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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精選1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審批制度
在承包人進場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標階段的基礎上,必須對項目及每一個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難點制定更為具體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技術質量保證措施,詳細說明如何實施項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證其質量。承包人在開工7天前將填寫"施工技術方案申報表",并附"施工組織設計"報到監理部,認可批復后實施。
二、開工審批制度
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法人的中標通知書后,應按招標書中規定的開工日期,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同時要到建設(監理)機構辦理開工批準手續。
1.當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應在計劃開工前十天,上報《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審批。
2.分部工程開工
在完成合同項目開工的基礎上,即合同開工令、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批表、施工設備材料進場審批表、施工組織及人員審批表、有關人員資質證書、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項目劃分、材料進場檢驗報告、測量成果審批表、資金流計劃審批表等內容完成的基礎上,報送分部工程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師審批。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10天,應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開會時共同研究解決。
四、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要督促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工程技術關鍵部位、隱蔽工程、施工難點、設計特點、工藝、工序重點),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有關單位執行。
五、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監理人員審核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進行抽樣。對于水泥、外加劑、沙子、碎石應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取樣并送檢進行復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場。
六、設計變更制度
1、監理機構僅接受下列工程變更指示、通知或建議
①執行發包人單位發出的工程變更指示。
②由發包人同意的設計單位為合同工程實施所提出的工程變更建議或設計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狀態發生變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變更建議。
2、變更建議書內容
工程承包人向監利理機構提交的施工變更建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②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③變更工程量清單。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單價、變更后合同價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項目合同價格增加或減少總額。
④更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以及對合同控制進度目標和完工工期的影響。
3、監理機構對工程變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議審查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
①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也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與管理。
②工程變更設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變更有利施工實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藝或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不至于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產生不良影響,不至于因此而導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標的推遲。
七、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開挖、地下洞室開挖、地基防滲、加固處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將覆蓋的工程,以及對工程安全或效益有顯著影響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應將所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提出驗收報告,關鍵部位也有同樣要求。
②監理單位接到承包人申請報告后,在36小時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水利水電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表》并認真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手續;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部位,嚴禁自行封閉或掩蓋,否則不予以認可并作違規處理。
③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監理部主持,組織設計和運行單位、地質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承包人負責人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④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部門和施工單位應向監理部提供檢查所需的施工地質測繪圖和相應的地質檢測資料、自檢資料。
八、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個單元,都必須經過"三檢",應有詳細地自檢記錄,尤其要重視原始資料的整理、保存,保證技術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隱蔽工程和主要結構工程因技術資料不全、不實而無法確認質量等級的,不得組織評定。
②"三檢"合格后,由承包人憑上序工程的驗收合格和《工序質量評定表》向監理申辦開工(倉)簽證,監理機構進行抽檢評定等級,對于非聯檢項目在1~6小時內完成必要的抽檢工作,聯檢在3~12小時完成驗收簽證。上道工序或上一單元工程未經復核檢驗或復核檢驗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單元工程施工。
③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和一般的問題,應隨時通知承包人及時改正,做好記錄并及時記入監理日志,指明質量部位問題的性質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待改正并重驗合格簽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部分工程暫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報監理單位進行復核,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方可重新開工。
⑤單元工程質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承包人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評定后,并經承包人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報現場監理工程師評定其質量等級。
⑥分部工程完工經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施工質量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復核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并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主體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其工程質量等級。
⑦單位工程質量應由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負責自檢,由承包人總負責人或技術總負責人組織評定,在施工單位自評基礎上,由監理部門復核,質量監督機構核定等級。
⑧承包人應逐月填報《施工月報》,監理部填報《監理月報》。
⑨監理工程師需要承包人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工程師指示單》,督促承包人執行。
九、混凝土工程質量檢驗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開工28天前承包人應按設計要求,完成擬使用的各種標號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報監理部審核。
②購買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進場材料試驗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須在監理工程師規定的時間內運離現場,否則,監理工程師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④混凝土澆筑前必須完成基礎面或混凝土施工縫、模板、鋼筋、止水、伸縮縫和排水孔安裝質量評定。
⑤檢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檢測和計量檢測。
⑥檢查拌和物坍落度試件取樣及檢測程序。
⑦檢查混凝土入倉、平倉分層、振搗、鋪料間歇時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⑧混凝土澆筑項目拆模后,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得做任何表面處理。
⑨隱蔽工程完成后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得覆蓋和進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規定時間養護。
11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申請計量。
十、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改正,并做好記錄。但遇嚴重的或質量不合格時可發出"質量不合格通知書",限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工程暫停指令》,可根據情況令其分部工程或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報工程報驗單,經監理部查驗后,可會同有關單位組織或協調驗收。
(4)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催促施工單位執行。
十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監理部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得驗工計價,待合格后,再補辦驗工計價手續。
(4)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建設單位和監理部各一份。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監理部;對較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監理部,由監理部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十二、施工進度及報告制度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送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十三、投資監督制度
(1)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對施工單位完成工程量進行實地計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記錄作為結算的憑證。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2)對重大設計變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十四、監理報告制度
監理部應逐月編寫《監理月報》,并與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報告和總結,報建設單位,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
十五、工程驗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驗收簽證制度
分部工程簽證是單位工程質量認定及項目竣工驗收的基礎,是更好地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完善檢查驗收的必須。
1、當某一分部工程已經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經完成,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監理部遞交驗收申請報告及相應的附件。
2、分部工程檢查簽證由監理部主持,由設計、施工、業主單位、運管組成的聯合檢查組進行檢查驗收。
3、分部工程驗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驗收簽證"。
4、分部工程驗收簽證,應在單元質量工程評定及總監簽認的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單位首先對檢查簽證項目進行系統整體檢查,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的基礎上進行。
5、分部驗收主要工作是鑒定工程是否達到設計標準,按現行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對沒有達到設計標準的等驗收遺留問要題提出處理意見。
6、監理部要求施工單位提交并據以進行分部工程驗收簽證的主要資料有:
①項目劃分資料。
②變更資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記錄,原材料試驗資料、半成品及預制件鑒定資料和出廠合格證。
④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測量、觀測等記錄,單元工程質量及分部質量等級評定資料等。
⑤地質資料。
⑥設備鑒定書及安裝、試運行記錄。
⑦特殊問題處理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會議紀要。
⑧工程安全有關資料。
⑨工程管理有關資料。
⑩其他與驗收簽證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7、施工單位應在分部工程驗收簽證開始前5天,向監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驗收簽證申請符合要求的驗收資料。監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驗收申請后的7天之內,完成驗收準備工作,監理部主持和組織聯合驗收組應在7天內完成分部工程驗收簽證工作。
8、聯合驗收組在驗收工作中,除應審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項簽證文件及資料外,還應進行現場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工程質量有懷疑的部位進行必要的抽樣試驗、檢查、以便對工程質量作出符合實際的結論。
9、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簽證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監理部和發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暫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驗收的圖紙、資料及驗收簽證書等是竣工驗收資料的組成部分,必須按國家及水利部頒驗收規程和其他地區的有關竣工驗收資料整理標準制備。
(二)、單位工程驗收
1、承包人申請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及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應由監理簽署意見。
2、監理部參加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提出竣工驗收意見,完成尾工處理工作。
3、監理部協助發包人或受發包人委托及時簽發工程移交證書或工程臨時移交證書。
(三)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對是否具備驗收條件進行審核,并根據有關水利工程驗收規程和合同約定,組織或協助發包人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
3、協助發包人制訂各類驗收工作計劃。
4、編制工程驗收報告。
十六、現場記錄制度
現場監理人員要準確、及時地做好每一個工程項目的現場記錄(主要是監理日記和旁站記錄),客觀全面反映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得涂抹、缺頁、損壞和遺失、應妥善保管。由專人負責逐日將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做出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1、當天水文與氣象概況:水位、天氣、風力、最高、最低氣溫等。
2、當天工程質量檢查記錄。內容包括監理旁站中發現的否違反批準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藝及技術規范,重要工序、欠穩妥工序和不宜測控工序中的所見情況,當天施工用的機械、設備(名稱、數量、性能、檢修)運行情況等,都應有詳細的記錄。
3、監理決定及指示。
①監理旁站對當天所作的決定;當天發生的糾紛及解決辦法;總監或各級領導來工地現場指出的問題;當天與總監和各級領導口頭談話摘要;達成的主要協議等。
②監理對施工單位的指示。主要內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協調會中發出的指示;在施工現場發出的指示。
4、進度控制情況。當天施工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若發生施工進度拖延,應說明其原因);當天的綜合評語;其他(應注意的事項)說明。
5、當天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及處理意見。
6、其他記錄。包括工程量認證、工程款支付、監理月報、工程設計變更、監理會議、安全作業情況等情況的記錄。
十七、會議制度
①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包括監理例會、協調會議、專題會議等,這些會議邀請有關單位參加。
②第一次工地會議在工程開工的7天前,由總監或發包人的負責人聯合主持召開。參加主要人員:監理部全體、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主設人員、設計代表、發包人單位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會議內容包括:各方分別介紹工程各自駐工地現場的組織機構、成員及其分工;發包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授權,并介紹監理人員;發包方介紹工程建設準備情況;承包方介紹施工情況;總監理工程師宣布機構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監理規劃主要內容,并對監理工程師授權;發包人和總監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研究確定有關各方在施工階段參加工地會議的人員、周期、時間、地點、主要內容等。
③監理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十天召開一次工地例會。監理部全體發包人單位代表,承包人、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設計代表參加。會議主要檢查上次例會研究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措施和改進意見;檢查和分析目前施工進度完成情況,要研究確定下階段進度目標和計劃,并制訂和落實調整措施;審查核定工程計量與合同費用支付情況。
④工地協調會。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監理人員與其他各單位相互之間出現分歧和矛盾時,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不定期的)協調會議,出現分歧和矛盾的有關單位人員參加,以便及時協調、解決分歧和化解矛盾,團結、合作、共同完成建設任務。
