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管理制度1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級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分級管理制度 篇1
一、采場頂板等級劃分
為了對危險程度不同的采場頂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點,抓住一般,根據采場礦巖穩定情況進行頂板鑒定,分ⅰ至ⅲ級進行管理。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列為ⅰ級頂板
(1)采場內有大斷層通過。
(2)采場內有較大斷層通過且有交匯;
(3)層理、片理、節理特別發育;
(4)采場頂板暴露面積較大,礦石類型以片巖為主的;
(5)采場附近有空區或陷落區,可能對本采場構成影響的。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列為ⅱ級頂板
(1)采場內有斷層通過,巖性以片巖為主;
(2)層理、片理、節理比較發育;
(3)采場處于大斷層的下盤;
(4)礦體以片巖為主,片理、節理雖中等發育,但產狀小于50度的。
3、ⅲ級頂板:巖質堅固,層節理不發達,只有少數小斷層。
二、頂板等級鑒定辦法
生產探礦結束后,在提交b級礦塊時,地質人員要根據礦塊的礦巖性質及地質構造情況,按頂板等級鑒定標準,提出所提交的礦塊的頂板等級,并在地質說明書中注明;采礦設計人員根據地質人員提供的地質資料,在征求安全部門的意見后確定該采場的頂板等級,并在設計說明書安全欄中說明;計劃部門在下達月計劃時,在計劃中注明采場的頂板等級。采場頂板揭露后,礦巖性質及構造發生變化,頂板等級有必要進行調整時,經安全部門與設計人員協商后,由設計人員書面通知有關部門予以調整。
三、頂板檢查
頂板檢查的內容主要有:頂板等級劃分是否合理,頂板有否異常變化,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可靠及執行情況等。
1、i級頂板的檢查
安全員每班至少檢查一次,若安全情況特別不好應在現場監督處理;班長每班至少檢查一次。若安全情況特別不好,應在現場指揮處理;生產技術科長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安全科每周至少檢查兩次。
2、ⅱ級頂板的檢查
礦安全員、值班礦長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生產處長、坑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安環處或坑口安全科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3、ⅲ級頂板的.檢查
礦安全員、值班礦長每班至少檢查一次;井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坑口安全科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生產礦長主持參加ⅰ級頂板采場安全現場會,制定出解決采場安全問題的措施;ⅱ、ⅲ級頂板采場安全現場會由礦安全主管部門主持;采場內作業人員至少有一名兼職安全員。
頂板檢查方法,以查圖、觀察、敲幫問頂等方法,逐步采用新的現代化儀器進行觀察。
各級管理人員要建立“采場檢查日志”,將檢查的情況及處理意見、結果記錄在“日志”內,礦不定期的檢查“日志”記錄情況。
四、頂板支護標準
1、i級項極的支護
采用木垛和單支柱聯合支護并各占支護面積的50%,每個木垛所支護的面積為20一30平方米,每個支柱所支護的面積為5-10平方米。該級頂板的采楊木垛支護所支出的費用經安環處確認后,不列入單位生產成本。
2、ⅱ級頂板的支護
主要采用單支柱支護,視情況加木垛支護,每個支柱所支護的面積為10一15平方米。
3、ⅲ級頂板的支護
采用單支柱支護,每個支柱所支護的面積為15一20平方米。
根據頂板具體情況,決定支護位置并在規定的支護標準內合理地調整疏密網度,防止教條化和為應付標準而盲目的支護。
五、每個采場在提出設計時,地質和設計人員應對頂板的物理機械性質和安全程度進行鑒定并提出頂板管理措施。
六、采礦方法的選擇必須考慮采礦過程的頂板管理,在一般情況下,要遵守下列規定:
1、節理和滑面發育的松軟礦石和礦巖暴露又較大的采場,不能采用淺孔留礦法。
2、節理和滑面比較發育的綠泥石片巖和絹云母母片巖類型的頂板,其允許暴露面積最大不應超過200平方米;如超過200平方米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比較穩固的石英單脈或以石英單脈為主類型的頂板,其最大暴露面積不應超過320平方米;如超過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采場切割層應單獨提出設計.暴露面積較大或松軟,頂板應留有臨時礦柱,采用分區切割,在平面圖上應列出礦住位置、尺寸和形狀。
七、切割施工時,除按設計留有臨時礦柱外,還要隨切割進展用木柱或木垛對頂板進行臨時支護。
八、在切割過程中,應嚴格掌握切割與漏斗開鑿之間的關系,使之盡量接近。
九、切割層中臨時礦柱的回采應隨采礦和崩礦的推進逐步用中深孔一次崩掉。
十、采場頂板在采礦過程中,應求成拱形,嚴禁采成鍋底形。
十一、在采礦過程中.對比較松軟的頂板,必須進行規則的臨時支護。對比較穩固的頂板,應根據面板的變化情況,可進行不規則的局部支護;頂柱兩端必須加墊板并加楔子打緊打牢。
十二、采場爆破后,必須從安全出口一端向另一端認真的撬浮石,撬不下來的大塊浮石,可用炸藥崩掉或用木柱臨時支護,必要時打木垛。
十三、在同一礦房內,禁止鑿巖和撬浮石平行作業。
十四、采場作業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十五、作業前必須首先進行全面的敲幫問頂,發生空響時要及時處理。
十六、采場頂板較松軟,炮孔布置應以平孔為主,從一端向另一端或從采場兩端向中央平壓。
十七、回采過程中,如頂板和礦體形狀發生特殊變化時,應暫停作業召開現場會議,臨時確定回采方案和頂板維護管理辦法。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歸生產技術部,自下月1日起執行。
分級管理制度 篇2
量化分級管理是一種實行標準化操作的管理模式,從目標出發,使用科學、量化的手段進行組織體系設計和為具體工作建立標準的理論。量化分級管理作為一種較為科學的衛生管理模式和路徑選擇,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強,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場所等衛生監督工作中推廣使用。此次編制《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旨在將量化分級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工作中,加強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力度,實現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管理模式轉變。
一、制定原則
1、科學性原則:納入考評的每個指標能獨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各指標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關聯,使指標體系成為一個有機整體。
2、代表性原則:考評表中選擇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對企業的生產和質量控制具有重大意義的指標,同時將一些對企業未來發展具有引導作用和監控作用的指標也納入指標體系。
3、完備性原則:整個指標體系當力求全面客觀,能夠反映評價對象的整體情況,以達到全面反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本質和評價目標。當然在滿足評價要求的情況下,盡可能簡化評價指標,以利于評價工作的開展。
二、量化指標
根據《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等要求,考評表制定了六大類指標體系,分別為:衛生質量管理、從業人員衛生要求、物料和倉儲要求、檢驗質量控制、生產區衛生管理和產品外包裝。在每大類指標下又設定若干子指標,用于具體衛生要求的評價。每類指標根據不同的衛生權重指數,設定不同的分值,并細化到每個子指標中,以便于實際操作。
三、量化評分
1、在評價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時,可以有合理缺項,但分值需標化。
標化分=實得的分數/該單位應得的最高總分×100
根據標化分核定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1)標化分為90分以上者,評為優秀,核定為A級;
(2)標化分為70—89分者,評為良好,核定為B級;
(3)標化分為60—69分者,評為合格,核定為C級;
(4)標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評定等級,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評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黑名單,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定期通報。
