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業務經營管理活動安全、有效、穩健運行,切實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內部控制是一種自律行為,是為實現經營目標、防范風險,對內部機構、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經營活動及業務行為進行規范、牽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結構和要求
第三條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在全公司建立一個運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監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具體如下:
一、保證法律法規、金融規章的貫徹落實;
二、保證全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
三、預防各類違法、違規及違章行為,將各種風險控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四、保證會計記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保證及時提供可靠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條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規、穩健經營的要求,制定明確的經營方針,完善“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相統一的經營原則。在內部控制建設方面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并貫穿于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始終。
二、完整性原則。
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有相應的規范程序和監督制約;監督制約應滲透到所有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
三、及時性原則。
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生時進行及時準確的記錄,并遵循效率性原則,外簡內繁,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建立并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
四、審慎性原則。
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資金、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五、有效性原則。
內控制度應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修改完善,并保證得到全面落實執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外。
六、獨立性原則。
直接操作人員和控制人員應相對獨立,適當分離;內控制度的檢查、評價部門必須獨立于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部門。
第五條內部控制系統的結構。全公司內部控制縱向結構由決策控制、執行控制、監督控制組成。橫向結構由組織結構控制、計劃財務控制、資金營運控制、會計管理控制等組成。縱橫結構相互交叉,相互依賴,相互制約,共同構成對全公司經營活動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綜合網絡體系。
第六條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要結合本單位經營管理及業務特點,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要求,建立明確、具體、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內部控制機制。
在各項業務經營中,堅持“授權有限,相互制約,事后復核”原則,切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的約束和監督。各項業務的開展要制定相應的崗位工作手冊和業務指導書,明確操作規則、程序和各項具體要求,各職能部門、各業務崗位和人員都必須嚴格照章操作業務,不允許違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必須建立三道控制防線:
(一)自控防線。
各業務部門應根據防范本部門所轄業務范圍內各類經營風險的需要,組織開展管轄業務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和控制,并對控制效果承擔控制責任。
(二)互控防線。
應建立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建立業務文件在相關部門和相關崗位之間傳遞的工作程序,明確簽字責任。
(三)監控防線。
應建立以內部監督部門對各機構、部門及崗位各項業務實施全面監督反饋的監控防線。內部監督部門必須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加強業務監督,并及時將檢查、評價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
三、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對以下業務及人員應實行恰當的責任分離制度
(一)部門責任分離。
1、資金計劃業務的管理和其會計的核算;資金調撥、授權和賬戶調劑;
2、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管理和貸款業務會計核算。
3、會計核算和現金出納。
4、固定資產及內部財產的登記、保管、領發與賬務核算。
5、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與核算。
6、各項資金(含信貸、財務)及財產損失的確認與核銷。
7、開證申請人資信狀況和償付能力的審查與開證。
8、其他有必要實行責任分離的部門。
(二)崗位責任分離。
1、各項業務的授權審批與具體經辦。
2、資信調查、風險評估與貸款審批發放。
3、市場開拓與業務處理。
4、負責賬務處理的人員與負責資金劃轉(含審批)人員。
5、其他有必要實行責任分離的崗位。
四、要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金信息資料
(一)完整性。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料管理制度,按部門分類積累、整理和管理全面完整的信息資料。
(二)真實性。
各類信息資料應真實準確。
(三)保密性。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對信息資料實行嚴格的密級管理,對重要的信息資料必須雙重以上備份。
(四)安全性。
務必保證各類信息資料在采集、加工、處理、網絡傳輸、輸出過程中的安全、準確和完整;重要信息資料必須妥善存放在有保密設施和安全措施的庫房內,防毀防盜。對信息資料的存取、復制、更正、調閱、使用,必須實施嚴格的操作、授權及責任制度,保證信息資料安全。
五、要對各重要部位和崗位建立實施完備有效的應急應變計劃。
(一)對意外災害及人為原因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或故障,須制訂嚴格的、可操作的、責任落實的、公開的應急預案。加強災害性事故防范和應對演練,確保資金和人員安全,并建立實體保護的保險制度。
(二)對重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具備適當的人員備份。
六、要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系統,建立各項業務風險評價、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機制和對違規違章行為的責任追究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并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內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盜竊、詐騙。
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做出嚴肅處理,包括:批評教育、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經營部門負責人應牢固樹立內控風險意識,對管轄部門及分管業務的內部控制狀況負責,對由于內控不嚴所形成的風險損失承擔領導責任。
第三章組織結構內部控制
第七條組織決策控制。
一、制衡系統。
建立完備的決策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反饋系統,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則設置內部機構及部門。
二、決策程序。
制定明確、成文的決策程序,全部經營管理決策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并保留可核實的記錄。切實保證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防止個人獨斷專行、超越或違反決策程序。
三、關系協調。
(一)縱向協調。
應保證指標指令自上而下地完整執行和經營責任自下而上逐級
負責,在系統內部形成有效的命令鏈和報告鏈。
(二)橫向協調。
建立健全標準的協調程序,明確各部門的協調職能、義務及協
調方法和措施,并建立健全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制度,及時消除各種不協調因素。
第八條人事制度控制。
一、崗位職責。
按照目標管理要求,制定規范的崗位責任制度、嚴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標準;明確不同崗位的工作任務,并賦予相應的責任和職權,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約的工作關系;對重點崗位、重點業務、重點憑證及財物要加強監控和管理。任何一項業務,必須有兩人以上簽字或授權。
二、調配任用。
(一)錄用調配。
嚴格擾行國家及公司有關錄用調配工作的政策及規定,制定明確的人員招聘錄用條件,充分體現“公開、公平、競爭”原則。堅持近親回避制度,重要管理崗位和重要業務崗位輪換制度。
(二)選拔任用。
制定明確的用人標準,堅持任職資格審查。建立嚴格的組織程廳。明確領導管理權限,嚴禁任何越權行為。
三、培訓開發。
應制定職工教育與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堅持入公司教育、崗前培訓、各類專業培訓和定期離崗培訓制度。堅持每年對從業人員進一定期限的離崗業務培訓和內控知識培訓,增強員工的風險意識、法紀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員工熟悉崗位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四、考核機制。
建立并完善員工考評制度,促進員工積極進取。
第九條領導職權控制。
一、權力監督。
加強對領導權力的監督制約,增加權力透明度。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條件下,公開辦事規則。公開的內容應包括辦事職責、紀律、程序、時限及結果等。
二、任期責任。
在領導的任期內,按照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和檢查,對任期中演變為不符合任職資格和條件的人員,必須及時調整。
第四章計劃財務內部控制
第十條計劃目標控制。
一、目標設計。
計劃目標應根據全公司統一的經營思想及原則,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計劃目標應具有預見性、先進性、經濟性和可操作性。
二、運作程序。
充分調查研究,預測發展趨勢,評價、選定方案,擬定經營計劃,編制報告。
三、組織執行。
按部門有機分解目標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目標考核責任制度,對目標實行系統監測。
四、目標調整。
計劃目標與實際情況差距較大時應及時進行調整,目標調整必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實際出發,以公司政策規定為依據,糾正偏差,使計劃目標切實可行。
第十一條資產負債比例控制。
一、組織決策。
應成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委員會,制定工作規則,并對決議事項建立系統、完整的書面記錄和執行反饋的內控制度。
二、計劃監測。
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資產負債比例或限額,并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測和分析。
三、利率執行。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利率政策、制度及規定。合理制定內部資金利率。加強對利率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并予以糾正。
第十二條財務核算管理控制。
一、組織決策。
應成立財務審查委員會,作為財務開支審查機構,負責審議、分析、監督全公司重要財務事項,決議事項應保留系統、完整的書面記錄。
二、管理及授權。
(一)必須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進行財務核算,依法建賬,嚴禁搞“兩本賬”或弄虛作假。
(二)財務管理尤其是對各項支出的管理必須實行嚴格的授權控制和管理,根據制定合理的財務審批權限,對大額支出必須嚴格實行授權控制。未經批準超限額審批及越權審批的,要追究簽批人的責任。
(三)財務指標的分配、所有財務資金的上劃與下、籌集與使用等,必須歸財務審查委員會和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開口子、下指標的,財務部門均有權拒絕執行;財務賬戶必須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
三、各項收入應及時、足額、完整入賬。
嚴防跑、冒、滴、漏,任何部門及個人都不得少計、少收、轉移甚至截留任何收入。
四、成本費用。
(一)嚴格執行公司利率政策,改善負債結構,降低負債成本。
(二)加強對各項成本支出的管理。嚴禁亂劃、亂擠、亂沖、亂攤、亂支及虛列支出,各項準備金應按規定提取、使用。
(三)制定并嚴格遵循費用支出控制辦法,加強對費用支出的監督,增加透明度,禁止任何部門及個人濫用職權亂用多支。各項費用支出不得以撥代支。
