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項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項目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項目管理制度2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外包項目的管理,適用于工程外包項目的管理。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術語
外包項目管理
1各專業主管根據年度計劃和具體情況進行分包立項,編寫分包項目說明,經公司確認后發包。
2按照程序文件中《外包過程控制程序》選擇、評價各投標單位的.有關資料。
3選定分包方簽定合同,填寫《外包方調查評價表》及《合同匯簽單》上報公司審批。
5甲已雙方按照合同內容及要求具體實施
6專業主管及技術人員依據合同條款和要求對分包方進行監督檢查有問題及時通知分包方進行整改。
7屬安裝、整改或裝修合同由負責人每天檢查工作質量、環境保護及現場安全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
8屬維保合同由負責人每次維保時檢查工作質量、環境保護及現場安全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每年合同到期后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并填寫《服務外包方業績評定表》
9甲已雙方進行項目驗收,合同結束。
記錄
《服務質量檢查表》
《服務外包方業績評定表》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項目管理制度3
隨著進入世界貿易組織,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趨勢日益明顯,如何規范化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引起了我國建筑業的思考。一直以來,我國建筑行業對建筑工程的管理并不是很規范,那么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是什么?現在,找法網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疑惑。
一、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項目的決策階段、實施階段和使用階段(或稱運營階段,或稱運行階段)。從項目建設意圖的醞釀開始,調查研究、編寫和報批項目建議書、編制和報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項目前期的組織、管理、經濟和技術方面的論證都屬于項目決策階段的工作。
二、建設工程管理的任務內容
建設工程管理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1.確定項目實施的組織;
2.確定和落實建設地點;
3.確定建設任務和建設原則;
4.確定和落實項目建設的資金;
5.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目標、進度目標和質量目標等。
三、建設工程管理措施
1、完善筑工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面,首先國家應該給予積極的響應和支持,積極商討和出臺新的相關法律法規,并確保其能夠有效實施和落實,為工程管理質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規。同時,各個地區政府也應積極出臺相關政策,強化專業工程項目管理,硬性規定管理范圍,嚴格項目管理企業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從而確保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逐漸規范化、科學化。
2、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組織員工培訓,積極的開展繼續教育,全面的將員工素質提高。此外,還應當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在分項工程每一道工序開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項目部負責人應當及時的參與到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對圖紙設計、施工程序及成品保護、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須進行詳細的交底,交底的內容主要包括設計變更、質量標準、施工方案、規范要求、技術安全措施等,使全體施工人員均可以掌握與了解相關要求和技術,同時做好交底記錄。
3、完善進度協調工作
也就是說要對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的單位或團體進行協調,從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彼此加以協調與搭接,無論在時間上還是在空間上都要進行協調配合,因為所有這些都已經成為非常關鍵的因素,他們之間相互制約、相互影響。一定要加強對所有單個項目工程內部的施工關系的協調,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維持工程建設順序,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4、對原材料的`質量控制
對建筑材料的質量控制應采用“三把關,四檢驗”的制度,即材料供應人員把關,技術質量檢驗人員把關,操作使用人員把關;檢驗規格,檢驗品種,檢驗質量,檢驗數量。
5、完善招投標辦法
各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建筑法》對將要投票的項目從立項、投標至開工、施工及竣工驗收全過程嚴格實行監督管理,依法維護建筑施工企業的利益。
6、重視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學的核算管理體系;參與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將財務管理的位置前移;對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時辦理工程(預)轉資。只有對工程核算進行完善和創新,形成系統嚴密并且符合企業實際的工程管理核算體系,才能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視現場簽證
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8、加強安全管理
在施工場地應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宣傳,確保現場的作業程序穩定,嚴格按照安全規范進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體系,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監督人員應檢查和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完善安全保障體系。
項目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工程施工進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進度計劃管理水平,規范工程進度管理考核行為,實現工程既定的網絡計劃目標,確保按時完成建設工程項目,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
gb/t50326-20xx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四川省岳池電力建設總公司質量管理手冊
四川省岳池電力建設總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職責
3.1項目經理
3.1.1作為項目施工進度控制第一責任人,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組織編制和實施項目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進度控制管理規定。
3.1.2在項目進度計劃控制范圍內,審查、批準各專業上報匯總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對承建項目工程的施工進度檢查。
3.2工程部
3.2.1為工程進度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按里程碑和一級網絡控制進度要求完成工程月、季、年度進度計劃的編制。
3.2.2按工程施工進度和施工進展情況完成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工作。
3.2.3審批各專業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對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分析和落實。
3.2.4定期組織工程調度會,協調內部各部門、各專業的關系,檢查、總結工作執行情況,安排下階段工作任務,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裁決,貫徹公司及上級部門對工程施工的決定和要求,及時印發會議紀要。
3.2.5負責工程進度管理的監督、落實和考核。依據合同對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誤工期的專業進行考核和處罰。對如期達到工程重要控制點的施工隊伍予以獎勵。
3.3經營管理部
3.3.1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信息,及時協調各方關系,促進工程的順利進行。
3.3.2按工程進度計劃合理安排資金計劃并做好概預算工作,以便工程的順利進行。
3.3.3負責合同履行情況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以推進工程的進展。
3.3.4參與工程進度管理的監督、落實和考核。
3.3.5負責根據已審核的各專業工程進度報表報項目經理批準,并按工程進度報表支付進度款。
3.4物資管理部
3.4.1負責工程設備、物資的采購、運輸和催交,確保工程設備、物資按期到貨,以確保工程所需物資的正常供應。
3.4.2負責進場物資的驗收、檢驗、現場保管及倉儲管理、發放,以避免因物資遺失或與工程要求不符而影響工程進度。
3.4.3負責及時辦理設備和重要物資隨貨同行的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和移交,以避免因技術資料的交付不及時影響工程進度。
3.4.4參加工程調度會,根據調度會的安排協調處理物資、設備方面問題。
3.5質量管理部
3.5.1根據工程進度計劃,編制質量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5.2及時組織工程質量驗收,確保工程質量,減少因質量問題返工而延誤工期。
3.5.3參與工程進度管理的監督、落實和考核。根據現場工程質量對進度的影響提出進度考核意見。
3.6各專業
3.6.1現場管理人員為其所承建項目的施工進度控制負責。
3.6.2根據已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并控制其分管范圍內的工程施工進度。
3.6.3負責編制、控制三、四級網絡進度計劃,并提出每周施工滾動計劃。
4程序
4.1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
4.4.1項目應根據工程合同進度、里程碑進度以及業主提供的一級網絡控制進度、設備圖紙、施工圖紙,結合項目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資源配置,制定工程二級網絡控制進度,并以此分解為季度施工、月施工計劃、周進度計劃等三級或四級施工進度計劃,經項目經理批準后,下發各有關單位,作為采購、調配及施工生產的依據。
4.4.2年度進度計劃一般應在前一年的12月5日前由工程管理部組織統一編制,經項目經理審核完畢,提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審核后實施。
4.4.3季度進度計劃在前一季度最后一個月的15日由工程管理部組織統一編制,20日前經項目經理審核完畢,提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審核后實施。
4.4.4月度進度計劃在每月25日前由各專業統計本月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并根據季度等二級網絡計劃,編制下月施工計劃,報工程管理部。28日前工程部結合當月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并根據工程總體施工進度,綜合安排調整施工進度,經項目經理批準,提交監理單位審核后,下發各專業和相關部門實施。年、季度施工計劃在年、季度初的前一個月與月計劃同時上報。
4.4.5月計劃為滾動計劃,隨施工生產及相關因素的變化進行修改。現場各專業根據工程部下發的施工生產計劃制定本專業的`施工生產月計劃,周計劃,并落實與實施。
4.4.6每周五上午各專業向工程部報周計劃,內容包括上周完成情況及進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下周計劃安排,存在問題,人力資源狀態等,此周計劃由工程管理部審核、匯總完畢,經項目經理批準后于周一下午下發周計劃。各專業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保證周計劃的及時完成。
4.4.7各項目對施工進度應采用p3等施工進度管理軟件進行編制,當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時,或資金、材料、設備不能按時到位時,應對計劃進度及時調整,并說明原因報相關方。
