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
一、醫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1、發生火災影響全院,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部位,如變配電房、計算機(網絡)中心等。
2、發生火災會產生不可挽回的損失的部位,如檔案室、病案室、財務賬簿、存儲庫房等。
3、發生火災經濟上有重大損失的部位,如大型檢查儀器磁共振、ct、造影機等檢查室。
4、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如危險品倉庫、高壓氧艙、膠片室、鍋爐房等。
二、醫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措施
1、醫院消防重點部位管理要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2、醫院要任用責任心強、業務技術熟練、懂得消防知識、身體力行的人員負責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并定期對他們進行必要的防火業務培訓。
3、要根據不同重點部位的性質,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制度健全,責任措施落實,檔案記錄詳細、準確、完整。
4、配備有效的防火、滅火設施,并根據實際需要采取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技術措施。
5、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和滅火預案。
6、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7、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標明“消防重點部位”和“防火責任人”,落實相應管理規定,實行嚴格管理。
三、建立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以對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各單位一把手要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逐級明確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對由于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造成火災事故而導致人員傷亡的單位,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意識。要把安全知識、滅火知識、逃生知識,以及安全責任宣傳、落實到每一位職工,提高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人人有責任,人人知道該怎么做。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注意經常查找,并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醫療衛生機構要進行安全生產自查,并主動邀請消防、電力、熱力、供氣等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相關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促進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規范要求。
4、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預案。醫療機構消防的應急預案中要包括應對火災、大面積長時間停電等各種災害突發事故的物資儲備、輔助逃生設施的設置、防護面罩、應急照明設備等的配備,以及患者的轉移方案等內容。
5、加強內部消防安全專(兼)職隊伍建設。要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實消防安全和治安保衛力量,配齊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和管理,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6、定期監督檢查、評比,推廣先進經驗。通過監督檢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臺帳,定期評比,獎勵先進,通報批評工作不落實的單位。
四、建立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同醫院的工作相結合,應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系統。醫院消防安全主要規章制度如下:
1、組織領導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院長的領導下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規定職責,明確任務。
2、防火責任制度。規定各級領導,包括法人代表(院長)和分管負責人,如副院長以及科室主任、各科科長、班(組)長等負責人要對所管范圍的消防安全負責。
3、崗位防火責任制度。規定各種崗位職工的消防職責。
4、單位綜合防火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醫院防火管理制度、工作區防火制度、防火宣傳教育制度、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審批制度、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和消防工作獎懲制度等。
5、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通過上述制度的建立,使醫院消防安全工作層層分解,達到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負責。
五、醫院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
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2
1、機構設立:
省指揮部——總監辦——駐地辦——施工單位逐級設立安全管理(監理)機構。
2、省指揮部和總監辦職責:
省指揮部負責對麻竹高速公路大隨段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監管。其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及時轉發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根據工程進展和季節性施工特點即時部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審查投標監理單位、施工企業的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與參建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3)督促監理單位認真履行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監督施工單位依據法規和合同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強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爭取理解與支持,協助施工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環境。
5)監督、保障安全生產費的正常使用和支付,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駐地辦職責:
駐地監理辦負責對工程施工安全進行全方位、全工序、全程、全員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駐地辦主要負責人對所管標段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
駐地辦安全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令行禁止。
2)編制安全監理計劃,依法依規組建安全監理機構、配備監理人員、建立安全監理責任制,組織實施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3)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和落實施工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施工單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執行施工安全規范和標準。認真做好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及時將考核結果送省指揮部備案。考核結果與安全生產費用支付和風險管理基金掛鉤。
4)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加強巡視檢查。組織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有關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專家論證。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不稱職和不合格的人員責令其更換。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檢測、注冊登記。
5)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對各種違規行為及時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處理。當發現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安全管理嚴重失控時,應及時下達停工令,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及時向總監辦和主管部門報告。
6)負責施工生產中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防控,盡力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維護好事故現場。
7)負責及時、真實、準確填報安全監理日志和監理月報,建立安全監理檔案,主動接受省指揮部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及時反饋各類安全生產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4、施工單位職責
施工單位全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其安全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嚴格執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和合同文件規定的承包人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2)積極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和省指揮部、駐地監理辦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監理下達的安全生產指令、并按要求落實到位。
3)建立并落實相關制度,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制度上墻、安全操作規范到崗、安全警示宣傳到點、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條件審驗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安全技術交底制、專職安全員管理制、安全費用保障制、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安全操作規范制、班前班后講評制、工地安全例會制、專項方案評審論證制、安全隱患排查制、安全信息反饋制、事故應急處理制、防護用品和設備安全查驗制、意外傷害保險制、安全檢查考核制、安全生產獎懲制等。
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足額配備具有資格的專職安全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工作組織體系、責任體系、管理體系和考核體系,具體組織實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強施工安全自檢工作,強化現場和細節管理,開展全工序、全程、全員安全管理,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確保施工安全有序、順利進行。
