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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業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1
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必要途徑;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長效制度;是政府實施安全生產分類指導、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是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具體到服裝企業,在安全及生產標準化建設上有如幾點建議:
(一)日常安全生產檢查
1、日常安全生產檢查由各生產車間及安監站負責。
服裝企業各生產車間每周要組織車間干部對本車間所轄的生產機械、電氣設備、設施、廠房、各工作崗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并設專門的車間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本,對參加檢查的人員、檢查時間、檢查情況、隱患消除情況詳細記錄,并在第二天調度會通報。安監站每月檢查各生產車間執行各種安全規章制度情況。包括各種記錄、生產崗位人員執行規章制度情況、安全培訓等。
2、服裝企業班組長每班作業前,要對各自管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巡查。
3、員工個人每班作業前,要對本崗位的機械設備、安防設施、安全用具、勞保用品和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
(二)服裝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
由生產技術科組織相關科室及車間對公司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檢查,通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三)服裝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國慶節長假前各檢查一次。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及時召開安全分析會議。公司安全大檢查由公司經理或副經理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能科室負責人及專職人員參加,車間負責人積極配合檢查。檢查結束,召開總結會,并通報安全大檢查情況,指出安全缺陷、隱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監站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服裝企業經理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隱患可能產生的危害進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隱患措施,并安排實施。
(四)消防檢查
由綜合部每月組織一次由各生產車間參加的消防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消防設施、器材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并跟蹤整改。
(五)夏季“三防”檢查
由生產技術科每年雨季來臨前組織檢查。服裝企業重點是發現并及時消除洪水、雷電可能對生產設施、設備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資計劃,并負責落實。
(六)冬季“三防”檢查
由綜合部每年冬季來臨前組織生產技術科、安監站對生活區防煤氣中毒檢查,并指導落實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風、防雪、防凍”檢查
服裝企業由安監站組織有關職能科室及相關車間進行,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及時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檢查、秋季安全大檢查
由服裝企業統一安排科室、各車間進行。
安全生產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每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強化各崗位的安全意識,協助領導把好每個工作細節,忽視細節,可能會給人造成傷害,會給家庭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注意安全”絕不是一句口號,也不是一個指標,當你把“安全”作為一項任務來完成時,你已經忽略了對生命的關愛,所以必須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個正確的認識,認識到生命是人生中最寶貴的東西。
物業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按照《云南省道路運輸條例》和《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為建立健全指揮統一、反應靈敏、功能齊全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反應機制,切實有效地做好修理廠在事故預防、事故控制、事故處置及消除事故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修理廠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的危害,根據本廠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明確劃分職責,加強組織領導,保證安全生產應急工作及時、協調、有序運行
(一)成立修理廠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安全管理員)
組員:各車間主任兼安全員、部室主任、科室主管、門衛員(逐一列出姓名職務)
(二)修理廠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劃分:
組長:安全生產責任人。全面負責修理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處理的領導、組織、布置、協調、指揮、監督、檢查、總結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總責。
副組長:在組長領導下,協助組長工作,并負責修理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處理的實施工作,當組長不在單位時行使組長職權并認真履行組長職責,對組長負責。
成員:在組長或副組長領導下,具體負責修理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處理的實施工作,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日常預防和臨場處理工作職責負責。
二、修理廠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一)本預案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修理廠內發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電器設備車輛燃油火災、燃油煙花爆竹爆炸、燃潤液壓油強酸等車帶化學品腐蝕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車輛交通安全事故;
3、觸電、設備碰夾絞、車輛碰壓、滑摔等人身傷害和維修車輛設備設施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