4.4.8工程進度計劃一旦被批準發布,即作為現場施工協調的依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確需修改的要按照審批程序逐級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4.9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施工作業計劃,科學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產,確保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按計劃進度控制節點進行。各專業對未按時完成的工程項目,要在施工計劃完成情況中注明原因。由于上道工序未完成而影響下道工序施工的項目,必須及時上報工程部,工程部負責計劃調整。
4.4.10項目每周必須組織召開一次施工生產調度會,內容主要總結上周計劃完成情況,及下達下周施工計劃,協調解決各單位施工進度等問題,動態更新調整施工進度計劃、補充和動態調整月施工進度計劃。
4.2進度考核
4.2.1項目應在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施工范圍,總體進度要求等,明確該工程項目關鍵進度控制點(一般應包括工程里程碑進度、各專業主要施工項目的開工節點、土建-安裝重要的中間移交項目等)作為進度考核點,提取一定比例的合同價款,作為工程進度考核款。
4.2.2關鍵進度控制點滿足進度控制要求的各專業,由項目返回相應比例的進度考核款。
4.2.3由于天氣、圖紙、設計、設備、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各專業應及時匯報,經工程部門及總工確認后方可作為延誤工期的依據,若無任何外界因素,并確因各專業內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程部門不給予確認。
4.2.4每周生產協調會對上周的施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未完成周計劃的各專業,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條規定之外,視嚴重程度,項目給予500元~10000元罰款,罰款限三天內上交,逾期不上交由經營管理部按雙倍處罰。未完成月進度計劃的,同時扣發工程進度考核款。
4.2.5處罰(項目考核:責任部門為工程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協助)
4.2.5.1各專業承擔的工程項目關鍵進度控制點每推遲1天罰款10000元~20000元。
4.2.5.2周計劃未完成,若涉及關鍵里程碑控制點,且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積極組織施工而產生,并嚴重影響到整個工程的投產日期,按4.2.5.1條款處罰。
4.2.5.3周計劃未完成,若施工內容為非關鍵里程碑控制點,但進度脫期,對工程總體進度影響較大,并可能使后道工序施工成為關鍵線路控制點,進而影響到整個工程的投產日期,則對此專業處以3000元~4000元罰款。
4.2.5.4周計劃未完成,若施工內容為非關鍵工序,且有充足的浮時可供調整,則將依據此專業后續措施的效果,給予500元~20xx元的經濟處罰。
4.2.5.5月計劃的盤點,按該月最后一周的周計劃進行考核,處罰數額加倍。
4.2.5.6對于不及時上報周計劃的各專業,項目對此單位給予200元罰款。
4.2.5.7對于提前完成周計劃及月計劃的施工班組,經項目工程部、總工及項目經理確認后,將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
項目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縣農業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縣農業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國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主權外債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農業項目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農業項目實行領導責任制。縣農業局長對局屬農業項目的實施負領導責任。項目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后的運行等負總責。縣農業局產業發展科作為項目管理職能科室,負責局屬農業項目的規劃布局、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小型項目或者田間試驗類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合并簡化程序。
項目前期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前期工作。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申報、評估及審批,以及提出開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施工圖設計、進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要提出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項目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經縣農業局統一行文,由產業發展科向上級申報。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可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編寫申報材料,經縣農業局專家組審定后,向產業發展科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備案,再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申報。
第七條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項目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選,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論、項目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地點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內容、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項目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力、招標方案、結論與建議等。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技術和工藝較為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標準、規范、定額進行編制,主要包括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后,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均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機構編制,并達到規定的深度。
第九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第十條縣農業局系統各單位(包括機關各科室、縣農技中心各專業站、局屬各二級單位,本制度統稱為局各單位)均有爭取項目的義務和職責。局各單位應加強與業務線上各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向上爭資。鼓勵局各單位積極與外單位開展聯合項目,但必須經局長批準,并報產業發展科備案,接受局里的監督指導和財務審計。
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程序,必須獲得農業部或省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批復文件。同時在實施前,還要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使用審批等手續。
第十二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五制”,即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驗收等制度。同時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三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儀器、設備、材料的采購要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必須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本條第二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或房屋類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工程質量、投資使用、建設進度等內容進行監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獨立履行監督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并下達第一次項目投資計劃后的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必須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后,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農業部將暫停下達項目投資計—,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建設項目,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盡早向縣農業局提交書面報告,由產業發展科按程序向原項目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得到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設單位要會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隱蔽工程質量預檢復檢制度。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設備。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規定,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由財務審計科負責,實行分項目單獨作帳、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對項目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做到專款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撥付資金,所有開支均應遵循“先申請、后審批、再支出”的程序,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局黨委明確一名局領導組織項目實施,并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成立項目實施小組。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負責人為項目責任人,并設置一名項目聯絡員。嚴格落實“一個項目一名責任人和聯絡員,一個月一次工作進度交流例會”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三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主動積極加強與產業發展科的溝通聯系,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互動、靈活、高效。同時,產業發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每個項目的聯絡員必須全面掌握項目情況,每月22日前向產業發展科書面或者電話報告項目投入和進度等最新情況,再由產業發展科匯總后,于當月月底向局長匯報全局的項目進展情況。
項目督查驗收
第二十五條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組織自查,接受縣農業局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而且在項目驗收結束后,實施單位必須向產業發展科報告驗收結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驗收材料存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由產業發展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接受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產業發展科提請對項目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再由縣農業局統一行文,向上級申請對項目進行正式驗收。