⑤專題會議。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的原因出現問題,影響了施工質量和進度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主持召開專題性的會議,請發包人、設計、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和專業人員參加,討論、研究并提出處理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盡快解決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建議供發包人決策。
⑥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全體監理人員參加,研究監理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合同等方面的問題。每天晚上一次碰頭會約20~30分鐘;每周末一次小結,約2個小時;每月一次大結,約半天時間;年終一次總結,每次會議都應有會議記錄,重要的內容應形成紀要和大事記。
⑦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寫各類會議紀要并分發給各方。
十八、監理檔案管理制度
(1)監理單位應建立單位工程監理檔案。
(2)監理單位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向業主提交如下監理檔案資料:
實施工程監理的前期工作,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交底等。
實施監理過程中的積累資料、表格。
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竣工驗收資料。
(3)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整理歸檔下列資料:
監理合同、授權書、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交底等
監理表格。
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
照片及錄像資料。
十九、監理人員職業道德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監理業務;
(5)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7)不泄漏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8)堅持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二十、監理人員工作紀律
鑒于本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重要性,為保證本工程監理工作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監理準則的有效實施,本公司制定了嚴格的監理紀律,要求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監理工作人員"十不準":
不準向承包單位透露應保密的項目信息;
不準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推薦施工單位;
不準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推薦建筑材料;
不準對承包單位"吃、拿、卡、要",損害監理形象;
不準接受承包單位的獎金、獎品、禮金、禮品及各種津貼;
不準參加由供貨方主辦的設備及建筑材料采購活動;
不準參加承包單位組織的旅游、休假和娛樂活動;
不準循私情、袒護影響監理質量的任何行為和個人;
不準私自承攬監理項目范圍以外的監理業務,搞非法"合作"監理;
不準私自借用承包單位的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
監理工程師要接受業主與監理公司的檢查和監督,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解聘處分,觸犯刑律的應依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十一、本制度與設計、有關規范、及政府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后者執行。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門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校基建部門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校基建部門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校基建部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會審時,學校基建部門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處理解答;
⑶會審后,由學校基建部門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校基建部門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準備;
②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校基建部門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
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校基建部門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校基建部門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3、綜合協調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設還與很多單位有密切的聯系,如設計單位、材料設備的供應單位、水電部門、政府規劃部門、施工管理部門、質檢部門等。學校基建部門代表,要將工作做到前頭,不至于影響工程和造成損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解釋。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3
一、凡是在遠程教育工作中形成的`各種工作表冊等資料均在歸檔管理范圍。
二、遠程教育工作資料應按照省《評價標準》中各級指標要求依時間順序分類歸檔存放。
三、各種表冊應按學期整理,并按學期形成遠程教育工作總結材料,加裝封皮后歸入檔案盒保管。
四、歸入檔案的遠程教育工作資料內容要求真實、詳細,并有相關人員的簽名和具體時間。
五、文字檔案在管理中要防潮、防鼠、防蟲,音像磁帶、光盤、照片類檔案資料應編寫目錄造冊登記,并注意防磁、防霉變,必要時要進行技術處理。
六、檔案管理人員(一線教師)在工作中應注意遠程教育工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保證工作資料的完整。
七、如果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經領導同意后,遠程教育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檔案完整移交給接替人員,不得隨意處理。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4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文件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一、建立領導機構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干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三、共享信息資源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后,5日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報制度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五、明確監管職責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筑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1.1為提高項目工程質量、規范工程質量檢查方法,特制訂本細則。
1.2主要采用現場實測方法進行質量檢查,用實測數據分析評估工程質量狀況,持續提升工程質量水平,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做全面檢查,同時針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作專項扣分,及時預警并處理重大風險。
1.3進度檢查依據每月上報集團項管中心進度計劃實施檢查。
1.4統一工程質量評估的組織、方法和流程。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集團公司開發的所有在建工程的質量、進度評估檢查工作。
三、術語和定義
3.1過程評估:由項目管理中心成立巡檢組,對項目從開工至交付前的現場建設工作進行評價的活動,包括工程進度、實測實量、質量風險、安全文明、強控項、紅線管理等評估內容;
3.2實測實量:為項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考核組,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對各道工序完成結果進行定量測量,計算合格率并以此為基礎進行評價的活動。
3.3風險評估:現場不具備實測實量條件,僅進行質量風險、安全文明、強控項等內容的評估活動。
3.4紅線管理:在集團項管中心巡檢過程評估活動中,對項目重大風險進行評估的活動,包括質量安全事故、房屋大面積滲漏、材料使用嚴格不按合同及圖紙要求、產品保護等;一旦觸碰紅線,即予以處罰。
四、組織
4.1集團項目管理中心負責統一協調集團在建項目的.評估工作,負責每月/季度組織一次集團在建項目的質量檢查評估工作。
4.2各項目公司負責組織施工單位參與項目工程質量檢查評估工作,并負責落實質量、安全問題的整改。
4.4在實測過程中須同時對現場的質量、安全管理進行風險排查,及時制定對策,解除風險。
4.5各項目公司負責落實項目檢查評估問題整改,制定、執行、預控和整改措施。對集團項管中心所發出的項目工程評估報告,在兩周內向集團項管中心書面回復。
五、檢查評估主要內容及辦法
在建工程評估包括工程進度和工程現場質量檢查兩大項,(其中:工程現場質量檢查包括質量實測合格率和風險評估、紅線評估、安全文明施工、資料檢查、工程原材料檢查、分包管理等幾方面內容)。主要檢查自上次檢查評估以來所有新施工范圍的可檢測內容,并抽查上次檢查的內容,了解評估項目整改情況。在檢查評估過程中,隨機抽取每標段檢查部位(原則上選擇不同樓棟兩層),抽查點數要求及檢查要點詳附件。
5.1工程質量實測合格率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5.1.1混凝土結構工程:包括梁柱墻截面尺寸,梁柱墻板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墻柱混凝土強度回彈檢查。
5.1.2砌筑工程: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外門窗洞口尺寸等。
5.1.3抹灰及樓地面工程:包括表面平整度、垂直度、開間尺寸偏差等。
5.1.4門窗工程:包括垂直度、門窗洞口標高、尺寸等。
5.1.5安裝工程:包括潔具、龍頭、電氣開關、插座、燈具等預留孔洞位置、安裝高度偏差等。
5.2安全文明施工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5.2.1大型設備:大型設備檢測、維修記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證書等;
5.2.2腳手架搭設及使用安全情況:包括方案編制科學性、連墻桿預埋情況,卸載鋼絲繩松緊度,卸料平臺安全使用檢查等;
5.2.3臨邊防護:現場臨邊防護管理情況等檢查;
5.2.4臨水臨電:臨電檢查巡查記錄,布置使用安全性等;
5.2.5安全資料:三級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專項方案編制等;
5.3材料評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5.3.1鋼筋、防水材料、線管、水泥、鋁合金、欄桿等材料規格品牌、厚度等檢查;
5.4紅線管理包括以下方面:
5.4.1重大質量風險排查:混凝土強度檢測、滲漏、開裂、施工工藝、工序搭接等;
5.4.2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深基坑、大型設備使用、腳手架、臨邊防護等;
5.4.3設計改進或優良做法推薦:設計不科學性、優秀做法推薦等;
5.4.4重大問題扣分項檢查:大面積滲漏、開裂、蜂窩麻面、材料不合格等檢查;
5.5項目內業檢查包括以下方面:
5.5.1項目安全資料(安全資料、施工方案、重大機械設備等資料);
5.5.2項目內業資料(質保資料、檢驗批、隱蔽驗收資料、分部分項驗收等資料);
5.5.3工程內部資料(周計劃、施工記錄等資料);
5.5.4項目監理資料(整改單及回復閉合情況);
5.6項目工程進度依據每月上報集團項管中心進度計劃實施及集團簽發的一、二級進度節點進行檢查
5.7以上檢查項目具體詳見相關附件表格。
六、評估原則
6.1隨機均勻原則:抽查時必須結合當前標段的施工進度,隨機抽樣確定樓棟、樓層、房號及測點,測點應均勻分布。
6.2可追溯原則:對評估項目標段的具體樓棟、樓層、房號做好書面記錄并存檔。
6.3完整原則:同一分部工程內所有分項的實測指標,根據現場情況,凡具備條件的必須全部進行實測,不得遺漏。
6.4真實原則:測量數據應反映項目真實工程質量,避免為片面提高實測指標,做表面文章,反對以遮丑、掩蓋為目的的修補;實測取點時應規避目測合格的相應修補部位,并對修補方案合理性進行檢查,對于修補目測不合格的部位,正常實測,不得遺漏。
6.5常態原則:各項目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應保持常態化。嚴禁采用停工迎檢、利用外部資源(委托第三方等)進行場地清理,或者進行各種形式的包裝等。當項目出現停工迎檢、利用外部資源進行專門場地清理或包裝的,由集團項管中心考核組人員共同確認,該期評估結果按評估綜合成績的90%計算。
6.6公正原則:堅持過程評估公平、公正、公開;對于弄虛作假、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將嚴格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理,并計入本期考核。
七、評分辦法
7.1工程質量檢查實測合格率計算方法(60%):
單次評估合格率等于每次評估(主體、砌筑、抹灰)抽查符合標準要求的點數與全部(主體、砌筑、抹灰)抽查點數的比值,即對各項目中主體、砌筑、抹灰分別進行合格率的統計。
7.2評分計算方法
7.2.1土建主體結構得分:
T1=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2土建砌筑工程得分:
T2=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3土建抹灰工程得分:
T3=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4結構凈高得分:
T5=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5結構板厚得分:
T6=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6門窗洞口截面尺寸得分:
T7=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7.2.7房間開間/進深偏差值得分:
T8=總合格點數/總實測點數×100%
說明:
T1-土建主體實測合格率;
T2-土建砌筑工程實測合格率;
T3-土建抹灰工程實測合格率;
T4-土建凈高實測合格率;
T5-土建板厚實測合格率;
T6-門窗洞口截面尺寸實測合格率;
T7-房間開間/進深偏差值實測合格率;
注:結構強度回彈不作為分值項,只作為扣分項。
7.2.5根據項目進度,取T值。
第一種情況:只有主體結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任一單項可測,則取100個點作為實測實量總數;第二種情況:主體結構、砌筑工程或砌筑工程、抹灰工程任意一組合可測,則各項取50個點作為實測總數,即100個點作為實測總數;
第三種情況:主體結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均可測,則各項分別取40、30、30個點作為實測總數,即100點作為實測總數;
注:其中結構工程墻柱截面尺寸、砌體工程的門窗洞口偏差、抹灰工程的房間開間/進深偏差各測10個點,且分別為結構、砌體、抹灰各工程的10%分值(例如:只有結構時,即垂直度45個點、平整度45個點、截面尺寸10個點)。
7.3安全文明計算方法(占總分30%):
7.3.1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綜合評比
7.4工程資料內業檢查(占總分10%):
7.4.1工程安全資料
7.4.2工程內業資料
7.4.3項目工程內部資料(周/月計劃完成情況、施工日記完成情況、內部培訓及學習情況、監理資料);注:項目工程內部資料不作為增分項,如未完成將根據內業檢查項的比重10%進行扣除。
7.6紅線管理扣分:
發現重大問題符合評比細則重大問題扣分項,將在總分做相應扣除;
7.7項目最終得分:
項目工程進度、現場實體檢測各占分50分,共計100分。
∑=(實測實量分數x60%+安全文明得分x30%+項目工程內業資料分數x10%+紅線管理/重大扣分項)x50%
備注:總包得分項為實測實量得分(占總分60%)、安全文明得分(占總分30%)、工程內業資料得分(占總分10%)和重大扣分項。
六、評估報告
6.1工程質量檢查評估完成后由集團項管中心組織編制評估報告,檢查結束月末或次月初由集團工程運營中心組織檢查結果通報會。
6.2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內容:評分及排名、質量及安全風險(本次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及安全風險、上期高風險項目的復查跟蹤情況等)、工程管理經驗及教訓的總結和推廣。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八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九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十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
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
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
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
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
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
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
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
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03)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
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
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
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
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
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
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8
一、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和職能分工
1、人員組成:
2、職能分工: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水電暖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做好施工日志、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設單位實行每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務。同時,每周五下午派人參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建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并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匯報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嚴格守法、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承包人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5、對于電梯、電器、通風等關鍵設備,要按照上級和我局有關規定成立局級采購工作組,進行政府采購。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歡迎您)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9
一、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