五、損益核算。
確保損益核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所有應計、應提、應列、應攤、應并的各項財務收支必須按制度規定進行,嚴防損益失實,嚴禁隱瞞或編造損益,嚴禁截留利潤。
六、分析預測。
建立健全財務分析制度,完善財務考核和激勵機制;依據管理會計理論,建立成本、利潤責任中心,強化成本控制,推行部門成本核算,建立預決算分析模型,加強對本公司及各項業務的本、量、利分析。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控制。
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嚴格遵守公司核定的固定資產控制標準,嚴格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折舊等賬務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領用、改造、維修、報廢及實物管理、殘值入賬等各項內控管理制度;購建的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納入賬內核算;租賃性資產要視同本公司資產登記管理;加強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確保賬卡齊全、賬實相符;實行檢查制度。
第五章資金營運內部控制
第十四條計劃管理控制。要按照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按月編制資金營運計劃,做好資金頭寸預測工作,加強資金頭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監測。
第十五條資金調度控制。
資金的調出調入應嚴格按照授權范圍進行審批,并及時劃撥資金,登記相應臺賬。對大額資金調撥,資金匯出管理部門必須做好跟蹤監測工作,確保匯出資金及時匯達指定行、指定單位,以減少在途損失;對當天未入賬的在途資金,應查明原因,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補救措施。
第六章貸款業務內部控制
第十六條組織控制。貸款審批機構必須建立貸款審查委員會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貸款的審查和貸款企業的資信評估。上述兩個委員會都要制定工作規則,并對決議事項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
第十七條政策控制。
一、貸款投向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經濟、金融政策和全公司總體發展戰略及信貸制度規定。
二、貸款投量要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在授權授信范圍以內。
三、必須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堅持貸款基本條件,堅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
第十八條貸款程序控制。
一、責任分離。
建立健全審貸分離責任制度,嚴禁由單人或單個部門單獨完成貸款金過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職權或違反程序發放貸款。
二、操作程序。
應針對貸款業務調查、(項目貸款)評估、審查、審批、簽約、發放、檢查、監測、收回、不良貸款催收等各環節制定明確具體的操作規程。堅持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制度。
三、分級審批。
應根據信貸政策、貸款種類、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抵(質)押物、保證人及貸款風險度等情況,在授權審批權限內確定是否貸款。
第十九條安全保障控制。
一、各部門領導在授權范圍內對貸款的發放和收回負全部責任。
二、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合法有效的擔保制度,不良貸款的監管、清收制度,信貸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三、加強信貸風險考核指標體系以及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建立并完善信貸管理臺賬,對信貸風險和借款企業經營風險進行監測,對每筆貸款明確責任人員,落實清收責任。
四、信貸部門對貸款的分析、考核、檢查必須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
五、發放貸款應使用公司統一的借款合同文本,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必須經過法務部門審查。
六、住房信貸業務應抓好以下控制部位及環節:住房開發貸款的建設項目評定、項目工程保險、有效抵押和第三者保證;個人住房貸款期房和現房的價值評估、有效抵(質)押、房屋財產保險、第三者保證。
第七章內部審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對公司各部進行內部審計。
一、部門職能
1、負責制訂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監督執行;
2、負責制定審計工作計劃,開展審計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向集團董事會和總經理匯報工作;
3、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財經法規、公司的財經制度、董事會決議、公司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等進行審計監督;
4、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預算執行、財務收支、投資及資產安全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5、負責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6、負責對公司及各所屬單位經濟核算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審計;
7、負責對下屬單位經理離任的經濟責任等有關審計事項;
8、負責對公司重大經營活動、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經濟合同的進行審計監督;
9、負責后續審計工作,督辦經集團領導批準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意見的執行情況,并向董事會匯報;
10、負責對內審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或者有特性的事項進行審計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報告集團領導;
11、負責集團公司審計咨詢工作,為被審計單位提供管理咨詢服務;
12、負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審計工作。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2
一、內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內部控制是指公司為了保證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對公司戰略制定和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予以管理的相關制度的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一項活動。企業需本著科學、透明、制衡的原則,合理通盤考慮企業的整體情況來制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的作用
企業內部控制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通過制度建設對其經營活動進行自我調節、自我約束。內部控制的作用與企業的規模成正比,規模越大,內部控制作用越明顯。
(一)防范企業經營風險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面臨各種風險,有來自于宏觀經濟,有來自于企業的各種決策。內部控制可以對企業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及時識別、系統分析,進行有效評估,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有效控制各環節,最終達到防范企業經營風險。如美國的安然公司由于出現嚴重的財務信息失真而倒閉的事件,就是基于內部控制制度沒有起到相應的風險防范作用而造成的。
(二)確保企業有效運行
合理的內部控制制度,運用會計、統計、業務、人力等部門的數據、報告,使企業的生產、經營、銷售、投資、等環節結合在一起,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各部門各司其職提高企業經營效率。
(三)確保企業信息資料的可靠性
內部控制有助于確保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可靠性。通過內部控制對會計信息的記錄、分類匯總、解釋說明進行監督,從而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為企業制定今后的發展戰略,經營者做出正確的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
三、當前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伴隨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內部控制也逐漸被企業認識并重視,但同時企業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缺陷。
(一)組織架構混亂
我國企業普遍以中、小企業為主,企業自身的組織建設不夠完善。治理結構形同虛設,缺乏科學決策、良性運行機制和執行力。內部機構設置不科學,權責分配不合理,存在職能交叉、缺失的情況;缺少權利制約機制,架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權力,完全由大股東操縱,尤其在決策時多以領導的意志為主。
(二)控制程度弱
內部控制的對象是企業權力的使用者,由此制度和權力使用者之間的平衡與否成為內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平衡點偏向于權力的使用者就會造成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產生舞弊行為,對企業造成極大損害。
(三)信息不全面
內部控制職責的主要承擔者是企業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缺乏必要的信息儲備和操作技能都會使企業的信息披露不完整。科學高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包含企業日常運營的各個領域,囊括了財務、金融、法律各方面的信息,企業缺乏相應的人才也造成內部控制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企業缺少各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渠道,造成信息傳達不及時,對決策制定、人事管理、生產銷售等環節造成不良影響。
四、改進內部控制的對策
內部控制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有著重要影響,是企業經營成敗的關鍵環節,因此對該制度的優化顯得尤為重要。
(一)明確組織架構
企業應當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權力范圍,確保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在設定職權和崗位分離時,要充分考慮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求。同時要確保制定的組織架構能正常運行,定期對組織架構的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有效地評估,及時予以優化完善。
(二)加強內部監督
企業應強化內部審計,充分保障其獨立性和權威性。企業還需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體系,對于其在企業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缺陷及時作出評估,定期提交檢查監督報告,提出改進建議。對于權力的使用者,企業要重點進行監督。企業可以通過設置具有監督職能的崗位或通過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進行監督或對某些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制度,消除可能出現的違法意識。
(三)加強素質培養,強化部門溝通
建立員工培訓的長效機制,充實其在運營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各方面信息儲備,提高其業務熟練程度和實踐操作能力,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圍。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溝通是企業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信息的重要手段。企業依托計算機互聯技術,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使各部門人員全面及時了解企業發展經營現狀,減少人為因素對內部控制效果的影響,增強信息可靠性。
五、結束語
企業內部控制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重要內在機制,是企業得以健康長遠發展的重要保障。企業要做大做強就須充分認識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各部門的通力合作,針對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范集團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提高集團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集團可持續發展,同時規范內部控制評價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團《內部市計監察制度》等桿關制度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內部控制定義