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嚴守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預防修理廠內發生人身、設備、車輛、火災、觸電、交通等安全生產事故,保障被維修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避免因維修質量事故而引發被維修車輛的機械交通事故或隱患。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修理廠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電弧焊(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焊割作業安全須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氧化物質容器和壓力容器電(氣)焊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維修舉升起重清洗電器機加工輔助設備機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門衛制度》。修理廠、車間班組、一級維修工人層層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認真貫徹執行。
2、組長每月檢查總結布置并對全體職工進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產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副組長每月檢查并保持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內;督促全體職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各崗位職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認真維修,整理、整頓、清潔好修理廠、維修車間的環境衛生,定期對維修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以確保維修設備整潔安全完好。
3、嚴禁無證進行特殊(駕駛汽車及清障車、汽車吊、行吊、電、氣焊、割)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4、保持廠內消防用電充足暢通;禁止任何人將有泄漏現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帶入修理廠,禁止一切載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燃油泄漏、電路有起火現象的車輛進入修理廠停留、停放、修理或維護,禁止一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入修理廠停留、停放、修理或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修理廠除外),禁止在修理廠內燃放煙花爆竹、生明火、打場曬物;禁止在維修車間停放、擺設任何與維修或消防無關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庫房、維修車間、辦公室、微機室、配電室、設備旁擺放潤滑機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和亂放雜物工具;嚴禁在駕車、檢查檢測和維修車輛、清洗零部件時抽煙,及時清除維修車間和設備上的油污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和亂拉亂接電線。
5、保持廠內標線、標牌明顯,保持廠內維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車輛按指定位置順序停放;帶“病”危及安全行車的未修竣完好的車輛一律不準出廠上路行駛;各崗位工作人員過度疲勞不得上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崗,禁止被維修車輛在非專用試車道或場上試剎車;嚴禁酒后上班上崗,嚴禁酒后駕車或無證駕車。
6、全體員工管好自己的子女、親屬和朋友,不讓其在工作和危險場所玩耍;告知車主及隨行人員不要在工作和危險場所玩耍。
7、嚴格遵守維修作業技術規范、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認真按照車輛維修作業技術規范維修車輛,嚴禁出具與被維修車輛實際技術狀況不符的虛假竣工出廠報告,保障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能符合國標規定。
(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1、若發生可獨自控制處理的火災事故,現場負責人(即指廠長、副廠長、安全員、車間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門衛員、在場的任一級最高領導或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進行滅火(但油電起火不得用泡沫滅火器具和水撲滅),控制火勢蔓延,并指揮疏散人員和車輛。
2、若發生獨自無力有效控制和處理的火災或爆炸事故,現場負責人除指揮人員采取滅火或處理措施外,應在5分鐘內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并指揮疏散人員和車輛;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滅火工作。
3、若屬油電起火時,現場負責人應立即自行或指揮他人先切斷油電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撲滅,電起火在切斷電源前也不準用水撲滅。
4、若屬燃潤液壓油或強酸等車帶化學品腐蝕污染的事故,應先切斷腐蝕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強酸對人體的腐蝕,則應立即用清水沖洗人體的被腐蝕處,但不得將水注入濃硫酸中。
5、若火災、腐蝕、污染事故中有人身傷害的,現場負責人應在10分鐘內打120急救電話,確保盡快及時救治傷員。
6、若發生交通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做好標記、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應在5分鐘內打醫療急救電話120和交警電話122報警,并指揮疏期待人員和車輛,防止傷害擴大。醫療急救和交警人員到達現場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處理工作。
7、若發生觸電、設備碰夾絞、滑摔等人身傷害的生產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切斷電源、做好標記、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傷害擴大;并應在5分鐘內打醫療急救電話120報警;醫療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處理工作。
8、若發生維修車輛設備設施損壞等生產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切斷電源、做好標記、保護現場,盡快施救,防止傷害擴大。
9、不論發生什么事故,在傷員急救和車輛設備施救結束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組織人員繼續保護現場,積極主動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關部門或(小事故時)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以盡量減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的負面影響。
10、若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修理廠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指揮搶救傷員、滅火、消除腐蝕或污染、施救車輛設備、事故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本應急預案是修理廠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文件。預案從xx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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