由于施工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承擔工程建設任務,施工方必須樹立服務觀念,為項目建設服務,為業主提供建設服務;另外,合同也規定了施工方的任務和義務,因此施工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重要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不僅應服務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須服務于項目的整體利益。'項目的整體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對立的`統一關系,兩者有其統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
2.施工的成本目標;
3.施工的進度目標;
4.施工的質量目標。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必須按工程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而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標是由施工企業根據其生產和經營的情況自行確定的。分包方則必須按工程分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分包方的成本目標是該施工企業內部自行確定的。
按國際工程的慣例,當采用指定分包商時,不論指定分包商與施工總承包方,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或與業主方簽訂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簽約前必須得到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認可,因此,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應對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負責。
二、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與施工有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由于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在時間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會涉及設計階段。在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終止,在這期間,還有可能出現涉及工程安全、費用、質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也涉及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和該項目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是兩個相互有關聯,但內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傳統的較廣義的術語,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應承擔的全部工作和任務,既包含項目管理方面專業性的工作(專業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1.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意識。
1.3、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1.4、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第二章人員職責
2.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文件。
2.2、項目部經理作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所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收集有關安全生產的事例、圖片,每月組織本項目部工作人員和所屬工程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3、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設安全監管員兩名,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每一個項目部根據情況配備一致兩名安全監管員,負責本項目部所屬建設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施工單位應根據所承建的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員,大型工程、復雜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多位安全員,負責所施工樓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安全監管員、安全員應經過云南省建設委員會有關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格,并應定期參加云南建設委員會組織的培訓。項目部的安全監管員應配備一臺數碼相機,隨時記錄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的人與事。
第三章安全制度
3.1安全檢查制度
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3.1.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3.1.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3.2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3.2.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3.2.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2.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3.2.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3.2.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3.2.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3.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3.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3.3.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3.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3.3.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3.3.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3.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4.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3.4.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4.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3.4.4、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3.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5.1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5.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茜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3.6.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建筑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從事建筑活動主體的負責人的責任制
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要對本企業的安全負主要的安全責任。
(2)從事建筑活動主體的職能機構或職能處室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筑企業根據需要設置的安全處室或者專職安全人員要對安全負責。
(3)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崗位人員必須對安全負責。從事特種作業的安全人員必須進行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2.群防群治制度
群防群治制度是職工群眾進行預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種制度。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群眾路線在安全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企業進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制度。分析許多建筑安全事故,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有關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技能不夠,這些都是沒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后果。
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上級管理部門或企業自身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制度。
5.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制度。事故處理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通過對事故的嚴格處理,可以總結出教訓,為制定規程、規章提供第一手素材,做到亡羊補牢。
6.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由于沒有履行職責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為加強對建設工程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司資質正常運行、健康發展,提高企業信譽及市場競爭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2、凡在本公司資質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相關部門、人員及其生產活動等,必須遵守本辦法。
3、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是指在xx公司資質類別、等級許可的范圍內依法承攬的相關業務工程。
二、公司各部門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
㈠、公司總裁
1、公司總裁是受企業法人委托,全權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質量、安全工作,對公司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3、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罰辦法。
4、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5、領導并支持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
6、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和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㈡、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協助公司總裁做好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負責對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負責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不需專家論證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對于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其施工方案審核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 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 領導質量、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及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貫徹實施“5牌1圖現場管理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參與文明施工安全檢查,監督現場文明安全管理。
㈢、事業部/分公司經理
1、對本事業部/分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公司總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事業部/分公司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事業部/分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組織設計。
3、組織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審核本事業部/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確保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4、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質量、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民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潛在或存在的質量隱患及不安全生產問題。
㈣、質量安全部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質量、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公司范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編制定期質量、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質量、安全活動和檢查。制訂或修改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企業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公司職工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建立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公司生產會議,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公司在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6、定期、不定期對工程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和罰款。
7、協助領導監督檢查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8、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一圖九表法、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和質量、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正常運轉。
㈤、綜合部
1、勞資、勞物
⑴ 對公司職工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質量、安全技術知識列為職工培訓、考核、評先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員工要組織入職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質量、安全生產素質。
⑵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⑶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人事
⑴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公司實際,配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術和實干經驗的質量、安全骨干,保證公司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
⑵ 組織對新調入、轉崗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質量、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⑶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3、教育
⑴ 組織與建設工程施工生產有關的學習班時,要統籌安排質量、安全生產教育課程。
⑵ 各專業主辦的各類學習班,要設置勞動保護課程(課時應不少于總課時的1-2%)。
⑶ 將質量、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㈥、運營部
1、在審核項目部上報的月度生產運營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對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的項目必須視同生產任務,納入運營生產考核目標。
2、在檢查生產計劃運營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執行情況,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實施工作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時間保證。
3、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
㈦、項目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工序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承包,聘用項目部人員時,必須本著質量、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項目部質量、安全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并指導項目部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對應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民工隊伍必須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人員質量、安全教育,要對民工隊伍的人員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時,及時組織制訂措施,解決問題。對上級提出的質量、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8、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維護公司資質的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
㈧、項目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現行質量、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訂質量、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質量、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危險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每周一次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貫徹實施“5牌一圖”及內業資料管理標準。確保各項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加強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負責項目部申報文明工地資料的準備,并參加相應檢查評定。
