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
一、不得在綜合管理部高峰期間開會,管理人員必須服務于賣場。
二、重大的節假日、周末,超市不召開超過30分鐘的會議。
三、會議上所有人員的手機必須關機或靜音。
四、主持會議的人員必須事先準備好會議議題和規定會議時間,嚴格控制會議時間和主題,不得隨意延長會議時間。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作會議記錄。
六、主持會議的人員委托人員作會議記錄,整理后參會人員簽字。
七、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后必須認真閱讀會議記錄并簽字。
八、會議遲到罰款10元,無故缺席會議罰款20元。
九、超市例會應包含顧客服務、提高銷售、降低損耗等內容。
十、會上的決議,會后必須嚴格執行。對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或執行較差的,給予罰款50——100元。
十一、每次會議內容,應明確傳達級別。
十二、會議上的討論,應等別人講完后再講,不能武斷的打斷別人的談話和發言。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2
第一條 會議原則
會議是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溝通的重要方式,召開會議應堅持確實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召開會議,會議應做好充分準備、要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等原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班子會議、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三條公司班子會議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員提議召開。
公司班子會議是進行集體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和公司秘書參加,必要時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議、決定和批示;
(二)討論和決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公司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任免、調動、培養和管理;
(四)研究制訂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公司領導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的重大問題。
公司班子會議事規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第四條公司行政辦公會議
公司行政辦公會是傳達上級重要精神,通報公司工作情況,討論公司日常問題的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一般定在當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三上午8:30)召開,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提前召開的由公司辦公室事先通知。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精神,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
(二)分析公司經營狀況,互通工作情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匯報前兩周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細化分解明確的工作內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節點;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完成情況;代表公司參加重要會議的主要精神(經分管領導同意需要傳達的)、突發事件、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等。
(四)討論、完善公司行政辦公會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程,由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辦公會議紀要》,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每周例會
各單位(部門)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周一上午進行,具體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議由各單位(部門)自行組織召開,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由相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文件精神,傳達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探討新思路,研究探討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四)協調落實周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
各單位(部門)分管公司領導要定期參加各部門例會,廣泛聽取員工建議,深入了解公司情況。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3
第一條、根據公司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區域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要求:
一、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區域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區域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區域經理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區域內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第四條、區域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區域領導工作例會
(一)區域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區域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區域內各項目主管,區域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區域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可授權區域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區域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區域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各項目隊長報告本項目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區域經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四)區域工作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重要事項和公司指示及時傳達給項目每個隊員。
二、項目例會
(一)項目例會,由區域內所著項目隊長自行安排,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 (二)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主持,該項目全體隊員參加。 (三)項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項目隊長傳達區域會議指示,通報項目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各班組領班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項目隊長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時間、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三、區域及項目其它臨時性會議,另行安排確定。
第五條、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每月28日前,區域經理與各項目隊長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會議,編制《區域月度會議計劃》。
二、凡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會議時,主管部門應提前2天通知。
三、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會議準備