2、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頻次可參考其衛生信譽度等級確定,等級越高,監督頻次越低,不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最低監督頻次具體如下:
(1)A級,不少于1次/年;
(2)B級,不少于2次/年;
(3)C級,不少于3次/年;
(4)未評定等級生產企業,監督頻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點監管黑名單。
四、考評公示
各轄區衛生監督機構依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分級量化評分標準》,每兩年集中組織對當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量化分級評定,凡未達到評定等級的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完成整改后,可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主動審請一次補評。轄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消毒產品日常監督管理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級情況,重點列出未評定等級需加強監管的消毒產品企業名單,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評定等級自動降低一個檔次:(1)企業三次受到衛生監督部門協查并查實的;
(2)兩次以上對衛生監督機構下達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消毒產品,受到《特別規定》相關條款處罰的。
年度兩次公示均列入未評定等級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對其年度綜合監督意見評定為不合格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在一個許可周期內,兩年綜合監督意見評定為不合格的企業,衛生許可證到期后將不予延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三次列入未評定等級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組織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注銷企業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
分級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xx〕38號)、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范》等規章,特制定本管理規定,希望臨床各科室在工作中認真遵守。
一、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一級)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二級)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該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三級)具有明顯或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加以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的;藥品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分級管理
(一)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進行治療,主治醫師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使用;
(二)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三)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認定的會診人員會診同意后,由經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門診處方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豐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和抗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擔任,資格由抗菌藥物管理小組負責認定。
(四)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一天用量。
(五)在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前,應做細菌培養與藥敏試驗,獲得藥敏試驗結果后,參照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xx市人民醫院
分級管理制度 篇4
分級護理是根據對病人病情和自理能力的評估,給予不同級別的護理,并做出相應的標記,以保證病人得到及時有效的觀察。
1、特別護理
1)專人護理,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備齊急救藥品、器材,隨時準備搶救。
2)運用整體護理的理念做好計劃護理,并及時記錄相關資料。
3)切實做好各項專科護理、基礎護理,嚴防護理并發癥的發生,確保病人安全。
4)保持室內合適的濕度和溫度,做好空氣消毒。
2、一級護理
1)根據病情變化,及時巡視病人,根據醫囑和病情需要定時監測生命體征,觀察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并做好各項護理記錄。
2)加強基礎護理,根據醫囑做好口腔護理,加強皮膚護理,預防護理并發癥。
3)加強營養,做好飲食指導。
4)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心理護理。
5)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空氣清新,防止交叉感染。
3、二級護理
1)注意病情變化,及時巡視病人,觀察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
2)協助或指導病人做好基礎護理,如口腔護理、皮膚護理,預防護理并發癥。
4、三級護理
1)定時監測體溫、脈搏、呼吸,掌握病人的病情與心理狀態。
2)進行健康教育,提高病人自我保健能力。
分級管理制度 篇5
一、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專科護士
1、任職資格
(1)具備完成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接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或委托的專科護士培訓,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專科護士資格證書。
(3)熟悉本學科基本理論、專科理論和專業技能,掌握相關學科知識,掌握專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則與搶救技能,在突發事件及急重癥病人救治中發揮重要作用。
(4)有豐富的臨床護理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科復雜疑難護理問題,有指導護士有效開展基礎護理、專科護理的能力。
(5)有組織指導臨床、教學、科研的能力,是本專科學術帶頭人。
(6)及時跟蹤并掌握國內外本專科新理論、新技術,每年接受相應專業領域的繼續教育。
2、崗位職責
(1)有權行使高級護士的職責。
(2)在護理部領導下、主管相應專科護理工作,并履行相應的職責。
(3)主持并組織、指導本院本專科領域的全面業務技術工作,組織制定本專科護理工作指引,制定并審核所在專科各項護理工作標準、護理質量評價標準等。
(4)參加醫療查房,參與危重癥病例、疑難病例討論,分析病人的護理問題,針對護理問題制定護理計劃;組織院內護理會診,實施循證護理,解決護理疑難問題,指導臨床護士工作,確保本專科護理質量。
(5)掌握本護理學科發展的前沿動態,積極組織本專科的學術活動,根據本專科發展的需要,確定本專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計劃、有目的、高質量地推廣和應用專科護理新成果、新技術、新理論和新方法。
(6)培養專科護士,協助制定醫院專科護士人才培養計劃。主持或協助完成護理研究生的臨床帶教工作。
(7)提供專科護理服務、健康教育和咨詢。
3、工作標準
(1)展現積極的工作態度,符合護理人員素質要求。
(2)解決臨床疑難護理問題,指導下級護士有效開展基礎護理、專科護理。確保本專科護理質量。
(3)主持并組織本專科領域的全面業務技術工作,主持或參與科研課題項目的研究。
(4)主持或完成各級護士的臨床帶教工作。
(5)對病人病情全面掌握,護理措施準確有效并落實到位,無護理不良事件發生。