㈨、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對所管轄施工段的質量、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任務特點,向所管轄民工隊伍進行書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管轄施工段民工隊伍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落實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每周或不定期組織所管轄民工隊伍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質量、安全教育活動,自覺接受公司質量、安全部門/監理/業主/上級領導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或存在的問題。
5、對所管轄施工段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㈩、安全員
1、在項目經理部和公司質量、安全部的領導下,督促項目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企業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糾正和向領導及時匯報。
2、參加項目部建設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并督促檢查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3、深入現場每道施工工序,掌握安全重點部位的情況,檢查各種防護設施,糾正違章指揮,冒險蠻干。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4、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要督促其在整改限期內整改完成。發現危險及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制止作業,組織人員及時撤離危險區域。
5、發生工傷事故,要協助保護好現場,及時填表上報,認真負責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不隱瞞事故情節,認真如實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
(十一)、材料員
1、按照項目部進度計劃要求,組織各種施工、安全物資的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定期向公司反饋供應商相關信息。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生產物質、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驗收、記錄,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生產物資及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的標識及分類堆放,消除事故隱患。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高凳、吊鉤、安全網等安全設施和配件應保證質量,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和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
6、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重點保管。
7、經常與施工人員取得聯系,聽取施工人員對所購勞防用品和安全防護物品的反饋意見。
(十二)、機械員
1、操作規程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必不可少的制度。為了管理好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制度。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帶領下才能操作,非本機操作人員,嚴禁亂動。
3、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或機務人員的指揮,正確操作,保證作業質量,及時完成任務,但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引起危險事故的不正確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4、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懂機械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的“四懂三會”水平。
5、嚴格執行各施工機械的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的質量、安全政策、規程、標準及有關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2、負責項目部在建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3、監督檢查各班組做好自檢、互檢、交接檢,隨時查驗項目部的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質量分析會記錄。
5、參加項目部每周工程例會,針對項目工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問題,分析原因,制定預控及整改措施并負責監督落實。
6、在質量監控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安全員或項目經理,同時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待處理好安全隱患后,再行施工。
(十四)、項目班組長
1、認真執行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質量、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五)、項目工人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質量、安全活動,認真執行質量、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質量、安全人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質量、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6、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
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措施
㈠、合同簽訂管理制度:
1、公司經營部負責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工程中標后,代表公司與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運營部負責工程中標后與事業部/分公司/分包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為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過程中,應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i 關于發包人與承包人:
⑴ 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
①主體資格,即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② 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⑵ 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①資質情況;
② 施工能力;
③社會信譽;
④ 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ii 合同價款應注意:
⑴《協議書》中“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⑵ 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iii 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⑴ 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⑵ 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⑶ 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iv 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⑵ 采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⑶ 采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⑷ 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采用絕對值法。
⑸ 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v 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工程預付款條款的依據是否清晰。
⑵ 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⑶ 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⑷ 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vi 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⑴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⑵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后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vii 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⑴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⑵ 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⑶ 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后結法或其他方法)。
viii 違約條款應注意:
⑴ 在合同條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⑵ 在合同條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在進度、質量、安全、保修期等方面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⑶ 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⑷ 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產生爭議。
ix 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
⑴ 填寫合同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⑵ 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⑶ 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⑷ 合同條款中關于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x 國家規定的五類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
⑴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根據規定,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建筑經營資格。只有依法核準擁有從事建筑經營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才有權進行承包經營活動,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屬于合同主體不符合要求的無效合同。
⑵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根據《建筑法》的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也就是說,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而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屬無效合同。
⑶ 越級承包。
我國《建筑法》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因此,凡越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屬無效。
⑷ 非法轉包。
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的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進行非法轉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合同。
⑸ 違反法定建設程序。
㈡、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各事業部、分公司經理所屬項目部經理/分包工程項目負責人在工程中標后各部門《簽批流程》完成后3日內應與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負責完善民工安全協議、機械安全協議等,并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三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㈢、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項目工程開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具體由事業部經理/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經理、項目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業主以及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時,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做好記錄,對會審時各方提出的問題及解決辦法、時間等,均要詳細記錄,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均要簽名/蓋章認可,手續完善后的圖紙會審記錄作為項目施工的重要依據,納入工程檔案,存檔。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業主/監理還是項目部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認真及時辦理設計變更聯系單,經業主/設計/項目總監/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施工。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項目部必須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方可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工程洽商記錄、修改后施工圖紙均需文字記錄,一并納入工程檔案。
㈣、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簽訂時,由質量安全部根據工程中標合同額大小,確定該工程的創優目標(即市優、省優、國優)及省、市文明工地申報。項目部根據質量安全部下達的質量、安全目標要求及工程特點,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制定工程創優計劃及文明工地申報實施措施,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統一備案至質量安全部。公司各級職能管理部門針對項目工程創優目標實行“優質嚴管、安全監控”方針。對于各類優質工程、文明工地公司將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在工程獎項證書發放10日內所屬工程項目經理根據相關公司獎勵規定,報質量安全部審核、總裁審批后給予現金獎勵。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含bt項目),項目規模、技術含量等達到申報市、省、國家各類工程獎項申報標準的,一律實行強制申報,各事業部、分公司所屬項目部應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殆于履行義務。特殊情況的項目,由總裁書面批示,可不參加工程創優及文明工地申報。
㈤、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屬各項目部接到工程項目施工任務后,應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事業部/分公司經理要對其所承攬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予以審核,并確保相應的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2、項目部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單獨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
3、所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一。
4、項目部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專家、項目部、公司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二。
5、事業部/分公司對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由其所屬項目部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6、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基本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建質[20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編寫。
7、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由項目部組織公司各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會簽。經審核合格的,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審批。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公司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8、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參加論證會人員資格、人數、論證內容均參照建質[20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召集。
7、項目部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8、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項目部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9、項目部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辦法7重新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方案,事業部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10、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項目部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公司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部門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12、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事業部、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項目部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㈥、崗位培訓制度
1、項目部實行崗位培訓制度,應對職工進行崗前、轉崗、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結合工程進展、職工工作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并有針對性的科學適時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應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主要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
㈦、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為確保公司負責承建的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公司實行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管理:
⑴ 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機管員、班組長對所主管的項目工程其分部分項工序操作進行交底。
⑵ 技術交底應于項目工程分部分項工序施工前開始,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機管理員的技術交底應有書面材料。
2、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⑴ 本施工項目的質量要求、作業特點和危險;
⑵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⑶ 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⑷ 相應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⑸ 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3、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
⑴ 項目部必須實行逐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
⑵ 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⑶ 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質量標準、規范要求以及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隱含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
⑷ 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驗收標準、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工長、班組長進行詳細交底;
⑸ 保持書面技術交底簽字記錄;
㈧、技術復核制度
技術復核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首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具體實施情況,有序開展技術復核,下列為項目部建設工程必須復核項目:
1、水準點、導線點復核、定位,每道工序的測量放線、斷面定位、均要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2、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砼、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3、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技術復核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填寫復核記錄及自檢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項目監理復核后簽字認可。
㈨、工序、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建設工程質量的過程控制主要是各工序的質量控制,公司屬各項目部應保證所承包的項目工程其每道施工工序質量均符合設計及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要求。同時保證總體項目工程符合設計文件、規范標準及合同要求。工序驗收必須在項目部自檢合格和相關資料都完善的情況下,報現場監理驗收,經監理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凡被后續工序或其他分項工程所掩埋覆蓋,今后無法直接檢查的工程部位,都屬隱蔽工程。隱蔽工程必須經過檢測、試驗進行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驗收要在隱蔽的工序已完成,檢測試驗結果齊全且滿足規范要求后,項目部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報現場監理驗收簽證。
3、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⑴ 工程完工后,由項目部自行完成工程預驗收,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復驗。復驗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參加,復驗合格后,項目部填寫“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報業主/監理申批。
⑵ 項目部工程竣工驗收須提前通知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派員參加。公司所有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按《公司竣工資料整理規定》整理歸檔,竣工資料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并交綜合部存檔,分公司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公司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歸檔。分包工程資料由所屬項目部督促檢查其完成情況。所有工程竣工資料未達到公司規定要求的,扣除建設工程所在項目部5000-10000元罰金。
㈩、工程分包制度:
⑴ 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建設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⑵ 公司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質量、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⑶ 分包工程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分包資質及相應管理人員,并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資質、專職人員證書應報運營部備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部將對分包單位資質及相關人員證書進行檢查。有權對未配備相關人員的分包單位所在的項目部進行處罰。分包工程由其所屬事業部/分公司經理對其質量、安全負總責,分包工程所屬的項目部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分包單位簽署分包合同時需提交一定數額的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金,具體由承包/分包雙方協商確定。工程竣工驗收后,質量、安全生產達到合同規定的,保證金(不包括保修期內質量保證金)予以退還,不含利息。
(十一)、應急救援制度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有關規定,公司各項目部應結合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制訂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救援預案的編制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資料》(20xx版)相關章節要求進行編制。
(十二)、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三定制度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中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公司屬各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2、操作證制度
凡上崗操作機械設備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機操作。
3、交接班制度
上班作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交待設備的運轉情況,故障的處理記錄等;接班人員應全面檢查設備的狀況,發現疑問要及時提出,以分清責任,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使用中的技術規定
⑴ 機械設備的技術試驗規定
凡是新購進、新制造和重新安裝的機械,都必須經過檢查、保養、試運轉、鑒定(統稱為技術試驗),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⑵ 機械設備磨合期的規定
其目的就是使機械零件磨合良好,增強零件的耐用性,提高機械運行的可靠性和經濟性,延長大修間隔期和使用壽命。
⑶ 季節性使用機械設備的規定
建設工程機械多數是在露天作業,受氣候影響大,特別是冬季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如預熱保溫、換用冬季潤滑油等。
5、建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⑴ 機械設備安全協議。
⑵ 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消耗記錄。
⑶ 機械設備的歷次主要修理和改裝記錄及有關資料。
⑷ 機械設備的事故分析記錄及有關資料。
(十三)、建設工程項目撥款制度
根據公司財務部劃賬規定,公司屬各項目部在建工程款項的每筆支付申請單,需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無事故證明,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且整改不到位的項目部,質量安全部根據存在問題嚴重程度,有權建議扣除10萬以下(包括10萬元)的工程款作為質量、安全生產整改措施保證金,待工程整改到位后予以退還。(建議公司財務部門編制建設工程項目撥款支付制度)
(十四)、獎勵與處罰制度
1、獎勵
對于項目部建設工程獲得的各相應工程獎項,公司給予一定獎勵,具體見下表
獎項名稱
獎勵金額(元)
市級優質結構工程
30000
市級文明工地
30000
省級文明工地
50000
“古彭杯”金、銀、銅獎
50000/30000/20000
省級市政示范工程
50000
省級優質工程(揚子杯)
100000
中國市政示范工程(金杯獎)
100000
國家級優質工程(魯班獎)
150000
以上獎項不累加,以最高獎項為準,并按項目部60%,資料整理部門40%的比例分配。
2、日常檢查獎懲
各項目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施工,并做好日常質量安全自檢自查,公司管理部門不定期對各施工項目進行巡查,對于出現相關質量安全隱患部位開具罰單及整改意見,經項目經理人簽字確認后,在規定期限內做好整改工作,質量安全部對其進行復查。對整改范圍內未整改到位的,質量安全部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1-2倍罰單處罰。
四、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總裁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規定
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1、為公司派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隸屬工程部管理,負責工程現場業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現場工作安排協調,必須嚴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據公司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核、確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監督控制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工程項目按計劃進度完成;
3、根據合同的約定、設計圖紙及相關規范規程的要求,嚴格監督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組織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組織進行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項目總施工預算書,嚴格監督控制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工程現場的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單、認價單的審查確認,確保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負責進行現場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確保合同履約完成,協調處理合同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
6、負責現場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負責協調解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涉外關系;
8、負責組織現場項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安排各專業工程師的現場配合工作,完成現場施工日志的準確記錄;
9、負責工程項目竣工至保修期滿時間段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10、負責組織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核監理工程師現場會議記錄、工程項目管理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責任心,有計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管理素質。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實、完成當天的工作計劃——進一步熟悉施工設計圖紙,掌握了解現場各項工作的施工完成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監督處理協調現場各項工作——對當天工作進行小結,填寫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總結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況,編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項目月報),編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計劃安排——準備協調解決相關的設計、施工問題——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專業工程師的工作;填寫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報工程管理部及工程總監進行考核。
第二部分對總包、分包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規定
一、對總包單位的管理
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二、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鋁合金門窗、樓宇門、樓梯扶手、外墻涂料工程。
(2)建設單位委托專業招標公司代理招標,建設單位分管經理、項目經理、材料員及集團公司審計部共同參加,邀請三家以上單位投標,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4)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5)在工程結束后,分包單位報工程簽證及結算至監理單位審核簽字確認后轉建設單位。
2、由總包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辦法: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墻保溫等。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不參與取費。
(4)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三、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監理單位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為建設單位提供合理化建議,并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見《駐工地監理工作考核細則》,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評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一、現場施工工程例會:
1、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特殊情況舉行專題協調會議;
3、現場施工例會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材料員及其它相關分包單位;
4、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內容:聽取各承包商關于本階段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計劃及施工存在問題的匯報;監理工程師總結評價,指出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程項目的工作要點和要求;業主全面意見和要求,并對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做答復。;
5、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簽字認可;
6、承包商根據月度現場施工協調例會要求,完成工程月報表的編制、完成下月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業主審查、審定、批準。
二、現場專題技術會議:
1、現場專題技術會議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專題技術會議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定期舉行;
3、現場專題技術會議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相關承包商;
4、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內容:聽取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施工措施的處理意見;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出的解決辦法措施;業主項目經理的決定意見;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經協商后達成一致意見;
5、一般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報工程部領導審定;
6、重要的專題技術會議的會議紀要如:設計方案確認、單項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涉及合同技術條件變更必須報工程部、公司領導批準。
三、現場經濟簽證:
1、辦理經濟簽證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修改或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減少或變更等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均應辦理現場經濟簽證;
2、辦理現場經濟簽證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現場經濟簽證內容
(2)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認可
(3)業主項目經理確認簽名
(4)由建設單位分管領導對現場簽證再次確認;
3、辦理經濟簽證的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順序:乙方代表、監理單位總監、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經理。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審)、監理單位一份(進度結算用)、乙方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簽字(或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簽證的效力: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如實填寫簽證單,經查實不符合實際的,監理、甲方有權拒簽。
6、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必須附有設計修改或變更圖紙、技術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計劃等書面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國家規程規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約定;
四、現場技術核定單:
1、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變更均應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
2、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現場技術核定單內容,并事前經設計同意,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共同現場核定確認;