第二十七條為了確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一次通過驗收,各相關單位要密切分工協作。產業發展科負責協調聯絡上級相關部門,編制項目驗收材料匯編,匯總整理項目檔案資料等。財務審計科負責獲得相關單位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資金審計報告,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理歸集項目資金使用票據、賬目等。現場監督單位負責協調施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施工階段的所有施工和監理資料,安排布置驗收觀摩現場等。
第二十八條要高度重視項目檔案管理。n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管理檔案。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從申報到竣工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所產生的文件、材料、資料等,都必須歸口產業發展科統一管理。項目順利通過驗收后,再由產業發展科將項目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局辦公室,按資料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入檔案室。
第二十九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檔案資料包括:
申報立項階段:關于申報項目或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委托編制合同、可研報告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初步設計委托編制合同、初步設計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施工圖設計委托編制合同、施工圖文本及批復文件,下達投資計劃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意見,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文件等。
招標投標階段: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縣發改局對招標方案的批復文件,招標公告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通知書,資格預審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標單位技術標書,公證書等。
建設實施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儀器設備采購合同(或申請政府采購的文件及批復),工程規劃許可批復文件,土地使用審批文件,開工報告,開工通知書,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結算書,工程監理資料,工程竣工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儀器設備試運行報告等。
竣工驗收階段: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固定資產移交手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資金審計報告,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其他有關審批、調整、檢驗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等。
項目宣傳推介
第三十條縣農業局辦公室負責統籌項目宣傳報道。局各單位應認真n好項目的包裝工作,策劃設計宣傳方案,努力提高項目的知名度,為全局爭取榮譽,也為以后爭取更多的項目打好基礎。
第三十一條對通過了可行性論證的項目,應積極組織對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聯系項目合作單位或個人,盡最大努力使項目最終能夠實施。對正在實施或已建設完成的項目,應組織好對外宣傳材料,利用各種相關場合、各種媒介對外宣傳,擴大影響。
第三十二條應積極主動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項目的運作情況,努力爭取項目資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條項目宣傳中必須嚴格財務開支制度,控制各種宣傳費用,做到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大的宣傳效果。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所稱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以擴大生產(業務)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展后勁和事業發展能力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項目,包括種植業項目,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態環保、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市場信息、質量安全等項目。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產業發展科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修訂和解釋。
項目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公司軟件研發部門工作管理,縮短開發周期,提高軟件開發質量,降低開發成本,提高開發效率,特制定軟件研發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讓開發中各個環節更緊湊,更可控,需要盡可能實現軟件研發部項目管理的正規化,工作過程的流程化,以便提高軟件質量和開發效率,達到項目能按質按量按期交付的目標。
1、軟件開發總體遵循項目管理和軟件工程的基本原則。
2、項目管理涉及項目立項、項目計劃和監控、配置管理。
3、軟件工程涉及需求分析、系統設計、軟件實現、系統測試、用戶測試、試運行、系統驗收、系統上線和數據遷移、產品維護。
第二章、階段成果
根據軟件工程的過程理論并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流程,并規定了各個重要環節需要提交的交付物。
1、立項:市場需求分析(或者合同)、項目立項申請表、項目風險分析清單。
2、需求分析:軟件需求報告或設計方案、需求規格說明書。
3、總體設計:概要設計說明書或功能模塊描述。
4、詳細設計:詳細設計說明書,包括軟件接口說明、單元測試計劃。
5、軟件實現:軟件功能說明、源代碼、源代碼說明或者注釋
6、產品測試:測試報告
7、產品發布:產品說明書、使用手冊
8、產品維護:問題反饋記錄
9、項目總結:提交客戶方的項目總結和公司項目匯報的PPT。
第三章、崗位設置
根據公司目前的開發過程主要分為分析、開發、測試三個階段。分析階段完成用戶需求文檔的編寫,系統總體設計的編寫;開發階段完成設計文檔的編寫,代碼的編寫、代碼的維護。測試階段完成系統的測試,測試文檔及其他材料。通過逐漸的調整崗位,明確工作職責,逐步實現項目經理,需求分析工程師,高級軟件開發工程師,軟件開發工程師,測試工程師的崗位設置。
軟件研發項目管理制度
第四章、項目立項
1、需求分析工程師進行應用調查與分析,確認軟件的應用需求。
2、成立項目評審會,開發總監、部門經理和指定人員必須參加。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寫項目建議書,評估項目的難度和工作量,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項目配置的優劣成立項目開發組,制定軟件開發計劃,確定項目經理,由部門和項目經理共同來確定具體項目配置,知識技能要求,團隊成員及團隊的角色。
第五章、項目計劃與監控
1、以項目為單位,項目經理負責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和控制。
2、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項目經理定期檢查項目進度和完成情況,調整人員分工和安排。
3、項目計劃需要變更時,需要明確變更內容并及時匯報。項目經理需要說明客戶變更原因并將變更說明提交公司領導審核,以便根據變更內容及時調整計劃。。
第六章、需求分析
1、對用戶提出的需求進行分析匯總,梳理用戶的業務流程和詳細的功能定義。
2、做出簡單的界面原型,與客戶進行有效的溝通, 編寫需求詳細說明書。
3、根據現有條件進行估計,制定項目進度,制定詳細的軟件開發計劃。
第七章、總體設計
1、在該階段確定總體結構和軟件開發架構,文件命名規范,編碼規范。可按軟件需求劃分成子系統,也可直接定義目標系統的功能模塊及各個功能模塊的關系。
3、確定軟件模塊結構,給出每個功能模塊的`功能描述、數據接口描述,并完成系統概要設計說明書。
4、完成數據庫的設計,并編寫數據庫設計說明書。
5、完成的文檔需提交公司進行歸檔管理。
第八章、詳細設計
1、調整前一步設計的不足,確認各模塊之間的詳細接口信息。
2、設計功能使用的具體描述、行為者、前置條件、后置條件、UI描述、業務流程/子流程/分支流程,界面說明等。
3、確定模塊內的數據流或控制流,對每個程序模塊必須確定所有輸入、輸出和處理功能。
4、匯總并提交所有相關文檔,審核確認質量和進度。
第九章、軟件實現
1、項目組根據概要設計說明書、詳細設計說明書制定系統實現計劃
2、有條件的情況下保證開發、測試和生產環境獨立。選擇軟件工具,明確項目成員的職責分工,按照編碼規范和詳細設計實現軟件功能。
3、代碼應滿足結構良好,清晰易讀,且與設計一致,符合編碼規范。
4、開發人員需要軟件實現過程中編寫軟件功能說明,源代碼說明。軟件功能說明文檔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軟件名稱和版本號,軟件功能、主要功能實現過程。源代碼說明應說明項目編號、源代碼類名稱、編寫人員、編寫日期、變更履歷、功能、全局變量、數據庫字典、函數功能、接口。該文檔包含在源代碼文件中,以注釋形式存在。
5、項目組進行單元測試和集成測試。開發人員處理測試人員反饋的測試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反饋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直至系統運行穩定。
6、匯總并提交所有相關文檔,提交公司備案,形成項目知識庫。
第十章、軟件測試
1、根據單據測試和集成測試兩個過程,制定測試計劃。按階段設計測試實例,并將測試結果記錄,未通過的的反饋給開發人員調整。
2、完成測試文檔、操作手冊、安裝維護手冊的編寫。
第十一章、用戶培訓
1、準備用戶培訓計劃、培訓手冊
2、確定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向用戶進行系統使用培訓、操作指導及提供軟件操作手冊。
3、保留培訓簽到表,用戶意見等存檔。
第十二章、系統上線
1、 制定上線計劃,確定上線工作時間表,部署的環境。
2、上線操作步驟以及問題處理步驟;
3、根據軟件特點、客戶需求進行軟件部署,并記錄軟件部署和運行結果;
4、項目組根據系統運行請款對系統進行優化,記錄系統的運行情況、系統問題和處理后的版本。
第十三章、系統驗收
1、驗收工作準備,按要求整理項目成果物,打印裝訂成冊,并提交客戶方。
2、系統主要使用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聯合成立項目驗收小組,從需求功能及技術需求層面對系統進行綜合評估和項目成果物的審核,根據驗收情況形成系統驗收報告
3、應用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負責人根據系統試運行情況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四章、產品維護
1、調出項目主要開發人員,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維護人員對系統進行技術支持。
2、系統需求變更或調整,記錄變更原因和軟件及源代碼的版本控制,按照軟件變更要求對系統進行維護。
第章十五、源碼和文檔
1、源代碼/文檔管理采用版本控制軟件VisualSourceSafe。
2、按項目的階段性完成源代碼、文檔的上傳。項目負責人每天對代碼進行檢查,開發總監或部門經理定期進行抽查。
3、文檔分為項目文檔和個人文檔,文檔上傳前進行歸類和匯總。
第十六章、質量檢查
1、項目負責人每天要檢查成員的工作完成情況,特別是新員工的工作進展;
2、工作抽查制度:不定期的進行抽檢,并將檢查對象、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反饋給被抽檢人。
3、內部審核制度:針對業務需求、概要設計(功能界面、數據庫)或疑難問題組織評審會,提出意見或解決方案。
第十七章、文檔規范
1、需按照軟件實施的階段落實成果物,參照《軟件過程提交成果表》。
2、如果客戶有特殊要求,請按照客戶要求的規范完成。并將最終的問題提交公司歸檔備份。
第十八章、軟件變更
為規范軟件變更與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應用系統開發完畢并正式上線,移交給客戶方之后的運行支持及系統變更工作。
1、系統變更工作可分為功能完善維護、系統缺陷修改、統計報表生成。
2、需求部門提出系統變更需求,項目經理同開發人員一起根據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判斷,確定其優先級和影響程度,并進行相應處理,同時將變更需求整理成系統變更申請表。
3、系統變更實現過程按照軟件開發過程規定進行,遵循軟件開發過程統一的編碼標準和版本控制,并經過測試通過才能完成部署和上線。
4、在系統變更完成后,開發人員需將系統變更表的執行結果提交給項目經理,測試人員確認執行結果后,項目經理與需求提出方確認簽字后,提交至公司進行歸檔管理。
項目管理制度7
建設集團項目審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健全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實行全額承包的工程項目,必須在竣工結算后,經過審計認定,方可按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兌現。對于停工達一年以上的項目,可進行事中審計,根據中間結算情況和成本控制情況進行預兌現。