(6)健康教育指導到位,患者及家屬掌握并能積極配合,促進患者康復,無并發癥。
(7)與醫、護、患及家屬溝通有效,及時化解矛盾,有效處理糾紛。
(8)組織的護理查房、業務學習落實到位。
4、績效考核
(1)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務。
(2)保證護理質量。
(3)病人滿意護理工作。
(4)無護理并發癥及嚴重的差錯事故。
(5)接受護士定期考核機構組織的集中培訓,且考核成績合格。
(6)具有處理本專科領域疾病護理問題和解決某些疑難護理問題的能力。主持護理查房/護理會診/疑難病例討論。
(7)提交本專業領域發展動向的.論文或綜述報告1篇(CN級)/2~3年。
(8 ) 提供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獲得的學分證明,繼續醫學教育符合要求。
二、高年資護士、護理師。
1、任職資格
(1)具備完成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護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大專以上學歷的注冊護士。
(3)熟練掌握基礎護理、專科護理及常用急救技術,能獨立準確評估、判斷和處理本專業護理問題;能根據病人情況制訂護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2、崗位職責
(1)有權行使責任組長的職責。
(2)參加護理部領導下專科護理工作,并履行相應的職責。
(3)在護士長的領導下及上級護士的指導下負責分管病人的各項護理工作,保證分管病人護理質量。
(4)運用護理程序開展工作。帶領責任護士對分管病人進行評估,制定分管病人護理計劃,組織實施,并評估實施效果;組織急危重病人搶救。
(5)及時記錄、檢查、修審下級護士的護理記錄;協助護士長做好科室持續質量控制,修改完善護理工作流程。
(6)組織或主持護理業務查房、護理教學查房、重危病人護理會診和護理個案討論。
(7)承擔實習或進修護士臨床教學任務。
(8)完成本職稱范圍繼續教育,完成院內在職培訓。
(9)完成規定的夜班輪值數。
3、工作標準
(1)展現積極的工作態度,符合護理人員形象要求。
(2)在護理工作團隊中,能夠具有積極向上的心態,團結協作的精神。
(3)對病人的評估全面準確,護理措施準確、有效并落實到位,無護理不良事件發生。
(4)對病人病情全面掌握,觀察到位,判斷準確,報告及時。
(5)健康教育指導到位,患者及家屬掌握并能積極配合,促進患者康復,無并發癥。
(6)與醫、護、患及家屬溝通有效,及時化解矛盾,有效處理糾紛。
(7)病歷書寫客觀、真實、及時,符合規范要求。
分級管理制度 篇6
一、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專科護士
1、任職資格
(1)具備完成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接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
或委托的專科護士培訓,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專科護士資格證書。
(3)熟悉本學科基本理論、專科理論和專業技能,掌握相關學
科知識,掌握專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則與搶救技能,在突發事件及急重癥病人救治中發揮重要作用。
(4)有豐富的臨床護理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科復雜疑難護理
問題,有指導護士有效開展基礎護理、專科護理的能力。
(5)有組織指導臨床、教學、科研的能力,是本專科學術帶頭人。
(6)及時跟蹤并掌握國內外本專科新理論、新技術,每年接受相應專業領域的.繼續教育。
2、崗位職責
(1)有權行使高級護士的職責。
(2)在護理部領導下、主管相應專科護理工作,并履行相應的
職責。
(3)主持并組織、指導本院本專科領域的全面業務技術工作,
組織制定本專科護理工作指引,制定并審核所在專科各項護理工作標準、護理質量評價標準等。
(4)參加醫療查房,參與危重癥病例、疑難病例討論,分析病
人的護理問題,針對護理問題制定護理計劃;組織院內護理會診,實施循證護理,解決護理疑難問題,指導臨床護士工作,確保本專科護理質量。
(5)掌握本護理學科發展的前沿動態,積極組織本專科的學術
活動,根據本專科發展的需要,確定本專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計劃、有目的、高質量地推廣和應用專科護理新成果、新技術、新理論和新方法。
(6)培養專科護士,協助制定醫院專科護士人才培養計劃。主
持或協助完成護理研究生的臨床帶教工作。
(7)提供專科護理服務、健康教育和咨詢。
3、工作標準
(1)展現積極的工作態度,符合護理人員素質要求。
(2)解決臨床疑難護理問題,指導下級護士有效開展基礎護
理、專科護理。確保本專科護理質量。
(3)主持并組織本專科領域的全面業務技術工作,主持或參與科研課題項目的研究。
(4)主持或完成各級護士的臨床帶教工作。
(5)對病人病情全面掌握,護理措施準確有效并落實到位,無護理不良事件發生。
(6)健康教育指導到位,患者及家屬掌握并能積極配合,促進患者康復,無并發癥。
(7)與醫、護、患及家屬溝通有效,及時化解矛盾,有效處理糾紛。
(8)組織的護理查房、業務學習落實到位。
4、績效考核
(1)完成各班次工作任務。
(2)保證護理質量。
(3)病人滿意護理工作。
(4)無護理并發癥及嚴重的差錯事故。
(5)接受護士定期考核機構組織的集中培訓,且考核成績合
格。
(6)具有處理本專科領域疾病護理問題和解決某些疑難護理問
題的能力。主持護理查房/護理會診/疑難病例討論。
(7)提交本專業領域發展動向的論文或綜述報告1篇(CN級)/2~3年。
(8 ) 提供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獲得的學分證明,繼續醫學教育符合要求。
二、高年資護士、護理師。
1、任職資格
(1)具備完成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護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大專以上學歷的注冊護士。
(3)熟練掌握基礎護理、專科護理及常用急救技術,能獨立準確評估、判斷和處理本專業護理問題;能根據病人情況制訂護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2、崗位職責
(1)有權行使責任組長的職責。
(2)參加護理部領導下專科護理工作,并履行相應的職責。
(3)在護士長的領導下及上級護士的指導下負責分管病人的
各項護理工作,保證分管病人護理質量。
(4)運用護理程序開展工作。帶領責任護士對分管病人進行評
估,制定分管病人護理計劃,組織實施,并評估實施效果;組織急危重病人搶救。
(5)及時記錄、檢查、修審下級護士的護理記錄;協助護士長
做好科室持續質量控制,修改完善護理工作流程。
(6)組織或主持護理業務查房、護理教學查房、重危病人護理會診和護理個案討論。
(7)承擔實習或進修護士臨床教學任務。
(8)完成本職稱范圍繼續教育,完成院內在職培訓。
(9)完成規定的夜班輪值數。
3、工作標準
(1)展現積極的工作態度,符合護理人員形象要求。
(2)在護理工作團隊中,能夠具有積極向上的心態,團結協作的精神。
(3)對病人的評估全面準確,護理措施準確、有效并落實到位,無護理不良事件發生。
(4)對病人病情全面掌握,觀察到位,判斷準確,報告及時。
(5)健康教育指導到位,患者及家屬掌握并能積極配合,促進患者康復,無并發癥。
(6)與醫、護、患及家屬溝通有效,及時化解矛盾,有效處理糾紛。
(7)病歷書寫客觀、真實、及時,符合規范要求。
分級管理制度 篇7
一、麻醉病人的分類
(一)參照美國麻醉醫師協會(asa)分級:
ⅰ級:正常健康,無全身疾病的病人。
ⅱ級:輕度系統性疾病
ⅲ級:嚴重系統性疾病,日常活動受限但不喪失工作能力
ⅳ級:嚴重的系統性疾病,已喪失工作能力,且經常面臨生命威脅
ⅴ級:不論手術與否,生命難以維持24小時的頻死病人
(二)特殊手術麻醉及操作技術:
心臟、大血管手術麻醉;顱內動脈瘤手術麻醉;巨大腦膜瘤手術麻醉;腦干手術麻醉;腎上腺手術麻醉;多發嚴重創傷手術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頸髓手術麻醉;器官移植手術麻醉;高齡病人麻醉;新生兒手術麻醉;控制性降壓;低溫麻醉;有創血管穿刺;心肺復蘇等。
(三)新開展項目、科研項目。
(四)參考手術分級標準。
二、麻醉醫師級別
依據其衛生技術資格、受聘技術職務及從事相應技術崗位工作的年限等,規范麻醉醫師的級別。所有麻醉醫師均應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一)住院醫師:
1、低年資住院醫師:從事住院醫師崗位工作3年以內,或獲得碩士學位,曾從事住院醫師崗位工作2年以內者;
2、高年資住院醫師:從事住院醫師崗位3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曾從事住院醫師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醫師:
1、低年資主治醫師:從事主治醫師崗位3年以內,或獲得臨床博士學位,從事主治醫師崗位2年以內者;
2、高年資主治醫師:從事主治醫師崗位3年以上,或獲得臨床博士學位,從事主治醫師崗位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醫師:
1、低年資副主任醫師:從事副主任醫師崗位3年以內;
2、高年資副主任醫師:從事副主任醫師崗位3年以上。