6)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測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好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審查工作,落實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和機械設備安全查驗,加強對各類工程施工爆破、高空作業、懸臂澆注、高墩、高邊坡、大型模板、大型吊裝以及跨鐵路、公路、管道、電纜等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范,認真落實崗前培訓制度,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7)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預案演練,按規定報送事故信息,配合有關方面妥善做好事故現場救援、事故現場處理工作,事后向省指揮部和相關部門遞交書面報告和整改措施。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3
(1)、在礦長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全礦《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行使監督、檢查權,對全礦安全管理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3)、負責日常安全檢查活動,消除事故隱患,糾正“三違”行為。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崗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資質培訓,監督、檢查和掌握本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按規定審查作業規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規定負責或參與采區設計和投產的審查與驗收以及對新工藝、新設備安全設施的審查。
(6)、定期分析本礦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意見。
(7)、負責安全檔案管理、安全工作記錄、安全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按規定的職權范圍,對事故進行追查,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8)、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收集有關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的管理方法,指導基層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9)、遇有危險情況,有權決定中止作業、停止使用或者緊急撤離。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了加強我隊行車的管理,保證行車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下皮帶隊全體行車使用人員以及行車管理人員。
三、行車安全管理機構及成員
組長:朱丙成副組長:張培剛
成員:溫繼棟甘俊峰王堅王明成楊兆堅李斌斌
四、行車管理職責
1.行車安全管理組長負責行車工作的監督,同時負責對所轄部門的行車進行管理,保證其完好狀態,發生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修部門。副組長配合組長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員即行車司機必須對行車操作規程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對行車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行車安全操作規程對行車進行正確操作。
五、行車管理使用程序
1.資格要求
(1)行車使用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行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使用行車;
(2)沒有上級領導要求,行車專門使用人員不準擅自教別人或允許別人使用行車。
2.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設備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現象,并及時處理;
(2)檢查行車各部位是否有故障,應特別注意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行車各操縱手柄,開關是否處于規定位置,操作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傳動系統、潤滑系統、電氣裝置是否良好,各導軌面是否清潔,行車上面有無閑人或異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5)檢查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牢固可靠;
(6)檢查鋼繩有無損壞,鋼繩有否脫出滑輪以及吊鉤螺母是否松脫,吊鉤軸銷有否變形;
(7)空車檢查運轉、潤滑情況;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響鈴或發出警告信號后方開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車所有部位的工作情況和潤滑情況,如有異狀或異響應停車檢查,直至消除異狀或異響;
(2)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
即:
①無人指揮不吊;
②鋼繩打結或有斷裂現象不吊;
③手勢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負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緊固物件不吊;
⑧吊物埋入地下情況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從頭上越過不吊;
⑩液態溶液太滿不吊;
(3)盡量避免重物突然提離地面,提升時,應首先將重物提離地面約100一150毫米,直至確信所有提升裝置都正常無卡阻現象,制動可靠有效后,才可繼續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況下嚴禁利用限位開關切斷電流;
(5)嚴禁對各機構進行反接制動;
(6)發生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應迅速將所有控制器扳(轉)到零位,并切斷總開關。
(7)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8)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一人)指揮。正常吊運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9)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鈴。
(10)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被吊物體移動范圍內有人時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12)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13)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
4.工作后
(1)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違規處理
行車使用人員違反上述操作規程,視違規情節輕重由行車管理部門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行車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嚴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由下皮帶隊安全管理人員對行車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其它相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是違規情節輕重由生產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罰款。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場所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建立層級分明、管理科學的責任制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主管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羅湖家園網(luo
第三條公司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由副總經理、車技部經理任副組長,成員由其他員工組成。
領導小組是樂山市速達運輸的安全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具體職責:
(一)貫徹市交通局、運管處、運管所等有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批示。
(二)研究部署協調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適時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本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安全管理目標。
(三)研究決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重大事項。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中與其他部門的關系。
(四)召開公司道路運輸安全工作重要會議,并督促檢查有關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責任安全事故單位和個人責任追究。
(六)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公司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設在車技部,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職責如下: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安全活動、技術培訓,交流和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2、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實際制訂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各類安全、車管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防范措施;
4、布置和檢查各運輸單位的安全學習,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
5、負責車輛技術檢驗、鑒定和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對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負責車輛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6
醫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的發生,是安全保醫衛工作中極為重要的一項。醫院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保單位消防安全。
一、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3、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障礙。
8、標志醒目,專人管理,設有消防預警系統。
二、醫院院長的消防安全職責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醫院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醫療、科研、教學、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三、醫院科室(部門)消防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醫院各科室(部門)的負責人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消防法律、法規、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科室議事日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各項規章制度。
3、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積極組織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5、加強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妥善保管本科室(部門)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特殊工種崗位人員無證上崗操作。