一、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與會人員;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
二、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并布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各區域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會議組織
一、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及項目、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會議記錄。
區域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并報會議主持人核準;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1.0 職責
1.1 項目隊長負責保安裝備的發放和保管。
1.2 各領班負責對各類裝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1.3 當班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裝備包括:
a)對講機及其配件;
b)電警棍、警棍。
2.2 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 "頻道。
2.2.2 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2.3 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2.2.4 使用對講機時,嚴禁隨手亂放。
2.2.5 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范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嘩。 a)呼叫:"×××(部門/崗位)收到請講。"
b)回答:"我是×××,收到,請講。"
c)完畢:"收到。"或"完畢"。
d)報告情況時應按人、地、時、事、歷、因、果七字要素報告,報告時語言要簡練,發音要清楚干脆。例如:"我是中銀5號,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員強行闖入,請指示。"
e)稱呼規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男性稱"先生",女性稱"女士",小孩稱"小朋友",領導的稱呼應是:"姓加職務"。
f)呼叫程序規范:當有人在使用對講機,且沒有通話完畢時,其他人不得搶用。
g)如需匯報值班情況,有情況匯報情況,無情況只需匯報:" 正常"。
2.2.6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2.3 電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員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穿著保安員服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同制式保安員服裝不得混穿,保安員服裝與便服 不得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員服裝不得混穿;
(2)按照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袖章等標志,不 同制式標志不得混戴, 不得佩戴、 系掛與保安員身份或者值勤無關的標志、物品;
(3)執勤時需佩戴專用武裝帶的,應規范佩戴。
(4)保安員辭職或者被辭退、開除的,需歸還保安員服裝。
二、 保安員裝備管理制度
保安員裝備是指保安從業單位按照公安部規定的標 準,為保安員配備執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衛、防護等裝備器材。
保安從業單位對保安員裝備應當集中保管, 指定專人 負責定期保養維護,并建立領用登記制度。 非執勤時間,不得使用保安員裝備。
對講機
1、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對講機的使用人員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交接班時,必須做好交接登記和查驗工作,發現故障立即報告,如屬人為造成,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對講機按編號登記入帳,有專人負責管理,并按使用說明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
3、對講機原則上不予外借,并在使用中必須嚴格執行“三禁”規定:一是嚴禁通話內容涉及工作機密,二是在通話中嚴禁閑聊或拉扯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三是嚴禁帶回家私作通訊工具。
4、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 "頻道。
一、警棍
1、警棍僅限于當班保安巡邏員佩帶,只限于制止犯罪和正當防衛時使用。
2、警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編號登記入帳,并做好領用登記。
3、警棍不得外借,并嚴禁攜帶外出。
4、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當班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按價賠償。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4
一、主持人:由會議發起部門主持。
二、召集:由發起部門通知行政辦公室,再由行政辦公室通知相關人員。
三、考勤:無故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缺席,若有特殊的事情,必須得到主持人同意,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四、紀律:會議期間不得私下交頭接耳,不得瞌睡,不得嬉戲,不得吵鬧,不得吸煙。違者警告處分。
五、記錄:由行政辦公室記錄并報相關部門備存。
六、會議制度由會議主持人監督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
(1)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可以發起一定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可以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別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會議場所布置;
(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5)會議簽到;
(6)會后事項安排。
(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的整體決策管理能力和效率,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規范化、高效化、有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的召開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高效率原則。會議的召開是絕對必要的,要注重實效,主題明確,準備充分。嚴禁舉辦沒有明確目標和實際內容的研討會、座談會和經驗交流。
(2)簡化原則。要努力精簡會議,盡可能縮短會議時間,控制會議規模,減少與會人員。我們應該盡力控制大型會議的召開;協調和鞏固可以鞏固的會議的召開;堅決召開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召開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協調解決的會議。
(3)節約原則。會議要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條會議成員應當保守各自的表決意見和有關保密內容,不得說不應該說的、問不應該問的、看不應該看的,嚴格遵守會議決定。
第四條會議由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會議的類別和內容組織。會議管理集中于綜合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公司各類會議,制定、修訂會議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關聯單位各類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二章會議的種類
第六條本制度所稱會議包括總經理辦公室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議、業務管理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會議、接待會等。
第七條座談會是指公司召開的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一節總經理辦公室會議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的會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董事會的決議,分解和實施公司的年度計劃,討論和定義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投資和融資計劃,分析、研究和決策重大事項在公司的生產經營,特別是在安全生產、市場開發和基金管理。部署、明確生產、市場、財務等關鍵環節的指導;討論公司重要人員的任免、組織架構和制度審查。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召集。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參加會議。與會者應作出積極發言,并表明立場。