(四)主任醫師:獲得主任醫師任職資格,且醫院聘任其崗位。
三、各級醫師麻醉權限
(一)低年資住院醫師: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可展開asa1-2級病人的麻醉。
(二)高年資住院醫師: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可展開asa2-3級病人的麻醉,二、三級手術麻醉。
(三)低年資主治醫師:可獨立展開asa1-3級病人的麻醉,二、三級手術麻醉。
(四)高年資主治醫師:可獨立展開asa1-4級手術病人的'麻醉,三、四級手術麻醉。
(五)低年資副主任醫師:可獨立展開asa1-5級病人手術麻醉,四級手術麻醉。
(六)高年資副主任醫師:指導下級醫師操作疑難的麻醉及處置下級醫師麻醉操作意外,展開新項目,極高風險手術麻醉等。
(七)主任醫師:指導各級麻醉醫師操作疑難病人的麻醉及處置下級醫師操作意外,展開新技術、新項目的指導,參與極高風險手術麻醉等。
四、特殊麻醉審批權限
(一)高風險麻醉:高度風險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認定的存在高度風險的任何級別手術,須經科內討論,科主任簽字同意后報醫務科,由醫務科決議后行審批或提交業務副院長審批,獲準后由指定的高年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負責實施。
(二)急診手術麻醉:預期手術的麻醉級別在值班醫師麻醉權限級別內時,可施行麻醉。若高風險或預期麻醉超過自己麻醉權限級別時,應緊急報告二線值班,必要時向科主任上報。
(三)新技術、新項目:
①一般的新技術、新項目經科內討論。同時按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資格能力評價和授權制度》的相關程序進行審批備案;
②高風險的新技術、新項目須經科內討論后上報醫院審批。
五、麻醉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程序
(一)麻醉醫師可獨立承擔麻醉時,或麻醉醫師根據前述有關條款需晉級承擔上一級麻醉權限時,應當根據自己的資歷、實際技術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況,書寫述職報告,填寫“西雙版納州人們醫院麻醉醫師資格準入申請表”交科室質量安全管理小組;
(二)科室組織科內質量安全管理小組對其技術水平和操作能力評價后,提交醫務科;
(三)醫務科組織相關專家,對其進行理論及技能考核、評估;
(四)通過考核后,提交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麻醉醫師資格分級授權,并公示結果;
(五)醫務科下發授權通知。
六、監督管理
(一)醫務科、質控辦履行管理、監督、檢查職責;
(二)按照本制度與程序對麻醉醫師資格分級授權進行準入和動態管理;
(三)不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其檢查結果將納入醫療質量考核項目中。
分級管理制度 篇8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的依據。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二)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征、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有用藥依據,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醫療組長或科主任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一線以上藥物進行治療,但若培養及藥敏證實第一線藥物有效時應盡可能改為第一線藥物。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①敗血癥、膿毒血癥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癥;②中樞神經系統感染;③臟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心包炎等;⑤嚴重的肺炎、骨關節感染、肝膽系統感染、蜂窩組織炎等;⑥重度燒傷、嚴重復合傷、多發傷及合并重癥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生感染時,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②接受抗腫瘤化學療法;③接受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細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發熱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對二線或三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分級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基本原則
第一條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并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形成記錄文件。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并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復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后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四條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項目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設備、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后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于全過程。
8、負責管轄范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范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并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于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布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系,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設備,每天要組織進行設備檢查,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干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文件,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并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后,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后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并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桿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復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復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鉆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雇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并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范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參加,每周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筑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臺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進行每日巡回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回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并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后發出。屬于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并負責處理;屬于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檢修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并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設備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準,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采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濕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后,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雇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于5米,距離明火不少于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準。
