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1
一、會議制度
1、每年召開兩次居民會議,由居委會主任匯報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會議決定的問題,由居委會付諸實施。
2、每周一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前段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工作計劃,會議做好記錄,由主任主持。
3.每月召開一次居民小組長、居民樓長會議,研究當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計劃。
4.每年召開一次各工作委員會會議,總結成績,找出差距,樹立典型,表彰先進。
二、學習制度
1、每周一下午為理論知識學習時間,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上級文件及法律知識。
2、各工作委員會,每周利用半天的時間學習業務知識。
3、每月組織居民小組長和居民代表學習一次,并結合具體工作進行討論,征求意見。
三、報告制度
1、定期向上級匯報居委會的.工作,自覺接受上級具體指導。
2、及時向上級反映群眾意見、建議和要求,溝通政府與群眾之間的關系。
3、總結、樹立各類先進典型(集體或個人),上報上級,學習推廣。
4、重大事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總結評比制度
對居委會的各項工作實行季度小結,半年初評,年終總評,樹立典型,表彰先進,推動各方面工作的開展。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2
一、加強對社區居民的法律宣傳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對社區居民進行防盜、防火、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識;
二、定期排查社區內各類治安隱患和矛盾糾紛,并提出改進的措施和意見;
三、組織居民開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區治安義務巡邏隊伍,形成專群結合的防控網絡;
四、向居民宣傳戶籍管理政策和有關規定,及時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來人員的情況。配合社區建立健全社區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戶籍檔案;
五、督促社區居民和單位落實消防措施,加強小區大門、樓棟單元門、車庫、住宅門的防盜設施建設;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被管制、假釋、緩刑、監外執行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以及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進行監視、考察并適時做好教育轉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門對社區內出租房屋、公共停車場進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協助政府檢舉揭發壞人壞事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勸阻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
九、做好重點人員的教育疏導工作,預防惡性的事件發生;
十、加大對轄區內不安定因素的.監控力度,發現案情妥善保護現場,迅速報案,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偵破工作;
十一、及時發現并解決好社區內鄰里之間、居民之間、居民與社區單位之間、社區單位之間容易引發矛盾和糾紛的問題,做好前期工作,將矛盾糾紛消化在萌芽狀態;
十二、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通過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堅決杜絕因調解工作不及時而造成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十三、充分發揮社區黨員、居民代表、居民小組長和樓棟長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區民調組織,落實民調人員,完善調解工作制度,確保各類糾紛及時調處;
十四、對因人民內部矛盾激化,可能引發的嚴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同時做好教育疏導工作,預防惡性的事件的發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對治安、普法和調解工作的有關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3
為了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居財鎮管、日清月結、項目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政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三、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核權限。居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 審批制度,由居委會書記負責簽字審批。
四、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好各類報表,統一居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情況,建立健全帳薄。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每月定期對財務帳目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
六、居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4
為切實加強社區居委會班子建設,充分發揮居民代表的民主監督作用,促進社區居委會認真地履行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社區居委會全體成員為民主評議的對象,民主評議的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2、民主評議活動每半年進行一次,按照街辦安排,組織居民代表進行評議,參加評議的居民代表由每個居民小區(組)選出2-3人參加,人數必須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以上。
3、評議活動先由班子負責人和被評議人向居民代表報告班子及個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評議,根據綜合評議結果確定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
4、評議結束后,評議結果上報街辦。
5、居民代表評議社區居委會班子及成員要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故意歪曲事實,挾嫌報復。
6、被評議人對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確意見要虛心接受和改正,對提出建議和意見的居民代表不得進行報復,否則依法嚴肅處理。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5
一、居務公開制度
社區居委會財務收支狀況,成員職責分工和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及審核、承辦的各類事宜的程序和內容,要通過揭示板、聯系卡等形式向社區居民公開、社區居委會成員在工作時間內應掛牌上崗,文明服務。
二、服務承諾制度
社區居委會為社區成員提供各類服務項目,應明確服務標準,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實行承諾,明確辦理時限和解決程度,建立意見箱,自覺接受社區成員的檢查和監督。
三、定期報告制度
社區居委會原則上要每季向社區議事委員會報告一次履行職責情況,主動聽取并征求意見,接受社區議事委員會的咨詢、監督和評議,每年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接受社區代表的審議。
四、考核評議制度
社區居委會應定期接受社區居民及社區議事委員會的考核評議。社區居民對社區居委會滿意率低于60%或社區議事委員會三分之一的成員投反對票的`居委會班子可召開社區居民代表大會進行調查。對不稱職或工作有嚴重失誤的社區居委會成員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區居代表大會進行罷免和撤換。
五、會議制度
1、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委員出席,專題研究社區居委會各項工作。
2、社區聯席會議,每雙月召開一次,由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召集,社區主任、駐地單位代表、社工人員參加,通報近期工作動態,傳達貫徹上級組織的有關指導性工作意見,協調工作,落實各項任務。
3、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每周二、四下午召開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
4、社區議事委員會會議,每季召開一次。