總經理辦公室開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必要時可以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由公司綜合行政主管部門通知、記錄、整理。
分鐘。
第二節中層干部會議
第十二條中層干部會議是企業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問題及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和執行公司的管理理念、理念、重大決策和決策;告知公司的生產經營、市場、財務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統一思路,明確職責;激發中層干部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斗力和工作效率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7
一、會議的召集: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召集;總裁辦公會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召集;常務執行總裁主持召開的各種例會由總裁辦負責召集;其它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執行秘書召集;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根據情況自行負責召集;總公司全年經濟工作會議由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召集。
二、總公司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分為:
1、研究性會議。就總公司運營中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的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做出多個可供選擇的方案和對策。
2、決策性會議。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會議。在充分明確決策內容和目的的前提下本著科學、求實與創新的原則,對重大問題做出切合實際的決策。
3、貫徹性會議。就已經決定的事項進行貫徹的會議。會議布置的任務要明確。措施要實際,要求要具體,同時明確權責。
4、業務性會議。非以上三類會議。召集者要精心組織,認真準備,以求達到會議的目的。
三、總公司會議按照召集的對象分為:
1、股東大會。是總公司的最高決策會議。每次召開會議前二十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通知并做好會議的一切準備工作。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2、董事會會議。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會議。每年召開若干次,每次會議召開前五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會議通知并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
3、董事會特別會議。是董事研究突發性事件的重大決策會議。召集者必須在會前二十四小時發出會議通知,告知董事要研究的問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4、總裁常務會議。是在董事會決定、決議框架下就某類具體事項做出決策的最高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總裁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等人。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通知。
5、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常務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總裁或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總裁常務會議、總裁辦公會議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6、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辦公會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總裁辦在會前的一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辦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7、需其他部門參加的部門會議由會議召集者提出申請,經常務執行總裁(重大會議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召開。會議通知由會議召集者發出。
四、會議注意事項:
1、召開各種會議,要講究會議成本,注意會議效果。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可在小范圍內開的不在大范圍內召開。杜絕“會海”。
2、任何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好會議準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議題、會議文件以及會議程序的編制等。
3、任何會議的召開都要圍繞會議主題來展開。研究性的會議每人都要發言,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會議結果要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結果屬于所有參會者。會議要按時召開和結束,參加者必須準時到會,不能參加或準時到會時,須向會議主持者請假,否則每次罰款100-500元。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8
第一條、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精細化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會議內容和程度,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要求:
一、 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 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嘲笑地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 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 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合于公司及穩中有降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銷售例會、公司專項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四條、 公司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 公司領導工作例會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公司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告本部門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 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四)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起草,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后,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其他公司領導簽發。
二、 總經理辦公會
(一)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二)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事項,主要內容:
1. 審議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項目、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項目;
2. 審議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 審議公司業績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4. 研究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