3、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設置標志,并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第五章工業衛生防塵與防毒制度
第一條基本原則
1、企業必須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防塵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護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采取有效的衛生和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定期監測和體檢。
3、企業應依據以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認真編制防塵防毒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結合挖潛、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塵毒危害。
4、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要限期解決,否則應停止生產。
第二條新建改建工程安全衛生規定
1、凡新的建設項目,設計和施工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礦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三廢排放標準》,認真做到勞動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在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必須同時審查、驗收安全衛生設施,并要有安技、環保、衛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凡不符合防塵防毒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衛生和防護設施,經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產。
第三條塵毒治理與防護管理規定
1、凡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噪音和高頻輻射等作業,都應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與防護措施。
2、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或加工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3、對散發出的有毒有害物質,應加強通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凈化處理等措施,不得隨意排放。
4、在生產或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內,不得設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應有沖洗地面和墻壁的設施,地面要有防水層和排水溝。
6、對產生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處理有毒有害物質作業場所,應設置防護和急救器具專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噴泉,并有禁止飲食、吸煙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標記。
8、所有裝有毒有害物質的容器,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擴散,容器外部應有警告標簽。
第四條工業衛生檢測與標準規定
1、企業應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空氣中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
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粉塵及有毒物質的濃度應符合國家《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2、各項檢測應由檢測機構或專職人員按國家規定的方法進行。檢測結果應送交生產車間和安技、衛生部門,并及時公布。
3、對粉塵作業場所工人作業地點空氣粉塵濃度,每月至少測定二次。
對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粉塵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塵分散度,應根據生產條件的變化及時測定。
對作業場所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每月至少測定二次。生產條件改變時,應及時重新測定。
第五條體檢和職業病預防規定
1、新工人入廠后,應經過健康檢查,不適于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崗位。
2、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職工,應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接觸粉塵作業人員,當粉塵中含游離二氧化硅在10%以上時,每兩年至少檢查一次;在10%以下時,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接觸有毒物質作業人員,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除一般內科項目外,還需要進行職業病的特殊項目檢驗。
有特殊情況時,應及時進行檢查。
3、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病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和過敏癥者,應及時調離。
4、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條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規定
1、凡在生產中溫度和壓力及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防止火焰傳播的隔絕裝置、起重設備的行程開關和負荷限制裝置、電器設備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火災報警固定式裝置、滅火裝置以及危險氣體自動檢測裝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等,均屬安全裝置。對上述裝置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2、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氧氣呼吸器、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特種手套、防護服、高溫鞋、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和絕緣臺等,均屬防護器具。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二條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的維修與檢驗規定
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