第三條工程項目審計應以國家審計法規和財經政策為依據,以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為主要內容,對工程項目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和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規定的承包范圍、承包方式、承包內容、獎罰辦法等內容進行監督和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局屬各單位所有實行全額承包的工程項目。
第二章審計的組織與實施
第五條工程項目審計實行局、公司和分公司三級管理、三級審計的辦法。局重點工程項目、單位造價在一億元以上的項目以及局直管項目,由局內部審計機構組織審計或委托公司進行審計,其他項目由公司、分公司內審機構依照本辦法自行審計,局內審機構視情況抽查。
第六條審計項目由各單位分管項目全額承包或審計工作的行政領導確定,由各單位內審機構或審計人員(含專職和兼職)負責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完成。
第七條工程項目審計根據需要可以采取事中、事后兩種方式。事中審計應在工程項目達到某一控制點后進行,其目的在于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以利后期改善管理和不斷提高經濟效益。事后審計一般應在工程辦完竣工結算后,對整個工程的全額責任承包書的簽訂及執行情況作出審計認定,提出承包兌現獎罰意見。
第三章審計的主要內容
第八條工程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的簽訂情況
(一)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必須經承發包雙方簽字,未經雙方簽字的視為無效;
(二)標價是否分離,確定的承包基數是否科學、合理,上交比例是否明確;
(三)項目承包負責人是否明確,是否符合全額承包管理要求;
(四)承發包雙方是否按工程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的規定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
第九條工程項目管理與核算的執行情況
(一)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國家財經法紀和企業有關制度的遵守情況、財產物資管理情況;
(三)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四)項目成本核算責任制和成本管理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五)項目責任成本表的編制情況及計劃成本的執行情況;
(六)項目勞務隊伍的選用是否按照規定執行,工程分包是否簽訂分包合同,合同條款內容及分包工程款的決算是否合規,與分包單位的工程款清算情況和往來帳項的核對情況;
(七)材料物資的采購是否按規定執行;
(八)成本分析制度的健全性和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第十條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一)工程結算收入和上交費用的真實性、帳務處理的合規性,與業主各項經濟往來的清算情況及往來帳項的核對情況;
(二)工程實際成本、費用和營業外收支情況;
(三)所有往來單位經濟業務清算情況、往來帳項的核對情況;
(四)工程款的收取及上交款項完成情況(含各項稅款);
(五)帳面資產的真實性和穩健性;
(六)利潤和其他經濟指標的準確性。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一)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ci形象等是否達到合同要求;
(二)工程檔案資料及其它技術資料是否完整,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與業主的施工合同的履行情況及遺留問題。
第四章審計的工作程序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后一個月內,或停工達一年時,項目經理部應向上一級提出書面的審計申請,其中局重點工程項目、單位造價在一億元以上的項目以及局直管項目,應向局提出申請。在工程竣工結算后兩個月內或停工后15個月內,內部審計機構應組織審計。
第十三條若項目經理部或下級單位未根據上一條規定的時間期限提出審計申請的,內部審計機構應及時了解情況,可要求其提出審計申請或直接下達審計通知。
第十四條內審機構根據確定的審計項目,了解被審計項目的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確定審計重點。
第十五條成立審計組,擬定審計工作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第十六條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內審機構向被審工程項目經理部或其所在單位下達書面《審計通知書》,被審工程項目經理部接到通知后,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工程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及其附件;
(二)與建設單位及分包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或勞務合同)和有關補充合同、協議、會議紀要等;
(三)與建設單位及分包單位審定的工程結算書、財務結算書及其他經濟方面的結算書;
(四)租賃等經濟方面的合同、協議、會議紀要等;
(五)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銀行對帳單和調節表、往來帳項的對帳單等;
(六)項目編制的標準成本表、成本分析表;
(七)統計、材料、動力、勞資等業務核算資料和年度材料物資盤點表、機械設備盤點表;
(八)工程項目全額承包責任書執行情況和財經紀律遵守情況的自查報告;
(九)項目經理的述職報告;
(十)審計組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七條審計組審閱第十六條所列資料,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規章制度及其他資料。
第十八條采取訪問、座談、抽查實物等方法取得書面資料以外的證明材料,由提供者簽字確認,并注明日期。
第十九條審計組對審計過程中所搜集的資料及證明材料進行分析、整理、綜合、鑒定,寫出審計報告,提出獎罰意見。
第二十條審計組上報審計報告前,應當征求被審計項目部的意見,被審計項目部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
第二十一條單位行政主管領導和項目法施工領導小組聽取審計組匯報審計情況,審定審計報告,出具審計結論和決定,下達給工程項目部和其所在單位執行,同時報上一級內審機構備案。
第二十二條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事項,交由本單位紀委監察部門查處。
第二十三條項目
審計結束后,所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文件、函件等資料,應及時搜集齊全,整理立卷,根據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和企業檔案管理辦法辦理。
第五章審計人員的主要職權和責任
第二十四條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可以運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審查工程項目部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電子帳務處理系統,取得審計證據。
第二十五條對正在進行的違反財經紀律,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第二十六條對阻撓和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經有關領導批準,可以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第二十七條提出改進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第二十八條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的人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對在審計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應給予適當的獎勵;對因審計人員以權謀私、弄虛作假、泄露秘密、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帶來不良影響的,應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2日起實施,原《**工程項目審計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若與上級或國家有關規定有抵觸時,以上級或國家的規定為準。
項目管理制度8
一、大市場內所有人員須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衛生。
二、大市場內所有人員認真執行安慶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安慶市市民公約》和《市民'十不'規范》〉。
三、所有商戶應將生活垃圾定時放在指定地點,由保潔人員定時清運。裝修產生的垃圾應遵守《裝修管理規定》,及時外運。
四、公共區域,嚴禁堆放垃圾、雜物,衛生實行門前三包。
五、嚴禁隨地大小便,吐痰扔果皮、雜物和隨地倒垃圾。
六、商戶應保持室內外衛生,不得向室外亂潑、亂倒、亂丟污水雜物。
七、商戶不得在市場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晾曬衣物,堆放雜物。
八、所有人不得向綠化地上扔廢棄物、堆放物品及捆綁樹木。
九、全體商戶都應愛護大市場內衛生設施、設備,不得破壞、損毀。
十、大市場內不得飼養家禽、家畜。
十一、違反以上規定的.,衛生保潔人員有權收取5.00元/次清除費或物業管理人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照價賠償外。物業公司還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并張榜公布。
十二、全體商戶都有義務積極消滅'四害'。
項目管理制度9
地產項目開發工作管理規定
為有效地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以及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進行指導,使各項前期工作規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工作失誤,特制定本規定。
一、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通過對擬投資開發項目的調查研究及經濟測算、分析其可操作性,做好風險預測,為公司投資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1、開發部負責組織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營銷部、預算部、工程部、財務部密切配合。
a、營銷部負責提供市場調研報告。
b、預算部負責提供建安、配套工程成本測算分析。
c、工程部負責提供施工組織方案。
d、財務部負責提供融資方案及管理費用預算報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起草完成后,由開發部呈報主管經營者審閱,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方可決策進行立項工作。
二、項目立項工作:由開發部負責實施完成,其它部門密切配合。
1、用地申請
a、對公司經理辦公會同意投資決策的開發項目,開發部負責委托市規劃土地局指定的勘測設計院進行勘測,繪制現狀地形圖,草擬用地申請報告,呈報主管經理審查通過。
b、開發部負責配合主管經理向市開發辦呈交用地申請報告,現狀地形圖等相關性文件,辦理用地申請批復。
2、規劃及用地審批:
a、開發部將市開發辦用地申請批復轉報市規劃土地局規劃處,市規劃土地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確定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及用地紅線圖。
b、開發部依據確定的規劃設計條件及紅線圖,采取招標(或委托)的形式,安排詳細規劃方案設計,并將詳規方案通過專題會討論,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通過。
c、開發部將規劃條件、紅線圖、詳規圖呈報規劃土地局詳規審查小組辦理詳規審批。
d、開發部將用地申請批文,規劃條件及紅線圖,詳規方案,呈報市規劃土地局地政處測算地價并形成測算報告。開發部應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積極爭取有關優惠政策。
e、土地出讓金測算報告批復后,開發部向市開發辦交納部分土地出讓金及大配套費用,取得中標通知書、開發建設履約保證書。
財務部負責籌集所需要款項。
f、開發部將批復的土地出讓金測算報告、中標通知書、開發建設履約保證書、詳規批復等轉報市規劃土地局辦理建設用地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協調現場測量,確認土地使用面積。
g、開發部向開發辦交納余下土地出讓金,辦理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使用證,財務部負責籌集所需要的款項。