5.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 審議通過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7. 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8. 討論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匯報;
9. 總經理認為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參加范圍為:公司領導成員;根據會議議題,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為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
(四)總經理辦公會議定事項形成《總經理辦公會紀要》,由辦公室根據會議記錄起草,報總經理簽發。
(五)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有關文件原則上會前要求送與地人員閱研。
(六)總經理辦公會的材料、記錄、紀要均為公司涉密文檔,由辦公室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歸檔。查閱會議材料、記錄、紀要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
三、 公司專項會議
公司專項會議是公司領導依據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總經理委托,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項會議由總經理或其他公司領導成員召集和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會議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項會議紀要》,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起劃,經辦公室審核,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
四、 公司銷售例會
(一)公司銷售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間召開,具體日期由銷售總監決定。
(二)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總監主持,銷售部經理、銷售主管和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參加,總經理根據需要出席。銷售總監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辦公室負責人列度會議。
(三)公司銷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公司總體市場情況;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宣布下月銷售工作安排;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并提出工作要求。 公司銷售例會期間,銷售總監與管區域銷售專員個別談話,進行指導,銷售部、銷售主管參加;同期,由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和考核。
(四)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部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銷售例會紀要》,由銷售部起劃,經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審核后,報銷售總監或其他會議主持人簽發,副本送辦公室備案。
五、 部門例會
(一)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但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二)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該部門全體員工參加。
(三)部門例會的主要內容:部門負責人傳達公司會議精神,通報公司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每名員工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六、 公司及部門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外安排確定。
第五條、 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 每月28日前,辦公室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公司級會議,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后,會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部門例會,編制《公司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發放給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
二、 凡辦公室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的臨時會議時,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議和報批手續,并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三、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公司銷售例會、部門會議。
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 會議準備
一、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會議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 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 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 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和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二、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并布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辦公室負責。
3、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 會議組織
一、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核,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 會議記錄。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 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決議”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方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并報會議主持人核準;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五、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并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2、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同時將一份副本送辦公室統一歸檔備查;
3、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會議跟進
一、 會方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后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躍進落實,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
二、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為準;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9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布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并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并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0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會議管理,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實現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的事項得到有效落實,以便有效地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會議