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各種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程對所管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4、對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需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批準方可拆除。
5、凡經過改造或新設計安裝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試驗合格后方可投用。
6、對安全裝置,除專責維護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亂動。
第三條防護器具選用與保管規定
1、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濃度)、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范圍,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2、煤氣發生爐崗位配備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應與有毒物質的性質和人員頭型相適應。
3、凡空氣中氧含量低于18%(體積)、有害氣體含量高于2%(體積)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過濾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4、嚴禁使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面具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6、各種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細檢查。過濾式面具濾毒罐每兩個月定期檢查一次。一氧化碳濾毒罐每月稱重檢查一次,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7、使用隔離式長管面具應將吸氣口置于空氣新鮮的地方,嚴禁折、壓軟管,管長不得超過二十米,否則應強制送風。
8、長管式防毒面具每月進行氣密性檢查一次。每次用后要進行外觀檢查,根據情況進行清洗;保持清潔。
9、氧氣呼吸器的氧氣瓶壓力應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壓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時,應撤出現場。氧氣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項檢查一次,每兩年做十項檢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進行周密檢查。
庫存氧氣呼吸器每三年進行全面檢查一次。
10、長期著用隔離服作業,其壓縮空氣必須進行凈化,以保證空氣新鮮。
11、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車間、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個人使用保管的各種面具應建卡造冊,定期檢查。
13、車間應設立急救器材專用室(棚),備有擔架、防爆手電、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火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14、安全帶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濕霉爛強度下降,每年要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15、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絕緣臺等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定點專人保管。
16、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中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
第七章建筑與安裝安全規定
第一條施工安全規定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施工方案,報請主管批準。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施工,必須向有關部門辦理動土手續,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應分部分項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應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準后方可安排施工。
2、工程施工部門、技術員、工長在每項施工前,在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交底,不經安全交底的項目,不得施工。
3、凡參加施工的技術人員、職員和工人,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安全規程,否則不準參加施工指揮和施工作業。
4、凡新建、擴建、改建、技措和大修工程施工,有關焊接、槽罐、電修等均按本制度安全檢修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現場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在開工前,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業棚、臨時休息室、辦公室、倉庫、宿舍、茶爐房、鍋爐房、攪拌站以及大型機械的位置。構件、材料的堆放,鉚焊場和水電氣管網等,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2、施工現場內危險地區(如坑、井、陡坡、懸崖、電氣高壓設備等),必須設置危險標志。夜間要設紅燈信號。
3、施工現場道路,必須保持暢通,道路的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持行車安全要求。雨季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排水溝。
4、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
5、工地材料、機具、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模板、鐵線、腳手工具、邊角廢料等,要及時清除。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保管,并按本制度危險品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7、工地現場要按規定設置一定數量的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防火防爆有關規定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第三條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1、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
2、挖土施工必須按土質情況留有一定坡度(坡度視土質情況而定)。
3、挖出的土方距溝邊至少零點八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一點五米。
4、使用機械挖土,挖土機回轉范圍內不準進行其它作業。
第四條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1、在離地面二米以上的作業為高處作業,雖在二米以下,但在作業地段坡度大于四十五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機械震動的地方以及在轉動機械或堆放物易傷人的地段,均應按高空作業規定執行。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凡不適于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登高作業。
3、高處作業用的腳手架、吊欄、吊架、手拉葫蘆,必須按有關規程規定架設,嚴禁吊裝升降機載人。
4、高處作業中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序原因必須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否則不準作業。
5、登高作業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帶,交叉作業時必須帶安全帽。