本管理辦法所稱內部控制,是由集團及其各單位、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總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京東方集團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各BU、各業務單元及其各業務組織(以下簡稱“集團各單位”)。
第四條、基本原則
集團各單位應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則制、制衡性、適應性及成本效益原則實施內部控制。
第五條、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五個要素進行。
第六條、集團市計監察組織具體負責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并按規定向董事會及具市計委員會以及相關領導匯報。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包括設計、運行和評價。市計監察組織負責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編制,組織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并進行市核。
第七條、集團各單位負責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并匯總形成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報經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集團各單位根據業務性質強化信息系統規劃、建設、運營、維護,實現自動控制,減少人為操縱。
第九條、集團應根據相關規定及《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要求,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進行評價,對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發表評價意見。
第十條、集團各單位應將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將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內部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第十一條、一般情況下,集團各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集團統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下屬各單位如需另行委托與集團上市公司年報市計不一致的會計師事務所時須報集團財務部門、市計監察組織審議并經集團市批通過。如涉及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須按上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權力與責任
第十二條、集團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機制。
第十三條、董事會負責決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工作總體安排,保證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在出現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時,及時決策內部控制缺陷解決方案。具體包括:
1、批準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的工作計劃:
2、批準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工作方案;
3、批準集團內部控制的重大決策、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業務流程的判斷標準或判斷機制:
4、審閱和批準集團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5、批準內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認定報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準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重要文檔及重大、重要報告;
7、批準內部控制組織架構設計及職責方案:
8、督導集團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批準的內部控制管理相關制度以及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監事會對董事會的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以及內部控制評價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集團市計監察組織對董事會負責,是其內部控制規范建設的常設機構,負貢集團內部控制建設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并組織實施集團各單位的內部控制自我檢查與整個集團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市議內部控制建設工作計劃;
2、組織實施集團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實施與完善:
3、組織內部控制手冊的編寫工作:
4、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匯報;
5、組織編制并審核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工作方案:
6、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并對過程中違規違紀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7、組織審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8、審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會或監事會解決的相關內部控制重要事項及文檔。
第十六條、各級管理層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所轄業務涉及的內部控制建設(設計、運行和自我檢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負責,負責主持內部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團各單位為內部控制管理執行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流程;
2、負責執行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并根據本業務及管理變化情況,開展風險評估,對照風險點,制定或完善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時更新內部控制流程文檔,確保內部控制有效;
3、根據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整體部署,負責組織落實本年度內部控制相關工作;
4、負責向集團審計監察組織提供本業務內部控制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內部控制設計、運行情況和對內部控制自我檢查情況,如遇內部控制重大變化應及時溝通:
5、按照集團年度內部控制評價方案,執行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工作,完成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并按照集團《內部控制評價手冊》提出所轄業務內部控制缺陷的初步認定(含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報經集團內控管理部門及決策機構批準后進行內部控制的整改:
6、負責配合集團信息管理部門、內控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內控管理信息系統:
7、負責培育員工良好的內部控制管理素質。
第十七條、集團CHRO組織須向各單位宣貫組織架構調整情況,并積極推動落實。
第十八條、審計監察組織協同集團IT流程部門梳理各業務流程,并對集團各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流程設計方法輔導。
第十九條、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應與集團SOPIC創新變革同步,每年須完成PIDCA(運行、自我評價、修訂完善手冊)循環以逐步提升內部控制水平。
第三章、內部控制程序與方法
第二十條、集團須建立內部控制組織架構并明確匯報機制;根據集團發展戰略,按照SOPIC創新變革實施方案,確定集團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整體目標。
第二十一條、集團審計監察組織負責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建設。
1、明確年度內部控制規范建設項目目標;
2、制定年度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實施方案,經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審批后,按規定程序對外披露:
3、編制《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
4、協同IT流程部門督促各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及運行;
5、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審核各單位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經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審批后,按規定程序對外披露;
6、跟蹤各單位缺陷整改。
第二十二條、集團各單位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建設。
1、對年度事業計劃(KPI)逐級分解并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公司層面和流程層面的重要風險領域或關鍵風險點,落實控制措施,完成風險控制文檔:
2、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并運行:
3、實施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并編制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出具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報告并報送內控管理部門審核;
4、對制度流程進行細化、優化、簡化,完成內部控制缺陷整改。
第四章、內部控制記錄文檔
第二十三條、集團各單位在實施內部控制時應按規定記錄相關內部控制文檔,文檔的編制方法應符合《內部控制評價手冊》所附要求,主要包括:
1、集團及各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項業務生成的各種原始資料;
3、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各項記錄及會議資料:
4、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及評價過程中的資料。
第二十四條、內部控制管理部門應按照集團檔案管理和審計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章、人員與培訓
第二十五條、內部控制所有崗位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職業道德和任職能力,應獲得相應的專業資質,應按相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和培訓。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六條、對于違反內部控制相關規范的行為導致內部控制發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時,包括設計和運行活動中的相關人員或單位,按規定給予懲罰。
第二十七條、在內部控制建設中有突出貢獻的,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八條、未經授權批準或許可,任何個人或權屬單位不得對外公布涉及內部控制過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審計監察組織內控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解釋,并依據本辦法修訂風險評估細則、內部控制評價細則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條、本管理辦法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實施。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上班時間:8:00-17:30(周一)
8:30-17:30(周二至周六)
午休時間為:12:00-13:00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經理批準;超過1天的,由鄒總批準;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友捐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友捐50元。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友捐20元;超過30分鐘者,友捐20元。員工病假扣除當日工資。
六、工作時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第一次口頭警告,如再次違反,友捐20元。