h、開發部依據詳規批復,采取招標(或委托)的形式,按排單體方案設計及總平面圖設計,并將方案經過專題會討論,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通過。
i、開發部將上述各類批文、批圖及單體方案、總平面位置圖一并呈報市規劃土地局,辦理單體方案審核及大規建發文。
j、開發部負責向市規劃土地局繳納項目的人防工程建設費、墻改專項基金、砂石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收費,辦理有關前期繳費事宜。
k、開發部將上述所批文,批圖一并呈報市規劃土地局,靈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l、開發部須將立項過程中所有批復及時報行政部存檔。
三、項目勘察設計工作:開發部負責委托項目的'詳細規劃、場地勘察、工程設計等工作,工程部、營銷部、預算部為主要的配合部門。
1、開發部準備設計所需的基礎資料;
2、開發部負責組織編寫設計任務書,其它部門需提供相關資料:
a、營銷部負責提供項目功能要求書或項目建議書;
b、工程部負責提供設計技術要求書;
3、開發部根據已積累的各設計單位綜合情況初選3-5家設計單位,并對初選設計單位的資質、技術力量、社會信譽、近期承攬的項目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提交主管經理研究確定設計單位。
4、開發部負責起草設計委托合同,并按《合同會簽制度》簽署。
5、開發部向確定的設計單位提供準備好的基礎資料和設計任務書等。
6、開發部接收設計文件后,組織設計單位及相關部門召開評審會并形成會議紀要,會后安排設計單位修改。
7、開發部將完整的設計文件進行存檔、分發、上報等工作,進行下一步程序。
四、本規定由開發部負責解釋。
五、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項目管理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縣農業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縣農業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國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外債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農業項目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農業項目實行領導責任制。縣農業局長對局屬農業項目的實施負領導責任。項目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后的運行等負總責。縣農業局產業發展科作為項目管理職能科室,負責局屬農業項目的規劃布局、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小型項目或者田間試驗類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合并簡化程序。
項目前期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前期工作。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申報、評估及審批,以及提出開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施工圖設計、進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要提出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項目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經縣農業局統一行文,由產業發展科向上級申報。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可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編寫申報材料,經縣農業局專家組審定后,向產業發展科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備案,再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申報。
第七條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項目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選,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論、項目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地點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內容、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項目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力、招標方案、結論與建議等。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技術和工藝較為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標準、規范、定額進行編制,主要包括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后,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均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機構編制,并達到規定的深度。
第九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第十條縣農業局系統各單位(包括機關各科室、縣農技中心各專業站、局屬各二級單位,本制度統稱為局各單位)均有爭取項目的義務和職責。局各單位應加強與業務線上各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向上爭資。鼓勵局各單位積極與外單位開展聯合項目,但必須經局長批準,并報產業發展科備案,接受局里的監督指導和財務審計。
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程序,必須獲得農業部或省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批復文件。同時在實施前,還要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使用審批等手續。
第十二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五制”,即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驗收等制度。同時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三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儀器、設備、材料的采購要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必須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本條第二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或房屋類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托,對工程質量、投資使用、建設進度等內容進行監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立履行監督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并下達第一次項目投資計劃后的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必須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后,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農業部將暫停下達項目投資計-,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建設項目,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盡早向縣農業局提交書面報告,由產業發展科按程序向原項目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得到
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設單位要會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隱蔽工程質量預檢復檢制度。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設備。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規定,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由財務審計科負責,實行分項目單作帳、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對項目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做到專款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撥付資金,所有開支均應遵循“先申請、后審批、再支出”的程序,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局黨明確一名局領導組織項目實施,并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成立項目實施小組。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負責人為項目責任人,并設置一名項目聯絡員。嚴格落實“一個項目一名責任人和聯絡員,一個月一次工作進度交流例會”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三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主動積極加強與產業發展科的溝通聯系,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互動、靈活、高效。同時,產業發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每個項目的聯絡員必須全面掌握項目情況,每月22日前向產業發展科書面或者電話報告項目投入和進度等最新情況,再由產業發展科匯總后,于當月月底向局長匯報全局的項目進展情況。
項目督查驗收
第二十五條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組織自查,接受縣農業局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而且在項目驗收結束后,實施單位必須向產業發展科報告驗收結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驗收材料存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由產業發展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接受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產業發展科提請對項目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再由縣農業局統一行文,向上級申請對項目進行正式驗收。
第二十七條為了確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一次通過驗收,各相關單位要密切分工協作。產業發展科負責協調聯絡上級相關部門,編制項目驗收材料匯編,匯總整理項目檔案資料等;財務審計科負責獲得相關單位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資金審計報告,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理歸集項目資金使用票據、賬目等;現場監督單位負責協調施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施工階段的所有施工和監理資料,安排布置驗收觀摩現場等。
第二十八條要高度重視項目檔案管理。n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管理檔案。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從申報到竣工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所產生的文件、材料、資料等,都必須歸口產業發展科統一管理。項目順利通過驗收后,再由產業發展科將項目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局辦公室,按資料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入檔案室。
第二十九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檔案資料包括:
申報立項階段:關于申報項目或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托編制合同、可研報告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托編制合同、初步設計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施工圖設計托編制合同、施工圖文本及批復文件,下達投資計劃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意見,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文件等。