6、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暴雨和雷電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7、在易散發有毒氣體的廠房上部及塔罐頂部施工時,應有專人監護。
8、直接登攀高大塔器、煙筒的爬梯施工時,必須經安全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可靠防范措施。
9、高處作業人員,要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止、普通高壓線二點五米以上,并要防止運送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10、高處作業搭設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建筑規程要求。
第五條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1、對二十噸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吊裝,必須編制吊裝方案;吊物重雖不足二十噸,但形狀復雜、剛度小、細長比大、精密、貴重以及施工條件特殊困難的情況下亦應編制吊裝方案,上述吊裝方案經施工主管和安全技術等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吊裝。
2、起重吊裝工程,必須分工明確,統一指揮作業。
3、使用各種起重機械、吊裝機具和索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各種起重機械的操作使用,必須按機械本身的操作規程執行。
(2)各種起重機在吊裝前必須對機械、安全制動裝置詳細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3)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禁上超載使用。
(4)吊裝機具、索具必須經計算選擇。
(5)起重設備工具在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檢查,確認無疑方可使用。
4、嚴禁利用廠區管道、電桿、屋架和生產性建筑物等做吊裝錨點。
5、利用場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否則不得任意掛接。
6、不停車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裝施工,必須做出方案,經有關部門批準。
第六條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作業安全規定
1、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傳動和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2、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設有聯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
3、木工機械必須保持各種安全裝置齊備好用。
4、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持接線正確,絕緣和接地良好。
5、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機械本身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驗,確保機械設備完好。
6、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導線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1)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規定。
(2)手持電動手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
(3)塔吊、龍門吊及鉚焊平臺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第七條拆除工程安全規定
1、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拆除建設物、構筑物等進行全面檢查,制訂拆除方案,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主管廠長批準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包括石棉瓦拆除)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交底,熟悉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規定。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4、拆除工程,應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分應保持穩固,不許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5、拆除物件不準自上向下拋擲,要采取吊運和順槽流放方法,并及時清理運出。
6、拆除石棉瓦,必須配帶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三米),鋪設跳板和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分級管理制度 篇10
1、按照國家、省、市婦幼衛生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影響剖宮產的醫源因素、社會因素,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完善相關制度,提高助產技術,實現有效降低剖宮產率的目標。
2、非醫學指征剖宮產率控制在30%以內。
3、婦產科醫務人員嚴禁實施趨利和避責行為的剖宮產手術,切實降低剖宮產率。
4、婦產科醫務人員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倡和促進自然分娩。加強對孕婦進行相關知識的宣傳,提高孕婦及其家屬對自然分娩的認識,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分娩觀,積極促進自然分娩。
5、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產科質量關鍵環節的管理,采取多種措施減少產程中不必要的醫療干預,減少并發癥,提高助產質量。
6、必須嚴格熟練掌握剖宮產手術醫學指征,做到科學手術,嚴禁開展無手術指征及擇期的剖宮產手術。
7、實行剖宮產手術院長簽字制度。所有剖宮產術必須經科主任批準,并填報《醫院剖宮產手評估審核表》,經主管院長(醫務科)批準簽字后方可進行;休息日急診剖宮產手術必須經請示批準后方可實施。
8、在臨床應用過程中,對于沒有剖宮產指征,孕婦及其家屬要求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科醫生及助產人員要耐心細致地進行解釋;對符合剖宮產手術醫學指征的,也要向其充分講清剖宮產手術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原則下,嚴格履行手術簽字手續。
9、改變服務模式。要改變傳統的助產模式,實行人性化、個性化、科學化的導樂助產模式。讓孕產婦及家人能預先充分了解產程的進展,減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慮和緊張,降低因精神因素導致難產的發生。
10、分娩過程中要配有助產士陪同,產科醫生要及時檢診,增加產婦及其家屬的安全感及自信心。
11、嚴格執行高危孕產婦分級管理制度,及時做好高危孕產婦的轉診工作。高危孕婦剖宮產手術必須有兒科醫師在場。
12、醫務科要加大監管和專項督查工作力度。對不遵循手術指征盲目實施剖宮產手術,使剖宮產率居高不降要按制度嚴肅處理。