6、發生火災時,組織工作人員按預案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確保我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按照省、市政府的相關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進行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安徽貴航特鋼有限公司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的任命。
三、職責
3.1公司安全環保部主要職責
(1)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政府、部門有關安全工作文件與精神。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計劃。
(3)制定各類安全管理、消防制度,組織安全宣傳教育。
(4)實施日常安全工作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安全檢查。
(5)報告各類安全生產情況。
(6)協調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關系。
3.2部室、車間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落實企業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責任狀,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2)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協助、配合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4)組織部室(車間)進行安全培訓,傳達上級指示精神。
(5)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3.3、工段(班組)安全管理職責
(1)執行安全工作日常檢查。
(2)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安全培訓與學習。
(4)及時報告安全情況。
四、內容與要求
4.1設置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董事長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總經理擔任常務副主任;副經理擔任副主任。
(2)委員會成員為公司安全員、各部室、班組行政負責人。
(3)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
(4)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安全工作和布置具體的工作計劃,形成會議紀要并由主任簽發。
4.2設置公司三級安全管理機構----公司級、部室(車間)級和工段(班組)級。
(1)公司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環保部,并配備一定比例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室、車間按規定配置安全專(兼)職人員。
(2)各部室、車間應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3)各班組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由工段(班組)長負責或指定一名兼職的安全管理員,負責工段(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4.3下列職位人員必須書面任命
(1)公司安委會主任、副主任。
(2)公司安委會成員。
(3)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
(4)公司安全專業管理人員。
(5)各部室(車間)專職安全專業管理人員。
4.4上述被任命的人員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由不低于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并由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的人員擔任,并經安全培訓,持安全資格證上崗。
4.5各級安全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單位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職責。
4.6公司在成立各個安全組織機構時,就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4.7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員時,同樣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加強燒結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全廠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本廠和諧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燒結廠經營性質
燒結廠屬于《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一千人以上。
3、實施細則
3.1、燒結廠廠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3.2、燒結廠安監科是燒結廠安全生產的直接管理部門,設安全科長一名,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3、燒結廠下屬各車間、科室,其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設安全員一名(可兼職),負責日常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4班組是作業現場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燒結廠各車間、科室下屬班組,其班組長為本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班組設安全員一名,負責日常協助組長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班組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3.5根據本廠生產實際,設立安全領導機構,既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委會主任為廠長,副主任由副廠長、廠長助理及工會主席擔任,成員包括各個部門一把手;安全領導機構定期開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會議要做到有記錄、紀要。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9
1、為加強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創建安全標準化企業,廠長負責組織成立廠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廠長安全生產副礦長安全員組成。組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并且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熟悉事故、事件的調查技術)
2、安全科(安全標準化創建辦公室),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文件任命安全科長和相應人員。
3、主要負責人和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實踐經驗,清楚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4、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不能隨意更改,如需變更應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并重新任命。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0
1、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理任組長、主管生產的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作業班組必須配備一名責任心強,經常不離現場,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安全員,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3、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上級領導下,按照國家、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對本單位勞動安全衛生工作行使監督、檢查、管理職能。
4、安全監察人員必須相對穩定,確保安全工作機構健全,政令暢通,工作連續。下級必須接受上級的檢查和指導。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3.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3.2安委會下設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環保辦公室由常務副總經理兼主任,同時配備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素質。
3.3.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5年以上管理經驗,較高的業務管理素質,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3年以上管理經驗,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現場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環保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以文件形式下發、確認,出現變動要及時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會工作
4.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4.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4.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定解決方案,并形成會議紀要予以保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4.1.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環保辦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4.2.2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
4.2.3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4.2.4監督現場的作業安全,
4.2.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4.2.6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會,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4.2.7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2.8開展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5、記錄與文件
安委會成立或調整的文件
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安全會議記錄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規范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2.2《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安監總管四〔20xx〕128號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
3.2公司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3各生產部門根據安全管理部門要求配備兼職安全員。
4管理要求
4.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由董事長任主任,總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公司專職安全員組織。
4.2安全管理人員的設置