七、公司每周一早上8:00舉行例會;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
八、員工按規定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九、員工的考勤管理,由主管負責,并嚴格與工資掛鉤,經理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用車制度:車輛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且優先考慮交通不便的地方,用車應先與主管溝通后,并由經理審核。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為促進公司制度建設的系統化、一體化、流程化、表單化、信息化,促進公司管理實現制度化、流程化、標準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之內控制度建設管理是指對各類制度的起草、審批、執行、檢查、修訂、廢止等各環節進行統一規范。
第二章內控制度分類及部室職責
第三條本辦法之內控制度分為組織管理制度、專業管理制度、技術規范三類。
具體分類(略)
第四條根據內控制度內容分類:
1、制度基本內容:目的、適用范圍、制度正文約束條例、考核條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圖,通常可用visio編。
3、制度操作表單。
第五條根據管理活動的特點、性質及其范圍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體基本上可分為:章程、條例、職責、守則、辦法、制度、規定、細則。
第六條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圍分為三級:
一級:在集團范圍內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級:限于總公司本部、分公司、事業部和子公司內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級:總公司本部各部門內部、分公司各部門內部、事業部各部門內部、子公司各部門內部及項目部內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條內控制度建設的歸口部門為審計部(內控部),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度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根據風險評估及外部監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門提出制度編寫要求;負責制度的初審與會審管理工作;負責制度起草部門編寫制度的指導工作、流程編制的輔導與完善工作、培訓情況檢查、落實情況檢查、執行效果評價;負責統籌制定制度優化方案,并負責逐項督導落實;定期在審計工作和專項內控建設工作中對各項內控制度進行評價、梳理和建議;及時向董事會匯報內控制度建設工作。
第八條公司的制度責任部門即公司制度的編制及督導執行部門為公司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導執行(包括調研、起草、征求意見、編寫培訓教案及培訓計劃并進行授課、編制制度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與意見反饋、申請修訂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議落實等。
第九條制度的責任部門必須對每一項制度確定制度責任人,責任人的主要職責是:對負責的制度進行培訓、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建立制度檔案(包括制度建設各個環節的內容)等。
第十條綜合部負責制度文件編號、發文、整理建檔等工作。
第十一條培訓部負責按照培訓工作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培訓,達到培訓效果。
第十二條證券部負責再次審核及發布需要對外公告的內控制度。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順序,業務流程是指為了實現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門或單位之間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過程。
第三章內控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廢止
第十四條內控制度編制的流程: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對制度編制需求進行識別與確認→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起草初稿→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組織與制度相關部門進行研討并征求意見(包括公司對口管理部門的意見)→內控制度建設管理人員(審計部或內控部)初審→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根據制度的重要程度組織會審或會簽→經總經理室或董事會領導審批后以紅頭文件下發或經局域網發布(審批時須附制度需求識別與征求意見單、制度審核單、制度定稿及文件審批單)。
第十五條內控制度的修訂流程: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提出制度修訂的書面申請或建議→審計部(內控部)審核→提交公司例會審定→執行制度編制流程。
第十六條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據流程對由本部門負責的制度進行檢查更新并及時對外公布以貫徹執行。對于文件名以暫行規定、試行辦法等結尾的制度,必須事先確定后試運行期限(不能超過一年)。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室或董事會批準。
第十七條內控制度的廢止流程
1、對原制度進行修訂后,原制度廢止。
2、對不能適應現實狀況要求的制度進行廢止,按如下流程進行:制度編制部門(制度責任部門)提出制度廢止的書面申請,并填寫制度需求識別與征求意見單→審計部(內控部)審核→提交總經理室或董事會審定→決定是否廢止。
第四章內控制度的督導執行
第十八條制度的貫徹:公司制度下發一周之內,各部門各機構要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對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的,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發一周內,各相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貫徹。
第十九條制度的培訓:制度下發前,制度責任人要編寫制度培訓教案和培訓計劃,填寫制度培訓計劃單,并提交到總公司審計部(內控部),在制度下發的15天內,審計部(內控部)牽頭會同制度責任部門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第二十條制度的執行:各級管理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各單位檢查管理制度在本單位執行情況時,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有檢查執行情況的原始紙質記錄,且記錄一定要真實、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跡”,以作為檢查、督導和明確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制度執行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認為制度脫離實際難以落實時,要及時與制度起草部門或審計部(內控部)書面溝通,如無異議就要對制度在本單位的落實負責。
2、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重大情況確實不能按制度執行的,制度的執行部門或相關部門必須履行請示報批程序,經制度責任人及以上層級領導同意后方可靈活處理,并要對此過程留存紙質檔案備查。
第二十二條制度落實的督導檢查
1、前兩個月,制度責任人對各單位執行情況每月都要進行檢查;制度下發兩個月后,制度責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檢查需形成相關報告
2、審計部(內控部)在開展一年一度的各機構內控審計或內控建設專項工作的過程中,將視需要對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檢查)。(上市監管標準和制度的差異、制度與實際執行的差異)
第五章內控制度的評審
第二十三條定期評審:每年12月初,審計部(內控部)組織公司各部門各機構對公司的內控制度進行一次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記錄以供決策參考。
第二十四條不定期評審:發生下列情況時,審計部(內控部)應適時組織公司制度體系或有關制度的評審活動。
1、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重要法律法規實施、競爭對手的競爭態勢發生變化等影響公司經營環境改變時。
2、公司資源配置、經營方向和領域、組織機構等發生重大變化時。
3、公司對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策略進行重大調整時。
4、其他改變公司外部或內部經營條件的事項發生時。
第二十五條制度評審結果的運用
1、識別并確定公司制度建設的需求。確定公司有關內控制度的培訓、編制、修改、執行中止、廢止等事項;確定公司制度管理改進創新的空間和實施措施。
2、編制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評估報告。審計部(內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應根據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評審結果,結合制度日常檢查和有關數據與信息的情況,編制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綜合評價報告,并提交董事會。
3、將制度評審的結果作為公司各部門進行績效考核的其中一項依據。
第六章內控制度的存檔管理
(略)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所有內控制度的解釋權均歸制度制定部門,本辦法由審計部(內控部)負責起草和修訂、培訓和解釋,經董事會批準后發布。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執行。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6
一、征收管理制度
1、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應當依據《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規定和設定征收。
2、罰沒收入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征收。
3、其他非稅收入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和設定收取。
4、中心應當嚴格依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第九條規定征收或收取非稅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減征、免征。
5、收取的各種非稅收入必須開具廣東省醫療收費票據,并及時足額繳存到指定的網點,做到票款同步,中心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設小金庫,不得坐收坐支。
6、中心嚴格按照規定的非稅收入項目、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進行征收,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并對欠繳、少繳收入實施催。
第一,中心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中心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明確職責,責任到人,過錯追究,同時自覺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增強風險意識。首先要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積極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參加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培訓和學習,同時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定期的考核,把應收賬款作為一項重點項進行考核。其次領導應重視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增強國有資產利用行為的風險意識。
第三,加強財務管理,強化對應收賬款的監督。應該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每筆應收賬款在發生之前,要提前約定好還款時間與還款方式,以便及時催繳此筆應收賬款;應收賬款發生后,要及時登記入賬,本單位的領導和財務人員對往來款的事由、時間和金額等應該進行及時確認和核準,入賬的時候必須做到業務事項明確、科目運用準確以及賬務處理正確。明確職責,誰經辦的就應由誰負責收回。還要建立應收賬款的定期清理制度。如:定期和對方單位核對應收賬款的數額,定期進行函證,及時地組織催繳和清算,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把一定范圍內的應收賬款的明細項在本單位公示欄中予以公示,增強財務核算的透明度,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
二、資金管理制度
1、中心收取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和事業性收入應全額納入財政一般預算管理,其他非稅收入依照非稅收入有關條例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2、收取的非稅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非稅收入資金直接繳付上級支收單位或者撥付下級支收單位。