1、生產例會
時間:每周六上午9:30召開,每周一次。
主持:生產部負責人
記錄:生產部計劃
參加:廠長;生管部計劃、物控;銷售部主管、技術部主管、品質部主管、、采購部主管及工程部、吹膜部、印刷部、加工部、倉庫等部門負責人。
內容:①匯報上周生產情況;②檢討上周布置工作之跟進和完成情況;③布置本周生產計劃與任務。
2、銷售會議
時間:每月底召開,每月一次。
主持:銷售部經理
記錄:銷售部助理
參加:總經理、銷售部負責人、生管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
內容:①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②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③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
3、質量例會
時間:每周六下午6:00。
主持:品質部主管/經理
記錄:品質部助理
參加:全體員工
內容:①回顧與總結本周產品質量狀況;②匯報客戶投訴及客退品情況;③匯總影響質量的因素,檢討改善的手段與方法;④提出下周工廠質量目標及完成目標的管理措施。
4、總經理辦公會議
時間:不定期
主持:總經理
記錄:人事行政部
參加:總裁/總經理、生管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采購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
內容:①各部門報告本部門一周工作情況;②對照上周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③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④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
5、季度總結會議
時間:每季末或下季初召開
主持:總裁/總經理
記錄:人事行政部
參加:總裁/總經理、生管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采購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
內容:①總經理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總結講評;②安排今后工作方向。
二、部門會議
各部門每周須定期召開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傳達公司會議精神、講評部門工作要點、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幫助下屬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下一步工作進行指引。
三、會議要求
1、做好會議記錄。公司會議記錄要做到專人記錄和管理,會議記錄人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并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必要時應按照會議主持人的要求形成會議紀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執行。每月底人事行政部檢查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并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部門專題會議也要指定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用以備忘。
2、講究會議質量。各類會議主持人會前應與參會人員充分溝通,做到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并對此負責。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用數據說話,部署的工作做沒做,做到什么程度,沒做或沒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確具體可量化的答復,防止和杜絕空洞無物或泛泛而論。
3、力求會議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負責人要按照落實要求,層層進行傳達貫徹,務必使直接執行人明確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對經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力求使每次會議都有具體的成果。
4、嚴格會議紀律。會議管理是保證會議質量的一項措施。與會人員應有機的安排工作,認真準備、準時參會。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會議主持人決定、會議記錄人會前通知。公司決策層領導主持的會議,人事行政部負責通知。與會人員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履行職責。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1
第一部分例會安排
一、公司會議
1、時間安排:每月2次,分別在10日、25日召開,遇其他重要工作或節假日時,或提前一天召開,或延后一至二天召開;
2、參加人員:各部門正副經理、管理處主任(助理);
二、各管理處例會
1、時間安排:每周一次,具體時間自定;
2、參加人員:參加人員自定,必要時可請綜合服務部人員參加;
三、保安工作例會
1、時間安排:每周三晚上;
2、參加人員:各管理處保安隊副班長以上人員;
四、工程維修部工作例會
1、時間安排:每月15日下午;
2、參加人員:各管理處維修主管(負責人);
五、綜合服務部工作例會
1、時間安排:每月30日下午;
2、參加人員:部門全體員工;
六、公司培訓學習例會
1、時間安排:原則上每月2次,安排周二晚上,具體以通知為準;
2、參加人員:根據培訓主題、學習內容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會議工作規范
一、會議前準備工作
1、會議召集部門在會議前應確定會址、會期、與會人員名單,并及時通知參加會議人員,必要時應提前向與會有關部門或人員提供相關會議資料。
2、綜合服務部或會議召集部門必須根據會議安排提前布置好會場,做到會場布置整潔、干凈、舒適。
3、會前準備工作基本完成后會議召集部門應在會前告知會議主持人。
4、公司工作例會召開前,與會人員需將工作總結與計劃表提前24小時交綜合服務部;工作總結請對照所報的計劃、會議紀要及總經理臨時布置的工作填寫,計劃總結要寫明完成時間,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說明原因;
二、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有要事無法參加會議應于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2、會議召集部門要做好有關會議的各類資料分發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及會后記錄的整理工作。
3、會議主持人應按會議議程執行,要求會議開得簡明、有效。
4、會議期間,與會人員不得吸煙、不得隨意離開會場。
5、與會人員在會議進行中都必須關閉身邊的通訊工具或保持震動狀態,原則上不得在會議進行中接聽電話。
6、與會人員在會中必須講普通話,匯報工作應有條理,要有針對性地提出本部門內部存在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想法和建議,對未完成工作要有彌補措施和善后意見。
7、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三、會后事項處理
1、原則上會后三天內必須形成有關會議紀要(備忘)送達與會部門或人員。
2、會議結束后,有關部門要對會議形成的決議或紀要內容進行承辦、落實。綜合服務部應對會議中布置的有關工作內容安排專人負責跟蹤催辦。
3、對公司內重大會議及有外來人員參加的會議,有關人員要負責將各類文件原稿、材料、會議照片、錄音錄像帶等及時收集整理,并報綜合部,綜合服務部要對這些材料及時進行專門的分類歸檔。
第三部分會議安排程序
一、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所召開的會議由部門、各管理處負責人自行安排。
二、公司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一天通知有關部門以保證會議的正常舉行。
三、公司常設性會議綜合服務部應訂出具體的時間、地點,如有特殊原因,取消或延遲召開常設性會議,應及時通知與會部門或人員。
四、在會議過程中,主持人應保證會議的順利進行,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
五、會議紀要的起草、發送要及時準確。部門內部會議紀要應于次日發到部門內所有員工手上,并報送公司綜合服務部備案。公司工作例會、臨時性會議紀要應于會后三天內發送到各相關部門,并抄送集團、主營公司有關部門。
六、公司各部門對有關會議下發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須及時組織部門員工傳閱學習,貫徹落實會議精神。
七、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按規范及安排的程序進行,遇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
八、對會議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對違反上述規范及程序的,會議主持部門應追究責任,對有關當事人處以警告、罰款10-200元等處罰。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會議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執行