4.1.2專職安全員配備:當公司職工人員超過300人時,按職工人數的2‰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當企業職工人數不到300人時,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專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文件進行聘任。
4.2.2各生產車間要求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原則由車間主任兼職擔任。
4.1.3會議內容
1)各車間、部門發生任何不安全情況、不安全因素、事故或故障,主要
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必須在內部安全例會上,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將發生
的原因、經過、教訓、措施、責任、匯報清楚。
2)各設備(電器設備、機械設備)和內部車輛(生產專用),如果在一周內連續發生三次以上的不安全情況或事故、異常及違章現象,各車間、部門主要領導必須在內部安全例會上說清楚,同時責任人應在部內進行安全教育學習。
3)本部門、車間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如安全培訓、安全交底、獎罰等
4)崗位人員對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反饋。
5)在安全生產例會上,各車間、部門專職安全員,必須把本月安全檢查
情況、隱患整改情況、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等匯報清楚。
6)月度安全工作的總結,如本月度的安全考核及處理和生產部部長對部內月度安全工作的總結。
7)安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計劃。
8)有關文件、事故通報及公司安全會議精神的學習
4.1.4會議紀律要求
1)無故不參加會議的罰款100元/次,連續3次不參加會議的人員除罰款外還要追究其領導責任。
2)遲到、早退在20分鐘內的罰款50元/次。連續3次遲到、早退的追究其領導責任。
3)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因工作需要和其它原因不能到會的,必須在1小時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
4)請假人員,經批準后必須指定一人參加會議。
4.2安全領導小組會議
4.2.1正常情況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如有緊急情況或重大安全問題需要決策時隨時召開。
4.2.2參加人員:安全委會全體人員。
4.2.3會議內容:協調解決安全問題、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決策等。
4.3車間、班組安全會議
4.3.1車間班組每應如開一次安全會議,具體時間根據各車間、班組的情況安排。
4.3.2車間和班組會議必須由車間班組的全部人員參加。
4.3.3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安全會議和相關要求;
2)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
3)總結本車間或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
4)事故和事件案例分析等。
4.4會議記錄
4.4.1安全會議記錄由生產部負責記錄和整理;
4.4.2整理后的會議錄應及時發放到公司各部門、車間。
5.記錄
5.1《安全會議記錄》
6.附錄
本制度解釋權屬:xxx公司。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只適用本公司。
三、術語與定義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機構,協調解決安全管理部門因權限無法解決的事項。
3.2安全管理人員是指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
3.3安全管理機構是指企業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安全管理事務的獨立機構。
四、機構職責與管理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對不同行業和規模的企業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調組織其安全生產工作。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4.1.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由企業一把手擔任;
4.1.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副組長1名或多名;
4.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5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并計劃本季度了安全生產工作;
4.1.6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協調;
4.1.7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則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執行糾正/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落實情況在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4.1.8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4.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4.2.2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指標。
4.2.3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認真組織力量,保證按指定計劃實施。
4.2.4編制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2.5有計劃地組織員工學習勞動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2.6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公司經常性開展安全活動。
4.2.7發生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吸取教訓,制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4.2.8負責公司安全員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4.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3.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3.2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3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4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總經理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3.5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總經理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3.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3.職責
3.1總部社長
3.1.1授權任命主要負責人(安委會主任)。
3.2主要負責人
3.2.1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授權任命安全管理人員(安委會副主任)。
3.2.2負責主持召開每季度安全專題會。
3.3安全主任
3.3.1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并向會議報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負責記錄和保存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蹤驗證。
4.運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置
4.1.1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1.2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3安委會設主任1名,安委會主任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由總部社長發布授權書,任命公司總經理擔任。
4.1.4安委會設副主任1名,由安委會主任發布授權書,任命生產部課長擔任。
4.1.5安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6公司安委員會下設經營支援組,也是安委會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生產辦公室,按照國家、省、市、區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名,由威海惠達安全技術服務公司提供。兼職安全員由各生產車間設置一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由本車間班組長兼職擔任。
4.2.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4.2.1.安委會的主要職責:
4.2.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2.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4.2.1.3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2.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4.2.1.5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4.2.1.6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4.2.1.7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4.2.1.8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1.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2.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2.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2.2.2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2.3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2.4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2.5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2.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2.3.車間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3.1負責所屬車間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記錄;
4.2.3.2對本車間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3.3對本車間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3.4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車間領導報告,并協調整改;
4.2.3.5對于本車間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環部報告;
4.2.3.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2.3.7組織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2.3.8車間兼職安全員每月定期向經營支援組書面報告所在車間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簡要總結。
4.3安全專題會
4.3.1安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并計劃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
4.3.2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主任組織協調。