分級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范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發布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發布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協調制定或修訂、審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范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組長審批對外發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審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制作企業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副組長審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布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審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并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并及時發布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審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制作和填寫企業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制定、審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審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審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采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制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審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分級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合理安排和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充分調動護士的積極性,使個人潛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實現醫院的組織目標,達到人與崗位、人與人、人與薪酬的科學匹配,使護理人員結構優勢互補,進行全方位管理,提高群體工作效率,保證護理人才的'培養和臨床護理質量。
二、要求
1.護理部對各級護理人員實行分層次培訓,制定不同層次護士的培訓計劃。
2.根據護士的學歷、職稱、工作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和考核后,對護理人力資源進行合理使用。
3.實行護理部考核護士長(半年一次)、護士長考核護士(每季一次)、護士評價護士長(半年一次)的考核機制,其他相關人員對護士長的考核在護士長聘用前進行。
4.優質護理服務示范病房設置責任護士、助理護士、護理員。
5.每年召開各層次護士座談會,了解護士分層培訓和使用情況并進行不斷改進,使護士的分層培訓和使用更規范。
6.制定專科護士培養計劃,使護士的分層管理逐步規范。
7.各科護士長:從事業務指導、護理質量管理、職能科室協調、儀器維護,人力、財力資源管理。
8.調整薪酬分配,體現績效勞務;具體分配方案根據醫院新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分級管理制度 篇13
1.特級護理
1.1指征:
1.1.1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
1.1.2重癥監護患者;
1.1.3各種復雜或者大手術后的患者;
1.1.4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
1.1.5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并需要嚴密監護病情的患者;
1.1.6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crrt),并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征的患者;
1.1.7其他有生命危險,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征的患者。
1.2護理要求:床頭及病員一覽表上以特護標記表示
1.2.1設立護理組,安排熟悉業務的.護士,每日早、中、晚三班,24小時專人看護,并班班交接。
1.2.2安置病人于重癥病房或單人病房。
1.2.3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及其他觀察指標,并做好記錄。
1.2.4搶救儀器、器械和藥物呈備用狀態,一旦發生變化,立即投入搶救,并做好搶救物品的處理工作。
1.2.5及時正確執行醫囑,認真落實各項治療措施。
1.2.6按常規落實各項護理操作措施,保證各種導管暢通,保持導管口的清潔并定時消毒,詳細記錄引流量及色澤情況。
1.2.7按時認真填寫重危護理記錄單,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動態變化、所采取的護理措施和效果評價。
1.2.8了解影響病人心理的各種因素,給予必要的心理護理和疏導,并進行衛生健康指導。
1.2.9做好基礎護理和生活護理
1.2.9.1每日更換床單位及衣褲,保持床單位整潔,一旦污染,及時更換。
1.2.9.2在病情許可下,每日床上擦身1次,并進行會陰護理。
1.2.9.3口腔護理每日2-3次,洗臉和頭發護理每日2次。
1.2.9.4每兩小時翻身(或遵醫囑),壓瘡護理每日3次。
2.一級護理
2.1指征
2.1.1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癥患者;
2.1.2手術后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臥床的患者;
2.1.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穩定的患者;
2.1.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2.2護理要求:床頭及病員一覽表上以一級護理標記表示
2.2.1嚴密觀察病情,每30-60分鐘巡視一次。
2.2.2正確及時執行醫囑,落實各種治療護理措施,
2.2.3按照專科要求做好各種導管護理,保持導管通常,觀察引流液,并做好記錄,定時棄去引流液,并按醫囑要求做好標本留置和送檢。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征;
2.2.4加強基礎護理,預防護理并發癥
2.2.4.1做好皮膚護理,頭發、會陰護理每日1-2次
2.2.4.2禁食、昏迷病人口腔護理每日2次,其他病人協助刷牙。
2.2.4.3督促病人經常翻身,術后或昏迷病人協助翻身每2小時1次,并做好壓瘡護理。
2.2.5生活上給予周密照顧,協助完成各種需要。
2.2.6認真做好心理護理及健康教育。
3.二級護理
3.1指征:
3.1.1病情穩定,仍需臥床的患者;
3.1.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護理要求:床頭及病員一覽表上以二級護理標記表示
3.2.1注意觀察病情,觀察特殊治療和特殊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每1-2小時巡視一次;
3.2.2根據患者病情可在床上或床邊進行輕度活動。
3.2.3協助病人做好晨、晚間護理,并鼓勵病人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協助完成各種需要。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
3.2.4根據不同疾病,提供相關的健康指導。
4.三級護理
4.1指征
4.1.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4.1.2生活完全自理且處于康復期的患者。
4.2護理要求:床頭及病員一覽表上以三級護理標記表示每日巡視2次,掌握病情變化及思想情況,注意病人的飲食及休息,每日測量體溫、脈搏、呼吸。督促病人遵守院規,做好健康教育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5.基礎護理指征:
凡住院患者,按護理級別要求分別實施基礎護理工作。
護理要求:
5.1床單位:床單位清潔平整,無污物、皮屑,床頭柜清潔整齊,床下地面無雜物,患者衣褲清潔。
5.2頭發、胡須:清潔整齊、無臭味,胡須短。
5.3口腔:有與病情相適應的護理措施,口腔清潔無殘渣、無口臭。
5.4皮膚、會陰:清潔無污跡,無膠布痕跡。
5.5指(趾)甲:剪平,無污垢。
5.6各種引流管:固定正確,無扭曲,管壁清潔,引流管通暢。
5.7按時巡回,解決患者生活需求,如喂飯、擦身。
5.8藥、飯、水送到床邊。
5.9預防壓瘡:要求翻身有記錄,體位放置正確、舒適,無壓瘡發生。
分級管理制度 篇14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細菌耐藥性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和細菌耐藥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根據指導原則和衛辦醫發〔20xx〕38號)的規定制定,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感染。考核辦法
(一)藥事管理委員會、藥劑科及醫務科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
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范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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