1.例會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召開,總經辦應予以協助;
2.總經辦人事負責對例會召開、會議紀要進行監督及考核;
3.除公司全員參與的會議外,各類會議資料由召開部門自行整理、存檔、管理,其中周例會必須形成會議紀要進行存檔;
4.如主辦人有特殊情況不能主持會議,則可委托本部門指定人員召開日例會、周例會;
三、會議分類
1.公司部門日例會
1.1召開時間:每天上午8:40-9:00或每天17:00-17:30,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部門負責人需提前通知。
1.2主辦人:各部門負責人
總經辦日例會主辦人:XX
產品部日例會主辦人:XX
1.3參會人員:各部門所有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需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1.4會議資料:由各主辦部門自行整理、保管
2.財務部周例會
2.1召開時間:每周一,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部門負責人需提前通知。
2.2主辦人:XX
2.3參會人員:財務部所有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需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2.4會議資料:由財務部自行整理、保管
3.直營店周例會(視頻會議)
3.1視頻會議時間:每周一、每周六(具體時間原則上需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部門負責人需提前通知。
3.2主辦人:XX(如主辦人有特殊情況不能主持會議,則可委托本部門指定人員主持召開)
3.3參會人員:各直營店店長、店員
3.4會議資料:由主辦部門自行整理、保管
4.倉儲部周例會
4.1會議時間:每周一11:00-12:00
4.2主辦人:XX(XX需參與)
4.3參會人員:倉儲部全員
4.4會議資料:由主辦部門自行整理、保管
5.月例會
4.1會議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每月3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2主辦人:各部門負責人
4.3參會人員:具體參會人員待通知
4.4會議資料:會議簽到表、會議紀要(指定人員記錄)、工作總結PPT,由各部門自行存檔、保管;
5.門店晨會
5.1會議時間:工作日9:30-10:00
5.2主辦人:各門店店長(如店長有事不能主持需指定人員主持晨會)
5.3參會人員:門店所有員工
5.4監督人員:副總經理XX和總經辦主管XX
5.5會議資料:晨會現場視頻傳送至微信群、其他資料由各門店自行整理、保管
6.半年度、年度會議
6.1會議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通知
6.2主辦部門:總經辦
6.3參會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6.4會議資料:會議簽到表、各部門工作匯報PPT、會議紀要等,由總經辦統一收取、整理、存檔;其他會議決定由總經辦負責起草交公司管理層審核發布。
7.其他會議
7.1其他會議:因臨時事項需召開部門討論的會議,如:各專題會議、臨時事項、員工對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其他部門協調等;
7.2主辦人:臨時事項主要負責人
7.3參會人員:臨時事項相關參與人員
7.4會議資料:由主辦部門自行整理、存檔;
四、會議紀律
1.日例會、周例會、月例會必須按制度按時召開。如未召開,各部門負責人(會議主辦人)樂捐200元/次,在公司微信群中作為紅包發放給所有員工。
2.所有3人以上的會議必須前往小會議室召開(特殊情況除外);會議結束會議主辦部門負責整理會議室衛生,如未整理衛生,一經發現,各部門負責人(會議主辦人)則需樂捐100元/次作為公司活動經費;
3.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樂捐10元/次,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最高不超過100元。如需請假需經會議主辦人批準。無故缺席者,樂捐50元/次,樂捐費用可作為部門活動經費使用;
4.會前明確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5.會議結束如有重要決定,需在1個工作日內起草、審核、頒布通知到相關人員;
五、附則
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3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公司的經營目標順利實現,及時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決策處理;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提高經營管理和工作效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決策貫徹到位。特制定本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一、會議分類
公司會議分為:例會、總結會、專題會三大類。
二、會議目的
傳達公司管理決策、文件、會議精神,匯報、總結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安排后期工作;研討問題解決措施;對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創新、工作秩序、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員工素質進行講評,批評落后,表揚先進;相互交流,互相通報信息,統一思想,協調各部門工作。
三、會議管理
(一)時間和地點
1、公司周例會原則上每周六15:00準時開會(如遇節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項目周例會的時間、地點由項目經理安排。
2、月例會在月檢查后三天內召開(提前一天通知),召開時間:冬季14:00,夏季14:30(如遇節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3、季度總結會在季度末可合并當月的月例會召開(如遇節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年度總結會在次年元月10號左右的周六或周日召開(如遇節假日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專題會時間、地點由行政部臨時通知;
5、公司會議地點:辦公樓會議室。
(二)會議管理
1、公司召開的各項會議籌備組織由行政部安排專人全面負責。會議召開的通知,與會人員的簽到登記,會議紀律的要求;會議場所的布置、衛生打掃,會議的用品及飲水等的準備工作。項目部(或部門)會議由部門負責人安排。
2.周、月辦公例會
(1)會議議題的確定。公司例會由行政部根據整體安排,與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主管征求會議議題或意見,提出增加的會議議題建議。
(2)公司例會由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的指示,落實各部門主管準備會議議題的匯報材料及相關依據。
(3)公司例會由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領導主持;項目部(或部門)會議由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
(4)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工作的進度說明及完成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及改善措施;需要會議討論或協調解決的問題;其他臨時性工作的完成情況及有關說明。下步工作部署及安排;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度,使各項工作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項目進度匯報時,結合月度、年度工作目標的進度匯報,對進度或對公司、部門工作有較大影響的問題,要拿出相應解決方案供領導決策。
(5)公司例會會參加的人員: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列席人員:公司指定的相關人員和臨時安排的人員。
(6)各部門必須有與年計劃(或項目整體計劃)相銜接的周計劃(月計劃),并將書面材料報行政部,以便公司進行督促和考核。
(7)部門(項目部)會議紀要要在24小時內由互聯網傳至或紙質送行政部備案。
3、總結會
(1)總結會一般在季度末、年末或重大項目結束后舉行,一般應有全體員工參加。
(2)總結會目的: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統一思想,聚攏人心,鼓舞士氣。
一般議程是:宣貫公司經營和管理方針,總結工作,安排下一步計劃,年末要表彰先進。
(4)總結會的籌備、組織由行政部落實。
4、專題會
(1)公司專題會議準備工作:包括會議地址、電腦、投影儀、攝像機、會議記錄等,要及時完備,由行政部溝通提案部門(人),保證會議按時召開。
(2)會議過程管理
提案部門要明確召開專題會議目的,及時與行政處溝通;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解決方案;說明需要有關部門配合借助的資源。說明工作進程,具體時間。
(3)專題會議流程管理。
部門負責人提出存在問題確定召開專題會,專題會需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審批,確定會議時間和與會人員,行政部通知參會者,提案人主持會議,確認問題處置措施,行政部記錄者根據會議記錄擬寫專題會議會議紀要,交主持者簽發,(會議決議由與會者簽字)會議紀要(決議)下達任務到提案部門、考核部門監督和相關工作責任人,提案完成完成材料交給提案部門和考核部門。提案部門(人)反饋任務完成結果并點評后轉考核部門。考核部門將考評效果反饋至總經理及財務中心核算。