5、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二次。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6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環保、衛生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組織社區居民開展愛國衛生和除“四害”活動、創建潔、凈、美社區;
三、督促社區居民和單位搞好社區環境衛生,建立社區衛生評比制度,監督檢查社區內門前“三包”和垃圾袋裝化規定落實情況,保持社區樓院內外的環境整潔;
四、負責社區公廁的'養護和管理;
五、組織社區居民開展環境保護志愿者活動,治理環境污染,認養保護社區綠地、花草,綠化、美化社區環境;
六、組織社區居民開展防病、防疫活動,協調利用社區內的各類醫療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做到小病不出社區;
七、搞好社區內公益性設施的維護,保持其清潔美觀,并協助有關部門整潔環境,及時舉報違章建筑和市場擾民等問題;
八、向有關部門反映社區居民對環保衛生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7
為增加社區居委會工作的透明度,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社區“兩個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開的內容:
1、居委會集體經濟總收入、集體債權債務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
2、各種承包租賃合同的.簽訂和完成情況;
3、社區居委會各種收費的數額及用項;
4、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和節育措施落實情況,對違反政策者的處罰情況;
5、烈軍屬、困難戶、五保戶、優撫金、城鎮低保金發放情況;
6、社區居委會“兩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和干部工資報酬情況;
7、其他公共事業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項。
二、居務公開的時間和方式:
1、公開的時間要及時,并應根據內容的性質、群眾關心的程度,區別不同情況,確定公開的時間。有關政策、法規、社區居民委會發展規劃、社區居委會干部現任目標、社區居委干部評議情況、計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開內容可視情況隨時公開;
2、居務公開采取居務公開欄公布、發放“明白紙”、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公布兩種方式,以公開欄公布形式為主。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8
一、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由18周歲以上的居民組成。也可以由全體18周歲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戶派代表參加,300戶以上的居民委員會可以由每個居民小區(組)選舉代表2至3人參加。
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必須有全體18周歲以上居民或者戶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區(組)選舉的'代表過半數出席,才能舉行。會議的決定,由出席人的過半數通過有效。
三、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由居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歲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戶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居民(代表)會議。
四、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重要問題,居民委員會必須提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五、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的職權:
1、聽取和審議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制定居民公約;
3、撤換和補選居民委員會成員;
4、討論決定居辦經濟的發展規劃;
5、監督居民委員會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6、討論決定興辦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和發展居辦經濟等事項;
7、改變或撤銷居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8、討論決定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項。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9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執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自覺參加上級黨委、政府召開的會議和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場經濟理論,牢牢把握經濟建設中心,學習本職業務,學習實用技術,掌握為民服務的本領。
三、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工作中公開辦事程序和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四、勤儉節約、克已奉公、廉潔自律、嚴格遵守財務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集體領導,重大問題在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決定,自覺維護班子的團結。
六、關心群眾生產生活,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為群眾搞好服務,排憂解難,及時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七、工作盡職盡責、忠于職守,認真負責,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場堅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
八、帶頭樹立社會主義道德新風尚,尊老愛幼,不辦違規酒宴,婚喪嫁娶不大操大辦,不酗酒鬧事,不搞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作風正派,遵守社會公德,帶頭破除一切陳規陋習。
九、自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帶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居民公約。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10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文化、體育、教育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利用社區內各類文化、體育資源,廣泛開展內容健康、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
三、挖掘社區教育資源,加強對社區居民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樹立文明向上的社區精神風貌;
四、組織社區居民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配合學校、家長抓好中、小學生的校外教育;
五、組織社區居民開展文明社區、文明樓院、文明家庭、文明縣民的創建評比活動,不斷提高社區文明程度;
六、向有關部門反映社區居民對文教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11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區內民政工作對象、社保工作對象的情況,建立健全相關檔案資料;
三、組織社區居民開展鄰里互助活動,走訪慰問和幫扶貧困戶、優撫對象、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大力興辦社區社會福利事業;
四、根據社區居民的實際需求,廣泛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積極興辦社區服務項目,為社區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五、教育群眾發揚奉獻精神,不斷發展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通過組織活動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培養社區“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互幫互助和扶貧濟困的`社會風氣;