3、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5、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報工程部、工程分管經理核定;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決定的應在一天內回復,需報至公司討論的,在兩天內回復。
五、材料價格回執單:
1、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未明確的材料設備、工程未計價材料設備、按合同規定允許調差的材料設備、其它特殊材料設備;
2、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根據批準的現場材料,建設單位材料員在一周時間內做好市場詢價工作,對該現場認質單的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型號、品牌、材質要求按照市場平均價格水平進行認價工作,交材料分管經理、項目經理簽字確認;
3、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現場認價單必須在承包商采購實施前簽字確認;
4、辦理現場認價單的規定:材料價格必須通過建設單位材料員、項目經理、分管材料經理共同簽字確認,若單一認可、事后補辦及未經批準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5、如遇重大的現場認價,必須事先經由公司領導領導確認認可方可實施。
六、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的原則: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業主的要求更改或調整設計;
2、因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設計變更:
(1)、承包商應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
(2)、監理工程師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作出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
(4)、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5)、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3、因業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
(1)、工程分管經理下達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要求;
(2)、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承包商進場前或單項工程施工前,承包商應自行主持施工圖紙自審,寫出施工圖紙自審記錄;
(2)、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報送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3)、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5)、建設單位分管經理安排圖紙會審時間。
2、施工圖紙會審:
(1)、施工圖紙會審由業主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共同參加;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施工圖紙會審記錄經工程分管經理審定同意,報公司領導批準;
(4)、形成施工圖紙會審紀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會簽并加蓋公章,作為指導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1)、施工圖紙是否完整和齊全,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程規范;
(2)、施工圖紙是否與其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圖紙及其各組成部分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3)、建筑圖與其相關的結構圖,在尺寸、坐標、標高和說明書方面是否是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明確;
(4)、熟悉建設、施工、安裝目的施工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關系,審查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圖紙,在坐標和標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質量標準能否滿足設備安裝的工藝要求;
(5)、基礎設計或地基處理方案同建造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與地下構筑物、管線間的相互關系;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筑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采取那些新技術;
(7)、復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對于工程復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審查現有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地質地勘資料是否齊全;
(15)、圖紙是否符合業主要求;
4、由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5、施工圖紙會審意見原件應一式五份:設計單位、承包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八、施工組織設計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設計施工圖紙,承包商進場二周內編制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制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實施;
3、承包商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制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4、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內容:月度工程項目計劃的文字形象進度說明、分部分項計劃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計劃完成投資;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6、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報送分管經理審核及公司領導批準(一個工作日內);
7、監理工程師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8、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制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范預結算編制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3)、工程結算系指根據合同、合同的調整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等工程資料所辦理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
(4)、凡進行工程項目預結算編制審核工作,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業主現場管理工作手冊,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原則;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承包商進場十五日內編制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4、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原件應一式三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十一、工程項目月報表:
1、工程月報表主要要求
(1)、根據本月工程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由承包商根據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條例和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規定的標準工程報表格式編制;
(2)、工程月報內容:本月工程項目的形象進度、質量情況、分部分項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3)、工程月報的時效性:由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
(4)、編制項目月報表應及時報分管經理審核,由分管經理針對月報及現場的情況提出要求。
(5)、工程項目月報是工程項目月度投資完成情況的統計報表和月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核算、審查,確保業主的投資利益得到保證。
十二、甲供材的采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采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工程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編制《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
(3)工程部、材料部擬定《招投標文件》、《采購合同》及各廠商的入圍資格請分管經理審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至五家分供商進行招投標,并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5)工程部、材料部、審計部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材料、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制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部,由總監簽訂后轉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報材料部采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在甲供材料(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4)、鋼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進場后,監理單位應會同供應商,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卸貨驗收,并作進場記錄,監理單位在每月25~28日匯總甲供材進場的數量。
十三、施工用水電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部審核批準,用水單位必須掛表,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2、水、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每月20-25日,按照供電局電費單及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據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1、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3、單位工程項目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4、工程項目初驗: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初驗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進行;
(1)、內部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2)、正式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業主組織實施;
(3)、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6、一般工程驗收資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整理準備,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現場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后簽字確認;
7、單位工程驗收、工程項目初驗、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按照公司規定要求相關部門、公司領導參加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定后簽字確認;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準實施;
3、承包商提供經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辦理移交手續,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進行正式移交;
4、同時業主和物業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物業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準的工程月報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4)、由分管經理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七、工程項目結算:
1、工程項目結算原則: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竣工驗收資料;
2、承包商提出工程結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會簽同意后,送至審計部門;
3、建設單位要求審計部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初審工作;
(1)、嚴格按照合同、設計圖紙、規范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核竣工結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項目預算之內;
(2)、審核竣工結算與工程項目預算差異,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價款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分管經理在結算上確認簽字: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的準確性;
(2)、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等是否嚴格按照業主現場管理手冊的簽字程序確認,對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堅決不允許進入工程結算中;;
6、承包商依據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審查審定批準程序辦理工程結算手續,進行工程結算支付;
7、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部及財務部;
8、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后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并由工程分館經理及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第四部分工程資料管理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以上為《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工程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積極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崗位工作。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發揮資金的最大經濟效益,根據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陜西xx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和《xx石油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結合hb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hb公司遵循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統一制度和分級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統一制度:統一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統一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流程和工作程序、統一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人員數據庫。
(二)分級管理:實行'三級管理,兩級實施'。'三級管理'即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hb公司分級管理;兩級實施'即產品經銷公司和hb公司分別實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作為公司建設工程造價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管理、審查工作;設立的預算崗位作為公司工程造價管理崗,負責公司權限下工程項目造價的審定及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初審工作。(對于限上/限下工程項目的規定見《產品經銷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工程造價管理職責包括:
(一)轉發國家、地方、集團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制訂和修訂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四)負責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審核工作;
(五)參與限上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項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結算的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審核;
(六)配合集團公司和產品經銷公司做好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及資質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一)負責限下工程項目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合同、結算審查,限上工程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制、結算的初審工作。
(二)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核實工程量及工程變更內容。
(三)負責限下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組織采集、篩選工程材料指導價格,審批乙方自購材料價格。
(五)負責向公司投資管理領導小組反映定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
(六)認真參加上級公司組織的工程造價人員專業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工作。
第三章 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管理
第六條工程造價計價包括:
(一)編制施工圖預算;
(二)編制工程量清單;
(三)編制招標標底或最高限價;
(四)編制投標報價;
(五)約定工程合同價;
(六)工程決算和竣工決算。
第七條計價依據包括:
(一)定額依據
1.工程概算定額;
2.工程預算定額;
3.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4.工程消耗量定額;
5.配套價目表及參考費率。
(二)工程量計算依據
1.初步設計;
2.施工圖設計;
3.設計變更;
4.現場簽證單;
5.竣工資料;
6.合同約定。
(三)其它計價依據
1.設備、材料價格;
2.發包人的招標文件(含答疑紀要);
3.承包人的投標文件;
4.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5.施工組織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價編制辦法及有關規定等。
第四章 工程造價的確定與管理
第八條工程造價管理遵守投資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控制竣工結算,防止結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現象。