招標投標階段: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縣發改局對招標方案的批復文件,招標公告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通知書,資格預審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標單位技術標書,公證書等。
建設實施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托監理合同、儀器設備采購合同(或申請政府采購的文件及批復),工程規劃許可批復文件,土地使用審批文件,開工報告,開工通知書,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結算書,工程監理資料,工程竣工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儀器設備試運行報告等。
竣工驗收階段: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固定資產移交手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資金審計報告,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其他有關審批、調整、檢驗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等。
項目宣傳推介
第三十條縣農業局辦公室負責統籌項目宣傳報道。局各單位應認真n好項目的包裝工作,策劃設計宣傳方案,努力提高項目的知名度,為全局爭取榮譽,也為以后爭取更多的項目打好基礎。
第三十一條對通過了可行性論證的項目,應積極組織對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聯系項目合作單位或個人,盡最努力使項目最終能夠實施。對正在實施或已建設完成的項目,應組織好對外宣傳材料,利用各種相關場合、各種媒介對外宣傳,擴影響。
第三十二條應積極主動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項目的運作情況,努力爭取項目資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條項目宣傳中必須嚴格財務開支制度,控制各種宣傳費用,做到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的宣傳效果。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所稱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以擴生產(業務)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展后勁和事業發展能力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項目,包括種植業項目,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態環保、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市場信息、質量安全等項目。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產業發展科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修訂和解釋。
項目管理制度11
1、設計文件
檢查起重機械設計文件中有關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內容是否符合《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gb/t 28264-20xx)的要求。
2、安全監控管理功能要求的硬件配備
檢查起重機械的出廠配套件清單中是否有gb/t 28264-20xx所要求的信號采集單元、信號處理單元、控制輸出單元、數據存儲單元、信號顯示單元、信息導出接口單元等硬件設施,并核查。
3、管理權限的設定
現場核實系統管理員的授權,進入系統后,需要有登錄密碼或更高級的身份識別方式。系統管理員輸入正確的密碼或其它識別方式后,能夠順利進入系統。
4、故障自診斷
開機進入系統后,現場核實系統有運行自檢的程序,并顯示自檢結果,系統應具有故障自診斷功能。系統自身發生故障而影響正常使用時,能立即發出報警信號。
5、報警裝置
在空載的條件下,通過按急停或系統設計的報警信號現場驗證起重機械的各種報警裝置的動作。
系統的報警裝置能向起重機械操作者和處于危險區域的人員發出清晰的聲光報警信號。
當發生故障時,系統不但要報警,還應能根據設置要求對設備止停。
6、文字表達形式
現場目測系統顯示的所有界面的文字表達形式為簡體中文。
7、通信協議的開放性
(1)現場檢查系統有對外開放的硬件接口,查閱相關說明書中通信協議的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定的modbus、tcp/ip、串口等對外開放的協議;
(2)現場驗證系統通過以太網或usb接口能方便地將記錄數據導出。
8、顯示信息的清晰度
在司機座位上,斜視45°可清晰完整的觀察到整個監控畫面,包括視頻系統的畫面,畫面上顯示的信息不刺目、不干擾視線,清晰可辨。
9、系統信息采集源
對應gb/t 28264-20xx中表1檢查信息采集源。
10、監控參數驗證
按照下述方法,對應gb/t 28264-20xx中表2驗證具體產品的參數。
(1)起重量
現場起升載荷,檢查顯示器上是否顯示起重量,顯示計量單位為“t”,并至少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起重力矩
現場起升載荷,并進行變幅運動,檢查顯示器上是否顯示起重量和相應位置幅度,顯示計量單位分別為“t”和“m”,均應至少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
顯示屏幕上,能實時顯示所吊運的物體高度和下降深度。在空載的條件下,將吊具起升到一定的位置,記錄此時顯示屏上起升高度的數值為g1,將激光測距儀垂直架設到吊具的正下方,測試吊具的位置高度值并記錄為h1,起升機構緩慢運行一定的的高度,觀察顯示屏上起升高度的數值應實時變化,待穩定后記錄為h2,測量此時吊具的位置高度值并記錄為h2,通過公式h=h2-h1計算出顯示屏上起升高度的變化值h,通過公式h=h2-h1,計算出吊具實際測量上升的高度h,以上操作至少重復三次,h與h的數值應該一致。
(4)運行行程
起重機械的起升高度、下降深度、小車運行、大車運行等運行行程可實時顯示。
①計算起重機吊具由地面起升至最大高度過程中,起升卷筒轉動圈數,換算至鋼絲繩起升高度值,與監控系統顯示值對比;
②在空載的條件下,將小車運行到某一位置,記錄顯示屏上小車運行行程的數值為s0,并在小車運行的軌道上相應位置做標記,緩慢開動小車,移動一定的距離(一般不少于10mm),觀察顯示屏上小車運行行程的數值應實時變化,待小車穩定后記錄顯示屏幕上行程數值為s1,并在運行的軌道上做標記。用卷尺測量兩處標記的距離為s,計算出系統顯示的距離s=/s1-s0/,s與s數值應該一致;
③大車運行的行程驗證方法同第二條所述。
(5)風速
檢查系統應實時顯示風速值,記錄當前風速值,查看計量合格證;測量與起重機風速計同一位置的風速,與顯示值比較。現場驗證時調低試驗報警門檻值,察看其有效性,系統應立即發出警報信號,在司機室和起重機周圍能清晰的觀察到聲光報警信號,起重機停止運行。
(6)回轉角度
系統應實時記錄并顯示起重機械的回轉角度,與監控系統顯示值進行對比,驗證其有效性和準確度。
(7)幅度
現場進行變幅運動,檢查顯示器上是否顯示相應位置幅度,顯示計量單位為“m”,應至少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8)大車運行偏斜
在空載的條件下,慢速、點動操作起重機兩側支腿電動機,模擬大車運行偏斜狀態,觀察系統是否顯示并能發出報警信號。
(9)水平度
現場檢查系統中有實時顯示整體水平度的數值并記錄,用水準儀測量起重機主體結構前后支腿的高低差,驗證起重機的整體水平度。
(10)同一或不同一軌道運行機構安全距離
根據產品的設計要求及相關標準要求,系統應設置安全距離不小于d;當系統的安全距離小于d時,系統有正確響應。現場設置信號反射器具,檢驗起重機械同一或不同一軌道存在碰撞危險時,在司機室和起重機械周圍能清晰的觀察到聲光報警信號,起重機械停止運行。
(11)操作指令
在空載的條件下,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起重機械的動作進行操作驗證,各種動作在顯示器上應實時顯示。試驗后,查看相關的記錄,信息能保存和回放。
(12)支腿垂直度
現場檢查系統中有實時顯示的支腿垂直度的數據并記錄,將數字式角度儀架設到支腿的下橫梁上測量支腿的橫向垂直度并記錄,再將數字式角度儀放置于支腿的垂直面上,根據支腿不同的形式,選取相應位置測量縱向的垂直度并記錄。驗證起重機械的支腿垂直度。
(13)工作時間
系統應實時顯示和記錄工作時間,計量起重機械各機構動作時間點、時間段,與監控系統對應值比較。
(14)累計工作時間
連續一個工作循環后,調取試驗過程中存儲的時間數據,現場驗證已完成的工作循環的時間系統應全部累加、記錄和存儲。
(15)每次工作循環
查看顯示屏幕上應該有工作循環的次數。根據起重機械的特點記錄每個工作循環的次數。調取試驗過程中存儲的時間數據,系統已完成的工作循環應全部記錄和存儲。
11、監控狀態驗證
按照下述方法,對應gb/t 28264-20xx中表3驗證具體產品的狀態。
(1)起升機構的制動狀態
在空載的條件下,進行起升機構動作的.操作,對于兩個及以上起升機構的起重機械,應分別驗證其制動狀態,檢查在系統的顯示屏上應實時顯示制動狀態的信號。
(2)抗風防滑狀態
現場查看抗風防滑裝置的形式,進行夾軌器、錨定等抗風防滑裝置的閉合性試驗,檢驗監控系統顯示的防風裝置狀態是否一致。
(3)聯鎖保護(門限位和機構之間的運行聯鎖)
①門限位
進行門限位開關閉合試驗,檢驗監控系統顯示與門限位狀態是否一致。
②機構之間的運行聯鎖
根據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對于有聯鎖要求的起重機械,在空載的條件下,分別進行兩機構的動作,其聯鎖應滿足規定要求,顯示屏應實時顯示聯鎖狀態;對于架橋機,當進行過孔狀態的動作時,架橋機架梁狀態各機構操作應無動作。
(4)工況設置狀態
系統中應有對所有工況進行監控設置、顯示和存儲功能,現場查看顯示、調閱工況資料,驗證其有效性。
(5)供電電纜卷筒狀態
①系統應當能夠監控供電電纜卷筒狀態保護開關(過緊或過松)的動作狀態;現場操作供電電纜卷筒狀態保護開關斷開或閉合,觀察系統是否能識別供電電纜卷筒的狀態;
②系統應當能夠監控供電電纜卷筒狀態保護開關和起重機械大車運行機構的聯鎖狀態;當供電電纜卷筒狀態保護開關斷開時,操作起重機械大車運行機構啟動,觀察系統是否能夠發出報警信號并禁止大車運行機構運動。
(6)過孔狀態
按照架橋機的過孔走行方式進行過孔走行試驗,系統應實時顯示過孔的狀態,試驗后查看相關的過孔狀態記錄,系統應該記錄過孔時的操作命令和狀態。
(7)視頻系統
現場查看視頻系統的構成:安裝攝像頭數量、安裝位置、所監控的范圍。在一個工作循環的時間內,在視頻系統的屏幕上應觀察到起重機械主要機構各主要工況實時工作的監控畫面。
整個視頻系統應該全程監控起重機械工作的過程,能做到實時監控。一個工作循環后,調取相關視頻的信息,查看這些狀態的信息應完整保存。
注:對于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等至少需觀察到吊點、行走區域;對于橋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纜索起重機、桅桿起重機等至少需觀察到吊點;對于架橋機至少觀察到過孔狀態、架梁狀態、運梁車同步狀態;對于升船機至少需觀察到機房、承船箱。
12、系統綜合誤差試驗驗證
起重量、幅度和起重力矩的誤差不大于5%。
(1)起重量綜合誤差試驗
根據試驗工況將小車停放在相應位置,起升機構按100%額定起重量加載,載荷離地100~200mm高度,懸空時間不少于10min。整個過程中觀察系統應反映起重機械載荷的實時變化,待載荷穩定后觀察顯示屏上的載荷數值作為系統顯示的數據并記錄為qa;將現場經過標定的試驗載荷作為檢驗載荷的實際數據記錄為qb。選取在30%額定起重量與100%額定起重量之間其他兩點的載荷繼續進行重復上述的試驗。
做三次載荷試驗后,按照gb/t28264-20xx中7、1的要求計算起重量綜合誤差。
(2)幅度綜合誤差試驗
按照gb/t28264-20xx中7、2的要求計算幅度綜合誤差。對于流動式起重機在上述試驗的基礎上增加額定載荷下的試驗。
(3)起重力矩的綜合誤差試驗
按照gb/t28264-20xx中7、3的要求計算起重力矩的綜合誤差。
13、連續作業試驗驗證
系統按照其工作循環能連續作業16小時或工作循環次數不少于20次,并能實時記錄。通過調取試驗后的記錄,查看相關的記錄,驗證系統的連續作業能力。
14、信息采集和儲存驗證
(1)實時性
在做空載實驗時,現場驗證系統具有起重機械作業狀態的實時顯示功能,能以圖形、圖像、圖標和文字的方式顯示起重機械的工作狀態和工作參數。待試驗結束后,調取保存的記錄,驗證起重機械運行狀態及故障信息有實時記錄功能。檢查系統存儲的數據信息或圖像信息應包含數據或圖像的編號,時間和日期與試驗的數據應一致。
(2)掃描周期
查看系統實際程序的掃描周期應不大于100ms。
(3)存儲時間
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對于系統工作時間超過30天的起重機械,現場調取之前存儲的文件,查看文件的原始完整性和存儲情況;存儲時間不應少于30個連續工作日。對于系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天的起重機械,現場查閱存儲的文件,計算一個工作循環的時間內儲存文件大小,推算出是否能達到標準中所規定的要求,數據存儲時間不少于30個連續工作日,視頻存儲時間不少于72小時。
調取試驗過程中存儲的數據,檢查系統存儲的數據信息或圖像信息的日期應按照年/月/日/時/分/秒的格式進行存儲。
(4)斷電后信息的保存
首先檢查系統應有獨立的電源即ups電源或電瓶等裝置。現場驗證,當起重機械主機電源斷電后,系統能持續工作。調取連續作業的時間內存儲的數據,起重機械數據應完整保存。
(5)歷史追溯性
調取連續工作一個工作循環過程中存儲的所有信息,檢查系統存儲的數據信息或圖像信息應包含數據或圖像的編號,時間和日期與試驗的數據應一致。能追溯到起重機械的運行狀態及故障報警信息。
