款規定:
(三)曠工扣款規定:
(四)下列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事先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
2.在公司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通知限定的時間內,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3.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4.打架斗毆、酗酒等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謝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條
員工未出勤,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員工外勤
員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報批。未假外出,根據外出的時間按遲到或曠工計算。
(二)員工出差
須事前報批并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時間打外勤卡。
(三)員工請假
1、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報部門主管審批。員工休病假兩天及以上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扣款標準為:扣款額=當月薪資÷21.75×請假天數×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癥)或非因工負傷的,需停工進行治療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患病員工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病假(醫療期)
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在病假(醫療期)
期間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開展營業性活動,一經查實,由公司責令其改正,并通知員工在3日內返回公司工作,員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
2、事假
1.員工有事不能出勤,須經部門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數考核扣減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
3.員工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規定天數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試用期順延,累計超過(含)10天的,結束試用期。
3、婚假
1.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享受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婚假3天,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享受x天婚假(根據各地標準實施)。
2.婚假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則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領證的,婚假須在1年內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領證的,視為已經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計發,按婚假天數考核扣減績效薪酬;
6.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4、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喪假、路程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發放,按請假天數扣減績效薪酬;途中產生的車船費等其他費用,由員工自理;
4.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5、產假、陪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休假,女員工生育享受x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男員工陪護假x天。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縣級以上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x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x天產假。
3.產假、陪產假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產假休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生育津貼核發到公司后,根據生育期間已發放的基礎薪酬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核發生育津貼,生育期間發放的薪酬數額大于生育津貼的不再進行補扣;男員工陪產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
4.公司對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5.計生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申請產假、陪護假、計生假,均需提交申請并提交準生證附件,經部門主管批準。
7.未盡事宜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x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國家和地方有最新調整意見的,執行國家和地方最新規定。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因工致殘,被認定為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薪酬。
2.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
3.其他未盡事宜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0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職工超計劃生育,非法結婚及未婚流產的均不給產假,有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無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女職工哺乳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1
為了創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圍,強化紀律觀念,建立約束機制,形成一種團結緊張、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維護單位形象,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整風肅紀活動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以自覺為前提,以考核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務為目的,服從服務于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辦公休息時間,原則上遵照縣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依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可作適當調整,以行政部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另行規定。個別崗位在某一時間段由于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時間難以規定,可作靈活調整,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3、出勤實行簽到制度,由行政部負責收發表(卡),并統一匯總登記,以此作為考評和獎罰的重要依據。簽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時間為9點前,下班時間為11點后,下午上班時間為3點前,下班時間為5點后,不得代簽、補簽、提前簽、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員負責登記。
4、公司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上班時間如因私臨時需要離崗,必須向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請假。
5、因病或因事請假必須報有關人員批準,半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準,一天以上必須報總經理批準,急需本人處理或待辦的公司重要事務,在請假前必須處理妥當或委托代辦妥善。
6、公司各種與出勤有關的獎勵或補貼,均以各自出勤情況為依據進行計發,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干部職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計扣發工資并累計,無故離崗、脫崗按曠工算,曠工一日按50元計算扣發工資并累計,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離崗的要在2天內到分管領導處補打卡,否則按曠工論處,如公、私事需臨時外出要請假的要說明原因和時間要求,無故延長請假時間的按早退論處。如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被縣效能辦等檢查組、明察暗訪組發現的,除按縣機關單位要求處罰外,公司另扣發該人當月工資200元。每月出勤為滿勤且縣明察暗訪組未發現該職工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司將用罰扣下來的費用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8、對未按照規定程序履行請假手續,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的在編不在崗的干部職工,堅決按要求報組織人事部門給予以免職或辭退,一年內請私事假累計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時間按每20元一天扣發年終津貼。超過30天的扣發一半年終津貼。
9、以上規定的情況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統計匯總一次報分管領導審核后再報總經理簽往財務部執行扣發、獎勵。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9:15—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31—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46—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3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西安泰樂星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6日
【公司的考勤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的考勤制度11-16
公司考勤制度12-16
公司職工考勤制度12-10
公司管理考勤制度01-02
公司考勤制度08-03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12-20
正規公司考勤制度11-23
公司考勤制度范文10-30
城投公司的考勤制度10-30
裝飾公司考勤制度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