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人員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健康人員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1
1、放射防護管理小組在科主任領導下,實行主任負責制。實施科主任對小組成員的.統一領導和管理。
2、員工體檢制度:輻射工作人員每年進行體檢,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的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員工保健制度:輻射工作人員的保健休假,根據照射劑量大小與工齡長短,每年除其他假期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的療養待遇。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2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每日組織從業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要熟悉掌握崗位衛生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3
酒店從業人員培訓及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經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健康證由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提前通知健康證快到期人員進行復檢。所有人員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3、嚴禁無健康證上崗或事后補證的情況發生,對于違反此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并送衛生監督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對于實習、試用等員工也應在取得健康證后上崗。
5、常態下部門經理對員工的健康情況檢查應不少于每周一次,并應進行不定期檢查,緊急情況下,如遇傳染病或發現員工健康有異常時應加大頻次及檢查力度。
6、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不留指甲。不吸煙、不吃零食、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廁、不做影響衛生的其他行為。
7、從事與食品相關工作的人員有發熱、腹瀉、手外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嘔吐、流眼淚、流口水、咽喉痛、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應隨時進行自我醫學觀察,不得帶病工作。
8、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4
工廠生產工人員健康衛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觸食品的員工對食品造成污染。
2.適用范圍
生產科(車間)員工的健康及個人衛生狀況的控制。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對員工的健康及衛生狀況進行監控。
4.程序
4.1員工健康
4.1.1由辦公室對每個員工建立一份健康檔
4.1.2生產車間的加工個人、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由辦公室部組織體檢,并出具健康證明。新入廠員工必須取得健康證后才能上崗。
4.1.3經市(區)衛生防疫站體檢或主管人員檢查,發現有或可能有疾病、傳染病、外傷(如切傷、燙傷)、開放性潰瘍及其他任何可能對食品、食品接觸面或包裝材料造成污染的`員工,都要立即調離生產崗位,直到恢復健康或符合條件為止。
4.1.4對新入廠的員工進行培訓,要特別強調在以后的生產過程中如果生病或受傷、或是傳染病(腸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觸,都必須立即通知生產主管人員。
4.15所有管理人員都有監督了解個人身體健康狀況的責任,在觀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產工序的個人生病或受傷的情況下,生產主管人員可以要求其離開生產線,并記錄在《每日衛生檢查記錄》中。
4.2個人衛生狀況
4.2.1由辦公室按照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個人衛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訓,新進廠員工要集中進行系統的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培訓和考試效果要記錄。
4.2.2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嚴,勿使內衣外露,工作帽要將頭發完全罩住,防止頭發等夾雜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與食品接觸的從業人員要勤理發、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飾物等。
4.2.4工作人員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并于進入加工廠前、上衛生間后手部受污染時,須即清潔洗手。
4.2.5工作人員的個人衣物及物品應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帶入工作間。
4.2.6工作期間嚴禁大聲喧嘩、吸煙、咀嚼及飲食等行為。
4.2.7上廁所時,要換帽換鞋,遵守衛生間使用制度。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5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6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7
幼兒園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復印件,以備檢查。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8
規范醫院的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藥學員工的質量管理意識與能力。
1醫院藥房每年應依據上級有關要求及醫院藥房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培訓計劃。
2質量管理人員負責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監督與考核。
3質量管理人員每年對全員進行藥品法規、質量規章制度及專業知識、執業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訓考核工作。培訓人員覆蓋面應達到100%。
4醫院藥房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參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醫院藥房中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購進、調劑等崗位的人員必須按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國家有就業準入規定崗位工作的人員,應經職工技能培訓,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7質量管理人員應建立個人培訓教育檔案,內容包括:姓名、職位、職稱、培訓時間、培訓題目、培訓地點及培訓師、課時、考核結果等。
8質量管理人員每年應做好全年教育培訓,內容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對象、授課者等。
9每次培訓后應做好考核工作,驗證培訓的效果。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9
1、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個人的健康證明材料按部門、班組進行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毀。
2、按部門或班組建立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保存期為兩年,超過保存期的可以銷毀。
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10
酒店商務部從業人員培訓及健康管理
1、從業人員必須經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且健康證到期前一個月要進行健康復查。
2、健康證由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并有義務提前通知健康證快到期人員進行復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3、嚴禁無健康證上崗或事后補證的情況發生,對于違反此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并送衛生監督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對于實習、試用等員工也應在取得健康證后上崗
5、常態下部門經理對員工的健康情況檢查應不少于每周一次,并應進行不定期檢查,緊急情況下,如遇傳染病或發現員工健康有異常時應加大頻次及檢查力度。
6、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保證工作服整潔。
7、不吸煙、不吃零食、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廁、不做影響衛生的其他行為。
8、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手外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嘔吐、流眼淚、流口水、咽喉痛、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應隨時進行自我醫學觀察,不得帶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11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本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訂本制度。
1.綜合辦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管。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2.綜合辦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勞動者委托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印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從業人員離開單位時,本人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4.對已離職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在離職后三個月后進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閱。
5.從業人員檔案管理人員應將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管,防蟲蛀、防霉、防丟失、防丟失,保證檔案安全。
6.所有檔案應有專柜存放、加鎖,定期清理通風,防濕。
7.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閱、復印,不得置于公共場所。
8.其他依照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12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本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訂本制度。
1.綜合辦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管。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2.綜合辦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勞動者委托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印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從業人員離開單位時,本人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4.對已離職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在離職后三個月后進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閱。
5.從業人員檔案管理人員應將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管,防蟲蛀、防霉、防丟失、防丟失,保證檔案安全。
6.所有檔案應有專柜存放、加鎖,定期清理通風,防濕。
7.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閱、復印,不得置于公共場所。
8.其他依照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13
(一)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1、建立上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建立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向所在地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3、建立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從業人員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三)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對職業病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健康人員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09-24
人員健康的管理制度05-31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01-24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范本09-26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04-11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培訓01-08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選6篇)09-24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09-27
衛生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