項目管理制度12
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有關責任,做到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根據各工地實際情況,特制本辦法:
一、建立健全的組織機構,項目部根據生產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衛科,下設安全組長(施工員兼任),施工隊隊長和爆破員為施工隊安全員;
二、落實責任,要求項目部工程開工時,即時把安全生產工作做到三同時,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條款,民工包頭為工地第一責任人,項目專職安全員做到時常實地檢查,在檢查時要有詳細記錄,同時工地責任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三、加強宣傳教育,項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產總結,存在確屬解決不了的發全隱患,及時報告安全股,對施工隊要不定期的`進行安全教育,現場指導,提高民工安全意識;
四、加強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關管理辦法,進行跟蹤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實開證,完工后及時協助收回;
五、開邊山、備料組必須要持有效證件簽訂工程合同,視工程量大小,每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員,同時與局安全生產股簽訂安全責任狀;
六、工地施工,凡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安全員時刻配戴安全標志,施工地段要有明顯的警示牌,局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的對工地檢查,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每人次罰款100—200元;
七、凡屬項目部所管工地機械安全生產(包括小車)按機務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但必須做到責人責機,準駕機型上機,特殊情況需經主管或分管領導同意方可上機,擅自上機所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項目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水利水電行業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適用于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企事業單位獨資、合資以及其它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加執行。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管理和目標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項目法人分級、分層次管理的管理體系。
第四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實行全過程的管理、監督、服務。
第五條、水利工程建設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積極推行項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體制及職責
第六條、水利部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宏觀管理。水利部建設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水利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
2、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管理;
3、組織和協調部屬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
4、積極推行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設市場;
5、指導或參與省屬重點大中型工程、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
第七條、流域機構是水利部的派出機構,對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以水利部投資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除少數特別重大項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項目均由所在流域機構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逐步實現按流域綜合規劃、組織建設、生產經營、滾動開發;
2、流域機構按照國家投資政策,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設投資主體,從而實現國家對流域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電)廳(局)是本地區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負責本地區以地方投資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建設和管理;
2、支持本地區的國家和部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積極為工程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第九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立項、籌資、建設、生產經營、還本付息以及資產保值增殖的全過程負責,并承擔投資風險。代表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的建設單位是項目建設的直接組織者和實施者。負責按項目的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實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對國家或投資各方負責。
第三章、建設程序
第十條、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水利工程建設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第十一條、建設前期根據國家總體規劃以及流域綜合規劃,開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項目投資來源基本落實,可以進行主體工程招標設計和組織招標工作以及現場施工準備。
第十三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向主管部門提出主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按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能正式開工。
主體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
2、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3、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訂,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
4、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要按批準的建設文件,充分發揮管理的主導作用,協調設計、監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關系,實行目標管理。建設單位與設計、監理、工程承包單位是合同關系,各方面應嚴格履行合同。
1、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嚴格的現場協調或調度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設計、施工的關鍵技術問題。從整體效益出發,認真履行合同,積極處理好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2、監理單位受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按合同規定在現場從事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工作。同時,監理單位要站在獨立公正的立場上,協調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等單位之間的關系。
3、設計單位應按合同及時提供施工詳圖,并確保設計質量。按工程規模,派出設計代表組進駐施工現場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
施工詳圖經監理單位審核后交施工單位施工。設計單位對不涉及重大設計原則問題的合理意見應當采納并修改設計。若有分歧意見,由建設單位決定。如涉及初步設計重大變更問題,應由原初步設計批準部門審定。
4、施工企業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履行簽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過程中,要將所編制的施工計劃、技術措施及組織管理情況報項目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工程驗收要嚴格按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驗收規程進行。
1、工程階段驗收:
階段驗收是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和重要內容,凡能獨立發揮作用的單項工程均應進行階段驗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導流)、下閘蓄水、機組起動、通水等是重要的階段驗收。
2、工程竣工驗收:
(1)工程基本竣工時,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規程要求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提出有關報告,并按規定將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資料、文件、圖紙造冊歸檔。
(2)在正式竣工驗收之前,應根據工程規模由主管部門或由主管部門委托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初步驗收,對初驗查出的問題應在正式驗收前解決。
(3)質量監督機構要對工程質量提出評價意見。
(4)根據初驗情況和項目建設單位的申請驗收報告,決定竣工驗收有關事宜。
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國家計委會同水利部主持驗收。
部屬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水利部主持驗收。部屬其它水利建設項目由流域機構主持驗收。水利部進行指導。
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會同水利部或流域機構主持驗收。
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門主持驗收。其中,大型建設項目驗收,水利部或流域機構派員參加:重要中型建設項目驗收,流域機構派員參加。
第四章、實行“三項制度”改革
第十六條、對生產經營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要積極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其它類型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
1、工程建設現場的管理可由項目法人直接負責,也可由項目法人組建或委托一個組織具體負責。負責現場建設管理的機構履行建設單位職能。
2、組建建設單位由項目主管部門或投資各方負責;
建設單位需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相對獨立的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2)經濟上獨立核算或分級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術、經濟負責人是專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都要實行招標投標制:
1、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國際采購導則進行,并根據工程的規模,投資方式以及工程特點,決定招標方式。
2、主體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1)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項目建設已列入計劃,投資基本落實;
(2)項目建設單位已經組建,并具備應有的建設管理能力;
(3)招標文件已經編制完成,施工招標申請書已經批準;
(4)施工準備工作已滿足主體工程開工的要求。
3、水利建設項目招標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招標管理按第二章明確的分級管理原則和管理范圍,劃分如下:
(1)水利部負責招標工作的行業管理,直接參與或組織少數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并做好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其他國家和部屬重點建設項目以及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流域機構負責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八條、水利工程建設,要全面推行建設監理制。
1、水利部主管部門全國水利工程的建設監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選擇,應采取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
3、要加強對建設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理工程師必須持證上崗,監理單位必須持證營業。
第十九條、水利施工企業要積極推行項目管理。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走向市場,深化內部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種科學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業要按項目管理的原則和要求組織施工,在組織結構上,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在經營管理上,建立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項目獨立核算管理體制;在生產要素配置上,實行優化配置,動態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實行目標管理。
2、項目經理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最高組織者和責任者。項目經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水利建設項目要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及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履行質量監督職責,項目建設各方(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必須接受和尊重其監督,支持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
2、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按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設計合同文件,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部施工質量管理規定、質量評定標準。
4、發生施工質量事故,必須認真嚴肅處理。嚴重質量事故,應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各方聯合分析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水利工程建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檢查、監督;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督促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有關單位搞好安全生產。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條款,所有的工作計劃都要有安全生產措施。
第二十二條、要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積極利用和發揮中國水利學會水利建設管理專業委員會等學術團體作用,組織學術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推動管理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加強水利建設隊伍聯絡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設情況報告制度。
(1)項目建設單位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工程項目的建設情況。其中:重點工程情況應在水利部月生產協調會5天前報告工程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實物工作量,關鍵進度、投資到位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月報和年報按有關統計報表規定及時報送,年報內容應增加建設管理情況總結。
(2)部屬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情況,由項目建設單位定期向流域機構和水利部直接報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設情況,項目建設單位在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時抄報水利部;各流域機構和水利(水電)廳(局)應將所屬水利工程建設概況,工程進度和建設管理經驗總結,于每年年終向水利部報告一次。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項目管理制度14
根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安徽省道路交通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為加強大市場內從事貨運的三輪車輛(以下簡稱三輪車)管理,維護市場秩序,樹立**形象,結合大市場實際情況,特擬定本辦法。
一、管理車輛包括:機動三輪摩托車、電瓶三輪車、腳踏三輪車等。
二、凡進入大市場三期從事運營服務的三輪車,車主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寸相片、車牌號、駕駛證號、行駛證號、營運證號到****大市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注冊登記,并繳納200元保證金,領取由大市場統一定制的工作服。
三、對在大市場從事貨運的三輪車實行《出入證》管理,一車一證,《出入證》一律安裝在車箱前方醒目位置,以便于檢查、監督和管理。
四、《出入證》實行年檢制,壹年審驗一次。
五、三輪車必須證照齊全、有效,自覺接受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六、三輪車主應當依法經營,恪守職業道德,使用文明用語,提供優質服務,保證安全。
七、三輪車主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進入大市場必須按規定的場內限速行駛和慢車交會,注意交通安全。
八、三輪車一律停放在劃定的停車線內,擺放整齊有序,嚴禁亂停亂放、影響交通和店鋪經營。
九、三輪車主必須服從物業公司治安員和市場管理員的管理,及時糾正違章違規行為。
十、市場管理員和治安員聯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加強監督管理。治安員負責日常的巡查管理。
十一、嚴禁轉借出入證及工作服給他人使用,如有違反,扣20-50元保證金。
十二、三輪車主應自覺遵守各項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
十三、大市場從事運營業務的三輪車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否則,市場管理員有權責令清除出場,收回《出入證》。
十四、其它規定:
1、對證照不全或證明無效的三輪車,不予辦理《出入證》,禁止進入大市場。
2、未辦理《出入證》或證車不符的`三輪車,禁止進入大市場。
3、對不講職業道德,不服從管理的車主,物業公司將收回《出入證》,性質嚴重或造成后果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物業公司負責對三輪車進行登記與監督,其營運具體業務幾車主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車主自行負責,與物業公司無關。
付:三輪車管理費用收取標準從事運營的三輪車,實行收費制,按月收取停車費及管理費,其標準為:
機動三輪車:40元/月
電瓶三輪車:35元/月
腳踏三輪車:20元/月
大市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對以上收費標準根據管理實際需要以保持收支平衡和正常運轉為目的的調整的權利。
項目管理制度15
1、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閱、編制清單歸類保存,工程項目資料管理制度。
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圖、技術核定單、變更通知單的收發,負責編制目錄,分發清單,所有施工圖的持有人應對圖紙的修改,變更及時標識。
2、所有文件資料由文件批準人決定發放范圍和份數,文件發放人應填寫《文件和資料發放登記表》,按發放范圍和數量發放文件,并做好編號及登記。
3、文件領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資料時,應在文件發放的表格上登記簽字。
4、在發放過程中,文件使用部門應及時撤出作廢/失效文件。
5、當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文件,補發新文件、編號不變,文件發放部門應將原破損文件收回處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丟失后,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補領手續,在補領申請時必須作出書面說明,文件發放部門在補發文件時應重新進行分發編號,并注明作廢。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單
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項目工程部負責編制技術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以識別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現行修訂狀態。
8、文件和資料的更改
a、當文件和資料需要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門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說明更改的理由依據和更改內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門時,應重新會審。
b、文件更改原則上應由原審批人審批,當原審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員審批時,則該人應得到相應的授權書和文件審批所需的有關背景資料,管理制度《工程項目資料管理制度》。
c、經更改審批的文件,由審批人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并發至有關部門。
d、文件持有人根據《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應處進行更改,但應確保內容的正確、清晰,并將《文件更改通知單》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發放登記。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門應將更改內容審批件存檔備查。
f、文件更改應做好記錄和標識。
9、作廢的文件應加蓋“作蓋”印章,已作廢、失效的文件應在文件的使用場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資料的保管
a、文件和資料持有人應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資料,防止丟失、損壞,若損壞丟失應向主管領導報告,批準后按二、5和二、6辦理。
b、文件資料的存檔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c、文件管理人在調離崗位或存檔時,必須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記錄。
11、文件和資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資料需要時,由需要人填寫《文件和資料復印審批表》,應經主管部門或部門負責人批準,規定復印的份數、編號,發放應做好記錄和登記。
b、需要臨時借閱文件的人員應填寫《文件和資料借閱申請單》,經文件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借閱,借閱后必須及時歸還,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外借,如確需外借,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12、記錄
文件和資料發放登記表
文件和資料收到登記表
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
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
文件和資料復印審批表
文件和資料存檔(移交)記錄
文件和資料補領審批表
有效文件控制清單
文件和資料借閱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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