第九條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由設計單位編制。投資估算是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決策和投資控制的依據。工程投資達到集團公司或產品經銷公司限上工程標準,其投資估算審查由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公司或集團公司規劃部組織專家會審,造價管理部門參與審查;限下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組織專家會審,并參與審查。
第十條工程概算(初步設計概算)
工程概算由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算是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一個項目若有幾個設計單位共同承擔時,由主體設計單位負責統一概算的編制原則、依據、取費標準等,并匯編總概算。經批準的工程概算是投資計劃的最高限額,工程概算投資一經批準后原則上不得突破,應控制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之內,最多不得超過10%。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hb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財務中心預決算部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限下工程設計概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工程預算管理
施工圖預算由公司相關部門或者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施工單位分別編制。施工圖預算是考核設計單位限額設計水平、調整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是撥付工程進度款、辦理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的基礎;是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及確定招標工程標底的依據。
施工圖預算必須控制在批準的工程概算以內,超出工程概算應修改施工圖設計或報審調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進行審定;限下工程預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定。
第十二條依法招標的建設項目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或者最高限價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編制。
第十三條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中標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價應控制在批準的施工圖預算內,合同應當對下列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事項做出約定:
(一)工程合同價;
(二)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四)工程施工中
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
(五)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
(六)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七)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十)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十一)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十二)雙方認為應當給定的其他工程造價計價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價款編制要附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計價依據(或工程預算書)、甲乙雙方供應材料、設備價格等明細表,應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內容。
第十五條合同價款可選用下列一種約定方式:
(一)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二)固定單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
(三)固定費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取費費率,暫估合同總價方式。
第十六條工程簽證的管理
工程簽證是甲乙雙方實現索賠的唯一依據,必須量價清、責任明。工程簽證必須先經造價管理人員測算并簽署意見后,經甲乙雙方施工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簽章、甲方主管領導審查簽章后生效(與設計有關的還需經設計單位駐工地代表簽章)。建設單位主管領導、甲方代表、工程造價人員對工程簽證要逐一審核,對不合理的應予以廢除。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據已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合同價款及其調整原則自行編制工程結算。限上工程項目先由綜合辦公室初審,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投資規劃部審核;限下工程項目由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財務部復審。
第十八條工程竣工決算管理
竣工決算由財務部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財務決算的規定編制,將限上工程項目的財務決算報表(附決算資料)上報產品經銷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財務資產部進行復審。重點審查工程竣工決算是否控制在投資計劃的額度內、各項費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項范圍。
第十九條上報的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須加蓋單位公章和編制人、審核人或負責人工程造價員專用章。
第二十條推行限額設計制度
工程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在初步設計和技術設計階段,要按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實行限額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額設計。對設計單位優化施工圖設計而降低工程投資的,在以后的設計招標中作為優先選用的條件。對因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提高標準而引起工程投資超標的,相應扣減設計費,并由委托單位記錄備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資估算10%的,要重新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減設計單位設計費5%。
未經公司投資部門批準,工程設計單位任意提高設計標準或選用高檔材料,按超投資的50%扣減設計費;
(二)設計單位應提交高質量的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由于設計文件低劣,經審查不合格者,設計單位除無條件返工使其達到合格外,還要扣減設計費的10-15%;
(三)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變更:凡由于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和提高標準而導致工程投資超概算(或施工圖預算),要扣減設計費。
累計超過原批準概算或施工圖預算2%-3%(含3%)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3%;超過3%-5%(含5%)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5%;超過5%-10%(含10%)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10%;超過10%以上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20%。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公司工程造價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要從保證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及hb公司的整體利益及經濟安全運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對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主管部門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進行造價管理或隨意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等導致工程投資超過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對其項目直接負責人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公司處理。
第二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建議調離原崗位、取消資格證書等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沒有如實反映擬建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條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預算、招標標底、工程結算、決算價款失真引起經濟損失的;
(三)泄露標底,收受賄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無證、偽造資質證、出賣轉讓圖章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拒絕、妨礙和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的檢查、審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及考核評比管理
第二十五條綜合辦公室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質量負責。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包括工程各階段造價控制的準確性、及時性,上報施工圖預算、結算、決算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計劃工作進度。所屬企業于季末20日前上報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綜合辦公室25前上報公司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做到工程建設項目開工一項預算一項,完成一項結算一項。
第二十七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工作考核評比制度。綜合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程結算完成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6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TQ-04標段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充分發揮檔案在經營管理、施工生產中的作用,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以及有關各類檔案管理的規定、規范、條例、辦法等要求,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達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創一流工程檔案”的目標。
二、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施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分部應根據分管業務內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把此項工作做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檔案管理體系與職責
經理負責檔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主管。項目經理部誠懇接收通啟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的指導和檢查。
(一)主管經理
1、組織經理部、分部技術部門,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負責監督檢查。
2、負責檔案工作的總體安排,定期檢查檔案工作。
3、布置和檢查各項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和檢查檔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歸檔。
(二)檔案管理室
1、檔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負責,貫徹執行本制度統一管理檔案。
2、負責檢查和協助各分部及有關資料管理員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3、對各分部檔案管理的質量好壞,給予獎勵和處罰。
4、參加建設項目竣工及重要設備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員必須參加。
5、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負責,由工程部主任根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或合同中規定要求進行收集組卷,移交通啟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檔案管理室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室負責人的領導。
2、檔案管理員對接收的檔案進行分類,編號,登記,統計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經理部、分部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由分部經理領導分管分部此項工作。并應將檔案工作納入工程計劃管理之中,納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圍,納入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納入經濟責任制,建設項目專職檔案或兼職檔案員要參加工作例會和工程質量評定會,參加設備開箱、參加各單項驗收和工程項目總驗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圖畫整潔,簽署完備,文件材質優良,不得用易褪色的書面材料書寫、繪制。歸檔文件材料應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記錄、檢驗試驗記錄、交工驗收記錄和各種表格匯總簽證施工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記錄,施工日志,變更設計報告,設計變更通知單,開工報告,施工技術總結等,按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編制好竣工圖,并加蓋竣工圖章,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在職責范圍內做好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工作,按《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內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將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與載體的文件均收集齊全。
四、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歸檔前必須進行系統整理。其分類組卷做到科學合理,充分保持卷內文件有機聯系,歸檔案卷要符合《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案卷質量標準》的要求,分類編號方法依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分類編號表》執行。
五、編制檔案總目錄,分目錄,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目錄。歸檔的案卷質量必須符合下列十條標準。
1、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分類清楚,保持聯系;
3、題名確定,容易查找;
4、卷內排列,系統條理;
5、保管期限準確;
6、密級劃分恰當;
7、藍圖折疊,符合要求;
8、卷皮書寫,正楷整法;
9、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10、聲像資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將項目檔案文件向建設單位移交、歸檔。
七、向管理單位移交時應辦理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份數,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接手續。
八、負責對全部工程歸檔文件的匯總整理,并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完成案卷的編目工作。
附:
1、工程檔案管理流程圖
2、工程檔案管理組織機構圖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工程建設管理,明確各級工作職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電力行業有關工程建設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的各類新、擴、改建工程項目,參股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程建設總體要求
第三條 公司工程建設管理堅持效益優先的原則,以造價控制為核心,以質量、安全、工期控制為主線,確保工程造價、質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切實提高工程項目投產后的市場競爭力。
(一)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思想:公司推行工程建設規范化、科學化、程序化、標準化管理,鼓勵工程項目按照現代化項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實施管理,推廣應用P等先進的工程6管理軟件,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監督和保證體系,不斷完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條件,規范職工安全文明施工行為,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和投資者的財產安全。認真貫徹國家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質量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和保證體系,當質量與工期、成本、效益發生矛盾時,把質量放在首位。鼓勵在工程中推廣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
(四)工期控制管理:公司對工程項目工期控制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工期目標要科學合理,批準下達的工期計劃原則上不得調整,在沒有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工期不準推遲,也不提倡盲目趕工期。
(五)造價控制管理:公司對工程造價實行目標管理,工程造價要低于所在地區同期同類型工程的平均造價水平。工程造價控制管理應貫穿項目規劃設計、采購、建設、移交的全過程。通過控制設計標準,鼓勵設計優化,規范招標采購,強化合同管理等措施,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實現預定造價目標。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公司工程建設管理職責:
(一)根據國家、行業的工程建設管理政策法規,結合公司管理體制和機制的實際,制定公司工程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程序體系,指導監督公司全資和控股公司貫徹實施;
(二)按權限范圍審查、批準、下達工程項目的總體造價、質量、安全、工期目標計劃和年度計劃;
(三)協調解決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關設備材料供應、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生產準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四)對公司全資和控股公司的年度和總體工程建設目標進行檢查、考核和獎罰。