4.3.3安全主任負責記錄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加以保存。
4.3.4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則由安全主任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會議要求整改計劃》執行糾正/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向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5
(1)負責監督和協調單位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工作。
(3)負責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7)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8)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6
1、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檢定,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上級的工作布置。
4、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5、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6、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工作。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7
(1)負責監督和協調單位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工作。
(3)負責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7)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8)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8
1、為加強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創建安全標準化企業,廠長負責組織成立廠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廠長安全生產副礦長安全員組成。組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并且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熟悉事故、事件的調查技術)
2、安全科(安全標準化創建辦公室),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文件任命安全科長和相應人員。
3、主要負責人和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實踐經驗,清楚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4、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不能隨意更改,如需變更應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并重新任命。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標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的要求。
2、本制度規適用于本公司按照實際設立具有公司特設的安全管理機制。
三、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要求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任組長、管生產的副總任副組長、管安全的部門領導為常設辦公室主任、各部門及車間領導為成員組成。
2、安全管理部門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一名,各車間按要求可設置一至二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由作業區負責人擔任)。
四、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編制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培訓和演練;
(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組織編制公司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
(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環保工作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實施,經常向主管領導匯報本部門工作;
(12)參加部門新、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環保措施項目審查,并參與項目驗收,嚴把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關。
2、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主任及專兼職安全員)
(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負責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檢修安全專項技術方案的實施;
(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處罰;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焦化廠各級安全管理生產人員、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
3.1相應性原則:與本廠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管理機構作相應調整。
3.2分級設立的原則:設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為廠級、車間級、班組(工段)(工段)級。
3.3首長負責制原則: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部門負責人。
3.4設立常務管理機構的原則:一般設立專門的安全辦、或由專業管理部門作為兼管的常務管理機構。
3.5職能全面的原則:即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應覆蓋包括廠內的所有工種、部門及崗位。
4、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機構的配置應滿足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能夠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4.2安全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機構要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4安全專題會議內容必須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5、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構成
5.1根據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和焦化廠實際情況,分級配置安全管理人員。
5.1.1廠安全領導機構為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
5.1.2廠安全管理機構為安環科。
5.1.3部門負責人和車間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1.4各班組(工段)(工段)長為本班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2廠安全生產領導組人員構成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組長應由廠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應由廠主管安全負責人擔任,安全生產領導組成員應至少包含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
6、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6.1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廠內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現事故隱患,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6.2安環科的職責
6.2.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震減災、消防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環保副廠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保、消防管理和監督工作。業務上受公司安環處指導。
6.2.2組織制定或修訂全廠安全、環保、消防、綠化、職業衛生等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2.3負責編制全廠年度、中長期、月、旬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震減災、消防、綠化等計劃,并按計劃實施開展工作。
6.2.4組織全廠安全、環保、消防、綠化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2.5負責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負責組織檢查全廠各單位、各層次安全教育培訓。
6.2.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各單位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6.2.7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項目的勞動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6.2.8負責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后體檢,并建立職工職業健康檔案。
6.2.9對全廠重點危險源(點)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并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2.10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辦法。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21
為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保障生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設置配備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二、管理職責
1、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
2、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相關法規要求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各部門根據安全管理部門要求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三、管理要求
1、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員須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工會負責人參加。
2、機構負責人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專職安全干部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
3、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具體人員以文件任命為準,如遇人員變動,及時進行增補。
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 篇22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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