(三)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實行簽到制度,不得遲到、早退、中途離場,遲到、早退者每次予以30元的罰款,無故不到會者按曠工處理;
2、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半天向總經理(部門會議向負責人)請假,履行請假手續,提前指定熟悉本部門的代表人員參加會議,并報行政部備案;
3、開會時與會人員通訊工具應調為無聲或關機,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元,必須接的電話可到會議室外接聽。
4、與會人員必須做到提前準備,周計劃或重要議題要準備有紙質材料,會場發言做到簡明扼要、言簡意賅;
5、與會人員需自帶筆記本,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后落實;重要會議決議或會議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四)會議記錄
1、行政部設專人記錄會議內容,設專門會議記錄簿,記錄簿不得更換、不得缺頁、不得會后更改,記滿后換新,舊簿存檔。
2、公司會議記錄由行政部根據與會人員發言如實準確記錄。并在會議結束后2小時內整理出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者簽發,通過互聯網或紙質傳發至各部門執行落實。
3、會議紀要要分類編碼存檔,不得借閱;公司內部查閱,不得帶走原件。
4、會議紀要要按固定格式填寫。(后附格式模板)
(五)、會議落實
1、例會和專題會議后,行政處沒有及時整理專題會議記錄(紀要)并及時下發,罰款50元。
2、例會和專題會議的要求沒有被貫徹執行,責任人罰款100元,并且根據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繼續追加罰款。
3、考核部門沒有將任務完成追蹤結果反饋給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和提案人的,一次處罰人民100元,造成連帶責任的加倍處罰。
4、提案人有責任追蹤提案執行過程,對影響提案完成的,有督促和匯報的責任。
四、本制度于下發之日起執行。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5
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加強本公司的保安勤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加強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對因工作失誤者,追究其保安責任。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加強本公司的保安勤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本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員。
3.保安部管理制度
3.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2.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廉潔奉公,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
3.3.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3.4.儀容整潔,講究文明禮貌。
3.5.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打電話、看書報;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執勤職責無關的事。
3.6.不準包庇壞人,不準準貪污受賄,不準徇私舞弊。
3.7.不準擅自帶人進入單位宿舍, 不準留宿客人。
3.8.愛護各種警械器具裝備,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4.保安部員工上班管理制度
4.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2.著裝整齊、儀表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不準便裝、制服混裝上崗。
4.3.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或早退。
4.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4.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崗必須請示當值領班。
4.6.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無故刁難顧客、業主和賓客。
4.7.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動用公司財物。
4.8.嚴禁睡覺、喝酒、監守自盜。
4 .9.加強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對因工作失誤者,追究其保安責任。
5.保安部日常管理制度
5.1.保安部依據公司的《員工守則》對保安員進行管理,同時根據“嚴格培訓、嚴格管理”的要求,在實施具體管理時更應強調保安工作的重要性。
5.2.保安員應“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員違反公司紀律,一律從嚴處理。
5.3.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培訓工作由保安部經理負責,并向分管保安副總經理負責。
5.4.保安部例會每周一次,傳達上級指導,小結工作及進行思想教育。
6.值班查勤規定
6.1.領班對保安崗哨及人員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
6.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領班自行安排,但白天不得少于二次,晚上不少于一次。
6.3.查勤形式可作全面檢查也可抽查。
6.4.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者,應及時記錄并作為考核的內容。
6.5.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于查勤月報告上,次月交公司領導審查。
6.6.查勤內容:
6.6.1.保安儀容、儀表。
6.6.2.當班保安日記。
6.6.3.防盜報警監控等系統是否正常。
6.6.4.物件簽收事宜。
6 .6.5.人、車、物出入等稽核。
6.6.6.異常事件的處理。
6.6.7.保安員的巡邏事項。
7.值班交接規定
7.1.按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班值班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7.2.查看保安值班日記,檢查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7.3.檢查公司重要地點的出入人員。
7.4.查看了解上級規定指示的事項。
7.5.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轉交的時間、地點、人數要詳細寫清楚,并落實好。
7.6.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7.7.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與無關人員玩耍。
7.8.接班時,移交物品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7.9.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日記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8.突發事件處理
8.1.遇火災、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臺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加強對重點位置的保護。
8.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小區、酒店、富麗達花園等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領班及其他保安聯絡,并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記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處理。
8.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不軌行為,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發展,本公司員工與外來人員發生爭吵、斗歐等行為,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領班或當值領導。
8.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應立即通知當值領導以便公司安排車輛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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