3、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經費由財政預算統一安排,做到專款專用。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征收或收取的非稅收入應當向繳款人出具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建立健全非稅收入票據領用制度,設有專柜,確定專人負責,保證票據安全。
2、禁止轉讓、出借、代開非稅收入票據,禁止私自印制、偽造非稅收入票據,禁止使用非法票據或者不按規定開具非稅收入票據。遺失非稅收入票據的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并公告作廢。
3、財政票據由中心到財政分局領購,并實行票據領購登記制度。首次領購票據時,應當向財政分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批準收取的非稅收入的有關文件復印件,經財政分局審核后,發給《票據領購記錄簿》;再次領購票據時應出示《票據領購記錄簿》,經財政分局局審核后,方可繼續領購。
4、中心建立健全票據領購使用登記制度,建立臺賬進行登記票據,并定期向財政分局報送票據使用和結存情況。
5、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五年。對于個別使用量特別大的票據,經批準,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
6、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中心應認真清理,確保票據開出金額與財務入賬額一致,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報財政分局核準后按規定銷毀。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7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財務管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作用,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依據國家規定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任免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
2、財務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熟悉國家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中小學校會計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作風,辦理會計事務遵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3、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規范地建立帳冊,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財務人員應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銷毀會計檔案中的有關資料要按《檔案法》的規定執行。
5、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遵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違反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并糾正。
6、會計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或離職,應按規定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資金的內部控制,保證資金的安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
第三條企業至少應當關注涉及資金管理的下列風險:
(一)資金管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資金管理未經適當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銀行賬戶的開立、審批、使用、核對和清理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可能導致受到處罰造成資金損失。
(四)資金記錄不準確、不完整,可能造成賬實不符或導致財務報表信息失真。
(五)有關票據的遺失、變造、偽造、被盜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導致資產損失、法律訴訟或信用損失。
第四條企業在建立與實施資金內部控制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權限范圍和授權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
(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應當合法合規,銀行賬戶的開立、審批、使用、核對、清理嚴格有效,現金盤點和銀行對賬單的核對應當按規定嚴格執行。
(三)資金的會計記錄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
(四)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銷毀等應當有完整記錄,銀行預留印鑒和有關印章的管理應當嚴格有效。
第二章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企業應當建立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至少應當包括:
(一)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
(二)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
(三)資金的會計記錄與審計監督。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9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強化對政府采購資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財政支出,節約財政資金。加強廉政建設,促進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規,特訂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適用范圍
本鎮內政府機關,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鎮屬部門、
站所使用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政府采購是指使用財政資金采購依法制訂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二、政府采購的形式和運作程序
落實采購計劃:各單位為了確保行政任務和事業計劃的完成,需購買物品或取得勞務時,單位向黨政辦提出書面申請,黨政辦本著“量入為出,適度從緊”的原則進行審核簽具意見報單位分管領導簽批后,報財政所確定落實采購計劃。
三、政府采購的方式
政府采購應當采取以下方式: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邀請招標、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具體采購方式由鎮采購辦、機關主管、后勤組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四、采購程序
先由各機關各部門、站所根據工作需求填報“政府采購申 請表”報鎮采購辦,并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定,財政局鄉財局和,采購辦要簽審核意見,鎮采購辦根據采購內容和金額確認采購方式和采購單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購的,由站所填報。政府采購申請表”報鎮采購辦審核,由鎮采購中心安排采購,如果由鎮采購辦采購的,需報分管采購領導審批后,由鎮采購辦安排采購。所有采購物品資金由主管領導審批后,財政所直接付給供應商。
五、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
鎮財政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的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應本著實事求是和節約的原則,充分考慮實際需要與財力可能,鎮采購辦應有計劃地安排日常辦公用品的集中采購。
六、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紀律要求
凡納入政府采購制度范圍的部門,未經同意自行采購的,不得列支,否則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紀檢、財政所應定期對政府機關采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采購辦應定期匯報政府采購情況并定期進行公開,定期進行總結,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0
一、錢賬分管制度。
也就是崗位分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散限,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貨幣資金的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納人員、審批人員、專用簽章的保管人員、會計人員、稽核人員、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以及貨幣資金清查人員的責任制度。如可從以下方面體現:
(1)現金的收付及保管應由被授散的出納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接觸。
(2)出納人員不得負責總分類賬的登記和保管。
(3)出納人員不得負責非現金賬戶的記賬工作。
(4)出納人員應與負責現金清查盤店人員和負責與銀行對賬的人員相分離等。
2、庫存現金開支審批制度:即庫存現金的授權審批制度。
(1)明確企業庫存現金開支范圍。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
2)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對職工個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業外部個人的勞動報酬;
4)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的價款;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票據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東支付紅利;
8)按規定允許使用現金的其他支出。
(2)明確各種報銷憑證,規定各種庫存現金支付業務的報銷手續和方法。
(3)明確各種庫存現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等。
3、庫存現金日清月結制度:“現金日記賬”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庫存現金收付業務全部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結出當日發生額和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的實存金額進行核對,做到賬款相符;月結是指出納人員必須對庫存現金日記賬按月核對。
二、建立完備的核算制度。
1、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企業應設置“庫存現金”總分類賬,由負責總賬的會計人員進行總分類賬核算。總分類賬必須采用訂本式,一般采用三欄式,有時也使用多欄式。使用電算化核算的企業,業務較多時,可以每天進行打印明細賬,較少的,可以滿頁打印。企業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或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進行核算。平時備用金使用部門報賬時不通過本賬戶。
2、庫存現金的明細分類核算。為了加強庫存現金的管理與核算,“現金日記賬”應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或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結出賬面余額,并與實際庫存額核對相符。有外幣現金的企業,應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庫存現金收支的控制制度。
1、企業的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困難的,與開戶銀行協商確定送存時間。
2、企業支付庫存現金應從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坐支現金收入。
3、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說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出庫存現金支票,經開戶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4、企業應盡可能多地使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款項。
5、各單位購買國家專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轉賬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庫存現金支付等。
四、庫存現金的清查盤點制度。
庫存現金的清查應采用實地盤點法。通過對庫存現金的實地盤點,并將盤點結果與現金日記賬余額相核對,查明庫存現金是否賬實相符。
1、出納人員的日常盤點。現金出納人員應于每日營業終了結出現金日記賬余額并實地盤點現金,如發現賬實不符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2、專門財產清查人員的定期和不定期盤點。在現金出納人員日常盤點的基礎上,還應由專門財產清查人員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復核、檢查性盤點。除了對現金進行實地盤點外,還應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有關賬簿資料,檢查現金收付業務的合理、合法性。清查結束后無論是否發現問題,都應編制“庫存現金清查盤點報告”,由清查人員和現金出納簽字蓋章,以確保其效力。