六、做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調查、公示、申報及初級檔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門做好低保金的發放工作;
七、對社區居民進行國防宣傳教育,組織社區居民和單位廣泛開展擁軍活動及“愛心獻功臣”活動;
八、大力倡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活動,杜絕違規酒宴,提倡婚事新辦、喪事簡辦;
九、協助民政部門做好社區內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登記及日常管理監督工作;
十、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失業人員、勞動力資源的調查、登記工作,積極為失業人員提供再就業服務。
十一、及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居民有關民政福利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12
社區居民委員會是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行使對社區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向居民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居民遵紀守法,履行法定義務。
2、召集和主持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執行會議的決定、決議,監督執行居民公約或自治章程。
3、加強本居住區居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學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教育居民尊老愛幼、扶困助殘、團結互助、移風易俗,養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發展居辦經濟,管理本社區居委會的財產,辦理本居住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根據自愿原則籌集本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經費。
5、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便民利民的服務活動(包括志愿者服務、網點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服務、醫療服務、信息服務),為居民排憂解難。
6、協助公安、司法等部門做好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管理社區人口(包括流動人口),組建一支群防群治隊伍。做好社區內的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間糾紛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居民群眾維護社會治安的自覺性。
7、協助城管、環衛、環保部門管理本轄區公共衛生、縣容縣貌、預防和治理環境污染等工作,綠化美化社區環境。配合衛生、計生部門對社區居民和成員進行康復、初級醫療保健和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
8、協助勞動、人武部門做好招工、就業、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居民社會保障工作。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幫助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再就業,為社區內的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失業職工、低收入家庭等社會困難群體提供社會保障服務。
10、協助房產管理部門做好房屋出租、裝修、危房監護等房產管理工作。
11、協助工商、稅務部門對社區內個體經營網點進行監督管理。
12、行使轄區內的屬地管理權。轄區居民在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就業、入學、參軍、工商注冊、遷入遷出及出生、死亡、流動人口暫住證明等方面的手續,應由小區包組干部審核、居委會簽署意見,有關部門方可辦理。
13、協助縣政府和黨委政府做好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青少年教育和優撫救濟等工作。
14、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向黨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代表社區居民對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執法情況、對各公用事業單位的服務工作、對物業公司的服務活動進行監督。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13
社區居委會主任是社區居委會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區黨支部的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縣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在社區居委會的貫徹實施;
二、在黨委政府的指導和社區黨總支的領導下,團結、組織、領導社區認真履行社區居委會職責,密切與轄區內各單位的聯系,對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自覺接受社區成員和居民的監督;
三、以身作則,模范遵守社區各項規定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管理好社區的各項事務,并接受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和黨總支的.建議和監督;
四、全面負責本社區居委會工作并督促檢查其他干部的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調各工作委員會處理好日常事務;
五、協調副主任、委員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和發揮各工作委員會成員和居民小組長的作用,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六、管理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及財務賬目,定期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七、經常組織社區居委會成員開展政策和業務學習,熟練掌握社區工作知識,提高居委會成員的整體素質。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14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婦女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社區居民對婦女和計生工作的認識;
二、協助計生部門搞好調查摸底,準確掌握社區內常住和暫住育齡婦女的有關情況,建立健全相關檔案資料;
三、指導社區內的育齡夫婦選擇科學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區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絕計劃外生育;
四、引導廣大育齡婦女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問題,大力提倡尊老愛幼、夫妻和睦、遵紀守法、勤儉持家和鄰里團結的文明新風;
五、組織廣大婦女開展“巾幗建功”活動,鼓勵婦女提高自身素質,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時代女性;
六、組織婦女代表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向黨和政府反映廣大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七、發動和組織社區內待業女青年、閑散女勞動力、下崗女職工和離退休婦女,積極興辦各種生產、生活服務事業,因地制宜,廣開門路,努力解除失業、待業婦女的后顧之憂;
八、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計劃生育政策和婦幼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婦女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自覺實行晚婚晚育、計劃生育,并做到優生、優育、優教;
九、認真落實計生工作各項任務,實現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質量的目標,協助計生部門做好社區居民和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及服務工作;
十、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動員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視婦女兒童的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做堅決的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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