第五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項目的實施和責任主體,負責項目的造價、質量、安全和工期等各項具體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二)提出供董事會審議的報告;
(三)切實加強造價管理,做好造價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執行概算為目標,業主預算為控制措施,負責工程投資控制和全面預算管理;
(四)全面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環保、健康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轉;
(五)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轉,杜絕質量隱患;
(六)負責工程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
(七)根據公司和董事會批準的項目建設進度計劃,組織工程建設,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存在的問題;
(八)組織生產準備工作和進行人員培訓;
(九)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的原則,做好工程招標工作,加強合同管理,認真履行合同,配合工程在建審計;
(十)組織機組的啟動、試運和投產驗收;
(十一)組織編制竣工圖;
(十二)參照集團公司達標投產考核標準,組織達標投產的初審和申報工作;
(十三)編制工程財務決算書并接受工程竣工決算審計;
(十四)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組織項目后評價,提出項目后評價報告;組織機組的性能考核。
第四章 管理關系
第一節 公司各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
第六條 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項目前期的.歸口管理工作:
(一)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選址、前期論證和建設時序的管理;
(二)負責工程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三)負責下達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和前期工作費用計劃,開展施工準備工作的通知;
(四)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工程項目籌建處的組建和人員配備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財務產權部進行工程項目前期費用、資本金的撥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期(從初步設計到投產移交階段)的歸口管理:
(一)負責工程項目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的確定、控制和管理工作;
(二)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的管理;
(三)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四)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項目公司的組建和人員配備的管理工作;
(五)配合財務產權部進行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
(六)配合審計部進行工程項目各階段審計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部負責工程項目生產準備的歸口管理工作:
(一)負責審批項目公司提出的生產準備工作計劃,督導計劃的執行,提出考核意見;
(二)配合工程建設部做好項目的交接驗收工作;
(三)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編制和配備工作。
第九條 證券法律融資部負責工程項目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業務的歸口管理,負責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法律業務審核。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工程項目勞動工資、人事和組織機構的管理工作,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第十一條 財務產權部負責工程項目的財務管理:
(一)負責建設資金的監控管理工作;
(二)負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
(三)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的管理工作;
(四)配合計劃發展部進行工程項目投資協議、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的管理;
(五)配合審計部進行工程項目各階段審計工作。
第十二條 審計部負責工程項目各階段的審計和廉政建設管理。
第十三條 政治工作部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的工程形象宣傳、文明施工、文化創建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第二節 公司與項目公司的管理關系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與全資和控股公司的管理關系:
(一)公司各部門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對全資和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
(二)全資和控股公司負責所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完成公司批準下達的工程建設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與項目公司的管理關系:
(一)計劃發展部對工程項目前期階段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二)工程建設部負責審查確定項目公司的工程建設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并對工程項目建設階段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三)安全生產部對項目公司的生產準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一) 人力資源部、財務產權部、審計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對項目公司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協調、管理和考核;
(二) 項目公司負責工程建設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完成公司批準下達的各項目標。
第五章 管理內容
設計管理
第一節
第十六條 工程設計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設前期工作中的初步(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建設階段的初步設計(水電項目招標設計或施工規劃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指導、監督所屬項目按照公司批準方案開展后續設計工作;組織各階段設計優化的評審工作;參加司令圖評審(水電、風電除外);審批風電項目初步設計及100MW以下水電項目的施工規劃設計。
第十七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之前設計工作的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至竣工階段設計文件編制和審查的管理,指導項目公司完成初步設計的編制,進行初步設計和工程設計優化方案審查;對設計變更設計方案進行論證和審查,重大設計變更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 項目公司完成初步設計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制定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完成對變更設計方案編制和報批,制定工程供圖計劃,并督促設計單位及時供圖,督促設計單位及時完成竣工圖設計和移交。
工程開工準備管理
第二節
第二十條 工程開工準備管理主要包括項目公司組建、資金籌措、設計資料交付、工程建設方案規劃、主要設備和主要參建單位的選定、“五通一平”和生產生活臨建、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與審查、工程管理制度建設、開工條件檢查等工作。
公司負責督促項目公司按照公司審定的工作計劃落實各項工作;組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綱要、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審查(水電項目除外);負責100MW以下水電項目招標設計或施工規劃設計審查;負責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劃的實施;負責組織工程開工條件的檢查和考評。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項目公司籌建、項目核準報批及相關配套工程的報批、投資計劃等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項目公司人員的配備,財務產權部負責資本金的籌集和撥付。
第二十二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開工前準備工作的歸口管理,主要負責審核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總體目標及年度資金計劃;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督促項目公司做好設備、物資、工程招標工作。
第二十三條 項目公司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公司注冊、完成項目核準的各項條件;負責編制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總體目標的策劃及施工組織設計;完成項目公司組織機構、崗位設置并履行報批手續,組織設備、物資、工程招標工作;負責五通一平及臨建設施的建設。
招標管理
第三節
第二十四條 工程招標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招標管理的組織機構、招標方案、評標、定標等管理工作。
公司按公司招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所屬企業的招標活動實施管理;負責公司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的審查;按管理權限組織實施由其負責招標項目的招標評標工作,并對結果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設立工程招標管理委員會,由公司分管基建領導任主任,工程建設部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決定公司工程招標的重大事項。公司招標管理委員會下設工程招標辦公室,設在工程建設部,負責公司工程招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 公司招標辦公室負責招標計劃審查和向集團公司招標中心報批及招標方案、招標文件的審查,組織公司負責招標項目招標和評標活動。
第二十七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招標主體,負責招標計劃編制申報,招標方案、招標文件的編制,組織項目公司負責招標項目招標和評標活動。
第二十八條 國際招標和國債項目的招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管理
第四節
第二十九條 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目標、安全季度和保證體系、安全責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環境保護、安全檢查和評價、事故調查和分析、安全考核和獎懲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負責組織項目公司落實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指導、檢查、監督所投資項目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組織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安全統計上報,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的安全管理,指導項目公司建立安全工程管理委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項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總策劃及應急預案的編制;組織工程安全檢查;組織工程一般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按照公司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工程管理委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項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總策劃及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報批;組織工程參建單位進行安全培訓;進行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質量控制管理
第五節
第三十三條 工程質量主要包括質量目標、質量保證體系、質量驗收、質量監督、質量事故處理、質量考核和獎懲、達標投產考核工作。
公司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所在區域工程項目公司的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評價;負責工程精細化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重點事項及重點階段的監督、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質量巡視;負責工程達標投產檢查驗收;負責一般、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認定需由項目公司調查事故基本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公司工程建設部審核,工程建設部審核后提請公司分管領導審議,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需由公司總經理最終認定。公司分管領導組織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質量總體目標計劃確定、管理和考核,指導項目公司做好設備監造、驗收和保管工作,督促項目公司做好工程質量驗收工作和開展達標投產工作,負責工程一般質量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 項目公司是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管理的責任主體,進行工程質量總體目標編制和報批工作;做好設備監造、驗收和保管工作;嚴格執行電力工程建設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組織工程各階段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做好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工期管理
第六節
第三十七條 工程工期管理主要包括工程總工期、里程碑進度計劃、年度只要節點計劃、工程進度的協調、工程進度的考核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工程項目二級網絡進度計劃的審查,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指導、監督所屬項目按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落實;協調有關設備材料供應、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生產準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第三十八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項目總二級網絡進度計劃的審查、管理和考核,指導、協調、控制和監督所在區域工程項目工期按計劃實施,安全生產部指導項目公司根據工程進度做好生產準備工作。
第三十九條 項目公司負責工程里程碑計劃編制和報批工作,根據里程碑計劃編制一、二級網絡計劃,負責工程進度計劃動態管理,解決參建單位的困難和問題,及時調整工程實際進度和計劃進度的偏差,嚴格執行下達的工程進度計劃。
工程造價控制管理
第七節
第四十條 工程造價管理主要包括初設概算、造價目標、執行概算、設計變更、設備物資及工程招標、建設資金籌集和融資成本控制、工程建設工程審計、竣工決算、造價目標考核等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審批所投資項目的執行概算(水電、風電工程的業主預算),確保實現總體造價目標;指導、檢查、監督所投資項目造價控制管理;協調合同結算中發生的矛盾。
第四十一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項目工程初步預可研、可行性研究階段的造價管理。財務產權部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籌集和融資成本控制的管理,審查并批復項目公司的決算報告。審計部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過程審計。
第四十二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工程建設期造價控制的歸口管理:
(一)負責制定公司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二)負責審查工程造價總目標和執行概算;
(三)審批工程投資增加;
(四)審查工程基本預備費和概算外項目的合規性;
(五)審查工程考核獎勵方案并報公司審批;
(六)負責對項目公司工程造價管理的考核;
(七)指導項目公司做好工程合同索賠工作;
(八)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竣工決算、審計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 項目公司負責執行概算編制和報批工作,組織施工方案優化,合理安排工程進度和建設資金使用,優化資金結構,降低財務費用,嚴格執行基本預備費和其他費用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工程投資增加及經濟、技術等條件變化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的編制和報批。
工程竣工管理
第八節
第四十四條 工程竣工階段主要包括專項驗收、尾工工程、達標投產考核、竣工決算、工程審計、工程總結以及工程后評價等管理工作。
公司負責對工程項目達標投產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協調由國家或省級政府部門對工程(鐵路、環保等)的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工作;督促尾工建設;審查工程結算總投資。
第四十五條 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工程前期工作的后評價工作;財務產權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決算,審查并批復項目公司的竣工決算報告;審計部組織工程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
第四十六條 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督促項目公司按時完成機組性能實驗、工程專項驗收和工程結算工作和工作總結;組織達標投產檢查驗收;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項目公司完成工程竣工決算及有關審計工作;指導項目公司做好工程的評優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的后評價工作。
第四十七條 項目公司負責根據各類項目的竣工驗收規程,組織啟動、試運和投產驗收;組織生產準備工作和進行人員培訓;落實達標投產各項要求,確保工程按照公司達標投產的要求按期實現達標投產;按期完成工程尾工工程;組 織工程竣工驗收,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時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并配合相應的審計工作;對項目建設進行總結并報送公司工程建設部備案。
第六章 考核與激勵
第四十八條 公司負責項目總體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的下達,并負責考核工作。
第四十九條 公司對項目公司實行年度目標和總體目標 責任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授權工程建設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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