五、庫存現金的集團管理制度。
集團財務部對所屬企業的現金進行統一調配。集團公司在總部設立結算中心,所屬企業都將其現金存入結算中心賬戶。當某成員企業現金盈余而另一企業急需現金時,集團公司財務部就可以相互調配。調配的前提是不影響盈余企業的現金需要,并采取有償使用現金的原則,以確保現金的集中核算,用有效的技術手段進一步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六、現金流量匯報管理制度。
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必須加強管理,確保其安全與完整。因而需要出納人員做好現金的預測以及需要保留庫存現金的數量。出納人員可編制貨幣資金變動情況表,報送財務負責人和企業主要領導,以便相關領導掌握現金的變動情況。
七、其他
現金的保管要有相應的保管措施,保險柜應存放于堅固實用、防潮、防水、通風較好的房間,房間應有鐵欄桿、防盜門。
1、保險柜鑰匙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隨時轉動密碼器。
2、出納員工作變動時,應更換保險柜密碼。保險柜鑰匙、密碼丟失或發生故障,應立即報請領導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鑰匙。
3、庫存現金應整齊存放,保持清潔,如因潮濕霉爛、蟲蛀等問題發生損失的,由出納人員負責。
4、出納員到銀行存取現金,須有保安員護送,并安排專車接送。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1
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學校合同管理的指導思想: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循序漸進與順勢而為相結合,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一、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學校合同行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風險運行,高起點定位,高效率管理,確保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二、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運行,責任到人,全面監督的合同管理體制。
三、學校可根據合同承辦部門的需要,聯系法律專家參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核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并根據具體法律服務明確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費用。
四、校長負責學校合同綜合管理,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2
對于一個學校或單位的財務管理,都會制定各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學校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僅供參考。
為了規范學校會計行為,保證學校國有資產安全,全面提高學校財務運行質量,根據《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目標和原則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
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并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三、內部控制的具體辦法
對財務負責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2.對單位重要經濟業務是否編制詳細的預算或計劃,是否及時或定期反饋學校預算執行情況。
3.會計崗位的設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輪崗,對二級財務機構是否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會計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5.反映的問題是否及時作出處理。
對二級財務的稽核
1.會計核算是否按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
2.會計指標是否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3.會計核算是否及時,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是否清晰明了。
4.單位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處理基礎,收入與相關的費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6.以下內容對二級財務同樣有效。
對現金出納業務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2.現金日記數字準確,逐筆記帳。
3.是否有現金坐支、白條抵庫現象,現金存量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是否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帳目的登記工作。
對銀行出納業務的稽核
1.根據經濟業務內容正確填開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等銀行票據,不得根據他人要求將應轉帳支付和電匯支付改現金支付或銀行匯票支付。
2.銀行存款日記帳日清月結,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與總帳核對相符。
3.各帳戶余額真實、準確,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
4.及時辦理銀行票據的結算與交換,發現問題及時查找。
5.妥善保管銀行票據及相關印章,做到票據和印章分開放置。
對審核、制單業務的稽核
1.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2.報銷手續是否完備、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與經費項目相符。
3.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匯報。
4.記帳憑證是否摘要清楚、數字準確、科目正確,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對復核業務的稽核
1.記帳憑證編號是否連續、對記帳憑證的改正是否符合規定。
2.是否及時復核和傳遞記帳憑證。
3.記帳憑證未傳遞前是否妥善保管。
4.發現問題是否及時匯報。
對記帳業務的稽核
1.帳戶設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據記帳憑證及時、準確地登錄入帳,登錄是否有疏漏。
3.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時,是否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時結帳、對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是否根據要求完整、準確及時地編報有關報表。是否將有關領導和相關單位所要數字及時反饋。
6.是否及時幫助對帳目有疑問的單位和員工核查清楚、不推諉。
對工資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月準確、及時地發放工資、代扣相關款項。
2.是否按月做好工資數字備份,并將工資冊及相關資料裝訂存檔。
3.是否及時做好工資統計表并交制單人員填制記帳憑證。
4.是否按照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并及時匯繳稅務機關。
學生收費及助學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年級、專業分別核實、準確收費。
2.對學生繳費系統是否定期維護。
3.對收取的學費是否及時繳存專戶并定期核對,如有差錯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學生欠費。
5.是否及時發放助學金,并根據相關部門書面通知及時對助學金作出調整。
對專控業務的稽核
1.是否定期報送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報表。
2.是否建立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統計臺帳。
對公積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在編人數準確計算及時調整職工公積金并按月交納。
2.是否按規定支取和返還職工公積金。
3.是否定期核對公積金存款,做到帳帳相符。
對醫療保險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準確計算并扣繳職工醫療保險金。
2.是否隨人員變動和工資增加及時調整醫療保險金。
對票證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及時購入財政發票并進行編號登記。
2.是否建立和完善發票領用審批、登記手續。
3.發票存根交還時,是否及時查驗,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核對庫存發票,催交長期領用未交發票。
5.是否按時整理發票存根并送財政廳核銷。
6.是否按期辦理收費年檢及妥善保管收費證可證和發票準購證。
對財務文檔、財務檔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對會計資料及時裝訂、歸類整理并編號立卷。
2.是否建立查檔借閱登記、審批制度并嚴格執行。
3.是否按照規定定期移交學校檔案室。
4.收發文是否登記編號并送閱及催辦,是否及時歸類整理并移交學校檔案室。
對外匯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辦理外匯審批手續。
2.是否及時合法地辦理結匯用匯手續和外幣轉換業務。
3.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及時登記入帳。
4.月末是否結帳、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3
一、加強和完善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財務內部控制是指為維護資金、資產安全,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可靠而采取的相互制約、相互牽制的措施、方法和手段”;是業為了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保障資產安全,保證信息真實可靠,確保達到企業預期的戰略目標而實施的責、權、利明確且相互制衡的動態管理過程。現代意義上,會計內部控制制度通常包括“內部控制體系、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制度、財務處理制度、稽核制度、預算控制制度和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我國《會計法》明確要求,無論是企業還是事業單位,都應當建立健全會計內部監督和內部控制制度,推進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和法制化。
對于工會組織而言,盡管已建立一些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且經過多年的實踐和發展,財務監控能力有所提高、效果日趨明顯,但在實際的各級工會財務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影響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制約著工會工作的發展。因此,有必要結合新的《工會會計制度》,加強和完善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管理,使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保證工會資金和財產安全運行,提高資金和財產使用效益,從而提高工會的財務監控能力和管理效率。
二、當前基層單位工會會計內控制度存在的問題
1、工會會計內部控制意識淡薄
盡管我國基層單位工會成立的時間很長、歷史悠久,但由于種種原因,其現代化發展時間并不長,從而導致許多基層單位工會的管理者并沒有認識到建立和健全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會計內控意識淡薄,有的甚至將財務預算等同于財務內部控制。這樣導致部分基層單位工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不清、工作混亂,擠占、挪用工會經費的現象不時發生,嚴重影響工會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影響工會工作效率。
2、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有待健全完善
由于基層單位工會的管理者對于財務內部控制意識淡薄,致使大多數基層單位工會對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缺乏應有的認識,重視不夠。基層單位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或者根本沒有建立,或者不完善,或者內容不科學、不合理,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隨處可見。盡管《會計法》和新《工會會計制度》都要求各單位建立和健全財務內控制度,但目前我國還有相當多的基層單位工會沒有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有些單位雖然建立了會計內控制度,但普遍存在內容不夠科學、合理或制度殘缺不全;有些單位只把會計內控制度“寫在紙上、貼在墻上”,而在實際工作中并沒有真正執行。
3、工會財務預算編制及執行能力不強
