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應急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突發應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環境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潛在的環境事件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第三章應急管理原則
第三條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因素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因素風險防范體系,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
第四條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加強公司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第五條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可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會提供服務,在應急時快速有效。
第四章應急管理機構
第六條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公司應急機構由指揮管理系統、救援隊伍、技術支持系統和相關保障系統組成。
第七條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第五章運行機制
第八條公司積極開展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工作,做到環境隱患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第九條根據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分為兩級:地區級(i級)、公司級(ⅱ級)。
第十條當公司內發生環境污染或生態(影響)破壞的突發事件時,無論事發原因如何、事故影響程度大小,也無須等待事故等級認定結果,都要及時進行匯報。
第十一條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和應急人員在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第十二條對重大環境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第十三條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環境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十四條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章 應急培訓和演練
第十五條應急救援人員由年紀輕、業務技能熟練的骨干員工組成,每年都要組織相關業務知識培訓。
第十六條公司每年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一線員工,針對可能出現的事件情形進行一次演練。
第十七條演練結束后,應急演練小組及時進行總結,評價演練效果,落實改進措施,不斷完善預案。
第八章獎懲
第十八條對應急工作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為嚴肅搶救紀律,保證應急工作有序進行,應制定處罰制度。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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