工會財務預算是指工會組織根據自身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方案。預算編制通常是根據一定的預算控制數,參考前幾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充分考慮收人的增減,結合本單位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編制收人預算。當前我國基層單位工會財務預算編制往往存在以下的問題:
一是對財務預算編制不重視,預算編制比較粗糙。
二是預算執行控制能力偏弱。導致財務年度預算變成空中樓閣、流于形式,資金的使用及管理缺乏預見性,預算執行能力不強。
4、工會會計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
由于基層單位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完善以及執行監控能力弱,致使部分基層單位工會的會計內控制度沒能發揮應有的監督、控制和制約作用,不能很好地約束基層單位工會的財務決策,監控財務人員的業務行為以及相關的財務事項。而且,許多基層單位工會的管理者普遍存在重生產、輕經營和管理的理念,在實際的工作中并沒有將會計內部監控提升到管理戰略上來。有些基層單位工會的會計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缺乏應有的責任感,使會計業務的事前審核、事中復查以及事后監督沒能很好地執行,延時監督的現象時有發生,無法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部分基層單位工會并沒有真正建立起內部審查機構,或者內部審查機構并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審查作用。
5、工會財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與日漸完善使得許多基層單位工會的業務日益增多,規模不斷擴大,工會財會人員需求也水漲船高,財會隊伍不斷擴大。然而,我國財會人員的準人制度、業務技術培訓體制以及職業素養要求等并沒有跟隨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高。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工會財務隊伍在面對現代企業要求的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時欠缺應有的業務素質。基層單位工會財務人員參差不齊的專業素養,不僅制約著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與管理,也無法滿足日益快速發展的工會事業的要求。
三、加強和完善基層單位工會會計內控制度的有效措施
1、強化意識、完善制度
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工會會計制度》明確規定“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這從根本上要求各級工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或健全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推進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防范財務風險的發生,把可能的財務風險降到最低。因此,基層單位工會的管理者應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樹立人人有責的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會計部監督機制,并自覺遵守內部控制制度。同時,對于從事會計內部控制工作的人員,要從嚴從優選拔并嚴格培養和培訓,使他們不斷提高業務素養。此外,基層單位工會要大力宣傳,使所有人員都清楚地認識到財務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人人自覺遵守財務內控制度,相互監督,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氛圍。
另一方面,基層單位工會應以《會計法》和新《工會會計制度》為基礎,進一步完善財務約束機制,加強財務管理工作對工會業務的監督和制約力度,建立一套操作性強、適用范圍廣泛、財務人員易于操作與應用的制度和方法。同時,根據工會業務變化和管理要求,對相關制度進行適當的修訂和完善,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對于財務管理的各項環節,應明確指出存在的財務風險以及應對的內部控制措施。與此同時,財務部門應合理設置財務工作崗位,明確各崗位的工作職責。根據崗位工作職責以及相關人員的專業素質,優化人員結構,實行任務到崗,責任到人;明晰工作范圍、職責權限;對違反相關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處罰,避免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互相推逶的現象。
2、加強管理,完善監督機制
基層單位工會管理者要充分認識到內部監督與控制的重要性,加強管理,不斷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另一方面,設立專門的審查機構對工會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審計,保證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重要性,確立內部審計在監督審查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實現審計的事前審查、事中復核及事后監督,并及時反饋監督審核的結果。再者,適當引進外部監督機制,確保監督更加真實有效。此外,對于管理不夠規范的基層單位工會,上級有關部門應給予協助,幫助督促其建立健全財務內部監督審查機制,規范其財務管理行為。
3、強化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關鍵在于財務工作人員,而財務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又決定其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由于我國財會人員的準人門檻不高,力D培養培訓體系的不完善,更使得許多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跟不上時代發展的需要。因此,為了確保基層單位工會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保證財務內部監督、監控機制發揮應有的制約作用,基層單位工會必須加強財務工作人員的培養和培訓。一方面,設法引進各種高學歷高素質的財務人員,補充現有財務隊伍。另一方面,對現有的財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讓他們適應新時代、新業務的變化。此外,財務工作人員也要積極主動學習,了解和把握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動態和財經政策,吸納新知識和新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專業素養,使自己不被社會和時代淘汰。
4、加強信息化建設和管理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適應信息時代發展的要求,基層單位工會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操控能力。具體措施為:
一是加大信息技術方面的財務支出,做好這方面的預算;
二是引進新的信息管理技術和相關管理人才;
三是加快現有信息系統硬軟件的建設步伐,及時更新信息系統。有了新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再對現有財務人員進行系統有效的培訓,不僅加強了財務業務信息傳達的準確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還減少人力資源的浪費,使基層單位工會在實現財務內部監督控制的同時可以獲得良好的發展。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由院長、分管院長和后勤科、監察室及審計人員等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后勤科科長、專職采購員、院紀委和需要采購的部門臨時選派的人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醫院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后勤科。
二、采購計劃和審批
醫院各部門所需采購的物資,必須先提出采購計劃,報需要采購部門負責人、院長審批后,方可交給物資采購小組集中采購和集體采購。由院招標采購領導組實行統一招標采購。
三、采購品種、原則
1、采購品種:辦公用品、電工材料、水電五金、勞保用品、被服用品、塑料制品、電腦打印機耗材、印刷品等品種。
2、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3、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采購小組在采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采購。
在采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采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范圍較廣的物資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采購。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采購偽劣產品,采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采購方法:
采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執行,并根據所授權限予以實施。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后勤類物資根據市場行情詢價議價方式采購,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資采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采購。由醫院統一組織實施,按審批權限予以審批。
五、采購程序
1、計劃和立項
醫院常用后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采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權限的規定報批后,交采購中心按計劃采購。原則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購兩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購一次。突發事件的緊急采購或臨時急需采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后,及時交采購中心采購。十萬元以上物資采購(常規采購除外),使用科室依據業務需要提出采購申請,經相關專業委員會論證認可后,報采購中心,經招標采購委員會民主決策集體審核批準立項。
2、調研和論證
物資采購計劃立項后,采購委員會負責組織采購小組、使用科室、業務科室、審計人員進行市場調研和考察,原則上分管院長必須參加調研,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并如實向招標采購委員會匯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通過調研和論證后,經采購委員會決策購買的,由招標采購委員會指導采購中心按政府既定的規章辦理。可以由醫院自行操作的議價采購,由采購委員會指導采購中心按院內規定組織實施,申請實施的使用科室、職能部門、招標采購監督委員會、審計科等有關部門均應全程參與。招標、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4、驗收和入庫
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后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依據采購中心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藥品耗材類由藥械科庫房管理員、藥械科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準文號、注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總價等),合格后方可入庫。
物資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做到營銷員證、發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集賬號與生產企業相一致;查驗產品務必檢查合格證、出廠日期、有效日期,檢驗合格后入庫。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并有驗收人員簽名。
5、物資的報銷
物資采購發票應先由采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采購小組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審核,最后由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六、采購的監督
1、成立招標采購監督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辦公室、院紀委、檢察科、財務科負責人組成,全程監督招標采購過程。
2、采購委員會成員、采購辦公室工作人員和物資采購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廉潔自律,不斷提高自身的道德水準和業務水平,在物資采購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貪污受賄,自覺抵制采購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3、醫院物資采購接受廣大職工的監督。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采購。物資招標采購委員會要切實加強對藥品、醫療物資采購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把好采購程序關,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5
為了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結合本單位的情況,促進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強內部監督,進一步規范經費使用和經費運作的行為,特制訂本規范。
預算管理的內部控制
一、財務預算是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財務預算是指制訂一定時期內全部經濟活動各項目標的計劃和相應措施,并以貨幣及其他數量形式來反映和說明。預算管理是對單位業務流、資金流、信息流、人力資源流的綜合與控制。
二、每年末,學校各部門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編制下年度較詳細的經費預算方案,由財務部門匯總后,經校長辦公會審議后,上報區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預算編制負責,校長對年度預算方案負責。
三、建立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制度。每月財務部門分析預算指標的執行情況,如發現執行情況與預算方案有較大差異時,需變更預算方案,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提出調整方案。
四、建立預算工作的授權批準制度。校內各部門負責人,授權對本部門內的預算工作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權范圍內,按審批后的意見辦理預算工作。
五、為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對預算的調整,必須經過申請、審議、批準等程序。
1、預算調整的申請:必須由部門預算執行人或編制人提出申請,說明調整的理由、調整的初步方案和調整前后的預算指標對比,以及調整后預算的負責人、執行人等情況。
2、預算調整的審議:對部門預算執行人或編制人提出的調整申請數,應經過校長辦公會議審議,提出審議意見,擔任審議的部門和人員應由校領導指定,審議意見應包括對申請同意、反對或補充修改的內容等。審議人應對審議意見負責。
3、預算調整的批準:經審議的預算調整申請,才可報送有關領導批準。批準人應在審閱有關資料后提出書面意見,然后下發給申請人遵照執行。
六、預算方案制定后,預算執行者對預算進行管理,除建立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制度外,校內各預算部門要加強自查。根據實際情況,可按時、按文、按部門進行必要的互查。總結預算目標與預算執行差距,把預算執行情況納入年終考評。
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
一、貨幣資金是指以貨幣形態存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二、保持現有銀行存款開戶的情況,如有需要,需另設帳戶,包括銀行匯票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外幣存款等,必須由校領導集體討論而定,并報批上級領導。
三、貨幣資金實行錢帳分管,指派合格的業務人員來辦理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
1、各種收支業務必須取得合法、真實的憑證,個人在辦理收支業務時,須得到有關領導的授權,即學校對300元以內的支出業務由總務主任負責審批,超過300元的支出業務由校長負責審批,并在記帳憑證上簽章附上原始憑證,再交主管財務進行復核。經復核后的記帳憑證,才可作為貨幣資金收付和核算依據。
2、現金管理人員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準設小金庫,遵守庫存現金限額。現金管理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清查小組(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根據盤點表的項目盤點庫存現金,并同現金日記帳余額進行核對。
3、銀行存款管理人員應保證銀行存款收付的合法,銀行帳號不準出租、借用、套用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準將單位的收入以個人名義存儲,期末由非出納人員逐筆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同時對未達帳項,建立臺帳,注明內容和原因,保證銀行存款的真實性。
4、為保證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要妥善保管支票等票據,對作廢的支票等票據要加蓋作廢戳記,財務專用章由總務主任保管,支票印鑒章由出納保管,學校法人章由人事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記錄,相互牽制,印章和支票需分開存放,防止非法行為發生。
四、建立貨幣資金職務分離制度,完善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經過審簽的記帳憑證來支付和保管貨幣資金,不得兼任稽核工作,嚴禁未經授權的部門和人員來辦理貨幣資金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存貨的內部控制
一、存貨是單位重要的資產項目,加強存貨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確保存貨資產的安全、完整,以提高存貨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建立存貨管理的職務分離制度,根據年度費用的預算計劃和上年存貨收發情況,由存貨管理人員編制存貨計劃,由總務部門進行復核審批,來確認計劃的合理性,存貨采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和存貨保管工作。存貨保管人員不得負責存貨的會計記錄,即管帳不能管物。
三、建立存貨采購、領用、發出業務的授權審批制度。存貨的采購應當由當事人提出采購申請,由校總務部門審核批準,方可指定專人簽訂合同和采購業務,實物管理部門在接到外購貨物時,首先應檢查有否訂貨合同、入庫通知單和質量檢驗單,復核貨物的數量和相關的質量檢驗。存貨的領用和發出,需經總務部門的批準,應以經審核的領料和發出的憑證為依據。
四、對存貨的入庫、領用和發出,實物管理部門應按貨物類別、編號、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金額等設置實物明細帳。月末編制存貨收、發、存明細表,與財務部門進行帳、卡、物核對。
五、建立年度存貨盤點制度。必要時,也可臨時突擊盤點。盤點時,應制訂盤點計劃,列出盤點表,存貨盤點應由負責存貨保管、記帳的人員以及獨立于這些職務的其他人員共同進行。盤點時,要有序擺放存貨,保持完整的盤點記錄,如有盈虧,要查明原因,直至追究個人責任,并及時處理盤盈、盤虧,也要發現存貨需報損和報廢情況。
六、對存貨的報損和報廢,應由管物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存貨需報損、報廢的原因,由管理部門和單位領導簽署并按規定程序上報結算中心,待批準后方可處理。
七、審批后存貨的報損、報廢的削價收入,按會計制度規定及時入帳。
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
一、固定資產是單位固定資金的實物形態。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養、維修,使固定資產在規定的使用年限中能正常的運行,以提高固定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學校的固定資產,指有專人或部門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帳冊。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需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實物數量、價值、使用狀況、存放地點、維修及保養、報廢等情況。財務部門應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三個部門分別對固定資產增減進行核算,并定期進行核對。
三、固定資產的增減,有規定的審批權限(五萬內(含五萬)由學校處理,五萬元以上報區教育局資產中心處理。)如要購置固定資產,須有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請購與預算進行核對。如屬權限范圍內,可直接審核批準,不屬權限范圍內,應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在購置過程中,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編制詢價報告,經討論通過,方可簽約購置。購入的固定資產,須由專人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入帳。固定資產的處置,也應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并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審批單,按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
四、年度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是保護財產安全、完整的必要控制手段,盤點工作應由負責保管、記帳等不同職能的人員以及與固定資產無關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擔任。盤點時,要編制盤點清單,清單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名稱、類別、編號、存放地點、目前使用狀況和核對,如有不符,需經一定的批準程序才能進行帳面調整。
五、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人員,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維修和保養工作,每年應編制固定資產維修計劃,或根據使用中出現的應急情況,采取修理措施,要分別設置有關表單來記錄、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并對記錄情況定期檢查,修理業務的原始憑證,經審批后交財務部門。
工程項目內部控制
一、工程項目是單位的投資項目,它會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對工程項目必須進行可行性研究,以謀求投資的最大效益。
二、建立工程項目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如工程項目的立項應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上報校總務部門,校總務部門核實情況后,在校長辦公會議上審議而定。
三、配備合格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業務,配備專職會計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會計核算業務,對工程項目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審批人不得超越審批權限,只能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項目業務。
四、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要組織工程、技術、財會等相關部門人員集體決策討論,決策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五、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項目編制的預算進行審核,重點審查編制依據、項目內容、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等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六、工程項目價款支付業務,原則上應按工程合同約定的價款支付方式,由有關部門或人員提交價款支付申請及憑證,有審批人的批準意見,經財務人員的復核才可辦理價款支付,如工程價款和支付方式發生變動,應提供較完整的書面意見和相關資料,會計人員應對工程變更價款進行審核。
七、工程項目竣工要進行竣工決算,要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對工程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竣工決算審計未實施,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財產清單,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列入單位的固定資產。
流動負債內部控制
一、流動負責是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已承擔的義務、負債的償還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其包括應付帳款、預收款、代管款項的收取、應繳財政專戶等。
二、對流動負債,按其經濟內容及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設立總帳和明細帳,詳細記錄負債的發生日期、內容、債權人名稱等,對流動負債的支付,要有授權批準手續,以保證支付款項的正確性、合法性,每月末核對總帳和明細帳。
三、流動負債經確認后,不能隨意核銷,對無法支付的流動負債,要有有關人員核銷申請,報批有關領導的審批,按會計制度的規定、核銷帳戶。
會計報表的編制與報送內部控制
一、會計報表是反映單位在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經濟活動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人員必須每月進行結帳,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其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并上報有關部門。
三、編制和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會計報表附注說明,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完整。
四、指定專人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列入其崗位責任制內容,并進行考核。
五、報送的財務報告,應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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